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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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2014-1-13)

西电研究生奖助金评定细则(2014-1-13)

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奖助金评定和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一、基本规定1、本办法评选对象为硕、博二年级及以后学年(学校规定的资助期限内)的研究生。

奖助金只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人事关系全部转入学校的研究生),研究生荣誉称号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所有有学籍的研究生均必须参加学年总评并认真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国家奖助金按学校文件执行,2013年9月15日至2014年9月15日(具体视学校文件定)2、学校学年总评中测评数据的起止时间:2013-9-1至2014-8-31。

3、在上一学年中及学年总评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新学年的奖助金:(1)、违反国家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国家机关或学校或学院处分者;(2)、考试有作弊行为或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3)、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4)、不按时提交开题报告者和中期考核不合格者;(5)、在规定的培养学制内未完成学业者;(6)、未按学校的规定报到和注册者;(7)、本人未提出奖助金申请者。

4、学年总评工作小组全院教授、院领导班子成员、指导研究生数大于等于3人的副教授。

5、学年总评工作程序(1)、导师根据学生表现在测评前给学生打出学术分。

(2)、各班成立学年总评小组,硕士班每个宿舍派一名代表,博士班由班长视本班具体情况决定总评小组成员。

班长任总评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班级的总评工作,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班干部原则上是总评小组成员。

班级QQ是学年总评工作期间班级发布学年总评信息的渠道。

(3)、学生向班学年总评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在班总评小组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向班总评小组提交完全部学年总评计分材料,超过规定期限后再提交的材料一律不接收不计分。

申报材料一旦提交不得修改。

在学年总评期间每个同学及时浏览班级QQ,若由于本人不上班级QQ,由此造成的个人损失,个人负责。

(4)、班级学年总评小组在班级QQ上公告材料审核期间,同时根据本班具体情况公告本班评审操作办法。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一、总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为鼓励、奖励优秀研究生学习成绩和科研创新能力的成果,提供资助和资助学习的上等学位生学费。

本规程是根据《国家教育部劈颇》(第641号)和《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劈狄l4商各项规定》(教学[2024]99号)制定。

二、资格要求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的学术不端行为。

2.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学习和研究制度,学业成绩优秀,且有一定创新能力。

3.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门知识,有较好的科研素质和能力。

三、奖学金的评选1.奖学金的评选委员会由学校成立,由领导和教授组成,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估。

2.申请人必须提交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评审委员会根据这些材料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奖学金的评选名单。

3.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以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得分最高者将获得国家奖学金。

4.评审委员会的评定结果必须经过学校领导的审查和批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

四、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指标。

学业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得到更高的分数。

2.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发表的论文、获得的专利以及参与的科研项目等将得到相应的分数。

3.个人素质:个人素质也是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包括综合素质、团队合作能力、创新意识等。

申请人在社会活动和学术交流中的表现将对评审结果产生影响。

五、奖学金的发放1.奖学金的发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会按照规定的金额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获奖者。

2.获奖者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奖学金的发放准确无误。

3.获奖者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两学年。

如果获奖者在资助期间出现严重违纪行为,将会取消奖学金的资格。

六、评审结果的申诉如果申请人不同意评审结果,可以向学校的学术部门提出申诉。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为更好开展我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科研实践,激励研究生全面发展,体现专项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各类专项奖学金设立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时间每年9月-11月,根据学校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奖安排,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评定结束后,开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工作。

二、评奖范围1. 我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 “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既可以按博士生身份申请,也可以按硕士生身份申请,由研究生自行确定;从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参评。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专项奖学金。

3. 当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申请,但专项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评奖条件1. 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法律法规;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德、智、体全面发展;5. 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发展潜力突出;6. 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不得参加专项奖学金的评选。

7. 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件参看《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工作手册》中各类专项奖学金评选条例。

四、评奖程序1.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受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委托,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开展申请学生材料收集以及初评分计算工作。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奖学金评定细则(二○一○年三月修订)为鼓励我院学生在刻苦努力学习的同时,积极参加各级(类)科技、学科、文化、体育竞赛,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努力拓展自身综合素质,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如下:一、评奖范围就读于我院的各年级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的学生需在我院就读满一个学期)。

二、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各级规章制度;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3.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体育锻炼、文艺活动等多项集体活动,德、智、体综合考评分达85分及以上;4. 评奖学期的原始学分绩点不得低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参与本学期的综合奖学金评定:1. 评奖学期内有必修课及限选课正考不及格的;2. 评奖学期学生未修满培养计划上要求本学期应选必修课程的;3. 评奖学期内受“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4. 有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纪校规、违反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拟给予纪律处分的或未给予处分但造成不良影响的;5. 评奖学期(不含第七学期)所修课程学分总数低于15个学分的。

6.三次未参加学校、学院要求的集体活动的。

三、评定办法1. 综合奖学金的等级、金额、评奖比例依据《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教育规范》中《西南交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执行;2. 综合奖学金的评定以评奖学期学生的综合评定成绩为依据;3. 电气茅以升班的学生单独评奖。

四、评奖程序1. 学院学生工作组计算并公示学生原始学分绩点;2. 学生提交综合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 学生工作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计算学生综合学分绩点并予以公示;4. 根据综合学分绩点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5. 公示无误后由评奖评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五、综合评定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评定成绩包含学生的学习成绩、社会工作、各级(类)竞赛、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性质的文章、文明寝室成绩等,是学生综合素质的体现。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以下简称“西南交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管理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以全面推进研究生的学习、实践、创新能力和培养素质,维护研究生的合法权益。

一、奖学金类别西南交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共分为三类:(一)优秀学习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学科竞赛(组)、省部一级或以上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学年成绩突出的学生。

(二)学术创新奖学金,用于表彰国家级科技奖项、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以及相关研究论文被国内外学术刊物收录或发表,取得重大成果的学生。

(三)学科竞赛奖学金,用于表彰省部一级学科竞赛(组)、西南交大深造学术科研竞赛(组)、西南交大模拟法庭比赛(组)等获奖学生。

二、申请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按期完成所学专业的学习任务,年级名次不低于3%;(二)已经被本校录取为研究生,且满足有关资格要求,未被开除学籍或留级;(三)学习有突出突出成绩,取得重大学术研究成果,或参加国家或西南交大规定的各项学术竞赛获得奖项的学生;(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性活动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绩效。

三、申请程序(一)每学期在规定时间内,研究生申请结束后,教育部门和学院将针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初步评审;(二)申请人须携带有关资料,于指定地点报名登记;(三)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学术、技能、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评审;(四)将经过评审结果,由研究生院提出拟议奖学金人选,报教育部审批;(五)经教育部审批,结果正式发布。

四、奖励标准与办法(一)优秀学习奖学金:学年成绩综合评定优秀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5%,每人给予5000元;(二)学术创新奖学金: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每人给予10000元;(三)学科竞赛奖学金:取得省部一级或西南交大规定的比赛获奖的学生,每学期奖励人数不超过全校研究生的3%,一等奖每人给予15000元,二等奖每人给予10000元,三等奖每人给予5000元。

西南交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大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二(试行)为鼓励我院研究生刻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科研实践及各种集体活动,德、智、体全面健康发展,更好的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学校制定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办法》以及《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和发放办法》,在《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范围入学一年的电气工程学院脱产研究生。

二、评奖条件1、爱国,爱校,爱专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班级事务,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参加各种科研实践活动;4、一学年内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或受到纪律处分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奖学金评定。

三、评奖程序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奖(助)学金获得者公示名单。

2、各研究生班级分别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委员会,负责本班学生的成绩初审、科研加分初审、班级学生干部加分初审,以及对班级成员的日常表现给出意见,组织班级大会公示。

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

各班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组成后,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备案。

3、评奖流程如下图所示:1、成立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各实验室公选代表组成,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通过后方可执行后续工作。

2、个人准备学生个人从网上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生评奖材料审核班级委员会。

申请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下载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如实填好相应内容;·学年成绩单:从研究生教务网上直接打印,并经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盖章。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
西电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标准如下:
1.申请对象:在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优秀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及博士研究生(一年级直博生除外)。

2.申请条件:道德品质优良、学业成绩优异、科研成果显著、发展
潜力突出。

3.评定方式:硕士生指标等额分配至各学院,由学院组织评审;博
士生国奖指标的80%为等额指标,由学院组织评审,国奖指标的20% X 2为差额指标,由学院推荐,学校统一组织公开答辩。

4.成果要求:参评成果获得时间需为上一年9月1日—当年8月31
日,第一完成单位需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5.其他要求:直博生第一年按硕士参评,硕博连读生博士入学按博
士参评。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模板】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模板】

**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硕士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制定的《**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参评要求第二条参评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评奖范围内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评奖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 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 **大学在读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6. 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7. 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1)入学前一学年内,违反法律法规或受到所在单位的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2)违反《**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学术失范行为者;(3)档案未按时转入学校者、无故不按时注册者、无故拖欠学费者、学校给发放了工资待遇的免研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成员;(4)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来自我国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第三章评选办法第四条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负责对学生的成绩及评奖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第五条评定总则:1.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的评选依照评奖综合成绩排序择优确定。

2. 推免类学生和统考类学生分别排序,推免类学生与统考类学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8:2;其余推免类学生享受二等及三等奖学金比例为6:4。

3. 参与中法4+4项目的免试研究生,原则上可获得二等或以上学业奖学金。

4. 通过本科推荐免试进入我校学习的“硕士生优质生源”,直接获得优质生源奖学金。

“优质生源”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认定为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2018年修订版)一、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1、平均学习成绩计算公共课和其它培养单位认定的课程成绩。

2、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平均学习成绩C=X/Y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Y=课程学分的总和课程成绩中,计分A+以95分计,A以90分计,A-以85分计,B+以80分计,B以75分计,计分B-及以下无参评资格,英语免修成绩视为A。

3、研究生一年级和二年级: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35%;C学习成绩,占15%;D学科竞赛,占10%;E社会活动,占10%;F文体活动,占10%;G社会工作,占10%。

最后得分为:A×10%+B×35%+C×15%+D×10%+E×10%+F×10%+G×10%。

4、研究生三年级和博士生:A思想品德,占10%;B科学研究,占60%;D学科竞赛,占10%,E社会活动,占5%;F文体活动,占5%;G社会工作,占10%。

最后得分为A×10%+B×60%+D×10%+E×5%+F×5%+G×10%。

二、思想品德计分标准项三、科研成果获奖计分标准四、科学论着及专利五、学科竞赛六、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计分标准七、附则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高等级计分;2.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优秀班集体、优秀研会、优秀部门等学校行政及职能部门或学院为表彰先进,授予的集体性荣誉称号,优秀寝室不算作先进集体,同一集体因同一原因获不同“先进集体”称号,取最高分,不累加,得分计入社会工作得分中;3.先进集体中主要干部、其他学生干部、其他学生三级认定,如先进党支部分党支书、支委、党员,先进班集体分班长党支书、其他班委、班级成员,研会分主席团、部长、其他研会成员,优秀部门分部长、副部长、部委,其他先进集体分级学院评审小组认定,得分计入社会工作得分中;4.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5.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不同项目,可累加;6.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本项计分实行代表作制,总数不超过4篇;7.在校外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发表文章、稿件按每篇3分计,在校级媒体上发表文章、稿件按每篇2分计,10分封顶;8.社会工作计分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给分,由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一届的2/3的学生干部不予加分,兼任多项职务者计最高分,不累加;9.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个人按社会实践挂职锻炼项加分(干部及先进个人级别的加一等分,其他如优秀志愿者、积极分子、团员加二等分);10.参加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且受到表彰者获得相应加分;按课程要求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和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助”工作的,不应加分;11.所有社会活动加分等级以获奖证书所盖印章等级为准;12.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总分上限均为100分。

西南交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大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在各高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二章奖学金的申请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者)。

第五条“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生的当年,由研究生自行选择以何种身份参评;注册为博士生的次年开始,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第六条研究生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能重复使用.第七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兼得其它各类专项奖学金。

第八条有以下情况者,不能申请国家奖学金:1、在参评学年内,违反国家法律或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2、在参评学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4、在参评学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5、超过规定学制年限者(博士生学制为4年,硕士生学制为3年,“直博生”学制为5年,截止时间为学制期满当年的6月30日);6、外国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第三章奖学金的评选第九条学校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由校主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学生处、计财处、监察处等部门领导和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2019年-2019年电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说明会ppt课件-PPT精选文档

2019年-2019年电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说明会ppt课件-PPT精选文档

FQA
Q13:我发表论文的期刊/会议,论文作者排序的国 际惯例是作者姓名首字母排序,如果我不是第一作者 或者第二作者,是否可以用于奖学金材料计分?
其他EI源会议
其他会议
2分
1分
论文记分原则
在评审年度内发表(录用) 署名单位:上海交通大学 仅计算第一作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同一篇论文记分一次
论文成果最多可提交4项
专利记分原则
在评审年度内公开/授权,网站检索为准 署名单位:上海交通大学,且必须有导师署名 专利成果最多可提交3项
A11:不可以。这样违反了“科研成果一次认定”原
则。如果在公示期间被检举,经查实,取消该生申请 本年度一切奖学金资格。
FQA
Q12:我的论文属于本专业高水平会议,但不在《上 海交通大学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中,是否 可以增补?
A12:本次奖学金评审期刊/会议定级参照《上海交
通大学SCI-AB档期刊清单》、《中国计算机学会推 荐国际刊物会议列表2019(CCF)》、《上海交通 大学各学科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目录》,不接受增补。
FQA
Q3:如果论文作者单位不是交大,能不能计分? A3:对于论文,必须以上海交大为作者单位,否则 属于违规材料,不能计分。
FQA
Q4:如果论文一作非导师,是实验室师兄,能不能 按照1/2篇计分? A4:不能计分,材料属于违规材料。
FQA
Q5:如果论文一作非本人导师A,但实际上我的导师 A只是挂名导师,我的实际指导老师为B导师(B必须 是学校老师,不能是实验室师兄等学生),论文一作
专项or优秀奖
国奖or专项奖、优秀奖

排名是否在候选 人的前55%以内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为了完善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工作,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研究生界特殊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本办法适用于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二、定义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指面向新生开展的学业奖励,奖励对象为新生,评选指标为良好的学习成绩和服从本校研究生管理规定,奖励金额与奖学金等级有关,由研究生院评选核发。

三、奖学金等级1、优秀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取得学术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3000元。

2、一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优异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700元。

3、二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良好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400元。

4、三等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习成绩既不优异又不良好的研究生,奖金每学期2100元。

5、校友奖学金:每学期2000元,由西南交通大学校友会自行设置并发放。

四、评选准则1、学业成绩。

优秀生奖学金评选项目至少包括学习领域成绩、专业课程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等,其中成绩排名占1/3以上,并从参评人员中择优选拔符合要求的优秀生。

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与三等奖学金的评选,以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考虑。

2、社会实践及其它活动。

研究生期间丰富校园文化,优势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参与联系社会活动、发表论文及参加学术竞赛、受到社会表彰等,有利于他们身心发展,可以作为学业奖学金评选的考核项目。

3、遵守校纪校规。

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不仅要看学业成绩,还要看研究生的行为是否符合校纪校规要求,有没有因违纪而被受到处分的,可提供记过或严重记过证明。

五、颁发1、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和派发时间原则上在研究生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完成。

2、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学业奖学金发放前的评审工作,根据本办法和《西南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励暂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将评审结果报研究生院学术委员会审定后,将奖学金由本部统一发放。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学生[20[20[20070707]]9号)西交校学生(西交校学生为激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家在各高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和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评选范围、、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评选名额及奖励或资助标准一、评选范围1. 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奖励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2.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名额约占二年级以上本科学生总人数的3%,具体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

3. 国家助学金评选范围为在校全日制本科(含专门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资助等级,资助金额分别为3500元、3000元、2500元,相应等级资助名额比例为1:2:1,资助总名额以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的名额为准,一般不低于在本科学生总人数的20%。

选基本条件二、评选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任何处分;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申请国家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申请国家助学金要求学生学习勤奋,积极上进。

奖学金评定方法

奖学金评定方法

版。 ⑤部分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讨论,属于低质量 口碑较差的,将不列入加分期刊范围。 2、专利计分办法: 每项专利得分=专利单项分× 权系数 专利单项分如下表:
专利级别 授权专利每项加分 发明专利 30 实用新型专利 5 外观设计专利 2
注: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上分值乘以 0.2 计分。 3、说明: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不作为加分指标,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 虑较高一级奖学金。 (2)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或 “磁浮列车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或“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 中心”。 (3)论文和专利的计分去除导师后进行计算,计算权系数如下表:
课业成绩(标准平均分)
课程标准分的计算方法为:
每门课程标准分 该课程学分 学分
1、公共课的标准分与该课的原始成绩等同; 2、专业课的标准分计算方法: 专业课计算设定分值为 75
该同学该专业课程标准分 该专业课程原始成绩- 该专业课程平均成绩-75 该专业课程平均成绩 原始成绩 选课人数
(3)积极参加班级、学院和学校集体活动情况加分(非学生干部给予该项加分) 根据班级和学院记录及本人签名, 积极参与班级、 学院和学校集体活动者由各班组 成评审委员会可以给予 0~0.3 的加分,且此项加分需报学院审核通过。 4、课程学分奖励分计分办法(研修生不记此项加分) : 课程学分奖励分=(实际获得学分-22)/25 (五)以上所获各项加分的项目必须是学生一学年内所获得荣誉及取得的业绩。 五、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附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 席:高仕斌 副主席:何晓琼、何正友 委 员:陈维荣、张昆仑、肖 建、李群湛、金炜东、陈小川 李春茂、王晓茹、许建平、吴广宁、王 秘 书:徐 雁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4 年 4 月 18 日 轶

电气学院硕士研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

电气学院硕士研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修订)一、总则1、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基本奖学金指标按招生比例下到各二级学科,全日制专业硕士按一级学科。

2、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为全额培养费+基本生活费;二等奖学金为全额培养费;三等奖学金为基本生活费;博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为2300元/月,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3、硕士研究生基本生活费暂定为220元/月4、奖学金评定办法适用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二、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评定办法1、免试研究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奖学金;2、根据研究生入学初试和复试成绩总和排序,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数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

3、在特殊情况下,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可打通评定,即1个一等奖学金可拆分为1个二等奖学金和1个三等奖学金,1个二等奖学金和1个三等奖学金可并为1个一等奖学金,但总额不能突破学院下发的总额。

三、高年级(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办法由各二级学科研究生负责人或全日制专业硕士一级学科研究生负责人召集相关人员按多项指标综合测评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奖学金等级。

(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高尚,无任何违纪现象;2、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文体和科技活动;3、考试成绩无不及格现象;(二)直接一等奖学金条件:1、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自然科学、发明奖获得者;2、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自然科学、发明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4);3、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自然科学、发明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3);4、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自然科学、发明三等奖获得者(排名前2);5、校、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自然科学、发明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1);6、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2010校定著名期刊(09级仍为226或IEEE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论文或发表的论文被SCI收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

附件一: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西南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一等奖 8%-11% 奖励全额学费 500元/月 学校500元/月 二等奖 40% 奖励2/3学费 300元/月 学校300元/月 三等奖 15% 奖励半额学费 200元/月 学校200元/月 四等奖15%奖励1/3学费200元/月学校200元/月西南交通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标准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一等奖 8%-11% 奖励全额学费 500元/月 学校500元/月 二等奖 40% 奖励2/3学费 300元/月 学校300元/月 三等奖 15% 奖励半额学费 200元/月 学校200元/月 四等奖 15%奖励1/3学费200元/月学校200元/月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要点1、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一学年后再评选一次。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分别评选,奖(助)学金指标不得互相挪用。

2、博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原则上在学制内评选两次,入学前评选一次,两年后再评选一次(学院可根据本单位情况增加评选次数)。

3、原则上应保证推免研究生优先获得奖(助)学金,具体等级由学院评选委员会根据其本科综合成绩及复试成绩确定。

4、特别优秀的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可优先获得特等奖(助)学金。

具体办法见《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试行)》(西交校研[2010]19号文件)。

等级 占具备申请资格人数比例奖学金金额 助学金金额 助学金出资方 特等奖 不超过15% 奖励全额学费 1500元/月 学校13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一等奖 50% 奖励全额学费 1200元/月 学校10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二等奖35%-50%奖励全额学费1000元/月学校850元/月 导师150元/月。

(完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完整)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为规范我校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调动我校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学金的种类、等级(一)综合奖学金博士奖学金、硕士一等奖学金、硕士二等奖学金(二)专项奖专项奖学金详见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

二、综合奖的评选(一)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具有严谨求实、开拓创新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学习成绩优良.博士生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硕士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二等奖学金获得者学年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对在科学研究、论文发表等方面成绩优异者给予优先考虑。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文艺活动及其它社会工作;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规律和习惯.专项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优先从积极参加党团活动的研究生中评选。

4.在学校、院(系)、班级、社团等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5.发表科技论文或参加科研活动成绩优异的研究生优先评选。

(二)一学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选:1.有不及格课程的研究生;2.在校学习不满一年的研究生;3.违反社会公德、违反校规校纪,受到通报批评的研究生;4.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研究生;5.存在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者。

(三)评选办法1.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的9-10月进行.2.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由院、系、所组织审查并提出意见,由学生处审核,确定研究生奖学金获奖名单,报学校审批。

(四)评选范围、比例和奖励标准1.博士生:按博士生人数(一年级除外)的15%评定,奖金800元/年。

人。

2.硕士生:一等奖学金按照硕士生人数(一年级除外)的10%评定,奖金800元/年.人;二等奖学金按照硕士生人数(一年级除外)的10%评定,奖金500元/年.人;对于人数较少,按照评选比例不足1名的学院、系、所,在坚持评选条件的前提下,以1名为限向学校推荐,由学校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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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根据学校当年的评奖通知确定评奖时间、评选名额及奖励金额。

二、评选范围
1、硕士生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生评选范围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已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2、已经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硕博连读学生在评奖学年还未注册为博士研究生的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直博生第一学年可以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德智体全面发展;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7、有以下情况者,不具备评奖资格:
(1)一学年内受到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者;
(2)一年内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者;
(3)违反《西南交通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存在剽窃、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失范行为者;
(4)一年内休学、退学及转专业者;
(5)超过规定培养年限者;
(6)外国留学生及来自港、澳、台地区已享受其它资助的研究生;
(7)导师不推荐或不建议参评的研究生;
(8)向学院提交申请奖学金材料存在不属实者。

注:
①在我校学习期间,在学制期限内可以重复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学术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②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能兼得其它专项奖学金。

四、评选程序
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开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材料评审、申诉处理工作,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2、评奖流程:
(1)个人申请
学生从网上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及《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并准备证明材料,经导师审核签署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申请材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交完全,逾期不接受修改和补交。

申请材料包括:
①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③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杂志封面、目录页、论文正文首页复印件,或者录用通知单的复印件。

SCI、SCIE、EI检索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号,研究生本人未提供检索号的论文按未被检索计算,提供录用通知单复印件时要同时提供论文原文打印件,全国性国内学术会议论文需提供参会证明、论文首页、论文集封面和目录;各类学术科技竞赛需提供获奖证书及带有获奖个人名单的获奖文件复印件。

④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审核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授权院学生工作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初选,按照初评分数排序确定参加答辩的学生候选名单。

(3)综合答辩
组织研究生进行综合答辩,现场投票确定学院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4)公示名单
在学院网站公示学院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

(5)报送结果
将公示无异议的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推荐名单报学校。

五、初评成绩计算办法
(一)初评成绩计算办法
初评成绩=科研业绩分+综合素质分
(二)科研业绩分=发表学术分+专利分
1、学术论文计分办法:
每篇论文得分=论文单篇分×权系数
根据发表刊物等级划分论文单篇分值情况如下:
注:
①同一篇文章只计最高分,检索源论文必须提供检索号,未提供检索号的论文视为未被检索,检索源期刊论文或检索源国际会议论文已录用(会议已召开)但尚未检索的按相应分值乘以0.75计分;其他有录用通知书但尚未发表的论文按期刊级别(是否为CSCD库)或会议类型(国内或国外)相应分值乘以0.75计分。

②一学年内,EI收录国际会议论文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国际学术会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国内学术会议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③发表在刊物增刊的在原刊物分值基础上乘以0.25计分。

④SCI、EI分区标准、CSCD论文核心库和扩展库目录见论文发表或录用当年最新版。

⑤“先进材料与机械”、“???”等学校列入垃圾期刊的论文,不予加分。

2、专利计分办法:
每项专利得分=专利单项分×权系数
专利单项分如下表:
注:专利申请已获得受理,但尚未获得专利授权的,以上分值乘以0.2计分。

3、说明:
(1)学生参与科研项目不作为加分指标,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较高一级奖学金。

(2)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或“磁浮列车与磁浮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工程技术中心”。

(3)论文和专利的计分去除导师后进行计算,计算权系数如下表:
多人参加的论文、专利等的工作量划分比例表(‰)
注:多于10人按前10人计
(三)综合素质分=学术科技竞赛分+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文体活动分
1、学术科技竞赛分计分办法: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每项按下表获奖分值除以团队人数进行加分。

不同项目获奖可累加计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

部分学术科技竞赛等级由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

2、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计分办法:
学生干部工作绩效分=学生干部单项学生工作标准分×绩效加权根据学生干部工作量及工作业绩划分,由班级学生评奖材料审核委员会及学生社团讨论学生干部工作绩效等级,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学生参加学生社团工作涉及到学院以外的,需要相应部门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多项工作时取最高值计分。

班级学生干部的工作绩效分由班级和院学生工作组分别评定,两部分分值各占0.5权重。

班级学生干部的绩效应该根据班级干部工作情况按比例给出。

各级别学生干部标准分值:
绩效加权:
3、文体活动分计分办法:
(1)代表学校、学院参加由正规部门组织的集体文体比赛获奖加分:
(2)代表学院、学校参加的单项文体比赛加分:
(四)以上各加分的项目必须是学生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评审未使用过的荣誉或业绩。

六、现场答辩
1、现场答辩要求
原则上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需出席三分之二及以上时方可召开答辩会。

评审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候选人依次进行演讲(硕士研究生演讲3分钟,博士研究生演讲5分钟),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展示自己科学研究、参加学术竞赛、文体活动、参与学生工作以及其它能证明个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综合能力情况。

现场评委有权对参评学生评奖材料提出质询。

2、现场答辩票数组成
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委投票占总票数2/3,班级评委投票占总票数1/3。

现场统计票数,最终按照得票数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获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如出现票数相等无法决定的情况,由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委员会现场决定当选学生。

3、答辩评委组成
(1)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
(2)班级评委:研二、研三及博士各班班长(若班长不能到现场则党支部书记
到会,若班长和党支部书记都不能到现场则该班弃权)。

七、本办法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主任:何晓琼、何正友
委员:高仕斌、陈维荣、张昆仑、肖建、陈小川、金炜东、李春茂、李群湛、王晓茹、许建平、吴广宁、马磊、王轶、徐雁、院研究生会主席秘书:徐雁(兼)
西南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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