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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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35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标准化工作改革步伐,完善标准化体系建设,以先进标准引领质量提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质量强市,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标准化体系。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协调高效,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实现“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一)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围绕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本构成,地方标准为突出特色,覆盖全市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的新型标准体系。引导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规范10项以上。

(二)标准化效果更加明显。建成农业标准化示范区25个以上,全市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0%以上,农业产业化率显著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在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等领域建立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5个以上,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0家以上,各类

大中型企业基本建立企业标准体系,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三)标准化基础更加坚实。在主要行业建立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托标准化、科研、检验检测等现有机构发展培育一批标准化科研机构和行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增强发展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

1.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明确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职能、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

2.完善标准化工作制度体系。建立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标准制修订、推广应用、实施监督、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等制度体系,以及配套的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措施。

3.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落实企业制定标准自主权。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整合优质资源,建立企业间的协同发展机制和自律机制,发挥企业群体力量,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对外竞争新优势。

4.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利用国家、自治区标准化信息平台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标准信息服务。积极引导我市优势企业、行业协会、检验检测机构,积极争取承担本地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和人才优势,在标准研制、体系建设、实施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标准宣传推广、标准知识普及、协调

处理行业间和企业间的标准化事项等方面的工作。大力发展标准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创办标准化咨询服务企业。

(二)完善标准体系。

构建标准体系框架。鼓励我市企事业单位、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宁夏地方标准制修订,使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宁夏地方标准更多地体现中卫发展需要。

1.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开展地方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对已有国家、行业和宁夏地方标准的,且无特色的地方标准进行清理。废止一批落后的、不再使用的市级农业地方规范,确保市级农业地方规范的先进性、适用性。简化地方规范制修订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制修订周期。依法有序开展市级农业地方规范的制修订和管理工作。

2.强化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的结合。以标准为载体,加快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列入我市科技研发计划重要内容之一。将成果形成标准作为应用类科研项目的重要考核指标。将技术标准的研制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依据之一。鼓励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以科技创新提升技术标准水平,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3.加快先进标准的转化。积极将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国内先进地区的地方标准转化为我市企业标准,同时,将具有我市特色的农业地方规范、企业标准上升为国际、国家、行业、宁夏地方标准,被国际、国内、自治区内市场认可。

4.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自

主制定团体标准,发挥团体标准快速反映市场需求的灵活性,引领产业发展。

5.推动企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建立以技术标准为主体、包括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

(三)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

1.加强政府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积极引用标准,充分利用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等政策,督促企业实施标准;充分利用政府采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结果应用、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充分利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生产许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等手段,监督企业实施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机制。

2.强化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的协调、推动和监督作用,建立标准实施的行业自律机制,促进企业自觉实施标准。加强标准化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标准化意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推动标准的实施。

3.充分发挥企业在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要遵守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销售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对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负责。企业要完善标准实施的工作机制,把技术标准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环节,推行统一化、通用化、组合化、模块化等标准化模式,优化生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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