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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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监造作业指导书——南网公司

电力变压器监造作业指导书——南网公司

一、监造目的及范围:为了更好的保证电力变压器的制造质量,避免变压器在网运行中产生过热、绝缘损坏、放电、漏油、爆炸等风险,有效指导变压器监造人员开展监造工作,把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消灭在产品出厂前,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11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在制造期内进行的驻厂监造工作。

特别说明:监造工作不代替制造企业对产品质量的保证。

二、监造工作依据的标准和技术文件: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南方电网企业标准;2、设备采购合同及其附件(含:订货技术协议等);3、生产厂家的工艺文件(含标准);4、三方或双方的会议纪要;5、本作业指导书;三、见证作业内容说明:见证方式分为:文件见证(R)、现场见证(W)、停工待检(H);见证依据以下几部分进行见证:标准要求栏的内容可根据技术协议或厂家的工艺标准填写;见证结果栏根据见证内容填写相应的数据,并根据标准要求的数据给予判断;备注栏是对相应见证结果补充,主要填写见证照片或见证相关文件(监造通知单、监造联络单等)的文件编号。

或是对见证情况不符合的简要描述。

(一)、管理体系及作业环境:1 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变压器本身的质量,监造人员应熟悉技术协议中原材料和外购件的要求,并按要求对原材料和外购件进行查验。

2 监造人员须核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出厂证明或入厂检验记录,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变压器生产企业验收标准。

3 监造人员应根据订货协议中对原材料和外购件的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的要求,核对实物是否相符。

(三)、变压器生产过程:1、油箱制造2、铁心制作4、器身装配5、总装配(四)、变压器试验1、变压器出厂试验的试验项目以订货技术协议的要求为主,监造人员必须了解技术协议要求的试验项目,并对试验全过程进行监督、见证。

2、发往变电站现场的套管必须随变压器本体一起做绝缘耐受试验。

(五)、包装、入库和发运。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

《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电办[1995]37号)一、总则1.为了提高电力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有关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文件及原水电、机械两部下达的(83)水电计字第12号文精神,对电力设备合同产品实施质量监造。

在此基础上制订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2.质量监造是以电力设备制造厂和用户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用户单位负责质量监造。

3.用户自主地选派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实施质量监造。

作为用户的主管部门电力部,在设备制造厂相对集中的地区设置总代表组,代表用户主管部门,协调和组织质量监造工作。

4.质量监造范围是指国产大型电力主机设备及其重要辅机合同产品。

主要包括:火电为单机20万kW及以上的汽轮机、发电机、锅炉以及冷凝器、高低压加热器、除氧器及水箱、水水热交换器、化水设备、锅炉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磨煤机、风机、电除尘器等主要辅机及其它大型压力容器等;水电单机为5万kW或转轮直径5.5m及以上的水轮机、水轮发电机、变压器、开关、互感器。

5.质量监造的目的是促进和协助制造厂严格把好设备的质量关,把产品的缺陷消除在制造厂内,防止不合格的产品出厂。

但质量监造并不代替制造厂的质量检验。

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厂全面负责。

6.质量监造按照合同,由用户与制造厂双方按商定的监造计划进行,一般不得影响制造厂的正常生产进度。

二、监造的项目内容1.对合同产品关键部件、关键工序的制造质量实施监督,对其主要监造内容设置监造检查点。

2.监造的主要项目和内容列在附表1?6(略)之中,实施监造的内容,由设备制造厂家与用户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确定。

三、监造依据的技术标准1.监造依据的技术标准应在订货合同中予以明确,一般国产设备以国家标准和合同中的技术协议规定为依据。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2011-08-03阿拉善电业局修试管理处一、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基本概述(一)监造的目的严格把好质量关、控制进度节点,努力消灭常见性、多发性、重复性质量问题,提供优质产品按期出厂,确保电力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监造依据和方式1、监造依据(1)设备采购合同:项目单位与制造单位签订的设备供货合同(含技术协议等附件)。

(2)标准:与该设备相关的国际、国家、行业、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内蒙古电网标准以及制造单位企业标准。

(3)技术文件:监造大纲、监造实施细则和该设备的技术文件。

(4)法律: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设备监造的法律、法规、规定。

2、监造方式监造方式一般采用现场见证(W点)、文件见证(R点),以及监造单位专门停工见证(H点)。

(1)现场见证(W点):尤其是复杂的关键工序,测试、试验项目应有监造人员在场见证。

制造单位应提前通知监造单位(具体时间见双方协议),如监造人员不能按期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

(2)文件见证(R点):是指需要进行文件见证的质量管理点,由监造人员查阅制造单位的技术文件、试验记录、试验报告、包装储运规定和配套件等合格证明等,可以不在现场见证。

(3)停工待检(H点):是指重要工序、关键的试验验收点,制造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等待监造人员或项目单位代表在场时进行见证。

3、监造的责任和义务(1)监造的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过程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监造单位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2)监造的义务:1)监造协议书中的知情权必须明确。

制造厂应尽力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于制造厂的技术保密原则下不宜公开的内容应该在双方订立合同前就协商一致。

2)监造方必须认真履行的义务:监造人员必须保守供方提前声明的业务和技术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质量控制要求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一般可根据变压器的电压等级、结构特点和制造工艺情况等编制设备监造实施细则执行。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

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千伏变压器事故措施》和《预防110-500千伏互感器事故措施》的通知【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电力工业管理【发文字号】电安生[1996]589号【发布部门】水利电力部(已变更)【发布日期】1996.09.05【实施日期】1996.09.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电力部关于印发《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等三个文件的通知(1996年9月5日电安生(1996)589号)各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南方电联,电科院、武高所:为了加强电力系统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解决好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等重要变电设备在选型、安装、运行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变电设备的健康水平,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现将经修订的《电力工业部变压器类设备管理规定》、《预防110-500千伏变压器事故措施》、《预防110-500千伏互感器事故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原能源电〔1990〕1083号文印发的上述《规定》同时废止。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部安生司、国调中心。

一、总则1.1变压器类设备(包括电力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消弧线圈及阻波器等)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设备。

为了切实加强电力系统中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不断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电力系统内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

1.3各网、省级电网经营公司(简称网公司、省公司,下同)及其电力生产企业(包括国家建设和多渠道集资建设的电厂)、供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以及科研、设计、物资等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

接入电网的地方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变压器类设备的管理也应参照执行。

1.4电力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推行变压器类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做好招标、选型、监造、安装、运行、管理等主要环节的工作。

1.5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定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有重点地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电力变压器试验规范标准[详]

电力变压器试验规范标准[详]

电力变压器试验记录试验单位:试验人:审核: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电抗器试验规程第1条电力变压器、消弧线圈和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如下:一、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二、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三、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四、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五、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介质损失角正切值tgδ;六、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泄漏电流;七、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交流耐压试验;八、测量穿芯螺栓(可接触到的)、轭铁夹件、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线圈压环的绝缘电阻(不作器身检查的设备不进行);九、非纯瓷套管试验;十、油箱中绝缘油试验;十一、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检查和试验;十二、额定电压下的冲击合闸试验;十三、检查相位。

注:(1)1250千伏安以下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十三项进行;(2)干式变压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二、三、四、七、八、十三项进行;(3)油浸式电抗器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六、七、八、九、十项进行;(4)消弧线圈的试验项目,按本条中一、四、五、七、八、十项进行;(5)除以上项目外,尚应在交接时提交变压器的空载电流、空载损耗、短路阻抗(%)和短路损耗的出厂试验记录。

第2条测量线圈连同套管一起的直流电阻。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的所有位置上进行;二、1600千伏安以上的变压器,各相线圈的直流电阻,相互间差别均应不大于三相平均的值2%;无中点性引出时的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1%;三、1600千伏安及以下的变压器相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4%,线间差别应不大于三相平均值的2%;四、三相变压器的直流电阻,由于结构等原因超过相应标准规定时,可与产品出三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也应不大于2%。

第3条检查所有分接头的变压比。

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显著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的规律。

第4条检查三相变压器的结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变压器、电抗器监造实施细则

变压器、电抗器监造实施细则

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实施细则xxx公司二〇〇九年五月批准:编写:目次1.总则 (1)2.监造依据 (1)3.变压器、电抗器监造流程及检验见证点的设臵 (4)监造工作地点:R点于厂家项目经理办公室和质量控制办公室审查,W点于厂家各加工车间,H点于厂家试组装场地,P点于厂家各相关加工车间。

(5)4.各检查见证点的内容、方法 (5)4.1质量保证相关文件的见证检查 (6)4.2 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与条件的见证与监督检查 (8)4.3 铁芯检验与质量监督 (8)4.4 绕线检验与质量监督 (12)4.5 线圈预装质量监督检查 (10)4.6 器身装配质量监督检查 (10)4.7 器身气相干燥质量监督检查 (11)4.8 器身整理质量监督检查 (11)4.9 总装质量监督检查 (11)4.10 真空注油质量监督检查 (12)4.11 出厂电试 (12)4.12 产品发运 (13)5.监造工作记录、监造报告制度 (13)4)遇重大事故,编写《设备监造急报》(附表6-3)当日由设备监造单位负责人直接上报业主。

(13)6.1监造资料 (14)6.2出厂见证单及产品制造监理证明 (14)6.3监造总结的编写 (14)6.4合同档案制度 (15)7.其他 (15)附录A(规范性附录) (16)注:以下所有表格为参照使用表格,具体检查使用时,推荐但不仅限于其中的检查项目。

(16)附表1 (16)附表2 (18)附表3 (19)监造工作联络单 (19)附表4 (20)附表5 (21)监造总结模板 (27)苏丹东格拉—瓦地哈里法输变电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实施细则1.总则为了保证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的制造质量,规范设备监造工作的进行,为设备监造提供指导,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依据《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制造监造大纲》编制,只适用于该工程变压器、电抗器在制造过程中的产品质量和制造工艺监督工作。

2.监造依据2.1xxx工程变压器、电抗器监理合同;《监理大纲》。

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

电力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

特高压变压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要点一:掌握业主与制造厂签定的变压器的技术合同(协议)的详细内容和条款特高压变压器的技术合同是监造工作的主要技术依据,并依此监督制造厂严格履行、兑现技术合同的各项条款和承诺,也是业主对制造厂行为的主要约束和限制手段。

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1.技术条件及技术性能参数绝缘水平、局部放电量、电压比、空载损耗及空载电流、负载损耗及短路阻抗、声级、温升、油箱机械强度等,监造方监督试验并验证这些性能参数。

2.主要原材料的要求对电磁线、硅钢片、绝缘出线装置、正、反角环等绝缘成形件、绝缘纸板、绝缘油、钢材等原材料的型号、生产厂家的明确要求,在监造过程中,监造方监督制造厂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必须遵守技术合同的要求。

3.组部件的要求对套管、分接开关、冷却器、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油温计、绕组温度计、油位计等组部件的型号、生产厂家的明确要求,监造方监督制造厂使用的组部件也必须遵守技术合同的要求。

4.制造质量要求业主向制造厂提出的专门的、针对性的制造质量要求:有绝缘撑条及垫块的加工质量要求、线圈绕制及焊接质量的要求、关键部位绝缘纸板的适形要求、铁心的制作要求、油箱(包括钢板厚度、焊接、防锈处理及油漆等)的制作要求、器身的一次油浸渍要求等。

监造方在监造过程中须仔细、认真地监督。

二.了解和掌握变压器的结构特点:创造条件积极参加变压器的设计评审会议、设计联络会,尽可能详细了解变压器的结构特点。

如冲击电位、工频电位梯度计算及绝缘裕度设计(涉及线圈的结构形式、线圈之间的绝缘距离、对地绝缘距离、线圈匝绝缘、段绝缘的尺寸、改善线圈端部及出线部位的电位分布的具体措施、线圈端部静电环、油隙合理分割、绝缘撑条及垫块的要求、低电位高场强问题的处理、适形绝缘纸板的应用、出线绝缘成形件的设计)。

如温度分布计算及油道、油流流向设计。

漏磁场计算及承受短路电动力的计算及裕度设计(电磁线的品种和形式、电磁线的机械强度计算、线圈电抗高度偏差10mm的抗短路电动力的能力计算、线圈的预紧力及撑紧要求)等。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

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远见创新责任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2011-08-03阿拉善电业局修试管理处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作业指导书(1)储运规定和配套件等合格证明等,可以不在现场见证。

(2)停工待检(H点):是指重要工序、关键的试验验收点,制造单位必须提前通知,等待监造人员或项目单位代表在场时进行见证。

3、监造的责任和义务(1)监造的责任:设备的制造质量由制造单位全面负责,监造过程不代替项目单位对设备的质量最终验收,监造单位对监造设备的制造质量承担监造责任。

(2)监造的义务:1)监造协议书中的知情权必须明确。

制造厂应尽力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资料,对于制造厂的技术保密原则下不宜公开的内容应该在双方订立合同前就协商一致。

2)监造方必须认真履行的义务:监造人员必须保守供方提前声明的业务和技术秘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质量控制要求变压器制造过程监造的具体内容和要点,一般可根据变压器的电压等级、结构特点和制造工艺情况等编制设备监造实施细则执行。

(一)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1)对制造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审核设备制造过程中拟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提出审查意见,要求或建议制造单位澄清或纠正,以便预防根本性的质量缺陷。

(2)查验制造厂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监测手段和关键岗位上的上岗资格、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环境。

(3)查验设备主要原材料、外购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制造厂提交的检验资料。

(4)在制造现场对主要及关键组配件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

(5)审查制造厂试验大纲,监督整体试验等过程。

(6)检查设备包装质量和资料清单并监督装车情况。

(7)对监造过程中发现质量缺陷的处理。

(二)监造的现场工作内容监造人员在制造单位现场工作,具体分为文件资料见证和现场见证两部分。

1、文件资料见证(1)范围:1)变压器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硅钢片、换位导线、铜导线、绝缘材料、变压器油、钢材、密封件等。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本大纲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大纲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1
本大纲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750kV交流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8类变电设备的监造工作。
本大纲规定了设备的监造模式、相关方的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内容、方法、流程及相应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采购设备监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e)委托人和监造组未按规定程序提出变更见证时间,且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见证时,供应商将认为委托人和监造组放弃监造,可进行下道工序。W点则转为R点见证,但H点没有委托人书面意见时,供应商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及时与委托人联系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更改时间后,委托人仍未按时到达,则H点可转为R点随后进行见证。
f)供应商有权拒绝同一台设备的重复监造。
5.
驻厂监造工作的起点为:监造服务合同约定的监造工作开始之日;终点为:设备发运日或产品包装完成之日起30日,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5.3.1前期工作
a) 委托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监造单位,签订监造服务合同,及时书面通知供应商。
b)监造单位根据监造任务进行驻厂监造组的组建,确保人员数量、质量满足监造工作开展要求。
g)监督见证供应商制造各阶段的检验或测试;
h)监造组应审核供应商的产品出厂试验方案,并提前15日报送委托人。
i)检查设备包装质量(资料清单)、存放管理和装车发运准备情况。
j)各类设备的具体监造项目及见证方式见附录。
5.3.2.2监造实施中质量问题的处理
a)当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监造组要及时查明情况,向供应商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供应商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监造组审核后监督供应商实施,直至符合要求。

500kV变压器监造大纲

500kV变压器监造大纲

附件1:湖南省电力公司HUNAN ELECTRIC POWER COMPANY设备监造大纲(试行)――500kV 变压器2007-01-17发布 2007-01-17实施湖南省电力公司发布湖南省电力公司设备监造大纲(试行)――500kV变压器目录1、前言………………………………………………………………第 2页2、适用范围…………………………………………………………第 3页3、规范性引用文件…………………………………………………第3-4页4、定义 (4)5、总则 (5)6、监造工作程序……………………………………………………第5-8页7、监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8-13页8、监造工作记录文件 (13)9、典型附表、记录、报告…………………………………………第14-34页前言本监造大纲是为了保证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制造的全过程监督,促进设备监造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而编制的。

本监造大纲供电力设备用户在签定设备订货合同时使用,它与《国家电力公司电力设备监造实施办法》(国电电源〔2002〕267号)文原则一致。

本大纲对监造内容、监造方式进行了统一和规范,附录了典型监造工作记录,使监造工作更具可操作性,以便用户使用时更有所遵循和选择。

本监造大纲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

本监造大纲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提出。

本监造大纲由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投标中心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监造大纲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电力公司、湖南省超高压管理局。

本监造大纲主要起草人:×××、×××、×××、×××设备监造大纲(试行)――500kV变压器1 、适用范围本监造大纲适用于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中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500kV变压器(含外协件和外购产品)在制造厂内的用户监造工作。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

附件1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2017年1月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规定 (3)5 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 (3)6 监造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厂职责和权限 (3)7 监造工作实施 (4)8 监造信息 (5)9 监造总结 (5)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力变压器监造项目及方式 (6)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造记录相关表格 (29)附录C(资料性附录)监造相关报表 (32)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造工作联系单及监造总结 (36)编制说明 (37)前言本标准对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监造工作的范围、程序、技术要求和深度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年月发布。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1范围本标准用于指导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

本标准对监造工作的范围、依据、相关方的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实施、信息管理及相应制度作了规定,提出确保监造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监造单位应提供符合本标准和更高标准的优质服务。

对于某些工程更特殊的要求,可根据具体的规范在此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

监造单位在合同环境下对设备在制造厂内的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设备),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部门的质量监督或质量验收。

110(66)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2-2013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2536-2011 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 1208-2006 电流互感器GB 10230.1-2007 分接开关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0230.2-2007 分接开关第2部分应用导则GB 11604-2015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GB/T 1094.4-2005 电力变压器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T 1094.10-2003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GB/T 6451-201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4109-2008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19001 idt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6429-2010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911-2004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JB/T 501-2006 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JB/T 10088-2004 6kV~500kV电力变压器声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设备质量监督的有关标准、制度。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本大纲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大纲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变电设备监造大纲
1
本大纲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110(66)kV~750kV交流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组合电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等8类变电设备的监造工作.
本大纲规定了设备的监造模式、相关方的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内容、方法、流程及相应制度,是国家电网公司系统采购设备监造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3。5总监造工程师
由监造单位委派,代表监造单位全面负责履行监造服务合同、主持项目监造机构工作的监造工程师,简称总监.
3。6 总监造工程师代表
由总监造工程师根据需要进行授权,代表总监造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权的项目监造机构中的设备监造工程师。
3.7 监造工程师
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的设备监造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证权的设备监造人员。
5.2.2监造单位职责和权限
a)根据项目需要,配备人员组成驻厂监造组,并报委托人确认。总监造工程师的更换需经委托人同意。
b)向委托人收集监造设备的采购合同、图纸等文件资料(含补充、修改文件)。参加设计联络会、产品技术交底和产品质量分析会。
c)按照监造大纲、采购合同及相关标准编制监造实施细则,审查供应商产品制造的有关计划、标准、主要工艺及装备等,检查外购的原材料/组部件的质量,监督、跟踪产品制造质量和进度等,对产品完工资料进行审核.
g)监督见证供应商制造各阶段的检验或测试;
h)监造组应审核供应商的产品出厂试验方案,并提前15日报送委托人.
i)检查设备包装质量(资料清单)、存放管理和装车发运准备情况。
j)各类设备的具体监造项目及见证方式见附录。
5。3.2。2监造实施中质量问题的处理
a)当发现一般质量问题时,监造组要及时查明情况,向供应商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供应商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方案,监造组审核后监督供应商实施,直至符合要求。

3.电力变压器监造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3.电力变压器监造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电力变压器监造现场管理工作制度(报审稿)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电网设备的制造质量和运行可靠性,加强电力变压器(变压器)监造工作的力度,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设备材料监造作业规范》的相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监理公司变压器驻厂监造组,监造人员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所指的变压器包括110kV及以上各类电压等级的变压器。

二.现场管理制度第四条监理公司对变压器监造进行统一管理。

监造管理体系的实施涵盖业务管理、信息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工作、监造组业绩考核以及信息网站管理等方面。

为规范驻厂监造工作,高效、有序开展驻厂监造业务,结合标准化建设,建立并完善相应的管理工作制度。

第五条驻厂监造管理机构与监造组的责任与权利、工作方法和内容。

1.通过组织机构体系中的各方逐级落实监造项目;进行监造技术准备,组织驻厂监造组参加项目单位组织的必要设计联络会等技术交底活动;2.明确项目单位对监造项目的监造要求,并备案设计联络会纪要,编写项目监造实施细则等。

3.监造组在实施监造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监造业务流程,每天填写监造日志,每周汇报周报,并上报周例会纪要,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即时汇报。

4.监理公司负责监督、检查、指导监造现场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设备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设备制造过程进行控制、监督,对监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与各相关单位进行协调。

第六条监理公司负责提供现场监造工作必需的监造规范、技术标准、技术协议等文件;监督、检查、指导监造现场质量控制、生产进度及竣工验收;参与协调、处理有关变压器监造重大进度、质量问题,并将重要信息报送上级职能部门。

三.签订监造合同制度第七条监造工作开始前,监理公司要与项目单位签定电力变压器监造合同。

监造合同(包括技术协议等附件)中的技术指标是变压器监造质量控制工作的重要依据。

变压器监造合同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确保符合相关国标、行业和企业标准的要求。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变压器全过程管理规范

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变压器全过程管理规范

附件: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变压器全过程管理规范(试行)河北省电力公司目录前言 (1)1总则 (2)2可研选型 (2)3工程初步设计 (3)4技术规范书编制 (3)5变压器招投标 (3)6设计联络 (5)7驻厂监造 (5)8运输及安装 (6)9基建交接 (7)10运行维护 (8)11检修试验 (10)12备品备件管理 (12)13报废 (13)14技术档案管理 (14)15其它 (14)前言为强化河北省电力公司系统(以下简称省公司系统)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压器的技术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变压器安全运行水平,省公司依据国网公司《预防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110(66)kV~500kV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技术监督规定》和《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2009年版)》等技术文件,并充分结合省公司生产运行实际,制定了《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力变压器全过程管理规范(试行)》。

该规范从变压器的选型、选厂、合同谈判,到设计、监造、验收,从变压器投产前的安装、调试,到运行后的检修维护直至报废,都提出了较为详细的管理及技术要求,并在现有规程、规范的基础上,突出了可操作性。

在执行过程中,各运行、施工、设计、试验、监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规范要求,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省公司生产技术部,以利工作的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

本规范由河北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规范由河北电力公司标准化委员会管理标准分委员会归口管理。

本规范由河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岳国良、陈春鹰、刘海峰、陈志勇、刘宏亮、高树国、郑献刚、付炜平、张丽芳、苏明、刘秀玲、高彦海、管宇等。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电力研究院、邯郸供电公司、邢台供电公司、石家庄供电公司、保定供电公司、衡水供电公司、沧州供电公司、超高压分公司。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Q-CSG 11001-2010【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Q-CSG 11001-2010【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试行)】

ICS备案号:Q/CSG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Q/CSG 11001 -2010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试行)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及定义 (2)4 评价方法 (3)附录A 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报告(推荐格式) (10)附录B:变压器(电抗器)典型故障树模型 (11)前言电力设备状态评价是开展电力设备、电网运行风险评估的基础,并为制定基于设备状态评价的检修策略、开展状态检修提供依据。

为规范和指导南方电网公司各单位有效开展110kV~500kV油浸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检修工作,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程,并结合油浸电力变压器(电抗器)故障分析及运行管理经验,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导则主要起草单位:云南电网公司。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蒋石林、崔志刚、杨奕、赵现平、陈永琴、陈欣、董俊贤、韦瑞峰、张南辉、何彪、段兵、向阳、董伟、邹刚。

本导则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导则自2010年10月28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

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状态评价导则(试行)1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所辖的110kV~500kV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的状态评价,35kV及以下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导则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94 电力变压器GB 10230 分接开关GB 5015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T 4109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6451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7252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7595-2008 运行中变压器油质量GB T 10229 电抗器DL/T 573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DL/T 572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664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规范Q/CSG 1 0007—2004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3术语及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3.1状态量直接或间接表征设备状态的各类信息数据,如数据、声音、图像、现象等。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方案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方案
3.1
现场见证点(W点)Witness Point
由监造工程师对设备生产的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或巡查)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
停工待检点(H点)Hold Point
监造工程师见证并签认后才可转入下一个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4
4.1监造委托人应在设备订货合同和监造服务合同里明确监造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厂职责和权限。
5.5监造工程师应具有中级职称(工程师、技师或等同)及3年以上(含3年)设备专业工作经历。
6
6.1监造委托人职责和权限
a)应授权代表,具体负责协调项目部门、监造单位、制造厂之间的事宜。
3.5
总监造工程师General Supervisor
由监造单位委派,代表监造单位全面履行监造服务合同、主持监造组工作的监造工程师,简称总监。
3.
监造工程师SupervisingEngineer
受总监造工程师领导,从事具体监造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应监造文件签署资格的专业人员。
3.
监造实施细则Rules for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
GB 1094.1-2013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
GB1094.2-2013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
GB 1094.3-2003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
GB 2536-2011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
GB1208-2006电流互感器
GB 10230.1-2007分接开关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0230.2-2007分接开关第2部分应用导则
GB11604-2015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

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的监造与质量管控

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的监造与质量管控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Overview油气、地矿、电力设备管理与技术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的监造与质量管控文金选朱丁丁(郑州国电机械设计研究所有限公司,河南郑州450000)摘要: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中质量控制非常重要,电力变压器装配需要从监造、工序检査、实验、器身与油箱的预装配等多个方面进行,其质量的标准决定供电过程当中电力运行的质量。

因此,本文研究分析了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当中监造和产品质量控制之 间的管理形式,力求保证质量的同时达到装配标准。

关键词:电力变压器;装配;监造;质量控制中图分类号:TM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20)14-0105-020引言电力变压器监造过程十分重要,监造过程当中的装配也非常重要,和电力变压器的成品质量有很大关系。

在装 配过程当中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方式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装配质量。

随着社会的稳定发展,人们对能源资源的需求量 增加,供电传输朝着节能的方向发展,电力变压器制造技 术的革新已经成为当前时代发展的主要形式。

在电力变压器装配过程当中做好管理,做到节约能源资源,探讨电力 变压器制造的具体形式,促进供电的顺利发展。

1电力变压器设备特征电网规模越来越大,电网当中变压器高压侧电压的等级之间存在区别,为更好地进行划分,电力变压器也分为 几种类型:10kV 配电变压器;35kV 〜UOkV 为大中型变压器;220kV 〜500kV 为特大型变压器。

一般情况下 电压的等级越高变电容量就越大,因此对变压器的绝缘性能要求也就更高。

电力变压器和普通的设备相比,电力变 压器设备本身的性价比高、体积庞大、重量很大,在生产过程就需要耗费大量成本,而且有诸多零部件组成。

一旦 签订生产合同之后,变压器本身参数、性能、连接方式都会很快确定,无法被代替。

由于这些特征的存在,电力变 压器设备的特征就更加明显。

因此必须要加强电力变压器 装配过程中监造和质量控制,从根本上保证电力变压器装配的质量叫2电力变压器设备装配2.1器身装配电力变压器器身装配:(1)首先检查电力变压器铁芯 质量、检查就位情况。

2.电力变压器驻厂监造质量见证工作制度

2.电力变压器驻厂监造质量见证工作制度

电力变压器监造质量见证工作制度(报审稿)第一条为加强电力变压器(变压器)驻厂监造质量见证工作,实现变压器驻厂监造的标准化管理。

依据变压器监造大纲、监造作业规范、监造实施细则、监造总结等规范性作业文件,及驻厂监造时报、周报、月报、日志等要求。

同时,为提高驻厂监造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规范监造岗位的行为责任。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变压器驻厂监造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

第二条驻厂监造内容1.审查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

确认供应商各制造阶段检验/试验的时间、内容、方法、标准以及检测手段;2.审核设备制造过程中采用的重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鉴定和试验报告;3.查验主要原材料和外购组配件的证明文件、检验/试验报告及外协加工件、委托加工材料的质量证明以及供应商提交的检验资料,核实其文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4.查验主要零部件的生产工艺设备、操作规程、检测手段、测量和测验设备、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以及设备制造和装配场所的环境;在制造现场对主要及关键组配件的制造工艺、工序和制造质量进行检查与确认;5.监督供应商的设备装配和整体试验等过程;6.检查设备包装质量并监督装车情况;监督供应商的生产进度,确保合同执行。

第三条质量见证依据根据采购合同约定,依据110kV及以上变压器《监造大纲》、《监造作业规范》、《监造实施细则》及相关技术协议、标准、导则等。

第四条人员岗位职责制定监造组人员岗位职责,驻厂监造组设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师、监造员、信息员岗位。

驻厂监造人员配备根据监造设备的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监造人员均需经过专业培训。

第五条监理公司在确定变压器驻厂监造组及监造人员后,应通知项目单位、供应商及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建立通畅的联系渠道,及时将重要的监造信息上报。

第六条监理公司承接变压器驻厂监造应使用经项目单位认可的范本,与项目单位、供应商签署监造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及监造内容、项目、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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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附件1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2017年1月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一般规定5 ························监造单位和监造人员6 ··············监造委托人、监造单位及制造厂职责和权限7 ···························监造工作实施8 ·····························监造信息9 ·····························监造总结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力变压器监造项目及方式············附录B(资料性附录)监造记录相关表格················附录C(资料性附录)监造相关报表··················附录D(资料性附录)监造工作联系单及监造总结············编制说明···························前言本标准对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监造工作的范围、程序、技术要求和深度作了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年月发布。

电力变压器监造规范1范围本标准用于指导220kV~750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

本标准对监造工作的范围、依据、相关方的职责和权限、监造工作实施、信息管理及相应制度作了规定,提出确保监造工作开展的相关要求。

监造单位应提供符合本标准和更高标准的优质服务。

对于某些工程更特殊的要求,可根据具体的规范在此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确定。

监造单位在合同环境下对设备在制造厂内的监造(含外协件和外购设备),不代替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部门的质量监督或质量验收。

110(66)kV电力变压器的监造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094.1-2013 电力变压器第1部分:总则GB 1094.2-2013 电力变压器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GB 1094.3-2003 电力变压器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 2536-2011 电工流体变压器和开关用的未使用过的矿物绝缘油GB 1208-2006 电流互感器GB 10230.1-2007 分接开关第1部分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 10230.2-2007 分接开关第2部分应用导则GB 11604-2015 高压电气设备无线电干扰测试方法GB/T 1094.4-2005 电力变压器第4部分:电力变压器和电抗器的雷电冲击和操作冲击试验导则GB/T 1094.10-2003 电力变压器第10部分:声级测定GB/T 6451-201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技术参数和要求GB/T 4109-2008 交流电压高于1000V的绝缘套管GB/T 7252-2001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GB/T 19001 idt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 26429-2010 设备工程监理规范DL/T 5434-2009 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 586-2008 电力设备监造技术导则DL/T 911-2004 电力变压器绕组变形的频率响应分析法JB/T 501-2006 电力变压器试验导则JB/T 10088-2004 6kV~500kV电力变压器声级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设备质量监督的有关标准、制度。

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监造Manufacturing Supervision专业人员(非制造厂人员)对设备生产制造质量关键点与进度进行监督见证。

3.2监造委托人 Client委托设备监造服务的组织(一般指设备采购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

3.3监造单位 Supervision Entity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取得设备监理资质,按照同监造委托人签订的设备监造服务合同,在现场从事设备监造服务的组织。

3.4监造组 Supervision Group监造单位针对具体监造对象,派驻现场对设备生产制造质量关键点与进度进行监督见证的工作组。

3.5总监造工程师 General Supervisor由监造单位委派,代表监造单位全面履行监造服务合同、主持监造组工作的监造工程师,简称总监。

3.6监造工程师 Supervising Engineer受总监造工程师领导,从事具体监造服务工作,且具有相应监造文件签署资格的专业人员。

3.7监造实施细则 Rules for Supervision Implementation依据设备订货合同、监造服务合同和本标准,制定的详细作业方案。

3.8一般质量问题 General Quality Problem在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凡出现不符合设备订货合同规定和已经确认的技术标准/文件要求的情况,均视为质量问题,其中通过简单修复可及时纠正的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3.9重大质量问题 Significant Quality Problem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a) 制造厂擅自改变供应商或规格型号或采用劣质的主要原材料、组部件、外协件;b) 在设备生产制造过程中,制造厂的管理或生产环境失控,明显劣化的;c) 设备出厂试验不合格的;d) 需要较长时间(甚至影响交货进度)才能修复的。

3.10文件见证点(R点) Record Point由监造工程师对设备工程的有关文件、记录和报告等进行见证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1现场见证点(W点) Witness Point由监造工程师对设备生产的过程、工序、节点或结果进行现场见证(或巡查)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3.12停工待检点(H点) Hold Point监造工程师见证并签认后才可转入下一个过程、工序或节点而预先设定的监造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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