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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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
历代土地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经济制度,它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朝代的更迭而不断变化。

下面将简要介绍几个主要的土地制度。

1.井田制:这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土地制度之一,盛行于商、周时期。

井田制将土地划分为方块,周围为私田,中间为公田。

农民必须为公田耕种,收入归国家所有。

这种制度体现了当时的社会等级制度和国家对土地资源的控制。

2.屯田制:屯田制起源于西汉,是为解决军粮供应问题而设立的。

国家将无主土地或收复的土地划为屯田,由军队或农民耕种,收成按比例分给国家和耕种者。

这种制度为国家提供了稳定的粮食来源。

3.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均田制,即按人口分配土地。

男女老幼都能分到一定数量的土地,规定了土地的买卖限制。

这种制度旨在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4.不抑兼并:宋朝时期,土地兼并严重,国家不再限制土地买卖,允许土地自由流转。

这使得土地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农民失地流离。

这些历代土地制度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特点。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发展历程一、原始社会氏族公有,集体耕种,平均分配。

二、奴隶社会(夏商—春秋末年)井田制,千耦齐耘。

商鞅变法,承认私人占有土地的合法性,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推动地主经济的发展。

三、封建社会私有制为主体的多种土地所有制。

四、近代以来(一)清末民初(1840—1924)封建土地所有制占主体(截止1952)。

(二)国民革命时期(1924—1927)耕者有其田(口号)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创建,是由大革命失败到土地革命战争兴起的历史性转变。

(三)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1931土地革命,农民土地所有制。

(四)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1)进行根据地建设—大生产运动(抗战时期 ... 领导抗日根据地军民开展的以自给为目标的大规模生产自救运动);军垦屯田。

(2)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五)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1946年《关于清算减租及土地问题的指示》变减租减息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

1947年《中国土地法大纲》,耕者有其田四、新中国成立后(一)1950土改封建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按劳分配。

(二)1953-1956 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民土地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三)1958后人民公社“一大二公”,大规模集体所有制,平均分配(四)改革开放以来1978 家庭联产承包制(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大规模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按劳分配。

扩展资料:中国古代土地制变迁轨迹沿着土地国家所有制为主的公有制向土地私有为主的私有制变迁。

地主对土地的不断兼并, 使得国家所有土地和自耕农土地日益萎缩, 直至产生严重的社会危机, 社会 ... 不堪、税负繁重、农民受到压迫和剥削以至于难以维持生计, 因而激起社会动荡、农民起义, 推翻封建统治, 原地主土地所有制被推翻, 土地制度再次回到原点。

然后, 新一轮的地主所有制又开始对土地不断兼并, 直到农民不堪重负、再次举义推翻当朝统治。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中国历代土地制度的变化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

在古代,土地被视为天赋之物,由天子或诸侯分配给臣下和百姓,以供其耕种。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集中在贵族和官僚手中,平民百姓只能承租或以佃种形式使用土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多次变革。

以下是中国历代土地制度变化的概述。

周朝:封建土地制度的诞生周朝时期,土地被分为三种,即五等田、公田和私田。

五等田属于领地,由贵族分配给百姓,公田属于国家,用于粮食的储备和宗教祭祀,私田属于个人所有。

此时,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基本确立,土地的财产属性被认可。

秦朝:实行严格的土地集中制秦朝通过一系列改革,建立了一套严格的土地制度。

所有土地归国家所有,平均分配给所有公民,这被称为“均田制”,以确保所有人都有土地耕种。

在此期间,土地使用权被废除,土地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

汉朝:建立了土地公有制汉朝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土地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

土地被重新划分为皇室土地、官田、民田和寺院土地等。

汉武帝在公元前118年实行了“推恩令”,通过赋予土地所有者特权,建立了土地公有制。

此时,土地的使用权已经恢复。

唐朝时期,土地私有制正式确立。

大量的农村土地进入到富裕家庭的手中,缩小了农村社会的差距。

土地所有人可以自由买卖和交换,土地的使用权也更加灵活。

宋朝: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宋朝时期,土地制度进一步改革,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分离得到了明确。

土地所有权由国家掌握,但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其他形式分配给百姓,如佃租、押分和雇工等形式的承租。

明朝:土地典质制度的出现明朝时期,土地典质制度成为主要土地承租形式。

在典质中,土地所有者将土地典给租户,租户可以使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同时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

此时,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已经分离得非常明显。

清朝:土地私有制再次加强清朝时期,土地私有制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封建贵族的土地被割让给平民百姓,土地私有制成为社会的基本形式。

考研政治:各个时期我国我党的土地政策

考研政治:各个时期我国我党的土地政策

考研政治:各个时期我国我党的土地政策考研政治:各个时期我国我党的土地政策【摘要】不管你有没有开始复习考研政治,只要学过政治学过历史的,都知道我们国家我们党各个时期实行过不同的土地政策,而这些土地政策也是考研常考的问题,因为多而杂,所以总是不容易记住。

今天小姐姐为大家整理了我国我党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希望可以为大家的复习助力!【重点梳理】一、非我党时期的土地政策1、太平天国颁布《天朝田亩制度》确立了平均分配土地的方案,即根据“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天朝田亩制度》实际上是起义农民提出的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比较完整的社会改革方案。

《天朝田亩制度》的主张,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社会的基础即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

2、孙中山旧三民主义同盟会的政治纲领是“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

1905年11月,在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孙中山将同盟会的纲领概括为三大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后被称为三民主义。

民生主义即社会革命,指的是“平均地权”,也就是核定全国土地的地价,其现有之地价,仍属原主;革命后的增价,则归国家,为国民共享。

3、新三民主义1924年1月,国民党“一大”在广州召开,大会通过的宣言对三民主义作出了新的解释:在民族主义中突出了反帝的内容,强调对外实行中华民族的独立,同时主张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在民权主义中强调了民主权利应“为一般平民所共有”,不应为“少数人所得而私”。

把民生主义概括为“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两大原则(后来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并提出要改善工农的生活状况。

二、我党时期的土地政策1927年我们党走出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要处理土地革命、武装斗争和根据地建设这三面的内容,在这其中考试中涉及考点最多的就是我们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我们党在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也各有所不同,大体可以分为五个时期。

1、大革命时期(1924-1927)这一时期我们党的土地政策主要是打土豪,分田地。

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历代的土地制度篇一:中国历代土地制度中国历代土地制度一、原始社会:土地氏族公社所有制。

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共同劳动,共同享用劳动成果。

二、奴隶社会:奴隶主贵族土地国有制一一井田制,实质是国王私有制,即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三、封建社会:地主土地所有制、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三种形式1、地主土地所有制(我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土地制度,占支配地位)①确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标志着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的确立(商鞅变法规定: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允许土地自由买卖)②影响:对中国圭寸建经济的发展,社会经济繁荣起过积极作用,但其闭塞性和自给自足的特点严重阻碍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阻碍了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造成中国社会的长期贫困和落后③废除:1950年新中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2、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①屯田制:西汉、东汉、曹魏、蜀、金朝、元朝、明朝、清初等实行过屯田制,屯田制的推行,安置了大批无地农民,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和社会经济的发展②均田制:始于北魏(孝文帝改革),流行隋唐,且被日本借鉴、吸取,其影响深远。

后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唐玄宗时国家无地可分,均田制崩溃(这是实行两税法的原因之一)③更名田:1669年,康熙帝宣布把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耕种人所有,叫“更名田”3、自耕农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土地所有制):其特点是男耕女织、自给自足四、中国近代的土地制度1、太平天国运动时期:《天朝亩田制度》①内容:a、土地问题:以户为单位,不论男女,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

b、分配问题:每户留足口粮,其余归圣库②特点:绝对的平均主义③评价:突出反映了农民阶级要求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强烈愿望,是几千年以来农民反封建斗争的结晶,但这种绝对平均分配产品的方案,违背了社会发展规律,是一种空想,根本无法实施。

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中国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以下是一些主要朝代的土地制度的简要概述:1. 夏、商、周时期(约公元前2070年 - 公元前221年):封建制度•土地分封制度:国家领土被分为诸侯国,君主将土地授予贵族作为封地,贵族向君主效忠,提供劳役和军事服务。

2. 秦朝(公元前221年 - 公元前206年):均田制•由秦始皇推行的土地改革政策,实施均田制,取消封建制度,平均分配土地给农民,提高国家的税收和兵役动员效率。

3. 汉朝(206年 BC - 220 AD):推崇均田制,实际上逐渐演变为察田制•初始沿袭秦朝的均田制,后来逐渐演变为察田制,对土地进行测量,按照土地的肥沃程度、地理位置等因素分配给农民,但分配不再是绝对平均。

4. 三国时期(220 - 280 AD):分权制,实际上官僚和豪族占有大片土地•中央政权相对较弱,地方豪族和地方军阀掌握土地,形成分权制。

5. 隋朝(581 - 618 AD):均田令•为解决土地不均问题,推行均田令,但在隋朝后期,均田制逐渐瓦解。

6. 唐朝(618 - 907 AD):保田法•均田制逐渐被废除,唐代推行保田法,农田可以世袭,但一旦废弃,就会被没收。

7. 宋朝(960 - 1279 AD):均输法•宋代实行均输法,实际上也是一种重新分配土地的尝试,但并未解决土地不均的问题。

8. 元朝(1271 - 1368 AD):均输法的失败•元朝尝试推行均输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失败。

9. 明朝(1368 - 1644 AD):一揽诸法,后期实行“摊丁入亩”•明初推行一揽诸法,后期实行“摊丁入亩”制度,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

10. 清朝(1644 - 1912 AD):三百年封建制度•保持封建土地制度,土地属于皇帝,由地方官员分封给地方豪绅,农民劳作,地主收取租税。

总体而言,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在不同的朝代都有过多次变革,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的影响。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中国历代土地制度

一、从井田制到初税亩:国有向私有的转变1、井田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1)时间:盛行于西周(2)内容:土地国有制度,土地归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并交纳贡赋,土地不得买卖和转让。

因道路渠道纵横交错将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故称“井田”2、初税亩:对私有的默许(1)时间:春秋时期鲁国(2)原因:牛耕和铁农具普及并应用,生产力提高,大量荒地被开垦后隐瞒在私人手中成为私产,依然按井田征收田赋使得财政收入占农业产量的比重下降(3)内容:不分公田、私田,凡占有土地者均按土地面积纳税(4)意义:肯定了土地私有制,为建立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奠定基础,是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发展的关键一步;我国征收农业税的起点二、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的合法化(1)时间:战国时期商鞅变法(2)背景:战国时期诸侯割据,纷争不断,各国为了争夺土地和人民纷纷采取变法以富国强兵(3)内容: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允许开荒,土地可以自由买卖,按各人所占土地多少平均赋税(4)意义: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三、均田制与租庸调制:年年岁岁花相似1、均田制(1)时间:北魏孝文帝改革开始实行,直至唐末(2)内容:国家将自己掌握的无主地按人口分配给农民耕作,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农民所有(3)意义:租庸调制实施的基础,推动了北方民族大融合2、租(庸)调制(1)租调制: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实行,农民要向国家交租(粮食)和调(布帛)以纳税(2)租庸调制①隋朝:沿用租调制,并规定年满五十可以免征徭役,以庸(绢或布)代替②唐朝:庸不再有年龄限制四、两税法:无奈的变革1、时间:唐德宗时代创立2、背景:土地兼并发展,农民失去土地逃亡,租庸调制难以维持。

安史之乱后土地兼并更加严重,加以急需军费,杂税林立,阶级矛盾尖锐,赋税改革势在必行。

3、内容:(1)取消租庸调及各项杂税征收,保留户税和地税(2)依财产多寡划分户等,依户等高地征收户税(3)地税按亩征收谷物(4)户税和地税分夏秋两季征收4、意义:(1)将极度紊乱的税制统一起来,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人民负担(2)封建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3)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五、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千古文人改革梦1、时间:北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2、背景:北宋建国之后阶级矛盾尖锐、民族对立严重,政权内部官僚机构臃肿、军事体系庞大,财政支出极大,造成财政入不敷出、军队战斗力降低的“积贫、积弱”现象3、募役法:废除按户等轮流充当州县差役的办法,由州县官府自行雇人应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分摊4、方田均税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每户土地的多少肥瘠征税5、评价: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但触动了大地主大官僚阶级的利益,变法失败六、一条鞭法:平庸朝代的伟大变革1、时间:明朝万历年间张居正“万历新政”2、背景:明中叶后地权高度集中,政府财政收入减少;商品经济发展,货币的作用日益显著3、内容:重新丈量土地,将力役改为雇役,政府雇人代役,费用由人民承担,将这部分款项归于地,同田赋一道按亩征收现银4、意义:削弱了农民的人身奴役关系,对商品生产的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促使自然经济进一步瓦解七、更名田和摊丁入亩:最后的封建盛世1、更名田(1)时间:康熙年间(2)内容: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的耕种人所有,“滋生人丁,永不加赋”(3)影响: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定程度上缓和了清朝前期尖锐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2、摊丁入亩(1)时间:雍正年间(2)内容:废除人头税,将丁银并入田赋统一征收(3)影响:人头税的废除有利于人口的迅速整张,对农民人身控制进一步放松;放松了对户籍的控制,有利于调动农民和其他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的进步。

中国古代历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历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大致如下:
1.原始社会时期:土地公有制是原始社会的基本土地制度。

2.奴隶制社会时期:奴隶社会的土地所有制是奴隶主国家土地所有制。

比较
典型的是井田制,井田制起于商朝,盛于西周。

在井田制中,土地被划分成九块,每块百亩,其中八块为私田,中间一块为公田。

3.封建社会时期:
⏹秦汉时期:秦统一六国后在全国推行名田制,汉朝沿用秦朝的土地制度。

国家授出的土地即成为私人占有,国家不再收回。

⏹北魏至唐朝中期:实行均田制将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土地为
国有制,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

⏹唐中叶以后:人口增加,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均田制被废止。

1.战国时期:秦国实行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承认土地私有,并允许
自由转让和买卖。

其它各国也先后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土地私有制,标志着井田制彻底崩溃,取而代之的是多种形式的封建土地所有制。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土地制度。

从商鞅变法到现代土地的政策

从商鞅变法到现代土地的政策

从商鞅变法到现代土地的政策
从商鞅变法到现代土地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和重要时期:
1. 商鞅变法(公元前356年):商鞅变法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土地改革,通过取消封建土地所有权、实行实况能力制度、推行均田制等措施,削弱了封建地主的势力,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2.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秦始皇实行了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废除分封制,将土地归于中央政府所有,实行郡县制等。

汉武帝时期对土地进行了重新调整,实行平均地权制度,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

3. 隋唐时期(581年-907年):隋唐时期封建土地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土地逐渐归于皇权和世族贵族,农民的土地权益受到侵害。

唐代末年,农民起义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土地权益的争夺。

4. 明清时期(1368年-1911年):明朝初期,虽然实行了均田制,但后期官僚地主的土地兼并导致了土地分配不公。

清朝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度,土地逐渐归于地主豪绅,农民丧失土地权益,土地问题成为社会矛盾的重要方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1949年至今):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土地改革。

首先实行了土地国有,土地归集于国家,后来又进行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责任制度的改
革。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流转政策,鼓励土地流转,提高农民的土地收入。

总体而言,从商鞅变法到现代土地的政策变化,表明中国历史上土地制度的不断演变。

从农民个体土地所有到国家土地所有,再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和土地承包责任制,中国政府在土地政策上一直致力于保护农民的权益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传统社会各朝代的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及国家经济制度、经济政策.一、土地制度1.井田制: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2.屯田制: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3.均田制: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4.更名田: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二、赋役制度1.中国古代赋税的主要内容①以人口为依据的人头税和以人丁为依据的丁税.②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③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田租.④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兵役和其他苛捐杂税.①齐国"相地而衰征"和鲁国"初税亩":春秋时期,管仲在齐国进行改革,实行"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实质上承认了私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公元前594年,鲁国的"初税亩".国家法律规定把公田交给耕者,"履亩而税",即是承认了耕者对所耕土地的私有权.②编户制度: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那些被正式编人政府户籍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资产多的,要多纳税.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有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口税、徭役、兵役等.汉代的田租较轻,但人口税和更赋代役税很重.③租调制:西晋的占田法内容包括"户调制",规定每户每年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绢、帛.北魏租调制规定: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一夫一妇每年纳粟2石、调帛或布1匹.丁男还要负担一定的徭役.赋役制度,实行租庸调制.租庸调制规定: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量的谷物,叫作"租";缴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唐朝的庸不再有年龄限制.租庸调制使农民的生产时间较有保证,赋役负担相对减轻,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障.⑤两税法: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法规定:由中央政府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户不分主客,以当时的居住地,编人户籍;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凋和一切杂役、杂税;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两税法的作用在于:一、使唐朝中期以来极端混乱的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二、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表明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三、两税法规定贵族、官僚、商人都要交税,这就扩大了税源,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也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这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推行.募役法规定,政府向应服役而不愿服役的人户,按贫富等级收取免役钱,雇人服役.不服役的官僚、地主也要出钱.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差役负担,保证了生产时间.方田均税法规定,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核实每户占有土地的数量,按照土地的多少和肥瘠收取赋税,官僚、地主不得例外.这就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⑦黄册与鱼鳞图册:见教材P142⑧一条鞭法:1581年,明朝内阁首辅张居正,鉴于赋役沉重,农民铤而走险的历史教训,改革赋役制度,下令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条”,折成银两,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这就大大增加了赋税中的货币比重.一条鞭法是我国赋役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役归于地”“量地计丁”,纳银代役的规定,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说明农民对封建国家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赋役征银的办法,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增长.特点及影响:见教材P147特点:1将田赋、杂税和徭役等“悉并为一条”,统一征收,简化征收手续.2将户丁负担的徭役,部分摊入地亩.3田赋征银.4废除里甲征解赋役办法,改为官办,差徭也一律改为“官为金募”,雇募劳力应役.影响:1解除了农民对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2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3使白银成为主要的流通货币4推动了农产品的商品化⑨摊丁入亩:171 2年,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时又推行"摊丁人亩"的办法,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的地丁银.这样,汉唐以来长期实行的人头税废除了.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摊丁人亩对我国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要意义.重点提示赋税制度的发展呈现出的主要趋势:①由向国王的纳贡到国家征收土地税;②由以人丁为主的征税标准到以土地财产为主的征税标准,直至取消人头税的变化;③由赋役分征到赋役合征,名目和手续的简化;④由实物、劳役地租到货币地租的变化.这种演变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和进步,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驰;用银两收税则是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活跃及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相应反映.三、重农抑商政策:①原因:农业是古代决定性的生产部门,由于农业生产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民之生计和国家的兴衰存亡,因此历史统治都都把发展农业当作大事来抓,努力督促和组织农业生产.②形成发展:产生于战国时代,最早由李悝在魏国的改革内容中有所体现,随后商鞅在秦国的变法中将重农抑商政策第一次明确提出,并以此作为大力推行农战方针的基本内容付诸实施.以后历史统治者都将其作为治国的典范.③主要表现:A强调农业为本,商业为末;B抑制土地兼并,防止农民破产;C强调户口管理,限制人口流动;D对商人进行诸多方面限制,并课以重税.④评价:A在封建社会初期:对当时农业以及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到了积极作用.秦汉时期B到明清时期随着生产力发展,商品经济活跃,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已经出现,而在这时统治阶级依然坚持重农抑商的政策,把商农发展对立起来,并在重农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导下推行一系列不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措施,从而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违反了经济发展规律,失去了其产生之初的进步性.具体关注如:秦朝与西汉政府的重农抑商政策内容及其相同点与不同点;关注历代封建政府的重农抑商政策内容;关注各朝代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措施;如:元明清时期恢复和发展经济的措施.四、中国传统社会土地制度的变动趋势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国家土地所有制、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民土地所有制.其中地主土地所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所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3. 两宋时期导致土地私有化数量增长过快的原因见教材P107五、总结中国传统社会赋役制度的变动趋势中国传统社会赋役制度的发展变化,在地主制经济发展的推动下.经历了赋役并重、赋重于役、役并人赋的三个阶段.1.秦汉至唐代中叶为赋役并重阶段在这一阶段,地主制经济还不发达,自耕农大量存在, 国家赋役征课的对象主要是自耕农.2.唐中叶至明中叶为赋重于役阶段唐代前期,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遭到破坏,以均田制为基础的租庸调制无法实行,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德宗于建中元年公元780年实行两税法.两税法包括地税和户税.赋税从主要征课自耕农,向主要与地主分割地租转移.这是税制的一种进步.3.明中叶的“一条鞭法”至清康熙雍正年间的“摊丁入亩”,属役并入赋阶段明初,田赋沿用唐宋夏税秋粮两大名目,万历九年,张居正在各地赋役改革的基础上,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将各种赋与役合为一条,统一征收银两. 康熙51年,清政府宣布“滋生人丁,永不加赋”.人丁和丁银数的固定,为雍正朝的摊丁入亩准备了条件.摊丁入亩是将役银归于赋银,人丁税并入土地税,一律按田亩征收. 由此,不仅人头税废除了,而且长期困扰中国农民的摇役也从此消失.六、分析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及发展缓慢的原因1明朝中后期资本主义的萌芽的产生:前提条件在农业、手工业新发展的基础上,商品经济空前活跃.时间地点明朝中后期15世纪末的东南地区产生部门丝织业等手工业生产部门.产生过程①明朝中后期,农业、手工业的新发展,为资本主义的萌芽创造了条件;②商品经济空前活跃,刺激了手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使生产规模更大,分工更细,全国出现了30多座较大的城市,产品有了更多的销售市场.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手工业者不断分化,少数关于经营者富裕起来,多数手工业者贫困破产,丧失生产资料,不得不去当雇佣工人,于出现了"机户出资,机工出力"的雇用与被雇用的关系.④富有的机户依靠雇佣工人进行生产,这就是早期的资本家,靠出卖劳力力为生、计日领取工资的生产者就是工人.主要特征主要特征①微弱、稀疏;②出现在个别地区、个别部门;③发展水平低;④最初多表现为分散的手工工场形式.2清朝前期资本主义萌芽的缓慢发展发展表现①范围扩大;②部门增多;③手工工场规模扩大.缓慢原因①国内市场小:封建剥削很重,农民极端贫困,无力购买手工业品;②资本少:地主、商人剥削所得钱财,多购置田产,影响手工业扩大再生产;③社会环境:封建国家设立众多的关卡,对商品征收重税,并严格限制手工业生产规模重农抑商;④国外市场:实行闭关政策,下令禁止海外贸易;⑤封建行会严格控制手工业生产的规模3明清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有利条件与不利条件:有利条件:①发达的农业.明朝中后期,农作物产量提高,经济作物普遍种植,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原料.②发达的手工业生产.明中期纺织、制瓷、矿冶等行业规模大,水平高,培养了一批熟练工人.③发达的商业.30多座大中城市的兴建,农产品、手工业产品广泛投入市场,对外贸易的繁荣都促进了商品经济空前活跃.④充足的货币条件.大量货币流通,到明朝中后期,白银成为普遍流通的货币.⑤一定的科技优势.四大发明的传播,科技巨着的问世.不利条件:①自给自足的自然根深蒂固,成为商品生产难以突破的障碍.②土地买卖制度和高额地租吸引着已经聚集起来的商业资要本、高利贷资本投向土地,加强了封建经济.③"重农抑商"传统政策压抑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④在自然经济形态下,生产手段落后、分散保守,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积累,使旧的生产方式得以牢固、持久的保持.⑤手工作坊和包买商与封建统治者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⑥封建地租很重,农民极端贫困,无力从市场上购买手工业产品.这影响了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⑦对外转向闭关自守,未能形成海外商品市场.4中国农村自给性自然经济解体的原因A.西方廉价机器棉纱的冲击B.棉纺织品原料市场的变化.C.购纱织布与自纺自织的市场变化,是农村自然经济解体极为关键的一步.D.耕与织的松动.E. 中国传统农业社会自然经济结构的解体过程具有不平衡性.七、中国传统农业的嬗变及商品化农业的形成.1西方廉价机器棉纱的冲击2棉纺织品原料市场的变化3在经济作物种植方面,从投入国际市场、国内市场的农产品商品量来看,无论是在相对数量还是绝对数量上都呈现出了不断增长的趋势.4明清时期已出现的各种专业化农业区域在近代得到进一步发展.5在市场需求的牵动下,农业部门各种原料性产品的专业生产普及开来,形成了大大小小的商品性专业种植区域,为了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6经济作物专业化种植的普遍发展,带动了粮食商业化生产大规模的发展. 7农业商品化发展趋势在边远落后地区也以各种扭曲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这些地区的鸦片种植.八、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结构的形成原因一商品生产的发展1鸦片战争以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开始破坏中国自然经济的基础,破坏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和城市手工业.2国外资本主义市场的发展二劳动力市场的出现三货币财富的积累九、为什么说鸦片贸易给英美侵略者增加了血腥的暴利,却给中国带来了严重的灾难首先,鸦片的泛滥,毒害和摧残了中国人民的精神和体质,造成了社会生产力的严重萎缩.其次,由于鸦片流毒,国民经济也受到恶劣的影响.人们把金钱都消耗在吞云吐雾之中,有人甚至“竭其终岁之操作,不足以偿暗室之一灯”.人们日益贫穷,社会购买力日益枯竭,工农商业都受到很大影响.再次,鸦片泛滥对社会经济最大的恶劣影响是,引起了中国大量白银外流,造成金融恐慌,财政枯竭.由于鸦片输入的迅速增加,19世纪初,中外贸易关系便发生了变化.虽然鸦片战争前,中国出口的茶、丝等商货的总值仍然超过外国入口的商货鸦片除外的总值,但是由于鸦片的大量输入,就使得中国不得不支付大量的白银去购买鸦片,从而造成了大量白银外流的严重现象.所以,鸦片泛滥,白银外流,已经不仅严重地危害了人民的利益,而且也损害了清朝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这就使得清王朝不得不大为恐慌,不得不考虑采取措施来解决鸦片问题.当时,清朝统治者在对待鸦片问题上有两种不同的派别.一派是妥协派.另一派则主张严禁,他们主张严禁鸦片,杜绝烟毒的侵蚀,堵塞白银外流的漏洞.这一派的首领为林则徐、黄爵滋等.在鸦片战争前几年,在清政府中妥协派和禁烟派在鸦片问题上展开了争论.后来,禁烟派的主张渐渐得势.1838年清道光皇帝起用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到广州查禁鸦片.林则徐在到达广州之前,已经做了严密的布置.1839年3月到达广州后,用“劝戒兼施”的办法,迫使英商缴出鸦片l 9087箱又2119袋,共237万斤,值时价2400万元.并于1839年6月3日开始在虎门海滩上悉数销毁.林则徐的禁烟措施是极其正确的. 它第一次向全世界表示了中国人民的正义立场和反抗侵略的决心.。

中国土地制度史梳理

中国土地制度史梳理

中国土地制度史梳理1.原始社会至夏商周时期在原始社会,土地是公有制,集体部落共同使用。

随着社会的组织形式的演化,土地私有制逐渐出现,形成了领主制度。

而在夏商周时期,土地所有权已逐渐集中于统治者手中,领主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民的土地权益较弱。

2.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春秋战国时期的到来,土地秩序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各个诸侯国开始实行分封制度,土地所有权开始下放到庶民手中,形成了分封制度的土地私有制。

这个时期也见证了土地兼并的现象出现,导致了土地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农民的土地权益进一步受到损害。

3.唐宋时期在唐宋时期,土地制度得到较为完善的。

唐朝通过土地分类制度,将土地分为公田、官田、私田等不同性质的土地,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土地平均制,增加了平民的土地权益。

4.元明清时期元朝时期,土地所有权进一步集中于皇帝和统治者手中。

明朝时期,明廷实行了土地,取消了分田制,实行了官府土地直接出租给农民的政策,为农民提供土地确权和流转的便利。

明朝的土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但是到了清朝,土地问题再次凸显。

清朝初期,封建地主割据,土地兼并加剧,农民土地权益被严重侵犯。

然而,在清朝中后期,康乾时期,废除了世袭制,建立了承包田地的制度,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了一定的保障。

5.新中国成立以后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土地问题成为解放后最为迫切的社会问题之一、中共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大规模的土地,通过土地法,将封建地主的土地进行了没收,并分配给农民,建立了农村人民公社的大规模集体化农业机构。

而在1980年代,农村经济中,中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通过承包土地的方式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从集体所有制向家庭私有制的转变。

以上是中国土地制度史的大致梳理。

每个历史阶段的土地制度都经历了不同的变革和调整,反映了中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和政治体制的演变。

随着中国现代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土地权益保护和土地制度的仍然是一个重要的议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索。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高中历史关于中国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
1.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十年对峙时期)政策:打土豪、分田地、
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路线:靠贫、联中、限富、保中小、灭地主(1931)作用:农民在经济上政治上翻了身;农民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
2.抗战时期政策: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作用:有利于团
结农民、地主一致抗日
3.解放战争时期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土地制度,实行
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路线:靠贫、联中,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土地制度作用:农民分得土地,积极参军、支援前线,成为解放战争胜利的可靠保证
4.建国初期政策:废除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
制;(与以往不同:保护富农经济)作用:彻底废除了数千年的封建剥削
土地制度;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农业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
5.三大改造时期(对农业的改造)政策:采取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
方针,实行自愿互利的原则,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作用:农民土地私
有制转变为土地公有制
6.十年探索时期政策:小社并大社(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影响:严
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
7.改革开放时期政策: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用:调动了农
民生产积极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业的发展(注意三化)。

历史上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历史上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历史上各朝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下面是一些主要的朝代和其土地制度:
1. 夏商周时期:在这个时期,土地是由贵族和王室掌控的,土地的分配和使用是以宗法制度为基础的。

2. 秦汉时期:秦朝实行了“均田制”,将土地按照人口平均分配,并规定每户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30亩。

汉朝继续实行“均田制”,并且规定每户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20亩。

3.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个时期的土地制度比较混乱,土地多由豪门世族掌控,而普通百姓只能依靠租佃土地维持生计。

4. 隋唐时期:唐朝实行“均田制”,并规定每户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30亩。

唐朝还实行了“租庸调制”,规定农民要向国家交纳租税,同时也要服劳役。

宋朝继续实行“均田制”,并且规定每户的土地面积不得超过50亩。

5. 明清时期:明朝实行“民田制”,规定土地可以自由买卖,但是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和征税仍然非常严格。

清朝继续实行“民田制”,但是政府对土地的管理和征税更加严格,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土地兼并和高利贷的问题。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制度经历了从封建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到封建社会的土地私有制的转变,同时也经历了从土地均
田制到土地自由买卖的转变。

这些变化对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什么

我国各个历史时期的土地政策是什么

各个时期的土地政策孙中山⏹旧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1905年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三民主义”。

它是民生主义的纲领之一。

主张用征收地价税和土地增价归公的办法,消除地主从地租及地价增涨中获得暴利的可能性。

办法是私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国家按价征税,以后涨高的地价归公,同时保留由国家照呈报地价收买的权利,以防地主少报地价。

缺点:并非将土地所有权分给农民,没有正面触及封建土地所有制,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在革命中难以成为发动广大工农群众的理论武器。

意义:既使中国富强,又避免产生贫富悬殊的现象,避免社会危机。

⏹新三民主义之民生主义:1924年,孙中山改组中国国民党,重新解释三民主义,希望实现“耕者有其田”,并提出改善工农的生活状况。

新三民主义实际上确立了“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

这与中共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基本一致,从而成为国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中共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1937年):⏹《井冈山土地法》: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订了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意义:首次肯定广大农民以革命手段获取土地的权利、缺点: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禁止土地买卖并不符合中国国情。

⏹《兴国土地法》:1929年4月,毛泽东在江西兴国制订。

修正:对井冈山土地法有原则性的修正,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保护了中农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一个比较完整的土地革命纲领和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以乡为单位,按人口平土地,在原耕地的基础上,实行抽多补少,抽肥补瘦。

(毛泽东与邓子恢)中共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双减双交:抗日战争时期,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

意义:减租减息照顾到了地主和富农的利益,有利于争取地主中的大多数站在抗日民主统一战线一边,而交租交息,则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调动了广大农民的抗日积极性。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

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

高考专题:中国历史上的土地政策1、西周:井田制(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2、春秋: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国:初税亩(土地私有)3、战国:废井田,开阡陌(土地私有:地主)4、隋唐:均田制(国家所有)5、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土地私有:农民)6、孙中山:土地国有政策6、革命根据地:土地革命(土地私有:农民)7、敌后抗日根据地:两减两交(土地私有:地主)8、解放战争和解放初期:土地改革(土地私有:农民)9、三大改造:土地公有10、外国的土地政策:英国的圈地运动;法国的土地划成小块卖给农民;俄国的份地;美国的《宅地法》;苏维埃俄国的《土地法令》1917年11月8日,苏俄土地法令通过。

俄国十月武装起义胜利后的第二天,全俄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列宁起草的《土地法令》。

该法令规定:立即无偿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永久废除土地私有权,地主的田庄以及一切皇族、寺院和教堂的土地,连同其耕畜、农具、房屋和一切附属物,一律交给土地委员会支配,一切土地都是全民的财产。

《法令》满足了农民迫切要求土地的愿望,规定普通农民和普通哥萨克的土地概不没收,按劳动定额或消费定额把土地平均分配给劳动者。

《土地法令》获得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从而对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起了积极作用。

简析俄国废除农奴制改革1681年废除农奴制改革就其领导阶级是由沙皇和贵族地主领导进行的,但按其内容来说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改革。

由于俄国经济发展落后和资产阶级软弱,资产阶级力量还比较弱小,变革由贵族地主阶级自己来进行,通过沙皇政府从上面实现的改革来实现的。

俄国之所以能够采取这种方式,主要由于国内农奴制的严重危机已使沙皇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了,克里米亚战争的失败,国际局势的发展,使沙皇政府看到农奴制必须废除。

17世纪俄国农奴制最终形成,它严重阻碍了俄国工商业的发展,俄国远远落后同时的西欧。

1689年彼得大帝开始全方位改革,推动了俄国历史的发展,但彼得大帝的改革没有触动农奴制的基础。

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变化

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变化

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变革
1. 土地改革时期: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目标是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政策的实施方式包括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耕种,土地改革完成后,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

2. 农业合作化时期: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目标是建立农业生产合作社,实现农业集体化。

政策的实施方式是通过互助组和合作社,将分散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经营土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3.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目标是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发展。

政策的实施方式是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人或家庭,由农民自主经营土地,同时实行承包责任制,即农民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经营土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4.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这一政策旨在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政策的实施方式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将农村闲置或低效利用的土地与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进行置换,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5. 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这一改革旨在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政策的实施方式是通过制定严格的征收标准和程序,确保征收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加强对征收过程的监管和评估,确保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中国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历史变革,从最初的土地改革到现在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逐步实现了从分散到集中、从私有到公有、从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转变。

这些变革不仅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也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

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1. 嘿,咱先说说商周时期的井田制呀!那时候可有意思啦,一块地划分得像个棋盘似的,四周是私田,中间一块是公田,你说像不像一个大拼图?就好比现在分蛋糕,大家都有自己的一份,但也得先把公共的那份弄好。

这井田制可是当时的重要土地制度呢!2. 哎呀呀,到了春秋战国,土地私有制就开始慢慢发展啦!这就像是原本大家一起玩的游戏规则变了,农民们也能拥有自己的土地啦,能不兴奋吗?比如秦国的商鞅变法,不就大大推动了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嘛,这影响可深远了!3. 再看看秦汉时期的土地制度呀,那时候国家对土地的管理可严格了呢!就好像家长管孩子一样,得守规矩。

像秦始皇统一后,不也得重视土地的分配和管理嘛,不然怎么稳定国家呀!4. 嘿哟,魏晋南北朝的均田制来了!这可是个好制度呀,让百姓都能有地种,能安居乐业,多棒呀!就像给大家都发了一把开启幸福生活的钥匙,你说好不好?北魏孝文帝的改革就大力推行了均田制呢。

5. 唐宋时期的土地制度也有变化呢!土地买卖变得更频繁啦,就像市场上的货物一样流通起来了。

这不就是社会在发展进步嘛,就好比现在的经济越来越活跃,多有意思!唐朝的租庸调制不也和土地制度紧密相关嘛。

6. 到了元朝呀,土地制度也有它的特点呢!那时候蒙古人统治,土地的分配和管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你想想,这就像不同的文化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一样,独特吧?7. 明清时期的土地制度更是复杂多样啦!有各种规定和政策,就像一个大迷宫,得好好研究才能明白。

比如明朝的鱼鳞图册,不就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土地嘛,多厉害呀!8. 哇塞,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真的是丰富多彩呀!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特色和亮点,这难道不是很神奇吗?就像一部精彩的历史大剧,让人看得津津有味。

9. 咱想想,要是没有这些土地制度的变化和发展,那历史得变成啥样呀?是不是会很无聊呀?所以说这些土地制度多重要呀!10. 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真的是太有意思啦!它们见证了历史的变迁和社会的进步,我们可得好好了解了解呀!这就是我们的宝贵财富呀!我的观点结论: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是非常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它们对中国历史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反映了不同时期社会的特点和变化。

中国各朝土地制度表

中国各朝土地制度表

中国历史上各个朝代的土地制度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发生了多次变迁和演变。

以下是一些主要朝代的土地制度表述,但请注意,这只是对历史演变的一种概括,具体情况可能因朝代不同、地区不同而有所不同。

先秦时期:
1. 夏商周时期:地主阶级占有土地,农民为地主劳动,徭役制度初现。

2.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封建土地所有制逐渐形成,分封制度逐渐确立。

秦汉时期:
1. 秦朝:实行均田制,将土地平均分配给农民,取消分封制。

2. 汉朝:实行均田制的同时,逐渐演变成井田制,引入政府对土地的直接管理,社会矛盾逐渐加剧。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1. 三国时期:地权逐渐私有化,豪族土地所有权增强。

2. 南北朝时期:地主豪族土地所有权愈发集中,农民负担重,出现大量失地农民。

隋唐时期:
1. 隋朝:实行均田制,但地主豪族土地所有权依然强大。

2. 唐朝:推行府兵制度,一定数量的农田归府兵占有,府兵成为一种新的土地所有者。

宋辽金元时期:
1. 北宋时期:推行均田制,但地权逐渐私有化,地主豪族再度崛起。

2. 南宋时期:实行府兵制,形成大量军户,府兵对土地的占有成为社会特征之一。

3. 元朝:实行均田制,但土地私有化严重,地主豪族日益壮大。

明清时期:
1. 明朝:推行均田制,实施一次土地调查,但地权仍然私有化。

2. 清朝:实行均田制,但在实际执行中,地主豪族对土地的占有严重,农民状况较为艰苦。

以上只是对中国历史上几个主要时期土地制度的简要概括,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土地制度的演变与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等有着复杂的相互影响。

历朝历代土地政策

历朝历代土地政策

中国历代土地政策奴隶社会:井田制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

齐国有“相地而衰(cui)征”,鲁国“初税亩”秦,土地私有制后世基本延续秦的土地政策。

曹魏采取过屯田制;北魏采取均田制,后世基本采用。

唐朝中期,均田制瓦解,所以相对应的赋税由原来的租庸调制不能继续,而是两税法;宋,实行过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明,针对土地兼并严重和商品经济发展,采用了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

民国时期,孙中山颁布了民生主义,平均地权,做到家给人足中共土地政策有四次变化:国共对峙时期: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便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抗日战争时期:对地主减租减息,对农民收租收息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土地政策和对峙时期基本相同,但强调耕者有其田建国后,1950年颁布《土地法大纲》,彻底结束了封建土地制度。

在这里,提出了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它的经济。

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农业集体化1956年,农村公社建立,并逐步推广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至今。

台湾的土地制度台湾的土地制度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土地农用制度;二是农地转为非农地制度;三是土地非农用交易制度。

其一,农地农用的主要意思是,台湾农民要出售自己的土地,出售的只能是农地,不能作为非农用。

请允许套用一下我们这里的口吻来解释,农地可以流转,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但只能用作农业。

其二,农转非的主要意思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农地会转作非农用地,但土地转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执行。

如果一片农地,规划10年后转作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或公益用地,在10年之内,是不能改变农用性质的。

当农地依法(规划)转为非农用地,将有一半的土地“充公”。

“充公”的土地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绿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建设。

其三,非农地交易的主要意思是,土地增值,增值收益相当部分“涨价归公”,所得税率是累进的,增值越高,纳税越多。

土地交易的所得税归全民享有,而非地方或部门享有。

高考历史复习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

高考历史复习中国历朝历代的土地制度.

1、先秦: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

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

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

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

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

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

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

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

意义:减轻农民负担,松驰依附关系;适应商品经济。

清初,康熙帝实行〃更名田"并固定人丁数,雍正帝推行〃摊丁入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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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土地政策奴隶社会:井田制春秋战国时期,井田制瓦解,土地私有制逐渐确立。

齐国有“相地而衰(cui)征”,鲁国“初税亩”秦,土地私有制后世基本延续秦的土地政策。

曹魏采取过屯田制;北魏采取均田制,后世基本采用。

唐朝中期,均田制瓦解,所以相对应的赋税由原来的租庸调制不能继续,而是两税法;宋,实行过募役法、方田均税法明,针对土地兼并严重和商品经济发展,采用了一条鞭法;清朝摊丁入亩。

民国时期,孙中山颁布了民生主义,平均地权,做到家给人足中共土地政策有四次变化:国共对峙时期:依靠贫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便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抗日战争时期:对地主减租减息,对农民收租收息解放战争时期,颁布的土地政策和对峙时期基本相同,但强调耕者有其田建国后,1950年颁布《土地法大纲》,彻底结束了封建土地制度。

在这里,提出了政治上中立富农,经济上保存它的经济。

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农业集体化1956年,农村公社建立,并逐步推广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至今。

台湾的土地制度台湾的土地制度主要有三大部分,一是土地农用制度;二是农地转为非农地制度;三是土地非农用交易制度。

其一,农地农用的主要意思是,台湾农民要出售自己的土地,出售的只能是农地,不能作为非农用。

请允许套用一下我们这里的口吻来解释,农地可以流转,形成规模化和集约化,但只能用作农业。

其二,农转非的主要意思是,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部分农地会转作非农用地,但土地转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土地规划执行。

如果一片农地,规划10年后转作工业用地或商业用地或公益用地,在10年之内,是不能改变农用性质的。

当农地依法(规划)转为非农用地,将有一半的土地“充公”。

“充公”的土地主要用于城市道路、绿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建设。

其三,非农地交易的主要意思是,土地增值,增值收益相当部分“涨价归公”,所得税率是累进的,增值越高,纳税越多。

土地交易的所得税归全民享有,而非地方或部门享有。

土地问题和农民问题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旧民主革命的过程中,任何一个标榜革命的政党都无法回避这个问题。

从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到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低纲领,都包含了土地改革和解放农民的内容。

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限制,国共两党的土地和农民政策在其出发点、侧重点、方法手段以及改革的目标等方面并不完全相同。

本文拟就是解放战争时期国共两党的土地和农民政策及实践做一些比较研究,不当之处,欢迎指正。

一对于土地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中共和国民党民主派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曾经有过共识。

孙中山在1905年解释“三民主义”的“民生”问题时说:“平均地权即解决社会问题之第一步方法,吾党为世界最新之革命党,应高瞻远瞩,不当专向种族、政治二大问题,必须并将来最大困难之社会问题亦连带解决之,庶可建设一个最良善富强之国家。

”[(1)]尽管孙中山这时所说的平均地权主要是指城市地租问题,但他后来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解决方案实由此发轫。

基于上述认识,1923年打败陈炯明以后,孙中山曾经准备在广东地区实行土地改革,并聘请了德国土地问题专家单威廉主持此项工作,可是由于形势的变化和其他原因,孙中山等人并没有来得及制定和实施具体方案。

1924年,孙中山在苏俄和中共的影响下,又进一步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农民问题真是完全解决,是要‘耕者有其田’,那才算是我们对于农民问题的最终结果。

”[(2)]著名的国民党左派领袖邓演达在大革命时期也明确指出:“中国国民革命成功的重要条件,在农民的解放。

”“辛亥革命失败的结果教训我们:如果我们的党,不能够把实际的利益给广大的痛苦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众,革命一定要失败的。

”[(3)]1927年4月北伐战争进入高潮,邓演达清醒地认识到:“一切的问题,一切的矛盾,都集中在农民问题,亦即集中在土地问题,……如果我们不能很敏捷的满足他们的要求,他们会疑心我们欺骗他们。

”[(4)]中共方面,早在中共建立初期,中共农民运动先驱彭湃指出:就在“二大”宣言中强调“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

”“半殖民地中国国民革命便是一个农民革命,换句话讲,半殖民地中国国民革命运动便是一个伟大的农民解放运动。

在经济的观点上和群众的观点上,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中的一个中心问题,国民革命能否进展和成功,必以农民运动能否进展和成功为转移。

”[(5)]毛泽东也认为:“农民问题主要是贫农问题,而贫农问题的中心问题,就是一个土地问题”,如果“不使农民得到土地,农民将不能拥护革命至于最后之成功。

”[(6)]由于上述的这些认识,“耕者有其田”的口号遂成为整个民主革命时期中共和一切革命民主派关于中国土地和农民问题的共同纲领和基本目标。

但是由于国共分裂导致十年内战以及日本侵华造成民族矛盾的升级,这一目标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实现。

“四一二”和“七一五”事件以后,国民党实际上已经沦为代表大地主和官僚买办阶级利益的反动政党,成为封建剥削势力的保护者。

他们虽然不敢公开放弃孙中山的旗帜,还一直以“耕者有其田”和“减租减息”为号召,也曾经在浙江、福建等地方进行“二五减租”试验,但另一方面却又总是以“剿共”、“勘乱”、“抗日”等为借口,无限期地推延全国性的土地改革,并对中共的土地革命实践进行污蔑和破坏,支持地主对农民的反攻倒算。

中共与国民党反动势力决裂后,继续高举“耕者有其田”的旗帜,对改革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进行了艰难的探索。

毛泽东曾经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主张,并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主张,是一切革命民主派的主张,并不单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主张。

所不同的,在中国条件下,只有我们共产党人把这项主张看得特别认真,不但口讲,而且实做。

”[(7)]从1927年底出台第一个土地分配的法令——海丰苏维埃《没收土地案》,到1930年的中央苏维埃《土地法》,中共已经逐步形成了一整套土地改革的理论和措施,其基本原则为:一、明确土地改革中征收土地的对象是地主占有的土地和一切公地;对富农只征收其带有封建剥削性质的那部分土地,而对其以资本主义方式经营和自耕的土地给予保护;严格限制对中农经济利益的侵犯。

二、明确农民个体私有的性质,强调农民对新分土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允许农民转让和买卖土地。

三、明确土地革命的方式以自下而上的群众运动为主,由广大农民起来解放自己,而不强调由政府包办一切。

在这些原则指导下,各个根据地曾经出现了土地革命的高潮。

但是,由于革命政权带有区域性武装割据的特点,根据地也很不稳固,所以就全国范围而言,中共这一时期土地革命的影响是十分有限的。

而且在抗日战争爆发后,为了挽救民族危亡的大局,为了团结开明地主参加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不得不暂时停止实行土地革命政策,改而执行“七分民主,三分封建”的“双减”政策。

因此,直到抗日战争结束,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基本性质并没有改变,中国农村的封建生产关系变革的任务并没有完成。

中国历代土地政策(一)(2007-03-24 12:01:14)转载▼分类:历史长廊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地一直被当作农民的命根子,桐城的“七尺巷”,“万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长城万里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无不说明土地在国人心目中的至尊至贵。

井田制井田制是商代和周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因将土地划分成“井”字形方块而得名。

在比较典型的井田中,沟、渠等排灌系统和阡、陌等道路系统把土地划分成一个个方块,在井田的外围还挖有较深的濠沟。

这是一种非私有性的土地制度,土地不能自由买卖。

对于井田制的性质和经营方式,学术界目前尚无定论,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见解: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周代奴隶制国家的土地制度,土地归国家所有,名义上属于周王。

周王将土地分赐给诸侯和臣下,世代相袭。

井田的划分,大约一块为100亩(约合今31亩多),是奴隶耕种的一个土地单位,由于生产技术水平很低,也为了便于监督奴隶劳动,井田上实行奴隶集体耕耘。

另一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封建国有土地制度。

贵族地主把一部分土地分配给一家一户的农奴去耕种,收获归农奴所有;另一部分土质较好的土地归贵族地主自己,驱使农奴为他们代耕。

这是一种榨取劳役地租的封建剥削形态。

第三种意见认为井田制是从氏族公社土地公有制发展而来的贵族土地所有制。

公社成员原来集体耕作的大块“公田”,已经变成周王、诸侯、贵族的私田;而农民耕种的小块“私田”,原来是公社划分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分给公社成员耕种的,农民向贵族们交纳十分之一的贡物,这些土地也同样变成贵族们的私田。

屯田制国家强制农民或士兵耕种国有土地,征收一定数额田租。

渊源于西汉,至曹魏形成一套完整的制度。

西汉前元十一年(前169),汉文帝以罪人、奴婢和招募的农民戍边屯田,汉武帝调发大批戍卒屯田西域。

但当时屯田主要集中于西、北部边陲,主要方式为军屯,且规模不大。

东汉末年,战争连年不断,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土地荒芜,人口锐减,粮食短缺,形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建安元年(196),曹操采纳枣祗、韩浩的建议,在许都(今河南许昌)附近进行屯田。

屯田的土地是无主和荒芜的土地。

劳动力、耕牛、农具是镇压黄巾起义中掳获的,有一部分劳动力号称为招募其实是被迫而来的。

据说当年屯田收获谷物百万斛,缓解了社会矛盾。

“于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魏书》)。

曹魏屯田有民屯和军屯两种。

民屯每50 人为 1 屯,屯置司马,其上置典农都尉、典农校尉、典农中郎将,不隶郡县。

收成与国家分成:使用官牛者,官6 民4;使用私牛者,官民对分。

屯田农民不得随便离开屯田。

军屯以士兵屯日,60 人为1 营,一边戍守,一边屯田。

曹魏屯田对安置流民,开垦荒地,恢复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曹操统一北方创造了物质条件。

但屯田制的剥削较重,屯田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身分不自由,屯田士兵则更加艰苦。

三国时期,吴、蜀也都实行过屯田,只是规模和成就都不及曹魏。

曹魏后期,屯田剥削量日益加重,分配比例竟达官8 民2 的程度,引起了屯田民的逃亡和反抗。

屯田土地又不断被门阀豪族所侵占,于是屯田制逐渐破坏了。

咸熙元年(264)政府宣布废除民屯。

兵屯虽然继续存在,但作用已经不大了。

均田制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

该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

作为中国封建政府的重要土地制度之一的均田制,在历史的长河中历时约三百年。

北魏初年,华北及中原地区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人口大量逃亡。

一些未曾南逃的农民,因不堪承受沉重的租调徭役负担,多荫庇于世家大族,出现了30家、50家为一户,甚至一宗近万室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按户征收的赋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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