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教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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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实务》课程标准
一、课程简介
《纳税实务》是会计、财务管理专业开设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它是在整合原《税法》和《纳税申报技术》两门课程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课程与工作相结合、教室与实训室相结合的工作过程系统化课程。培养目标定位在为中小企业和中介税务机构培养合格的办税员和税务代理员。
二、课程性质与定位
依据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确定本课程的目标和教学内容。
《纳税实务》是高职财会类专业的一门专业必修课,先修课程有《会计基础》、《经济法》,后修课程有《会计报表分析》、《成本核算实务》等。学生通过学习本课程,可以了解我国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缴纳的具体税种,理解、掌握各税种的相关法律制度知识,掌握各种税种的计算方法,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等相关工作,能够运用税收知识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初步的纳税筹划。
三、课程设计思路
(一)根据会计各岗位能力要求,构建课程标准
邀请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企业专家与课程组教师一起,立足地方,结合企业需求,分析岗位工作能力要求,对完成需要工作任务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做出详细的描述,同时对工作任务、职业能力按逻辑关系进行排序,制定满足岗位能力要求的课程标准。
(二)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要求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
按照岗位能力的要求使教学内容模块化,突出教学的应用性、实践性。按岗位重组课程,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先导,以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目的,改革课程体系,构建“基于个人理财岗位功能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 按照工作过程系统化要求进行课程开发与设计,实施融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
(三)教师引导,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作用
积极改革以课堂和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组织形式,学习过程即工作过程,将学生角色转化为会计工作者,工作过程即学习过程,教师转换为工作过程的指导者。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因材施教,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的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模式,灵活采用案例导入法、实践教学法、情景模拟教学法、比较分析法、课堂讨论总结法等多种教学方法,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培养学生各方面能力。
四、课程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纳税实务》的学习,不仅可以熟悉税收基本理论、应纳税额的计算、纳税申报技术,更要更好的培养学生的工作责任感、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从专业知识学习上、社会能力培养上等多方面,将学生培养成全方位人才。
(二)知识目标
1.会完成中小企业与基层单位的税款的计算、申报、缴纳;
2. 会开发票;
3.会熟练操作纳税申报系统;
4. 会帮助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三)能力目标
1. 能自主学习会计技能新知识、新技术;
2. 能通过各种媒体资源查找所需信息;
3. 能独立制定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
(四)素质目标
1. 具有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2. 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
3.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克服困难的能力;
4. 能与工商、税务、银行、中介服务、客户等单位建立良好、持久的关系;
5. 能进行自我批评的检查;
6. 具有工作责任感。
五、课程内容和要求
六、教师任职要求
七、教学条件与设施要求
1.多媒体教室:演示PPT课件;
2.用于企业纳税实务模拟实训的网络计算机房一个;
3.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企业纳税资料、仿真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等。
八、实施建议
(一)教材编写建议
1. 依据本课程标准编写教材。
2. 教材应充分体现基于工作过程的的课程设计思想。
3.教材应突出实用性,应避免把职业能力简单理解为纯粹的技能操作,同时要具有前瞻性。
4. 教材应以学生为本,文字表达要简明扼要,内容展现应图文并茂,突出重点,提高学生学
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5. 教材中的活动设计应具有可操作性。
(二)教学建议
1. 应加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强化案例教学或项目教学,注重以任务引领型项目诱发学
生兴趣。
2. 应以学生为本,注重教与学的互动,通过典型的实践项目活动,由教师提出要求或示范,
组织学生进行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培养职业能力。
3. 应注重职业情景的创设,以实际纳税流程、多媒体、录像、实物单证等方法提高学生分析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教师必须重视实践,更新观念,走产学相结合的道路,探索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新模式,
为学生提供自主发展的时间和空间,积极引导学生提高职业素养,努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教学评价建议
1. 建立过程考评(任务考评)与期末考评(课程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强调过程考评的
重要性。过程考评占30分,期末考评占70分。
2. 将理论、实践技能测试以及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注重引导学生进行学习方式的改变。
3. 本课程按百分制考核,60分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四)教学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多媒体课件,搭建起多维、动态、活跃、自主的课程训练平台,使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以充分调动。
2. 注重实训软件和虚拟实训平台的开发利用,充分利用网络教学平台,例如网上虚拟实训、
岗位角色体验、在线答疑、在线测试等。
3. 搭建产学合作平台,充分利用本行业的企业资源,满足学生参观、实训和顶岗实习的需要,
并在合作中关注学生职业能力的发展和教学内容的调整。
4. 积极利用电子书刊、电子图书馆和各大网站等网络资源,使教学内容从单一化转向多元化,
使学生知识和能力的拓展成为可能。
九、附录
(一)常用术语解释
1.纳税人,又称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征税对象是各个税种间相互区别的根
本标志。
3.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课税对象之间的数量关系或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税率的高低直接
关系到纳税人的负担和国家税收收入的多少,是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税收政策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税收制度的核心要素。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基本形式。
4.纳税环节:指商品在整个流转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阶段。
5.纳税期限:指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纳税期限是衡量征纳双
方是否按时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尺度。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次征收和按期征收两种。在现代税制中,一般还将纳税期限分为缴税期限和申报期限两段,但也可以将申报期限内含于缴税期限之中。
6.纳税地点:指缴纳税款的场所。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
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