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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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事故的应急救护
应急救护包括事故现场的医疗急救及脱离现场后的医疗运送救护,医疗运送救护是现场急救的延续。运送救护的目的在于更好地支持伤员的生理机能、控制伤情发展,安全迅速地将伤员送达医院。运送救护是在各种交通载体内进行的,空间有限,并受行驶条件及气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使得运送救护技术操作相对困难。突出特点是“运动中的急救”。受伤机体在运动过程中呈现的变化可能是迅速而复杂的,以往的事实表明,有相当一部分伤员不是死在事故现场或医院,而是死在运送过程中。运送过程中的救护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是一项系统工程。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中毒应急救援院前急救的一部分——运送救护较一般医学救护更具特殊意义,同时也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运送救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医疗救护系统
医疗运送救护即是使用某种交通工具实施运送为前提的医学救护。因此,安全、迅速地为伤员创造获得院内医学救护的机会即是其唯一目的,也是其基本原则。安全是指在运送过程之中给予伤员有效的医疗支持,同时不能由于运送造成危及生命的损伤。这里包括运送适应症的认定、运送救护人员的的急救素质、运送工具内急救医疗设施的配备和交通运送工具的选择等。迅速是指在正确信息的有效指导下,使用最合适的交通运送工具,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医院。不难看出,医疗运送救护是有组织、有计划、完整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一部分,因而,它不同于一般的、单一的仅以运输伤员为目的的转送活动。
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除政府组织力量实施运送救护外,更多是由“救护志愿者”承担着现场急救和运送急救任务。在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经济发达国家的市或州立急救中心,一般由政府配备救护直升机,由急救中心随时调用。
1.运送适应症的选择
现场应急救援首先面对的是群体病伤患者,由于伤员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方式、防护措施和个人体质的不同,造成现场伤员病情相对不同。而急救的目的之一即是给予伤员及时有效的抢救治疗,因此,面对伤员数量大、伤情复杂的事故现场,应根据伤情结合救治力量和条件对伤员进行分类,确定救治和运送的先后次序,以保证危重伤员优先得到救治,其他伤员也不失时机地获得治疗,使急救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取得最佳效果。伤员分类是克服混乱、减少忙乱、最大限度地发挥急救现场有限人力物力作用的有效措施。
2.伤员分类及运送
伤员分类鉴别是较复杂过程,原则上应由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医生承担,并以医疗诊断标准为基础。
(1)有生命危险的伤员,如已窒息者,有心跳、呼吸停止危险,休克等,则宜立即抢救,待病情改善后再转运。
(2)暂无生命危险,但若不及时处理会出现病情转化或严重并发症者,则应尽快在现场处理后转运。
(3)推迟几小时救治无重大危险的伤员或经对症处理后很快能得到恢复的伤员,可暂缓处理或等后转运。
(4)无明显损伤或能自行离开现场的伤员可不作现场处理。
(5)暂无明显损伤,但预期有迟发症状的伤员,需要就地观察或转运。
(6)有歇斯底里等精神反应状态者,应立即给予照料,并与他人分开。
3.运送前医疗处置
保证运送救护过程安全的前提之一,即是使伤员在现场已获得最基本的生命支持。应禁忌无视病情而一律匆忙转运,不能仅为了尽快获得院内治疗而使患者失去最关键的抢救机会或增加运送途中的危险,否则,即失去了现场应急救援的意义。
病情严重者必须在运送前给予有效的医疗处置方可转送,如下情况:
(1)心跳、呼吸停止者,实施心肺复苏术后。
(2)深度昏迷者,清除口腔内异物,确保呼吸道通畅且予供氧后。
(3)肺水肿患者,采取消疱、高浓度吸氧、抗水利尿措施后。
(4)窒息者,去除窒息病因,给予吸氧,必要时行气管切开术或气管插管术后。
(5)休克者,给予吸氧,建立静脉通道,实施扩容升压后。
(6)化学灼伤者,清除化学污染物,大量流动水冲洗后。
(7)创伤者,实施止血、包扎、固定术后。
4.运送救护人员的要求
有组织的医疗救护行动是由专业人员实施的,从事故现场到院内救治均由专业人员提供连续性的、系统性的救治服务。作为中间环节——运送途中的救护无疑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由于运送救护
过程中病情危急多变、多环境因素干扰,而使抢救工作呈现出复杂性,进而也对运送救护人员的素质与配备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救护人员必须头脑清醒,判断准确,抓住重点,随时应变,同时必须具备运送救护的基本技术和身体素质。要做到:
(1)熟悉所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性质、存在的主要伤害或致病因素及其所致伤病的特征。
(2)掌握外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技术。
(3)掌握体位选择及有关保证呼吸道通畅的方法和技术。
(4)掌握辅助呼吸与循环支持技术。
(5)掌握心电监护与除颤技术。
(6)救护人员自身适应交通运送工具的运动,应无眩晕或其他不适反应。
5.运送救护人员的配备
危险化学品事故尤其是大型社会灾害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运送救护工作,应在统一指挥下分组进行。每一运送救护小组至少应由一名资深医生、一名护士和一名司机组成。指定医生全面指挥该小组的救护及运送工作,并负责与指挥中心及目的医院的通信联系。同时应结合危险化学品事故所致伤情、中毒与外伤并存的特点,安排专科医师护送。目前在我国对运送救护人员的配备还无明确规定,大多仍处于“随机自然配备”状态。但应明确在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医学应急救护活动中,绝对禁止在无医疗力量支持下的单一运送。
6.抢救设备与装置
无论以何种交通工具实施运送救护,都需要配备功能齐全的医疗检查、处置器材和药品,并且要针对救援事故的特点作相应的配备。
7.医院的选择
在实施运送之前,必须首先明确运送的地点(医院),应根据病情和运送条件合理选择。
(1)就近入院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多以突发性、群体性为特点,因而,较多的伤员首先考虑送往最近的医院抢救,以争取时间,使最多的人获得最早、最大限度的生命支持。如果在选择医院中,舍近求远,一味追求高层次医院,将会使更多的伤员失去最佳获救机会,而人为导致抢救迟误或失败。
(2)选择专科医阮
事故现场一般病因较明确,不但外伤显而易见,且即使中毒的原因也是比较明确的。在伤员获得一般抢救后,应根据病情和附近医院的医疗技术特点,将伤员快速送到专科医院。如一氧化碳中毒危险者宜送往具备高压氧舱的医院。即使一般化学中毒也最好送往职业病防治院(所)为宜。总之,专科医院的选择旨在使伤员获得最为有效的医疗服务。
如果伤员已有明显的心血管系统障碍,包括合并冠心病、心绞痛、心梗,或呼吸衰竭、昏迷时,如附近医院医疗水平受限,应在现场抢救的资深医师护送下,直接送往综合医院,并配合抢救,针对直接病因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二)运送保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