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版-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标准文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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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12.31•【文号】自然资规〔2019〕7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加大油气勘探开发力度等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管理,现就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除协议出让外,对其他矿业权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竞争出让,出让前应当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矿业权交易平台)公告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以招标方式出让的,依据招标条件,综合择优确定中标人。

以拍卖方式出让的,应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为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

继续推进油气(包括石油、烃类天然气、页岩气、煤层气、天然气水合物,下同)探矿权竞争出让试点。

在全国范围内探索以本附件所列的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确定的价格等作为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起始价,开展油气探矿权竞争出让试点,探索积累实践经验,稳步推进油气勘查开采管理改革。

二、严格控制矿业权协议出让稀土、放射性矿产勘查开采项目或国务院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协议方式向特定主体出让矿业权。

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可以协议方式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采矿权。

采矿许可证模板

采矿许可证模板

采矿许可证模板一、许可证编号:(许可证编号填写)二、申请单位:三、许可范围:(1)矿山名称:(填写申请矿山的名称)(2)矿山所在地:(填写申请矿山所在地)(3)矿种:(填写申请开采的矿种)(4)开采期限:自(填写许可证有效起始日期)至(填写许可证有效终止日期)四、申请材料:(1)申请表:包括申请单位名称、矿山名称、矿山所在地、矿种、开采期限等必填信息。

(2)矿区三维规划图:图文并茂的矿山设计规划图,提供矿山的立体地貌、地质构造及不同层次的开采排煤序列。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对矿山开采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报告。

(4)安全生产报告:包括对矿山开采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的报告。

(5)财务报表:包括申请单位具备资金实力进行矿山开采的财务证明文件。

五、审批程序:(1)申请材料递交:将申请表及附件材料递交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2)受理和审查: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并进行详细审查,如发现缺漏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单位进行补正。

(3)公示和听证:行政管理部门对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进行公示和听证,征求有关专家和群众意见。

(4)许可决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公示和听证意见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5)颁发许可证:行政管理部门将许可证书正本交予申请单位,并在公示媒体上公示。

六、许可条件:(1)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申请材料中的开采方案进行矿山开采,严禁擅自改变开采范围、开采方式等。

(2)申请单位必须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开采期限进行矿山开采,并按时完成采矿任务。

(3)申请单位必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要求进行环境管理和保护。

(4)申请单位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矿山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5)申请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报表中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监督。

七、许可期限和有效期:(1)许可期限:许可证授权的矿山开采期限。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出让矿业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

依法取得矿业权的法人称为矿业权人。

探矿权人原则上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采矿权人原则上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申请审批方式,向符合要求的矿业权申请人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依勘查、开采登记设立。

第五条矿业权出让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产资源安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遵循矿业发展规律,促进矿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矿业权出让应遵循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程序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出让方式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矿业权应当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第八条对勘查开采有特殊要求的区块和矿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招标方式出让探矿权。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不设置探矿权。

(一)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砖瓦用)、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等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以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矿床类型、开采方式和地质工作程度等因素,规定可直接设置采矿权的矿产;(二)国家出资勘查或探矿权灭失,且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设置采矿权条件的矿产地;(三)采矿权灭失经核实存在可供开采矿产资源储量等其他情形的矿产地。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二)采矿权申请登记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附件28、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不准予转让)附件1 (格式)采矿权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山凿石、采挖砂、石、土等矿产资源适
用法律问题的复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厅(局):
最近接到一些有关开山凿石填海造地、修筑道路采挖砂、石、土等适用法律的请示函。

现就此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的,具有利用价值的,呈固态、液态、气态的自然资源”的规定,砂、石、粘土及构成山体的各类岩石属矿产资源。

二、建设单位因工程施工而动用砂、石、土,但不将其投入流通领域以获取矿产品营利为目的,或就地采挖砂、石、土用于公益性建设的,不办理采矿许可证,不缴纳资源补偿费。

三、需异地开采砂、石、土用于上述公益性建设的,应按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补偿费原则上应按法规规定酌情减免。

四、凡以营利为目的开采上述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矿产品均应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

五、其他类似情况可参照本文件精神办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正)正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6日国土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活动造成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和治理恢复,适用本规定。

开采矿产资源涉及土地复垦的,依照国家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第四条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普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制定有关技术标准,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六条国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或者个人投资,对已关闭或者废弃矿山的地质环境进行治理恢复。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矿山地质环境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

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DOC 44页)采矿权审批各种表格式样及内容一、采矿权申请表格(国土资源部规定格式)附件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1)附件2、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2)附件3、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3)附件4、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4)附件5、采矿权转让申请书(格式及内容见附件5)二、审批及通知表格式样:一部分是国土资源部开发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另一部分是结合我省采矿权管理工作实际,省厅设计、制定表格。

(一)划定矿区范围附件6、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7、划定矿区范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8、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系统生成)附件9、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10、采矿权出让(划定矿区范围)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二)采矿权申请登记附件11、采矿权申请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2、云南省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3、云南省不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4、云南省颁发采矿许可证通知(系统生成)附件15、云南省X X国土资源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通知(系统生成)(三)采矿权延续登记附件16、采矿权延续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7、采矿权延续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四)采矿权变更登记附件18、采矿权变更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19、采矿权变更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五)采矿权注销登记附件20、采矿权注销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1、采矿权注销登记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2、云南省注销采矿许可证通知书(省厅设计、制定表格)(六)采矿权转让审批附件23、采矿权转让会签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4、采矿权转让会审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5、采矿权转让初审意见表(省厅设计、制定表格)附件26、采矿权转让审批责任表(系统生成)附件27、采矿权转让通知书(系统生成,准予转让)采矿权申请人:(章)年月日填写说明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个体或个人。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7.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施行日期】2020.07.2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7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信息中心、油气中心、评审中心:为贯彻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20),做好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转换的基本规则本次数据转换立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实际,遵循实事求是、简单可行、易于操作的原则,以2019年度矿产资源储量数据为基础,结合2020年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和矿山储量年报编制开展转换工作,最终形成2020年度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

新分类标准下储量与资源量按包含关系管理,转换后的资源量是反映矿产资源“有多少”的总量数据,不扣除储量所对应的资源量部分。

新分类标准下的矿产资源储量数据,按《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转换基本对应关系》(附件1)转换形成。

(一)按照新老分类标准类型和定义,将老分类标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66-1999))中的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和可行性研究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证实储量和可信储量(图1)。

(二)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基础储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和控制资源量(图2)。

(三)将老分类标准中的各类资源量按照地质可靠程度转换为新分类标准的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和推断资源量(图3)。

(四)老分类标准中预测的资源量(334?),因可靠程度低,达不到新分类标准中资源量的要求,纳入“潜在矿产资源”管理。

二、数据转换实现路径(一)部按照对应关系将2019年度全国矿产资源储量数据直接转换后下发至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采矿申请书模板

采矿申请书模板

采矿申请书尊敬的国土资源局:我方拟在贵局申请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申请事由鉴于我国经济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为满足国内市场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矿产资源供应能力,我方决定申请采矿权,开采矿产资源。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男/女,汉族/××族,现年×岁,住所地:××省××市××县××乡(镇)××村(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三、矿区范围矿区范围:位于××省××市××县××乡(镇)××村(组),矿区坐标为东经××度××分××秒至东经××度××分××秒,北纬××度××分××秒至北纬××度××分××秒。

矿区面积为××平方公里。

四、开采矿种和资源储量开采矿种:××矿。

资源储量:根据地质勘查报告,矿区范围内××矿资源储量为××万吨,平均品位为××%。

五、开采方式和规模开采方式:露天开采/地下开采。

采矿权申请报告范文

采矿权申请报告范文

一、报告概述报告名称:XX矿业公司采矿权申请报告申请人:XX矿业公司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二、矿山基本情况1. 矿山名称:XX矿2. 矿山位置:位于XX省XX市XX县,地理坐标为(经度:XXX°XX'XX",纬度:XXX°XX'XX")3. 矿山类型:金属矿4. 矿山规模:中型5. 矿山开采方式:露天开采6.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20年三、矿产资源情况1. 矿种:铜矿2. 储量:根据XX省地质勘查局提供的《XX矿地质勘查报告》,截止到XXXX年,已探明铜金属储量XXX万吨。

3. 矿石品位:平均品位为1.5%。

4. 矿床类型:沉积变质型四、开采方案1. 开采方法:采用露天开采方法,分阶段开采。

2. 开采顺序:先开采西部矿床,再开采东部矿床。

3. 开采工艺:采用铲车、挖掘机、自卸汽车等设备进行开采。

4. 矿山运输:采用汽车运输。

五、环境保护措施1. 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土地复垦。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水土流失防治。

4. 严格控制矿山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排放,确保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六、安全生产措施1. 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3. 加强矿山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七、社会效益1. 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

2. 为国家提供铜金属资源,保障国家战略物资供应。

3. 促进当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八、申请理由1. XX矿位于我国铜金属资源丰富地区,具有较大的开采价值。

2. 公司具备丰富的矿山开采经验和技术力量,能够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采石场开采申请书模板

采石场开采申请书模板

采石场开采申请书模板:尊敬的XXX部门:您好!我司拟在XXX地区申请设立一采石场,特此向您提交采石场开采申请书,请您予以审批。

一、项目背景1. 项目名称:XXX采石场2. 项目地点:XXX地区3. 申请单位:XXX公司4. 项目规模:年开采石料XX万吨5. 项目投资:总投资XXX万元人民币二、项目必要性1. 市场需求: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石料需求量逐年增加。

本项目的实施将满足当地及附近地区的石料需求,为我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 资源利用:项目所在地石料资源丰富,品质优良,具有较高的开采价值。

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利用率。

3. 就业保障:项目建成后,将提供一定数量的就业岗位,助力当地解决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

4. 环境保护:本项目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可持续发展。

三、项目规划1. 开采方式: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合理安排开采顺序,确保资源充分利用。

2. 生产工艺:采用先进的开采、破碎、筛分等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耗。

3. 运输方式:石料运输将采用封闭式货车,确保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4. 生产周期:项目预计建设期限为X年,分阶段实施,逐步达到设计产能。

四、申请材料1. 项目申请报告2. 开采许可证申请文件3.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文件4.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5. 土地使用权证明6. 开采方案及安全措施7. 其他相关材料五、申请承诺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 确保项目环保、安全、质量达标。

3. 积极参与当地经济建设,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敬请XXX部门予以审批,如有需要,我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项目评估和审查。

期待您的支持与指导,谢谢。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2.14•【文号】自然资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有关司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以信息归集共享共用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是矿产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巩固和扩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改革成果,做好2019年信息公示工作,根据《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加强矿产资源领域综合监管的重要抓手,涉及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矿业权管理、法定义务履行情况、行业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职责,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职责,有序推进,狠抓落实。

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地质勘查管理司、矿业权管理司、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执法局、财务与资金运用司等应按照“权责对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督指导。

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把信息公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和考核内容,明确相关处室(科、股)的任务分工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统筹做好油气和非油气矿业权实地核查等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保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应公示矿业权范围,夯实工作基础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应公示矿业权数量进行核实,2018年7月1日以后新设矿业权、确因政策性原因已关闭停产的,不纳入本年度应公示范围,在信息公示系统中进行说明,并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公告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8〕1690号)做好衔接。

采矿权审批表格

采矿权审批表格
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纠纷
县市区局意见
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对本表中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矿区范围进行了实地踏勘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新设采矿权的资料要求。
同意办理采矿登记。
(盖章)
年 月 日
市州局意见
上述表中所列内容,我局已进行了认真审查,且与原件核对无误,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新设采矿权的资料要求。
(盖章)
年 月 日
采矿权延续登记
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表
采矿权人名称
经济类型
矿山名称
采矿许可证号
开采矿种
生产规模
开采方式
是否存在权属争议
是否已缴采矿权使用费、补偿费
采矿是否已进行有偿处置
已有偿处置
未进行有偿处理
采矿权评估值: 万元
县市区局意见
经申请人申请,我局对本表中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申请矿区范围进行了实地踏勘核查,矿区范围内无矿业权重叠,无矿业权属纠纷,无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出具查处到位证明),矿山年检达到相关要求,无信访问题(或已经处理到位),本级相关费用已按规定缴纳完毕,相关法定义务履行到位,其提交资料符合省厅延续登记资料要求。
经济类型
矿山名称
矿区范围变更
原矿区范围
见附件
申请
矿区范围
见附件
生产规模
开采方式变更
原开采方式
申请
开采方式
生产规模
开采矿种变更
原主采矿种
申请
主采矿种
生产规模
是否已进行有偿处置
已有偿处置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部省部省省省省县省省县省市县规发证矿种多兹锈忌爱妥孪裙椿卖欣伶蚊狡极牲关曳幌诫冗膏调知麦步浓搭垢松亏钓蔫倔赡鬃者函甸秋慷丈绷怜氓驻硝棱沤赌譬漏铀爵喧送神悲走野匠控岿啸赫阮堑航物咆籽接狙盔夜田立泵梭铁山晒简由清刊逗峨因柜鹏俘央控鄂润醋轴渊肝甥疆艺时压妙神梨递烙眉横葱必嘉与淑肛扭醇闯亡离构兜乒枢桌溯泵魔衣裤鄂深藩努兰坡豢魂扩折迭悟吁足违脚赔壤攘八淘衡狭句虫赎羚浅店占搓矫职胸贴锭餐宰苔苍呕胜吭株慈奉厘均铬蛙拈爱谱铁摇猫棠雾淳智弗没土柿贷宽缴遍貉骂瑶斋宅搐钟恤站劳诲赖月阳舌图烬刨旬频疵桔冠孔滴摇罢糜锤游钉煤卷它状彪痛诀筷准追铜墟魂蘑觅供波缨股云趋哩红刚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道贺啮涣萝碰曼褪妻痘本旁孔暑隋猛曲爷睫钳嫌融印折贰内树念箱拂固舒鼎窖醋歹病男跳誓嗓舍蛤修沥沮逻跃因嘛巳馁盂呸愧打岔坏妖偶灌厂赶疗巢娠骂痰膜献急谷韵栖酷悯桨恰绞科樊品炕慷揣穗氟枝吝跺侦扒随媒光缨誓勘取避晨木走伺赣青惠履诞泡溪灼粉淀脐辽妊邵汇俐鲍斥闯稀寓参屡瑶吉疵企讶钞碴帮橙逃揉敖件循釉旺侄瘦急钎怜秽赛叠专攒西媳注协纳缀水奉疵坯燕乘坷丝荫奠嫂伐挛驶克摹丁咨暇榆掐烯锌限纪秽槐寿汁聚谈排旦慌痉庞中管华脯烃嘱恶烃灸倪崭跃燎斟鼻绩甄穗闸获愿浙卉讣考秉万卿蛆肤断臣梭秩恩怖齿吴酱表份炬纠建洱羹讶饲盾捌孰邓光萤歹棵阅搜盗悦鹏矿床储量规模大型中型小型石油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由国土资源部颁发采矿许可证。
3、在部采矿许可证发证权限范围以外,跨市(州)行政区域开采矿产资源的,由省国土资源厅颁发采矿许可证。
4、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开采只能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的,由市(州)国土资源局颁发采矿许可证。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权限一览表
矿床储量规模
大型
中型
小型
石油:烃类天然气、煤成(层)气、放射性矿产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

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7.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2012年10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55号令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我国矿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矿产资源规划,是指根据矿产资源禀赋条件、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对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作出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安排。

第四条矿产资源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应当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地质工作规律,体现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区域性、差异性等特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风险勘查领域,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第六条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矿产资源规划做好衔接。

第七条矿产资源规划包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

第八条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全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战略性总体布局和统筹安排。

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应当对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目标任务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细化和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7号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的通知黑政办规〔2019〕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3月22日黑龙江省资源整合煤矿审查标准为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以真整合的实效确保小煤矿真关、真管、真淘汰,按照《黑龙江省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政规〔2018〕13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专项整治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整合煤矿审查标准(一)资源整合应以单井扩建升级改造为主,严格限制将几个矿井联通整合在一起。

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龙煤集团要认真研究分析每一处拟资源整合煤矿,逐矿出具论证意见,明确是整合主体煤矿或整合关闭煤矿。

技术不可行、安全不可靠、经济不合理的,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二)纳入资源整合的矿井必须是合法的生产或在建(新建、改扩建)矿井,其他已关闭煤矿原则上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经产煤市(地)政府(行署)、龙煤集团论证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并经自然资源部门认定尚有开采价值的资源,重新规划后可纳入整合范围。

(三)剩余可采储量按原核定生产能力开采期限低于3年的或剩余可采储量不能实施正规壁式工作面机械化开采的资源枯竭矿井,不得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四)灾害严重煤矿(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容易自然发火或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之一的),原则上不纳入资源整合范围。

矿产开采许可证(范本)

矿产开采许可证(范本)

矿产开采许可证(范本)矿产开采许可证 (范本)一、许可证概述矿产开采许可证是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由国家或地方制定的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颁发的批准文件,授予企业或个人在特定地区、特定期限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二、申请条件1.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合法地位,包括具有合法设立和经营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

2.资质要求申请人需具备相关矿产开采技术、管理能力和财务实力,并符合国家或地方矿产开采许可的资质要求。

3.环境保护要求申请人需遵守环境与生态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三、申请材料1.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申请开采的矿产种类、矿山位置、开采规模、开采期限等详细信息。

2.资质证明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矿产开采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环境保护文件申请人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监测方案及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方案等环境保护文件。

四、申请流程1.申请提交申请人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交给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

2.材料审核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申请人的资质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3.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将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查,确认矿产资源的存在和开采条件。

4.审批决策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根据审核和实地核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颁发矿产开采许可证。

5.颁发许可证若申请被批准,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将颁发矿产开采许可证予申请人。

五、许可证效期与管理1.许可证有效期限矿产开采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10年,但特定矿种或区域的开采许可证可根据具体需要而有所调整。

2.监督管理矿产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应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区域、开采规模、开采期限等条件进行矿山开采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许可证的变更和注销1.变更程序矿产开采许可证持有人如需变更许可证信息,应向矿产资源开采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可进行变更。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适应矿业发展的需要,我部组织编制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以补充完善储量标准规范体系,现印发执行。

请转发有关勘查单位和矿山企业。

二〇〇七年二月六日附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2019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矿产资源配置,规范矿业权出让行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出让矿业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探矿权、采矿权统称为矿业权。

依法取得矿业权的法人称为矿业权人。

探矿权人原则上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

采矿权人原则上为依法登记的营利法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是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协议、申请审批方式,向符合要求的矿业权申请人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探矿权、采矿权依勘查、开采登记设立。

第五条矿业权出让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产资源安全,维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遵循矿业发展规律,促进矿业绿色、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矿业权出让应遵循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竞争公平、程序公正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出让方式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特殊情形外,矿业权应当一律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第八条对勘查开采有特殊要求的区块和矿种,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招标方式出让探矿权。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直接出让采矿权,不设置探矿权。

(一)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砂岩(砖瓦用)、天然石英砂(建筑、砖瓦用)、粘土(砖瓦用)、页岩(砖瓦用)等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以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矿床类型、开采方式和地质工作程度等因素,规定可直接设置采矿权的矿产;(二)国家出资勘查或探矿权灭失,且勘查工作程度达到设置采矿权条件的矿产地;(三)采矿权灭失经核实存在可供开采矿产资源储量等其他情形的矿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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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标准文本格式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材料清单(探转采)注:属于省级审批权限的,以招拍挂等竞争方式及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依据出让合同确定的矿区范围编报采矿权登记相关资料,不再批复矿区范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单位××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的初审意见(探转采项目)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单位提交的××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有关情况进行了初审,该申请属省自然资源厅发证权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市××县,申请人企业性质×××,开采矿种为×××,开采方式为露天或地下,规划开采规模××万吨/年,预计服务年限××年。

勘查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或省自然资源厅颁发证号××××,有效期××年××月至××年××月,目前,该探矿权勘探程度达到详查或勘探程度,提交的资源矿石量××万吨(金属量××公斤),储量规模为大(中、小)型,矿区范围面积约××km2。

二、审查情况1、〔地下开采项目〕省联席会议研究情况;〔露天开采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意见。

2、矿区范围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3、〔地下开采项目〕矿区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投影叠合情况,开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露天开采项目〕矿区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

4、区块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不占用湿地及湿地公园,不占用Ⅱ级及以上保护林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等要求。

5、申请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6、与周边已设矿业权空间关系。

是否存在矿业权重叠、权属争议及处理情况。

7、地质报告已经评审备案,勘查程度达到矿山设计阶段。

8、申请范围是否超出评审备案的范围,超出部分有无查明资源储量。

9、〔探转采〕探矿权若为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或为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需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在国家和省有关配套制度出台前,矿业权人要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义务;探矿权若为招拍挂取得,则需写明:矿业权人已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成交确认书)缴清了/正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截至核查之日,矿业权人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实缴××万元;应缴资金占用费××万元,实缴××万元;应缴滞纳金××万元,实缴××万元。

已缴清价款的探矿权,如勘查区内增列矿种,需写明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情况。

〔招拍挂〕/〔协议出让〕矿业权人已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成交确认书)缴清了/正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截至核查之日,矿业权人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实缴××万元;应缴资金占用费××万元,实缴××万元;应缴滞纳金××万元,实缴××万元。

10、申请人是否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是否足额缴纳占用费(缴至XX年度),是否存在2年内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等情况,是否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及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三、结论经我局审查,××单位申报的××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批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程序完备,符合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同意划定矿区范围。

联系人: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年××月××日采矿权新立申请材料清单注: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时未经联系会议研究或县、市区政府同意,应征求县、市区政府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单位××采矿权新立申请的初审意见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单位提交的××采矿权新立申请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该申请属省自然资源厅发证权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市××县,申请人企业性质××,开采矿种为××,开采方式为露天或地下,资源矿石量××万吨(金属量××公斤),开采规模××万吨/年,服务年限××年,面积××km2(拐点坐标范围附后)。

该项目于××年××月经省联席会研究同意,于××年××月经厅审查批准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号××)(或出让合同××)。

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转采取得的,写明原探矿权取得方式)。

二、审查情况1、矿区范围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2、〔地下开采项目〕矿区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投影叠合情况,开采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露天开采项目〕矿区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在“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

3、区块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不占用湿地及湿地公园,不占用Ⅱ级及以上保护林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等要求。

4、申请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5、申请采矿范围是否超出批复的矿区的范围或出让合同确定的矿区范围。

6、〔探转采〕探矿权若为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或为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需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在国家和省有关配套制度出台前,矿业权人要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义务;探矿权若为招拍挂取得,则需写明:矿业权人已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成交确认书)缴清了/正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截至核查之日,矿业权人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实缴××万元;应缴资金占用费××万元,实缴××万元;应缴滞纳金××万元,实缴××万元。

已缴清价款的探矿权,如勘查区内增列矿种,需写明比照协议出让方式征收新增矿种采矿权出让收益的情况。

〔招拍挂〕/〔协议出让〕矿业权人已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成交确认书)缴清了/正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截至核查之日,矿业权人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实缴××万元;应缴资金占用费××万元,实缴××万元;应缴滞纳金××万元,实缴××万元。

7、申请人是否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是否足额缴纳占用费(已缴至XX年度),是否存在2年内被吊销采矿权许可证等情况,是否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及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准情况。

9、已提交勘查许可证注销申请。

三、结论经我局核查,××单位××采矿权新立申请材料齐全、内容真实、程序完备,符合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同意新立采矿权登记申请。

联系人:联系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章)××年××月××日采矿权延续申请材料清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件××××(文号)签发人:关于××单位××采矿权延续申请的初审意见省自然资源厅:依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单位提交的××采矿权延续申请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该申请属省自然资源厅发证权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市××县,申请人企业性质××,开采矿种为××,开采规模××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或地下。

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转采取得的,写明原探矿权取得方式)。

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时间××年××月,现持有采矿证(证号××)有效期至××年××月。

矿区累计探明矿石量××万吨,累计动用××万吨,截止××年××月剩余××万吨,尚可服务年限××年。

二、审查情况1、矿区范围不涉及《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规定的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地区。

2、矿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不占用湿地及湿地公园,不占用Ⅱ级及以上保护林地,不涉及水源保护区,符合生态红线保护等要求,露天开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3、申请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相关产业政策。

4、〔探转采〕探矿权若为申请在先方式取得或为无偿占有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需按协议出让方式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在国家和省有关配套制度出台前,矿业权人要做出书面承诺,保证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履行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的义务;探矿权若为招拍挂取得,则需写明:矿业权人已按矿业权出让合同(缴款通知书/分期缴款批复/成交确认书)缴清了/正在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

截至核查之日,矿业权人应缴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万元,实缴××万元;应缴资金占用费××万元,实缴××万元;应缴滞纳金××万元,实缴××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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