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
妇幼保健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
当地财政拨 给的事业费
5
低于5%的,每降低1%,扣20%
预算经费)应占卫生事业经费的 5%以上,每年增长的速度不低于
基本条
卫生事业经费的增长幅度
件
地(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乙等以上
妇幼保健机 构设置
3
标准,县(市)级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 甲等标准;妇幼保健所达到规范化门诊
建设标准。达不到相应标准不得分。
率
3 ‰,扣1%
生儿死亡数/活产数×1000‰
生出缺陷发 妇幼卫 生率
3
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12%以下,每上升 年内出生缺陷人数/同期该地区围
1%扣1%
产儿总数×1000‰
生“四 项”监 5岁以下儿
测 童死亡率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每上升 当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当年活产
3 1‰扣2%
数×100%
机构级别设 置
5
相同的得分,不相同不得分。
机构级别应与当地同级疾控中 心,监督所相同
孕产妇系统 管理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每下降1%, 达到孕产妇系统管理产妇数/产妇
扣1%
总数×100%
住院分娩率 3 住院分娩率达到99%,每下降1%,扣1% 住院分娩产妇数/产妇总数×100%
高危住院分 娩率
扣1%
下儿童总数×100%
体弱儿管理 率
3
体弱儿管理达到99%,每下降1%,扣1%
体弱儿管理人数/体弱儿人数× 100%
业务 管理 绩效
5岁以下儿
童中、重度 营养不良患
3
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为 5岁以下儿童患中、重度营养不良
2%,每上升0.1%,扣1%
国家卫计委《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
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
妇幼保健院健康质量进评估标准完整版(1)
妇幼保健院健康质量进评估标准完整版(1)妇幼保健院健康质量进评估标准完整版一、背景随着医疗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妇幼保健院在保障妇幼健康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如何保证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已成为医疗行业发展的重要问题。
因此,妇幼保健院健康质量进评估标准的制定,就显得尤为必要。
二、评价指标1.管理与服务能力评价:对妇幼保健院的管理机构、服务机构以及医护人员的职业能力、专业水平等进行评估。
2.医疗质量评价:主要从医疗质量、临床诊疗能力、患者护理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达到标准。
3.安全管理评价:对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机制以及应急预案等进行评估,确保医疗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信息管理评价:主要评估医疗信息管理是否规范、科学,信息共享、使用是否达到标准,确保医疗信息安全得到保障。
三、评估流程1.准备工作阶段:对评估对象进行了解和了解评估对象所在的医疗系统和机构,制定评估计划和方案。
2.实地评估阶段:通过实地查看,进行会议访谈等方式,收集相关数据,分析数据。
3.分析数据阶段:根据收集到的数据,填写评估表格、制定分析报告。
4.反馈效果阶段:通过情况通报、专家咨询等方式,向医疗系统和机构反馈评估结果,进行效果检查和跟踪。
四、评估标准1.行政领导、运营管理及电子信息系统建设、医护人员服务质量等方面应达标。
2.手术室、病房、药库等部门应具有完善的品质保证制度,确保全院医疗服务品质的稳定推进。
3.应急响应和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完善。
4.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技术水平符合国家标准,能够保障手术室管理和病房服务。
5.对医院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数据安全管理要求高,确保医院信息安全。
五、总结妇幼保健院健康质量进评估标准完整版能够对妇幼保健院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全面评估,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评估标准应不断更新完善,需要不断地推陈出新,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情况的通报
19
-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报2016 _ 01 1 0 0 万元用于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 (二 ) 层层部署动员 。各 省 ( 区、市 )以工 作会、专题会等形式对示范工程进行全面部署, 对示范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和督促。辽宁、广 东等省建立了城市、县区、机构间帮扶机制,开 展工作培训,召开现场会,组织互检互查,推广 先进经验做法。县级党委政府普遍高度重视示范 工程工作,成立政府领导任组长,编办、发改、 财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协调推进示 范工程,对照评估指标认真开展自评,围绕存在 的问题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 门对辖区所有县( 市 、区 )逐一进行评估检查, 列出评估分值,排出先后名次,激励先进,督促 后进。 面完成。北京市制定社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 范化门诊标准,启动规范化建设工程,加强妇幼 健康网底建设。 三是服务质量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 温 馨 ,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 务质量明显提升。河 北 省 积 极 开 展 “ 促进自然分 娩示范医院” 和“ 示范孕妇学校” 双百家创建工作, 非医学需要的剖宫产率逐年下降,纯母乳喂养率 快速上升。浙江省制定促进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 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中西医互相结合、互相促 进的妇幼保健服务共赢模式。上海市、重庆市推 行孕产妇“ 绿黄橙红紫”五级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规范转诊程序,提高救治水平。北京市推进基于 个案信息的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不同机 构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管理,实现孕产妇保健 二 、取得的成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各县级政府普遍把妇幼 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孕产妇 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等妇幼 健 康 核 心 指 标 纳 入 政 府 目 标 责 任 考 核 ,将妇幼 惠民项目作为民生工程重点部署推进,党委和政 府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到妇幼保健机构开展专题调 研 ,召开专题会 议 对 妇 幼 健 康 工 作 进 行 专 题 研 宄 、专门部署,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人 员编制、财政投入、机构建设等重点难点问题, 为做好妇幼健康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支持环境。 二 是 建 设 管 理 规 范 。各 级 政 府 将 妇 幼 健 康 服 务 机 构 建 设 纳 入 重 点 建 设 工 程 ,划拨建设用 地 、加 大 资 金 投 入 ,支 持 力 度 前 所 未 有 。福建 省 2 0 1 4 年 省 级 财 政 安 排 1. 0 4 亿 元 用 于 补 助 81 所 市 、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配 置 基 本 医 疗 保 健 设 备 。广 东 省 每 年 投 入 3 0 0 0 万 元 ,支持欠发达地 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重 庆 市 1 4 个县区级妇幼 保健机构启动新建、改扩建工程, 占全部机构的 36%。浙 江 、湖 北 等 省 将 “ 完成妇幼保健和计划 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作为示范工程必备 条 件 ,实 行 “ 一票否决”,推动机构整合工作全
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满足广大妇女儿童健康和育龄人群生殖健康需求,指导地方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推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指导原则(一)坚持工作方针。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明确功能定位。
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是具有公共卫生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包括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服务与管理。
应当加强内部业务规划,规范科室设置,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三)合理规划设置。
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均应当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辖区常住人口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行合理设置,建设规模适度。
按照《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保证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落实。
(四)优化整合资源。
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本站推荐)
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本站推荐)第一篇: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本站推荐)蒲城县中医医院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工作自查报告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妇幼健康服务水平,保证人民群众获得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顺利推进我院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设工作,根据蒲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蒲城县2016年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蒲卫发〔2016〕88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的职能实际情况,重点围绕贯彻实施“一法两纲”,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幼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促进提高我县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水平。
现对照《陕西省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将自查自评总结报告如下:1、进一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母婴保健法》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一是积极开展妇女保健儿童保健技能竞赛活动,并选派优秀选手参加省、市技能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二是加大妇幼卫生宣传力度,在医院门诊、儿科病区、妇产科病区及产房固定宣传挂图,对孕、产妇进行卫生保健、优生优育等知识宣教,充分利用“三八节”、“六一节”、“母乳喂养周”等节假日,组织医疗人员到县中心广场开展义诊咨询宣传活动,并免费发放各种妇幼卫生宣传小册子等,加大妇幼卫生保健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2、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与管理,严格执行母婴保健相关法律证书管理办法,实行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做到证、章分开保管,《出生医学证明》由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负责人保管,印章由医务科专人保管,每张出生证的发放都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登记表》,做到每张开出的证明可靠、完整、有效。
3、贯彻落实《陕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条例》,成立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制定了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相关制度,超声科门前安装监控探头,孕14周以上孕妇做超声检查及计生手术实行实名制等措施。
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方案
【导语】妇⼥⼉童健康是卫⽣改⾰与发展的重要⽬标,妇幼保健⼯作更是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
以下是整理的妇幼卫⽣⼯作实施⽅案,欢迎阅读!【篇⼀】妇幼卫⽣⼯作实施⽅案 ⼀、⽬的 在⼤⼒普及卫⽣知识,倡导⽂明健康的⽣活⽅式,提⾼⼴⼤妇⼥⼉童的健康⽔平和⽣活质量,提⾼⼴⼤⼈民群众基本卫⽣知识知晓率。
⼆、⽬标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作⽤,根据实际,结合宣传材料、健康讲座、巡回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将妇幼健康教育⼯作与疾病控制、预防保健⼯作有机结合,融为⼀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
三、主要措施 (⼀)加强机构建设 1、以健康教育科牵头,成⽴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妇保科、⼉保科及临床医⽣为成员的健康教育领导⼩组。
2、各相关科室医务⼈员要积极配合,协助作好妇幼健康教育⼯作。
(⼆)加强队伍建设 健康教育⼈员培训⼯作是决定健康教育开展好坏的关键。
使他们不仅懂得健康教育的传播技巧,更要全⾯掌握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和卫⽣科普常识。
使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深⼊到基层。
(三)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利⽤现有宣传阵地进⾏健康教育院内的门诊⼤厅、各科室、室内外宣传栏都是重要的宣传阵地。
妇保科、⼉保科及门诊妇科、门诊⼉科对前来就诊咨询的群众给予相应的健康知识的宣传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处⽅等宣传材料。
室外宣传栏进⾏每季度更换并注意与各卫⽣宣传⽇主题相结合。
2、以孕妇学校健康知识讲座为载体,全⾯宣传健康知识。
3、结合各种卫⽣⽇主题开展宣传。
要充分利⽤“三⼋”妇⼥节、世界卫⽣⽇、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等宣传⽇,突出重点,组织医务⼈员积极开展⼤型义诊咨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咨询义诊来提⾼群众的防病知识。
四、具体⼯作安排 (⼀)充分利⽤现有卫⽣资源,再针对性通过讲座、宣传栏,⼤型义诊咨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
(⼆)在院外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每季⼀次。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6.12•【字号】沪卫计〔2017〕15号•【施行日期】2017.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市卫生计生委等关于印发《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沪卫计〔2017〕15号各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编办、妇儿工委办公室,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有关单位:《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第15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6月12日上海市妇女健康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规划(2016-2020年)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应不断增长的妇女健康服务需求,保障妇女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上海市妇女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上海市卫生计生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本市认真落实2012年市政府第147次常务会议关于加强产科、儿科资源建设的决定,不断加强产科医疗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妇女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2015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6.66/10万,其中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4.16/10万,非本市户籍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9.08/10万,继续保持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01.14•【文号】国卫办发〔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1.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计划生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发〔201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第43次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司局和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5年1月14日2015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
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重大疾病防控,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加强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卫生计生治理能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用中国式办法解决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在巩固完善保基本、强基层成果的基础上,更加突出建机制,迎难而上,敢啃硬骨头,打好深化医改攻坚战。
(一)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市妇幼保健院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监管考核指标
20 唐氏筛查血清学孕妇随访率 21 新生儿两病筛查率 22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23 患者及家属健康教育知识知晓率
≥85% ≥90% ≤14.5/10万 ≤6.6‰ ≤8‰ ≥80% ≥80% ≥85% ≥65% 控制
≤7% ≤5% ≤12% ≥90%
100%
≥90%
≥90%
100%
≥90% ≥90% ≥90%
类别
护理部分(32 个)
医疗部分(30 个)
序号
质量与安全管理目标
1 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
2 出院患者随访率 3 术后、产后随访率 4 护理人员对优质服务的知晓率 5 绩效考核方案知晓率 6 住院患者对护理工作满意度 7 产前检查孕妇促进自然分娩知识的知晓 8 院内纯母乳喂养率 9 分娩后早开奶、早接触比例 10 24小时母婴同室比例 11 急救物品完好率 12 护理文件书写质量 13 危重患者护理质量 14 安全用血护理制度 15 围手术期护理质量
医务科
考核频次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年 月 季度 季度 季度 年 年 年 年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月
指标来源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版)》3.29.8.2
100%
医疗部分(30 个)
感染部分(12 个)
药事部分(9个) 综合部分(5个)
16 手术离体组织送检率
17 手术记录和病程记录及时完整合格率
18 手术部位标示正确率
19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20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21 非计划再次手术发生率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培训规划方案
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培训方案两篇范文范文一:一、指导思想坚持全面努力贯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2020 年*** 妇女小孩发展规划,坚持为人民的健康服务方向,坚持“母亲安全、小孩优先”主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目标,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知足广大妇女小孩的健康需求。
二、工作目标推动各级政府机构重视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改良妇幼健康服务的公正性与可及性,提高妇女小孩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实时性,打造优良服务新品牌,令人民民众更为满意,促使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详细包含 5 个方面:--领导重视好。
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归入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查核,成立有效的协调工作体制和稳固的投入保障体制。
--规范管理好。
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健全,机建立设标准规范。
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美,监察管理有力,制度履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停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显然提高。
--指标落实好。
妇女小孩中心健康指标连续改良,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明显提高,圆满达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
民众口碑好,建立妇幼健康优良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渐提高。
详细工作目标。
经过典型示范、先进指引、经验推行等做法,踊跃争创妇幼健康优良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 ( 区) ,全市每年评比 5 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良服务示范单位,并依照省上安排介绍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良服务示范县 ( 区) 。
三、主要内容( 一) 增强落实政府职责。
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归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 5 岁以下小孩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点防治举措落实率等妇幼健康中心指标归入政府目标责任查核,拟订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行,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成立协调工作体制,实行妇幼健康目标管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12.07
•【文号】建标〔2017〕248号
•【施行日期】2018.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定额
正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批准发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248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附件: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国家卫计委《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
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解读一、为什么要制定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服务的专业机构,在减少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60多年来,妇幼保健机构从“一张嘴,两条腿”的工作方式逐渐发展为功能齐全、服务规范、防治结合的专业机构;从实践中探索并确立了以保健为中心,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发展方向,为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妇幼健康服务。
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3078家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工作人员35.1万人,床位数19.5万张,年诊疗2亿多人次,成为维护我国妇女儿童健康的重要力量。
1996年以来,全国已有20多个省(区、市)开展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作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在加强医疗保健服务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手段。
但是原卫生部印发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标准》和《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细则》已不符合妇幼保健机构发展需求,亟需修订。
2015年,我委印发了《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了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落实功能任务,优化服务模式,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制度建设,指导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对于及时更新评价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
评审标准是各地开展妇幼保健院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实施细则是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也是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参考工具。
二、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有什么特点?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是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医院评价经验,参考已颁布的医院评审标准,结合妇幼保健机构自身特点后组织制定的。
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
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的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妇幼保健院健康优质服务工作一、工作目标:妇幼保健院的健康优质服务工作,旨在提供全面、专业、贴心的医疗护理服务,确保妇幼人群的健康与幸福。
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工作目标:1. 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提供贴心的护理服务,关心患者的心理需求,提高患者的满意度。
3. 加强医患沟通,提升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
4. 提升医院整体形象和服务品质,成为妇幼人群的首选健康服务提供者。
二、工作内容及措施:1. 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过程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 完善医疗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和工作流程。
- 强化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 加强科研和学术交流,引入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理念。
2. 加强护理服务,关注患者的心理需求,提高患者满意度。
- 建立患者信息管理系统,记录患者的个人需求和护理计划。
- 加强护理人员的沟通和培训,提高护理技术和服务态度。
- 提供心理咨询和支持服务,帮助患者缓解压力和焦虑。
3. 加强医患沟通,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感。
- 建立医患交流平台,提供及时和专业的医疗咨询服务。
- 加强医患沟通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沟通技巧和倾听能力。
- 积极解答患者的疑问和需求,及时处理投诉和纠纷。
4. 提升医院形象和服务品质,成为妇幼人群的首选健康服务提供者。
- 加强与社区的合作,提供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
- 开展医疗服务宣传活动,提高市民对医院的认知度和信任度。
- 提高医院设施和硬件设备的质量,提供舒适和安全的治疗环境。
三、工作成效评估:1. 医疗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患者满意度稳步提高。
- 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对医院的整体评价和医疗服务质量给予较高评价。
- 病房护理质量得到患者的肯定和赞扬,得分在90%以上。
- 医疗事故率和并发症发生率得到有效控制,患者安全得到保障。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17〕248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改革委,海南省规划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84号)要求,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编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在妇幼健康服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建标189-2017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
2017-12-22
2018-08-01
福建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福建省财政厅
附件: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省级财政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5〕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4〕1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妇幼健康项目补助资金是指省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推进我省妇幼健康及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第三条补助资金实行项目管理,重点引导各地落实《福建省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福建省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闽政〔2011〕83号)提出的妇幼卫生工作目标。
第四条补助资金重点支持以下项目:(一)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所采取的干预综合防治措施;(二)开展“两纲”重难点项目,包括提高妇女“两癌"检查服务能力,提高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能力,提高产儿科服务能力、提高出生缺陷防治能力等;(三)妇幼保健机构相关科室规范化建设;(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五)委托市县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六)根据妇幼健康工作发展需求开展的其他项目.除省委省政府批准外,原则上不安排对市县的一般性业务费补助。
第五条省卫生计生委根据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编制项目的中期财政规划,增强项目预算可持续性,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年度项目预算。
补助资金的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方案编制,应按照重要程度对项目进行排序,科学合理地制定预算期内拟开展的项目方案,明确项目内容、申报审批程序、补助标准、预算金额、绩效目标及评价标准等内容。
中期财政规划和预算方案由省财政厅综合平衡后,纳入年度预算草案,按程序审批。
第六条补助资金年度预算金额基本确定后,省卫生计生委提出项目资金提前下达方案,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下一年度项目工作方案,明确各地开展妇幼卫生监测,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实施降低孕产妇、儿童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干预综合防治措施需达到的任务指标以及年度阶段性项目的具体要求,并明确项目补助资金的申报办法.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省级提前细化下达下一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方案和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
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版)
附件1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精神,加快建成功能健全、服务完善、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妇幼保健机构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地履行妇幼公共卫生职能,不断提高医疗保健服务质虽,保证医疗保健服务安全,提高妇幼保健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保健服务需求,在总结以往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和日常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从妇幼保健院发展方向、辖区业务管理、服务流程、服务质虽与安全、社会评价等多角度对妇幼保健院实施考评;充分体现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为妇女儿童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妇幼健康服务,保障妇女儿童健康。
本标准共6章68节,设置320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五章共61节277条标准,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妇幼保健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六章共7节43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妇幼保健院的运行、服务质H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妇幼保健院,其他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米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I可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手术名称与ICD-9-CM-3编码采用人民军医出版社出版的《国际疾病分类手术与操作》第九版临床修订本2011版(刘爱民主编译)。
第一章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二)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三)以妇女儿童为中心提供妇幼健康服务,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
妇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指标
妇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指标妇幼健康教育是指针对女性和儿童的健康问题进行教育和指导的一项重要工作。
妇幼健康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女性和儿童的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各种疾病,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而妇幼健康教育的效果评价指标即是用来评估这项教育工作达到的成果和效果,并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这项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在评价妇幼健康教育效果时,我们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指标,以确保评价的全面性、深度和广度。
以下是我列举的一些评价指标,你可以参考这些指标来撰写一篇有关妇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的文章:1. 健康知识掌握情况:了解受教育者对于妇幼健康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疾病预防、保健知识等,以此来评估教育效果。
2. 行为改变情况:通过观察受教育者的行为改变情况,如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等,来判断教育的有效性。
3. 健康素养提升:评估受教育者的健康素养水平,包括自我保健能力、健康意识等,以此来判断教育效果。
4. 服务利用情况:观察受教育者对妇幼健康服务的利用情况,如妇产科医院就诊频率、儿童预防接种率等,以此来评估教育效果。
5. 干预效果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妇幼健康教育效果的各种因素,包括社会经济状况、文化因素、教育方式等,以此来改进教育工作。
6. 用户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或访谈等方式,获取受教育者对妇幼健康教育的满意度,从而了解教育效果。
以上指标仅为参考,实际评价中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在撰写文章时,你可以从简到繁地介绍这些指标,并对其含义和作用进行深入的解读。
在文章的结尾部分,你可以对这些指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分享你个人对妇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的观点和理解。
你可以表达对当前妇幼健康教育的评价,提出可行的改进建议,并展望未来妇幼健康教育的发展方向。
这样的回顾和总结将使文章更具价值。
文章的字数应为3000字,并按照知识的文章格式进行撰写。
你可以根据所提供的指标编写每个部分的内容,并在适当的地方多次提及主题词“妇幼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指标”,以保持文章的连贯性和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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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随机抽取一个二级综合医院。
4.队伍建设
(110分)
4.1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配备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25※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保健人员足额配备达到国家规定的比例要求。
30
40
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核查编制委员会等部门相关文件及工资发放表。
26
卫生技术人员占80%以上。
5
27
卫生技术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者不低于15%。
15
90
1.查阅政府制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查阅政府办公会纪要;
3.查阅政府调研工作记录及照片;
4.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核实落实情况。
2※
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婚检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
20
3
党委政府每年对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专题调研,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决策,指派有关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10
4※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
划。
25
5※
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编制数(/百万人口)符合规定。
10
6
辖区政府对妇幼健康投入水平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一
致。
10
15
32
建立适应妇幼健康服务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定期开展妇幼健康服务人员培训。
10
5.监督管理
(60分)
5.1执业许可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
33
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许可证,并在批准的服务范围内依法执业。
10
10
查看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执业许可审批情况,并到相关机构核实;选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随机抽取1个县级医院、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查阅人员及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2.3 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
14
按照国家规定资金比例,落实妇幼健康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套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20
30
15
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10
2.4建立收入激励机制
16
建立保障和鼓励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人员收入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人员积极性。
10
10
查阅财政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
30
查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资料;随机抽取 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相关人员。
4.3 重视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30
制定促进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规划,3-5年总结落实情况,并定期更新调整。
15
40
31
建立科学促进人Leabharlann 队伍建设的绩效评价机制和薪酬制度,有保证妇幼保健队伍稳定性的政策措施。
15
19※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按要求配备并满足业务用房。
15
15
20
妇幼健康服务的机构根据国家规定配备相关设备。
15
20
21
逐步完善建立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保证医疗设备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5
3.2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配备情况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2※
附件2
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
考核要点
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
100项指标
考核指标
分值 分配
分值
1000分
考核方法
1.政府主导
(130分)
1.1 政府主导妇幼健康工作
政府及有关组成部 门
1
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妇幼健康事业五年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
4.2 有专人负责基层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8
29
每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负责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 2名,并随服务人群增加而按比例增加。
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相应的个体及群体妇幼健康服务工作。
20
10
5.2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34
落实《出生医学证明》国家相关管理要求。
4
4
随机抽取 1个县级医疗保健机构,1个提 供助产服务的乡镇卫生院,实地查看相关资料并询问相关人员。
5.3爱婴医院管理
35
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全部为爱婴医院。
3.机构建设
(110分)
3.1 独立建制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妇幼健康服务机构
17※
机构坚持正确发展方向,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
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
25
40
实地查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并查阅相关文件。
18※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科室设置符合国家或省级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当地妇女儿童健康需求。
11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公用经费及发展建设经费。
10
12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经费。
10
2.2 基层(乡 村、社区)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
13※
按照国家规定落实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计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经费。
20
20
查阅省级、市(地)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查看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拨款凭证;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查看工资发放凭证。查阅省级、市(地)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相关文件;查看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拨款凭证。
证;随机抽查2个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行
核实。
2.经费保障
(110分)
2.1 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经费保障
卫生计生 行 政 部门、财政 局
9※
妇幼健康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20
50
查看财政局文件及拨款凭证;核对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收款凭证。
10
及时足额落实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经费。
10
1.2 相关部门职责及协调工作机制
7
建立各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支持妇幼健康工作。
20
20
查阅文件或相关记录。部门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财政局、发改委、编制办、人社局、妇联、教育局等。
1.3地方妇幼
健康项目补
助政策
8※
制定地方妇幼健康项目补助政策,并有效落实。
20
20
查阅政府相关文件、财政局划拨经费的凭
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用房。
10
20
随机抽取1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查看。
23
依据国家标准配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
10
3.3妇产科和儿科设置情况
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医疗保健机构
24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妇产科(含计划生育部分)和儿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