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网络工作制度 .doc
电子档案管理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子档案管理,保障电子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与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子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存储、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电子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存储,安全可靠;(三)依法依规,规范操作;(四)方便利用,提高效率。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各类电子文件进行分类;(二)确保电子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收集的电子档案应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电子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二)对电子档案进行元数据标注,包括文件名称、作者、日期、文件格式等;(三)对电子档案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其符合标准。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归档与存储第六条电子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将电子档案归入相应档案盒;(二)对归档的电子档案进行鉴定,确认其保存价值;(三)将归档的电子档案导入电子档案管理系统。
第七条电子档案的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采用分段虚拟存储、分布式存储、异地灾备等技术,确保档案数据安全可靠;(二)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存储;(三)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利用与安全第八条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电子档案进行检索;(二)根据用户需求,提供电子档案的复制、打印等服务;(三)对电子档案的利用进行登记,确保档案利用的透明度。
第九条电子档案的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采用权限控制、CA证书等多重安全技术,防护档案数据隐私;(二)定期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三)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黑客攻击和病毒入侵。
第五章电子档案的销毁第十条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需要销毁的电子档案进行鉴定,确认其已失去保存价值;(二)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销毁;(三)销毁电子档案前,应进行数据清除,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档案管理流程,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包括档案管理部门及其他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是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档案管理进行系统化、自动化和网络化的管理。
包括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
第四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要坚持科学、合法、规范、便捷的原则,旨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信息保障。
第五条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不断完善和更新,确保其时效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档案管理基本原则、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具体内容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基本原则第七条档案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及时性和法律法规遵从性。
第八条真实性是指档案材料应当真实、可信,不得伪造、篡改、造假。
第九条完整性是指档案材料应当完整,不可遗漏或遗失,不得毁损或破坏。
第十条安全性是指档案材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外流或损坏。
第十一条及时性是指档案材料应当及时归档,便于加工和利用。
第十二条法律法规遵从性是指档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本单位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目标和任务第十三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套科学的、系统的、标准的档案信息管理体系,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
第十四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建立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档案数字化;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机制;加强对档案信息化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第四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档案信息化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单位档案电脑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单位档案电脑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使用档案电脑的工作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
三、档案电脑管理范围1. 档案电脑包括单位所有用于存储、处理、传输档案信息的计算机设备,包括台式机、笔记本电脑、服务器等。
2. 档案信息包括单位各类档案文件、电子档案、档案目录、档案数据库等。
四、档案电脑管理内容1. 硬件管理(1)档案电脑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2)档案电脑应配备防火、防盗、防尘、防潮等安全设施。
(3)禁止将档案电脑用于与档案管理无关的娱乐、游戏等活动。
2. 软件管理(1)档案电脑操作系统应定期更新,确保系统安全稳定。
(2)安装必要的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
(3)禁止私自安装、卸载软件,如需安装,需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批。
(4)档案信息存储软件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3. 信息安全(1)档案信息应分类管理,不同密级的档案信息应分别存储。
(2)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3)档案电脑使用人员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复制、传播、篡改档案信息。
4. 档案电脑使用规范(1)档案电脑使用人员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档案电脑从事违法活动。
(2)档案电脑使用人员应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如不随意断电、不随意拆卸设备等。
(3)档案电脑使用人员应定期清理桌面、磁盘,确保设备运行效率。
五、责任分工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档案电脑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档案电脑使用情况。
2. 档案电脑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准确。
3.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档案电脑的硬件维护、软件更新和网络安全保障。
六、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在档案电脑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信息泄露、损坏等后果的个人和集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网络信息部门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信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安全、有序,提高档案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网络信息部门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网络信息部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可靠。
2.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露。
3.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为各项工作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4. 规范性原则: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档案收集第四条网络信息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网络信息部门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文件材料。
2. 网络信息部门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文件材料。
3. 网络信息部门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文件材料。
4. 网络信息部门设备采购、维修、报废等文件材料。
5. 网络信息部门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等文件材料。
6. 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
三、档案整理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按照档案资料的来源、内容、性质等进行分类、编号。
2. 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编排、装订,确保档案资料的整洁、美观。
3. 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四、档案保管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 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按照档案资料的密级、期限等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消毒、防潮、防虫、防火等工作。
4. 对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完好。
五、档案利用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审批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查阅档案资料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时间、范围等。
3. 查阅档案资料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资料内容。
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档案室网络安全,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与完整,防止档案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档案室所有工作人员及使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教职工。
三、网络安全管理职责1. 档案室主任负责全面领导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确保网络安全。
2.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执行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安全管理,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3. 使用档案信息资源的教职工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非法访问、复制、传播、篡改档案信息资源。
四、网络安全管理措施1. 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网络设备,并与校园网实行物理隔离,确保档案信息资源的安全性。
2.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使用实名认证的账号登录网络设备,严禁使用他人账号登录。
3.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新系统补丁,修复漏洞,确保设备安全。
4. 对档案信息资源实行分类管理,根据信息密级设置访问权限,严格控制信息访问范围。
5. 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6. 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
7. 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监控,发现异常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8. 对档案室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五、网络安全事件处理1. 档案室工作人员发现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向档案室主任报告。
2. 档案室主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3. 对网络安全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 对涉及网络安全事件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档案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网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工作人员及网络设施设备。
第三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是学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学校网络安全、追究网络安全责任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第五条学校设立网络安全工作档案管理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内容第六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规章制度;2. 网络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及实施方案;3. 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书、考核情况;4.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处理及调查结果;5. 网络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及记录;6. 网络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及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记录;7. 网络设备、系统、软件的配置、升级、维护记录;8. 网络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9. 网络用户管理制度、权限分配及变更记录;10. 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11. 其他与网络安全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四章档案管理要求第七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应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八条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第九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档案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档案的恢复和利用。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二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 符合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需要;3. 保护档案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学校网络安全工作档案的利用,应经学校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档案管理网络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网络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作用,我校档案工作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网络。
一、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均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档案员均为档案管理网络成员。
三、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在学校分管领导和档案馆(室)的指导下展开工作。
四、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学校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搞好本职工作。
五、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积极参加学校档案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在档案馆(室)的统一指导下,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发展。
六、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主动接受档案馆(室)和上级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七、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积极参加档案馆(室)和上级档案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电子化档案工作制度
电子化档案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电子档案的形成、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管理工作。
1.3 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有效。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设立电子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2.2 电子档案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电子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电子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三、电子档案的形成和管理3.1 电子档案的形成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有效。
3.2 电子档案的整理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有序、规范管理。
3.3 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及时、完整归档。
3.4 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可靠存储。
3.5 电子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合法、合理的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
四、电子档案的共享和交流4.1 电子档案的共享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共享。
4.2 电子档案的交流应遵循保密、合法、合理的原则,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和服务质量。
4.3 电子档案的共享和交流应通过安全可靠的渠道和方式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信息安全。
五、电子档案的销毁5.1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销毁。
5.2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经过电子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电子档案的合法、安全销毁。
5.3 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采取有效的方式和措施,确保电子档案的不可恢复性。
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本档案馆网络系统的安全性,规范网络资源的使用,降低网络风险,提升全员网络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档案馆所有网络设备和网络资源的使用者,包括但不限于内部网络、网站、数据库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网络资源管理,防范网络攻击,维护档案信息安全,确保档案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第二章网络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档案馆馆长为本档案馆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监督网络安全工作。
第五条网络管理员负责网络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和监控,确保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网络资源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第七条所有使用者应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网络资源的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档案馆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从事任何影响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九条网络资源的使用者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不得泄露给他人。
第十条严禁未经授权擅自进入、利用、篡改、删除本档案馆网络资源,禁止攻击档案馆网络系统或其他网络系统。
第十一条禁止传播病毒、木马、恶意广告等破坏网络安全的信息。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时,网络资源的使用者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协助网络管理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网络安全措施第十三条网络管理员应定期备份网络数据,并设置密码和访问权限等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定期对网络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对网络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造成网络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第十八条因违规行为导致档案信息泄露、丢失或损坏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提高全员网络安全意识。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模版(3篇)
档案信息化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涉及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各类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条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及时、准确、可信、保密。
第四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工作由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其他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档案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
第二章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内容第一条档案信息化管理包括档案数字化、档案电子化、档案网络化、档案数据库化等工作。
第二条档案数字化是指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格式的过程,通过扫描、录入等技术手段将纸质档案转化为数字文件,以便于存储、检索、利用和保护。
第三条档案电子化是指将档案数字化后的电子文件按照一定的组织结构整理编制成电子档案,以便于管理和传播。
第四条档案网络化是指将档案信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存储、传输和共享,使得多个地点的用户可以共享档案信息。
第五条档案数据库化是指将档案信息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结构设计、整理和管理,以便于查询、统计和分析。
第三章档案数字化管理第一条档案数字化管理是指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格式,并进行组织管理、存储、检索、利用和保护。
第二条档案数字化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数字化过程准确、完整、可靠。
第三条档案数字化应严格按照档案鉴定和排序规则进行,确保数字化档案的顺序、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档案数字化后,应建立相关元数据信息,包括档案题名、目录结构、关键词等,以方便后期检索使用。
第五条档案数字化后的电子文件应妥善保存,定期进行备份和归档,确保电子文件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四章档案电子化管理第一条档案电子化管理是指对档案数字化后的电子文件进行管理、整理、编制和传播。
第二条档案电子化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电子文件的组织结构、格式和内容的一致性和可读性。
第三条档案电子化后的电子文件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分类体系进行整理编制,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网信办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网信办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完整性,不得随意销毁、遗失或篡改档案。
2. 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反映网信办工作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档案管理应形成系统,便于查阅、利用。
4.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的安全。
三、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根据网信办工作性质和档案内容,将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文书档案:包括文件、报告、请示、通知等。
(2)业务档案:包括网络信息内容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化建设等业务档案。
(3)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
(4)电子档案:包括电子邮件、网页、数据库等。
2. 归档要求:(1)归档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符合档案管理规范。
(2)归档材料应当按照档案分类进行整理,便于查阅。
(3)归档材料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归档及时、准确。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1)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分室、分柜存放。
(2)档案保管应定期检查,发现破损、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采取其他措施。
(3)档案保管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2. 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合法、合理、有序的原则。
(2)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需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3)档案利用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并报上级主管单位批准。
3. 档案销毁应采取安全、环保、符合规定的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六、监督与责任1. 网信办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监督工作。
2. 网信办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认真履行档案管理职责。
网络档案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网络档案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防止网络档案遭受非法访问、篡改、泄露和破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网络档案的部门和个人。
三、管理原则1. 防范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预防和减少网络档案安全风险。
2. 依法管理,责任到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档案安全责任。
3. 综合管理,持续改进:建立健全网络档案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机构1. 成立网络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网络档案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设立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五、职责分工1. 网络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网络档案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
(3)监督检查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2. 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办公室:(1)负责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
(2)组织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
(3)负责网络档案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3. 网络档案管理人员:(1)严格遵守网络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档案安全。
(2)负责网络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3)配合网络安全检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六、安全措施1. 物理安全:(1)网络档案存储设备应放置在安全、干燥、防尘、防磁、防火的场所。
(2)定期对网络档案存储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
2. 网络安全:(1)设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防范网络攻击。
(2)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修复安全漏洞。
3. 访问控制:(1)对网络档案进行分类管理,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2)对访问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访问人员具备相应的权限。
4. 数据备份:(1)定期对网络档案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场所。
5. 应急处理:(1)制定网络档案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处理流程。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是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制定。
第二章档案的管理范围第二条档案的管理范围包括机构内部以及涉及机构与外部单位的档案。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保存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加强档案的保密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职责第四条档案管理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其职责包括:(一)负责起草、修改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关培训;(二)对机构内涉及档案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三)负责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四)负责对档案进行分类和编制索引,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五)负责处理外部请求的档案查询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六)负责档案的定期审查和鉴定,确保档案的合规性;(七)负责档案的借阅和归还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八)负责档案的保密管理和处置,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安全性;(九)负责档案的迁移和转接工作,确保档案的顺利移交和使用;(十)负责档案的销毁和清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十一)负责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及时报告上级机构。
第五章档案管理的原则第五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管理全过程。
从档案的产生、收集、整理、分类、存储、利用、查询、借阅、保密、销毁等各个环节,要始终保持管理和监督;(二)信息化管理。
采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依法管理。
档案管理工作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四)保密管理。
对于涉及机构重要业务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要采取严密的保密制度和措施;(五)责任担当。
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要履行好档案管理职责,对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六)合作共享。
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我国网络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工作,确保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保密。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与网络信息安全相关的各类档案资料,包括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安全事件、安全漏洞、安全防护措施等。
(二)准确性:确保收集的档案资料真实、可靠、完整。
(三)及时性:及时收集网络信息安全相关信息,以便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按照档案内容、时间、来源等要素进行分类,便于查阅和管理。
(二)编号: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三)登记:建立档案登记簿,详细记录档案的名称、数量、存放位置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存与利用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保存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安全:确保档案存放场所安全,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二)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实行严格保密措施。
(三)期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保存期限进行规定。
第七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授权:档案利用者需获得授权,方可查阅、复制、摘抄档案资料。
(二)范围:档案利用者应在规定的范围内查阅档案资料,不得超出授权范围。
(三)保密:档案利用者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鉴定:对需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
(二)审批: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
(三)销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焚烧、碎纸机等方式销毁档案。
第五章责任与监督第九条网络信息安全档案管理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档案信息安全网络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档案信息安全网络管理,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信息网络管理工作,包括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使用等环节。
三、档案信息安全原则1. 隐私性: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使用、泄露或篡改。
2. 完整性:确保档案信息在存储、传输、处理过程中不被非法篡改、删除或损坏。
3. 可用性:确保档案信息在需要时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
4. 可控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四、档案信息安全组织与职责1. 成立档案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档案信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档案信息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信息安全工作负总责。
五、档案信息安全措施1. 信息系统安全(1)确保档案信息系统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采用加密、认证、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
(2)定期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漏洞扫描和修复。
(3)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恶意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
2. 档案信息存储安全(1)采用物理隔离、数据备份等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存储安全。
(2)定期对档案信息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3. 档案信息传输安全(1)采用加密、认证等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2)对传输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防止数据泄露。
4. 档案信息使用安全(1)对档案信息使用人员进行身份认证,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2)对档案信息使用过程进行记录,确保可追溯。
5. 培训与宣传(1)定期对档案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档案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六、档案信息安全事件处理1. 发现档案信息安全事件,立即报告档案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 根据事件性质,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档案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信息泄露、篡改、破坏和丢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包括档案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安全防护等方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档案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档案室网络安全负总责。
2. 档案室安全管理员负责档案室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档案室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安全配置、升级和维护;(3)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4)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5)负责档案室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
3. 档案信息管理员负责档案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按照规定使用档案信息系统,确保档案信息安全;(2)定期备份档案信息,确保档案数据安全;(3)不得随意修改、删除档案信息;(4)配合安全管理员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
四、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防护(1)档案信息系统应采用物理隔离、逻辑隔离、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档案信息安全;(2)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病毒防护,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4)对档案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2. 访问控制(1)档案信息系统实行用户身份认证,确保用户权限合理分配;(2)根据用户职责分配不同级别的访问权限,严格控制用户对档案信息的访问;(3)对用户访问行为进行记录,便于追踪和审计。
3. 信息安全保密(1)档案信息不得泄露、篡改、破坏和丢失;(2)对档案信息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信息保密性;(3)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4. 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2)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3)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助调查和处理。
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
档案数字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保护档案安全,促进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第三条档案数字化管理是指将纸质档案或电子档案进行扫描数字化处理,并进行电子化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用性,为本单位的科学决策、服务保障和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章相关法律法规第五条档案数字化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档案数字化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采取合法有效的电子签名、加密保护等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档案数字化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健全档案网络安全保障制度,加强对档案数据的管理和保护。
第八条档案数字化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严格按照国家机密级别对档案信息进行保密处理,落实国家秘密管理要求。
第三章档案数字化管理的组织领导第九条本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具体计划和方案,明确数字化工作的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设备设施,确保档案数字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内容和流程第十二条档案数字化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文件扫描:将纸质文件进行扫描,转换成可编辑的电子文件;(二)电子文件归档:对扫描得到的电子文件进行归档整理,建立起电子档案库;(三)电子文件管理:对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检索和保管,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纸质档案处理:对不再需要的纸质档案进行妥善处置,包括销毁、归档等;(五)档案审计:对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保证数字化管理的有效性。
数据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数据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数据中心所有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数据中心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负有收集、整理、归档的责任。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检查,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四、档案资料收集1. 档案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收集。
2. 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数据中心管理制度、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2)数据中心设备采购、安装、维护、升级等资料。
(3)数据中心网络、安全、运维等相关技术文档。
(4)数据中心运营数据、性能指标、故障记录等。
(5)数据中心相关人员培训、考核等资料。
五、档案资料整理1. 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等要求进行整理。
2. 档案资料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分类清晰,便于查找。
(2)编号统一,便于管理。
(3)编目规范,便于检索。
(4)顺序排列,便于保存。
六、档案资料保管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的专用档案室。
2. 档案资料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编号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
3. 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七、档案资料利用1. 档案资料借阅应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填写借阅单,并按时归还。
2. 档案资料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擅自复制、摘抄、转让档案资料。
(2)不得擅自修改、删除档案资料。
(3)借阅档案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坏。
八、档案资料销毁1. 档案资料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局和公司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2. 档案资料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员审核,并报请领导批准。
3. 档案资料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档案馆网路安全制度范本
档案馆网络信息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馆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档案馆网络与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管理1. 档案馆应设立网络安全管理组织,负责档案馆网络信息安全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2. 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应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演练。
3. 档案馆网络安全管理组织应定期对网络安全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三、网络与信息安全1. 档案馆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基础设施,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
2. 档案馆应采取防火墙、入侵检测、入侵防范等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入侵、病毒等安全威胁。
3. 档案馆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对重要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
4. 档案馆应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损坏或泄露。
5. 档案馆应采取有效的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敏感信息和系统。
6. 档案馆应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监控和管理,防止非法接入和网络攻击。
四、数据安全管理1. 档案馆应对涉及国家秘密、企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数据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2. 档案馆应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3. 档案馆应加强对数据传输的安全管理,采取加密等手段保障数据传输的安全。
4. 档案馆应对数据存储和处理进行安全防护,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五、用户管理1. 档案馆应对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和权限控制,确保用户只能访问授权的信息和系统。
2. 档案馆应定期对用户进行网络安全培训,提高用户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档案馆应对用户的行为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六、应急预案1. 档案馆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流程和应急措施。
数字档案系统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数字档案系统的运行和管理,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系统内所有数字档案的收集、整理、存储、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数字档案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防止档案信息的丢失或损坏。
2. 安全性原则:采用技术手段和物理措施,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篡改。
3. 可靠性原则:保证档案系统的稳定运行,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4. 高效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数字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数字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收集范围:根据本系统工作需要,收集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数字档案。
2. 收集内容:包括电子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形式的信息。
3. 收集方式:通过数字化转换、网络传输、在线采集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数字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 分类:按照档案的来源、内容、形式等特征进行分类。
2. 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确保档案的唯一性和可追溯性。
3. 归档:按照分类和编号,将档案整理归档。
第三章数字档案的存储与备份第六条数字档案的存储应遵循以下要求:1. 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如硬盘、光盘、磁带等。
2. 采用合理的存储方式,如分布式存储、集中存储等。
3. 定期检查存储设备,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
第七条数字档案的备份应遵循以下要求:1. 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性。
2. 采用多级备份策略,包括本地备份、异地备份等。
3. 备份数据应加密存储,防止数据泄露。
第四章数字档案的利用与鉴定第八条数字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档案。
2. 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方便用户快速找到所需档案。
3. 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数字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1. 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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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网络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作用,我校档案工作应建立一个统一的管理网络。
一、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均为档案管理网络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部门领导和档案员均为档案管理网络成员。
三、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在学校分管领导和综合档案馆(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认真执行有关学校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搞好本职工作。
五、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积极参加学校档案工作的整体化建设,在综合档案馆(室)的统一指导下,加强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发展。
六、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主动接受综合档案馆(室)和上级档案管理机构的监督与指导。
七、各归档文件整理部门要积极参加综合档案馆(室)和上级档案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集中统一保管学校档案的重地,非档案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入内。
二、库房内应配置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设施。
三、库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无人时要切断电源、水源、火源。
库房周围的明显处要配置防火设备。
四、加强库房技术管理,达到温湿度适宜(标准温度14℃-24℃,标准相对湿度45%-60%)。
要定期打扫库房,保持清洁整齐,库房内不得存放与档案无关的任何物品。
五、空调、去湿机设备应定期检修、保养。
温湿度记录仪表应按设备要求定期校验。
六、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
库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档案库房的门窗要牢固,库内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并上锁,每天上下班要对库房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检查,发现可疑迹象要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理。
八、要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帐目、库存数量要一致,各库房内存放的档案的类别、数量应按年代做好统计,为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基础工作。
档案安全防火制度
一、档案馆(室)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妥善保管,不得挪作它用。
二、档案馆(室)要有专门防火负责人,防火制度要上墙。
三、进入档案馆(室)的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提高警惕,注
意防火
四、档案馆(室)所有用电设备的使用,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人走断电。
五、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六、禁止吸烟及烧毁物品。
七、档案管理人员要学会使用消防器材。
档案保管制度
一、档案馆(室)集中统一保管全院十一大类档案(党群类、行政类、教学类、科研类、基本建设类、仪器设备类、出版类、外事类、财会类、声像类、实物类)。
二、档案要按十大类分年度有序地排列存放,要认真清点、核对。
箱、柜应分类编号,库内应有档案存放排列示意图。
三、档案应保存在铁质档案箱内,防止突然事故发生。
在非常情况下要采取有效措施,尽一切可能,将档案安全转移。
四、所有档案应有专人、专柜管理,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
五、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档案库房,档案库房不准随意存放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六、案卷入库时应检查帐、卡、物是否相符。
七、归还的档案要及时入库。
八、档案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需办理交接清点手续。
九、档案管理人员,对自己分管的档案每月进行一次小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全面大检查,对破损、褪变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复制,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及学校各项保密制度,认真做好保密工作。
二、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借阅制度,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内部事项”等重要材料的借阅,必须认真审查审批权限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三、借出的档案材料务必定期归还。
借出使用期间,不许转借他人,不许带入公共场所。
四、任何人不许将档案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如有泄露和公布档案内容者,应视情节轻重,按《档案法》要求严肃处理。
五、档案管理人员向借阅档案者提供、出具有关证明时,一定要以档案材料原始记载为依据,不得弄虚作假出假证明。
拟向外提供的某些档案原始材料,一定要向主管领导或人事、组织部门请示后再作决定,严防泄密。
六、档案库房明显处要有安全防火设备,禁止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和私人物品带入库房。
七、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档案库房。
八、档案馆(室)的门窗、卷柜必须牢固,下班时门窗、档案箱必须锁好,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如发现可疑迹象,应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馆(室)保管的档案,经认真鉴定后,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或已经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认真做好,为此,特制定如下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鉴定制度
1、确保档案正常归档,对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由分管档案的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组成鉴定小组。
3、财会档案的鉴定、销毁程序和手续均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发的规定执行。
二、档案销毁制度
(一)销毁档案的标准
1、保管时间标准短期保管的档案,15年期满,经过认真复查,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长期保管的档案,50年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已无继续保存的必要,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即可销毁。
2、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档案馆(室)对所管档案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原基础不好的案卷或保管期限不明确的案卷,要再进行一次认真的鉴定,以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档案的价值,剔除无继续保存价值的档案。
(二)销毁档案的程序
1、档案馆(室)对已保管期满,拟销毁档案提出存毁的初步意见,并对拟销毁档案按类别造册登记,由专业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共同鉴定档案,确定销毁或续存,分别送交档案形成部门领导进行初审。
2、汇总初审意见,编造档案销毁清册。
销毁清册是准备销毁案卷的登记簿。
同时还应该撰写一份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
3、销毁清册连同销毁档案的书面报告送交校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4、销毁时要进行监销。
经鉴定批准销毁的档案,必须送指定地点销毁,不准出卖或做其它用;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监销人要签名盖章,以示负责。
经审查不准销毁的档案仍继续保存,并在销毁清册上详细注明。
(三)销毁档案的组织领导
1、档案销毁的具体工作由档案统计负责人承办,并将销毁清册立卷归档。
2、送交档案形成部门进行初审的拟销毁案卷的清册,必须经部(处)级主管领导签字,方为生效,并同档案统计形成的销毁清册一同加以妥善保管。
3、销毁清册及销毁档案书面报告必须经校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签字,方能生效。
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是掌握档案情况、分析和研究档案工作问题的一种有利工具。
加强档案统计工作是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的必要措施和重要标志。
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统计工作,特制定如下统计制度。
一、档案馆(室)要指定专人兼管档案统计工作;负责全校档案构成(含人事档案)、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构成、档案馆(室)基本概况等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种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抓好档案统计的原始记录工作。
档案的登记是档案统计的基础,应结合实际,做好各项原始材料的登记,主要包括下述内容:1、卷内目录 2、案卷目录 3、档案收进、移出登记(可按类别,分别设置登记簿)4、档案利用与利用效益登记。
三、建立健全统计台帐,掌握档案的收集、整理、利用、移交、销毁和室内各种情况数据,按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各种报表。
到年末各类档案的增减数据应做到类别清楚、数字准确无误。
四、上级档案部门需要的各类报表,要按时间要求,准确无误地报出,所报各类数据不得弄虚作假。
五、统计人员要将统计工作穿插在档案的接收、整理、鉴定、移交、销毁、利用等各项日常工作中进行,随时保证档案与帐目相符;每年底对本年度的各类数字要进行综合统计,形成完整的统计资料。
六、统计人员要依据统计的数字及报表中的各项统计指标,进行调查、综合分析、对比,从中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档案工作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档案工作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组卷、归档移交、保管利用工作应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纳入有关工作程序,并作为考核档案工作人员实绩的内容之一,特规定如下:
一、考评的对象是各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各级档案管理部门从事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职工。
二、考评的主要内容是被考评人员履行本职工作的情况,检查的重点是各归档文件整理单位有关人员的案卷质量和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档案法》以及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的情况。
三、学校成立档案工作考评小组,成员由分管档案工作的学校领导、各归档文件整理单位的代表和综合档案馆(室)主任组成。
四、考评工作由综合档案馆(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归档文件整理单位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要主动接受综合档案馆(室)的检查。
五、考核的结果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内容之一。
根据优、劣表现,对被考评者进行适当的表扬、奖励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