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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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联锁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联锁管理制度是一种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是为了确保在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安全性而设立的。

具体来说,车间安全联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备安全联锁:在生产设备和机器上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装置,使得设备在运行前
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否则无法启动或操作。

例如,安全门未关闭、传动轴未停止等
情况下,都会触发安全联锁装置而停止设备的运行。

2.工艺流程安全联锁:对于生产过程中的不同工艺流程,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控
制装置,使得一个阶段的生产必须完成后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生产。

例如,在某
个工艺步骤中,需要检测产品是否达到特定标准,只有符合标准才能进入下一个工
艺步骤。

3.人员安全联锁:对于生产车间中的操作人员,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
确保每位操作人员都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同时,在设备运行时,需要设置人员安
全联锁控制装置,只有经过培训和授权的人员才能操作设备。

4.安全管理流程联锁:在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流程中,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控制装
置,确保每个环节的操作都符合安全要求,并且各个环节之间的协调和配合良好。

例如,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需要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控制装置,确保及时
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车间安全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有效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隐患,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同时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4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4篇)

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工装置的安全运行,提高生产效率,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安装、运行、维护、检修、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要求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功能完备,可靠性高,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本管理规定的内容包括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设置原则、管理要求、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故障排除等方面。

第二章设置原则第五条设置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能够保护装置的安全运行,预防和控制事故发生。

(二)可操作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设计简单、易于操作,提供必要的工艺参数及报警信息。

(三)可靠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具有高度可靠性,能发现和排除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四)先进性原则: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改进,以保障装置的先进性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在设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充分考虑装置的工艺特点、安全需求、设备状态、环境参数等因素,合理设置联锁保护点和参数。

第三章管理要求第七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应由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

第八条管理团队应具备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团队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管理团队应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并对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四章操作规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或绕过联锁保护系统。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化工装置联锁保护系统的运行原理和功能,掌握各项操作指令和控制策略。

第十三条在装置启动、停止和切换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应配合系统管理团队进行系统的运行记录和故障分析,及时处理系统报警和异常情况。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公司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使其处于完好、可靠状态,确保生产装置安全运行。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PLC、中间继电器、线路以及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构成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术语:1.联锁:当生产过程中某些工艺变量或设备运行状态发生异常并接近危险值时,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动作,按照预先设计好的逻辑关系启动备用设备或自动停车,以实现安全保护。

2.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指由安全联锁开关、执行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及其中间继电器、线路和将这些联系在一起以实现某些预定功能的联锁设定值、应用程序和系统软件等。

3.联锁解除: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不影响与该开关有逻辑关系的其他开关动作的过程。

4.联锁恢复:是联锁解除的可逆过程,指采用物理或软件修改的方法,重新使现场开关的动作信号对其逻辑关系起作用。

职责:1.厂长负责各专业组对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和新增装置的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方案的审批。

2.工艺主任负责对安全联锁保护系统XXX的切除/投用、设定值变更的审定工作。

并参与安全联锁保护系统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工作。

3.电仪主任负责仪表安全联锁保护系统的技术方案的编制、现场维护保养、安装调试、联锁开关的切除/投用、设定值的修改工作。

联锁管理一般规定:1.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公司资料室要保存完整准确的交工资料。

联锁系统相关的图纸、资料,如回路图、逻辑图、接线图等分别由仪表专业、电气专业负责整理。

工艺中心负责整理出本装置所有联锁的设定值。

2.联锁系统实行等级管理、专业管理。

生产部负责整理提供全厂所有联锁的清册目录,并配合电仪,按照对装置及设备运行的影响程度分类为A、B、C三个等级,A类为引起整个装置停车,B类为引起单元装置停车,C类为引起单台设备停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联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因设备故障、工艺参数异常等导致的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联锁系统的生产、运行、维护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定义与分类第三条联锁系统是指通过电气、机械或电子手段,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设备或系统进行自动或手动控制,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靠运行的一种控制系统。

第四条联锁系统分为以下几类:1. 工艺联锁:用于控制工艺参数在安全范围内,防止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

2. 设备联锁:用于控制设备的启动、停止、切换等操作,防止设备故障或误操作。

3. 安全联锁:用于防止设备或系统在危险状态下运行,如超温、超压、超速等。

4. 报警联锁:用于检测异常情况,并及时发出警报,提醒操作人员采取措施。

第三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联锁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生产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设备维护和检修。

3. 技术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设计、改造和更新。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锁系统的安全监督和风险评估。

第四章联锁系统管理第七条联锁系统的设计、改造和更新应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2. 具有可靠性、安全性、可维护性。

3. 与生产工艺相匹配。

第八条联锁系统的运行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定期检查和维护联锁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 对联锁系统进行定期测试,验证其功能。

3. 发现联锁系统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九条联锁系统的变更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变更申请:对联锁系统进行变更,需提出变更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 变更实施:按照变更申请进行实施,并做好记录。

3. 变更验收:变更完成后,进行验收,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定期对联锁系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对联锁系统的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联锁系统是一种运输系统中的安全设备,用于控制列车的行驶和防止碰撞事故。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并保证列车运行的安全和平稳。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联锁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使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使用。

2. 联锁系统的维护管理:规定对联锁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并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流程。

3. 联锁系统的测试和验证:规定对联锁系统进行定期的测试和验证,保证其功能的正常和可靠性。

4. 联锁系统的监控和巡检:规定对联锁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控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5. 联锁系统的故障处理:规定对联锁系统出现故障时的应急处理和修复程序,保证故障能够快速解决。

6. 联锁系统数据的管理:规定对联锁系统产生的数据进行管理和保存,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7. 联锁系统的安全管理:规定对联锁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包括防止非法入侵、保护系统安全等措施。

联锁系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联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列车运行的安全。

同时,也能够对联锁系统的使用人员进行规范和培训,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意识。

联锁管理制度标准

联锁管理制度标准

联锁管理制度标准一、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1.1 组织结构明确,各部门之间职责清晰、权限明确,避免职责冲突和岗位交叉,以确保各部门间能够有效互锁。

1.2 组织结构中各个部门应该履行不同的职责,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应该明确规定,确保各部门之间有效协作。

1.3 组织结构中各个部门应该设立相应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细化具体的工作领域,确保各部门之间工作衔接。

1.4 组织结构中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应该建立和完善,协作方式应该灵活多样,确保职能部门之间有效协作。

二、联锁管理流程2.1 从组织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到具体的工作流程,都应该明确规定,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衔接紧密。

2.2 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应该建立联系,形成关联性,确保各部门之间工作互相配合,避免工作“信息孤岛”。

2.3 联锁管理流程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应该健全,确保信息畅通、及时传递,提高工作效率。

2.4 各部门之间的事项协商、协作应该互相配合,建立有效的交流机制,确保工作进程顺利、高效。

三、联锁管理制度规范3.1 在组织内部应该建立完善的联锁管理制度,规范各部门之间的管理流程和工作规范,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3.2 联锁管理制度应该包含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标准、工作流程、信息标准等内容,确保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互相关联。

3.3 联锁管理制度中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应该明确划分,确保各部门之间的职责不会相互冲突和重叠。

3.4 联锁管理制度应该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和成果进行评估,监督和管理,激励各部门提高工作效率。

四、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4.1 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应该由组织内部的相关部门负责,确保各部门之间联锁管理制度的顺利推行。

4.2 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中应该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

4.3 在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联锁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

安全联锁日常管理制度

安全联锁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生产过程中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安全联锁系统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联锁系统的操作、维护、检查和事故处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安全联锁系统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联锁管理小组,负责安全联锁系统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联锁管理小组职责:1. 制定和完善安全联锁系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2. 组织安全联锁系统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3. 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4. 对安全联锁系统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5. 对员工进行安全联锁系统操作培训。

第三章安全联锁系统操作要求第六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联锁系统操作培训,取得操作资格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七条操作人员应熟悉安全联锁系统的功能、原理、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第九条操作人员发现安全联锁系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安全联锁管理小组。

第十条操作人员应定期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检查,确保系统运行正常。

第四章安全联锁系统维护保养第十一条安全联锁系统维护保养工作由安全联锁管理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定期检查安全联锁系统硬件设备,确保设备完好;2. 检查联锁信号线、传感器、执行器等部件,确保信号传输准确;3. 检查安全联锁系统软件,确保软件版本更新;4. 定期对安全联锁系统进行清洁、润滑和防腐蚀处理。

第五章安全联锁系统检查与验收第十三条安全联锁系统检查与验收工作由安全联锁管理小组负责。

第十四条检查内容包括:1. 确认安全联锁系统是否按照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和验收;2. 检查安全联锁系统硬件设备是否完好;3. 检查安全联锁系统软件版本是否更新;4. 检查安全联锁系统操作规程是否完善。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后,安全联锁系统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章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联锁系统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报告安全联锁管理小组。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五篇)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安全生产,避免意外停车时的不安全因素给生产系统造成危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报警系统方面的安全管理。

(二).使用和管理作出如下规定1、我公司的生产工艺联锁分为两级,凡因涉及生产装置的开、停或对下一工序有较大影响而设立的联锁称为生产工艺一级联锁,其它生产工艺为二级联锁。

2、生产部负责组织识别生产工艺系统连锁装置的需求和本文件的修订,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的设计须有工程设计院负责。

3、电控中心负责各生产工艺系统联锁装置有关部分的建设、日常检查、维修和试验,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进行管理,确保各联锁装置处于完好状态。

连锁变更必须报生产部备案,不得擅自更改。

4生产部负责组织进行连锁试验,制定并实施联锁解除或投用规则,并对各联锁的是否运行定期检查。

5、对目前系统在设的各连锁装置,各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运行状态,如因本部门原因需要投联锁或解除连锁,必须提前报告生产部、电控部,提出的申请得到生产部、电控部、生产副总允许后方可执行,整改结束后必须经安全部现场确认后方可投运。

6、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学习掌握本文件的有关内容,根据本文件的有关内容制定并实施连锁解除后和联锁停车后的应急操作方案,并确保相关岗位人员熟练掌握。

7、各生产岗位如发现联锁装置有异常,应立即报告生产调度并通知相关岗位加强监视,同时联系电控部进行处理,不得拖延。

电控部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解决。

8、各部门根据本规定内容修改有关操作文件。

9、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10、电控部每月对联锁、报警装置进行例检并及时记录在册。

三、凡违反本制度给予10-____元考核。

四、此制度的解释权由电控中心负责,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报警和联锁管理制度(二)运行装置工艺、设备(包括电气)的报警和联锁保护设施是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生产、设备、人身事故的重要技术措施之一。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

联锁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联锁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行,维护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交通运输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铁路、城市轨道交通、高速铁路等单位的联锁设备管理。

第三条联锁设备是指用于控制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工具的运行、信号、电力等系统的设备。

第四条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规范使用流程,保障联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工作组负责联锁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联锁设备的安全、维护和运行监控。

第七条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建立设备档案。

第八条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联锁设备的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编制联锁设备管理手册,明确管理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对联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设备安全第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加强联锁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管理机构应当对新安装的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十四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现场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故障可迅速应对。

第十五条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联锁设备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设备维护第十六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维护计划,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

第十七条维护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技术和操作能力。

第十八条维护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运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备件和工具,以便维护人员及时维修设备。

第二十条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设备维护档案,记录维修情况和维修措施。

第五章使用规范第二十一条运营单位应当明确联锁设备的使用规范,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第二十二条运营单位应当设置使用权限,对有使用权限的人员进行授权。

第二十三条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使用联锁设备。

工艺联锁管理规定

工艺联锁管理规定

艺联锁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联锁装置管理,确保联锁装置完好和可运行,充分发挥防范事故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安全连锁装置的运行、维护与变更管理。

三、职责3.1 技术环保部负责联锁装置的工艺管理,并对其配备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进行审核,建立工艺联锁装置台帐;3.2 安全部负责联锁装置可能存在的风险评价与确认,监督联锁装置管理制度的落实;3.3 各车间、中控室负责联锁装置的使用,建立设备联锁装置台帐,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保,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3.4 保运部负责DCS联锁装置系统的建设与后期维护。

4 、工作流程4.1本制度所称安全连锁装置是指生产系统中对异常生产情况进行自动连锁控制,防范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

4.2 联锁装置投入运行前,应由安全部门组织生产、技术、车间、保运部等部门人员进行测试验证合格。

4.3 严禁随意停运联锁装置,临时(二周之内)停运联锁装置的作业程序:①由于工艺原因需临时停运的仪表联锁装置,报技术环保部和安全部审核,到保运部办理联锁装置工作票,方可实施;②由于仪表原因需要检修或临时停运的仪表联锁装置,由所在车间主任批准,报技术环保部和安全部审批,办理联锁停运工作票,方可实施。

4.4 联锁装置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的变更)、长期停运(二周以上)及摘除(永久取消,不准备恢复)时,应办理联锁装置变更、长期停运、摘除许可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4.5 联锁长期停运,应有恢复计划,最长时限为一年,停运期间应有工艺操作监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逾期不能恢复的,应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4.6 联锁变更、长期停运、摘除许可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单位到技术环保部领取联锁变更、长期停运、摘除许可审批表。

填写完成交车间主任审核,双方同意后报由技术、安全审核。

工艺联锁应首先由技术环保部审批。

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由生产中心总监下达,保运部执行。

联锁装置变更、长期停运、摘除后如需恢复,应办理许可审批手续,审批程序同上。

联锁管理制度国标

联锁管理制度国标

联锁管理制度国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联锁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保护环境,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的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检查。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制定和严格执行联锁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安全、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联锁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联锁管理制度的内容第五条联锁管理制度应当包括联锁设备的安装和使用、联锁参数和规范、联锁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联锁管理文件的编制和管理等内容。

第六条联锁设备的安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七条联锁设备的使用应当在操作规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更改、拆卸或停用。

第八条联锁参数和规范应当与设备的安全特性和工作环境相适应,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联锁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联锁管理文件应当清晰明确,包括联锁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内容,便于管理人员执行。

第三章联锁管理制度的实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当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联锁管理制度的要求,对设备和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联锁设备的检查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的事故上报和处理制度,及时查找事故原因,加强管理改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建立联锁设备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设备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第四章联锁管理制度的检查第十五条对联锁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对联锁设备的运行情况,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七条对联锁设备的事故情况,企业应当进行定期分析和总结,制定改进措施。

第十八条对联锁设备的问题和隐患,企业应当制定整改计划,并按时完成整改。

第五章联锁管理制度的登记和报告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对联锁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和维护等情况进行登记。

联锁管理要求

联锁管理要求

联锁管理要求
1. 概述
联锁管理是确保安全和保障运营的重要手段。

本文档旨在为联锁管理制定一系列要求和措施。

2. 联锁管理要求
以下是联锁管理的相关要求:
2.1 联锁设备
- 联锁设备应满足现行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

- 联锁设备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2.2 联锁作业
- 联锁作业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违反规定操作。

- 联锁作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联锁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方法。

2.3 联锁数据管理
- 联锁管理系统应具备完备、准确、可靠的数据管理功能。

- 联锁数据应根据需要进行备份和恢复,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2.4 联锁管理流程
- 联锁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管理措施
的有效落实。

- 联锁管理流程应经过审批和定期评估,确保其适应性和可持
续性。

2.5 演练和应急预案
- 联锁管理应定期进行演练和应急预案的制定。

- 联锁演练和应急预案应考虑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确保紧急情况下的联锁操作和应对能力。

3. 总结
联锁管理要求涉及联锁设备、联锁作业、联锁数据管理、联锁
管理流程以及演练和应急预案。

通过遵守这些要求,可以有效提升
联锁管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铁路运营的安全和顺畅。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管理规定联锁是用来自动监测并实现自动操作的重要措施,是用于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降低装置恶性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计划外停车,避免重大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安全保障系统。

为了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发挥联锁的安全保护作用,特制定联锁管理规定。

1.根据各联锁系统对装置安全生产的重要程度,将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和车间级联锁。

⑴公司级联锁是指直接引发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跳车,从而情致紧急停工、停车的关键联锁。

⑵车间级联锁是指除公司级联锁之外,其余的一般联锁。

2.联锁分级详细情况⑴空分车间:一、二期空压机组跳车联锁,1#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一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一、二期氧泵跳车联锁,二期膨胀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⑵气化车间:一、二期仪表空气压力、氧气流量、煤浆流量、激冷室合成气出口温度、氧气放空阀阀位、煤浆切断阀阀位、煤浆循环阀阀位、氧煤比、烧嘴冷却水系统故障、停车按钮、氧气流量超时、氧气上游切断阀阀位、氧气下游切断阀阀位、煤浆泵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激冷室液位、气化炉压差高高、激冷水流量(仅二期有)为车间级联锁。

⑶合成车间:一期净化汽提塔、再生塔、脱硫塔、脱碳塔液位联锁,二期净化氨压机组跳车联锁、V20204甲醇收集槽液位低联锁、P20204甲醇贫液泵跳车联锁、V202021#循环气闪蒸槽液位高联锁,一、二期合成塔汽包液位联锁、二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⑷电气车间:一、二期所有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⑸动力车间:2#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一、二期锅炉其它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3.联锁变更、解除的审批程序仪控、电气、工艺车间维修人员在处理系统时,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工艺或设备(现场一次元件、变送器、调节阀、电磁阀等)故障,必须变更、解除联锁时,由生产车间或仪控车间提出申请,仪控车间联锁检修人员办理相关票证。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

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安全防范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维护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联锁管理第一条联锁管理是指在工作流程中设置各种联锁装置,控制各项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在安全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第二条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认真落实联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条各设备的联锁设置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设备之间的联锁关系正确、有效。

第四条对于设备维护、检修等工作,必须按照联锁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条出现设备异常运行情况,应及时调查原因,做好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三章报警管理第六条报警管理是指对设备、系统、环境等出现异常情况进行警示并及时处理的管理措施。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详细的报警管理方案,明确报警的级别、对象、内容等重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常见故障、突发情况等需要报警的情况,应明确各级报警的程序和责任人。

第九条报警装置应常态运行,保持良好状态,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报警的及时有效。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应急任务,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一条在发生突发事件、事故等情况时,各部门、各岗位应按照应急处置预案的要求,迅速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联锁及报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三条对于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岗位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整改。

第六章罚则第十四条对于未按照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操作、维护、处置的行为,应根据单位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失误行为,单位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以上就是联锁及报警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各岗位严格执行,确保单位的安全稳定。

联锁管理制度(共10页)

联锁管理制度(共10页)

联锁管理制度(共10页)联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范围为确保设备稳定运行、安全可靠,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规范联锁管理制度底层操作和各设备间的联锁关系。

1.2 合用范围本制度合用于本单位各类设备和系统的联锁管理工作,合用于所有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

第二章:联锁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2.1 责任部门本单位联锁管理工作由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联锁管理工作。

2.2 领导责任局领导对联锁管理工作负总责,设备部门部门主管应对本部门的联锁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联锁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3.1 联锁管理工作的目标联锁管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生产过程中各设备整体协调和联锁控制的精准、快速、可靠,防止因错误操作或者故障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2 核心原则(1) 设备第一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的保障是联锁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2) 严谨性:每一个联锁关系必须确保准确无误,非必要不得进行调整,凡调整必须经过相关的批准程序。

(3) 统一性:联锁关系必须在技术上和程序上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标准,以及本单位制定的标准和规范。

(4) 完整性:对于复杂联锁系统,应保证其联锁关系的完整性,确保系统集成、联动状态的协调和整体性。

(5) 实用性:联锁管理制度必须能够适应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兼顾实施效率和安全管理。

3.3 基本要求(1) 记录:对每一个联锁关系都必须有详细的记录和制度,包括系统参数、接线关系、行车制动等联锁控制要求。

(2) 监督:设备部门每天对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进行监督和备案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连锁操作中的不足之处。

(3) 教育:定期对从事联锁操作的人员进行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规定方面的培训。

(4) 备件管理:对于联锁控制装置及其备件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备件充足、储存设备运行中的需要。

第四章:联锁管理程序4.1 联锁实施前的准备(1) 了解要联锁设备的全部联锁关系,并明确各联锁设备之间的联锁控制响应状态。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

联锁保护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确保生产装置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减少事故、避免设备损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所指联锁保护系统是按装置和设备的工艺过程要求,使相应的执行机构动作,或自动启动备用系统,或实现安全停车。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常用生产储运过程中的联锁保护系统;第四条生产储运中实现设备的正常开、停、运转的设备联锁保护系统;第五条生产储运过程的联锁信号报警系统、电气、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等其它种类的联锁保护系统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根据联锁保护系统性质联锁保护系统可分为工艺联锁保护系统及设备本体安全保护系统。

第三章管理职责第七条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工程部、储运部指定人员专(或兼)管这项工作。

第八条工程部为联锁保护系统对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对本公司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定有关制度、规程、办法、指令等规定。

(二)负责组织对联锁保护系统完好及投用情况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三)负责对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变更(包括接线改变、器件、仪表、设备变形或增删,联锁实现原理、硬件软件平台变更)组织会签。

(四)负责对因故未能投用的联锁保护系统进行原因分析,并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投用并建立记录。

第九条储运为联锁保护系统执行和使用部门,负责日常使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联锁保护系统的执行情况报表、资料。

第四章联锁保护系统的管理第十条联锁保护系统的资料、图纸的管理要做到资料、图纸齐全准确,并与现场相符。

第十一条储运部建立联锁管理台帐。

具备以下资料:工艺参数联锁报警整定值一览表、联锁分布图、联锁原理图、接线图及相关的设计资料。

第十二条临时变更记录、摘除与恢复批准单、由工程部或储运部发起另一方确认,并双方存档报安监部会签。

第十三条储运部负责联锁保护系统的设备检修、校验、标定的各种记录、资料和联锁工作票存档。

第十四条储运部对联锁保护系统资料的编辑、发放、存档、上报以及连锁资料修改单的制订、发放、存档、上报都要按受控程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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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锁管理规定
联锁是用来自动监测并实现自动操作的重要措施,是用于提高生产装置及辅助设施的安全操作,降低装置恶性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少计划外停车,避免重大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安全保障系统。

为了确保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切实发挥联锁的安全保护作用,特制定联锁管理规定。

1.根据各联锁系统对装置安全生产的重要程度,将联锁分为公司级联锁和车间级联锁。

⑴公司级联锁是指直接引发某一个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跳车,从而情致紧急停工、停车的关键联锁。

⑵车间级联锁是指除公司级联锁之外,其余的一般联锁。

2.联锁分级详细情况
⑴空分车间:一、二期空压机组跳车联锁,1#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一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一、二期氧泵跳车联锁,二期膨胀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⑵气化车间:一、二期仪表空气压力、氧气流量、煤浆流量、激冷室合成气出口温度、氧气放空阀阀位、煤浆切断阀阀位、煤浆循环阀阀位、氧煤比、烧嘴冷却水系统故障、停车按钮、氧气流量超时、氧气
上游切断阀阀位、氧气下游切断阀阀位、煤浆泵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激冷室液位、气化炉压差高高、激冷水流量(仅二期有)为车间级联锁。

⑶合成车间:一期净化汽提塔、再生塔、脱硫塔、脱碳塔液位联锁,二期净化氨压机组跳车联锁、V20204甲醇收集槽液位低联锁、P20204甲醇贫液泵跳车联锁、V202021#循环气闪蒸槽液位高联锁,一、二期合成塔汽包液位联锁、二期合成气压缩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其余为车间级联锁。

⑷电气车间:一、二期所有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⑸动力车间:2#发电汽轮机组跳车联锁为公司级联锁,一、二期锅炉其它联锁为车间级联锁。

3.联锁变更、解除的审批程序
仪控、电气、工艺车间维修人员在处理系统时,凡与联锁系统有关的工艺或设备(现场一次元件、变送器、调节阀、电磁阀等)故障,必须变更、解除联锁时,由生产车间或仪控车间提出申请,仪控车间联锁检修人员办理相关票证。

⑴仪控车间检修人员负责填写联锁申请单中“联锁名称”、“计划作业时间”、“所在工号”和“联锁描述”、“申请原因”栏。

⑵联锁申请单必须编号,编号格式为:XXXX-XXX,XXXX为年
号,XXX为顺序号,例如2011年第一号联锁申请单编号为2011-001。

⑶生产车间填写联锁申请单中的风险评估及应对措施,如果是联锁值变更,则填写变更理由及变更后的定值。

⑷公司级联锁由仪控车间主任(副主任)、工艺车间主任(副主任)审查签字,机动部、生产部、安环部领导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⑸车间级联锁由仪控车间主任(副主任)、工艺车间主任(副主任)审查签字,生产部专职工程师批准。

⑹联锁解除的期限最长为6个月,超过6个月仍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4.联锁解除/变更申请单通过审批后,联锁检修实施前还需办理《联锁检修/恢复工作票》。

⑴仪表操作人员填写“联锁分级”、“联锁描述”、“联锁申请单编号”和“作业内容”栏。

⑵生产车间工艺工程师填写“工艺条件确认及安全注意事项”栏。

⑶仪控车间仪表工程师填写“操作注意事项”
⑷生产车间化工班长和仪控车间仪表检修负责人共同对“检修后确认”栏进行会签。

⑸化工班长填写执行情况评价。

⑹检修工作如果技术难度大,方案复杂,实施方案应单独审批,作为工作票的附件。

5.《联锁检修/恢复工作票》的实施
⑴联锁检修工作票办理完后,联锁变更、解除实施前,工艺操作人员通知调度做好应急准备。

⑵工艺操作人员和仪表作业人员共同确认作业条件满足后,在工艺当班人员监护下,由仪表操作人员根据联锁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操作规程进行检修作业。

作业前通知工艺人员,作业时应对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反复确认,杜绝误操作引发的停车或设备事故发生。

联锁检修作业必须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否则要重新办理联锁检修工作票方可继续检修。

⑶联锁检修工作票作业内容完成后,由生产车间化工班长和仪控车间检修负责人共同确认作业结果,并在“检修后确认”栏进行会签。

⑷会签完成后,仪表检修人员通知工艺班长本次联锁检修作业结束,最后由化工班长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⑸联锁变更/解除申请单和联锁检修/恢复工作票由仪控车间存档。

每月月底要进行整理装订统一保管,保存期限为三年。

工艺、仪控车间做好联锁检修记录并建立台帐。

6.联锁变更、解除状况,须作为交接班内容,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并将风险处理预案纳入正常预案管理。

7.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验、标定。

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装入系统。

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8.新装置或装置检修后投运之前、长期摘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之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

对联锁回路的确认,由机动部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检查签字确认,并填写联锁回路确认单。

9.参与联锁的仪表应设置明显标志,装置的手动紧急停车按钮,应设有可靠的防护罩。

10.仪控车间要认真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保证仪表联锁系统动作灵敏、准确、可靠,并做好仪表联锁系统的备品备件的管理工作。

11.根据联锁的级别分级设立联锁管理台帐。

生产部建立公司级联锁管理台账,车间建立辖区所有联锁管理台账。

12.仪控车间在联锁变更后应及时修改各级图纸、台帐,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联锁变更、解除、取消、恢复申请单、联锁工作票以及联锁保护系统检修、校验的各种资料,要放入仪表
设备档案中,妥善保管。

13.联锁管理做动态管理,生产车间须每月10日、25日将联锁投用、解除、变更情况上报生产部刷新。

14.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

机动部负责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的修订。

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车间。

15.考核细则
⑴车间未按规办理联锁解除,属公司级联锁处罚500-1000元/次,属车间级联锁处罚200-500元/次。

⑵联锁记录台帐不全,处罚车间(部门)50元/次。

⑶联锁申请表未签字确认,处罚责任人50元/次。

⑷私自改变联锁值或解除联锁,属公司级联锁处罚责任单位800-1000元/次,属车间级联锁处罚责任单位500-800元/次。

⑸对参与联锁的仪表未设置明显标志的单位考核100元/次
⑹对手动紧急停车按钮未设有防护罩且完好的单位考核100元/次。

⑺对长期摘除的联锁,相关人员不熟知应急预案的单位考核200/次。

⑻联锁变更后未及时修改各级图纸、台帐,考核100元/次。

公司级联锁变更/解除申请表
车间级联锁变更/解除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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