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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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

我国将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

记者 日前从住房和城 乡建设部获悉 , 我国将 开展全 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 ) 范工作 。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 村 示
负责人说 , 发展全 国特色景观旅游示 范镇 ( )有利于保护村镇 的 自然 环境 、 村 , 田园景 观 、 传统文 化 、 民族 特色 、 特色产
业等资源 ; 有利于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 促进城乡交流 , 加农 民收入 , 大内需 , 增 扩 促进 农村经济社会 的全面发展 。 此项工作重在以旅游 为突破 口, 带动新农村 建设 。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 , 重点支持和引导这些地方发展旅游经济 , 并 从 中总结经验教训 , 为全国的镇( ) 济规 范化 发展提供样板 。 村 经 发展全 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镇 ( )应坚持保护优 村 , 先、 规划优先 ; 分挖 掘利用原有资源 , 充 不搞 大拆大建 ; 突出农村特色 , 实现城乡差别化发展 ; 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 , 保护农 民合 法开 发权 和收益权 ; 节地节 水节能 , 实现可持续 发展 ; 重管理 , 重服务 , 建设安心 、 安逸 、 安全 的村镇旅游环
环境科学 , 0 8 2 ( )4 8 4 3 20 , 9 2 :2 — 3 . [5 陈丽华 , 1] 郑翠萍 , 周建金 , 杭州半 山污泥中重金属污染状况调查 等.
【o张树 清 , 1] 张夫道 , 秀梅 , 规模 化养殖畜禽粪 主要有 害成分测定 刘 等.
分析研究 [. J植物营养与肥料 学报 ,0 5 1 ( )8 2 8 9 ] 20 , 6 :2 - 2 . 1 【1 董 占荣 , 1】 陈一定 , 林咸永 , . 等 杭州市郊规模化养殖场猪粪的重金属
污染评价 『. J 土壤学报 ,0 6 4 ( )3 — 5 ] 20 ,3 1 :9 4 .

关于公布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第1批)的通知(建村[2010]36号)

关于公布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第1批)的通知(建村[2010]36号)

关于公布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建村[2010]3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旅游局,北京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以来,各地把发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作为保护村镇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传统文化、民族特色、特色产业等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交流,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

旅游镇(村)在争创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的过程中,涌现了许多带动新农村建设的典型经验和事例,促进了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和人居环境的改善。

这次公布的第一批105个“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是从各省(区、市)推荐的400多个申报镇(村)中,经过专家组认真评选,筛选出来的,具有广泛性和示范代表性。

我们将在今年下半年组织各地开展第二批申报工作(截止2010年10月31日),希望第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真正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名副其实。

为了更好地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我们还将组织一系列活动,包括宣传和指导,现场交流研讨和相互学习等,旨在推动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工作确保质量,持续发展。

附件: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二〇一〇年三月十日附件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名单(第一批)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延庆县八达岭镇、大兴区庞各庄镇、怀柔区雁栖镇、昌平区兴寿镇木厂村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蓟县渔阳镇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镇、清苑县冉庄镇、怀安县左卫镇、迁安市大崔庄镇白羊峪村山西省灵石县静升镇、五台县台怀镇、永济市蒲州镇、介休市龙凤镇张壁村、祁县东观镇乔家堡村、阳城县北留镇皇城村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多伦淖尔镇、巴林左旗林东镇、克什克腾旗同兴镇、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辽宁省大洼县王家镇吉林省珲春市敬信镇、集安市太王镇、敦化市雁鸣湖镇、长白山二道白河镇、桦甸市红石砬子镇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极乡北极村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崇明县竖新镇前卫村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吴江市同里镇、江阴市徐霞客镇、常熟市沙家浜镇、宜兴市湖滏镇、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姜堰市溱潼镇、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旺山村浙江省奉化市溪口镇、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温岭市石塘镇、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庆元县举水乡月山村、兰溪市诸葛镇诸葛村安徽省黟县西递镇、黟县宏村镇、肥西县三河镇、绩溪县瀛洲乡龙川村福建省莆田市湄洲镇、永定县湖坑镇江西省婺源县江湾镇、浮梁县瑶里镇、横峰县葛源镇、铜鼓县大塅镇、高安市新街镇贾家村、吉水县金滩镇燕坊村山东省滕州市滨湖镇、长岛县南长山镇、阳谷县阿城镇闫庄村河南省禹州市神垕镇、镇平县石佛寺镇、西峡县丹水镇、淅川县荆紫关镇、郏县广阔天地乡、嵩县车村镇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木鱼镇、宜昌市夷陵区三斗坪镇湖南省龙山县里耶镇、韶山市韶山乡韶山村、永兴县高亭乡板梁村广东省惠东县巽寮镇、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中山市三乡镇、东莞市虎门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黄姚古镇、兴安县兴安镇、龙胜各族自治县和平乡龙脊村海南省万宁市兴隆华侨农场、五指山市水满乡重庆市北碚区静观镇、荣昌县路孔镇、奉节县兴隆镇四川省合江县福宝镇、雅安市雨城区上里镇、成都市龙泉驿区山泉镇、仪陇县马鞍镇贵州省余庆县大乌江镇、松桃县寨英古镇云南省建水县临安镇、大理市喜洲镇、丽江市古城区束河古镇、昆明官渡区官渡古镇、景洪市嘎洒镇曼景法村、丘北县双龙营镇普者黑村陕西省蓝田县汤峪镇、宁强县青木川镇、礼泉县烟霞镇袁家村甘肃省榆中县青城镇青海省海晏县西海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县北庭镇、和静县巴音布鲁克镇、新源县那拉提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二师乌鲁克镇、农七师共青城镇。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

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认定标准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是指具有独特民族风情、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底蕴的乡村地区,以其独特的景观特色吸引游客,并在旅游业发展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护和开发这些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制定一份认定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一、自然风光1.地理位置: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或位于名山大川之间、或靠近河流湖泊,或依山傍水等,能够提供独特的自然景观。

2.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雄伟的山脉、清澈的河流和湖泊、茂密的森林和植被,以及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

3.自然景观: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如奇特的岩石地貌、秀丽的峡谷和峡谷、多样的植被、原始森林等。

二、历史文化1.历史底蕴: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和文化,有明显的历史特色和人文影响。

2.传统文化:保有独特而丰富的传统村落文化、传统手工艺、传统习俗和节日等,能够展示当地特色。

3.文物遗址:有保护完好的古建筑、文物和古代遗址等,能够为游客提供历史和文化探索的机会。

三、民族风情1.特色民居:拥有具有独特装饰风格和建筑特色的村落民居,能够展示当地的民族风情。

2.民俗活动:保留独特而丰富的民族节日、民俗表演、传统婚礼等民俗活动,让游客深入了解当地的民族文化。

3.民族手工艺:传承特色的民族手工艺,如染织、木雕、陶瓷等,能够让游客亲身体验和学习。

四、旅游设施1.交通便利:交通便利是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具有优质交通设施并且与周边城市联系紧密。

2.住宿配套:提供充足且具有特色的住宿设施,如酒店、农家乐等,能够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3.休闲娱乐:提供丰富多样的休闲娱乐项目,如户外运动、越野车、温泉等,能够为游客提供更多的休闲选择。

五、保护措施1.保护规划:制定保护规划,明确开发区域和保护区域,保护特色景观不受破坏。

2.环境整治:加强环境整治,保持整洁、优美的环境,提升游客体验。

3.从业人员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和专业素养,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培育兵团旅游核心竞争力

培育兵团旅游核心竞争力

培育兵团旅游核心竞争力■赵大勇高层论坛本栏编辑王妍曦与金融、信息等服务业相比,兵团发展军垦文化、农业观光体验旅游的人文自然条件比较好,具有现实操作性。

在当前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大趋势下,兵团应从实际出发,将大力发展旅游业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

中央要求兵团加快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进程,这是当前兵团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既为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又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围绕城镇化,打造特色旅游城镇。

城镇已成为现代旅游的一个重要支点,他的功能、性质和定位可以左右一个区域的旅游业发展。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正在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要求保护优先,规划优先;充分挖掘利用原有资源,不搞大拆大建;突出农村特色,实现城乡差别化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保护农民合法开发权和收益权;节地节水节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管理、重服务,建设安心、安逸、安全的村镇旅游环境。

结合兵团突出重点、积聚发展、中心带动的城镇化发展思路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兵团建设局和旅游局要把旅游开发同推进城镇化建设统筹考虑,在城镇规划中融入旅游元素,科学确定城镇性质、功能定位和建设规模,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区域中心型、农副产品加工型、城郊卫星型、旅游观光型等具有特色的兵团城镇,做到一城一景,一地一景,上一个项目造一个景观。

在城镇管理中蕴含旅游属性,把景区的游览活动与城镇的住宿、游览、购物、餐饮、娱乐等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实现“景区游、城区留”景区城镇一体化的格局,使城镇与景区景点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结合新型工业化,引导和规范兵团工业旅游发展。

兵团现有国家级的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旅游区、中基红色产业工业园和新天国际葡萄酒业有限公司3个“全国工业旅游示范点”,主要是依托现代化工业生产和依托与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工业制成品生产而开发的工业旅游项目。

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工作方案

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工作方案

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加速推动了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

为了提升乡村旅游的吸引力,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目标设定1. 打造旅游名镇,提升乡村形象,吸引游客。

2. 建设旅游名村,挖掘乡村人文资源,丰富旅游产品。

3. 打造旅游名街,促进商业繁荣,提升地方知名度。

三、工作方案1. 规划布局:选择有潜力、有特色的乡镇、村庄、街道,进行规划布局,确定发展方向。

2. 宣传推广:组织宣传团队,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知名度,吸引游客。

3. 设施建设:加大基础设施投入,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游客体验。

4. 产业扶持:引导当地农民转变观念,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增加经济收入。

5. 环境整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保护生态环境,打造宜居旅游目的地。

6. 安全保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游客人身财产安全,提升旅游品质。

7. 人员培训:开展员工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游客需求。

8. 活动策划:举办文化活动、旅游节庆,丰富游客体验,吸引更多游客。

四、推进措施1. 设立专门工作组,统筹规划,协调各方资源,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2. 加强与周边地区协作,拓展旅游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

3. 完善政策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吸引更多资金、人才投入乡村旅游事业。

4. 积极引进专业旅游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竞争力。

五、预期效果1. 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能够有效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2.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促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民收入。

3. 丰富当地旅游产品,提升乡村旅游体验,吸引更多游客前来。

4. 提高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

六、总结通过创建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旅游名街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为乡村振兴和乡村旅游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带动农村全面发展,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标准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标准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标准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标准是指对于具备一定的自然、人文、历史、文化和旅游资源条件,并且已经在乡村旅游发展中取得一定成效的乡镇,依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定和认证,以便于更好地推动乡村旅游的发展。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应满足以下标准:
一、自然环境条件:拥有独特的自然景观、优美的生态环境和适宜的气候条件。

二、人文历史文化条件: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民俗文化资源,建筑风格和艺术形式独具特色。

三、旅游基础设施条件:拥有完善的交通、通信、住宿、餐饮、购物等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四、旅游产品和服务质量条件:具有多元化、特色化、高品质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并且能够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五、旅游管理和保护条件:具有完善的旅游管理和保护制度,能够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文化遗产保护。

六、旅游市场开发和宣传条件:具备有效的旅游市场开发和宣传手段,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

以上标准是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评定和认证的基础,同时也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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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5.17•【文号】旅发〔2017〕79号•【施行日期】2017.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的通知旅发〔2017〕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现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示范区创建工作。

国家旅游局2017年5月17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第一章总则1.1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增加旅游有效供给,切实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旅游需求,指导和规范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1.2 全域旅游是指将一定区域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进行统一规划布局、公共服务优化、综合统筹管理、整体营销推广,促进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从粗放低效方式向精细高效方式转变,从封闭的旅游自循环向开放的“旅游+”转变,从企业单打独享向社会共建共享转变,从围墙内民团式治安管理向全面依法治理转变,从部门行为向党政统筹推进转变,努力实现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最大限度满足大众旅游时代人民群众消费需求的发展新模式。

1.3 示范区创建工作坚持“注重实效、突出示范,宽进严选、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方针,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和退出机制。

1.4 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地方申报、审核公布、创建实施、评估监测、考核命名、复核督导的程序进行。

传统村落保护政策 PPT

传统村落保护政策 PPT

拯救老屋行动
① 2015年3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传统村落形象标识设计作品的公告》 (公告第753号),旨在提高公众对中国传统村落的认同感,扩大中国传统村 落影响力。
② 2015年住建部发布启动“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项目,旨在通过网络、计算 机、通信等数字化手段,以行政区划、文化圈、地理文化分区等为引导,集 权威性、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于一体,展示每一个传统村落的聚落风貌、 传统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世界了解中华文明的窗口。
的镇、村寨进行保护,自此我国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开始从村镇单体文物性建筑保护向文物建筑所处基质环境的整体保护转化,
实现纪念性建筑兼顾传统平常性建筑的区域保护。
拯救老屋行动
② 2002年通知》(建村[2002]233号)。
③ 2002年12月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历史文化村镇的概念, 标志 着我国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制度的正式建立。
④ 2012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规划编制要求》(建规[2012]195号),对提高保护规划编制的科学性、 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
大家应该也有点累了,稍作休息
大家有疑问的,可以询问和交流
三、传统村落保护双轨制度阶段
拯救老屋行动
① 2012年4月,由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下
⑤ 2013年9月,建设部公布了《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 (试 行)》。
拯救老屋行动
⑥ 2013年12月,公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初 步调查的通知》,提出尽快开展对传统民居建造技术的调查、整理、记录工 作。
⑦ 2014年4月四部门再次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 见》(建村[2014]61号),将传统村落保护政策具体化,一些传统村落大省 大市也编制了相应的保护办法。

特色小镇创建导则

特色小镇创建导则

省特色小镇创立导那么第一条总那么根据?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要求,为加快打造一批表达特点、引领带动区域开展的特色小镇,助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城乡统筹开展,推动美丽乡村和旅游强省建立,特制定本导那么。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产业定位:特色小镇要聚焦特色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安康养老等现代效劳业,兼顾皮衣皮具、红木家具、石雕、剪纸、乐器等历史经典产业。

每个小镇要根据资源禀赋和区位特点,明确一个最有根底、最有优势、最有潜力的产业作为主攻方向,突出“一镇一主业〞。

〔二〕规划布局:以现有城镇、景区、产业园区为依托,根据产业和人口聚集开展趋势和连片开发条件,合理确定规划布局。

一般位于城镇周边、景区周边、高铁站周边及交通轴沿线,选址应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相对独立于城市和乡镇建成区中心,原那么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

严格划定小镇边界,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可适当放宽〕,建立用地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特色小镇规划要注重特色打造,突出“一镇一风格〞。

〔三〕有效投资:三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以上〔商品住宅工程和商业综合体除外〕,金融、科技创新、旅游、文化创意、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小镇的总投资额可放宽到不低于15亿元,特色产业投资占比不低于70%,第一年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20%。

〔四〕功能定位:立足特色产业,培育独特文化,衍生旅游功能以及必需的社区功能,实现产业、文化、旅游和一定社区功能的有机融合。

一般特色小镇要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立,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要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立。

建有特色小镇公共效劳APP,提供创业效劳、商务商贸、文化展示等综合功能。

加快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

〔五〕运作方式: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

特色小镇要有明确的投资建立主体,以企业为主推进工程建立,尽可能采取企业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设的开展模式。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本导则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合理地向旅游示范镇(村)集聚,提高农村地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解决农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旅游示范镇(村)的可持续发展。

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全国特色景观旅游镇(村)示范的考核条件及其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 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688-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考核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7001:1990)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 镇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3.2 集镇market town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3.05.17•【文号】建办村函[2013]313号•【施行日期】2013.05.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村镇建设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3]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农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有关精神,加强小城镇和村庄特色景观资源保护,促进特色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2013年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示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特色景观资源保护(一)保护和挖掘特色景观资源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尊重自然山水格局、尊重村镇历史格局、尊重本地历史文化和建筑风格、尊重游客和当地村民文化需求作为特色景观资源保护的基本要求,指导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以下简称名镇名村)加强对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对具有地方特色的田园风光、传统村镇格局和形态、民间工艺、特色餐饮、民俗节庆、戏曲曲艺等资源的挖掘和保护,并指导名镇名村完善总体规划,制定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和管理办法。

(二)确定和登记上报核心景观资源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名镇名村确定有重要保护价值的独特自然和文化核心景观资源,并于今年9月30日前,通过“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网”上传核心景观资源现状影像(图片)、简介以及保护措施等内容,完成核心景观资源登记(网址为:)。

名镇名村网用户名及密码见附件,填报说明可在网站首页下载。

名镇名村核心景观资源登记工作情况将作为对各地名镇名村工作考核的内容。

(三)建立核心景观资源评估检查工作制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名镇名村核心景观资源保护评估和工作检查制度,定期对特色景观资源保护基本要求的落实情况、核心景观资源保护及利用情况进行评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警示,需要整改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督促实施。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
示范申报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村镇集镇建设
【发文字号】吉建函[2012]101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2.04.05
【实施日期】2012.04.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填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表的通知
(吉建函〔2012〕101号)
各相关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共同研究决定授予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玉潭镇、长
春市双阳区山河镇、长春市朝阳区乐山镇、九台市土门岭镇、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镇、
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辉南县庆阳镇、白山市浑江区三道沟镇、长白县十四道沟镇望
天鹅新村、图们市月晴镇等10个镇(村)第二批“吉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称号,同时参加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组织的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
选活动。

请以上镇(村)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当地旅游部门,抓紧时间组织
相关乡镇,填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务必于4
月30日前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附件:
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表。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doc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doc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doc感谢你的聆听ICS点击此处添加ICS号点击此处添加中国标准文献分类号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DB 61/ XXXXX—XXXX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前言本标准的编写规则依据GB/T 1.1-2010。

本标准由陕西省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旅游局、陕西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首次发布。

特色旅游名镇评定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特色名镇评定的术语定义、评定程序、基本要求、评定要求、标志颁发以及后续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我省旅游特色名镇的考核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T 10001.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 旅游休闲符号GB/T 10001.9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GB 13495 消防安全标志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8971 旅游规划通则GB 50188 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2000] 36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应于本标准。

3.1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3.2集镇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3.3村庄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4旅游特色名镇指具有或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旅游基础设施完善、旅游服务功能齐全,镇内街区及周边环境优美、地域特点和文化特色突出,在区域旅游市场上有比较鲜明的旅游特征,具有旅游集散和辐射作用,旅游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明显的旅游城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9.01.04•【文号】建村[2009]3号•【施行日期】2009.01.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农委)、旅游局(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旅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旅游局:为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决定的精神,积极发展旅游村镇,保护和利用村镇特色景观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决定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发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有利于保护村镇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传统文化、民族特色、特色产业等资源,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交流,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此项工作重在以旅游为突破口,带动新农村建设。

通过政策扶持等手段,重点支持和引导这些地方发展旅游经济,并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为全国的镇(村)经济规范化发展提供样板。

发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镇(村),应坚持保护优先,规划优先;充分挖掘利用原有资源,不搞大拆大建;突出农村特色,实现城乡差别化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保护农民合法开发权和收益权;节地节水节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管理,重服务,建设安心、安逸、安全的村镇旅游环境。

二、总体工作安排为推进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健康发展,指导和规范其规划建设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将研究制定《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标准》。

该标准颁布后,将根据标准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镇(村)进行考核。

为稳妥推进,试点先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旅游局决定先建立一批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的示范,并制订了《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和《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考核办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林省旅游局•【公布日期】2014.07.04•【字号】吉建村[2014]22号•【施行日期】2014.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吉林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吉建村〔2014〕22号)各市(州)建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管理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旅游局:为进一步发掘我省旅游资源,加快全省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培育符合条件的镇(村)申报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旅游局决定开展第三批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各地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要求,按照《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可在“http: /// 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村镇建设司”网站下载)准备申报材料,对达到示范标准,符合申报条件,并已做好前期工作的,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初审各地建设和旅游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相互沟通和协调,共同组织做好本地区的初审工作。

镇(村)可依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向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政府同意后,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相关申报条件,对所辖区域内申报镇(村)统一组织考核,审查合格后,于9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电子文档一份)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省旅游局法规处。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公布日期】2013.03.13•【字号】渝建[2013]137号•【施行日期】2013.03.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的通知(渝建〔2013〕137号)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旅游局,万盛经开区规建局、旅游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工作进程,促进小城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打造美丽巴渝。

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和标准,市城乡建委、市旅游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旅游局2013年3月13日附件: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城镇化进程,积极发展旅游镇(村),保护和利用镇(村)特色景观资源,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重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示范镇(村),有利于保护利用好我市镇(村)的自然环境、田园景观、传统文化、民族特色、特色产业等资源,促进城乡交流,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条评选重庆市特色景观旅游示范名镇(村),应坚持保护优先,规划优先;充分挖掘利用原有资源,不搞大拆大建;突出农村特色,体现巴渝风貌;节地节水节能,实现可持续发展;重管理,重服务,建设安心、安逸、安全的镇(村)旅游环境。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具有2A以上景区),在全市具有知名度。

第五条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明显。

第六条具有一定旅游接待能力,能满足游客对住宿、餐饮、游览、购物、安全、医疗、交通的需求,年接待游客具有一定规模。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11.22•【字号】吉建办[2010]86号•【施行日期】2010.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吉建办[2010]86号)各市(州)建委(建设局、规划局)、旅游局,长白山管委会建设局、旅游局:为了切实做好我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为我省申报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奠定基础,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申报标准各地要认真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与国家旅游局的《通知》(建村 [2009]3号)精神和要求及《示范导则》、《认定标准》开展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申报工作。

对于具有旅游资源的,但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景区整治、服务设施完善等尚需改进的镇(村),各地要按照《示范导则》和《认定标准》的要求逐步改进完善。

对确实达到标准的镇(村),并已做好前期工作的,方可申报。

二、申报资料1、文字介绍主要介绍镇(村)基本情况,文字不超过1500个。

2、填写申报表(见附表)。

3、影像资料。

要求特点突出内容全面,片长不超过15分钟。

4、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旅游发展规划。

三、申报程序全部申报材料由县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报市(州)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对于申报的镇(村),各市(州)、建设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进行实地踏查考核,对确实符合条件的,在申报表中填写推荐意见。

四、省考核评审、公布对各地推荐上报的镇(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旅游局聘请专家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对评审意见基本统一,符合申报标准的镇(村),确定为全省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并命名公布。

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旅游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旅游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旅游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旅游局•【公布日期】2009.03.03•【字号】琼建规[2009]48号•【施行日期】2009.03.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海南省建设厅、海南省旅游局转发《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建规[2009]48号)各市、县、自治县规划(建设)局、旅游局,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工作的通知》(建村[2009]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并结合以下意见积极做好旅游名镇(村)的组织申报工作:一、开展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乡、农场、林场、华侨农场)示范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五届四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

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对于推进我省国际旅游岛建设,保护和利用村镇特色景观资源,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县、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当地镇(村、乡、农场、林场、华侨农场)特色景观和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乡、农场、林场、华侨农场)示范的申报工作。

二、各市县规划(建设)局和旅游局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的组织申报工作。

每个市县选择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镇(村、乡),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推荐;省农垦总局选择1-3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农场,省林业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分别选择1-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林场、华侨农场,分别经其主管部门省农垦总局、省林业局和省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向省建设厅和省旅游局推荐。

2021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2021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

全国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导则近年来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精品特色小镇,促进了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

为加强对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引导、规范管理和激励约束,结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践探索,现围绕特色小镇发展定位、空间布局、质量效益、管理方式和底线约束等方面,提出普适性操作性的基本指引。

一、发展定位准确把握特色小镇发展定位,明确概念内涵、功能作用和主导产业,将之作为发展特色小镇的基础和前提。

(一)概念内涵。

特色小镇是现代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新型产业布局形态,是规划用地面积一般为几平方公里的微型产业集聚区,既非行政建制镇、也非传统产业园区。

特色小镇重在培育发展主导产业,吸引人才、技术、资金等先进要素集聚,具有细分高端的鲜明产业特色、产城人文融合的多元功能特征、集约高效的空间利用特点,是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新型发展空间。

(二)功能作用。

特色小镇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平台,依托小尺度空间集聚细分产业和企业,促进土地利用效率提升、生产力布局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载体,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就业生活,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就近城镇化;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支点,承接城市要素转移,支撑城乡产业协同发展。

(三)产业主导。

特色小镇应秉持少而精、少而专方向,在确实具备客观实际基础条件的前提下确立主导产业,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宜游则游,找准优势、凸显特色,切不可重复建设、千镇一面,切不可凭空硬造、走样变形,切不可一哄而上、贪多求全。

制造业发达地区可着重发展先进制造类特色小镇,先进要素集聚地区可着重发展科技创新、创意设计、数字经济及金融服务类特色小镇,拥有相应资源禀赋地区可着重发展商贸流通、文化旅游、体育运动及三产融合类特色小镇。

二、空间布局遵循经济规律、城镇化规律和城乡融合发展趋势,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合理谋划设计特色小镇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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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村)示范导则信息来源: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发布时间:2011-10-10 10:26:00本导则的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丰富的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引导各种生产要素合理地向旅游示范镇(村)集聚,提高农村地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质量,解决农民就地就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旅游示范镇(村)的可持续发展。

1.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全国特色景观旅游镇(村)示范的考核条件及其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GB 50188-93 村镇规划标准GB/T 18971-2003 旅游规划通则GB/T 17775-2003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考核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664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GB 1688-1997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GB 18485-2001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2894-1996 安全标志GB/T 18973-200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考核标准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0001.1-2000,neq ISO7001:1990)GB/T 10001.2—2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和服务符号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标准3. 术语和定义3.1 镇 town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镇建制的行政地域。

3.2 集镇 market town乡人民政府驻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服务中心。

3.3 村庄 village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的聚居点。

3.4 旅游示范镇(村) tourist town or village具有较为丰富旅游资源和一定旅游接待能力的镇(村)。

4.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标志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标牌、证书由考核机构统一规定。

5.全国特色景观示范镇(村)示范考核条件5.1 资源和景观5.1.1 景观资源5.1.1.1有一定规模或独特的自然、人文景观,适宜开展旅游活动。

5.1.1.2资源类型丰富,景点数量众多,并且组合关系良好。

5.1.1.3自然、人文景观基本保存完整,人为干扰较小,且不构成明显影响。

5.1.2 特色价值5.1.2.1在科学研究、科学普及和历史文化方面具有学术价值和教育意义。

5.1.2.2在观光游览和休闲度假方面具有较高的开发利用价值,具有较大影响力。

5.1.2.3能够较完整真实地体现地方、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和传统乡村特色、自然风貌。

5.1.2.4有文化传承载体,有文化活动队伍,形成独特的文化形象。

5.1.3 市场吸引力5.1.3.1 在周边省市知名,美誉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市场辐射力。

5.1.3.2 有一定特色,并能形成一定的旅游主题。

5.1.3.3 观赏游憩价值较高。

5.2 旅游经济5.2.1 年接待旅游者达到一定规模。

5.2.2 旅游经济效益良好。

5.2.3 吸纳本地劳动力就业明显。

5.3规划和建设5.3.1镇(村)总体规划、旅游规划应为近期编制或修编,近期建设的主要地段应编制详细规划,并符合《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及《旅游规划通则》的要求。

5.3.2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保护区划定合理;旅游产业布局及村镇体系空间布局合理;对镇(村)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职能、规模做出科学的预测并提出其实施计划及阶段目标。

5.3.3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能源、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和保护要求,提出空间管制原则,明确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

5.3.4用地布局紧凑,统筹安排居住、公共、生产建筑、公用工程、道路交通系统、仓储、绿地等各类建筑和设施用地,并明确界定不同性质用地的范围,做到功能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5.3.5规划对镇区、村庄整治,用地调整,土地整理、挖潜等措施节约用地有成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符合《村镇规划标准》的规定,各类用地比例适宜;镇区、村庄各项建设用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达标。

5.3.6镇(村)各类项目建设符合规划,村容镇貌整洁有序,无乱搭、乱建现象。

5.3.7镇(村)公共建筑及居住建筑设施配套完善,建筑风格简洁大方,体现地方及民族特色。

5.3.8 传统风貌区、历史街区得到有效保护,新建建筑和原有风貌协调统一。

5.4 基础设施5.4.1 道路、给排水、供电、通讯、供热、燃气、垃圾、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均有合理的配置和具体安排。

5.4.2 道路交通组织合理,对外交通不干扰镇区、村庄,内外交通顺畅便捷;路网布局合理;道路宽度、纵横坡、转弯半径等数据符合有关规定。

5.4.3 主次干道路面硬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交通标志、路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完备,进出便捷,或具有旅游专线。

5.4.4 配有场地平整的专用停车场、船舶码头布局合理,河道畅通,和景观环境相协调,容量满足需求,标志规范、醒目。

5.4.5使用低排放和利用清洁能源的交通工具,或使用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交通工具。

5.4.6自来水入户普及率达到90%以上,供水设施运行良好,水质、水量符合标准,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4.7 镇区、村庄主次道路、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排水管渠设施,排水管渠通畅,雨水及时快捷排放;生活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排放;工业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5.4.8 供电设施完备,布局合理,满足生产、生活、旅游服务需求。

5.4.9设立邮电服务网点,提供邮政及邮政纪念服务;能提供相应的电信服务,且通讯设施布局合理,通讯方便,线路畅通,标志规范、醒目。

5.4.10 供热、燃气设施可采用多种能源并举,镇区、村庄及景点鼓励使用太阳能、沼气、生物制气等天然能源和再生能源。

5.4.11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并统一处理。

垃圾站(箱、筒)的数量适当、设施完好、分布合理、标识清楚。

5.4.12公厕布点合理、完好,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整洁。

5.4.13 镇(村)消防、防洪排涝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满足旅游方面需求,并有专人负责、定期检修。

5.5 资源保护5.5.1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包括古建筑、古树名木等)得到科学、妥善的保护,有保护记录和档案;地方传统特色文化(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得到较好保护。

5.5.2 森林、湿地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没有破坏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违章建设、乱砍树木、捕猎珍稀动物等行为发生。

5.5.3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5.5.4 在政府财政资金及旅游经济收入中,有一定比例用于自然和文化资源的保护。

5.6 人居环境5.6.1 环境5.6.1.1 村容镇貌整洁,建筑、街道和绿化、水体等自然环境有机结合,采取多种措施优化人居环境。

5.6.1.2 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水体环境质量达到相应标准;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已形成绿化景观。

5.6.1.3 水、大气、噪声等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并达到规定标准。

其中:空气质量达GB3095-1996的一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1993的一类标准;地面水环境质量达到GB 3838的规定;污水排放达到GB 8978的规定。

5.6.1.4 植树造林,退耕还林种草,保土固水,减少水土流失;实施绿色工程计划,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

5.6.1.5 注重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效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优化配置;保护水源地,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5.6.2 卫生5.6.2.1 卫浴设备和设施完好、无缺损,不滴漏,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无污垢、无异味,达到GB/T 18973-2003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2 公共场所卫生良好,餐饮场所能达到GB 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3 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5.6.2.4 有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和消毒制度,并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5.6.3 文化娱乐5.6.3.1 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5.6.3.2 餐饮、住宿场所设置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5.6.4 精神文明5.6.4.1 当地居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革除陋习。

5.6.4.2 当地居民讲文明、有礼貌,不欺生、不敲诈,热情诚实,乐于帮助旅游者。

5.7 综合管理5.7.1 社会治安5.7.1.1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队伍完整、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5.7.1.2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邪教、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

5.7.2 旅游管理5.7.2.1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

5.7.2.2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旅游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有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5.7.2.3 有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

5.7.2.4 在游客中心或游客出口处设置意见(卡、箱),公布旅游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

投诉处理及时,做到投诉必复,投诉处理档案记录完整。

5.7.2.5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5.8 旅游服务5.8.1. 住宿5.8.1.1鼓励发展(民俗)家庭旅馆和经济型旅店。

5.8.1.2 住宿设施内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冷暖及换气设备。

5.8.1.3 客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干净整洁、卫生舒适。

5.8.1.4 客房内配套设施满足需要,被褥、枕巾和卫生用具一客一换。

5.8.2 餐饮5.8.2.1 餐饮设施建设和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5.8.2.2 餐饮服务设施规模和游客数量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

5.8.1.3 能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

5.8.3 游览5.8.3.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5.8.3.2游览(参观)路线或航道布局合理、顺畅,视野开阔,赏心悦目。

5.8.3.3 各种引导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规范标准,设置合理,和景观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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