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房屋危险性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材料、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是保障房屋安全的重要依据,也是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下面将从房屋结构、材料、设备三个方面介绍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
一、房屋结构。
1. 房屋结构的稳定性,包括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等结构部分的稳定性,是否存在倾斜、开裂、变形等现象。
2. 房屋承重能力,房屋承重能力是指房屋结构能够承受的荷载大小,包括自身重量、风荷载、雪荷载等。
房屋承重能力不足会导致房屋倒塌、结构破坏等安全隐患。
3. 房屋结构的材料质量,房屋结构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安全性,包括混凝土、钢材、砖瓦等材料的质量。
二、房屋材料。
1. 房屋外墙材料,外墙材料的防水、保温、耐久性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外墙破损、渗水等情况会导致房屋结构受损。
2. 房屋屋顶材料,屋顶材料的防水、抗风、抗震能力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屋顶渗水、风吹漏等情况会影响房屋的安全性。
3. 房屋地板材料,地板材料的承重、防潮、防火性能是评定房屋危险性的重要指标,如地板变形、发霉等情况会影响房屋的使用安全性。
三、房屋设备。
1. 电气设备,房屋的电气设备包括配电箱、电线、插座等,电气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漏电、短路等情况会引发火灾。
2. 水暖设备,房屋的水暖设备包括水管、水龙头、热水器等,水暖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如漏水、爆管等情况会造成水灾。
3. 燃气设备,房屋的燃气设备包括燃气灶具、燃气管道等,燃气设备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用气安全,如燃气泄漏、燃气管道老化等情况会造成燃气事故。
综上所述,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涉及房屋结构、材料、设备等多个方面,只有对房屋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才能确保房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因此,房屋危险性鉴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结构状况:房屋结构老化、室内地面破裂、动火造成的结构
损坏等会造成房屋存在潜在危险。
2.设施状况:日常使用的家具、设备、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违章设置和损坏情况,以及是否存在电器短路故障等。
3.环境状况:有无放射性物质、有无辐射源或者气体超标等危
险污染,以及房屋周边环境是否安全。
4.建筑材料状况:房屋的墙面、地面、阳台、屋顶及其他建筑
材料是否存在损坏,是否受潮、受污染等特殊情况。
这四个方面应该综合考虑,彻底检查并对照当地的一般质量要求,以此来有效的鉴定一个房屋是否适合实际使用,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或者危险因素。
危房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1 引言1.1 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 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 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验算。
1.5 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 危险构件鉴定2.1 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 构件单位2.2.1 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单面长度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
2.2.2 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 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 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
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 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 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 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3 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2.4.1 柱、墙2.4.1.1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4.1.3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量超过高度的1/100。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安全鉴定的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安全:房屋的结构要能够承受正常使用和自然灾害的力量,如地震、风暴等。
需要检查墙壁、楼梯、地基等是否存在裂缝、松动或其他结构问题。
2. 电气安全:要求房屋的电气系统符合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电线电缆应正常接地、无老化、破损或暴露。
插座和开关应安装正确、使用方便,并且没有电流漏电的情况。
3. 消防安全:房屋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包括灭火器和烟雾报警器的设施、疏散通道的设置和标识等。
同时,需要检查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如明火烧烤设施、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
4. 通风和通气安全:房屋内应有足够的通风和通气系统,确保空气质量良好,没有潮湿、发霉或异味等问题。
5. 水电设施安全:水、气、热等管道设施的安装要符合相关的规范和标准,没有渗漏、堵塞或损坏的情况。
水龙头、淋浴等设备应正常使用,没有漏水或水压异常等问题。
6.危险品存放安全:如果房屋存放危险品,如化学品、易燃物品等,则需要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设施和设备应符合标准,避免引发事故。
以上仅是一些常见的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标准,具体还需要根据当地法规和规范进行评估。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
危房检测鉴定标准## 文档标题危房检测鉴定标准简介## 引言危房是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者无法修复或恢复到相对安全状态的房屋。
为了确保人们居住的安全和社会稳定,建立了危房检测鉴定标准。
本文将介绍危房的定义以及一些常见的危房检测鉴定标准。
## 一、危房定义危房是指因建筑物内外部结构受损,无法正常使用,或者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
危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 结构严重损坏:屋顶、墙体、地基等主要结构构件严重受损,导致房屋失去基本的稳固性。
2. 援建房:由于质量问题、材料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新建房屋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3. 老旧房:年久失修、老化的房屋无法维持基本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
4. 强拆房:行政强拆或非法建筑被拆除后残留下来的危险房屋。
## 二、危房检测鉴定标准为了对危房进行有效检测和鉴定,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检测鉴定标准。
这些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性评估:对房屋的结构进行评估,包括屋顶、墙体、地基等主要构件的稳定性、抗震性能等。
2. 建筑质量评估:对房屋的建筑质量进行评估,包括材料的使用、施工工艺、质量控制等。
3. 管道安全评估:对房屋内外的管道系统进行评估,包括自来水管道、电线管道、燃气管道等安全性检查。
4. 电气安全评估:对房屋内的电路系统进行评估,包括线路接地、绝缘性能、电器设备用电安全等方面。
5. 消防安全评估:对房屋的消防安全设施进行评估,包括灭火器、疏散通道、防火门窗等消防设备的鉴定与检测。
6. 使用功能评估:对房屋的使用功能进行评估,包括房屋布局、通风、采光等功能是否满足居住需求。
这些标准在危房检测鉴定工作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对房屋的综合评估,可以确定危房的程度,进而采取相应的整改或拆除措施。
## 结论危房检测鉴定标准是确保人们居住安全的重要保障。
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在使用这些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时,可以全面了解房屋的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正文:----------------------------------------------------------------------------------------------------------------------------------------------------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一九八六年九月一日CJ13-86发布)1引言1.1为确保住用安全,对危险房屋的鉴定有所依据,特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适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经营管理的房屋。
对单位自有和私有房屋的鉴定,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公共建筑、高层建筑及文物保护建筑。
1.3本标准提及的构件,是指承重构件;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4对难以鉴定的重要房屋或复杂结构,提及的结构,是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体系。
1.5构成危险房屋的因素各地有较大差异时,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执行本标准时,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
2危险构件鉴定2.1危险构件是指构件已经达到其承载能力的极限状态,并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
2.2构件单位2.2.1基础a.独立柱基以一根柱的单个基础为单位;b.条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c.满堂红基础以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
2.2.2墙以一层高、一个自然间的一面为单位;2.2.3柱以一层高、一根为单位;2.2.4梁、搁栅、檩条等以一个跨度、一根为单位;2.2.5预制板以块、捣制板以一个自然间的面积为单位;2.2.6屋架以一榀为单位。
2.3地基、基础2.3.1地基因滑移,或因承载力严重不足,或因其他特殊地质原因,导致不均匀沉降,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2.3.2地基因毗邻建筑增大荷载,或因自身局部加层增大荷载,或因其他人为因素,导致不均匀沉聊,引起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并有继续发展的趋势。
农村危房鉴定标准
农村危房鉴定标准农村危房鉴定是指对农村地区存在的危险房屋进行评估和判定,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安全居住环境。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农村危房鉴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安全性评估:危房的结构安全性是评估农村危房的重要指标。
一般情况下,需要对房屋的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进行检测,评估其是否存在明显的损坏、倾斜、松动等现象。
常常采用的评估方法包括视觉检查、声测、力学测试等。
2. 抗震性能评估:农村地区经常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
因此,对农村危房的抗震性能进行评估也是非常必要的。
评估因素主要包括建筑结构的抗震设计是否合理、承重墙体的延性与刚度、房屋是否有紧固措施等。
3. 灾害异响评估:房屋常常会发出一些异常声音,这些声音可能是因为房屋结构松动或受到破坏而产生的。
通过听觉检测,评估房屋是否存在裂缝、异响等。
一般情况下,根据声音的大小、频率以及产生的位置,可以初步判断房屋的结构安全情况。
4. 地基稳定性评估:房屋地基的稳定性对于整个房屋结构的安全至关重要。
对于有地震活动的地区,地基的稳定性评估尤其重要。
评估地基稳定性可以通过查看地基是否有沉降、开裂以及基坑周围地面是否下陷等方式进行评估。
5. 使用年限评估:房屋的使用年限是评估房屋结构安全性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房屋的材料、施工工艺以及维护情况等,可初步推断出该房屋的使用年限。
如果房屋已经使用了较长时间,且没有进行合适的维修和保养,那么其危险性也会相应增加。
综上所述,以上是针对农村危房鉴定标准的一些参考内容。
为了确保农村居民的人身安全,农村危房鉴定工作应当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评估,及时对危险房屋进行整治或拆除,以保障农村居民的安全居住环境。
危房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危房鉴定等级划分标准
危房鉴定等级的划分标准主要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将危房等级划分为4级,具体如下:
1.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属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能够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
4.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都出现险情,构成了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需要注意的是,危房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在进行危房鉴定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评估,以确保安全。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物的基本信息,包括建筑物名称、用途、建筑年代、建筑面积等。
2. 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包括房屋结构、墙体、屋顶、地基等。
3. 建筑物的使用状况,包括建筑物是否有使用证明、是否存在破坏等情况。
4. 建筑物的病害检测,包括结构病害、装修病害、防水病害等。
5. 建筑物的结构安全评估,包括承载力评估、稳定性评估、抗震评估等。
6. 危房的级别鉴定,根据《城市房屋安全评估与防灾减灾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按A、B、C、D,4个级别对房屋的危险性进行评估。
《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按完好房、基本完好房、一般损坏房、严重损坏房4个级别对房屋完损程度进行评估。
此外,危房鉴定机构须到所在地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处委托鉴定,有关人员将按照预约上门巡查。
并不是说就是一个特定的部门鉴定,可以从事相关鉴定的单位不止一家,实务中发生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诉讼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获取更多信息,建议查阅《危险房屋检测鉴定标准》原文件第四章“鉴定评级”部分。
危险房屋鉴定规范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规范标准3初步评定:对房屋结构进行初步评定,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构件及其数量;4深入评定:对可能存在危险的构件进行深入评定,确定其危险程度;5综合评定:根据深入评定结果,综合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6编制报告: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编制鉴定报告,并提出治理建议。
3.2评定方法3.2.1房屋结构的评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结构类型和使用状况,确定房屋的危险构件;2根据构件的材料、截面尺寸、受力状态等因素,计算其抗力;3根据构件所受作用效应,计算其作用效应;4根据抗力和作用效应的大小比较,评定构件的安全状态;5根据构件的安全状态,评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
3.2.2房屋危险性等级的评定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根据危险构件的数量和危险程度,确定房屋的危险性等级;2根据房屋的使用状况、地理位置等因素,确定房屋的重要性系数;3根据重要性系数和危险性等级,确定房屋的治理建议。
4鉴定内容和范围4.1鉴定内容房屋危险性鉴定应包括下列内容:1房屋结构的类型、材料、构造及使用状况等情况;2房屋结构的危险构件及其数量;3危险构件的危险程度;4房屋的危险性等级;5治理建议。
4.2鉴定范围房屋危险性鉴定的范围应包括下列房屋:1现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2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危险性鉴定;3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的危险性鉴定;4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
3.2评定方法评定方法分为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为构件危险性鉴定,分为危险构件和非危险构件两类。
第二层为房屋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维护结构)危险性鉴定,分为四个等级。
第三层为房屋危险性鉴定,分为四个等级。
4构件危险性鉴定危险构件指其承受能力、裂缝和变形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结构构件。
单个构件的划分应符合规定。
4.2地基基础地基基础危险性鉴定应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分。
地基基础应站点检查基础与承重砖墙连接处的斜向阶梯形裂缝、水平裂缝、竖向裂缝状况,基础与框架柱根部连接处的水平裂缝状况,房屋的倾斜位移状况,地基滑坡、稳定、特殊土质变形和开裂等状况。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99 )1 总则1.0.1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o—计算跨度;h—计算高度;n—构件数;ndc—危险柱数;ndw—危险墙段数;ndmb—危险主梁数;ndsb—危险次梁数;nds—危险次梁数;nc—柱数;nmb—主梁数;nsb—次梁数;nw—墙段数;ns—板数;nd—危险构件数;nrt—屋架;ndrt—危险物价构件榀;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sdm—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esdm—围护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R—结构构件抗力;S—结构构件作用效应;μa—房屋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D级的隶属度;μa—房屋组成部分a级的隶属度;μb—房屋组成部分b级的隶属度;μc—房屋组成部分c级的隶属度;μd—房屋组成部分d级的隶属度;μaf—地基基础a级隶属度;μbf—地基基础b级隶属度;μcf—地基基础c级隶属度;μdf—地基基础d级隶属度;μas—上部承重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s—上部承重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s—上部承重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s—上部承重结构d级的隶属度;μaes—围护结构a级的隶属度;μbes—围护结构b级的隶属度;μces—围护结构c级的隶属度;μdes—围护结构d级的隶属度;γ—结构构件重要性系数;ρ—斜率。
2.2代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代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a、b、c、d—房屋组成部分危险性鉴定等级;A、B、C、D—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Fd—非危险构件;3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3.1鉴定程序3.1.1房屋危险性鉴定应依次按下列程序进行:1 受理委托:根据委托人要求,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和范围;2 初始调查:收集调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资料,并进行现场查勘;3 检测调查:对房屋现状进行现场检测,必要时,采用仪器测试和结构验算;4 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确定其危险等级;5 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提出原则性的处理建议;6 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危房鉴定标准
危房鉴定标准一、地基基础1、当地基部分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状态:(1)地基沉降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且短期内无终止趋向;(2)地基产生不均匀沉降,其沉降量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施规范》(GBT7-81)规定的允许值,上部墙体产生沉降裂缝宽度大于10mm,且房屋局部倾斜率大于1%;(3)地基不稳定产生滑移,水平位移量大于10mm,并对上部结构有显著影响,且仍有继续滑动迹象.2、当房屋基础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OS<0。
85);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2)基础已有滑动,水平位移速度连续2个月大于2mm/月,并在短期内无终止趋向。
二、砌体结构1、砌体结构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1)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大于2mm,缝长超过屋面1/2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2)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3)支承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受度已超过1mm;(4)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5)柱、墙产生倾斜,其倾斜率大于0。
7%,或相邻墙体连接处断裂成通缝;(6)墙、柱刚度不足,出现现挠曲鼓闪,且在挠曲部位出现水平或交叉裂缝;(7)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的斜裂缝,或支承过梁的墙体产生水平裂缝,或产生明显的弯曲、下沉变形;(8)石砌墙(或土墙)高厚比:单层大于14,二层大12,且墙体自由长度大于6m,墙体的偏心距达墙厚1/6。
三、木结构1、木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1)连接方式不当,构件有严重缺陷,已导致节点松动变形,滑移、沿剪切面开裂,剪坏或铁件严重锈蚀、松动致使连接失败等损坏;(2)主梁产生大于Lo/150的挠度,或受拉区伴有较严重的材质缺陷;(3)屋架产生大于Lo/120的挠度,且顶部或端部节点产生腐朽或劈裂,或平面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h/120。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2.4.2.4 捣制板上面周边产生裂缝, 或下面产生交叉裂缝。
2.4.2.5 预制板下面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4.2.6 各种梁、板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且受拉区的裂缝宽度大于1mm。
2.4 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
2.4.1 柱、墙
2.4.1.1 柱产生裂缝,保护层部分剥落, 主筋外露;或一侧产生明显的水平裂缝,另一侧混凝土被压碎,主筋外露;
或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2.4.1.2 墙中间部位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 或伴有保护层剥落。
2.5.1 墙
2.5.1.1 墙体产生缝长超过层高的1/2、 缝宽大于2cm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层高1/3的多条竖向裂缝。
2.5.1.2 梁支座下的墙体产生明显的竖向裂缝。
2.5.1.3 门窗洞口或窗间墙产生明显的交叉裂缝或竖向裂缝或水平裂缝。
2.4.2.7 各类板保护层剥落,半数以上主筋外露, 严重锈蚀,截面减少。
2.4.2.8 预应力预制板产生竖向通裂缝; 或端头混凝土松散露筋,其长度达主筋的100以上的。
2.4.3 屋架
2.4.3.1 产生超过跨度1/150的挠度, 且下弦产生裂缝大于1mm竖向裂缝。
2.4.3.2 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 其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的2/100。
2.4.3.3 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2.4.3.4 端节点连接松动,且有明显裂缝。
2.5 砌体结构构件
2.5.2.4 风化、削落,砂浆粉化, 导致有效截面削弱达1/5以上(平房达1/4以上)。
2.5.3 过梁、拱
(完整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标准简介:根据建设部建标[1991)413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符号、代号;3.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4.构件危险性鉴定;5.房屋危险性鉴定;6.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等。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对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了补充;2.增加了符号、代号一章;3.增加了鉴定程序和评定方法;4.增加了钢结构构件鉴定;5.增加了附录房屋安全鉴定报告;6.以模糊集为理沦基础,建立了分层综合评判模式等。
本标准由建设部房地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主编单位是:重庆市土地房屋管理局(地址渝中区人和街74号;邮政编码400015)本标准参加单位是: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是:陈慧芳、戚正廷赵为民、斯子芳、周云、张能杰1、总则1.o.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o.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1.o.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符号、代号2.1符号房屋危险性鉴定使用的符号及其意义,应符合下列规定:L计算跨度;0--------h——计算高度;n——构件数;——危险柱数;ndc--危险墙段数ndwb——危险主梁数ndmb-危险次梁数ndsb——危险板数;nds——柱数;ncn——主梁数;mbn--次梁数;sb——墙段数;nw-板数;ns——危险构件数nd——屋架榀数;nrt--危险屋架榀数;ndrtp--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地基基础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pfdmp——承重结构中危险构件(危险点)百分数;:sdmP。
房屋危房鉴定标准
房屋危房鉴定标准房屋危房鉴定是指对房屋结构、材料、设计和使用状况进行全面评定,确定其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危房的危险程度。
危房是指因结构、材料、设计或使用状况等原因,可能发生倒塌、坍塌、倾斜或者影响人身安全的房屋。
危房鉴定标准是对危房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的文件,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房屋危房鉴定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危房鉴定的主要内容。
1. 结构安全性评定,主要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墙体、梁柱、楼板等部位的结构安全性评定,判断其是否存在破损、开裂、变形等情况。
2. 材料质量评定,对房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质量评定,包括材料的强度、耐久性、防水性等方面的评定,判断其是否达到使用标准。
3. 设计合理性评定,对房屋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定,包括结构设计、建筑设计、抗震设计等方面的评定,判断其是否符合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
4. 使用状况评定,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评定,包括日常维护、保养情况、改造情况等方面的评定,判断其是否存在使用不当或者疏于维护的情况。
二、危房鉴定的标准要求。
1. 结构安全性标准,房屋的承重结构应当完好无损,墙体、梁柱、楼板等部位不得存在严重开裂、破损、变形等情况,能够保证房屋的整体稳定性。
2. 材料质量标准,房屋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足够的强度、耐久性和防水性,能够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性。
3. 设计合理性标准,房屋的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设计规范和标准,能够保证房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的安全性。
4. 使用状况标准,房屋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改造情况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能够保证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三、危房鉴定的程序和方法。
1. 实地勘察,对待鉴定的房屋进行实地勘察,全面了解房屋的结构、材料、设计和使用情况。
2. 资料收集,收集房屋的相关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维护记录等资料,进行全面分析。
3. 鉴定报告,编制危房鉴定报告,对房屋的结构安全性、材料质量、设计合理性和使用状况进行评定,并提出相应的鉴定结论和建议。
危房鉴定4个等级及处理方案
危房鉴定4个等级及处理方案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应该简要介绍本文的主题以及相关背景信息。
可以根据给出的文章标题“危房鉴定4个等级及处理方案”,概述部分可以如下所示:在当今社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危险房屋(即危房)的存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危房的存在不仅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安全,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因此,危房鉴定成为了一项非常重要且紧迫的任务。
本文旨在探讨危房鉴定的标准及其处理方案,系统地介绍了危房鉴定分为四个等级,并提供了对应的处理方案。
通过对危房的准确评估,我们可以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保障人们的人身安全,并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
在接下来的部分,我们将详细介绍危房鉴定的重要性以及鉴定标准。
随后,我们将给出具体的危房等级划分及相应的处理方案。
最后,我们将总结本文提出的危房鉴定等级与处理方案,以期加强对危房问题的认识,并为预防和解决危房问题提供有益的参考。
通过本文的阐述,相信读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危房鉴定的重要性、标准以及处理方案,也能够为相关领域的从业者和决策者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和指导。
同时,也希望通过本文的传播,能够促使社会各界对于危房问题的高度关注,并共同努力推动危房问题的解决。
1.2文章结构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危房鉴定的四个等级及处理方案展开,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首先对本文的主题进行概述,介绍危房鉴定的重要性,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接下来的正文部分将着重探讨危房鉴定的重要性和标准。
在2.1节中,将详细说明危房鉴定的重要性,包括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威胁,以及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在2.2节中,将介绍危房鉴定的标准,解释四个等级的定义及评估指标,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危房鉴定的过程。
在结论部分,将对危房鉴定进行等级划分,根据各等级的危险程度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
在3.1节中,将具体介绍四个危房等级的划分标准,以及每个等级对应的安全隐患和风险。
在3.2节中,将提供相应的危房处理方案,包括危房整治、疏散转移、重建等,以帮助相关部门和个人做出正确的决策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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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钢结构应重点检查的内容:焊缝、螺栓、连接形式,屋架 变形情况,柱脚损坏情况,杆件弯曲情况等;
3、钢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定为危险点:
⑴、承载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
⑵、连接损坏:连接处拉开、变形、滑移、松动等;
⑶、连接方式不当,构造做法有严重缺陷(不符合规
范要求);
混凝土结构构件(续)
⑷、梁板(受拉构件)产生横向裂缝,缝宽大于1mm,板产生
宽度大于0.4mm的裂缝;
⑸、梁板主筋锈蚀,产生沿主筋方向的裂缝,缝宽大于mm,
或构件混凝土严重缺陷或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露
筋;(老化损坏)
⑹、现浇板面周边产生裂缝,或板底产生交叉裂缝;
(双向板破坏)
4.2地基基础(续)
1、地基的危险应从沉降速度、总沉降量、上部结构的倾斜 率、上部墙体的沉降裂缝、滑移值来判断;有下列现象之 一评为危险状态:
1)沉降速度连续两个月大于4mm/月,且无短期收敛的趋 向;
2)总沉降量大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允许值,墙 体沉降裂缝大于10mm; 且房屋倾斜率>1%;
第三章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3.1.1鉴定程序: 1、受理委托(注意确定鉴定的内容) 2、初始调查(包括图纸资料、使用历史、使用情况、 周边环境、加固改造情况等) 3、检测验算(检测验算数据处理、分析等) 4、鉴定评级(采用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方法) 5、处理建议(技术处理办法) 6、出具报告 一般讲房屋鉴定需要经过以上几个步骤,但并非每个鉴定都要,
条裂缝超过1/3层高;
4.2 砌体结构构件(续)
⑷、局部受压的墙体(砖柱)产生多条裂缝;
⑸、墙体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受拉引起的裂缝)
大于0.5mm;
⑹、墙、柱产生的倾斜率大于0.7%,或相邻墙体断裂
成通缝。
⑺、墙、柱出现鼓闪,鼓闪处出现水平裂缝
⑻、砖过梁中部产生明显竖向裂缝、或端部产生明显
险构件)
⑴、承载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90%,
⑵、连接节点出现变形、开裂、滑移等现象;
木结构构件(续)
⑷、屋架产生大于L0/120的挠度(平面内),或出平 面的倾斜量超过屋架高度(h)的h/150; ⑸、檩条、搁栅产生大于L0/120的挠度,入墙木质部 位腐朽、虫蛀或空鼓; ⑹、木柱侧向弯变形,其 高大于h/150,或柱身破坏、 ⑺、偏心受力构件,其斜纹理的限制超限; ⑻、存在任何心腐缺陷的木质构件;
4.5混凝土结构构件
1、混凝土结构构件的危险性从承载能力、构造连接、裂缝 和变形来判断; 2、混凝土结构重点检查的部位:裂缝情况、主筋锈蚀情况、 (老化)情况、屋架的变形及支撑系统; 3、有下列危险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 ⑴、承载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 ⑵、大于1mm;梁板产生超过L0/150的挠度,且受压区的 裂缝宽度; ⑶、梁跨中受拉裂缝从梁底延伸达梁高2/3 以上,裂缝宽
⑺、预应力梁、板产生竖向通长裂缝;或端部混凝土松散露
筋,其主长度达主筋直径的100倍以上;
混凝土结构构件(续)
⑽、柱、墙产生倾斜、位移、其倾斜率超过高度的1%, 其侧向位移量大于h/500;
⑾、柱、墙混凝土酥裂、碳化、起鼓,其破坏面大于全 截面的1/3,且主筋外露,锈蚀严重,截面减小;
视情况有增删。
第三章 鉴定程序与评定方法
综合评定方法步骤(3.2的内容)
1、构件的危险性评定,评定为危险构件为Td、非危险构件为 Fd两类;
2、房屋组成部分的危险性评定:(房屋分为三个组成部分: 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
3、房屋整体危险性评定:
⑿、柱、墙侧向变形,其极限值大于h/250,或大于 30mm;
⑿缝、,屋缝架宽产大生于大1m于mL;0/200的挠度,且下弦杆产生横断裂 ⒁、屋架的支撑系统失效导致倾斜,其倾斜率大于屋架
高度的2%; ⒂、压弯构件(柱)保护层剥落,主筋多处外露锈蚀;
4.6钢结构构件
1、钢结构构件的危险性鉴定应包括承载能力、构造和连接、 变形等;
的斜裂缝(强度破坏);过梁产生明显下挠(刚
度破坏)
4.4木结构构件
1、木结构构件的危险性应从承载能力、构造与连接、裂
缝与变形等方面来判断;
2、重点检查的部位:木材腐朽虫蛀、构件连接点、构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变形、整个屋架的变形(包括平面外和平面内的变
形)、支撑系统。
3、木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危
⑷、受拉构件锈蚀截面减少大于10%
钢结构构件(续)
⑸、梁板挠度大于L0/250,或大于45mm; ⑹、实腹梁侧弯 高大于L0/600,且有发展迹象; ⑺、受压构件的长细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中的规定值
的1.2倍;
⑻、钢柱顶位移超过规定值;
⑼、屋架挠度超过规定值,屋架支撑系统失效;
2、需要对承载能力进行验算时,必须通过检测拿出砌 体力学性能指标;
3、砌体结构重点检查的部位(内容):纵横墙连接处, 裂缝长宽、走向、数量、分布,砌体的变形(倾斜);
4、有下列现象之一时,应评为危险点:(危险构件) ⑴、砌体的承载能力小于作用效应的85%; ⑵、墙体裂缝(宽大于2mm、长超过层高的1/2, 或多
3)、水平滑移量大于10mm, 且仍有继续滑移的迹象, 2、基础的危险性应从承载能力、基础损坏、滑移来判断, 有下列现象之一评为危险状态:
1).基础承载能力小于基础作用效应的85%,(R/γ0S<0.85
4.3 砌体结构构件
1、砌体构件的危险性应从承载能力、构造 、连接、 裂缝和变形这几个方面来判断;
⑴、采用全面分析、综合评定的方法,即旧《危标》的方法。 具体是采用“传力树”的概念来确定是否属于整体危险房和局 部危险房。而不采用该标准的模糊集的方法来评定等级。
⑵、第二步与第三步往往结合一起评定。见后面解析。
第四章 构件的危险性鉴定
4 .1一般规定
1、危险构件是指承载能力、裂缝和变形都不能满足正 常使用的要求的结构构件。(标准中所指的构件均为 承重构件);
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第1章 总则
1.0.1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正确判断房屋的危险程度,及时 治理危险房屋,确保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与完损等级评 定的区别点)
1.0.3危险房屋鉴定及对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 保护建筑和高层建筑以及在偶然作用下的房屋危险性鉴定,除 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 定。
2、构件的划分:
梁:以一个跨度为一个构件;
柱:以一个计算高度为一个构件(一般是一个楼层)
板:以一个自然间为一个构件;预制板以一块板为一
个构件;
4.2地基基础
1、本节是说明地基和基础这两部份在怎样情况下达到 危险状态。包括地基和基础两部份, 2、在现场检查情况时,考虑是因地基基础出现问题时 应重点检查以下部位:(也就是能反映地基基础受 损程度的部位) 1)基础与墙体(柱子)相连处; 2) 裂缝情况和房屋倾斜情况,(因为基础往往不能打 开,主要是从上部结构的损坏中看出基础不均匀沉 降的程度 3) 地基的稳定性(沉降和裂缝观测资料)、位移、滑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