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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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2019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不收取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非责任事故除外);(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十)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实施细则》开展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的;(十一)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粤建管字[2001]4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是我省在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省级荣誉奖励。

凡被推荐申报此项荣誉奖励的工程,其质量应达到省内一流水平,按有关规定应进行施工安全评价的,其安全评价应达到合格以上。

第三条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以国家和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有关行业评优标准为依据,对工程竣工技术资料和实物质量进行综合验评,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择优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申报省优良样板工程的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五条省优良样板工程每年评选一次,由广东省建设厅分别委托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和广东省市政工程协会具体组织。

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厅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厅核准后公布。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纳入国家、省、市、县(区)计划建设的项目及外资、合资、集资的项目,符合下列规定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一、民用建筑工程(一)有150 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 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二)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上或由20 栋以上单体建筑组成,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住宅小区或群体工程。

二、工业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一)8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二)投资在500 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园林工程(一)在我省城市规划区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给水、排水(包括污水泵站、管线)、防洪、燃气、供热、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广东省双优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双优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双优工地评选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协[2009] 010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a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二条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篇:《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每年度在当年竣工后取得《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的申报工程项目中评选,表彰通报文件和荣誉证书由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符合本办法规定建设规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

第四条: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项评选实行企业自愿制度,企业可在工程开工后自愿申报,在施工全过程接受相关部门检评、工程竣工后提交《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由评选组织综合评审确定。

第二章评选组织第五条:市城乡建设委员设立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评选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参与领导小组工作。

评选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样板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设立“评选工作委员会”,评委成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安全监督部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推荐派出,由办公室审定聘任。

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及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可推荐人员参与评选工作。

第七条:评委成员实行检评回避制度,凡属评委所属单位监督、管理、施工、监理的建设项目,评委本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审打分。

第三章参评范围和条件第八条:建设项目在办理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并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后,承建单位可填报申请表向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创建样板工地评选。

第九条:创建样板工地项目应达到以下建设规模:(一)总承包施工5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或工程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综合建设项目;(二)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管线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三)投资为1000万元以上的二次装修工程;(四)独立中标的150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五)投资为500万元以上景观工程、公共设施工程;(六)能满足创建样板工地条件,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社会效益的其他工程。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篇: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协[2009]010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省、市“双优”工地申报办法

省、市“双优”工地申报办法

省、市“双优”工地申报办法
申报范围
1、符合《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规定的条件,同时已按《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粤建管字…2000‟145号)的要求完成了一个阶段以上的安全评价的在建工程项目。

2、凡是我市境内次年3月前竣工的工程。

3、凡我市境内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工程,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和投资在三千万元以上的市政设施施工项目。

其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省“双优”申报:
(1)未按规定实行监理的工程;
(2)未使用合格安全网、塔吊安装未经验收投入使用、钢井架未按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层高大于4.5米未使用钢支模、深基坑支护方案未经审批的工程。

(3)未采用钢管外墙脚手架的工程
申报时间
省“双优”:每年5月15日前截止
市“双优”:暂定每年5月1日前截止,如有变动,以通知为止。

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式两份
2、《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两份
3、反映工地概况的彩色照片8张
云浮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
样板工地申报表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证号
申报日期年月日
云浮市建设局制。

广东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

广东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

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以下简称省优良样板工程)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

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

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三条省优良样板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良样板工程荣誉称号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

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1. 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 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 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 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2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2009-03-12 16:37粤建安协[2009]010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广东省级、深圳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方面奖项设置

广东省级、深圳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方面奖项设置

广东省级、深圳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方面奖项设置
建筑工程奖项设置(由低到高)
安全与文明施工方面奖:市文明工地奖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奖(市双优)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市双优样板工地)省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省双优样板工地)
工程质量方面奖:市优质结构奖市优质工程奖市优质工程金牛奖(必须在市优质工程的基础上获得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奖)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奖(省优质工程奖)金匠奖(工程同时获得省双优样板和省优质工程奖)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金奖、银奖、鲁班奖)。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0.12.26•【字号】粤建管字[2000]144号•【施行日期】2000.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广东省建设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建管字[2000]144号)各地级以上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顺德市市政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遏制施工伤亡事故,树立行业文明形象,从今年起,在巩固“99,文明施工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全省建设系统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程(简称双优工地)活动。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安全工作目标。

今年,我厅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全省四级及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安全评价全部达标,其中一、二级企业的工地5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三、四级以上企业的工地3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在建工程80%以上实现文明施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认真组织本地区(部门)的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建双优工地活动,努力实现以上工作目标,力争每年创出一批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

二、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检查评价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逐步走向法制化。

今年以来,全省建设系统组织了多次安全生产检查,为消除事故隐患做了大量的工作,然而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原因之一是缺乏规范、科学的安全监督手段。

从今年四季度起,各地应结合创双优工地活动,对每项在建工程实施安全评价制度,通过对在建工程的阶段性评价,使安全监督机构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实施动态管理,既为省、市两级双优工地的评选提供依据,又能使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达标工地情况,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

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含城市轨道交通在建工程)。

第三条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以下简称省示范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省示范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

建筑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由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佛山市顺德区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以下简称有关协会)推荐。

第五条? 省示范工地评审坚持实事求是以及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 申报省示范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推荐:(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三)采用国家、省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四)本年度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粤建质[2011]13号)的;(六)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不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的;(七)未执行《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粤建管字[2007]39号)的;(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十)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的。

广东省安全文明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广东省安全文明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粤建安协[2009]010号)粤建安协[2009]010号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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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的通知
粤建安协[2009]0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同时停止执行省建设厅于2000年印发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粤建管字[2000]144号)。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径向我会反映。

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动我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提高,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省双优工地)评审活动,接受广东省建设厅业务指导,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以下简称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省双优工地的评选实行自愿申报制度。

施工企业按规定程序申报,并由工地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

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省新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工程,可由集团自主推荐。

第五条评选省双优工地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申报省双优工地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规范。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以上(含3000㎡);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含50000㎡);
(三)房屋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
(四)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推荐申报项目: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二起及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三)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四)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
(六)建筑起重机械未执行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七)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八)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
(九)未全面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
(十)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三章评选申报程序
第九条省双优工地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向工程所在地地级以上市建筑安全协会、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进行申报,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每项目可同时申报两个参建单位,每个参建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应不少于工程总造价的20%。

各有关协会或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的项目签署推荐意见报送省建筑安全协会,省建筑安全协会受理申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15~30日和10月15~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第十条申报省双优工地,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单独装订),其他资料应按标准规格装订,首页为目录;
(二)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三)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四)实施建筑工人平安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反映工程项目开展省双优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左右,含电子文档);
(六)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彩色照片8张,以及DVD光盘(时间不少于5分钟)。

第四章评审程序
第十一条省建筑安全协会设立广东省建设工程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评选办公室,负责省双优工地评选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省双优工地评选办公室每年5月、11月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现场评审。

专家组由3-4人组成,设组长一人,组成人员由省建筑安全协会评选办公室从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专家库中随机选取。

第十三条评审的依据
(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四)国家、省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

第十四条原则上每个项目现场评审须进行初评和复查各一次(当年复查的项目主体工程应完成85%以上)。

第十五条评审专家组依据评审标准,结合现场管理和资料情况,对申报项目提出初评意见,并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分。

第十六条省双优工地评选委员会对评审专家组意见进行审查,评分在85分以上的,作为省双优工地候选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省建设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表彰奖励
第十七条本年度工程项目已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对施工、监理单位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项目经理授予荣誉证书。

荣获省双优工地的企业,在市场准入、工程招标中与获省优良样板工程奖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八条本年度工程项目未完工的,省建筑安全协会颁发“创建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证书,后续施工中,若出现第八条其中之一情况的,收回证书。

工程竣工后,未发生上述情况的,授予省双优工地奖牌和证书。

第六章评审纪律
第十九条申报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不得弄虚作假,接待评审检查一切从简,不得宴请和送礼。

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申报参评资格。

第二十条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

违反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直至撤消其参加评审工作资格。

评审人员要接受被评单位和公众监督。

对工程评审结果,评审组人员不得自行对外公布。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暂行)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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