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社团干部、成员评比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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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社团干部、成员评比细则
优秀社团干部:
一、评选对象:经审核等级证实注册归属于扬州大学广陵学
院的学生社团干部(社长、副社长、部门部长)
二、评选条件:
1、社团干部(社长、副社长、部门部长),工作认真,
任劳任怨,为社团的工作作出贡献。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各方
面以身作则,乐于为同学服务,热心为集体办事,
勇于向不良倾向做斗争。在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有较
高的威信。
3、积极参加学院团委组织的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表现突出。
4、能积极开展符合社团成员意愿的活动,对社团的发
展具有突出贡献,积极推动社团文化,带领社团成
员开展健康向上的各种活动和讲座,培训等。
5、能很好的完成社联规定的任务,并能作出对社团良
好发展的建设性作用。
6、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认真思考,
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建议,较好的完成所分配的
任务并及时总结。
7、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
传,定期举办常规性活动。积极与院内其他社团和
做举办活动。
8、担任学生社团干部并对社团工作认真负责。严格服
从学院团委、社团联合会的正确领导,积极配合社
联的常规工作。
9、具有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学习态度端正,勤奋
刻苦,成绩优良,能够较好的掌握所学的各学科知
识。上学期的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70%以内。
10、能为学院团委所举办的各种活动做过相应的贡献。
三、评选方法
1)学生社团干部填些《优秀社团干部申请表》,按照评选标准打出自评分数并递交相关资料,评审机
构对自评分进行张榜公示。
2)邀请相关会员及干事协助完成民意调查,给出得分(满分为10分)
3)评审委员会根据日常管理记录对学生社团干部进行公开评分。根据自评*20%+社联*30%+学院团
委*50%=量化得分,算出得分。
4)评审委员会根据量化得分和民意调查分计算总分,确定优秀社团干部候选名单。
5)召开公开答辩会,确定优秀社团干部名单。
6)院团委召开大会对优秀社团干部进行表彰、奖励。
备注:各社团所推荐优秀社团干部由各社团根据评优程序先行评定,再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优秀社团成员:
一、评选对象:经审核登记正式注册的归属于扬州大学广陵
学院的学生社团普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社长推荐信一份。
2、遵守学生社团内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质。
3、积极进取,努力拼搏,保持自立自强的心态。
4、关心社团工作,主动积极的参与社团活动
5、在社团活动中,认真思考,并在活动中提出意见和
建议。
6、对分配的任务能较好的完成,并能提出对自己的看
法。
7、注重所在社团的宣传工作并及时进行相关活动的宣
传报道。
8、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总社、分社组
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表现突出。
9、按时出席社团例会。
10、无旷课、考试作弊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11、解决重大纠纷,见义勇为,在社联刊物上发表作品、
获得重大奖励及其他有利于社团建设的表现。
三、评选方法
1)优秀社员每学期评选一次,人数为社团总数的10%,评选时间为每学期期末。
2)社团内部按评选条件及实际情况进行民主选举(必需有社联成员到场),最后推荐给社联经社联人员核定
最终确定。
3)优秀社员称号的人由学院办法荣誉证书。
四、无资格参加评选人员
1、违反校纪校规收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两次院系通报
批评者。
2、所学课程科目不及格超过两门(含两门)者
3、无正当里有拒绝参加院系或社联活动者。
4、原则上加入社团未满1学期者。
5、例会无故缺席5次以上者。
6、自己负责的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其他人工作者。
五、评比流程
1、由社团各部在评优细则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候选
人名单上报到社联,并提供社团推荐材料和个人事
迹材料,候选人名额不超过给定名额。
2、由社团骨干将候选人进行初评。
3、结合初评和复评确定候选人,并在全校张榜公布。
4、学院表彰。
六、其他说明
1、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
评优资格;已经评出的,取消其称号。
2、各参加社团在街道通知后于一周内将相关材料上交
至社联负责人,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3、将优秀成员名单上报院团委,并进行为期一周的公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