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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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党支部工作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社区担负的各种任务。

2、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3、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完善公开办事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4、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化解社区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组织赏和群众参加社区建设。

6、加强社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赏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的自身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基层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一、集体领导制度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二、“四议两公开”制度

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社区)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主要程序

1、支部提议。所有村(社区)内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社区)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坚持依法提议、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三个原则”,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2、“两委”商议。由村(社区)“两委”成员共同对村(社区)党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居)民自治程序。事前要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并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据此完善形成上会初步方案。

3、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切”:一是会前三天把初步方案交全体党员,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召开党员会议,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三是审议通过后,要党员分片包户就审议意见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为村(居)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4、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居)民代表或全体村(居)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必须要有在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人员同意后方能组织实施。未能通过的事项分析原因经,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5、“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社区)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群众反映普通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第三章基层党支部内组织生活

一、“三会一课”

“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指按照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础形式,也是必要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批示;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布置工作;讨论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吸收新党员,处分犯有错误的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

2、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讨论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的措施;分析党员的思想善和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对党支部的重要工作任务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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