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养老服务合同上海2013版
上海养老合同范本
上海养老合同范本一、合同背景本合同由上海市养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与养老服务受益人张三(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达成养老服务协议。
二、合同内容1. 服务内容甲方将根据乙方的需求提供以下养老服务:1.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住房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2.饮食及营养配餐,根据乙方的饮食需求提供合理的膳食;3.提供固定的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定期健康检查、疾病防控、药物管理等;4.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包括起居指导、个人卫生保健、康复训练等;5.提供团体娱乐活动和文化交流,促进乙方社交和心理健康;6.提供安全保障措施,包括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防止虐待和忽视等。
2. 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后,即刻生效,无固定终止期限,服务期限以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终止合同为准。
服务费用:根据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等级,乙方按月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给甲方。
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附件形式列明。
服务时间:甲方将全年为乙方提供服务,包括法定节假日,但应提前与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商定具体时间安排。
3. 服务质量与评估甲方必须提供高质量的养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提供安全、洁净、整洁的生活环境;2.提供优质、营养均衡的饮食;3.提供专业、可靠的医疗护理服务;4.提供温馨、关爱的生活照料;5.组织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和文化交流。
甲方将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提升服务质量。
乙方和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利对甲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如发现问题,可以向甲方提出合理要求和意见。
4. 保密条款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予以保密。
除非经过双方协商同意或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 紧急情况处理在紧急情况下,如乙方突然生病、受伤或其他危急情况,甲方将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通知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
甲方在紧急情况下应按照乙方或其法定代理人的意见和情况紧急处理。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7篇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7篇篇1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区乙方(患者家属):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专业的养老院服务提供商,具备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照料和护理的能力与经验;乙方因有老年亲属需要入住养老院,自愿选择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居住、饮食、日常照料、健康护理、文化娱乐等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2. 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入住手续,并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二、费用与支付1. 乙方应支付的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餐费及其他可能产生的服务费。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由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确定。
2. 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滞纳金。
3. 如遇价格调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调整费用。
三、入住规则与管理1. 乙方入住的老年人应遵守甲方的入住规则,尊重其他住户,不得干扰甲方的正常服务秩序。
2. 乙方应保证入住老年人的真实情况告知甲方,如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
3. 若因乙方隐瞒情况导致对甲方服务造成困扰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健康与安全保障1. 甲方应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环境和设施,确保老年人的居住安全。
2. 甲方应提供定期的健康检查和应急医疗服务,确保老年人的健康需求得到满足。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观察和记录,及时告知甲方任何异常情况。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合同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
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2013)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3.07.24
•【字号】沪人社法发[2013]40号
•【施行日期】2013.07.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宣布废止和失效一批规范
性文件的通知
(沪人社法发[2013]4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局对二○一二年底以前发布的现仍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应予废止的4件(见附件1),失效的44件(见附件2)。
现将宣布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发给你们,请予执行。
附件:
1.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4日附件1:
宣布废止的文件目录
附件2:。
上海居家养老合同范本
上海居家养老合同范本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SHJL2023YY001一、合同主体甲方(养老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老年人):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乙方家属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三、合同条款1. 定义与术语1.1 “甲方”指____________养老机构。
1.2 “乙方”指____________老年人。
1.3 “丙方”指乙方的家属或法定代理人。
1.4 “居家养老服务”指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
2. 服务内容2.1.1 日常生活照料:包括起居饮食、个人卫生、衣物洗涤等;2.1.2 医疗保健:包括定期体检、疾病治疗、康复训练等;2.1.3 精神慰藉:包括心理咨询、文化娱乐、亲情关怀等。
3. 服务期限3.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4. 服务费用4.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居家养老服务费用,费用明细如下:4.1.1 日常生活照料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4.1.2 医疗保健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4.1.3 精神慰藉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4.2 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后,甲方应提供正规发票。
5. 权利与义务5.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5.1.1 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用;5.1.2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居家养老服务;5.1.3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隐私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2.1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享受居家养老服务;5.2.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5.2.3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配合甲方提供服务;5.3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5.3.1 丙方有权了解乙方的居家养老服务情况;5.3.2 丙方应协助乙方支付服务费用;5.3.3 丙方应协助乙方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
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总9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的通知沪民事发[2001]24号各区县民政局、浦东新区社发局民政处:为加强养老机构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结合上海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二○○一年四月十九日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和服务基本标准(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提高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根据民政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养老机构是指为老年人提供住养、生活护理等综合性服务的机构。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经由上海市、区县民政局批准设置的养老机构。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住养人员,严禁虐待、歧视住养人员人格及损害住养人员身心健康行为,切实保障住养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标准所列各项条款均为最低要求。
第二章人员及人员配备第六条护理员与住养老人的比例为:护理员与三级(自理)老人比例1:5至10;护理员与二级(半自理)老人比例1:至5;护理员与一级(不能自理)老人比例1:至;护理员与专护(完全不能自理和瘫痪老人)老人比例1:至。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下。
第八条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主要领导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接受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的培训。
第九条养老机构内各专业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护理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合格,由市民政局发给《上海市护理员执业证书》后,持证上岗。
第十条城市养老机构和有条件的农村养老机构配备一名以上的社工、康复师等专业人员。
养老服务协议书合同范本
养老服务协议书合同范本养老服务协议书合同范本篇1甲方(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一、甲方的权利、义务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
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
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
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
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养老服务协议书合同范本篇2甲方(用户)姓名:身份证号码:乙方:济南大家园家政服务中心一、甲方的权利、义务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年月日开始,每周工作天,每天工作小时,自点至点。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6.08•【字号】沪民老工发〔2015〕4号•【施行日期】2015.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了加快推进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对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内容及要求作了进一步细化,增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现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部门和组织机构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6月8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一、基本原则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三个主要原则,即:以人为本原则、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安全便捷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是指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每个老年人不同的实际情况,提供贴合老年人需求的多样化、个性化、有针对性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2.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在服务内容个性化的基础上,不因老年人身体、经济、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等个体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做到一视同仁,确保公共服务资源的公平分配,合理使用。
3.安全便捷原则安全便捷原则是指在社区内部建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队伍,能够就近就便向社区老年人提供有效服务,同时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
二、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主要有上门服务和日间照料服务等服务形式。
服务对象为本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依据《上海市老年人统一照护需求评估标准》,经第三方评估,有照料需求的老年人(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疾病的老年人除外)。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行为,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养老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的收费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市民政部门负责本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第五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床位费、护理费、餐饮费、医疗保健费、康复训练费等。
第六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合理制定服务收费标准。
第七条养老机构应当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收费管理第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明确收费流程和责任。
第九条养老机构在提供服务前,应当与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事项。
第十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服务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方式收取费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收费台账,记录收费情况,并定期向民政部门报告。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对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机构服务收费信用档案,记录养老机构的收费行为和违规情况。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养老机构违规收费行为,有权向民政部门举报,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养老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一)未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二)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三)未建立收费台账或记录不真实的。
第十六条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5篇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5篇篇1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地址:________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地址:________为明确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管理经营的养老院服务内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1 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养老院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居住、饮食、保洁、医疗保健、休闲娱乐等服务。
1.2 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医疗护理等服务,如需额外服务,须与乙方协商并支付费用。
第二条服务标准2.1 乙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养老院服务的法律法规,依法提供优质、安全的服务。
2.2 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养老院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的人身权益。
2.3 乙方应当保障甲方的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甲方的个人信息。
第三条服务费用3.1 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收费标准及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3.2 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费、住宿费、医疗费用等,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服务时间4.1 养老院服务时间为每天24小时,乙方应当提供全天候服务。
4.2 乙方应当保证养老院的安全和卫生,保障甲方的生活质量。
第五条免责条款5.1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服务中断、延迟或不能履行的,责任免除,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应急措施。
5.2 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服务不能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6.2 违约方应当在违约后15日内赔偿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变更7.1 在养老院服务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合同内容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7.2 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变更合同内容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2
DB 31/T 685-2013
f) 坡道应做防滑处理。 4.1.4 供老年人散步和休憩的场地宜设座椅等设施。 4.1.5 室外安置健身器材的地面应平整、防滑,有防护措施。 4.1.6 院内景观水系应设有警示性标识及防护设施。 4.1.7 院内绿化覆盖率不应小于 30%。
4.2 建筑物
4.2.1 面积指标 床均综合建筑面积指标不应小于 25m2。
4.2.5.7 室外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10m。
4
DB 31/T 685-2013
4.2.5.8 消防疏散梯栏杆扶手高度不应小于 1.10m,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0.90m,倾斜角度不应大 于 45 度。 4.2.5.9 楼梯段和平台均应采取不燃材料制作。
4.2.6 门窗
4.2.6.1 主要出入口的门选用向外开启平开门,不应选用旋转门、推拉门。 4.2.6.2 公共外门净宽不应小于 1.20m,卧室门不应小于 1.00m、重度照护卧室门宜为 1.20m,走道、 卫生间、浴室门不应小于 1.00m。 4.2.6.3 开向公共走道的门不应影响安全疏散,室内面积大于 60m2 时,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4.2.6.4 公共区域的门配有方便观察的玻璃。 4.2.6.5 生活区域内固定外窗距地面高度宜为 0.60m,可开启的外窗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 1.00m。 4.2.6.6 收住失智老年人的居室外窗设置限位窗,宽度不大于 0.11m,如设置栅栏,不得全封闭。 4.2.6.7 老年人使用的门宜安装便于施救的插销,卫生间门上宜留有观察窗口。 4.2.6.8 公共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门扇,距地 1.1m 之上,应设透明的防火玻璃。防火门的闭门器应 带有阻尼缓冲装置。公共通道上的分区门门扇,距地 0.65m 以上,应设透明安全玻璃。
国家统一制定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范本(3篇)
第1篇一、合同编号_________养老机构服务合同_________号二、合同双方甲方(养老机构):_________养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服务对象):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三、合同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养老机构内接受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四、服务内容1. 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生活照料: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居住环境中,甲方将提供日常生活照料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饮食、起居、洗漱、穿衣、如厕、散步等。
(2)医疗保健:甲方将提供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康复、护理等。
(3)文娱活动:甲方将定期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如歌唱、舞蹈、书画、棋类等,丰富乙方的精神文化生活。
(4)安全管理:甲方将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乙方在养老机构内的安全。
2.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养老机构内,享有以下权利:(1)享受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
(2)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
(3)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退出养老机构。
五、服务期限1. 本合同服务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合同期满,乙方有权选择续签或退出养老机构。
六、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养老机构内接受服务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费、餐饮费、医疗保健费、活动费等,按甲方规定标准执行。
2. 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时间、方式支付费用。
3. 甲方有权对费用进行调整,但需提前通知乙方。
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提供服务部分费用的____%。
(2)甲方未按约定提供安全措施,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未支付部分费用的____%。
上海养老合同范本
上海养老合同范本甲方(养老机构):名称:[养老机构名称]地址:[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号码]乙方(入住老人或其监护人):姓名:[老人姓名或监护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地址:[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话号码]鉴于甲方是依法设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养老服务,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员有养老服务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及标准1.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饮食供应、医疗护理、康复保健、文化娱乐等,具体服务内容和标准以甲方的服务手册或双方另行约定为准。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乙方提供优质、安全、周到的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具体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1)服务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元/月。
(2)支付方式:[现金支付/银行转账等具体方式]。
(3)支付时间: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当月服务费用。
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如逾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每日[具体比例]加收滞纳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服务费用。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为乙方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
3. 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甲方应尊重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5.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相应的医疗护理服务。
6. 甲方应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享受甲方提供的服务。
2.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3.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甲方的管理和服务。
5. 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生活习惯,以便甲方提供适宜的服务。
2024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
2024年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
尊敬的甲乙双方:
甲方为上海市养老服务机构,乙方为年满六十周岁,需求养老服务的老年人。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养老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护理等养老服务。
2. 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制定个性化的护理计划。
3.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文化娱乐活动,促进其身心健康。
4. 甲方为乙方提供日常膳食,确保乙方的饮食合理、营养均衡。
二、服务费用
1. 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养老服务费用,费用应在每月五日前支付。
2. 如乙方需要额外服务,应与甲方协商确定费用。
三、服务保障
1. 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和隐私进行保密,不得擅自泄露。
2. 如乙方在服务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反馈,甲方负责协助解决。
四、服务期限
1. 养老服务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乙方不再需要服务为止。
2. 双方应在服务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或解除合同事宜。
兹此养老服务合同书正式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
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日期:日期:。
《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
编号: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机构版)— 1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制定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使用说明一、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担保人之间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使用。
当事人可以使用本合同,也可以参照本合同自行制定合同文本。
二、当事人可使用本示范文本电子版进行签约。
三、本示范文本所称养老机构,是指经合法登记并向民政局备案,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
四、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五、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养老机构承担的责任。
— 2 —六、本合同相关条款遇法律法规、服务标准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服务标准等执行。
七、本示范文本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共同制定。
合同编号: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2022机构版)甲方(养老机构):乙方(入住老年人):丙方(担保人):—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乙方、丙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甲方按照上海市民政局统一制订的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分级相关要求,对乙方身心状况进行入院评估,确定乙方照护等级为。
根据照护等级,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基本服务,包括饮用水供应和用餐服务、睡眠照护服务、洗漱、修饰和洗浴服务等日常照护服务,用药管理、导管护理、常用医疗护理等预防保健服务,清洁卫生、社交娱乐、心理/精神支持等服务。
经协商一致,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个性化服务、代办服务和其他服务,具体约定服务如下:1.个性化服务内容:,— 4 —2.代办服务内容:,3.其他服务内容:。
第二条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5篇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5篇篇1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老年人或其家属):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入住甲方养老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服务内容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入住,并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 提供适合老年人居住的房屋及配套设施;2. 提供膳食、清洁、洗涤、文化娱乐等服务;3. 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如有需要,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二、入住条件乙方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住甲方养老院:1. 乙方为年满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 乙方无传染病及严重精神疾病;3. 乙方愿意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支付服务费用;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如月付、季付、年付等)及时支付服务费用;3. 甲方有权在服务费用中扣除乙方因违约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
四、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乙方入住之日起生效;2. 合同期限根据乙方需求及甲方规定确定,一般为月或年;3. 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养老服务;(2)对乙方的个人信息及隐私进行保护;(3)对养老院的公共设施及安全进行管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2)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不得在养老院内从事违法活动;(3)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配合甲方提供养老服务。
六、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 如乙方在养老院内从事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3. 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养老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7篇
养老院合同范本(上海)7篇篇1甲方(养老院):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上海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职务:院长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入住人):__________________住址:上海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室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乙方因年老、疾病等原因需要养老服务,双方根据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协议:一、服务内容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以下养老服务:__________。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专业的护理服务、医疗照料、康复活动设施以及其他配套服务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自乙方入住之日起至乙方离院或合同终止之日止。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服务费用: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养老服务费用。
费用标准如下: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其他服务产生额外费用,乙方应按照实际发生额支付。
2. 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为现金、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四、权利义务1. 甲方应按时提供约定的养老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乙方应遵守养老院的规章制度,尊重其他入住人员及工作人员。
3. 乙方应按时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
4. 双方应共同维护养老院的公共设施和居住环境。
五、健康管理1. 甲方应为乙方建立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上海养老服务合同范本
上海养老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养老服务机构):机构名称:[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地址:[机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老年人姓名]性别:[性别]出生年月:[出生年月]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监护人(如有):姓名:[监护人姓名]与乙方关系:[关系]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一、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1. 生活照料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饮食、起居、清洁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确保乙方的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服务标准按照甲方制定的[服务标准名称]执行。
2. 医疗护理服务:甲方根据乙方的健康状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服务,包括定期体检、疾病预防、康复护理等。
医疗护理服务由甲方合作的医疗机构或专业医护人员提供,服务标准按照相关医疗机构的规定执行。
3. 文化娱乐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如书法、绘画、音乐、舞蹈等,丰富乙方的精神文化生活。
4. 心理疏导服务:甲方关注乙方的心理健康,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情感支持,帮助乙方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
二、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 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用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元(大写[大写金额]元整),包括生活照料费、医疗护理费、文化娱乐费等。
服务费用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和甲方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前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及监护人。
2. 乙方应在每月[缴费日期]前支付当月的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可以选择现金、银行转账、支付、支付等。
3. 乙方如逾期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逾期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逾期超过[逾期天数]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欠服务费用及逾期违约金。
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服务期限届满前,甲乙双方如需续签合同,应提前[续签提前通知天数]天通知对方,并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入住老年人和养老机构的合法权益,规范养老服务收费行为,促进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上海市定价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制集中居住和照料护理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市、区两级分级管理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市属养老机构的价格管理,区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区属养老机构的价格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制定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和服务规范,明确照料护理服务内容和服务等级标准,制定保基本养老机构名单管理办法,动态公布保基本养老机构目录保基本养老机构是指纳入本市民政部门公布的保基本养老机构目录内的养老服务机构第四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实行分类管理保基本养老机构的基本养老服务收费实行*定价或*指导价,其余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3 -其他养老机构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制定和调整养老服务收费应以养老机构实际成本为基础,统筹考虑*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供求关系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促进养老机构可持续发展第二章保基本养老机构收费第六条保基本养老机构收费包括基本养老服务收费、膳食费、代办服务性收费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是指床位费和护理费新增保基本养老机构不得以特需等形式和名义,设立超基本标准的床位或开展超基本标准的护理服务;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养老机构应按民政部门规定逐步规范第七条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基于不同等级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实行分级定价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费和护理费成本实行分别核算、合理补偿*投入和社会捐赠不计入成本*投入是指财政性建设资金床位费成本分摊方式按机构核定床位数测算床位费成本包括以下内容:管理人员、后勤人员工资性支出,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和对个人与家庭费用支出公用费用支出,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能源费、办公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日常运行费用,以及收住老年人生活、保健和文化娱乐活动等必需品- 4 -费用;其他正常运行费用支出护理费成本包括以下内容:护理员及医护类等专技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工资、社会保障和对个人与家庭费用支出;护理员及医护类等专技人员业务培训费用第八条养老机构申请制定或调整实行*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床位费、护理费标准,应向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民政部门初审后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区价格主管部门报区人民*同意后制定申报材料包括:养老机构登记材料;养老机构基本情况有资质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经营状况的审计报告,有服务外包行为的,应进行延伸审计有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应说明投入情况新建养老机构应提供建设投资、运行管理等相关资料;现行收费标准,拟制定或调整的金额和幅度;拟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理由;拟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已入住老年人影响的分析;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价格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第九条制定或调整实行*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 5 -收费标准,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按规定开展成本调查或成本监审保基本养老机构要于每年3月底前,向实施许可的民政部门以及同级价格部门报送本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由民政部门通过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第十条膳食费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物价水平合理制定膳食费按非营利原则核定,实行单独核算,有结余的自动滚存使用养老机构应合理配置适合入住老年人食用的膳食鼓励养老机构根据入住老年人需求提供不同档次的菜单化膳食服务,供老年人自愿选择第十一条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代办服务,应明确代办服务项目、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并进行公示老年人选择相关代办服务,养老机构应征求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意见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代办服务项目应体现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床位服务和护理服务不得代办代办服务收费标准按非营利原则确定第三章其他养老机构收费第十二条其他养老机构收费主要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膳食费和代办服务性收费第十三条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合理制定,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养老机构制定的床位费、护理费水平应与经济社- 6 -会发展水平、服务质量、入住老年人承受能力相适应第十四条膳食费标准由养老机构根据物价水平合理制定膳食费实行单独核算养老机构应根据入住老年人需求提供不同档次的菜单化膳食服务,供老年人自愿选择第十五条养老机构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代办服务,应明确代办服务项目、服务方式和收费标准等,征求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意见后以书面合同的形式约定,按规定进行公示、收费和使用代办服务项目应体现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服务代办服务收费标准应按非营利原则确定第四章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与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签订书面服务合同,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并定期提供费用清单和相关费用结算账目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争端解决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合同期内退养的,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费用合同期内因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原因,需要离院但不退养的,由养老机构和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确定第十七条养老机构服务收费调整应充分考虑养老金、工资水平、护理服务内容、专业能力要求以及老年人承受能力等情况,严格控制调价幅度和频次,保持服务收费水平相对稳定- 7 -保基本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间隔不少于2年,如需调整的,应于当年6月底前提出申请其他养老机构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间隔可在合同中约定,调整间隔不得少于2年养老机构床位费、护理费调整应体现对已入住老年人的优惠,并设置相应的缓冲期,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养老机构调整膳食费标准,应充分考虑对入住老年人的影响,调整间隔期不得少于6个月养老机构须提前1个月告知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充分听取入住老年人及其家属意见第十八条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计收膳食费应根据老年人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代办服务性收费可以按次或按月计收养老机构独立安装水、电表的床位每月应设定基本免费额度,并在服务合同中约定,超额部分可另行收费;未独立安装的不得另行收费。
养老院合同
养老院合同养老院合同1合同编号:___________甲方(服务机构):___________乙方(服务对象):___________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项执行。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2)其它:___________。
第二条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____元/。
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____元/。
护理费:人民币____元/。
2.其它:____。
第四条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____。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2)支票转账第五条保证金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置:4.(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
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
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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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上海市养老服务合同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与要求
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执行。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2)其它:。
第二条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第三条服务费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元/ 。
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元/ 。
护理费:人民币元/ 。
2.其它:。
第四条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2)支票转账
第五条保证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内支付。
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置:(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
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
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
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
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
(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
(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
2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
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
(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条保险
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
2.甲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3.乙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
(3)逾期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
(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外出约定:。
2.委托发放外配药品约
定:。
3.其它约定:。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服务机构):
名称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盖章/签字.
丙方(担保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年月日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邮编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一: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出生年月性姓名
别床照护等级评估日期入住合服务服务内进提
项服饮食物切碎喂搅
漱刷洗修项服提洗洗梳义齿清口腔护洗修剪清洗会阴剃(趾)甲.
附件二: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附件三:变更事项确认表(1-3)变更事项确认表(1)
变更事项确认表(2)
变更事项确认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