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GMP过敏原标识管理制度

GMP过敏原标识管理制度

文件名称GMP过敏原标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版次:A0 GMP-WI-004生效:2022-6-181.0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识别产品(含客供物料)中可能含有的过敏原,并对此进行标识和控制,以降低过敏风险,确保消费者能更容易分辨出食品成份,免受过敏物质带来的危害。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入口的食品级产品的过敏原标识与控制。

3.0过敏原的定义3.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蛋白质)或化合物。

3.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

3.3食品过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4.0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国别食品种类过敏原食品中国(8种)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玉米等甲壳类及其制品蟹、虾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蛋类及其制品鸡蛋、鸭蛋花生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大豆乳及其制品牛奶、乳糖坚果及其制品杏仁、腰果、胡桃、板粟美国(8种)乳牛奶、乳糖蛋鸡蛋、鸭蛋鱼鲈鱼、鳕鱼甲壳动物和贝类蟹、虾树生坚果杏仁、板栗、腰果、胡桃含麸质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花生花生大豆大豆欧盟(14种)含麸质的谷类及其制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蛋类及其产品鸡蛋、鸭蛋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花生及其制品花生大豆及其制品大豆乳及其制品牛奶、乳糖坚果及其制品杏仁、腰果、胡桃、板粟芹菜及其制品芹菜芥菜及其制品芥菜芝麻及其制品黑芝麻、白芝麻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含量在10ppm以上,以SO2表示蜜饯食品(话梅、陈皮)羽扇豆及其制品羽扇豆(鲁冰花)软体动物及其制品牡蛎、蜗牛国别食品种类过敏原食品加拿大(10种)坚果杏仁、腰果、核桃、开心果花生花生芝麻芝麻含麸质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裸麦蛋鸡蛋、鸭蛋乳牛奶大豆大豆甲壳类蟹、虾贝类鲍鱼鱼类鲈鱼、鳕鱼CAC (8种)含有麸质谷类食品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蛋及蛋类产品鸡蛋鱼及鱼类产品鲈鱼、鳕鱼花生、大豆及其产品花生、大豆乳及其产品(包括乳糖)牛奶树生坚果及其产品杏仁、腰果、核桃浓度大于10mg/kg的亚硫酸盐澳洲(8种)含有麸质及其制品的谷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甲壳类动物及其产品蟹、虾鸡蛋及其产品鸡蛋鱼类及其制品鲈鱼、鳕鱼乳及其制品牛奶花生、大豆及其制品花生、大豆浓度大于10mg/kg的亚硫酸盐坚果、芝麻及其制品杏仁、腰果、核桃日本(7种)虾/龙虾推荐标识的过敏原成分(18种):鲍鱼、墨鱼、鲑鱼卵、橙、猕猴桃、牛肉、坚果、鲑鱼、鲭鱼、大豆、鸡肉、猪肉、松茸蘑菇、桃、山药、苹果、明胶、香蕉蟹蛋类牛奶小麦荞麦花生韩国(11种)鸡蛋、牛奶、荞麦、花生、大豆、小麦、鲭鱼、蟹、猪肉、桃子、西红柿香港(9种)麸质、甲壳类动物、蛋类、鱼类、花生、大豆、乳类、坚果、超过10mg/kg的亚硫酸盐,以及上述物质制品的预包装食品5.0过敏原控制5.1工程开发和设计工程部根据产品出口目的地国家对过敏原的规定和相关的客户要求,在产品工程开发阶段前应与客户沟通确认产品及材料成份,如开发的产品中确实含有过敏原成份的,应在《产品开发说明书》中做出明确说明,在产品设计和开发输出中编制《过敏原的原辅材料清单》;品管部制定含有过敏原的物料采购标准和接收准则。

过敏源控制管理规定

过敏源控制管理规定

1、目的正确识别过敏源物质,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过敏源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出口国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中涉及过敏源物质的识别、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

3、定义: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源: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本规定是指食品中的过敏源。

3.3过敏源物质:采用过敏源或其制品为原辅材料加工而成的物质。

4、职责4.1品管部负责公司使用物质中过敏源的识别,编制并及时更新过敏源清单;4.2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过程的过敏源的控制。

4.3仓储配送部负责原辅料储存过程的过敏源物质的控制及其入厂检验。

4.4研发中心负责过敏源物质添加确认,过敏源物质的配制及配料室过敏源物质的储存。

4.5各分厂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物质的控制。

5、规定5.1过敏源物质的识别,并据此编制食品公司过敏源物质清单,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必要时考虑其加工过程可能引入的过敏源成分。

,必须明确过敏源涉及的国家、过敏等级、主题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编号HY食品3-329-2011 共3页第2页涉及物质名称、供应商名称,若供应商更改必须进行必要的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更改,且现场审核时品管部必须参与。

5.2过敏源物质的采购,之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同时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含使用的原辅材料),至少每年提供过敏源物质含过敏成分的官方全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版);,合同中必须明确要求提供产品成分说明(含使用的原辅材料)和出厂检验合格单,且首次到货过敏源物质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和检测,合格后准予使用。

5.3过敏源物质的入厂检验,严格执行《进货验证规程》和《辅料验收标准》执行;,并保存原始产品标签及相应的检验记录;5.4过敏源物质的储存,不同过敏源物质之间进行有效的隔离,制作并现场张贴过敏源物质存放标识和过敏物质标识,避免与非过敏源物质的相互污染;,每日查看过敏源物质储存情况,保持其清洁不受外来污染。

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

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

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过敏原是指某些人体内对特定食物或物质产生过敏反应的成分,进食这些过敏原会导致过敏症状的发生。

为了保障食客的健康和安全,食堂应当建立科学的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

本文将探讨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具体实施细则。

一、管理与标识制度的重要性1. 保障食客的健康和安全食品过敏原对过敏人群来说可能是致命的。

通过建立管理与标识制度,食堂可以提前了解食客的过敏情况,避免过敏原的摄入,从而减少过敏症状发生的几率,保障食客的健康和安全。

2. 增加食品选择的透明度食堂通过明确标识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可以让食客更加明确地知道哪些食品适合自己食用,以及哪些食品应该避免食用。

这样一来,食客可以更加自主地选择适合自己的食物,减少过敏反应的风险。

3. 提升食堂形象与信誉建立科学的管理与标识制度,表明食堂对食品过敏问题高度重视,关注食客的健康与需求。

这样做不仅可以提升食堂的形象与信誉,还能吸引更多的食客光顾。

二、具体实施细则1. 食客过敏信息采集食堂在食客点餐或办理就餐卡的过程中,应该收集食客的过敏信息。

这可以通过让食客填写过敏信息登记表,或者在自助餐区设置小型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收集到的过敏信息应严格保密,并进行及时更新。

2. 食品过敏原成分标识食堂应该对所有食品进行过敏原成分的准确标识。

在食品的展示区域,应当标明食品中是否含有常见过敏源物质,如花生、虾、牛奶等。

标识应该清晰可见,避免模糊或隐藏,以便食客准确了解食品成分。

3. 提供过敏人群专属菜品食堂在菜品的设计和烹饪过程中,应当考虑到过敏人群的需求。

可以提供一些专门为过敏人群设计的菜品,如无乳制品的奶茶、无鸡蛋的面包等。

这些专属菜品可以为过敏人群提供更多选择,确保他们的饮食健康。

4. 培训员工的过敏意识食堂应该定期对员工进行过敏知识的培训。

员工需要了解常见过敏源及其食物成分,学习如何正确标识食品过敏原成分,以及如何在日常工作中保证过敏人群的饮食安全。

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

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

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引言1. 定义1.1 食品过敏指个体对特定食物中的某些蛋白质组分产生的异常免疫反应,表现为一系列不良反应,包括但不限于皮肤瘙痒、荨麻疹、呼吸困难等。

1.2 食品过敏原指可能引起食品过敏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麸质、蛋白质、乳糖、花生等。

2. 目标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的主要目标是2.1 保障食堂食品消费者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2.2 防止因食品过敏而引发的健康问题和食品安全事故。

2.3 提供适应特殊需求的食品选择,满足食品过敏人群的健康需求。

3. 管理措施3.1 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的责任人应进行相应的培训,了解食品过敏的基本知识、食品过敏原的种类、识别和处理食品过敏的应急措施等。

3.2 食堂应建立并维护一个包含食品过敏原相关信息的数据库,方便管理人员查询和了解食品过敏原的种类和成分。

3.3 食堂在采购食材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说明,确保食材不含食品过敏原,并与供应商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食材的成分和质量。

3.4 食堂应制定并执行严格的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流程,确保食品加工和制作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

3.5 食堂应在餐厅内明确标注含有食品过敏原的食品,提供给消费者清晰的食品成分列表和有关食品过敏的提示。

4. 培训和宣传为了提高食堂管理人员和消费者对食品过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食堂应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4.1 培训管理人员关于食品过敏的知识和应急措施。

4.2 培训食品加工和制作人员关于食品过敏物质的识别和处理方法。

4.3 宣传食堂的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措施和相关政策,提高消费者对食品过敏的认识和了解。

4.4 向消费者提供宣传材料,包括食品成分列表、提醒和警示标识等。

5. 监督和检查为了确保食堂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的有效实施,食堂应进行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5.1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5.2 食堂应邀请食品安全相关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确保食品过敏物质管理标准的合规性。

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

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

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一、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限。

二、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经识别,本公司的产品不属于过敏原食品,如生产其他含有过敏原产品应按本规定进行识别并控制)。

三、职责3.1品管部负责编制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3.2各部门负责按照过敏原管理规定实施。

四、内容过敏原:一部分人会引起产生不良反应的蛋白质或化合物。

4.1过敏源的物质:食品过敏原大部分是自然生成的蛋白质,目前已经知道的大约有160多种食品含有可以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过敏原,另外其它成分(味精,食用色素,亚硫酸盐,二氧化硫等)也可引起类似反应。

4.2各国过敏源的物质:4.2.1欧盟2003/89/EC指令中食品过敏原包括: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尔特小麦、kamut或其杂交品种);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鸡蛋及其制品;鱼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牛奶及其制品(包括软糖);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末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转基因产品,包括食品和饲料,如果其转基因成分的含量超过0.9%,就必须贴上标签,注明产地、成分及销售情况,并且这些信息至少要保留5年时间。

4.2.2美国《2004年食品过敏源标识和消费者保护法规》中食品过敏原包括:牛奶、蛋、鱼类(如鲈鱼、鲽鱼或真鳕)、甲壳贝类(蟹、龙虾或虾)、树坚果类(如杏仁、美洲山核桃或胡桃)、小麦、花生、大豆。

该法规规定:对于鱼类、甲壳贝类、树坚果三类食品必须标注具体的食品名称。

食品过敏源应标注在成分表之后或附近,标注的大小与成分表相同;或者在成分表的相关食品过敏源处用括号标出。

例外情况除外。

如果违反《法规》要求,对于公司和其管理者将受到民事制裁或刑事处罚,或两者并罚。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1、目的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职责3.1 市场部: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的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负责对含过敏物质的产品的销售跟踪,客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3.2 仓库管理员: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对含有过敏物质成分的原辅料和成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3 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组织过敏原评估,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4 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取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5 总务部:负责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4、工作程序4.1 过敏原的识别根据“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3、鱼类及其制品;4、蛋类及其制品;5、花生及其制品;6、大豆及其制品;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 过敏原的评估4.2.1 过敏原的评估应对过敏原的来源(配料、加工环节、加工助剂、返工和转产等)进行评估。

4.2.2 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423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 当产品配方重组或配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产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4.2.5 过敏原的评估结束后应形成评估结果和过敏原清单,过敏原清单应包含所有工厂用的配料和原料中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过敏原,同时也应包括含有过敏原的产品。

无过敏原时可以只形成过敏原评估结果。

4.2.6 当新过敏原带进工厂时,应对过敏原清单进行更新。

食品工厂过敏原管理制度

食品工厂过敏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预防食品过敏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涉及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部门及人员。

三、过敏原定义过敏原是指能引起人体过敏反应的物质,包括但不限于蛋白质、脂质、碳水化合物、酶、微生物等。

四、过敏原管理职责1. 食品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 负责组织培训,提高员工对过敏原管理的认识。

- 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制度。

2. 生产部门:- 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引入或交叉污染过敏原。

- 对生产设备和原料进行标识,明确过敏原信息。

- 定期检查生产环境,确保符合卫生要求。

3.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对产品进行过敏原检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 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溯,并采取措施纠正。

4. 采购部门:- 负责采购无过敏原或明确标识无过敏原的原料。

- 与供应商签订协议,明确双方在过敏原管理方面的责任。

5. 销售部门:- 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

- 对消费者咨询过敏原问题给予准确回答。

五、过敏原控制措施1. 原料采购:- 采购无过敏原或明确标识无过敏原的原料。

- 对原料进行检验,确保符合国家标准。

2. 生产过程:- 设立独立的过敏原生产线,与非过敏原生产线严格分开。

- 使用独立的设备、工具和容器,避免交叉污染。

-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卫生。

3. 储存与运输:- 分区储存原料、半成品和成品,避免交叉污染。

- 使用专用容器和包装材料,确保产品安全。

4. 人员管理:- 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对过敏原的认识和管理能力。

- 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关注员工健康状况。

5. 标签标识:- 在产品标签上明确标注过敏原信息,方便消费者识别。

六、应急处理1. 过敏原事故报告:- 发生过敏原事故时,立即向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食品企业经营者食品过敏原管理操作规范CXC 80-2020

食品企业经营者食品过敏原管理操作规范CXC 80-2020

食品企业经营者食品过敏原管理操作规范CXC 80-20202020 年通过。

引言食物过敏是一种免疫介导的食物过敏症。

全球范围内,食物过敏正日益引发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主要的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负担。

食物过敏影响的人群相对较少,但过敏反应却可能极其严重,甚至可能致命。

此外,食物过敏症患者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这个现象变得日益突出,其中一些问题可以通过统一管理食品中的过敏原来缓解。

过敏原是食物过敏症患者、照顾食物过敏症患者的人、食品企业经营者和主管部门持续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

随着食品过敏原造成日益沉重的健康负担,人们期望食品企业经营者采取步骤,准确申报存在的过敏原成分,尽量减少过敏原风险;并在可能的情况下防止过敏原的意外存在。

同时,人们也期望主管部门在必要时向食品企业经营者提供有关食品过敏原投诉调查的指导和监督。

生产商、加工商、批发商、分销商、进口商、出口商、零售商、运输商等各级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管理过敏原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国际市场上,必须对这一问题以及解决这一问题所需的措施形成统一认识。

应该将过敏原管理做法纳入良好卫生规范;同时,也应酌情该将其纳入制造、零售和餐饮服务中的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系统。

需要在整个供应链和生产过程中管理过敏原。

一些能杀灭病原微生物的处理方法,如加热、高压处理等,一般不会破坏致敏蛋白。

不应依靠可以降解蛋白质的工艺(如酶解或酸水解)来消除或完全破坏致敏蛋白质。

危害特征描述对于易感人群来说,如果食品具有致敏性,则应认定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蛋白质的不良免疫反应(超敏反应)引起的,食物过敏可根据免疫机制进行分类:•免疫球蛋白E(IgE)介导(速发型超敏反应),•非免疫球蛋白E(IgE)介导(细胞介导,或迟发型超敏反应),•免疫球蛋白E 和非免疫球蛋白 E 混合介导。

免疫球蛋白 E 介导的过敏通常在摄入食物后的几分钟至1-2 小时内出现症状,非免疫球蛋白 E 介导以及混合免疫球蛋白 E 和非免疫球蛋白 E 介导的食物过敏在摄入食物后数小时内出现症状。

食品公司过敏源控制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过敏源控制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过敏源控制管理制度1目的正确识别过敏源物质,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过敏源的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以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或出口国的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使用的原料、辅料中涉及过敏源物质的识别、采购、储存、使用等全过程。

3定义3.1 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 过敏源: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本规定是指食品中的过敏源。

3.3 过敏源物质:采用过敏源或其制品为原辅材料加工而成的物质。

4职责4.1 品管部负责公司使用物质中过敏源的识别,编制并及时更新过敏源清单;4.2 采购部负责原辅料采购过程的过敏源的控制。

4.3 仓储配送部负责原辅料储存过程的过敏源物质的控制及其入厂检验。

4.4 研发中心负责过敏源物质添加确认,过敏源物质的配制及配料室过敏源物质的储存。

4.5 各分厂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物质的控制。

5规定5.1 过敏源物质的识别5.1.1 品管部定期或不定期收集国家和出口国(如韩国、日本、欧盟、美国等)对食品过敏源物质的范围界定,并据此编制食品公司过敏源物质清单,每季度至少更新一次:5.1.2 品管部识别过敏源物质时必须充分考虑过敏源本身及其深加工产品,必要时考虑其加工过程可能引入的过敏源成分。

5.1.3 品管部在编制或更新过敏源物质清单时,必须明确过敏源涉及的国家、过敏等级、主题、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

5.2 过敏源物质的采购5.2.1 过敏源物质供应商纳入合格供方前必须进行现场审核,之后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同时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含使用的原辅材料),至少每年提供过敏源物质含过敏成分的官方全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版);5.2.2 过敏源物质采购执行《采购管理规定》,合同中必须明确要求提供产品成分说明(含使用的原辅材料)和出厂检验合格单,且首次到货过敏源物质必须进行全项目检验和检测,合格后准予使用。

5.3 过敏源物质的入厂检验5.3.1 过敏源物质的入厂检验由仓储配送部检验员负责,严格执行《进货验证规程》和《辅料验收标准》执行;5.3.2 入厂检验时必须核对过敏源物质的标签与实际产品的一致性,并保存原始产品标签及相应的检验记录;5.3.3 供应商首次供货必须根据风险分析对过敏源成分进行检测。

食物过敏管理制度

食物过敏管理制度

食物过敏管理制度一、概述随着现代化的生活方式以及食品生产加工的发展,食物过敏已成为一种严重的健康问题。

据统计,全球有数百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食物过敏,其中一些过敏反应会对患者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食物过敏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食品安全和患者健康是至关重要的。

食物过敏是一种免疫系统异常反应,通常是由特定的食物所引起。

食物过敏的症状包括皮肤发红、皮肤瘙痒、呼吸困难、胃部不适等,严重者甚至会导致过敏性休克。

因此,对于食物过敏患者来说,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以确保其在饮食过程中的安全。

二、食物过敏管理制度的建立1、明确食物过敏的定义食物过敏是指人体对特定食物中的一些蛋白质分子产生过度敏感的免疫反应,进而产生一系列的不适症状。

食物过敏通常与食物过敏原有关,例如花生、鸡蛋、牛奶、鱼类、贝类等。

对于食物过敏的管理,首先需要了解和明确食物过敏的定义,以便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2、建立食物过敏患者的档案对于在食品生产加工或餐饮服务行业的企业来说,需要建立食物过敏患者的档案,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过敏食物、过敏严重程度等。

企业可以通过调查问卷、医生诊断报告等方式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建立专门的数据库进行管理和存档。

3、制定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食物过敏管理政策企业应根据患者的过敏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食物过敏管理政策。

例如,在食品加工环节,应避免过敏原食材的交叉污染,确保过敏患者避免食用含有过敏原的食品;在餐饮服务环节,应对患者提供相应的过敏食材替代产品,并采取严格的食品标识和餐饮服务流程。

4、员工培训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行业的员工需要接受相关的食物过敏管理培训,了解食物过敏的基本知识以及相关管理政策。

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过敏食物的识别、餐饮服务流程、过敏反应的应急处理等。

企业可以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专业机构培训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培训。

5、食品检测和监测食品过敏患者需要严格避免食用过敏原食品,因此企业需要对食品进行严格的检测和监测。

各国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要求

各国食品致敏原标识管理要求

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一、食品过敏原标识管理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蛋白质)。

2、食物过敏是人们对某些食物产生的一种不良反应,在医学上属于一种变态反应。

3、食品过敏原是普通食品中正常存在的天然或人工添加物质,被过敏体质人群消耗后能够诱发过敏反应。

4、各个国家食品标识应标明的过敏原成分51)正确的食品标签:对于过敏体质的人群,预包装食品标签上正确、清楚地标识出过敏原成分,是防止他们发生食物过敏反应甚至危及生命最有效的措施。

2)国外多国已发布多项法规对过敏原标识作出规定。

3)我国已实施的标准:GB/T23779-2009预包装食品中的过敏原成分;即将实施的《预包装食品中过敏原成分的标签要求》。

1)婴幼儿患者:在5 -6岁时大约80%对牛乳、鸡蛋、花生、小麦、大豆产生过敏反应,大约20%对鱼、甲壳类动物的过敏会消除、其余的往往是终生过敏。

2)成年人:食物过敏的发病率成快速上升的趋势。

3)食品过敏的临床表现:麻疹、疱疹样皮炎、口腔过敏综合征、肠病综合征、哮喘及过敏性鼻炎、严重时可导致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

4)食物过敏至今无特效疗法。

5)过敏原引发过敏反应的最低量无定论。

6)极微量过敏原即可造成造成严重后果。

7)目前预防是防止食物过敏唯一的途径—严防有过敏体质的人接触过敏原。

三、我国出口食品因过敏原被预警召回情况(摘选)四、过敏原管理1、食品过敏原管理包括:生产商、监管机构、检测机构、消费者。

2、“可能存在”及预防措施:1)需考虑对无法控制的、偶然发生的、潜在的危害所采取的最后补救措施;2)如果上述情况存在,则可以使用“可能存在”这样的描述;3、已确定三项过敏原管理原则:1)控制及培训:生产企业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过敏原成分;2)原料标识成分:必须准确地反映出食品听过敏成分;3)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需在包装上向过敏体质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

4、过敏原控制:1)有意添加及潜在交叉污染的控制:导致交叉污染的原因a收购原料前后的交叉接触;b错误的配方;c交叉接触;d存储条件差;e共享生产设备;f原料粉尘的污染;g与反工材料一起进行加工;h人为过失。

食品过敏原控制制度

食品过敏原控制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明确过敏原的种类,正确进行过敏原的评估和控制,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限。

2.范围:适用于产品原辅材料采购、储存、产品实现过程、终产品过敏控制。

3.定义:3.1过敏原:又称为致敏原、变态反应原、变应原,指能够诱发机体发生过敏反应的抗原物质。

3.2食品过敏原:详见下表4.1食品安全小组:收集过敏原相关信息,评估工厂过敏原控制方法,对过敏原管理是否有效实施验证。

4.2 品管部门:对有过敏原生产的生产线清洗效果实施验证。

检查原料的检验报告是否含有过敏原说明、产品标签是否标注过敏原物质、含过敏原的原辅料是否隔离存放。

4.3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宣导公司过敏原管理政策并对供应商实施管理。

4.4仓储管理部门:负责进厂原料的运输车辆清洁检查及含过敏原成分的原料储运管理。

4.5制造部门:负责过敏原原料的使用防护,生产加工设备、设施的清洁。

4.6厂务部门:负责对员工餐厅过敏源类原料及食品进行管理。

5.作业内容5.1过敏原评估:5.1.1过敏原物质评估及识别:食品安全小组根据“HACCP计划中的产品描述、预期用途和危害分析表”通过危害分析,评估本公司的产品配方中所有原材料的成分、加工助剂中是否包含有过敏原成分。

5.1.2过敏原识别结果:原料中奶粉、甜炼乳、植脂末WSK35、奶油香精TS1305,含乳饮料半成品及成品均为含过敏原物质。

过敏原识别表:5.2.1采购部门在采购原辅料和包装材料时,优先选择不含过敏原成分的原料供应商,要求供方提供原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对供应商声称不含过敏原的原料需请其提供不含过敏原的保证或承诺书。

5.2.2若需要采购含过敏原的原料,需要求供应商在原辅料标签中明确标注过敏源的种类。

5.3原物料接收储存控制:5.3.1 原辅料进厂时,品管检验人员要确认原辅料的状态,验证COA报告是否含有过敏性物质。

若有,需监督库管人员张贴标识注明过敏原物质并检查外包装是否有破损现象,出现破损的过敏原不得接收入库。

校园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

校园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

校园食堂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过敏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尤其是在校园食堂,由于学生人数众多,每天用餐人次庞大,因此食品过敏原管理与标识制度在校园食堂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介绍校园食堂食品过敏原的管理及标识制度。

一、食品过敏原管理食品过敏原管理是指对校园食堂中的食品过敏原进行有效的监控、控制和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1. 学生过敏原信息采集为了做好食物过敏源管理,校园食堂应首先收集学生的过敏源信息。

学生可以通过在食堂就餐前填写过敏源调查表的方式提供个人的过敏源信息。

调查表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学号、过敏原种类(如小麦、鸡蛋、花生等)、过敏程度等。

2. 食堂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商合作在食堂原材料采购环节,食堂应与供应商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

与供应商的合作不仅要求供应商提供高品质的原材料,还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食品过敏源信息,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3. 食品过敏源的储存与管理校园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过敏源储存与管理制度。

对于易过敏食材,食堂应单独储存,并严格划分和标识。

此外,食堂要确保不同的食材之间不会相互污染。

4. 食堂工作人员培训食堂工作人员是校园食堂中的关键环节,他们需要了解食品过敏源的知识,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并具备紧急救援能力。

因此,食堂应定期组织食品过敏源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二、食品过敏原标识制度食品过敏原的标识制度是为了提供给学生和食堂工作人员更直观和明确的信息,以便避免食品过敏事故的发生。

1. 标签标识校园食堂应在每份食品中明确标示可能含有过敏源的信息。

例如,在食品包装上标注过敏源成分,并附上相应的警告语句,如“含有花生,花生过敏者请慎重食用”。

2. 食品图示食堂可以在食堂内设置食品图示牌,将食品分类,并在食品图示上用图标的方式标示可能含有过敏源的食品。

例如,用花生形状的图标标示含有花生的食品,用蛋状的图标标示含有鸡蛋的食品等等。

过敏原管理制度

过敏原管理制度

1. 目的:1.1为了对本公司的过敬原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避免食品过敬原的交义污染,控制职工将过敬 原物质带入厂区污染产品,导致消费者食用后过敏,控制产品本身的过敬原对员工及消费者的保 护。

2. 范围:2.1时用于本公司原料采购、产品实现过程对食品中本身带有的及可能受到加工环境或认为污染 的食品过敏原的控制。

3. 职责:3.1质量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对过敬原进行识别、分析并组织评估。

3. 2采购部负责要求供应商对原料过敬原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敬原物质的风险。

3.3仓库部负责对进厂所有原辅料的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运输车辆内无与采购原辅料无关的食品过敏原;对含有过敏原成分的原辅料进行独立存放并挂牌标识。

3. 4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现场设备、设施的清洁,过敬原物料的加工控制,产品标识和防护;检 查车间人员是否带入过敬原物质。

3. 5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的宣导和培训工作,及其员工私人物品禁止带入工作的监督、管控。

4. 定义:4. 1过敬原是指能够引起过敬反应的物质,某些食品或食品原料可能会在极少数敬感体质的人中叵引发严重的有害反应。

4. 2常见过敏原种类:4.2.1含有隸质蛋白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系4.2.2屮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4.2.3鱼类及鱼类制品 4. 2. 4蛋类及蛋类制品 4.2.5花生及花生制品 4. 2. 6大豆及大豆制品 4.2.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4.2.8坚果及坚果果仁类制品5. 控制程序:5.1人员带入的过敬原控制:5.1.1学习制度:行政服务部负责员工进厂上岗前集中培训学习过敬原控制程序,并通过实物 及图片进行理论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验证,对验证合格的员工同意上岗,对不合格的员工集中过敏原管理制度原管继续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上岗。

5.1.2宣传:行政服务部负责在厂区、车间明显处张贴过敬原物质的警示牌和实物图片,防止员工、来访者以及原辅材料携带过敏原物质进入厂区。

食品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程序

食品过敏原的管理与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目的防范过敏食品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确保食品安全而制定过敏原的控制程序。

2、范围适用与食品安全体系中的过敏性食品信息收集、分析和评估等所有活动。

3、定义过敏原:是指有导致特定的过敏人群消费时产生的化学性危害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

过敏人群:是指对特定的某种或某类食品原料产生过敏性反应的人。

预防措施:用来控制已确定的食品安全危害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它方面的措施。

4、职责4.1 HACCP小组:收集过敏原控制所需文献资料,过敏原危害的分析和评估4.2品管开发部:供方产品资料的收集、原料接收的标准、过敏原的控制的检查、过敏人群资料的收集及过敏原相关的技术标准、文献的收集汇总。

4.3生产部:生产过程中过敏原的控制、交叉污染的预防或异常情况收集、对盛装过过敏性食物的工器具的清洗和消毒。

4.4采购部:负责原辅料过敏原成分的提供。

4.5财务部:过源性食物储存和保管,以及储存区域的划分。

5、控制程序5.1原材料5.1.1原材料供应商及原材料的接收:(1)供应商需向公司提供原料规格书;(2)公司品管部需清楚的在规格书中标注含有的过敏原的成分;(3)供应商产品配方有任何改变都要事先通知公司。

(4)不要采购再生的(回收的、重复激活的)配料或油。

(5)保证运输车辆,卡板等无过敏原的残留。

5.1.2原料的贮存:(1)使用有清晰标记的贮存容器;(2)过敏性原料分开放置;(3)严密监视外源性过敏原物质;(4)对过敏原采用专门的贮存区域。

5.2生产加工5.2.1合理的计划:(1) 换产品生产之前要清洗设备;(2) 通过合理的计划尽可能减少生产过敏性的产品时的产品品种的改变;5.2.2防止产品交叉污染:(1)为员工建立明确的标准操作程序;(2)工作时,在指定场所分不同时间段进行操作,防止加工过程中的产品间的交叉污染;(3)应考虑产品包装时的交叉污染;5.3设备与卫生:5.3.1 合理的清洗:(1)彻底的清洗所用的设备并且目视检查;(2)重点关注难清洁的区域,寻找隐藏的残渣;(3)检查设备上过敏原的成份的确已清洗干净;(4)保证正确的贮存清洁用品;(5)在更换生产品种时允许有适当的清洗时间;(6)关注清洗效果,并知道需要特别清洗的环节;过敏性物质一览表过敏原控制确认报告确认人:确认日期:。

过敏原控制和管理

过敏原控制和管理

食物过敏是一个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加工商有责任控制致敏物,并提供正确的信息。

管理原则根本目标:避免有过敏体质的消费者,在选用产品时发生过敏发应。

管理手段:应用GMP和HACCP分析避免交叉污染。

产品的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标示出来。

控制--从原料的采购开始:供应商评估、主要致敏物声明(MAD)、建立原料标准并在标准中注明。

原料的存放和处理避免交叉污染。

存放时有恰当的标签,含致敏物和不含致敏物的原料隔离存放。

由于器具可能会成为一个交叉接触的源头之一,因此使用专用器具或用后彻底的清洗。

设备及生产:尽可能的将过敏物在生产流程的末端加入,生产计划应尽量减少因不同产品的转换而造成的清洁。

清洁和消毒:用水湿清洁,干清洁,以产品冲洗。

返工:宗旨:确保含致敏物的返工料不被意外地加入到不含致敏物的返工粉中。

原则1:成分相近者相加,建立返工矩阵,书面程序。

原则2:强调标签、颜色标示、避免交叉污染、加强清洁,含过敏物的产品应放在可清洁且有明显标识的容器中。

标签和包装:宗旨:确保产品与标签一致。

标签标识政策,所有原材料正确的标签标识也同等重要。

所有主要致敏物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出来。

如果因为生产交叉接触引起的脚在标签中标注:可能含有微量花生、鸡蛋。

这里有几点必须要注意:致敏物标识必须清晰注明种类,如坚果不可指标坚果,要标明是榛子还是杏仁;标示的名次必须是大家能明白的:如干酪素最好标成牛奶蛋白,通俗易懂。

致敏物的主要管理政策:对主要致敏物在超过一定限量时进行适当的标识。

如:花生,在产品中超过1 mg/kg时必须在标签中进行标识。

食品安全性(Food Safety)是食品质量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1996年世界卫生组织定义食品安全性为“食品按其原定用途进行制造和(或)使用时不会使消费者受害的一种担保"。

我国有关专家认为食品安全性应该是“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因素,从而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

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

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结构的改变,食品过敏在学生群体中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

为保障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应制定相应的食品过敏管理规定。

本文将从食品过敏的定义、影响、管理需要和规定的制定等方面,探讨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的重要性和相应的组成。

一、食品过敏的定义与影响食品过敏是指人体免疫系统对某种食物中的特定蛋白质产生异常反应,出现一系列不适症状。

其中,常见的过敏食物包括牛奶、蛋类、海鲜、花生等。

学生食品过敏对其身体健康和学习生活都会带来一系列的影响。

首先,过敏反应会导致学生在长时间食用过敏食物后出现皮肤瘙痒、呕吐、腹痛等症状,严重时可能会引发呼吸困难或过敏性休克,威胁到生命安全。

其次,过敏会对学生的情绪和心理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经常感到不适,学生可能会产生抑郁、焦虑等情绪,影响其正常的学习和社交。

二、学生食品过敏管理的需要针对学生的食品过敏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首先,学生的身体健康是学校的首要任务之一,必须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饮食安全。

其次,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食品过敏是一种常见且潜在的健康问题,适当的食品过敏管理措施可以帮助学生早期发现和控制食品过敏,并减少对学生的不良影响。

三、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的制定制定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需要有系统的程序和全面的考虑。

首先,学校应该组织相关专家和教职工进行学生食品过敏管理的研究,了解学生群体的食品过敏情况,并搜集相关的经验和实践。

其次,学校可以邀请医生或食品过敏专家给学生和家长进行相关知识的讲解,提高他们的食品过敏意识。

最后,学校根据研究结果和专家建议,制定学生食品过敏管理的具体规定,如食堂食品标签的完善、食物过敏源的甄别和隔离区的设置等。

四、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的内容学生食品过敏管理规定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生食品过敏的申报和登记。

学校应要求学生及家长在入学时进行食物过敏的申报和登记,及时掌握学生的过敏情况。

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3篇)

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过敏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公众健康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预防和减少食物过敏事件的发生,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我国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食物过敏的定义及危害食物过敏是指人体对某些食物成分产生的不良反应,表现为皮肤、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症状。

食物过敏的危害主要包括:1. 诱发急性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喉头水肿等,严重时可危及生命;2. 引起慢性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哮喘等;3. 影响生活质量,使患者无法正常饮食,增加家庭和社会负担。

二、我国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1.《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确保食品安全,防止食品污染,避免食物过敏事件的发生。

(2)规定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标明食品成分、过敏原等信息,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3)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对食品来源、生产过程、流通环节等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食品安全。

2.《食品标识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办法》是我国关于食品标识的行政法规,对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规定食品标识应当标明食品名称、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2)要求食品标识中标注的过敏原信息应当准确、清晰,便于消费者识别。

(3)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标识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标识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是我国关于食品生产许可的行政法规,对食物过敏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确保食品安全。

(2)规定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食品污染,避免食物过敏事件的发生。

过敏原管理规定

过敏原管理规定

过敏原管理规定1目的为更好的做好过敏原的安全性问题,把可能存在的任何过敏风险降至最低限。

2范围适用于含有过敏原食品的生产管理。

(经识别,本公司的产品不属于过敏原食品,如生产其他含有过敏原产品应按本规定进行识别并控制)。

3常见过敏原种类坚果类(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果、开心果、澳大利亚昆士兰果),谷物类(小麦、黑麦、大麦、燕麦、Kamut及其杂交品种),蛋类,海鲜(如:甲壳类、鱼类),花生,豆类,奶制品(包括乳糖),芹菜类,芥菜类,芝麻,羽扇豆类,二氧化硫及亚硫酸盐浓度超过10mg/kg或10mg/L即为SO2 。

4职责4.1品控部负责编制过敏原控制管理规定;4.2各部门负责按照过敏原管理规定实施。

5程序内容5.1员工/外来人员带入的过敏原控制5.1.1学习制度:总经办负责员工进厂上岗前集中培训学习过敏原控制程序,培训后进行考核验证,对验证合格的员工同意上岗,对不合格的员工集中继续培训,直至培训合格后上岗。

5.1.2检查:大门门卫人员对所有的进入厂区的员工和来访者通过问询和检查是否有过敏原的带入现象;二道门门卫负责对进入生产区员工带入物品进行检查,防止带入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特别是食品;车间负责进一步监控员工带入过敏原物质。

5.1.3监管纠偏:如在检查中发现员工、来访者带入过敏原进入厂区,立即要求其将过敏原物质存放到厂区外并对其培训,做好检查记录。

5.2生产过程对过敏原物质的控制5.2.1物资采购管理中心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按其标识检查评估过敏原物质的风险;5.2.2原辅料进厂检验时,品控部检验人员要确认其是否含有过敏性物质。

仓储部应对不同原辅料进行分开存放,对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进行标识。

5.2.3原辅料移动会成为交叉污染的第一来源,在移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时,应对物料运输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含过敏原的原辅料对其余物料的交叉污染。

5.2.4车间取用的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在指定场所放置,严禁与其它混放,并挂牌标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过敏原管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致敏物的管理,避免食品过敏原的交叉污染,降低致敏物造成的风险,公司员工和消费者进行保护。

2、范围适用于公司原辅料的采购、产品的实现、物资的储存和产品的发货等。

3、职责
3.1 市场部: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的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负责对含过敏物质的产品的销售跟踪,客
户投诉处理,信息沟通和产品召回。

3.2 仓库管理员:负责来料和发货车辆有无过敏原污染的检查,对含有过敏物质成分的原辅料和成品
进行标识和管理。

3.3 品管部:负责核查每个产品的成分,组织过敏原评估,监督仓库和车间过敏原控制情况。

3.4 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取用进行管理和控制,防止交叉污染。

3.5 总务部:负责对员工过敏原相关知识和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培训
4、工作程序
4.1 过敏原的识别
根据“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过敏原种类的划分如下:
1、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或它们的杂交品
系);
2、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如虾、龙虾、蟹等);
3、鱼类及其制品;
4、蛋类及其制品;
5、花生及其制品;
6、大豆及其制品;
7、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
8、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

4.2 过敏原的评估
4.2.1 过敏原的评估应对过敏原的来源(配料、加工环节、加工助剂、返工和转产等)进行评估。

4.2.2 应对原料供应商的生产现场生产和搬运活动中潜在的过敏原交叉污染进行评估
423过敏原评估应作为HACC计划设计的一部分。

4.2.4 当产品配方重组或配料变更时、当顾客要求或者进口国的过敏源标准发生变更时、当顾客投诉
产品可能含有过敏原时,需重新对过敏原进行评估。

4.2.5 过敏原的评估结束后应形成评估结果和过敏原清单,过敏原清单应包含所有工厂用的配料和
原料中含有或可能含有的过敏原,同时也应包括含有过敏原的产品。

无过敏原时可以只形成过敏原评估结果。

4.2.6 当新过敏原带进工厂时,应对过敏原清单进行更新。

4.3 过敏原的标识
当产品里含有可能引起过敏原物质时应清楚地标识,依据法规标准使用“可能含有”或类似标识,并与麦当劳沟通。

4.4 过敏原的控制措施
4.4.1 市场部在采购原辅料时,应要求供应商对原辅料过敏原成分进行标识。

4.4.2 仓库在接受原辅料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原辅料是否受到过敏性物质的污
染,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辅料入库验收单中。

4.4.3 对含有或可能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和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仓库在接受时应单独存放
在独立的库房内,并对含有的过敏性物质进行标识。

4.4.4 原辅料移动会成为交叉污染的重要来源,在移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时,应对物料、运输
工具做好防护措施,以免含过敏物质的原辅料对其他物料造成交叉污染。

4.4.5 车间使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原辅料应在指定场所进行,严禁与其它原辅料混放,并挂牌标识。

取用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工器具必须为专用,严禁用于取用其它原辅料。

4.4.6 生产车间对含有过敏源物质的原辅料在生产前组织工人进行过敏源反应测试,对有反应的工
人进行调整。

4.4.7 对从事生产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的员工应配给专用的工作服,在生产结束后离开车间前,
应实施洗手程序,员工穿着的工作服也应单独清洗。

4.4.8 使用含过敏原物质的产品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车间环境、生产线所有设备、维修工器具、原
辅料取用过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和盛放废弃物的容器进行彻底清洗,清洗后使用100-200ppm 有效氯的消毒液进行消毒。

4.4.9 对含有过敏原物质的产品进行返工时应在不会形成交叉污染的专用场所进行。

对返工后的卫
生清理应严格按照 4.4.8 条要求执行。

4.4.10 对含有过敏性物质的废弃物应使用专用的容器盛放,在转运过程中应做好防护,防止跑冒滴
漏。

4.4.11 产品在发货时应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干净卫生,无过敏原交叉污染。

4.5 人员培训
对工作或搬运过敏原的人员提供专门的培训
4.6 预防纠正措施
4.6.1 品管部对原辅料的验收、储存、领用、产品包装标识、生产过程等环节过敏源的控制情况进行
监管,如果发现存在交叉污染、员工过敏反应、产品包装标识不符,应立即通报公司领导和MCD并停止生产,由品管部组织人员进行纠偏和评估。

4.6.2 如发现出货的食品中含有过敏源成分或怀疑食品受到过敏源污染,而在产品标识中未明确说
明,必须立即实施《产品回收程序》
4.6.3 如果发现车间生产时被误带入过敏源,应对产品及时隔离评估,对可能受过污染的原辅材料及
产品作不合格处理。

4.6.4 每年应对过敏原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有效性。

6、相关文件:
6.1 产品回收程序
6.2 过敏原评估表
6.3 过敏原清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