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学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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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学重点整理
第一章
1.地方政府的界定:
从内涵上讲,地方政府是中央政府的对称,是中央政府设置于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工作的国家机关。
从外延来看,在单一制国家,它包括全国中央政府之外的各级政府;在联邦制国家,它包括联邦政府的直辖政府和联邦成员的下级政府。 2.地方政府的基本特征:地方政府的权力不具有主权性,是中央政府依法设置的,中央政府可以依法对其予以变更或撤销。
地方政府的权限是局部的。第一,权限所及地域范围是局部的;第二,权限所及的权限是局部的。
地方政府的职责是完成地方社会管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环境、生产环境所产生的一系列社会事务是基层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主要职责。第二章
1.行政区划:
行政区划是国家为建立政权和巩固政权,依据领土大小、自然环境、政治、经济及文化状态、民族、人口分布、历史传统、军事防御、国家发展战略等因素,将领土进行合理的分级划分,并设置相应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构成一国的地方行政建制的一种有意识的国家行为。
2.行政区划的结构要素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
行政区划是一个包含地方行政建制、地方行政单位和地方行政区域三者及其之间相互关系的综合性的概念。
.地方行政建制:国家设置的组成国家的结构单元,是一定地域和居民组成的政治实体。
地方行政单位: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置的治理该国结构单元的一级政府,是该单元各地方国家机构组成的整体。
地方行政区域:国家为推行政务而划分的有确定界线的区域。三者关系地方行政建制在这三者中最为稳定,或设或撤。
地方行政单位在建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出现两个方面的变化:其具体组成的地方国家机关的改革,或其行政隶属关系的改变。
行政区域是最易改变的,在同一地方行政单位管辖下,边界调整或下属行政单位的改变,都可以导致行政区域的改变。 3.影响行政区划的因素:
自然环境对行政区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国家的大小是行政区划的基本依据
第二,许多自然地理物常常成为行政区划的边界、政治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首先,一国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着行政区划的性质
其次,国家结构形式决定着各国选择不同的行政区划模式最后,政府职能转变程度直接决定行政区划体制类型、经济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
首先,经济体制的影响。计划经济体制要求与管理幅度小、行政层级多的金字塔形行政区划体制相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则要求与管理幅度大、行政层级少的扁平式行政区划体制相适应。
b 经济技术尤其是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发展对行政区划的影响.社会因素对行政区划的影响主要是指社会中人口、民族、宗教以及历史传统等 4.我国现行地方行政区划的特点四种类别的行政区域建制并存
一般的区域型建制、特殊型建制、城镇型建制、民族自治地方
多级建制并存:省、市、县、乡实四级建制基本成为当前主要式样。 (3)三级市建制
一是直辖市,与省、自治区平行
二是省会和较大的市,一般称之为地级市。包括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较大的市等。
三是不设区的市,通常是县级市
虚实结合制:实——省市县区乡镇虚——地区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地市双轨制:实行行政公署管县和市管县相结合的体制 5.我国现行行政区划存在的问题
省区数量偏少,范围偏大,规模悬殊
纵向的行政管理层级过多,必然带来管理机构和人员的冗余,使地方财政负担过重;同时,容易出现政出多门,多头领导,人浮于事等官僚主义弊端,导致行政效率降低。市管县的弊端日益呈现:
市管县本意是缩小城乡差距,反而导致城乡差距进一步扩大,形成了所谓的“城乡悖论”市管县本意是缓解县级财政困难,反而导致县财政愈加困难,形成了所谓的“财政悖论”市管县本意是提高各级政府的行政效率,反而导致行政效率进一步下降,形成了所谓的“效率悖论”
部分县乡设置不合理、不稳定,加重了社会的经济负担,不仅不利于基层民主建设,还使政府难以有效行政,影响了基层政权的自身建设。 6.我国行政区划的发展趋势扩大省级行政单位的数量,缩小省级行政区划面积;同时,可以增设少量直辖市撤销地级市,强权扩县,实行“省管县”,降低行政区划,实现行政区划的扁平化乡镇合并,对小县小乡尽快合并,相应开展对行政村调整工作,裁并一些规模较小的
积极探索城镇行政建制的新模式。不但要借鉴发达国家的一些城市管理经验,而且更要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建制和城市管理模式第三章
1.地方政府职能:
政府职能:行政管理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力,依法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所发挥的基本职责、功能和作用。“地方政府职能”是地方政府实现的政府职能即地方政府职能。
层级越高的政府,其政府职能中的政治职能更为凸显;层级越低的政府,其政府职能中的社会职能更为凸显。 2.地方政府职能的基本特征:
第一,双重性指地方政府有义务执行中央政府指定的法律、法规、决议和决定,又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并处理仅仅关系到本地区居民利益的公共事务。
第二,差异性指不同国家的地方政府,同一国家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他们的职能都不完全相同。
第三,局部性指地方政府不可能承担地方全部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与服务,而仅仅是对
其中一部分进行管理与服务。
第四,服务性指地方政府的全部活动都是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服务性是政府职能的基本特性,对地方政府尤为突出。
第五,规范性指地方政府为居民提供的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必须法制化、规范化、标准化 3.制约地方政府职能的主要因素
地方政府自身的能力:地方政府是国家设置的治理国家
部分地域的政府,它的治理权力只限于它所管辖的地域,并且只能限于部分社会事务。
地方政治制度:在不同地方政治制度下形成不同类型的地方政府。
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直接而深入的干预,使它承担的职责无限扩张,成为一种“万能政府”
社会发展水平:满足当地企业生产发展和居民生活变化对地方政府的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不断提出的新要求,是制约地方政府职能的一个主要因素。
其他相关因素:除上述主要因素外,地方政府所辖边界、自然地理、经济和人文因素以及财政力量对地方政府职能的制约也有重要影响。 4.地方政府职能发展的趋势
以发达国家为代表的地方政府职能的发展趋势:
更重视居民的日常生活。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负有保障居民生活的传统职能服务对象越来越多元化。地方的公共行政和公共服务,应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人口流动而引起的多民族、多种族文化共处和交流的需要
第三部门影响日益扩大。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行政改革中,将一部分职能还给社会,社会组织替代政府进行直接管理,实现社会职能社会化,这是当代政府职能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