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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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长江大学文理学院体育课程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0 前言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又进行了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对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及体育社会团体等相关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2002年教育部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又对学校体育的课程性质、课程目标、课程设置、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课程建设与课程资源的开发及课程评价做出了明确的要求。
1 学院现状
现阶段学院体育课设置为三学期,每学期24学时,每周2学时,3个学分(包括理论2学时),共计72学时。课程教学中未开设公共体育课,只开设了选项体育课,学生在分班时因对运动专项不熟悉往往出现看“师”选课和避“难”就“易”的情况,教学内容包括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体育舞蹈、跆拳道和武术,由于学时有限,往往学生刚刚入门体育课程就结束了,对于培养学生“终身体育”的思想效果很不理想。由于学院场地的限制使得田径场、器材室与教学常用场地间距离太远,从而导致无法很好的开设以身体素质训练为目标,以田径运动为主的公共体育课程的开设(单独上一节田径课内容太枯燥,单独上一节专项课身体素质训练效果不理想)。从而使体育教师在有限的场地和课时中是进行专项技能教学还是进行身体素质训练的两难选择。
我国学生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指标持续下降,我院学生目前各项指标也是呈下降趋势。具初步统计大多数学生高中期间几乎没有体育课程,或是体育课只安排学生自由活动。当他们进入大学后,身体素质较差,课程体系不完善,达不到培养学生兴趣使其自主参加体育锻炼的目的。同时学院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与形式单一,并缺乏指导,我院学生体质健康达标机制不健全,从而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我院身体素质呈下降趋势。
基础学部体育教研室现有专职教师6人,按照专项区分为:篮球2人,足球1人,体育舞蹈2人,网球1人。虽然每位教师已经具备多专多能的教学能力,但是除自身专项外,其他项目教学效果不理想。
2 改革与发展
综合以上基本情况和问题,特提出以下改革措施:
2.1 完善体育课程体系设置
2.1.1 普通体育课(基础课)
第一学期开设体育课程,共计36学时。对于来自各中学的新生需要进一步加强身体素质的全面发展,学习体育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从而增强学生的体质和对体育锻炼的兴趣、习惯和能力,为今后上好选项课打下良好的基础。
教学内容主要包括篮球、排球、健美操、田径等运动项目。
2.1.2 选项课
二、三、四学期开设的体育选项课程(每期36学时)。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能力,自愿选择由学校开设的体育选项课。由体育老师根据本专项教学大纲,安排容易学习和掌握的专项理论知识和技能,来发展和提高学生的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
教学内容:根据本院的场地设施、师资和学生等情况,选项课开设篮球(初级)、篮球(提高)、足球、排球、乒乓球、网球、羽毛球、毽球、瑜伽、体育舞蹈、武术、跆拳道和健美操。
2.1.3 康复保健课
康复保健课是为患有较严重的慢性病、残障或有医院证明确实不能参加正常的体育活动的学生而开设的一门适应性体育教育课程。课程以保健康复基本原理知识为基础,以中国传统体育养生保健和各种体育疗法相结合作为康复手段,达到适应性体育教育的目的。学生通过保健课的学习,能够根据自身的健康状况制定科学的运动处方,并进行有目的的锻炼,从而达到身心健康的目的。
教学内容:基础理论、体育保健与康复概述、体育保健与康复基本原理、体育保健与康复运动处方、体育保健与康复测定、评价身体成分测试、运动处方制定、球类康复练习方法、传统养生练习方法。
2.1.4 体质健康达标课
为了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经常锻炼身体的习惯,提高自我保健体质健康水平,从而对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每年10月至11月对三年级学生进行体制健康标准测试。
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内容包括台阶试验、坐位体前屈、握力、立定跳远、身高体重、肺活量。
学院自主测试内容:1000米(男)、800米(女)、仰卧起坐(女)、实心球前抛(男)、立定跳远、“米”字跑。
2.1.5 运动训练课
建立学院特长生档案,建立学院体育运动专项队,选聘部分专业能力突出的教师担任教练员,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每学年安排100学时的训练课,具体分配为3-6月份每周4学时,共计64学时;暑期8中旬至8月底(20天),每天2学时(包括早操),共计40学时;9月-11月为比赛期。
2.1.6 公共选修课
对三、四年级学生开设公共选修课,每学期20学时。主要教授内容为:运动竞赛裁判知识、体育运动创编、体育运动保健等。
2.2 体育(标准)成绩相关规定
关于体育课和体质测试标准成绩相应的等级规定
体育课成绩
(1)体育课成绩在39分(含39分)以下为重修;
(2)体育课成绩在40分-59分为不及格;
(3)体育课成绩在60分-69分为及格;
(4)体育课成绩在70分-79分为中等;
(5)体育课成绩在80分-89分为良好;
(6)体育课成绩在90分-100分为优秀。
体质测试标准成绩
(1)体育(标准)成绩在59分(含59分)以下为不及格
(2)体育(标准)成绩在60分以上-75分为及格
(3)体育(标准)成绩达到76分以上-85分为良好
(4)体育(标准)成绩达到86分以上为优秀
(5)学生毕业时,体育课和体质测试标准成绩达到60分(及格)准予毕业。
2.3 体育课程教学管理
选课程序及管理办法
(1)第一学期学生按行政班集体上课;
(2)二、三学期学生在第一周根据公布的开设项目进行选项。在选项过程中,当某项目班的人数已满时,部分学生应重新选项或由教师进行微调;(个别学生在课上可能一时不能满足其项目的需要时,在课外可以参加有关的课外体育俱乐部进行活动)
(3)学生选课后需按学校教学管理规定上好课,严格执行学校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体育教学常规。
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1)各校区根据运动项目在各指定地点上课;
(2)任课教师负责对本班学生体育理论知识、技术与技能、健康标准及学习行为(出勤、课堂表现)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
(3)雨、雪天气等不适宜进行室外教学的情况下,教师应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安排室内理论课,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每个班级室内理论课不得少于6学时;
(4)在不适宜进行室外教学的情况下,各任课教师应积极启动体育机动课程,在选择最近的周四下午或周末安排补课,补课后上交补课单于学部教学办公室。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每个班级补课次数不少于4学时。
2.4 编写或定制适合我院实际的体育教材
教材内容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紧扣课程的主要目标,把“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作为选编教材和教学内容的基本出发点,建立以全面发展学生身体素质,增强体质为主的教材体系。注重教材的科学性、实效性、趣味性和健身性。符合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兴趣爱好,有利于学生个性和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