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改革中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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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改革中的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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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月读》2014年第03期
中国古代的改革众多,其中或多或少都会涉及民生问题。
管仲改革春秋时期齐国政治家管仲曾说:“政之所行,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为了使农民有更大的自主权,调动其生产积极性,他确立了按土地质量好坏和产量多少来征收租税的政策。齐国东边临海,管仲因地制宜,鼓励发展制盐业,让盐利成为齐国的主要收入,如此就减轻了百姓的赋税负担。他还加强对货币的管理和调节物价,使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一定改善。西汉史学家司马迁评价说:“管仲相齐,顺百姓之美,匡救国家之恶,令君臣百姓相亲者,是管之能也。”
商鞅变法战国是一个弱肉强食、相互兼并的时代。当时各国为了立足,纷纷变法革新,其中最著名的是秦国商鞅变法。先秦时期,贵族有世袭的特权,父亲是贵族,儿子就是贵族,他们世代享受着国家的俸禄,被称作世卿世禄。商鞅废除了这一制度,而实行军功爵制。就是说,平民百姓如果立有军功,也可以受爵受赏;而贵族如果没有军功则不能再享受特权。这就为一般百姓政治、经济地位的提升开辟了道路。商鞅还重新划分了田界,把土地分授给农民。百姓有了土地便可以安居乐业,勤勉耕作。于是,后人评价这次变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
西汉初改革西汉建立之初,统治者吸取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改变了治国方略,表现之一就是注重百姓的利益和生活。高祖刘邦刚进关中就把当地父老、豪杰召集起来,宣布: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刘邦的“约法三章”立刻受到百姓的拥护。汉文帝认为断肢体、刻肌肤等肉刑让犯人永遭唾弃,会断绝他们改过为善的道路,于是下令废除。此外,由于秦末战争,很多百姓流亡他乡。统治者采取恢复田宅、减免租税徭役的方法让他们重新回到家乡从事生产。就连皇帝自身也重视节俭,下诏禁止地方进献奇珍异物,以减轻人民的负担。汉初改革的结果开创了中国皇权社会的第一个盛世——文景之治。史书记载,当时国内政治安定,只要不遇水旱之灾,百姓总是家给人足,郡国的粮仓堆满了粮食。
北魏孝文帝改革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北魏统一北方后,孝文帝着手进行改革。起初,北魏的官员没有俸禄,而是采取自筹的办法,当官者采取的手段就是抢夺、贪污和搜刮,人民深受其害。有鉴于此,孝文帝实行俸禄制,俸禄由国家统一发放,官吏若再随意抢夺,则严惩不贷。不久,孝文帝又颁行了均田制和新的租调制。均田制是将国家控制的无主土地按一定原则分授给农民耕种,农民得到了土地就有了生活的保证。而新的租调制则减轻了农民的赋税负担。
唐太宗改革早年参与了推翻隋朝战争的唐太宗,目睹了隋王朝由兴到亡的整个过程。他认识到百姓的利益和境遇与国家的治乱兴衰密切相关,曾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因此,唐太宗登基后便着手改善民生。他一改隋炀帝的横征暴敛,提出“与民同利”的思想,积极给百姓减负。他还设立义仓,以备在荒年之时可以开仓救济灾民。对于直接管理百姓的刺史,更是由太宗亲自选拔,即使是地方县令这样的小官,也要上报朝廷。这些改革使社会出现繁盛的景象。史书记载,当时百姓出门不会遇到盗贼,监狱常常空无一人,马牛布满原野,家家夜不关门。“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馑之灾。”
周世宗改革纷乱的五代到后周时期逐渐走向统一的趋势。周世宗柴荣是一位比较杰出的人物,他曾说自己如果能当三十年的皇帝,就用十年开拓天下,十年养百姓,十年致太平。当时,社会贪污腐败风气严重,官吏不断向农民加征赋税,周世宗严惩了几位贪官,以儆效尤,同时下令将一切无名的苛捐杂税和徭役免除。此外,面对百姓逃亡、土地荒废的现实,他用招抚和减租的方法使人民回乡定居,确保了他们的安定生活。可惜,周世宗在位不到六年就病逝了,但他的改革颇见成效,为后来北宋统一奠定了基础。
清初改革清朝入关后,统治者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民生的改革。先是鼓励百姓开垦荒地,如果百姓家里没有种子和耕牛,则由地方官府给予资助,田租减免的年限也由三年、四年放宽到六年甚至十年。康熙皇帝还下令将明代藩王的土地无偿交给所在地的农民耕种,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不再成为“流民”。此外,明末为了对抗农民军和后金政权而不断加征赋税,称为“三饷”,令百姓难以维生。清初统治者下令将其免除。这些改革措施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恢复经济的作用,为康乾盛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