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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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
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是指在一条道路上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或者特征与该道路其他正常位置相比明显突出的某些地点或者路段
二、组织安监、派出所、交警大队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小组排查内容:①低于规定标准或符合规定标准但叠加、连续使用极限值设计的公路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路段;
②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以及设计、渠化不合理的道路平交路口;③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将详细资料按程序报送提相关部门制定整改意见
三、治理小组应分年度制定整治计划每年1月底前区公安部门牵头对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收集隐患路段交通事故数据、公路技术参数和道路基础设施资
料并报同级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会根据排查资料召集成员单位进行研究制定整治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确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照规定逐级上报四、对不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职责或者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不力、制度不落实的领导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2]
一、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活动由村委会、乡安监站联合组织进
二、村委会准确掌握本辖区易发生安全隐患的路段及危害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规范现场管理
三、各村驾驶员要经常进行岗位安全知识培训强化从业人员识别事故隐患的责任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监控事故隐患的能力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四、各村要制定实施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事故隐患排查
五、乡安监站要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在事故隐患排查中要不间断巡回组织排查并进行自排
六、职能部门按各自承担的安全职责重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对下一级职能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抽查
七、负有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要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向事故单位或个人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
(一)事故隐患基本情况;
(二)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三)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八、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集中检查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九、检查前要明确检查的目的、内容检查的方法、地点、分工情况、检查后要及时汇总、并报告乡安监站;
十、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凡能当场处理的应立即予以处理当时不能处理要按照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按时进行复查凡未按规定整改的轻则批评教育重则重处造成事故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检查中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切忌走马观花走过场;十二、检查中相关领导和人员必须密切配合不得推诿、扯皮、或无故缺席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篇3]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县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县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县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
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
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
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交通局和运管站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
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
患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七)交通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
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三、隐患排查
(八)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九)安全隐患按危险程度和整改难度可分为三级: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生产经营单位自身能够完成整改的但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很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需经过较长时间整改治理后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按规定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十一)交通局和运管站应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内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抽查对存在的较大隐患和重大隐患应每半月至少组织一次督查
四、隐患治理
(十二)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治理的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组织治理一般隐患应立整立改及时消除隐患;较大隐患应成立专项治理小组限期治理;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治方案实施分级挂牌督办治理
(十三)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交通局和运管站申报挂牌督办治理成立以生产经营单位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重大隐患治理小组组织专家组评估制订整改方案整治方案主要内容:
1、治理期限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