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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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感染相关规章制度

卫生院感染相关规章制度

卫生院感染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是指卫生院为预防、控制和治疗院内感染病例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第三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贯穿于卫生院的各个环节,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不断完善和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根据不同科室和病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操作规范。

第六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感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第七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门颁布的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八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由院感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和监督,院感管理委员会主任为卫生院院长,成员包括卫生院感染管理科室主任、医务处主任、护理部主任等相关负责人。

第九条卫生院感染管理工作的经费由卫生院内部负担,需要时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

第二章感染预防控制第十条卫生院各科室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预防控制工作制度,做好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定期检查和评估环境卫生和消毒效果。

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和处理,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做好医疗器械和设备的消毒和灭菌工作,保证医疗器械和设备的安全和无菌。

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控制委员会,负责卫生院内感染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病情及时处理,确保医务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第三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监测与报告系统,对院内感染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

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将感染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卫生部门网站,便于上级部门监督和评估其感染管理工作。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

基层院感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工作。

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感染性疾病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感染防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感染性疾病应急预案,发生感染事件时,应当按照预案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感染扩散。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自查、评估和改进,提高感染管理质量。

二、组织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科(室),负责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科(室)应当配备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的人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感染管理科(室)的职责,包括感染预防与控制、感染监测、感染事件调查与处理、感染管理培训等。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部门、护理部门、感染管理科(室)、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感染管理制度,监督感染管理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明确感染管理责任人和感染管理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感染管理工作。

感染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防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感染防控能力。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防止病原体通过器械、药品、血液等途径传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手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执行无菌操作前后应当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手消毒剂。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合理使用抗生素,预防和控制细菌耐药。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诊疗环境清洁、卫生。

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医院院感管理制度

医院院感管理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建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三级监控组织。

2、医院感染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听取医院感染管理科汇报,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开.3、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医院感染管理科定期对环境卫生、微生物污染、消毒灭菌、污水处理等进行抽样调查与检测,定期进行院内感染发病率和抗生素使用情况调查.5、定期对全院各科消毒隔离情况进行督查。

6、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

7、定期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进行监督管理.8、认真做好全院院感监测工作,严格控制院内感染发生,做到监测与控制相结合。

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在院感办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住院病人实施监控,监控率达100%,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及时上报,医院感染漏报率≤20%,一类切口手术部位感染率≤0、5%,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是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遇污染时进行空气消毒。

地面湿式清扫,每日2次,遇污染时即刻清扫和消毒。

五、病人被服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被褥、枕芯、床垫定期清洁、消毒,污染后及时更换消毒,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污染被服。

六、病床湿式清扫,每天一次,一床一套,床头柜等物体表面每天湿抹一次,一桌一抹布,用后消毒,遇有污染的物体表面及时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七、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凡侵入性诊疗用物,均做到一人一用一灭菌。

与病人皮肤粘膜直接接触物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干燥保存。

餐具、便器、痰缸等一人一用一消毒,不得交叉使用.八、治疗室、配餐间、办公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抹布,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使用后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乡镇卫生院院内感染制度

乡镇卫生院院内感染制度

乡镇卫生院院内感染制度篇一:乡镇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

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5篇

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5篇

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5篇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是为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制度。

以下是一篇卫生院院感管理制度的范例。

第一篇:院感管理组织制度一、组织架构卫生院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医务科、护理部、感染性疾病科、临床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院感管理制度,监督和评估院感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1. 院长: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领导,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2. 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 医务科: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制定感染控制计划,组织感染控制培训。

4. 护理部:负责护理人员的院感培训和考核,监督护理工作的感染控制。

5. 感染性疾病科:负责感染性疾病的管理和预防,提供感染控制的咨询和指导。

6. 临床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感染管理工作,确保感染控制措施的落实。

第二篇:院感防控措施制度一、手卫生1. 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

2. 手卫生设施应置于医疗机构的明显位置,方便医务人员使用。

3. 医务人员应遵循正确的洗手方法和步骤,确保手卫生效果。

二、无菌操作1. 医务人员在进行无菌操作时,必须遵循无菌技术原则。

2. 无菌物品应存放于无菌包或无菌容器中,标识清晰。

3. 使用无菌物品时,应确认其有效期内,避免过期使用。

三、消毒灭菌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环境、设备、物品进行消毒灭菌。

2. 消毒灭菌剂的选择和使用应遵循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消毒效果。

3. 消毒灭菌记录应详细记录,以便追溯和监督。

四、医疗废物管理1.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 医疗废物容器应标识清晰,避免混淆和误用。

3. 医务人员应掌握医疗废物的处理流程,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

第三篇:院感培训与教育制度一、培训内容1. 医院感染的基本概念、流行病学特点和预防控制措施。

基层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卫生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层卫生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层卫生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基层卫生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感染管理制度,定期对感染管理工作进行评估。

2. 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感染管理工作。

3. 各科室设立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感染管理工作。

4. 医务人员应接受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感染防控意识。

三、感染预防与控制1. 医院感染监测(1)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对住院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环境进行监测。

(2)监测内容包括:病原学检测、细菌耐药性监测、感染病例报告等。

(3)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感染。

2. 医院感染防控措施(1)严格执行手卫生制度,医务人员在接触患者前后、操作前后、接触污染物品前后等环节应洗手或使用消毒剂。

(2)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使用一次性无菌物品,确保手术、注射等操作无菌。

(3)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规定。

(4)加强医院环境消毒,定期对病房、手术室、卫生间等场所进行消毒。

(5)加强患者隔离,对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疑似耐药菌感染患者等实行隔离治疗。

(6)加强医务人员防护,佩戴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隔离衣等。

3. 感染病例报告(1)医务人员发现感染病例,应及时向感染管理办公室报告。

(2)感染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3)感染病例报告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感染时间、病原学检测结果、治疗方案等。

四、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管理知识培训,提高感染防控能力。

2. 对医务人员进行感染管理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感染管理知识、操作技能等。

3.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再培训,直至合格。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卫生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范文(6篇)

卫生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范文(6篇)

卫生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范文一、消毒灭菌原则1、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黏膜的器械和用品必须消毒。

2、对所有物品进行物理或化学消毒灭菌。

3、污染医疗器械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灭菌。

4、使用中的消毒剂必须保持有效浓度并定期检测和更换。

5、医务人员要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配制时应注意有效浓度、作用时间及影响因素。

6、使用中的氟化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及其管道等应定期消毒,湿化液应每日更换,灭菌水用毕需终末消毒、干燥保存。

7、消毒灭菌后应进行效果监测。

8、手部皮肤消毒和清洁。

医务人员上班时严禁留长指甲、戴戒指。

下列情况应进行手的清洁或消毒:(1)接触病人前后进行无菌操作时(2)进入和离开隔离病房、母婴同室、新生儿病房、烧伤病房、传染病房等重点部门时。

(3)戴口罩和穿隔离衣前后。

(4)接触可能污染的物品后。

(5)处理废物之后。

一般性洗手用肥皂认真搓双手,特别注意指尖、指缝、指关节等部位,刷手按外科手术要求进行,手的皮肤消毒接触传染病人或其物品后应用酒精碘仿消毒。

洗手设备:流动水、清洁剂、保持干燥或毛巾保持清洁干燥、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二、1、合理使用抗生素(1)有效控制感染,争取最佳疗效(2)预防和减少抗生素的毒副作用(3)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避免产生耐药菌株(4)密切注意病人体内正常菌群失调。

(5)根据药物动力学特征严格送药和给药防止浪费。

2、抗生素管理(1)制定抗生素使用原则,合理使用抗生素,医务人员应掌握合理使用抗生素知识,护士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2)药房建立抗生素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落实定期为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有关抗生素的信息。

3、合理使用抗生素建议(1)病毒感染一般不用抗生素(2)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细菌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生素,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针对性的选用抗生素。

(3)联合应用抗生素应严格掌握临床指正。

(5)强调综合治疗提高机体免疫力不要过分依赖抗菌药三、重点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1、门诊、急诊科、外科对可疑传染病病例进行隔离治疗。

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

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通用7篇)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1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

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村卫生室感染管理规章制度2一、制定本管理制度;1、村卫生室开展静脉输液业务,须经所辖乡镇卫生院申报,区卫生计生局审批同意备案。

村卫生室必须为规范化达标村卫生室,具备静脉药品配置的条件;2、村卫生室配备常用的急救药品柜(箱)、制氧设备或氧气瓶(袋)等;室内有紫外线消毒设备,设流动水洗手池,有洗手液、干手设施(用品)、速干手消毒剂等。

3、村卫生室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集中贮存,登记上缴,规范处置。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目录一、培训制度 (2)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 (3)三、消毒药械的管理 (3)四、医务人员手卫生制度 (4)五、标准预防原则 (6)六、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7)七、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交接制度 (8)八、静脉采血部位的皮肤消毒 (10)九、紫外线空气消毒 (11)十、清洁用品的消毒 (12)十一、诊室的清洁消毒制度 (12)十二、门诊机构治疗室、处置室消毒隔离制度 (13)十三、中医、针灸室的消毒隔离制度 (16)十四、口腔机构医院感染管理要求 (18)十五、普通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27)十六、消毒供应室的基本要求 (33)十七、清洗消毒及灭菌操作程序 (34)十八、清洗消毒及灭菌质量监测 (40)十九、灭菌物品召回制度 (40)二十、外来医疗器械的管理 (41)二十一、超声探头的消毒 (42)..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门诊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培训制度(一)定期对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二)应对新上岗人员和实习生进行医院感染知识的岗前培训,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培训内容:本岗位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医院的清洁、消毒与隔离;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医务人员职业安全与防护;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

(四)医院感染专兼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省级或市级培训一次。

(五)培训记录,永久保存。

..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的管理(一)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应由医疗机构统一采购。

(二)购入时索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的感染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医护人员和社会的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包括各级医院、诊所、卫生院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机构,明确感染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做好感染病例报告和监测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预防控制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感染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感染管理水平。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管理的内部制度,确保感染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感染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和预算,确保感染管理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感染监测与报告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监测系统,对感染病例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病例报告制度,确保感染病例及时、完整地报告。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病例登记表,对每起感染病例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感染源追踪工作,找出感染来源,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感染管理人员进行感染监测与报告的培训,提高其监测报告能力。

第三章感染预防控制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感染预防控制工作,控制感染的发生与传播。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感染预防控制标准,明确各种感染的预防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医院环境的清洁、整洁、安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质量控制制度,对医院感染进行不定期抽查。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患者排查工作,对患者进行感染风险评估,做好感染防控工作。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医疗器械进行规范管理和维护。

第四章感染应急处置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感染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在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第四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防控体系,落实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医院感染防控能力。

第五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监测,及时发现和控制医院感染,防止医院感染暴发。

第六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溯源,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感染再次发生。

第七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医院感染防范意识。

第八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方法,提高医院感染防控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卫生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明确组织结构和职责,配备专业人员。

第十条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医院感染监测和调查分析;(三)指导临床科室预防医院感染工作;(四)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五)组织医院感染培训和宣传教育;(六)其他医院感染管理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卫生院应当配备专业的医院感染管理人员,负责医院感染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

第三章预防控制第十三条卫生院应当根据医院感染风险,制定预防控制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院感染防控设施建设,提高医院感染防控能力。

第十五条卫生院应当加强医疗器械、消毒产品、药品等的采购和质量管理,确保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卫生院应当加强临床诊疗活动的规范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的发生。

第十七条卫生院应当加强患者教育和健康促进,提高患者的医院感染防范意识。

第四章监测与报告第十八条卫生院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定期进行医院感染监测。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卫生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1一、管理要求(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1、建立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病区负责人为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第一责任人,院感管理小组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成员相对固定。

2、管理小组负责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参照院感科制定的制度,结合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特点,制定适合自已病区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参照院感科制定的SOP和流程,根据本病区主要医院感染特点,制定相应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SOP及流程,并组织落实。

4、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病例,定期对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进行自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相应记录。

(二)工作人员1、积极参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2、遵守标准预防的原则,落实标准预防的具体措施,手卫生、隔离、消毒灭菌工作遵循相应的规范要求,从事诊疗操作时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3、遵循医院及本病区医院感染相关制度。

4、开展医院感染的监测,按照医院的要求进行报告。

5、了解本病区、本专业相关医院感染特点,包括感染率、感染部位、感染病原体及多重耐药菌感染情况。

6、遵循国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7、保洁员、配膳员等应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清洁、消毒等知识和技能。

(三)教育与培训1、定期组织本病区医务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并做好考核。

2、定期考核保洁员的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如清洁与消毒、手卫生、个人防护等,并根据其知识掌握情况开展相应的培训与指导。

3、对患者、陪护及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如手卫生、隔离等相关知识宣教。

二、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一)医院感染病例监测1、配合院感科开展医院感染及其相关监测,包括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医院感染的目标性监测、医院感染暴发监测、多重耐药菌感染的监测等。

2、及时处理杏林软件上的预警病例,主动上报院感病例。

3、怀疑医院感染暴发时,应及时报告院感科,并配合调查,认真落实感染控制措施。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章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与传播,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门诊部、诊所等。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感染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医院感染管理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医院感染管理应当加强监测、培训、督导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和防控能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方案,指导、协调和监督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医务、护理、检验、药学、后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下设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方案;(二)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培训、督导和考核;(三)组织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四)提供医院感染防控的技术支持;(五)承担医院感染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十一条医院各临床科室应当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院感染监测与报告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开展医院感染病例监测、危险因素监测和环境卫生学监测。

第十三条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分析医院感染监测数据,评估医院感染风险,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医院感染病例。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

基层院感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院感管理规章制度

基层院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基层院感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包括院感预防、控制、监测等方面。

第三条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全员参与,科学防控。

第四条基层医疗机构院感管理工作要与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等工作相衔接,形成整体推进。

第五条院感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为院感管理委员会,负责院感管理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二章院感监测与报告第六条基层医疗机构应建立院感监测机制,对医疗机构内院感病例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院感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院感发生情况。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感信息系统,对院感相关数据进行录入、存储、管理和分析,形成数据报告。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加强院感事件的报告和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预防病例扩散蔓延。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向卫生主管部门提交院感报告,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院感预防与控制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制定院感预防与控制方案,明确预防措施和处置程序,提高医务人员的防控意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处理工作,减少院感传播的风险。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洗手消毒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手部清洁。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强化环境清洁消毒工作,定期对医疗器械、器具、设施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感染控制管理,对院内感染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置,确保医疗安全。

第四章院感培训与教育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院感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院感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全员参与的院感教育机制,加强患者和家属的院感意识培养。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院感信息宣传,普及预防知识,引导社会公众关注院感防控。

第五章院感评估与改进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院感评估机制,对院感管理工作开展定期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弱点。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提高医疗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和医护人员。

第三条医院感染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干预”的原则,科学、规范、全面地进行管理。

第四条医院应设立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整体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加强感染控制队伍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医护人员的感染控制水平。

第六条医院应定期开展医院感染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事件。

第七条医院应加强对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的监管,确保医源性感染的防控。

第八条医院应设立感染管理办公室,负责医院感染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医院感染管理档案,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持和参考。

第十条医院应定期组织感染管理相关培训和推广活动,提高医护人员对感染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执行感染管理工作,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二章感染控制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感染控制制度,包括空气、水、环境、器械、药品等方面的感染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医院应按照相关标准设立洁净区、污染区、污染区等区域,严格控制医院内环境的清洁和消毒。

第十四条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理,防止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的污染。

第十五条医院应建立合理的感染控制监测系统,定期监测医院内感染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感染事件。

第十六条医院应建立感染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感染事件进行追踪和分析,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第十七条医院应对感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和处理,防止感染源扩散和传播。

第十八条医院应对高危患者进行定期的感染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第十九条医院应建立健全的抗生素使用管理制度,防止滥用抗生素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

第二十条医院应加强手卫生、器械消毒灭菌等基础感染控制措施的推广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医院应建立清洁与消毒、隔离与防护、抗生素应用等专业委员会,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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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和防治法实施细则》及《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成立院内感染控制委员会,全面领导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内感染监控网,以医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员为监测对象,统计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医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点科室工作,做空气、物体表面、工作人员手的微生物学监测,督促检查预防院内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院内感染漏报率的调查,督促病房如实登记院内感染病例,杜绝漏报。

五、分析评价监测资料,并及时向有关科室和人员反馈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各种感染的危险因素,降低感染率,将院内感染率控制在10%以内。

六、经常与检验科细菌室保持联系,了解微生物学的检验结果及抗生素耐药等情况,为采取相应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七、加强院内感染管理的宣传教育,宣传院内感染监测工作的意义和监测知识,提高医护人员的监控水平。

八、拟定全院各科室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九、协调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监控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和咨询,推广新的消毒方法和制剂。

十、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预防院内感染知识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做好有关消毒、隔离专业知识的技术指导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

2、在院感科的指导下配合做好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4、病室内应定时通风换气,每周空气消毒一次,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月大扫除一次。

5、病人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

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并装入红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物品。

6、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位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7、弯盘、体温计等用后立即消毒处理。

8、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清洁与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洁。

10、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11、传染性引流液、体液等标本需消毒后排入下水道。

12、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把,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内,送定点站处理。

门诊、急诊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肠道门诊执行《肠道门诊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后由回收站统一回收。

4、门诊体温计由服务中心统一消毒发放,回收。

5、压舌板采用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统一由供应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洁制度。

7、各诊室要有流动水洗手设备。

8、门诊各治疗室均应有紫外线灯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台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污染时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

10、抢救室环境整洁,尽量控制陪客,减少室内污染,定时通风。

11、急诊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消毒剂用500mg/L含氯制剂。

12、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13、病人离开抢救室后,应及时进行终末消毒,以便应急。

14、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参照相应制度,观察室参照病房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消毒供应室感染管理制度一、严格区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采用强行通过方式,路线不逆行。

二、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窗收发,分室存放,设单独窗口发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内。

三、严格掌握各种医疗器材的洗涤、包装、消毒技术规程。

四、包布容器保持清洁、干燥、完整、一用一洗。

五、各种消毒包应有明显灭菌标志,如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期、责任人、消毒者。

标志不清,记录不全均不得发放。

六、严格掌握高压灭菌操作技能,每包放化学指标剂,每日做B-D试验,每锅有物理监测记录,每月一次生物检测。

七、进入无菌室必须更衣、换鞋、洗手,无菌物品每月一次细菌培养,每月一次空气、工作人员手、物体表面、消毒液培养。

八、每天一次紫外线照射,灯管二周一次95%酒精擦拭。

九、一次性用品及医疗废物管理1、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等由供应室统一领取并进行质量验收,未拆除外包装放入专室内,已拆除外包装可放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2、使用后由供应室一对一以旧换新,统一毁型,浸泡消毒(1000mg/L康威达浸泡1小时)实行登记签名。

3、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分类、装箱,每1—2天由废物处置中心专用车回收,做好登记签名工作。

4、回收点保持环境卫生,堆放整齐,门窗加固防盗。

内窥镜室感染管理制度1、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接受相关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

2、设诊疗区和清洁消毒区,保持室内清洁。

3、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应当分室进行。

4、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5、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灭菌程序必须遵照国家2004版《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6、进行内窥镜诊疗前需对病人做乙肝表面抗原(HBsAg)过筛检查,必要时进行抗-HBV、HCV、HIV过筛检查。

对HBsAg阳性者或特殊感染和非特异结肠炎患者等应使用专用内镜或安排在每日诊疗工作的最后。

7、每日诊疗工作结束,用75%乙醇对消毒后的内镜各管道进行冲洗、干燥,储存于专用洁净柜内。

对吸引瓶、吸引管、清洗槽、酶洗槽、冲洗槽进行清洁消毒。

8、每日诊疗工作前,必须对当日拟使用的消毒类内镜进行再次消毒。

采用2%戊二醛浸泡,消毒时间不少于20分钟。

9、做好内镜诊疗、清洗、消毒登记工作。

10、储存柜每周清洁消毒一次。

11、每日监测使用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并记录,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每日室内紫外线消毒。

12、每月一次对空气、物表、工作人员手、戊二醛培养。

手术室感染管理制度1、手术室布局合理,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区域间标志明确。

2、手术室设无菌手术间、一般手术间、隔离手术间,隔离手术室有醒目标志,并靠近手术室入口处。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高压蒸汽灭菌的应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浸泡灭菌。

4、使用后手术用器具及物品应先除污染,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其中感染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洁干净,再消毒灭菌。

5、麻醉用品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用一消毒,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6、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洗手开关采用感应式。

采用消毒液体皂,擦手毛巾一用一灭菌。

7、手术人员入室必须更换衣裤、鞋帽,去除首饰、项链,头发不得外露,有严重呼吸道感染不宜上手术台,工作人员外出必须更换衣服、鞋。

8、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9、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卫生日。

10、严格参观制度,严格限制手术室内人员数量,手术期间避免频繁开门。

11、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应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2、手术废弃物品应装入黄色塑料袋内,锐利刀片、缝针等物品装入锐器盒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13、接送病人的平车定期消毒,车轮应每次清洁。

产房、人流室、母婴室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和《手术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有关管理。

2、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3、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显,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物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刷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区、污物区、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4、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

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运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5、工作人员进入分娩室要穿专用工作服、换鞋、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洗手或消毒,必要是载手套。

6、建立清洁消毒制度和每周卫生日制度,物体表面、地面、鞋底每日用500mg/L含氯制剂擦拭,分娩后进行常规擦拭消毒和紫外线照射。

7、母婴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应不少于5.5-6.5平方米,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平方米。

8、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正常母婴隔离。

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9、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奶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10、婴儿用眼药水、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应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

对母亲HBsAg阳性及其它传染病的婴儿最后沐浴,并做好相关消毒处置。

11、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12、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女儿。

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13、母婴出院后,其床单、保温箱等应彻底终末消毒。

口腔科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设器械清洗消毒室、诊疗室、操作室。

3、保持诊室空气流通、环境整洁,每天工作结束后进行空气消毒。

4、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戴口罩、帽子,原则上戴手套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5、器械消毒灭菌按照“去污染——清洗——消毒/灭菌”原则。

6、诊室地面、物表、无影灯拉手每天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遇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7、口腔检查用口镜、弯盘、镊子、探针、注射器等采用一次性。

用后先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min后作无害化处理。

8、修复技工室的印模、蜡块、石膏模型及各种修复材料应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进入口腔内的器械一人一套一用一消毒/灭菌。

能压力蒸汽灭菌的避免使用化学灭菌剂。

10、灭菌器每月生物监测一次,空气、物表、手、消毒用品每月培养一次。

11、每日对化学灭菌剂进行有效浓度监测。

12、污染、清洁、无菌物品分开存放,严禁一次性物品重复使用。

治疗室、处置室、换药室、注射室感染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管理总则》有关规定。

2、医护人员进入室内,应衣帽整洁,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3、无菌物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4、室内设有流动水洗设施。

5、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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