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8]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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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桩身质量孔径:91mm
350
49-1
岩基、深井静载试验
持力层承载力

25000
孔深大于15m,每5m加收检测费10000元
50-1
钻孔抽芯(复合地基)

280
51-1
土工试验
最小干密度、最大干密度、酸碱度试验、易溶盐试验、中溶盐石膏试验、难溶盐碳酸钙试验、烧失量试验
每样
100
51-2
抗拉弯强度
每样
300
卷重、外观、面积、规格尺寸、偏差
50
25-1
陶瓷
表面质量

100
25-2
尺寸偏差
100
25-3
变形
120
25-4
吸水率
120
25-5
破坏强度、白度、小色差、镜面光泽度、弯曲强度、耐磨性
每项
200
25-6
抗釉裂性、抗热震性、耐污染性、耐化学性
250
26-1
建筑涂料
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
每项
60
51-3
承载比试验

800
51-4
回弹模量(室外承载板法)

1000
52-1
建筑变形观测
测斜(不含测斜孔置安费用)
孔.次
600
不足10个样的,最低收费按合同约定。
52-2
地下水位(不含水位井置安费用)
点.次
200
不足10个样的,最低收费按合同约定。
52-3
土压力
点.次
200
53-1
结构载荷试验
结构载荷试验承载力
26-2
干燥时间、对比率、耐水性、耐碱性、细度、遮盖力、粘度、耐冲击性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1.07.15•【字号】粤价函[2011]742号•【施行日期】201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

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

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

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号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号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号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粤建管函[2004]472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广东省建设厅二00四年十月八日附件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高层建筑2.5元/平方米,超高层3.2元/平方米。

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对农民自建自住的房屋进行质量监督不得收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交通、水运、电力、电信、水利等不能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工程统一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

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算价1.3‰1.1‰0.9‰0.7‰0.5‰0.4‰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1.8‰1.6‰1.3‰1.2‰1.1‰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2.5‰2.4‰2.2‰2‰1.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2‰0.9‰0.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定额计价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2.8‰2.7‰2.4‰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3.5‰3.3‰3‰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2)效益收费|核减额|+|核增额|5%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1‰10‰9‰8‰7‰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4.07.21•【字号】粤价函[2004]393号•【施行日期】2004.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设函〔2004〕245号)悉。

鉴于我局《关于同意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粤价函〔2003〕483号)规定的试行期已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87号)、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复如下:一、在国家没有相关收费规定时,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时,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0%向委托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实际成本,在省规定的标准上下浮2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二、本收费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至省政府令第87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事项过渡期满(即2005年7月1日)止。

我局粤价函〔2003〕48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顺延至2004年7月31日止。

如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每项
200
24-2
拉伸、硬度、直角形撕烈强度、不透水性、吸水性、加热伸缩率、剪切状态下的粘合性、粘结强度、紫外线臭氧老化
260
24-3
卷重、外观、面积、规格尺寸、偏差
50
25-1
陶瓷
表面质量

100
25-2
尺寸偏差
100
25-3
变形
120
25-4
吸水率
120
25-5
破坏强度、白度、小色差、镜面光泽度、弯曲强度、耐磨度
32-5
平面变形检测规格6m×4.8m以内
5200
32-6
规格6m×8.4m以内
7800
32-7
规格6m×12m以内
10400
32-8
硅硐结构胶和密封胶相容性试验

3000
33-1
垂直客梯
机房、整机性能、轿厢
每项
350
1、不含复测,市区以外适当增加远程费用;2、10层以上每层每台增收检测费40元;3、货梯2吨以下、3吨以上分别按10层客梯的60%、70%、80%收费。

20
11-2
细度(比表面积法)
75
11-3
安定性(沸煮法)
35
11-4
安定性(雷氏法)
70
11-5
凝结时间
50
11-6
强度标号
250
11-7
水泥强度快速测定
90
序号
检测名称
检测项目
计算
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12-1
水泥化学成份分析
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碱含量
每项
200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在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本文将从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的背景、收费标准的制定、收费方式的选择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解答广大读者的疑惑。

一、背景介绍广东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建筑工程项目众多,建筑工程质量事关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对于建筑工程质量的把关是非常重要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作为一项重要的品质监控手段,对于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收费标准的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制定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调研进行的。

在制定收费标准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成本核算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专业能力、设备投入、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公平合理原则,制定出相应的收费标准。

三、收费方式的选择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方式的选择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来确定。

目前常见的收费方式包括固定费用收费和项目费用收费两种。

固定费用收费是指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等因素进行定额收费,适用于一些常见的建筑工程项目。

项目费用收费是指根据具体工程项目所需的验收、检测等环节计算费用,较为灵活,适用于一些复杂、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

四、优化收费服务为了提高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建立便捷的在线咨询和服务平台,方便用户进行咨询和费用预估。

其次,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此外,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五、合理监管收费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必须进行合理监管,以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和日常监管,确保其合法合规运营。

同时,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的定期审查和调整,使其与市场实际相符,既能保障检测机构的合理收益,又能满足用户的需求。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1.06.22•【字号】粤价函[2001]265号•【施行日期】200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问题的复函(二00一年六月二十二日粤价函〔2001〕265号)省交通厅:你厅《关于报送广东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取费方案的函》(粤交基函〔2001〕854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根据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等规定,同意交通建设工程检测(验)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或交通部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现场检测、工程材料试(检)验时收取检测、试(检)验费,具体收费项目、标准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

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规定自2001年7月1日起试行二年,试行期满,应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附件: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和工程材料试(检)验收费项目及标准表一、交通建设工程现场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1.路基┌─────────┬─────┬──┬───┬──┬──┬──┬──┐│检测项目│平整度│压实│ 弯沉│宽度│纵断│中线│横坡││││度│││高程│偏位││├─────────┼─────┼──┼───┼──┼──┼──┼──┤││││││││││每公里检测频率│20处×3尺│20处│100点│20处│20点│20点│20处│├─────────┼─────┼──┼───┼──┼──┼──┼──┤│单价(元/km)│ 100│300 │ 1500 │100 │200 │200 │150 │├─────────┼─────┼──┼───┼──┼──┼──┼──┤│ 每处(点)单价(元) │5│ 15 │15│ 5│ 10 │ 10 │ 5│├─────────┼─────┴──┴───┴──┴──┴──┴──┤│总价(元/km)│2550│└─────────┴────────────────────────┘注:①单项弯沉值不含弯沉车费;②路基的单价只是仲裁和交工检测费用单价;③港口道路、堆场检测频率及取费标准与公路相同。

粤价函[2004]428号

粤价函[2004]428号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物价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检测收费标准

广东省物价局检测收费标准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物价局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注:表中计算单位“样”“项”是指该检测项目,“每样”“每项”是指该检测项目中的每一子项。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
复函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2.09.18
•【字号】粤价函[2002]394号
•【施行日期】2002.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2]394号)
深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深价[2002]28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价[1998]72号)的有关规定,现函复如下:
一、建设工程经济事务服务必须坚持自愿委托的原则,委托那个经济事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由委托方自己选择决定。

二、受委托编制工程预结算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前期的,而受委托复核审查工程预结算是发生在工程建成之后的,因此如果委托方委托同一个经济事务服务单位对这两项进行咨询服务,这两项收费行为是可以发生在同一收费对象上的。

广东省物价局
二00二年九月十
八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标准
每项
50
27-2
扁平试验、纵向回缩率、烘箱试验、坠落试验、加热后状态、层间粘合强度、二氯甲烷浸渍、酸浸损失拉伸性能、液压试验、交联度
250
28-1
镀锌钢管
镀锌层重量、均匀性
每项
80
28-2
外径、壁厚、制样
30
29-1
施工用安全网
抗冲击性、抗贯穿性
每项
300
第3页,共4页
卷重、外观、面积、规格尺寸、偏差
50
25-1
陶瓷
表面质量

100
25-2
尺寸偏差
100
25-3
变形
120
25-4
吸水率
120
25-5
破坏强度、白度、小色差、镜面光泽度、弯曲强度、耐磨性
每项
200
25-6
抗釉裂性、抗热震性、耐污染性、耐化学性
250
26-1
建筑涂料
在容器中状态、施工性、涂膜外观
每项
60
每元素
200
9-1
预应力高强钢绞线
工艺性能、力学性能检验

250
10-1
高强螺栓
力学性能检验

250
11-1
水泥
细度(筛余法)

20
11-2
细度(比表面积法)
75
11-3
安定性(沸煮法)
35
11-4
安定性(雷氏法)
70
11-5
凝结时间
50
11-6
强度标号
250
11-7
水泥强度快速测定
90
12-1
水泥化学成分分析
300

粤价函[2004]428号

粤价函[2004]428号

粤价函[2004]428号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省建设厅收到你厅的《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经过研究,现做出如下复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XXX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我局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以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但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并报我局备案。

对于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XXX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序号检测名称检测项目计算单位省物价局标准(元) 备注01-1 砼试件抗压强度 10*10*10cm 组 24 初凝、终凝全测400元/05-101-2 砼试件抗压强度 15*15*15cm 组 30 初凝、终凝全测401元/05-201-3 砼试件抗压强度 20*20*20cm 组 3602-1 砼试件抗体 10*10*40cm 组 10002-2 砼试件抗体 15*15*55cm 组 21003-1 砼劈裂抗拉 S6 个 5004-1 砼抗渗透试验 - 组 40006-1 砼凝结时间 - 个 20007-1 砂浆试件抗压 - 组 5007-2 砂浆试件抗压 - 个 2008-1 钢材物理性能 - 个 5008-2 钢材化学分析 - 个 80钢筋焊接性能是钢筋在焊接过程中的性能表现。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修订稿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修订稿

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等文件的通知粤建管函[2004]472号?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一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从2004年10月1日起,全省工程质量监督业务执行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有关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费,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收费项目及标准。

?广东省建设厅二00四年十月八日附件一:?关于调整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方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

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一、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元/平方米,高层建筑元/平方米,超高层元/平方米。

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对农民自建自住的房屋进行质量监督不得收费。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二、交通、水运、电力、电信、水利等不能按建筑面积计收的工程统一按建安工作量的1‰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

三、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文不一致的,一律以本文为准。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部门申(换)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委托银行代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46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3.46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2011]742号)
发布于:2011-07-20来源:来源:广东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计函[2010]375号)悉。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试行两年,请在届满期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重新核定。

此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
1.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xls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

粤价函[2004]428号

粤价函[2004]428号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广东省物价局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的函》(粤建设函〔2004〕245号)悉。

鉴于我局《关于同意延长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期的复函》(粤价函〔2003〕483号)规定的试行期已满,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省政府令第87号)、原国家计委等六部门《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复如下:一、在国家没有相关收费规定时,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机构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进行施工图技术审查服务时,按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下限的10%向委托的建设单位收取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实际成本,在省规定的标准上下浮2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具体收费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二、本收费标准自2004年8月1日起执行,至省政府令第87号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事项过渡期满(即2005年7月1日)止。

我局粤价函〔2003〕48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顺延至2004年7月31日止。

如国家出台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并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779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779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设行业信息应用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二○○九年九月十七日粤价函〔2009〕779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广东省建设行业“三库一平台”系统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函》(粤建办函〔2009〕338号)悉。

为规范建设行业信息服务行为,根据原国家计委、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以及省物价局印发的《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现就建设行业信息应用中介服务收费问题函复如下:一、同意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在接受建设行业的企业和从业人员自愿委托开展信息服务时,收取信息应用服务费。

信息应用服务费按中介服务收费进行管理,委托双方应签订服务协议。

二、信息应用服务费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粤建通U卡配置费(含首年服务年费):“法人卡”用户全年720元,“单位个人卡”用户全年560元,“自然人卡”用户全年120元,其中每发放一个“法人卡”另需配送“单位个人卡”一个(含首年服务年费),所有粤建通U卡首年服务费计费起止时间应满12个月。

(二)信息技术服务年费:以粤建通U卡为服务单位,“法人卡”600元/个·年,“单位个人卡”500元/个·年,“自然人卡”100元/个·年。

三、请通知收费单位在开展信息服务收费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并在收费场所公布业务规程、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使用税务发票,按章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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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8〕77号
省建设厅: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清理意见的复函》(粤建复函〔2007〕196号)悉。

经研究,函复如下:
在我局未制定新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前,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暂按我局粤价函〔2004〕428号文规定执行。

广东省物价局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4〕428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04]428号
省建设厅:
你厅《关于重新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和申请收费增项的函》(粤建管函〔2004〕221号)悉。

经研究,现复如下:
鉴于我局《关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2〕146号)试行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2255号)及我局《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粤价〔2002〕218号)等规定,同意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接受有关单位自愿委托(应签订委托协议书),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标准进行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时收取检测(验)费,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详见附表。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部门可按下浮不超过本文规定收费标准10%的幅度内制定当地的具体标准,并报我局备案。

《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我局粤价〔2002〕168号文转发)中已有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按该文规定执行。

从事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的,其收费按我局《关于房屋结构可靠性评定服务收费的批复》(粤价〔2002〕97号)规定执行。

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等,实行收费公示,使用税务发票,自觉接受物价、税务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注:表中计算单位“样”“项”是指该检测项目,“每样”“每项”是指该检测项目中的每一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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