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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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系统深入开展创建学习
型组织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国税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引导全市国税人员树立终身学习、不断进取的理念,构建共同愿景,塑造“务实、创新、团结、奉献”的团队精神,推动全市国税系统学习型组织建设,以快速适应时代变迁,不断增强成长能力,实现人与组织同向、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共同愿景,以提高干部职工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全体税务人员全面发展为核心,为造就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建设公正执法、诚信服务、科学管理、廉洁奉公、团结奋进的和谐九江国税,实现全市国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及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使全市国税系统和广大国税人员牢固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发展能力,实现全市国税事业和税务人员全面发展。
(二)近期目标
1.建立完善的税务人员培训体系。健全市、县两级教育培训体系,
完成2003-2007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大力开展“十员”培训,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教育培训格局。建立市级人才库,形成符合税务实际的人才知识结构。
2.建立科学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全面推行税务人员能级管理,将能级管理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完善岗责体系,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干部队伍管理新机制。
3.建立规范的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以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体系为载体,实现征管质量持续优秀、征管效率稳步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税收成本逐年下降、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目标,极力打造“政府放心、纳税人满意”的九江国税品牌。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将学习作为人全面发展的基础,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使“学习是一种需求、培训是最大福利”成为全体国税人员的共识,全员自觉参与学习,逐步形成“人人是学习之人、处处是学习之所”的氛围,提高全体国税人员的综合素质。
2.服务中心原则。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把学习与做好税收本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岗位技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把创建学习型组织的成果落实到推进税收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来。
3.创新发展原则。学习的过程就是不断提高、不断创新的过程,要以创新求发展,在“学习—探索—创新”中寻求创建学习型组织的
最佳方式和方法,使创建过程充满生机和活力。
4.持续改进原则。创建学习型组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具有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特点,要做到循序渐进,持之以恒。
三、主要内容
(一)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促进“自我超越”。一是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学习型组织的学习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学习,而是把学习作为消化、吸收新知识、新技术并进行创新的过程,学习的目的是提高组织、团队的整体创新能力,实现人的能力增值。因此,要将学习上升为一种管理理念,与提升国税系统以及国税人员的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结合起来。二是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强调“全员学习”,形成全体人员全身心投入学习的氛围;强调“全过程学习”,使学习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强调“团体学习”,提升组织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三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各类参与性强的组织活动,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学习和相互启发的平台,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国税事业的发展结合起来,使广大国税人员体验到“工作中生命的意义”,激发干部职工的自主意识和学习热情,实现“要我学”到“我要学”的根本性转变。
(二)调整学习内容与方法,改善“心智模式”。根据国税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学习内容与方法,为改善“心智模式”奠定基础。一是调整学习内容。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将学习的重点放在人的创新能力的培养上。特别要针对税收征管的精细化,按照岗位的需求,及时对学习内容进行充实和调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不断提高执
法水平和纳税服务能力。同时,鼓励个人根据工作需要和兴趣,自主选择学习内容。二是改进学习方法。改进当前以灌输式、脱产集中培训为主的学习方法,采用课堂教学、研讨式、情景模拟式、论坛式、远程培训等多种形式与方法进行学习,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充分发挥各种方法和载体的优势和作用,拓宽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促进学习取得实效。三是查找阻碍学习、发展的“心智模式”。在调整学习内容和方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通过深入讨论,查找阻碍个人、组织和全局进步发展的思维定势、局限思考等学习障碍,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有意识地突破原有的“心智模式”。
(三)培育良好的团队精神,建立“共同愿景”。一是设计共同愿景。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在每位税务人员认真思考并表达个人愿景的基础上,进行融合、提炼、升华,因地制宜地设计具有税务部门特色、通过努力能够实现的共同愿景。二是确立共同愿景。共同愿景设计后,应广泛征求意见,得到广大国税人员的一致认可,使共同愿景成为全体人员的共同理想和价值取向。三是实践共同愿景。共同愿景确立后,应充分发挥共同愿景的感召和引导作用,凝聚全体国税人员的力量,努力实践共同愿景,将国税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实现共同愿景上来,使实现共同愿景成为国税人员的自觉行动。
(四)构建开放型学习体系,深化“团队学习”。一是抓好个人学习。鼓励税务人员结合自身实际设定个人愿景、学习目标和计划,鼓励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自学,增强岗位操作能力和本领。各单位
应当为开展个人学习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抓好群体学习。以兴趣为引导,在组织中组成各种非正式的学习单位、兴趣小组等学习群体,按照学习群体自身选定的目标,进行现状调查分析,制定对策组织实施,检查效果评估总结等自主管理的方法,以及通过谈心活动、“一帮一”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实现成员之间经验、知识的传递和共享,使个体智慧逐渐演进成群体智能,从而增强持续学习、持续改进、持续创新的能力。三是抓好组织学习。对组织的学习进行正确的规划、推进和管理。充分挖掘和整合现有的各种教育资源,切实发挥培训基地的作用,建立一套具有国税特色、适应性强、效果明显的培训体系,改善国税干部的学习环境,实现终身教育与终身学习的双向强化,使每位国税人员在每个年龄阶段、每个工作岗位都有受教育的机会。
(五)建立系统的管理机制,开展“系统思考”。以提升国税人员的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为立足点,不断改进学习的组织管理,提高学习的组织程度,形成一整套协调、高效、系统的管理机制。一是建立运行机制。按照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规律,应分步骤分阶段地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酝酿阶段重在解决认识问题,达成共识;规划阶段重在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和相应措施;实施阶段重在落实各项制度,开展各项活动;小结阶段重在交流、观摩和吸收先进经验,提出改进意见等等,使各个阶段重点突出,环环相扣,形成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二是建立激励机制。结合能级管理、竞争上岗等人事制度改革,把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习力、创新力和工作绩效作为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各项规定落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