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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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

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与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是对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集成运用各类创新资源、提升国家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与水平,全面推动各层面科技创新合作,根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17〕152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实施方案》任务安排,按照双(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协议)要求、落实国家领导人外交承诺等任务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遵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形成机制,编制形成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一、专项总体目标和实施进展本专项按照同发达国家、周边国家、其他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等开展科技创新合作的不同特点分别细化任务部署。

通过支持重大旗舰型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开展共同资助联合研发、推动科技人员交流和合作示范,鼓励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计划),鼓励大型科研基础设施开放共享等方式全方位支撑科技外交和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各项重点工作。

通过加强统筹协调,集中科技创新合作资源,完善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政府间科技合作布局;通过实施具体项目合作落实协议和承诺任务,确保国家科技领域外交主张、倡议和承诺落地,展示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通过科技创新合作推动构建全球创新合作网络,提升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和区域性重大共性问题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本专项继续支持我国与相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签署的有关政府间协议框架下开展的各类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项目,项目任务涉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层面共同关注的科学、技术和工程问题以及通过科技创新合作应对全球性重大挑战的有关问题等。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支持重点和填报要求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支持重点和填报要求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支持重点和填报要求一、支持重点国合专项重点支持针对气候变化、能源环保、粮食安全、重大疾病防控等全球性热点问题所开展的,有利于发挥我负责任大国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在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信息网络、现代农业、生物与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空间和海洋、公共安全等合作重点领域所开展的,有利于提升我科技核心竞争力的国际科技合作;围绕转变增长方式、产业结构调整等任务,有利于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结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有效发挥国际合作在解决关键技术瓶颈、填补国内空白、缩小差距、实现跨越式发展等作用的国际科技合作;促进国际产学研合作,整合各方在技术、人才、产业、渠道等方面资源,以企业为中心开展的实质性合作研发活动;围绕国家对外开放战略,有利于增强我科技对外影响力和推动科技“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国际科技合作。

二、项目建议书填报要求项目建议书是国际合作司以及战略专家了解项目情况、对项目进行咨询和评议、进行战略决策、择优遴选的重要依据。

项目单位务必要按照建议书的内容、格式及字数要求,认真阐明项目的战略重要性、合作必要性、紧迫性、优势互补性、国内外技术现状及预期成果应用等关键内容。

对填报建议书项目的基本要求如下:(一)项目符合国合专项的目标和重点,满足推荐要求和条件。

国合专项的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二)项目合作的意义重要、理由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合作方案合理可行,技术指标可考核。

能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技术问题;能与产业和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可有力配合国家外交战略,保证对外政府间合作协议的落实。

(三)项目具备相应的合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具备相应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并与外方合作伙伴有着良好合作互信,与外方合作伙伴签订有相关项目合作协议或意向书。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计划名称: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非PVC多层共挤输液用膜生产技术研究编报单位(签字、公章):湖南新五洲医药包装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签字、公章):项目概算期间:2011年6月至2013年6月编制日期: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表表A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金额单位:万元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说明书五、《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申报书》编制说明1、封面(1)“计划名称”填报所申请的科技计划名称,应写全称。

(2)“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应根据科技计划管理程序确定填报,未确定之前项目编号可以为空。

(3)“编报单位”编报单位应为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立项建议、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4)“项目概算期间”及“编制日期”项目概算期间与项目立项建议、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的起止日期必须一致;编制日期按概算编制完成时的实际日期填报。

2、表A: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表项目经费是指财政专项资金、自筹经费和外方投入经费(中方可支配、使用的)中用于项目研究开发活动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

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在表内列示。

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一般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技术引进费、其他经费等。

项目经费概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支出概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1)设备费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臵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2)材料费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3.06.09•【字号】•【施行日期】2023.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有关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要求和《在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进一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的实施意见》,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推动科技“引进来”和“走出去”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辽宁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http://218.60.151.64)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计划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模块,点击“新增项目”菜单,选择相应的计划类别进行申报,项目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

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二、申报时间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6月12日9:00至2023年6月19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请各初审推荐单位于2023年6月26日17:00前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正式推荐文件和推荐项目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系统。

三、有关要求项目须符合相应指南(详见附件),有关要求如下:(一)关于注册账号。

首次进行项目申报的单位需网上分别注册一级用户(单位管理功能)、二级用户(项目申报功能)账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后续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二)关于申报单位。

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科技国际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

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科技国际合作专项项目申请书

受理编号:项目类别:科技国际合作专项青海省重点研发与转化计划项目申请书(年度)项目名称:(盖章)申请单位:(签名)项目申请人:主管单位:起止年限:至申请日期: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制一、项目基本情况二、项目概况1、开展科技合作的重要性或意义(合作目的、合作方式、合作内容以及通过科3、主要研究内容3.2、实施地点及规模(限制1000字)三、项目人员情况1、项目负责人及合作方负责人简介包括学历和研究工作简历、拥有专利、登记的科技成果、前期承担省部级科技项2、项目组主要参加人员7 / 19四、项目工作计划(说明项目进度、任务分解和预期产出分解等内容)(一)申报单位、合作单位任务、分工(包括承担单位、参与单位任务分解及分工情况)(限制1000字)五、项目经费概算(一)项目经费概算表1.1项目概算明细表1.2.设备费——购置/试制/租赁设备概算明细表(金额单位:万元)1.3.项目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研究经费支出概算明细表(金额单位:万元)金额单位:万元(二)项目概算编制说明对专项经费及自筹科研经费支出做分析说明。

1.对直接费用各科目支出的主要用途、与任务研究的相关性及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分析说明。

(三)项目自筹经费承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全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提供__________万元自筹科研经费,其中自筹科研经费__________万元。

配套资金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具体预算支出科目)。

特此承诺!承诺单位(公章):年月日六、主要事项声明注意事项:1.请按照指南要求提供以上附件。

2.每个附件材料的复印件或者原件,确保足够清晰、可辨,否则将影响单位信息的审核,甚至专项资金的审批拨付。

3.递交纸质材料时,提供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连同以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A4规格,正反面打印,附有目录及页码,胶装成册),签字盖章后报送受理中心。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表 -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表项目名称:20 年月日,受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委托,xxx组织专家组在xxx召开了“xxxxxx(项目编号:xxx)”项目验收会。

专家组审阅了项目有关材料、听取了项目组的汇报,经质询和充分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评述(要求简要、明确、具体):1.项目执行与完成情况:项目研究内容、任务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2.技术突破与技术创新情况:指出取得哪些重要技术突破、技术创新,解决了我国重点领域、行业哪些关键科技瓶颈、难点;对哪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重大专项的实施有重要支撑作用。

3.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分享情况:是否取得了具有重要支撑作用、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核心技术或重大战略产品等合作成果,以及相关权益的分享、使用及保护是否合理,并充分体现我国利益,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4.国际合作对项目实施所起的作用:引进了哪些关键技术、人才,获得了有价值的科技资料、关键技术、设备、样品、资源和最新科技信息;项目合作突破了国外对我的那项技术封锁。

5.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及实质性贡献:是否通过合作促进了我国科技产品、服务走向国际市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促进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相关国家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企业的国际化,引领和带动新兴产业,促进产业改造与升级,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6.国际影响及服务国家外交工作情况:项目合作是否拓宽了合作渠道,推动我国科技活动国际化,提高我国国际科技声望;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落实情况、对国家外交工作的支撑与服务情况;以及对提升我国相关工作国际声望、国际影响力的作用等。

7.组织管理及合作机制、合作能力建设情况:是否建立了广泛、稳定、长效、双赢的合作机制,形成了良好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环境和基地;培养了我国具有全球开拓能力的科学家和青年人才,提高了国际合作能力;建立了完备的数据、技术档案、资料、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共享机制;形成了较强的国际合作组织管理能力,建立了良好的技术联合研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机制,以及合作成果、引进技术的产学研联合机制。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与管理-对外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与管理-对外
基础 研究 (偏重 理论) 应用研 究 应用基础 试验发展 基础建设\ 软科学 产业化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重要环节—项目产生
突出国际科技合
作特点,强化顶 层设计,加强统 筹协调,凝练合 作重点,建立 “主动发现”的 多渠道相协调、 互补充、多元化 的项目产生机制 和网络。
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 18 16 14 12 10 8 6 4 2 0
支持力度越来越大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支持重点—主要支持哪些类型项目
合作类型上: 1. 合作研发类 2. 引进类(人/技术/ 装备/种质资源 等) 3. 走出去类 组织管理上: 1. 政府间项目 2. 自主项目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2013 项目申报与过程管理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主要内容
专项有什么特点 专项申报、审批程序 专项重点支持哪些项目 申报项目有什么条件、要求 立项程序、环节及要点 项目如何评审 成果、调整、验收等过程管理
可能核 减项目
政策性审 核
司务会审 议
会签财政部 下达经费 签订项目经 费预算书
项目 申报书
技术论证
重大项目 概算评议
项目 立项
Program of China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支持重点—主要支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些项目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24.06.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6.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转发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
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创发局、南昌高新区管委会,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争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的支持,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

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各有关单位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详细指南信息请登录国家科技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询(https:///)。

省科技厅合作处联系人:兰明学、梅玉欣*************
附件: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
2024年度第三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4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江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12日。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细则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细则

附件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组织程序及实施细则2013年12月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76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7]428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项目验收组织及相关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合专项项目验收。

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国合专项立项的项目,按《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完成预定任务和目标后,应按期按本细则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是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合作司”)考核评估项目组织(推荐)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

第四条验收工作包括财务验收和项目验收。

财务验收工作由科技部科研条件与财务司(以下简称“条财司”)负责;项目验收的管理工作,由合作司负责,具体的项目验收组织工作,委托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合办”)或相关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二者以下统称“验收工作组织方”)执行。

第五条国合办于每年12月拟编下一年度验收工作计划,由合作司确定验收工作方案及项目验收方式。

经批准的年度验收工作计划和项目清单,将于第二年年初在国合专项网站()公布。

第六条各组织(推荐)部门应跟踪了解项目执行进展和到期情况,在项目合同终止时间(如申请延期,指经批复后的终止时间)前6个月及时联系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了解项目能否按期验收。

受委托承担国合专项项目验收任务的组织(推荐)部门应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计划完成本年度所有验收工作。

鼓励各组织(推荐)部门集中验收项目,但应妥善安排、避免出现集中年底验收项目的情况。

第七条财务验收是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财务验收按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验收申请第八条项目实施期满应进行验收。

原则上应在项目到期后一年内完成项目验收程序。

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的项目截止日期到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填写提交下述验收材料:(一)《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申请表》;(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报告》;(三)《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技术报告》;(四)《项目基本情况与成效简介》(600字以内);(五)《任务合同书》中规定应提交的项目成果考核指标相关材料,并编写目录,作为技术报告的附件,与技术报告分开单独装订,见第十一条(二);(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存在重大事项调整并获批复,需提供《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事项调整申请表》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重大事项调整评议意见书》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七)《任务合同书》复印件(含为本项目签署的中外方合作协议,中外文对照,需含首页、尾页即签字盖章页、项目合作核心条款页)。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序号合作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制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附录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目标,在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重大装备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等重点领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促进与国际社会开展持久、广泛、深入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提升科技发展国际化水平,以深入实施“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为重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具体立项条件:结合各行业和部门提出的重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需求,支持中外机构合作实施先进技术适用性研发和示范应用项目。

发挥我国的比较技术优势,支持开展合作研究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示范,通过实施联合研发重点解决相关技术在“一带一路”国家的适用性问题以及各部门、各地方在“一带一路”建设中亟需解决的科技难题,促进技术、产品走出去,实现互利共赢。

重点支持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通信、资源、环境、海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城镇化发展、医药健康、防灾减灾等领域以及其他符合“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的重点领域方向。

2. 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重点资助领域主要包括:(1)能源、资源和环境领域: 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先进能源;水资源和矿产资源保护与高效开发利用;清洁生产关键技术、节能减排技术。

(2)农业、人口健康与生物医药领域:重大慢性疾病与重大传染病防治;中医药现代化与国际化;生物医药开发与利用;绿色农业关键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与种质资源引进、利用与保护;以及新农村建设关键技术。

(3)信息、材料与先进制造领域:产业技术升级,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

(4)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生物技术、纳米技术、海洋技术、信息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技术等。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资助科学技术人员立足国际科学前沿,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开展实质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以提高我国科学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能力。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序号合作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制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简介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简介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简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是中国政府于2001年在国家层面设立的,旨在通过统筹、整合中国产学研的科技力量广泛、深入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共同推进全人类科技进步的科技计划。

国际科技合作是中国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施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是在开放环境下开展"互利双赢"对外科技合作,解决人类共同面对的能源、资源、环境、健康等领域重大科技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服务中国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平台;是促进跨部门、跨地区对外科技合作统筹协调,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国合专项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1. 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2. 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 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华从事短期或者长期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多年来,中国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原则,遵循"互利互惠、合理分享"的国际惯例,紧密围绕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各种机遇和挑战,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积极参与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使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科技发展总体目标的实现,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民间参与、机构互动、产学研结合的对外合作架构,一个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态势已经呈现。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

项目序号合作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制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7.05.04•【文号】国科发外〔2017〕118号•【施行日期】2017.05.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科技合作正文科技部关于印发《“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的通知国科发外〔2017〕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积极有序地推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制定了《“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贯彻落实。

科技部2017年5月4日附件“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确保实现《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总体目标的攻坚时期。

为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升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水平,深度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有效运用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积极有序地推动“十三五”国际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按照《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总体部署,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当前,世界经济在深度调整中曲折复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呼之欲出,全球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创新推动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

信息通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等技术广泛渗透,带动以绿色、智能、泛在为特征的群体性技术突破,全球形成经济发展转型与科技、产业变革相交织的态势。

科技创新活动不断突破地域、组织、技术的界限,创新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空前活跃。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重大事项调整实施细则年月第一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国科发外[]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财教[]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项目重大事项调整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合专项项目重大事项调整。

第三条重大事项调整是国合专项项目验收考核的基本依据之一。

在执行过程中因客观原因需申请重大事项调整的,应在《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任务合同书》(以下简称“任务合同书”)规定的项目截止日期至少三个月前按照本细则进行申报。

因未申报或申报不及时导致项目到期仍未能达到结题验收考核标准的,视为验收不通过。

第二章调整事项第四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困难,应按照国合专项重大事项调整有关程序及时申报,可在如下几方面提出调整申请:(一)申请验收时间调整.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需要延期验收,原则上每次延期申请不超过一年,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两次,项目总执行期不超过年;.项目提前完成合同任务、达到预期目标,需要提前验收;(二)申请变更项目目标、任务、内容.技术、硬件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内容及合作方案等需要调整;.国内或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内容及合作方案等需要调整;.由于不可抗因素,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内容及合作方案等需要调整;(三)申请变更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合作单位、项目组成员.项目承担单位或其他中方参加单位、外方合作单位变更;.项目承担单位的中方负责人或承担项目工作的技术骨干变更;外方合作单位的外方负责人或承担项目工作的技术骨干变更;.项目承担单位、其他中方参加单位、外方合作单位等更名;(四)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调整.匹配经费、自筹经费或其它项目实施条件不能落实;.由于项目承担单位或者其他中方参加单位等变更,导致专项经费拨付方和收受方有变动;.项目经费预算总额调整;.项目经费预算总额不变,项目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的项目经费预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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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重点工作上: 新(可再生)能源 中医药/生物医药 战略性新兴产业
Program of China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支持重点—主要支持哪些类型项目
政府间项目 是指我国政府与外国政府签订的政 府间科技合作协定或协议框架下确定的, 以落实政府间合作协议、服务国家外交 工作为目标,在重点合作领域围绕核心 关键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开展合作的国 际科技合作项目。
项目受理 格式审查
专家 咨询
政府决策 择优遴选 重大项目 概算评议
会签财政部 下达经费 签订项目 经费预算书
项目 立项
Program of China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支持重点—主要支持哪些类型项目
合作类型上: 1. 合作研发类 2. 引进类(人/技术/ 装备/种质资源等) 3. 走出去类 组织管理上: 1. 政府间项目 2. 专题项目 1. 2. 3. 支持对象上: 项目 (基本形式) 人才 (关键) 基地 (创新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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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专题项目
顶审核
填报预算书
年度重点 实施方案
部门、地方、 使领馆等
项目 建议书
专题 项目
经费预算 评审
项目经费预算 报批、审定
可能核 减项目
政策性审 核 司务会审 议 重大项目 概算评议
战略咨询
合作司会同计划 司下达立项通知
签订项目任务合 同书
会签财政部 下达经费
签订项目经 费预算书
择优遴选
司务会审议
技术论证
项目 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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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重点—计划主要支持哪些项目
1. 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 新,着力解决制约我国 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 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瓶 颈,有利于提高自主创 新能力,有利于实现跨 越式发展,具有高层次、 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 目。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计划 2010 项目申报与管理
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办公室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合作计划处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主要内容
计划有什么特点 计划重点任务是什么 计划支持哪些重点项目 申报项目有什么条件、要求 立项程序、环节及要点 项目如何评审 概算、预算如何编制 案例分析—什么是好项目
支持重点—主要支持哪些类型项目
专题项目 是指以提升国家竞争力为目标,在 新能源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重大装备 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重大疾病防治等 重点领域,围绕核心关键技术、先进适 用技术、产业共性技术,以及国际热点 领域,通过灵活多样的引进消化吸收再 创新,促进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经济 增长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政府间项目
一般 70-100万/项
Program of China
审批程序—项目如何立项
顶层设计
战略政策 合作重点
项目立项
预算审核
填报预算书
项目申报
部门、地方 组织推荐 政策性 审核
立项 报批
专项 项目
经费预算 评审
项目经费预算 报批、审定 合作司会同计划 司下达立项通知 签订项目 任务合同书
可能核 减项目
4
0
项目越来越大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支持力度—项目支持强度
计划管理机制:
有效发现、快速引进、良好消化
立项机制:
顶层设计 限额推荐 政府决策 专家论证

自上而下
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专题项目
重大
> 500万/项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1、国别政策、外交工作等 2、国家战略目标、重大战略需求等
“开放创新”
产学研相结合,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计划实施—计划总体实施情况
项目与经费安排
“十五”期间,共 资助项目678项。涉及 37个中央部门364项, 42个省市314项。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Program of China
计划特点—合作计划特点是什么
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利用全球科技资源(创新资源),解决 我国科技瓶颈、难题,实现重点跨越 是战略性、政策性计划(项目),政策 性和学术性相结合,不仅是学术性计划
政府间 协议
政府间 项目
经费预算 评审
项目经费预算 报批、审定 合作司 下达立项通知 签订项目任务 合同书
可能核 减项目
部门、地方、 使领馆等推荐
司务会 审议
会签财政部 下达经费 签订项目经 费预算书
项目受理 格式审查
政策性审 核
专家评审
重大项目 概算评议
项目 立项
Program of China
International S&T Cooperation
06年 07年 08年 09年 10年 3 4 6 7 8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276 220 292 381 323 项 项 项 项 项
450 400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项目数 专项经费(亿元) 线性 (项目数 ) 线性 (专项经费(亿 元) ) 177 线性 (专项经费(亿 164 141 ) 137 元) 线性 (专项经费(亿 1 元) ) 0.8 0.4 580.27 0.3 276 220 4 3 2 292 6 381 8 7 323 6 8 10
中加、中澳、中新、中韩、科技部-JST 等双 边政府间项目要求同步申报、评审、联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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