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Word 文档
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总则1、项目概况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西北片区,西依长江路,东靠教场街,北至解放路,南至西大街。
基地面积约10公顷。
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位于南川河东侧,西宁的中心地带,正是历史上的西宁卫城所在地。
从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上看,本地区位于中心城区的十字型商业布局的中心部位,有较好的辐射功能。
从城市建设现状来看,水井巷商务区离周边的成熟社区较近,有良好的依托。
其中西宁市水井巷商务区西北片区是城市核心的体现,毗邻西宁市中心广场,包括金融、贸易、商业服务、居住等功能。
2、规划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2西宁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3 西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4《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2.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83-99)2.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起施行)2.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2.8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3、适用范围3.1本控规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还必须符合国家、天津市的有关规定;3.2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可分割使用。
4、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本规划经西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西宁市城乡规划管理局依法按照本规划进行规划管理。
二、土地使用1、依据西宁市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和路网规划情况将地块划分为4大块(按道路分割)。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西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定。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新的用地性质必须与本规划相符。
4、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适应性,地块内建设项目可按不同兼容类型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
现状用地平衡表用地面积占总用地比例项目(m2)(%)二类居住用地(R11)5200 5.2三类居住用地(R11)30100 30.1中学/小学/幼托用地(R22)6000 6行政办公用地(C1)500 0.5商业商务用地(C2)29800 29.8娱乐康体用地(C3)3000 3医疗卫生用地(C5)16900 16.9公共绿地(G11)1800 1.8道路用地(S1)4700 4.7广场用地(S2)2000 2规划用地100000 100三、土地开发强度1、该地块各地块土地开发强度的控制指标以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作为刚性指标。
(完整版)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
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呢?1、用地性质2、用地地块划分3、适建性、兼容性确定4、各级道路红线位置、控制点、标高5、市政设施配套情况,定位6、与图则配套的地方规定。
7、每个地块内的建筑控制,包含一般经济指标、出入口位置、建筑限高(城市天际线)、建筑色彩规定等。
估计还有更多,随着逐步深入学习,将持续更新。
总之,我们应该明确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内容、分区规划的内容、以及各个专项规划的编制情况,针对各自所在地的实际情况来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必须包含的内容,确保编制的控规能适用于规划局日常的规划管理工作。
另外,我们必须研究的就是控规的编制单元确定,如何能在能在管理中进行弹性调整。
因为我国没有类似美国的开发权转让制度,而国土管理部门片面强调土地节约原则及鼓励向空中要地的做法加剧了对控规的侵害,因此如何科学地公平公正的做好弹性管理变得尤为重要,如何才能对编制单元内的建筑容量、环境容量、人口容量、公建设施配套等做好平衡,是我们必须认真对待的问题。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规划的综合性研究为基础,以数据控制和图纸控制为手段,以规划设计与管理相结合的法规为形式,对城市用地建设和设施建设实施控制性的管理,把规划研究、规划设计与规划管理结合在一起的规划方法。
控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图件由图纸和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研究报告收入附件。
2008年《城乡规划法》实施,将控规纳入法定规划,城市和镇都必须编制控规,经依法批准的控规具有法定效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和出让均应该符合控规要求;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依法批准的控规既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也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依据。
控规既能控制市场开发行为,避免市场失效,也能控制行政行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但是,控规理论自身还不够完善,编制水平各地差距较大,编制方式也不尽相同。
城市控规03文本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规划定位与规模 (1)第三章用地布局 (2)第四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2)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2)第六章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3)第七章道路交通及设施控制 (3)第八章绿化控制 (5)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第十章市政工程管线规划控制 (6)第十一章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8)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8)附表一土地使用兼容性规定一览表 (10)附表二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一览表 (10)附表三规划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兵团的城镇化的要求,促进团场与新设市协调发展,促进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统筹兼顾,强化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研究完善胡杨河市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措施,规范城区建设,特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2006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建规〔1995〕333号 1995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自治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JJ013-201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的通知》《拟设县级胡杨河市城市总体规划(刚要)》(2013-2030);《胡杨河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专项规划和政策法规,规划设计任务书等。
第三条规划范围以130团部老城区为主,南至乌鲁木齐路,北至天北第二通道公路,东至217国道,西至公墓以西,总用地面积约366.34h㎡。
本规划适用以上范围内各地块的土地使用,以及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
(完整word版)六安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
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草案)六安市城乡规划局六安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二〇一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章管理单元规划第四章开发强度第五章建筑间距第六章建筑退让第七章城市绿地与生态第八章建筑与景观风貌第九章公共设施第十章道路交通第十一章市政设施第十二章地下空间及综合防灾第十三章附则附录A 名词解释附录B 计算规则附录C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附表:六安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指标一览表第一章总则1.1制定目的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引导和调控城市建设开发,并为六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审批与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标准依据,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通则。
1.2 编制依据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安徽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范》等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六安市总体规划(2008-2030年)》为依据。
1。
3 适用范围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编制、城乡规划管理及各项建设工程在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同时,还应符合本通则。
本市各县(区)可参照执行。
1.4 编制组织六安市控规体系分为“控规通则”、“管理单元规划”及“地块控规”三个层级。
“控规通则"是有关城市建设开发的整体性控制与引导。
“管理单元规划"是以划定的城市管理单元为基础,主要确定各单元的主导功能、建设总量及人口容量,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的强制性公用和公益设施。
“地块控规”则是在“控规通则”和“管理单元规划”指导下,根据城市建设时序、市场开发需求等,分期、分批编制的控规.第二章建设用地2.1 用地分类用地分类划分,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的规定执行,包括城乡用地分类、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两部分。
2.2 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为保障用地性质的主导用途,避免功能混杂,应按2-1表中适建比例、适建范围的规定进行控制。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范本模板】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1、区位关系**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
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
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1、**区基本情况。
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
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
**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
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
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1、有利条件A、区位优势。
**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
**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
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
**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2、不利因素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3、《**城厢镇总体规划(2005—2020)》、《天全**镇城镇总体规划2007-2020》;4、《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6、规划区有关自然和社会经济资料。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控规文本基本内容要求
(1)总则 (说明规划目的、依据、 规划原则、规划范围、适用范围、 执行主体和管理权限等内容)
(2)规划目标、功能定位、规划 结构;
(3)土地使用;
(4)道路交通;
(5)绿化与水系;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五线规划 (8)市政工程管线; (9)环卫、环保、防灾等控制要求 (10)地下空间利用规划 (11)城市设计引导; (12)土地使用、建筑建造通则; (13)其他;
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 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 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
用地面积单位为公顷,一般为 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 有重叠部分。
用地面积(Ap)和征地面积(Ag) 是有区别的
代征地——Ag-Ap,代征道路用地面积、代 征绿化用地面积、代征其他用地面积
用地边界
征地边界
一、用地面积
资料收集简单,计算简易、依赖性强,适应 性不够,只适应与居住为主的地块
三、典型实验法
形态规划
计算规划 控制指标
根据经验 指标确定
指标
先进行城市设计,确定出主要的城市控制要素和 指标
然后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缺陷在于工作量大并有较大的局限性和主观性
四、类比法
分析比较与规划建设在性质、类型、规模等方面 相类似的控规案例,选择相关控制指标
14.2 规定性控制要素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控 制 体 系
6个方面,12 个控制指标
土地使用 环境容量 建筑建造 城市设计引导 配套设施
行为活动
用地面积 用地边界 用地性质 土地使用兼容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居住人口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建筑后退 建筑间距
建筑体量 建筑形式 建筑色彩 建筑空间围合 建筑小品
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 城市设计引导1. 城市设计系统控制通过对规划地块的点、线、面的组合和城市建筑物的形式、风格、色彩、尺度、空间组织协调,形成城市功能规划结构、整体的历史文脉等的关系,体现出西宁市特有的城市面貌。
对于其重要空间节点的统一规划设计,特别是将那些位于重要道路景观上以及公共绿地、商业广场、标志性建筑物所形成的城市节点作为重点。
各个重点地段、重点地块内的建设要求相互协调,共同营造优美的城市景观特点。
规划片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均应有利于强化城市公共空间的系统性和形态特色和形成和谐舒适的生活环境。
对于地块内标志性建筑物造型应美观大方,突出城市特色,在王府井百货大楼前的商业广场,其建筑物、绿化及广场的布置要与自然和人文环境的特色协调,融为一体,展现出规划片区功能、技术、和艺术的三位一体的完美效果,以满足居民的精神生活与物质生活的需要2. 引导控制A:住宅设计住宅的组合方式要统一,住宅设计要适应不同使用者的要求,并配备相应的配套设施。
B:建筑设计分别从建筑物出入口、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的造型、建筑物的风格、地方特色等几方面来统一规范管理。
建筑设计应着重体现兴宁市本土文化与现代完美合,作为中心地块的标志性商业建筑,宜选用塔式高层,以避免过多的视线遮挡从而给人一种闭塞的感觉。
建筑的造型设计应符合城市设计中所引导的造型倾向与周围环境相融合,最终达到造型的和谐,完整和统一。
公建则尽量采浅色、冷色色系,与传统风貌相呼应。
C:街道设计街道应特别注重街道景观的设计,注意草坪、花坛、树种配置等。
并配备完善的街道环境小品设施(如座椅,雕塑、路标等);小区道路绿化应结合地形处理,建筑的形体设计与色彩应考虑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形成整齐有序富有韵律的居住区空间环境。
街道照明应选用具有自然色彩的光源,人行道和公共绿地的照明宜选用色彩相对柔和的光源;不同场所的灯管高度应有相应的规定。
结合大树、绿地在巷弄一侧或交叉口形成小广场。
巷道两侧的建筑高度应与道路红线的比例尺度相协调。
控规文本 说明书
项目名称:桦南镇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委托方(甲方):桦南镇人民政府桦南镇城乡规划局承担方(乙方):聚义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国家事业法人代码: 199001090514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甲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黑]城规编第(022016)号院长:万亚男总规划师:万亚男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13年 6 月编制单位:聚义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万亚男目 录 第二章 功能定位与总体布局 ........................................................... 8 第三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 8 第四章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 8 第五章 道路交通规划及控制 ......................................................... 11 第六章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 11 第七章 景观系统规划及控制 ......................................................... 12 第八章 市政工程规划及控制 ......................................................... 13 第九章 建筑高度及间距控制 ......................................................... 16 第十章 建筑物边界退让控制 ......................................................... 16 第十一章 奖励与处罚 ..................................................................... 16 附录 名词解释 . (18)24 第二章 规划依据、范围与原则 ..................................................... 24 第三章 功能定位 ............................................................................. 25 第四章 功能结构 ............................................................................. 27 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 ..................................................................... 28 第六章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 29 第七章 道路交通规划 ..................................................................... 30 第八章 绿地系统规划 ..................................................................... 32 第九章 景观系统规划 ..................................................................... 33 第十章 给水工程规划 ..................................................................... 34 第十一章 排水工程规划 ................................................................. 35 第十二章 供电工程规划 ................................................................. 36 第十三章 通信工程规划 ................................................................. 37 第十四章 供热工程规划 ................................................................. 38 第十五章 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 39 第十六章 管线综合规划 ................................................................. 39 第十七章 规划控制要求 .. (40)02.土地使用现状图03.土地使用规划图04.道路系统规划图05.道路竖向及坐标规划图06.公用设施规划图07.建筑高度规划图08.绿地系统规划规划图09.城市设计引导图规划图10.地块编号图11.给水排水工程规划图12.供热,电信电力工程规划图13.总图图表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保障桦南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促进并带动整个新区开发建设,特制订本规划实施文本。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05-22 10:17:03)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总则为实现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四川省和成都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编制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成都市规划管理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技术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中心城及外围区县(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温江区、郫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市域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种专业及专项规划为依据,对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作出的控制要求和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任务:(1)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执法管理提供依据。
(2)确定建设地区的发展标准、土地控制指标及有关配套设施要求,充分保障公共利益。
(3)深化和落实上层次城市规划的内容。
(4)作为下层次详细规划和设计编制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除应遵守本技术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本技术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成都市规划管理局。
控规编制的形式及任务控规的形式划分控规编制划分为控规大纲图则和控规详细图则两种形式。
控规大纲图则的主要任务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专项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确定建设用地的功能布局结构、强度分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配套要求,主次干道的定位、定线,市政主次干管的定位、定线以及其它规划管理要求,为控规详细图则的编制和控规公布(公示)提供依据。
控规详细图则的主要任务根据控规大纲图则,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大纲图则内容,详细规定建设地块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管理要求,确定城市各级道路及市政设施的控制和管理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提供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
(完整word版)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1。
设计题目:xx综合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点地段城市设计(详地形图)2.课程性质、教学目的与要求2。
1课程性质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是规划专业必修课程,课程教学主要内容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践,教学目标是在专业培养目标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与强化专业知识教育,强化学生参于城市规划设计实践项目的综合能力。
2.2教学目的根据城市规划的深化和管理要求,一般应当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学生掌握如何以控制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
该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与专业实践结合进行,即分为规划基础资料调查和规划设计两个阶段.(1)规划基础资料调查通过基础资料调查研究,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关注社会的意识,使学生重视掌握第一手资料,及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并为下阶段的规划设计打下基础。
(2)规划设计阶段通过规划设计,培养学生调查分析与综合思考的能力,使学生系统学习我国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标准、规划内容、技术方法。
2.3调查及设计内容与要求2。
3.1调查内容与要求(1)认真收集现状基础资料和相关背景资料,分析现状对城市规划的制约与要求,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调查应结合教学设计选题,针对设计对象:县城风貌特色、交通、地形等方面问题,进行科学、系统和定量化的调查分析,并将调查分析成果加工成为现状资料报告。
撰写之后的规划说明和文本打下基础。
(2)根据规划分析县城在整个区域中的位置和地位。
(3)提出县城的规划结构分析图、道路系统及交通组织、绿地系统和空间结构等。
(4)绿化系统规划应层次分明,概念明确,与县城的功能和绿化场地统筹考虑,必要时应提交相应的环境设计图。
绿化种植设计应与高台的土壤和气候特征相适应。
(5)鼓励在基地现状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历史文脉、城市景观及有关技术规范等方面因素进行规划构思。
提出县城规划的理念和主要技术手段、主要控制指标,指导因素等。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1.控制性详细规划定义: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造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辟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2.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2.1 承上起下,强调规划的延续性。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价值即在于“承上启下2.2 与管理结合、与开辟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
2.3 体现城市设计构想。
控制性详细规划可将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宏观的城市设计构想,以微观、具体的控制要求加以体现。
2.4 城市政策的载体。
3.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3.1 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实现规划意图3.2 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3.3 综合性3.4 刚性和弹性相结合的控制方式3.5 规划性和引导性的结合3.6 通则式与判例式的结合3.7 动态控制与相互转化的可能(兼容性规定)3.8 强制性内容的提出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是指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
4.1 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4.2 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辟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制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4.3 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接引导和控制地块内的各类开辟建设活动。
是通过指标的制定来实现的,其核心内容是其各项控制指标,可以分为规定 性控制指标和引导性控制指标 2 大类。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的确定通常是以建造密度和容积率的确定为核 心的。
(完整word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
(完整word版)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品住房项目。
控规与规划设计条件的区别
控规与规划设计条件的区别(控制性详细规划与规划条件条件书的区别)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一】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
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二】控规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直接影响城市形态的规划层面。
城市道路的线型、地块性质的调整都会直接影响这一街区的形态。
而往往通过技术手段或者是从技术层面上说的最佳方法往往又是最容易被城市规划执法者改变,或者说是各种利益体相互博弈的过程中不得不让步。
【三】控规修改主体:立法上控规是城市人民政府审批,也就是说修改不用通过人大。
规划局代表市政府履行职责,那么也就是说控规的修改只要通过规划局就可以。
二、规划设计条件【一】概述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建设用地以及建设工程提出的引导和控制依据规划进行建设的规定性和指导性意见。
规划条件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提出的规划建设要求,是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的重要依据。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 二 、控规的编制方法及存在问题 三、控规编制的新动态与发展趋势
一、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理论
基本认识(地位与作用、基本特征、基本原则) 发展历程(起源、规范成熟、发展变化)
城乡规划法发展历程回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1989年12月26日正式颁布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认识
借鉴区技术,变革传统详细规划形成的具有中国 特色的规划类型;
城乡规划法明确的法定规划之一; 反映各个利益集团在城市建设中的责权利关系; 建设主管部门做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行政
许可法范畴); 公众参与最具实效性的内容; 法律严肃性越来越高; 编制技术不断探索与进步。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特征 ——介乎于土地管理与建筑管理之间内涵丰富。
(1)通过抽象的表达方式落实规划意图。
落实共性控制内涵; 提供个性设计空间。
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一系列抽象的指标、图表、图则 等表达方式将城市总体规划的宏观的控制内容、定性 的内容、粗略的三维控制和定量控制内容,深化、细 化、分解为微观层面的具体控制内容。该内容是一种 建设控制、设计控制和开发建设指导,为具体的设计 与实施提供深化、细化的个性空间,而非取代具体的 个性设计内容。
(3)具有相当的综合性
各纵向系统的设计综合; 各专项内容的横向汇总。
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括城市建设或规划管理中的各 纵向系统和各专向规划内容,如土地利用规划、公 共设施与市政设施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保护规划、 景观规划、城市设计以及其它必要的非法定规划等 内容,并将这些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控制尺度 上进行横向综合,相互协调并分别落实相关规划控 制要求,具有小而全的综合控制特征。
(2)具有法律效应和立法空间。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
如I日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岀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目的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XXXXXX (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XXX XXX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XXXXXX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
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范例: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XXXXXX省及X X X X X X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4.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版)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6.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7.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8. 《浙江省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集编制导则(试行)》9. 《湖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 《空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0)11. 《XX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12. 《XX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年)》13. 《XX县中部分区规划(2010-2020年)》14. 《竺城市道路网专项规划》(2008年)15. 《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2007年)16. 《XX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4-2020)》17. 《XX县教育布点规划》(2008年)18. 《牡县文物古迹保护利用总体规划(2005-2020)》19•其它国家、XXXXXX省和XXXXXX市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第三条规划成果范例仁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深圳控规编制内容和深度共10页word资料
3.1 控制内容3.1.1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区可能包含拆除改造区和保留整治区两个部分。
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控制内容是规划编制时必须研究和表达的基本内容,由针对规划编制区的整体以及其中的拆除改造区、保留整治区的规定共同构成。
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其控制内容及深度要求有所区别。
3.1.2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针对规划编制区整体的控制内容包括:A. 划定规划编制区;B. 改造目标;C. 功能定位;D. 改造模式;E. 改造策略分区及改造策略与建设管制规定;F. 用地功能布局;G. 开放空间和园林绿地系统;H. 配套设施的总体对策和布局;I. 道路交通的总体对策和道路网络构成;J. 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可行性评价;K. 改造影响评价,包括对环境、道路交通、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四个方面的影响评价;L. 其他要求,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自然生态资源保护等。
M. 实施措施,包括分期实施计划和相关的配套措施。
以上控制内容,各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均应达到法定图则的深度要求。
3.1.3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针对拆除改造区的控制内容包括:A. 土地利用:用地布局、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及相容性、开发强度、建筑总量及各类建筑量、绿地率及绿化覆盖率、居住人口及户数;B. 城市设计:城市空间组织、景观环境设计、建筑形态控制;C. 配套设施:各类公共和市政配套设施的控制;D. 道路交通:地块内外部交通组织、道路及场地竖向、交通场站设施布局和控制要求、步行系统控制;E. 市政工程:水、电、气、环卫、防灾等各类市政工程管线的负荷预测、管网体系及设施控制;以上控制内容,A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应当达到法定图则的深度要求,B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应当达到详细蓝图的深度要求。
A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中,组团级容积率达到2.5以上的项目以及位于城市重要景观地区的项目,其土地利用和城市设计的控制内容要达到详细蓝图的深度要求。
异地重建项目中,上述控制内容主要针对重建区域,并应参照A、B两类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确定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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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
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
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
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
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
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
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
品住房项目。
控制性详细规划向上衔接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向下衔接修建性详细规划、具体设计与开发建设行为;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协调各利益主体的公共政策平台----体现城市建设中各方角色的责、权、利关系,是实现政府规划意图、保护公共利益、保护个体权利
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