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幽默到歧义句 一点语言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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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幽默到歧义句——一点语言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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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网上看到一则笑话,问:“南京市长叫什么名字?”答案虽然令人忍俊不禁,但却合情合理——“江大桥”。解释很简单,在小学课本里已经见到过了,“南京市长江大桥”。确实佩服此笑话创作者看问题的独到角度,能把这么一句众所周知的话辟出新解。
以上便是一个歧义句的例子,通过多音字使句子产生了不同的意思,属于语音层面上的歧义。其实,很多幽默中都运用并反映了歧义这一普遍存在的语言现象,如果从语言学的专业角度来思考,也许会发现,供人消遣甚至恶俗的幽默中竟蕴含着各类语言学的问题;同时,这也让人感慨语言学的无处不在。
当然,不仅是汉语,英语中的歧义句也不胜枚举(真不明白为什么国际上的合同及法规仍以英语为准)。以下就有一个与多音字有关的英文幽默:
Mother: “Tom, today is a fine day. Go out and do some exercise. You need sun and air.”
Tom: “What? I have not even got married! How do the son and heir come?”
除了多音字,断句和停顿也是笑话中惯用的技法之一,“南京市长江大桥”也运用了这种手段,即断成“南京市长”“江大桥”。而这就成了句法层面上的歧义了。通过标点的使用,一个句子可以有若干种解释,甚至表达相反的含义。如那个经典的“粮食不卖给八路军”的例子(“粮食不卖,给八路军”)。英语中此类也不乏此类幽默:
“Women without men is nothing.”
通过标点或断句,可变成:“Women! without men, is nothing!”
从语言学的语音、词法、句法、语用这四大部分分析,歧义句也可相应地被划为语音歧义、词汇歧义、句法歧义和语用歧义四类,其均在中英文幽默中有所体现。
“你要哪本小说?”“黄色的那本”——词汇歧义,“黄色”可理解为“黄颜色”,也可理解为“淫秽”;
“When was Rome built?” “At night. Because …Rome was not built in a day.‟”——词汇歧义,“day”既可理解为“天”,又可理解为“白天”。
“When a lawyer is dead, he lies still.” “lie still”既可解作“静静地躺着”,又可解作“继续说谎”。
语用歧义的例子:
—“Jim is really like a fish.”
—“He swims well?”
—“No, he drinks a great deal.”
说到句法歧义,例子就更多了。此类歧义现象种类繁多,最普遍也最复杂。倘若没有语境的帮助,同一单词和短语可被理解为不同的句子成分,彼此间的修饰关系、逻辑关系也很难确定。巧合的是,英文中的某些歧义句翻译成中文后也能达到“歧义对等”的效果。以下便是不同的句法歧义的例子。
第一,并列句的歧义。
如“He wrote long articles and novels.”中,“long”修饰的成分不明确,或是“long article and long novels”或仅是“long article”而已。若译作“他写了长篇的文章和小说。”则在汉语中也是一个歧义句。
第二,否定句的歧义。
John did not come to the party because Mary was unhappy.(1)“约翰没有因为玛丽不高兴而不参加聚会。”;(2)“约翰没来参加聚会,因为玛丽不高兴。”
第三,现在分词的歧义。
They are visiting teachers.(1)他们正在拜访老师。(2)他们是客座教师。
第四,副词修饰的歧义。
I only saw John yesterday. “我只在昨天见到了约翰。”这句话在英汉双语种均有不同理解,强调不同的方面:(1)“我只在昨天见了约翰,其他时候没见过”;(我只在昨天见了约翰,但没跟他说话);而英文原句还有第三种理解:“我昨天只见到了约翰,没见别人。”
第五,逻辑关系的歧义。
例如,一则广告写到:“Piano for sale by a lady with fine legs.”——到底是女人的美腿还是钢琴的呢?
第六,指代不明的歧义
David kissed his wife and Tom kissed his wife too.——“his wife”是David的,Tom的,还是另一个男人的?
第八,省略不当的歧义
I know my brother better than you.(1)我比你了解我的兄弟;(2)我知道我的兄弟比你好。
分析过这些歧义句后,可发现,所谓歧义句,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人、因时、因地而异的。每个人都有一种习惯的思维模式,这导致了他会以最熟悉的方式去理解一句话,在这种情况下,他说出或听到的信息对其个人而言是没有歧义的。不同的语境会有不同的表达,如果信息的发出者意识到信息可能会令接受者产生误解,自然会采用另一种不含歧义的方式来表达(除非故意要达到某种讽刺或双关的效果),否则即使句子本身有歧义,仍然不会造成歧义。例如,当两个人谈话中说到:
—“What‟s wrong with Bob?”
—“Oh, he is fired.”
虽然“he is fired”可以被理解为“他被烧死了”,但正常情况下人们还是自然想到“他被解雇了”这层意思。如果真的要表达烧死的意思,为了避免歧义,我想回答者会说“he is burned to death”之类的话。
所以,很多歧义句也仅是文法,或者语言学上的歧义,不去仔细琢磨,一般人不会认为存在歧义的。“南京市长江大桥”便是一个例子,除了感叹别解者的智慧,我也认为此解很欠扁,把原本简单的句子复杂化了。不过,必须承认,分析歧义句对锻炼思维还是很有好处的。
在网上找到一句据说是英语史上歧义最多的句子:The seniors were told to demonstrating on campus.有六种解法,估计能全想出来的英语学习者的英语水平一定十分之高了。
就以一句歧义句结尾吧:
Time flies like an arrow, fruit flies like a ban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