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校园违法行为王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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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法律的中学生案例(3篇)

侵犯法律的中学生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中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近年来,校园暴力、盗窃、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在中学生群体中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中学生侵犯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剖析其成因、危害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介绍小明,一个阳光、活泼的初中生,成绩优异,深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

然而,在进入初中二年级后,小明开始出现了一系列令人费解的行为。

一天,学校门口的便利店老板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

经过调查,发现手机是被人偷走的。

警方调查后发现,犯罪嫌疑人正是小明。

原来,小明因为沉迷网络游戏,急需大量游戏币,便萌生了盗窃手机的想法。

在得手后,小明将手机卖给了收赃的人,换取了游戏币。

这并非小明第一次犯罪。

在此之前,他还曾因为偷窃同学的钱包、向同学勒索等违法行为受到处分。

然而,小明却对此毫无悔改之意,反而变本加厉。

三、案例剖析1. 成因分析(1)家庭教育缺失。

小明出生在一个单亲家庭,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忙于工作,导致小明缺乏关爱和陪伴。

在这样的环境下,小明逐渐形成了自私、冷漠的性格。

(2)学校教育不足。

学校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学生法律意识淡薄。

(3)社会环境的影响。

网络、影视作品等媒体对暴力、犯罪等内容的过度渲染,使部分学生产生模仿心理。

2. 危害分析(1)对受害者造成伤害。

小明盗窃手机、勒索同学等行为,给受害者带来了财产损失和心理阴影。

(2)破坏校园和谐。

校园暴力、盗窃等违法行为破坏了校园的和谐氛围,影响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3)损害自身形象。

小明因违法行为受到处分,不仅影响了自身形象,还可能影响其未来的发展。

四、预防措施1. 家庭教育要重视。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成长,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培养孩子的道德品质。

2. 学校要加强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

3. 社会要净化环境。

媒体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杜绝暴力、犯罪等内容的过度渲染。

4.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学生违规校外行为处理规定

学生违规校外行为处理规定

学生违规校外行为处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学生的道德行为和行为规范成为了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一些学生在校外可能会出现违规行为,如打架斗殴、吸烟酗酒等。

为了管理学生的校外行为并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违规校外行为处理规定。

一、违规行为界定学校应明确违规行为的界定,为学生提供明确的参照标准。

常见的校外违规行为包括:打架斗殴、自造、持有或贩卖违禁品、吸烟酗酒、参与赌博等。

学校可通过建立违规行为明细表,准确记录各类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以便于后续处理。

二、信息收集当学校接到校外违规行为的举报或者发生校内外扬名的事件时,应立即启动信息收集工作。

这包括了解事件的事发经过、参与人员、证据等。

特别是对于涉及多名学生的事件,应尽快调查核实,确保处理的公正和公平。

三、面谈沟通学校通过面谈沟通,与违规学生进行交流,了解其所犯错误的原因和思考。

面谈沟通是理解学生内心想法的重要方式,也是培养学生自我反省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的有效途径。

通过面谈沟通,学校可以为学生提供适当的教育和引导,帮助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后果。

四、违规处理对于违规学生,学校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处罚应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影响以及学生的过错程度进行合理的区分。

一般来说,处罚可以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停学等。

同时,还可以通过罚款、社会服务等方式让学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并通过惩罚促使他们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引导他们改正自己的行为。

五、教育引导处罚之外,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

可以组织心理辅导、成长讲座等活动,帮助学生认识到违规行为的危害性,积极引导学生转变行为观念,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行为习惯。

此外,学校还可以组织丰富多样的课外活动,提供个性化的发展空间,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和展示自我的机会。

六、家长参与学校与家长密切合作,共同引导学生。

当学生发生违规行为时,学校应及时联系家长,让家长了解学生的错误行为,并积极参与学校的处理,共同教育孩子。

开除学籍法律制裁案例(3篇)

开除学籍法律制裁案例(3篇)

第1篇在我国,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校园生活中,违纪行为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一起开除学籍并接受法律制裁的案例为切入点,剖析校园违纪行为的法律后果。

一、案例背景某高校学生小张,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

经调查,小张在校园内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较大。

事发后,学校对其进行了调查,确认小张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触犯了刑法。

二、学校处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的;(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三)触犯刑律的。

结合小张的违纪事实,学校认为其行为触犯了刑法,性质恶劣,严重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决定给予其开除学籍的处分。

三、法律制裁1. 刑事处罚小张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 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鉴于小张的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元。

四、案例分析1. 开除学籍的合法性学校对小张的开除学籍处分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

小张的行为触犯了刑法,严重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开除学籍的处分。

2. 法律制裁的必要性对小张进行法律制裁,一方面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警示其他学生,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教育引导的重要性在处理校园违纪案件时,学校不仅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还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

五、启示1. 加强法制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预防校园违纪事件的发生。

教育部曝光的违法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

教育部曝光的违法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

教育部曝光的违法言行雅正要求的案例1. 某高校教师在公开讲座中发表种族歧视言论,教育部要求立即停职调查。

2. 一位学校校长利用职务之便敛财,教育部要求立即解除职务并追究法律责任。

3. 一所中学教师在班级中对学生施行暴力惩罚,教育部要求对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4. 学校禁止学生发表批评政府的言论,教育部要求学校修改规章,并确保学生言论自由。

5. 一所大学实行校园霸凌,教育部要求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师生之间的互动管理。

6. 一位幼儿园教师对幼儿施行体罚,教育部要求对该教师进行严重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7. 某高中教师未经学生同意在教育纪律处分决定中公开学生个人信息,教育部要求加强学校对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培训。

8. 学校强制学生加入校团委,教育部要求学校恢复学生自主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9. 某高校教师违规接受学生请客送礼,教育部要求对教师进行纪律处分。

10. 一所小学提倡以考试成绩划分班级,教育部要求学校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避免过度竞争。

11. 学校未提供无障碍设施,违反了残疾学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要求加强校园无障碍建设。

12. 某高校教师在课堂上歧视性地评价性别特征,教育部要求学校开展性别平等教育。

13. 学校违规收取高额的附加费用,教育部要求学校限制收费项目并公开费用明细。

14. 一所中学教师课堂上鼓励学生相互揭发,违反了学生隐私权,教育部要求对教师进行矫正教育。

15. 某幼儿园存在卫生安全隐患,教育部要求立即整改并加强对幼儿园卫生的监督管理。

16. 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招生舞弊行为,教育部要求对涉事人员进行惩处,恢复公平招生原则。

17. 一所高校未能给予贫困学生及时的资助,教育部要求学校加强资助体系建设并保证贫困生权益。

18. 学校强制学生进行身份证复印,教育部要求学校改变政策并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安全。

19. 某中学存在不合理的校规限制,限制了学生的个人发展,教育部要求对校规进行修订。

山西省高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

山西省高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

山西省高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6.01•【分类】其他正文山西省高院发布保护未成年人十大典型案例01周某某故意伤害案——不当教育伤害未成年子女被依法惩处【基本案情】被告人周某某系被害人王某某(殁年9岁)亲生父亲,日常生活中,周某某常因琐事殴打王某某。

2020年10月的一天,周某某因老师向其反映王某某在学校偷拿他人东西,遂质问王某某,王某某予以否认。

周某某便用木棍持续抽打王某某的臀部、下肢及背部,直到王某某保证不再偷东西才停止。

后周某某发现王某某身体状况异常,将其送往医院救治,当晚,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王某某系因臀部、双下肢及背部遭受棍棒打击导致大面积皮下组织及肌肉出血、坏死引起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持木棍持续殴打其子被害人王某某身体多处部位,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周某某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鉴于其出于教育孩子的目的,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典型意义】本案属于一起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生命健康权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周某某虽出于教育子女的目的,但未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方法,而是奉行“棍棒之下出孝子”的错误理念,简单粗暴,动辄对未成年子女施以暴力,为法律所禁止。

其教育的结果不但使其痛失爱子,更使自己因其犯罪行为身陷囹圄,其子可怜、其人可悲。

本案的重要启示在于:一是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一切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角度出发,以正确的方式方法教育和保护未成年人,须知管教子女要得体,棍棒教育悔莫及;二是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携手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一片蓝天。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理结果

典型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例及处置结果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行为。

此类案件不仅给被害者造成长期的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人格发展,施暴者也很可能滑入违法犯罪的歧途,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频发,且暴力行为逐渐呈现出低龄化、女性化趋势,应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

下面,列举了几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典型案例,请各班认真宣讲,让大家引以为戒。

1.被告人李某、王某某均系某高二学生,二人因琐事产生矛盾,双方约场在学校门口打架。

王某某、李某各纠集多人持鱼叉、镐把等物品参与斗殴,双方均有人员受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李某、王某某等六名被告人组织或积极参与持械聚众斗殴,均构成聚众斗殴罪。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在聚众斗殴犯罪中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案发后投案自首,自愿认罪悔罪,法院对其减轻处罚。

依照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所起作用、犯罪后果及犯罪后的表现,法院依法认定6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对李某、王某某各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对其他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典型意义:两名高中生之间的小矛盾,最终演变成一起聚众斗殴刑事案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特别是他们在学校门口,又是下晚自习期间斗殴,众多学生围观,鱼叉、木棍打斗的场面引起学生恐慌,影响恶劣。

2.被告人张某某,与被害人葛某某系同班同学。

葛某某到张某某的宿舍时,碰撞张某某一下,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并厮打。

厮打中,张某某持刀将葛某某捅伤。

经鉴定,葛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被告人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系未成年人,投案自首,且已与被害人和解,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据此,认定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典型意义:本案中,被告人和被害人系同班同学,二人本应和睦相处,共同进步,却因一点琐事大打出手,甚至持刀捅刺,致使一人受重伤,一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两人均为此付出沉重代价。

教育部公示的学校霸凌警示教育典型实例

教育部公示的学校霸凌警示教育典型实例

教育部公示的学校霸凌警示教育典型实例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学校霸凌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提高学生们的安全意识,教育部公示了一些学校霸凌警示教育典型实例,以便向广大师生宣传教育,预防和遏制校园霸凌现象的发生。

本文将介绍其中的一些典型实例。

学校霸凌警示教育典型实例1.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学校遭受了同学的身体和言语上的欺凌。

这种欺凌行为严重影响了小明的研究和生活。

学校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对加害者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和惩罚,并提供了心理辅导给小明,帮助他恢复自信。

这个案例通过公示,向其他师生传达了学校对霸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提醒学生们要珍爱他人的感受,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

案例一:小明是一名初中生,他在学校遭受了同学的身体和言语上的欺凌。

这种欺凌行为严重影响了小明的学习和生活。

学校采取了果断的措施,对加害者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和惩罚,并提供了心理辅导给小明,帮助他恢复自信。

这个案例通过公示,向其他师生传达了学校对霸凌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提醒学生们要珍爱他人的感受,共同维护一个和谐的校园环境。

2.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小学生,她在校园里遭受了班级内部同学的排挤和歧视。

学校组织了班会,通过讨论和教育,让同学们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小红造成的伤害,并引导他们改正错误,主动向小红道歉。

这个案例通过公示,向全校师生传递了班级凝聚力和友爱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要尊重他人的差异,包容并帮助弱势群体。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小学生,她在校园里遭受了班级内部同学的排挤和歧视。

学校组织了班会,通过讨论和教育,让同学们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对小红造成的伤害,并引导他们改正错误,主动向小红道歉。

这个案例通过公示,向全校师生传递了班级凝聚力和友爱的重要性,教育学生要尊重他人的差异,包容并帮助弱势群体。

3. 案例三:小杰是一名高中生,他在校园里经常遭受同学的网络欺凌,包括侮辱性言语和恶意传播不实信息。

学校与家长共同合作,对加害者进行了严厉的惩罚,并加强了网络安全教育的宣传和教育。

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

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

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是指该学校对学生在校内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进行处罚的制度。

行政处罚是学校管理学生的一种常见方式,旨在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

以下将详细探讨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的相关内容。

首先,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适用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违反校纪校规,比如擅自离校、迟到早退、无故缺课等;在学校内参与违法犯罪活动;在学校内进行暴力行为、欺凌他人等恶劣行为;涉及非法物品、违禁品等违规行为等。

无论是校内行为还是校外行为对校园秩序和师生安全都会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学校对这些违规行为必须进行行政处罚。

其次,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以处罚的形式对违规学生进行惩戒并警示整个学校的学生,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通过惩罚刺激其改正自己的行为。

同时,行政处罚也有利于保持校园秩序,让学生能够在有序的环境中进行学习和成长。

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的方式多样,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批评、警示谈话、课堂批评、社会实践教育、罚站、处分记录等。

不同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不同形式的行政处罚,学校会依据学生的错误程度、累计违规次数等因素来确定对学生的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不仅仅是为了惩罚学生,更重要的是通过一系列的处罚行为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培养良好的学习态度和道德品质。

此外,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的执行过程需要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

处罚过程中应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学校应提供一个有效的申诉渠道,以确保学生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最后,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在进行过程中,学校教育管理部门与班主任、家长需要密切配合,形成一种共同惩罚、教育学生的局面。

学校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促使学生在家庭和学校两个环境中得到全面的道德教育。

综上所述,中山市第二中学行政处罚是对学生校内违规行为进行的一种管理制度。

通过合理的处罚措施,学校能更好地维护校园秩序,引导学生正确行为,并培养学生的良好品行。

触犯法律的校园案例(3篇)

触犯法律的校园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校园犯罪事件频发,触犯法律的行为也层出不穷。

为了加强对校园犯罪行为的预防和教育,本文选取了一起典型的校园触犯法律案例,对事件进行剖析,以期引起社会各界对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视。

二、案例介绍2019年,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

该校初二学生小张(化名)与同班同学小王(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随后小张纠集数名同学,持械将小王殴打致伤。

事后,小张等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依法刑事拘留。

三、案例分析1. 校园暴力事件的成因(1)家庭教育缺失。

小张家庭条件较好,父母忙于工作,很少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

这使得小张缺乏家庭教育,导致其道德观念淡薄,法制意识薄弱。

(2)学校教育不足。

该校对学生法制教育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法制教育课程和活动,导致学生法制意识淡薄。

(3)社会环境影响。

网络、影视作品中充斥着暴力、犯罪等负面信息,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

2. 校园暴力事件的危害(1)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伤害。

小王被殴打致伤,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

(2)破坏校园和谐稳定。

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严重影响了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损害了学校的声誉。

(3)引发社会问题。

校园暴力事件容易引发社会关注,对青少年成长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3. 校园暴力事件的预防与教育(1)加强家庭教育。

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培养孩子的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学校教育。

学校要重视法制教育,开设相关课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3)净化社会环境。

加强对网络、影视作品等媒体的管理,杜绝暴力、犯罪等负面信息的传播。

四、结论校园暴力事件触犯了法律,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共同努力,加强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

第2篇在阳光明媚的校园里,青春的活力与梦想交织,学生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

校园欺凌事件法律案例(3篇)

校园欺凌事件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欺凌案件,涉及多名未成年人,涉案情节恶劣,给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

二、案件经过2018年10月,某中学发生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

受害人小明(化名)因与嫌疑人小张(化名)发生口角,被小张纠集小王、小李等同学围殴。

在殴打过程中,小明头部被砸伤,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小明向学校反映情况,学校对此高度重视,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经调查,确认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涉嫌校园欺凌,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处分,并要求他们向小明赔礼道歉。

然而,小明认为学校的处理结果不够严厉,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三、案件处理1.学校处理学校在事件发生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进行了调查。

经调查,确认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的行为构成校园欺凌,学校依法依规给予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处分,并要求他们向小明赔礼道歉。

2.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3.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鉴于小张、小王、小李等同学认罪态度良好,且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受害人小明经济损失,法院依法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如下:1.小张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小王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3.小李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四、案件启示1.加强法制教育。

学校和家庭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性。

2.完善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园欺凌防控机制,加强对校园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处理。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

大学生违规违纪违法经典案例汇编消防篇:案例一:在2004年11月26日下午15时左右,一位名叫___的大学生在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时违规行为,停电后未将插头拔下,并将热得快随意放置于抽屉中,导致抽屉内的物品被引燃,引发火灾。

虽然幸运的是火灾被及时扑灭,但这种违规行为仍然会对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案例二:在2006年3月27日晚19时左右,一位名叫___的大学生在洗漱间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热得快,离开寝室时忘记拔掉插头,导致暖水瓶爆炸,引发火灾。

虽然幸运的是火灾被及时扑灭,但这种违规行为仍然会对生命和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生命只有一次,而火灾却与生命息息相关。

因此,我们应该关注消防安全,热爱生命,抵御和防范火灾。

只有了解和掌握消防科学知识,提高防范能力,才能更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对生命的侵袭。

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中,大学生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作用。

据统计,高校内70%到80%的火灾发生在学生公寓。

因此,学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治安篇:案例三:在2006年2月20日下午14时左右,一位名叫___的大学生趁寝室无人之机,找来锁匠撬开同寝室同学___的衣柜,并拿走其放在衣柜中的___。

通过此卡,___取走了___卡内存款3100元,取完钱后又将___放回___的衣柜里。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规定,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

案例四:在2006年3月7日下午14时30分左右,一位名叫___的大学生回到学生公寓8栋108寝室,发现同寝室同学___存放笔记本电脑的柜子未锁,遂打开柜子,取出电脑,并将电脑藏入所住公寓顶楼无人居住的房间。

事后,___伪装发案现场,并向该校保卫处报案。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规定,还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

案例五:在2004年12月9日中午,一位名叫___的大学生与其他几位同学喝酒聊天时,因为过去与管理学院学生___有过节,情绪激动起来,冲到学生公寓14栋242室,将___叫到楼道里进行殴打。

学生开除案例

学生开除案例

学生开除案例学生开除是指学校因学生违反校规或其他严重行为而做出的开除学籍的处分。

学生在校期间如果出现严重违纪或者违法行为,学校有权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开除处理。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学生开除的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开除学生的原因和处理方式。

首先,有关学生在校期间涉嫌违法的案例。

在某高校,有一名学生因为在校园内贩卖毒品被校方发现,经过警方介入调查确认后,学校便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

这是因为校园内的毒品交易严重违反了学校的校纪,同时也对其他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学校做出了开除处理,以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秩序。

其次,还有一些学生因为在校期间严重违反校规被开除的案例。

比如某名学生因为多次违反学校的考勤规定,经过多次警告仍然不改,最终被学校开除。

此外,还有学生因为在校期间参与校园欺凌行为,经过调查证实后也被学校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

这些学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的纪律和规定,给校园带来了负面影响,因此学校做出了开除处理,以警示其他学生,维护校园的良好秩序。

另外,还有一些学生因为在校期间涉嫌作弊被开除的案例。

在某次考试中,有一名学生被发现使用了通信工具进行作弊,经过学校的调查和证实后,学校便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

作弊行为严重损害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学校的教学质量,因此学校必须果断处罚,以维护学校的教育公平和严肃性。

总的来说,学生开除是学校对学生严重违规或违法行为的一种处罚方式,目的是维护校园的秩序和安全,保障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

对于学生来说,应该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做一个守法守纪的好学生。

对于学校来说,也应该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的违规行为,以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氛围。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分享,能够引起大家对学生开除问题的重视和思考,共同为校园的和谐发展努力。

学校法律犯规案例分享稿(3篇)

学校法律犯规案例分享稿(3篇)

第1篇一、引言近年来,我国教育领域发生了多起学校法律犯规案例,这些案例不仅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还影响了学校的声誉。

为了加强学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校水平,本文将以一起实际案例为鉴,分享学校法律犯规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背景某中学于2018年招收了一年级新生,共有100名学生。

在新生入学后,学校发现其中一名学生小明(化名)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

然而,学校并未及时告知家长,也未采取任何措施保障小明的身心健康。

在学期末,小明因病情加重,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导致重伤。

事后,小明的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要求学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学校未履行告知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学校应当将学生的身体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学习状况等情况告知学生家长。

”然而,在本案中,学校未及时告知家长小明患有精神疾病,导致家长无法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从而延误了小明的治疗时机。

2. 学校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在校园内的安全。

”然而,在本案中,学校未对患有精神疾病的小明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小明在学校发生意外事故。

3. 学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学校因未履行告知义务和保障学生安全的责任,导致小明受到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中,学校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未履行告知义务、未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学生安全,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起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教育工作中必须强化法律意识,依法治校。

五、启示与建议1. 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师的法律培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使他们在教育过程中充分认识到依法治校的重要性。

教育部披露的校园霸凌教育警示案例

教育部披露的校园霸凌教育警示案例

教育部披露的校园霸凌教育警示案例前言校园霸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不仅损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也影响了施暴者的未来发展。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注,教育部特此披露一批校园霸凌教育警示案例,以期引起广大学生、家长和教师的重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

一、案例概述以下是部分校园霸凌案例的简要描述,详细情况请参考附件。

1. 案例一:某中学学生张某因与同学李某发生口角,随后组织多名同学对李某进行围殴。

2. 案例二:某小学学生王某因被同学嘲笑外貌,长期受到言语攻击和孤立。

3. 案例三:某高中学生赵某因成绩优异,被同班同学恶意损坏财物,并遭受言语侮辱。

4. 案例四:某初中学生孙某被同学强迫索要钱物,多次遭受暴力威胁。

二、警示与反思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校园霸凌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言语攻击、孤立、暴力行为、损坏财物、强迫索要钱物等。

这些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同时也给施暴者带来了严重的法律后果。

针对这些案例,我们应从中汲取教训,提高对校园霸凌的警惕,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

1. 加强教育引导,培养学生尊重他人、团结友爱的良好品质。

2. 建立健全校园霸凌举报和处理机制,确保受害者得到及时援助。

3. 加大法制教育力度,让学生明白校园霸凌的法律后果,提高法制观念。

4. 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行为表现,预防校园霸凌的发生。

三、结语校园霸凌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解决,让我们携手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

-END-(注:本文为示例文档,案例均为虚构,旨在提供一份专业、详细的文档模板。

实际案例请参考教育部官方发布的相关信息。

)。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12个)分析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案例1.教师发怒使两学生头撞头受伤案[案情] 1999年4月8日,某中学语文教师张运晓正在讲台上批改作业,这时,14岁的叶与同桌因为座位谁用得多少发生争吵,继而又动起手来。

张老师很恼怒,在把他们推往教室外面的途中,二人的脑袋撞在了一起。

放学回家后的叶,精神即出现异常现象,目光呆滞,不与别人说话。

夜间哭醒,并胡说一些惊恐害怕的话,一直持续到天亮。

第二天在叶氏夫妇和校方的帮助下,叶先后被送往几家医院看病,但病情一直未能好转,期间一直未到校上学。

1999年11月5日,叶被送往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被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脑血管痉挛。

由于多次向张讨要医药费未果,家长一纸诉状将校方和张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请被告学校承担为女儿治病支付的医疗等各种费用35881元,另要求精神抚慰金2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被告不当的教育方式导致的原告受伤的后果,因被告张是在教学活动中履行教学职责时发生的侵权行为,故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判决被告法人单位学校负主要责任,赔偿原告叶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陪护人员误工费、交通费、杂支费、鉴定费52.5元,及精神抚慰费共计45000元。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张老师的行为是正常的教育方式还是不当的教育方式?二是如果是不当教育方式与原告受到伤害的结果有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显然,张老师的教育方式是不当的,当他发现叶与同桌发生争吵后,采用极其简单粗暴的态度,让两个学生站在讲台上,并用手揪住两学生的头发,使两学生的头相撞,并反复的训斥,没有注意到原告完全没有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情绪的变化,对两个学生体罚一直持续到下午放学。

由于原告精神上受到很大打击,心理上也受到极大的伤害,无法到学校读书,一直在家靠药物稳定情绪。

被告的行为导致原告产生精神疾患,被告张的行为与原告受到伤害有着直接的因果联系或者谙导致原告产生这种心理疾病的直接诱因。

撤销处分同学意见[关于初二12班某同学的处分决定]

撤销处分同学意见[关于初二12班某同学的处分决定]

撤销处分同学意见[关于初二12班某同学
的处分决定]
喀什二中内初关于周涛、朱鹏飞同学惨重违反校纪校
规的处分决定
初二12班学生周涛、朱鹏飞于11月19日晚自习后擅自翻墙出校,严重违反校纪校纪,造成恶劣影响,为严肃校纪校规,维护学校正常
的支离破碎,教育本人,警示他人,根据《喀什五中中学生违纪处分
条例》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周涛、朱鹏飞如下处分:初二12班周涛
因私藏手机、擅自翻墙离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结合该生以往表
现及认错态度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初二12班朱鹏飞
因多次仪容仪表板不合格并不予无数次改正、抽烟、私藏手机、
蓄谋并教唆他人并肩翻墙离校,屡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给予留校察
看处分。

(该生以自动提出退学,正在办理退学手续)
喀什二中内初办
2021年11月22日
此项处分决定的宣誓,为表明我们严打治校,严格管理的决心,
同时希望广大同学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体罚培养自觉遵守校纪
校规和国家法律的良好习惯,人人争做文明、守纪的中学生。

校园欺凌典型案例

校园欺凌典型案例

校园欺凌典型案例1.侯某某故意伤害案侯某某是夏邑县某中学学生,因嫌隔壁宿舍同学冯某某说话声音大而发生争执。

争执期间,侯某某踢打冯某某腹部,造成其膀胱破裂,经鉴定属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侯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一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谅解并认罪、悔罪。

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上,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张某故意伤害案被告人张某系睢县某高级中学学生,在学校餐厅就餐时因争座位与同学卢某等人发生口角并厮打,致卢某头部着地受伤。

经鉴定,卢某头部损伤属重伤。

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卢某各项费用人民币1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鉴于张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3. 陈某某聚众斗殴案陈某某与陈某乙均系柘城县某学校学生,二人为争"老大"相约打架。

陈某某纠集马某甲、马某乙等20余人,陈某乙带领的李某等6人均持钢管、木棍等,在斗殴过程中,造成马某甲轻伤、马某乙轻微伤。

案发后,陈某某到公安局投案。

被告人陈某某等人足额赔偿了马某甲、马某乙的医疗费等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纠集他人,持械与陈某乙等人斗殴,并造成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鉴于陈某某作案时不满18周岁,有自首情节,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认罪悔罪。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邵某某寻衅滋事案邵某某原为柘城县某中学学生,在学校附近胡同内,邵某某等人先后无故殴打孟某某、张某某,并索要钱财,造成二人不敢上学。

经法医鉴定,孟某某、张某某的伤情均属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邵某某随意殴打他人并造成二人轻微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成蕊与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成蕊与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成蕊与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7【案件字号】(2020)苏09行终44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葛丹峰吕红秦广林【审理法官】葛丹峰吕红秦广林【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成蕊;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成蕊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成蕊【当事人-公司】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李新军江苏华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新军江苏华晓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新军【代理律所】江苏华晓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成蕊【被告】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鉴定意见正确性的;(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六)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七)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行政拘留拘留指定管辖复议机关鉴定结论合法性重新鉴定证据确凿行政复议回避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第十五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办理或者指定管辖。

常见校园违法行为

常见校园违法行为
因此,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应当处5日 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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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可能面临的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 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 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 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 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 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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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坏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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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可能面临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 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刑法》中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 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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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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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校园火灾
1.上海商学院——4人死 2.中央民族大学——上千女生疏散 3.东北师范大学——500学生被困 4.东北大学——1000多名女生凌晨逃 5.武汉大学——3楼只剩下断壁残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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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严重火灾须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刑事责任: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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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学生如何防范传销组织
①拒绝非法传销组织的 种种诱因,如对应届毕 业生提供条件优越,高 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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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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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受骗的种类
电信诈骗 中奖 网络刷单、刷信誉 求职诈骗 qq聊天冒充好友借款诈骗 银行卡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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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有效规避诈骗
坚持“六个一律”,不管是谁 只要一谈到银行卡, 一律挂掉电话; 只要一谈到中奖了, 一律挂掉; 只要一谈到是公检法税务或领导干部的,一律挂掉; 所有短信,但凡让点击链接的,一律删掉;微信不认 识的人发来的链接, 一律不点;所有170开头的电话,一律不接。
二戒违规使用电热器具。 三戒使用大功率电器。 四戒使用电器无人看管,必须人走断电。 五戒明火照明,灯泡照明不得用可燃物作灯罩,床头灯宜
用冷光源灯管。 六戒床上吸烟、室内乱扔烟头、乱丢火种。 七戒室内燃烧杂物、燃放烟花爆竹。 八戒室内存入易燃易爆物品。 九戒室内做饭。 十戒使用假、冒、伪劣电器3。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 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
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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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的,应以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之“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1、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 上;2、造成直接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3、 烧毁15户以上且直接财产损失总计25万元以 上;4、过火有林地面积为2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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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学生宿舍防火十诫
一戒私自乱拉电源线路,避免电线缠绕在金属床架上或穿 行于可燃物中间,避免接线板被可燃物覆盖。
唐山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遵纪守法 平安健康
——常见校园违法行为的表现、后果及预防
主讲 王晓轩
1
常见校园违法行为
盗窃 打架 诈骗 损害公私财物 违反消防法规导致的火灾 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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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
违法就是指违反现行法律,给社会造成 某种危害的、有过错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违 法行为和严重违法行为(即犯罪行为)。 按照其违反的法律,可分为行政违法行 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和违 宪行为。
①要举止文明,不要口出脏话,随意骂人。 ②要自尊自爱,不要自以为是,盛气凌人。 ③要尊重他人,不要出口伤人或戏弄同学。 ④要团结互助,不要欺弱怕强。 ⑤要礼貌待人,不要打架斗殴。 ⑥要强身健体,不要喝酒、吸烟。 ⑦要友谊为重,不要早恋。 ⑧要参加有益活动,不要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和图书。 ⑨要遵守秩序,不要围观、起哄。 ⑩要加强法纪学习,不要个人意气行事,我行我素。
(7)吸烟、喝酒引起的打架斗殴。 (8)日常生活中言行动作粗鲁,引发矛盾。

15
2.打架可能的后果
★ 打架成本 = 直接成本 + 附加成本 + 风险成本 ▲ 直接成本 = 5日到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
款 + 医药费 + 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附加成本 =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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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校盗窃案件的行窃方式
1.顺手牵羊 2.乘虚而入 3.窗外钓鱼 4.翻窗入室 5.撬门扭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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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盗的基本方法
防盗的基本方法有人防、物防和技防三种
①最后离开教室或宿舍的同学,要关好窗户锁好 门,千万不要怕麻烦。
②不要留宿外来人员。 ③发现形迹可疑的人应加强警惕、多加注意。 ④协助学校保卫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⑤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钥匙。
10
6.几种特殊易盗物品的防盗措施
①现金--存入银行;不要选用自己的出生日期做
密码;不要与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放在
一起;丢失后立即挂失 。 ②各类有价证卡 ③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数码产品等较长时
间不用的应该带回家中或托给可靠的人代为保管 ;暂不使用时,最好锁在抽屉或箱(柜)子里; 门锁钥匙不要随便乱放或丢失;做上一些特殊记 号。
人朋友担心 + 同学他人鄙视 + 自己内心恐惧 + 学 习生活就业蒙受的巨大隐性损失…… ▲风险成本 = 受害人轻伤、致残甚至死亡 + 3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3年以上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高额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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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 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 元以下罚款。
34
六、传销
35
1.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 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 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 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 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 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36
2.传销和直销的鉴别
一般人们把“专卖店加直销员”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为“ 直销”。而把无专卖店的多层次经营方式称之为“传销” 。具备下列三种情形之一均为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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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损坏公私财物
27
损坏公私财物可能面临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 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 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另:刑法》中第三十三条[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 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 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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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学生如何防范传销组织
①拒绝非法传销组织的 种种诱因,如对应届毕 业生提供条件优越,高 薪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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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盗窃
5
1、盗窃
是指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 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6
2.盗窃行为可能面临的处罚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用为目的,窃取数额较 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对于该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264条 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 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 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 依照规定。
▪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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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架的预防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与同学友好相处 ✓ 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 ✓ 养成善于观察的好习惯 (2)应对暴力,临危不乱
3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与犯罪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 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 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 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对社会有危害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称作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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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生盗窃案件的应对办法
①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或报案,同时封锁和保 护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②发现嫌疑人,应立即组织同学进行堵截,力争 捉拿。
③配合调查,积极主动地提供线索,不得隐瞒情 况不报学校,有责任为提供情况的同学保密。 ④如果发现存折、银行卡被窃,应当尽快到银行 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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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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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之间能有多大的仇
9月18日,石油大学基础楼一房间内, 因琐事两名同班同学发生口角,其中 一名学生将另一名学生头部、颈部等 多处砍伤。
9月18日,中国信息大学校内,两批学 生因琐事发生口角,在学生宿舍内进 行械斗,导致一名学生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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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打架因由
(1)是索要钱物,不给就拳脚相加,威逼利诱; (2)是以大欺小,以众欺寡; (3)是为一点小事大打出手; (4)是同学间因“义气”之争,以暴力手段争长论短; (5)是不堪长期受辱以暴制暴; (6)是个别学生组织同乡会或者其他,用暴力来解决 相互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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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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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目惊心的校园火灾
1.上海商学院——4人死 2.中央民族大学——上千女生疏散 3.东北师范大学——500学生被困 4.东北大学——1000多名女生凌晨逃 5.武汉大学——3楼只剩下断壁残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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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成严重火灾须承担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民事赔偿 刑事责任:过失引起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
因此,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应当处5日 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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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公私财物可能面临的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 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 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 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 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 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 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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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诈骗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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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校内诈骗作案的主要手段
①假冒身份,流窜作案 ②投其所好,引诱上钩 ③真实身份,虚假合同 ④借贷为名,骗钱为实 ⑤以次充好,恶意行骗 ⑥招聘为名,设置骗局 ⑦骗取信任,寻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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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校诈骗案件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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