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重点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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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组织交易签约 结算交易价款 出具交易凭证
发布转让信息
公告途径
公告期限
公告变更
延牌规定
挂牌价格
发布转让信息
受理转让申请
网站
产权转让公告
央企交易 央企交易 标的所在地经济、 金融类报刊
省级以上经济、 金融类报刊
交易机构网站 联合公告
信息发布期中
信息发布期满 延长信息 发布时间 每次延牌 不少于 5个工作日
第七条 转让方应当通过其受托经纪会员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 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递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 公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
转让方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受托经纪会员应当对转让标的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主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围绕产权转让拍卖活动,现有两个法律四项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上海产权交易市场拍卖试行规则》(沪产管办[2009]9号)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企业国有产权拍卖业务操作实施意见》
转让方通过受托会员 向交易机构提出转让申请
符合条件 齐全性 审核不通过 退回整改 重新提交 合法合规性 审核不通过 退回前一级
交易机构出具受理通知书
交易机构进行齐全性审核
齐全性审核通过
交易机构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合法合规性审核通过
发布转让信息信息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中途 撤牌
信息 发布 中止
恢复 信息 发布
重新计算公告期 累计不少于20个工作日 继续公告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终止
征集意向受让方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八条 主持拍卖的拍卖机构应当根据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 转让公告的相关内容制作拍卖公告。 问题讨论: 之一,两份公告内容的一致性;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八条 拍卖公告一般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拍卖公告期; (二)拍卖标的; (三)拍卖标的展示或查询的时间、地点; (四)办理竞买登记的手续和截止时间; (五)拍卖的时间、地点; (六)拍卖规则及说明; (七)拍卖的特别事项。 主持拍卖的拍卖机构应当对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拍卖要求以及对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审查,并在拍卖公告中予以披露。
交易流程
(一) 转让前准备工作
(二) 场内交易工作
(三) 转让后相关工作
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主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组织交易签约 结算交易价款 出具交易凭证
受理转让申请
代理制
转让条件
公告内容
受理转让申请
交易机构在 网站公布 会员名单 转让方 自主选择 受托会员 转让方与受托会员 签订委托转让合同 受托会员核实 转让方提供的材料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规则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
01 03 05 07 09 11 受理转让申请操作细则 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 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 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产权交易争议调解细则 网络竞价实施办法 02 04 06 08 10 12 发布转让信息操作细则 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 出具交易凭证操作细则 产权交易中止终结细则 拍卖实施办法 招投标实施办法
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主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组织交易签约 结算交易价款 出具交易凭证
组织交易签约
协议成交
竞价组织
合同签订
合同审核
合同生效
组织交易签约
交易机构确定交易方式
1个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 ≥2个意向受让方 竞价转让 网络竞价 多 次 报 价 一 次 报 价 权 重 报 价 其 他 竞 价
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主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组织交易签约 结算交易价款 出具交易凭证
结算交易价款
进场结算
结算程序
结算交易价款
资金统一进场结算
进场结算 一般情况 进场结算 例外情况
交易机构将受让方保证金转为价款 交易机构通知受让方交纳交易价款
交易双方为同一控制人
经交易机构核实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六条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经纪会员、拍卖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拍卖实施的时间、地点; (四)拍卖佣金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受让方完成交易价款交纳
交易机构向受让方出具收据凭证 交易机构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 交易双方可场外结算
转让方向交易机构出具收款凭证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五条 产权转让拍卖活动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 由拍卖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十五条 拍卖机构在主持产权转让拍卖过程中,应当接受产权交易机 构的指导,遵守拍卖有关的法律法规、产权交易有关规定以及职业规范。
问题讨论: 1、交易所在产权转让拍卖活动中的定位,买拍机构的定位。 2、彼此关系。
产权交易流程图
(一) 转让前准备工作
确定 转让 主体 制定 转让 方案 职工会 审议安 置方案 债权 债务 处置 履行审批 或 决策程序 清产 核资 审计 评估
(二) 场内交易工作
受理转 让申请 发布转 让信息 登记受 让意向 组织交 易签约 结算交 易价款 出具交 易凭证
(三) 转让后相关工作
价款 结算 资产 交接 产权权 证变更
提纲
一
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二
企业国有产权拍卖业务操作实施意见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规则
针对产权交易非标非连续的特点以及实际操作中遇到
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已形成了一整套由办法
、交易规则、若干个细则及操作程序等组成的产权交易规 则体系,规范从挂牌申请、信息发布、意向登记、竞价流 程、组织交易、保证金管理、价款结算到中止终结、纠纷 协调等各个产权交易可能涉及的环节或领域。
齐全性 审核不通过 退回整改 重新提交
合法合规性 审核不通过 退回前一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交易机构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核
合法合规性审核通过
争 端 协 调 机 制
交易机构将意向资格确认意见告知转让方
双方存在意见分歧 双方意见一致或转让方不答复
交易机构向意向受让方出具书面意见书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 在约定期内交纳保证金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问题讨论: 之一,拍卖机构对拍卖公告的法律责任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九条 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经纪会员和拍卖机构提交的产权转让公 告、拍卖公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 在指定的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经济或者金融类报刊以及产权交易机构 网站公开发布产权转让公告;拍卖机构应当同时在产权交易机构认可 的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拍卖公告。 拍卖公告应当与产权转让公告同时发布,其中,竞买登记的截止日期 应当与产权转让公告发布的截止日期一致。 问题讨论: 之一,公告披露途径;之二,发布及截止日期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约定采用拍卖方式的产权转让项目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征集到两 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的,由拍卖机构主持拍卖。 约定采用拍卖方式的产权转让项目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 件的竞买人的,不再举行拍卖,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 组织实施交易。 约定采用拍卖方式的产权转让项目在信息发布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 竞买人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延长信息发布期限或 者终结产权交易。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
第三十二条 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 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按照公告的竞价方式组织实施公 开竞价;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 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涉及转让标的 企业其他股东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按照有关 法律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公开竞价方式包括拍卖、招投标、网络竞价以及其他 竞价方式。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企业国资法》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 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 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 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
竞价的交易方式。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条 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间,意向受让方可以通过其受托经纪会 员查阅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的相关资料。转让方及其经纪会员、拍卖 机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对拍卖标的进行展示或组织意向受让方勘 察,并配合意向受让方查询相关情况。 问题讨论: 之一,提供尽职调查之方便
交易流程
(一) 转让前准备工作
(二) 场内交易工作
(三) 转让后相关工作
交易前的准备
三方协议
备案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六条 转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前,与拍卖机构、产权 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将委托合同提交产权交易机 构备案。 问题讨论: 之一,三方协议;之二,注重相关规定;之三,尊重合同约定;之四, 向交易所备案
竞买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交易保证金的,丧失竞买资格。
问题讨论: 之一,取得资格的前置条件;之二,保证金比例不同于一般拍卖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竞买人可以自行参加拍卖,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拍卖。竞买 人已经委托经纪会员代理的,应当与经纪会员共同参加拍卖。
代理人参加拍卖的,应当出具竞买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竞买人、代理 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 事项、权限和期限。
问题讨论: 之一,自身参拍和代理参拍;之二,代理参拍的特别约定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一经出价或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 有更高应价时,其出价或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第十九条 竞买人的最高出价或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 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 第二十条 主持拍卖的拍卖机构组织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并由拍 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由买受人或其代理人签名。
拍
招
投
卖
标
交易机构组织竞价 确定受让方
交易机构组织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交易机构审核合同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竞买人应当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足额交付交易保证金, 领取竞买号牌,取得合法竞买资格。交易保证金的交纳数额一般不超过 产权转让挂牌价的30%。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第十七条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时,转让方应当与产权 交易机构协商,根据转让标的的具体情况采取拍卖或者招投标方式 组织实施产权交易。 采取拍卖方式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
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产权交易机构按照资格确认的有关程序确认意向受让方的竞买 人资格,并以书面形式将资格确认结果通过经纪会员告知意向受让方、转 让方和主持拍卖的拍卖机构。 问题讨论: 之一,资格确认是必经程序;之二,书面告知义务
一.产权交易的规则和流程
交易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主流程 受理转让申请
发布转让信息 登记受让意向
组织交易签约 结算交易价款 出具交易凭证
登记受让意向
信息查询
意向登记
资格确认
保证金 递交
登记受让意向
意向受让方与 受托会员签订 委托受让合同 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 符合条件
交易机构进行齐全性审核
受托会员 核实材料 齐全性审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