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物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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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小区公共区域物品的通知
全体业主(住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六条等相关规定,任何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封堵出入口通道等。
目前,部分业主(住户)将各类物品堆放到小区公共区域,甚至遮挡、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物主必将承担严肃法律责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体业主(居民)必须保持建筑及楼道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占用或封(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禁在建筑物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全体业主(住户)请于2022年6月11日中午12时前自行清理楼道内堵塞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的一切物品,其中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请停放到小区划定区域,未在上述期限内自行清理的,我司将统一清理至小区指定区域。
三、2022年7月11日前,业主(住户)可到我司认领,逾期未认领的,我司将集中处置。今后,我司将按照以上方式持续开展清理行动,请全体业主(住户)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备注:有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发布,无物业公司由业委会或物管委发布,若都无的由社区居委会发布。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