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精神病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路径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2节,设置332条评价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9节316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3节16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一、引言为了规范我国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精神卫生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三级精神卫生医院。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依据本标准对三级精神卫生医院进行评审。
二、基本要求2.1 医疗机构设置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等专业技术科室,以及相应的辅助科室和职能科室。
2.2 人员配置- 医生:不少于30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5名,中级职称不少于15名。
- 护士:不少于50名注册护士,其中中级职称不少于10名。
- 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名,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
2.3 设施与设备- 基本设施:医院应具备独立的医疗区、康复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布局合理,环境优美。
- 专业设备:如脑电图仪、心电图仪、睡眠监测仪、心理测验设备等。
三、技术水平3.1 诊疗科目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应开展各类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和康复工作,包括心理障碍、睡眠障碍、物质依赖等。
3.2 医疗技术- 常规精神疾病治疗:如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康复治疗等。
- 特色技术:如生物反馈治疗、经颅磁刺激治疗、认知行为治疗等。
四、服务质量4.1 医疗服务- 预约制度:提供在线预约、电话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
- 知情同意:确保患者或家属充分了解治疗方案及风险。
4.2 护理服务- 个性化护理:根据患者需求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 心理支持:为患者提供心理支持和关爱。
4.3 康复服务- 康复评估:对患者进行全面康复评估。
- 康复计划:制定个性化康复计划,开展康复训练。
五、管理规范5.1 规章制度三级精神卫生医院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医疗、护理、康复、管理等。
5.2 质量控制- 医疗质量:设立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
- 护理质量:设立护理质量控制小组,定期检查、评估和改进。
三级精神病院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精神病院设置基本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是精神病医院中最高级别的一种,以下是三级精神病院的基本标准:
1. 床位:精神科住院床位总数在300张以上。
2. 临床科室:至少设有精神科门诊(含急诊、心理咨询),4个以上的精神科病区,男女病区分开,以及心理测定室、精神医学鉴定室、工娱疗室、康复科等科室。
3.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脑电图室、超声波室、消毒供应室、情报资料室、病案室和3个以上的研究室。
4. 人员:每床至少配备名卫生技术人员;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医师;至少有1名具有副主任护师以上职称的精神科护士;平均每床至少有名护士。
5. 设备: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6. 规章制度: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7. 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医院级别而有所不同。
如有疑问,建议咨询相关人士以获取专业的解答。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精神病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路径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 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第一节坚持医院公益性第一条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精神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可提供 24 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并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
(三)重点临床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前列。
能承担本省(区、市)精神专科临床质量控制任务。
(四)医技科室设置及开展项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医院业务需要;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精神专科医院前列。
(五)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教学培训相关设施设备、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国家或本省(区、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业务指导工作需要。
省精神病医院分级管理评审标准细则
省精神病医院分级管理评审标准细则二、(四)医疗制度管理 40分扣分分,得分分浙江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技术标准考核说明评审机构:评审等级:级等一、评价标准1.临床医疗技术水平范围要求1)各级医院必须完成规定范围内的必备项目。
2)普通精神科作为必查重点专科。
3)三级甲等医院查3个重点专科(90分),2个一般专科(50分),三级乙等医院查2个重点专科(80分)3个一般专科(60分)。
4)二级甲等医院查20个重点专科项目(80分),查30个一般专科项目(60分);二级乙等医院查10个重点专科项目(50分)。
查30个一般专科项目(90分)。
2.各项目开展要求1)所有达标项目必须持续开展半年以上。
2)各技术项目完成的主要负责人须是本院医务人员。
3)每项技术病例不少于5例,门诊住院病例均可。
3.评价方法每个未开展项目按该专科需开展总项目比例扣分;部分开展项目(不达标项目)按需开展总项目比例减半扣分;二甲重点专科项目未开展每项扣3分,部分开展每项扣1.5分,一般专科项目未开展每项扣2.5分,部分开展每项扣1.5分;二乙重点专科项目未开展每项扣4分,部分开展每项扣2分,一般项目专科未开展每项扣2.3分,部分开展每项扣1.15分。
二、考核结果:1、普通精神科□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2、老年精神疾病科□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3、心身障碍科□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4、心理咨询科□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5、精神医学鉴定科□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6、康复科(含工疗室)□一般科室□重点科室考核项目:1—()扣分:()精神科考核:应得分:分,扣分:分,实得分:分综合科考核:应得分:分,扣分:分,实得分:分一、普通精神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考核项目:1—()二、老年精神疾病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考核项目:1—()三、心身障碍科(含神经症、失眠专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考核项目:1—()四、心理咨询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抽查项目:1—()五、精神医学鉴定科□一般专科□重点专科考核项目:1—()六、康复科(含工疗室)一般科室重点科室抽查项目:1—()二级医院技术水平标准:(二级甲等医院重点专科查20个项目,一般专科查30个项目;二级乙等医院重点专科查15个项目,一般专科查35个项目)。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一、前言精神病医院评审是加强我国精神病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实施细则旨在为各级精神病医院提供具体、详尽的评审标准,以确保评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正性。
以下为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内容。
二、评审组织与程序1. 评审组织成立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管理专家、精神病学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三级精神病医院的医疗机构进行评审。
2. 评审程序(1)医疗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医院基本情况、医疗服务能力、医疗质量与安全、科研与教学等方面。
(2)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现场评审。
(3)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对医疗机构进行全面评估。
(4)评审委员会根据现场评审情况,提出评审意见。
(5)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三、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1. 基本条件(1)医疗机构具备合法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医疗机构设有精神科门诊、住院部和急诊科。
(3)医疗机构具备一定的床位规模,住院部床位不少于100张。
(4)医疗机构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2. 人力资源(1)医疗机构应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精神科医师不少于5人,中级职称医师不少于10人。
(2)医疗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护士、技师、药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3)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3. 医疗服务能力(1)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医疗服务项目:①精神科门诊、急诊、住院服务;②心理咨询与治疗;③康复治疗;④精神疾病防治与健康教育;⑤精神疾病鉴定与评估。
(2)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医疗设备:①脑电图仪;②心理测验软件;③康复设备;④急救设备。
4. 医疗质量与安全(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2)医疗机构应建立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安全管理。
(3)医疗机构应建立病历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真实、完整、规范。
(4)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医疗纠纷。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与信息系统
1.有医疗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为质量管理提供依据。
2.有指定的部门负责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信息数据集中归口管理,方便管理人员调阅使用。
【B】符合“C”,并
1.数据库除一般常规数据外,至少应包括下列有关数据:合理使用抗生素和其他药品、合理使用血液和血制品、无抽搐电休克治疗管理、各类有创操作及并发症、麻醉管理、医院感染、病历质量、急危重症管理、医疗护理缺陷与纠纷、患者满意度等。
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用药错误报告制度,建立有效的药害事件调查、处理程序。
【A】符合“B”,并
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信息平台,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管理。
5.4.2.1
有主动报告护理不良事件制度与激励措施。
【B】符合“C”,并
1.建立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统一报告网络,统一管理。
2.护理人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有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
【A】符合“B”,并
1.有信息化管理措施,提高管理效率和成效。
2.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组织,对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追踪与成效评价持续改进,效果明显。
10
风险评估管理信息系统
3.6.1.1
对患者进行风险评估,主动向高危患者告知跌倒、坠床、噎食、窒息、自杀、暴力攻击、擅自离院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B】符合“C”,并
1.有提高转诊质量的相关培训和指导。
2.信息系统支持病历资料协同传输。
5
排队叫号系统
2.8.3.1
就诊、住院的环境清洁、舒适、安全。
【C】
1.医院建筑布局符合患者就诊流程要求和医院感染管理需要。
2.门诊工作区满足患者就诊需要,有配备适宜座椅的等候休息区。
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解答
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解答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是一项针对精神病院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医疗技术等方面的综合评估体系。
以下是对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详细解答,内容丰富,涵盖了各个方面。
一、前言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旨在规范我国精神病院的管理和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提高精神病防治水平。
本细则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国内外精神病院评审经验,对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评审指标及内容1. 评审指标三级精神病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分为八个一级指标,分别为:医院管理、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技术、护理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医院伦理、医院文化建设、医院信息化建设。
2. 评审内容(一)医院管理医院管理一级指标下设有五个二级指标,分别为: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管理。
(1)组织管理:评审内容包括医院组织架构、科室设置、岗位职责、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等。
(2)人力资源管理:评审内容包括人员配置、培训、考核、职称晋升、福利待遇等。
(3)财务管理:评审内容包括财务制度、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报表等。
(4)设备管理:评审内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报废、更新等。
(5)安全管理:评审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消防、信息安全、医疗纠纷处理等。
(二)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质量一级指标下设有五个二级指标,分别为:诊疗质量、服务质量、服务流程、服务满意度、服务质量改进。
(1)诊疗质量:评审内容包括病例质量、诊断准确率、治疗效果、并发症发生率等。
(2)服务质量:评审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效率、服务安全等。
(3)服务流程:评审内容包括挂号、就诊、检查、治疗、收费、出院等流程的合理性、便捷性。
(4)服务满意度:评审内容包括患者满意度调查、投诉处理等。
(5)服务质量改进:评审内容包括质量改进计划、措施、效果等。
(三)医疗技术医疗技术一级指标下设有五个二级指标,分别为:专业技术水平、技术创新、科研能力、继续教育、技术规范。
三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2023版)
三级精神病医院基本标准(2023版)一、医院管理1. 管理体制- 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成立和完善制度。
2. 组织机构- 医院管理人员应当按规定配备,医院经营应当公开透明。
3. 医院设施- 需要配备必要的医疗、维护、保险、食品等设施设备。
4. 医院规模- 床位总数不少于200张。
二、医疗服务1. 医疗机构应当开展的服务- 必须是针对精神卫生诊断和治疗而设立的。
2. 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医疗设备- 必须有必要的医疗和保健设施设备。
3. 医疗机构应当配备的医护人员- 必须有充足的医护人员,其中医师须具有专科医师资格。
4. 医院应当执行的规章制度- 需要让病患者明确规章制度及其病情、诊疗方案和药物使用情况等;也要向其提供依法要求的药品、检查、检验、诊断、治疗等。
三、安全管理1. 医院应当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发生严重不良事件,应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与社会公共卫生机构、消防、安全、卫生计生等管理部门的联络协调机制。
四、人员管理1. 医疗机构在培训新人员时,应符合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人事管理制度。
2. 人员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各职能科室人员研究精神卫生急救知识。
五、数据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的统计制度。
2. 医院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管理系统。
3. 医院应当建立和完善保密系统、备份系统。
六、医学道德及职业行为规范1. 医院医务人员应当尊重病患者的自主权与权益,不得有任何种族、性别、民族、宗教、地域等歧视。
2. 医务人员应当时刻维护医学道德及职业行为规范。
七、质量安全管理1. 医院应当建立和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 医院应当建立保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制度,出现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3. 医院应当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管理工作。
以上,为三级精神病医院的基本标准内容,相关部门应该依据此标准来开展管理和监督工作,以提高三级精神病医院服务水平和治疗效果。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院等级评审系统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医院等级评审系统一、前言为确保精神病医院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本实施细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结合三级精神病医院的特点,制定以下评审标准。
二、评审组织与程序1. 评审组织成立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专业专家、医院管理人员组成。
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方案、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监督评审过程、公布评审结果。
2. 评审程序(1)医院自评:医院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价,提交自评报告。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包括查阅资料、访谈、实地考察等。
(3)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根据自评报告和现场评审情况,对医院进行综合评审。
(4)公布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向全社会公布。
三、评审标准实施细则1. 医疗质量与安全(1)医疗技术① 医院应具备完善的医疗技术体系,包括精神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以及精神疾病康复技术。
② 医院应开展精神疾病科研工作,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③ 医院应定期组织医疗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
(2)医疗质量① 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制定医疗质量管理方案。
②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确保医疗安全。
③ 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质量评价,持续改进医疗服务。
(3)护理质量① 医院应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制定护理质量管理方案。
② 医院应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确保护理安全。
③ 医院应定期开展护理质量评价,持续改进护理服务。
2. 服务质量(1)服务流程① 医院应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挂号、就诊、检查、取药等环节,提高患者满意度。
② 医院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2)服务态度① 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② 医院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解决患者投诉。
3. 管理水平(1)组织结构① 医院应建立健全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② 医院应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评审工作,包括评审的组织、程序、标准、管理等。
第三条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评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评审标准、评审程序和评审办法。
第五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和公告。
第六条三级精神病医院应当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评审标准与内容第七条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分为综合管理、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技术水平、服务流程、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等七个方面。
第八条综合管理方面包括医院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医疗质量方面包括诊疗技术、医疗文书、医疗技术应用、医疗事故处理等内容。
医疗安全方面包括患者安全、药品安全、医疗设备安全、生物安全等内容。
技术水平方面包括专业技术、科研水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内容。
服务流程方面包括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出院等环节。
资源配置方面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财务资源等内容。
环境保护方面包括环境保护设施、环保制度、环保措施等内容。
第四章评审程序与方法第九条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分为初评、复评和现场评审三个阶段。
第十条初评阶段,医院应当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形成自我评估报告,并向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交。
第十一条复评阶段,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医院提交的自我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医院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十二条现场评审阶段,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医院进行现场评审,对医院的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
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三级精神科医院基本标准(2024年版)1. 引言为了提高我国精神卫生服务水平,规范三级精神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精神卫生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三级精神科医院,旨在为医院提供全面、科学的建设和管理依据。
2. 基本要求2.1 医院规模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定的规模,以满足患者就诊需求。
- 床位:不少于300张。
- 占地面积:不少于平方米。
2.2 科室设置三级精神科医院应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心身科、儿童青少年精神科、老年精神科、康复科等相关科室。
2.3 人员配置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支专业、稳定的医疗团队。
- 精神科医生:不少于20名,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名。
- 护士:不少于30名,其中具有精神科护理经验的人员不少于15名。
- 心理咨询师:不少于5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4 设施设备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具备一定的设施设备,以保障诊疗需求。
- 心理评估设备:如心理测验仪、生物反馈仪等。
- 治疗设备:如电抽搐治疗仪、经颅磁刺激治疗仪等。
- 康复训练设备:如团体康复训练设备、个体康复训练设备等。
2.5 医疗质量与安全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患者安全。
- 制定并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 设立医疗质量监控部门,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监控和改进。
3. 管理与服务3.1 医院管理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实行现代化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财务、药品采购等方面。
- 推行电子病历系统,实现医疗信息数字化管理。
3.2 医疗服务三级精神科医院应提供优质、全面的医疗服务。
- 设立预约挂号系统,方便患者就诊。
- 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确保患者及时得到救治。
3.3 患者关怀与满意度三级精神科医院应关注患者关怀与满意度,提高患者就医体验。
- 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解读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一. 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一)医院的功能、任务和定位明确,规模适宜。
(二)医院有承担服务区域内精神科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诊疗的设施设备、技术梯队与处置能力,可提供24小时急危重症诊疗服务,并能接受外辖区转入患者服务。
(三)重点临床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前列。
能承担本省(区、市)精神专科临床质量控制任务。
(四)医技科室设置及开展项目、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医院业务需要;重点科室专业技术水平与质量处于本省(区、市)精神专科医院前列。
(五)精神疾病预防控制、教学培训相关设施设备、人员梯队与技术能力满足国家或本省(区、市)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人才培养和业务指导工作需要。
二. 医院内部管理机制科学规范(一)坚持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二)按照规范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做到制度、师资与经费落实,做好培训基地建设。
(三)按照诊断标准、临床诊疗规范、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护理规范和疾病防治指南等规范医疗行为,将保障患者权益和安全作为推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的重点项目。
(四)根据本省(区、市)精神卫生需求和专业发展特点,提高工作绩效,优化医疗服务系统与流程,缩短平均住院日,提供持续的随访服务。
(五)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得到优先合理使用。
三. 承担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以及政府安排的其他指令性任务(一)将对口支援基层精神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受援机构)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
(二)承担政府分配的为社区、农村培养人才的指令性任务,制定相关的制度、培训方案,并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
(三)履行公共精神卫生服务职能,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方案,开展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承担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相应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任务。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
查阅制度、培训台账、医 疗质量安全事件 报告登记本,随机抽考5 名医务人员培训内容、卫 生行政部门相关报告情况 资料
(不良)
事件的 制度与 工作流 程。
【B】符合“C”,并 1.有指定部门统一收 查阅制度、相关台账、
集、核查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2.有指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定部门向相关机构上报医疗安全(不良) 事件。 3.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有分析,
台账
施方案, 期对受援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总结,提高 帮扶效果
专人负责。【A】符合“B”,并 通过三年对口帮扶, 现场查看台账 使受援县级或以上的医院整体达到二级
(★) 甲等医院水平。原来受援医院是二级甲
等医院的,通过帮扶,其重点专科建设
取得显著成效。
精选ppt
1.3.3履行公共精神卫生服务职能,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方案, 开展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与健康教育,承担三级 精神专科医院相应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任务。
※ 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事件的要有具体措施,是保
障患者在诊疗过程安全、减少意外损伤的重要举 措。
精选ppt
精选ppt
3.8.1有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
的制度与可执行的工作流程,并让医务人员充分了
解。
(质控部、医务科、护理部、医技、信息科)
3.8.1.1 有主动 报告医 疗安全
【C】 1.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 制度与流程。 2.有对员工进行不良事件报 告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有途径便于医务 人员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4.每百 张实际开放床位年报告≥10件。 5.医护人 员对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的知晓率100%。
3.建立质量控制组织。有质 量控制方案和计划,现场查 看台账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核心条款
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核心条款一、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确保精神病医院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机构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及《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客观性和权威性。
二、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评审组织成立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管理专家、精神病学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医院基本条件:包括医院规模、床位设置、科室设置、人员配置等;2. 医疗质量与安全:包括医疗技术、医疗设备、医疗管理、医疗安全等;3. 医疗服务:包括服务流程、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4. 医院管理与文化建设:包括组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文化建设等。
以下为具体核心条款:一、医院基本条件第六条床位设置1. 三级精神病医院床位不少于500张;2. 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0%。
第七条科室设置1. 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康复科等临床科室;2. 设有药剂科、检验科、影像科等医技科室;3. 设有急诊科、ICU等急救科室。
第八条人员配置1. 医院职工总数不少于1000人;2. 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不少于30人;3. 具有中级职称的医师不少于100人;4. 护士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0人。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第九条医疗技术1. 具备精神疾病诊断、治疗、康复等核心技术;2. 开展精神疾病科研项目,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条医疗设备1. 拥有先进的医疗设备,满足临床诊疗需求;2. 设备使用率不低于80%。
第十一条医疗管理1. 建立完善的医疗管理制度,包括病历管理、处方管理、药品管理等;2. 医疗差错率不超过5%。
第十二条医疗安全1.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体系,预防医疗事故发生;2. 医疗事故发生率不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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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精神病医院评审标准
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精神病专科医院改革,完善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关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同时,紧紧围绕医改中心任务,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总体设计,将评价的重点放在改进服务管理、加强专科护理管理、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权益和患者安全、公共精神卫生服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推进规范诊疗和以精神科急危状况处置为主的临床路径等工作落实情况。
同时,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点考核反映医院管理理念、服务理念的制度、措施及落实情况,以及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辐射带动作用等。
促使精神病专科医疗机构改进思维模式和管理习惯,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走以内涵建设为主、内涵与外延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本标准在借鉴《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框架的基础上,调整并增加了具有精神病医院特点的内容。
本标准共7章61节,设置335条评价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58节321条标准,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
第七章共3节14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精神病医院的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三级公立精神病医院,其余各级各类精神卫生专业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特别说明:在本标准中引用的疾病名称与ICD-10编码采用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本第二版(北京协和医院、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分类家族合作中心编译)。
在本标准中引用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采用卫生部颁布的《三级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2011年版)》的分类和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