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海嘉诺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我公司年产膜电极2000万平方厘米、氢燃料电池2亿wh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等情况说明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该项目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月竣工。
现该项目配套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由企业自行设计和施工。
项目环保设施投入为100万元,经费概算已落实。
1.2施工简况项目选址于江苏省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2号,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无废气污染,只有少量生活污水和固体废物,施工期主要为危废仓库的建设,本项目危废仓库为企业自主建设,无环境监理单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恒发污水处理厂。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镇环卫统一处理。
项目施工期内无环境监理,未进行环境监测。
施工期内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做好周围群众的协调工作。
在施工期内无周边居民的信访问题。
1.3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12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2月项目及污染防治措施进行调试。
2018年8月开始制订方案、成立机构、落实专人、划拨资金,正式启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程序。
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分两部分进行。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监测部分,由于企业无自行环境监测的能力,委托江苏德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监测调查,该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7。
江苏德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接受委托后,项目组成员于2018年8月24日至25日对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调查以及现场监测,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环保法规、评价技术导则和标准编制了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在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中给出了监测结论。
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由南通百应能源有限公司自主开展,公司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第9号公告中的程序和要求,建立由相关单位代表、特邀专家组成的验收组,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我单位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约200万。
1.2施工简况我单位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已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建设项目竣工时间为2018年3月,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8年5月,本次自主验收委托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协助我单位开展。
南昌航大节能环保服务有限公司是专业从事环评及验收咨询、节能评估、节能工程和合同能源管理、清洁生产审核及环保治理工程的综合性环保咨询公司,具备协助我单位完成环保竣工自主验收的能力。
本次验收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主要包括: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审批决定等要求,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同时还应如实记载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组织专家审查,形成最终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存档文件。
本次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验收意见通过组织相关专家现场核查并会审得出,验收会于2018年8月4日召开,形成的验收意见的主要结论包括:“验收组重点对项目周围环境、原料、工艺和环保设施使用情况进行了细致认真的检查,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原则同意项目通过自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我单位已建立安环部,设立了安环部主任分管并下设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见表1。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分别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进行工程设计。
在初步设计阶段已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初步设计(本项目三效蒸发装置、固废焚烧系统均属于环保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均符合《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176-2005)、《化工建设项目废物焚烧处置工程设计规范》(HG20706-2013)、《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等设计规范相关要求,落实了了防治污染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均为环保投资),环保设施投资2511万元。
1.2施工简况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分别由宜兴福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宜兴格兰特干燥浓缩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施工。
同时委托北京百灵天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监理并编制完成了《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环境监理总结报告》。
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经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江苏丰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4800t/d废水生化系统、20000Nm3/h RTO焚烧炉系统项目》于2017年5月9日获得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批复(大环审[2017]21号),此次验收的“30t/h MVR三效蒸发装置技改、25t/d固废焚烧系统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10日项目竣工,2017 年7月12日正式开始调试运行。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一)设计过程简况
2013年2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以《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山东章丘(龙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国家电网基建〔2013〕205号)批复了本工程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设计及投资概算。
施工图阶段对初步设计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对施工组织及工艺流程提出了环境保护要求。
(二)施工过程简况
工程于2013年3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带电调试,本工程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油池、噪声控制设施等环境保护设施均为新建工程。
同时,本工程建设过程中同步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验收过程简况
2014年10月,建设单位委托原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开展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021年5月,验收调查单位编制完成了《章丘(龙山)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2021年5月,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组织开展了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技术审评和验收现场检查工作,并印发技术审评意见。
2021年6月17日,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科技部组织召开验收会,会议形成了验收意见,明确本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二、其他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保措施均已在验收调查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参见报告“5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调查”部分。
三、整改工作情况
无。
四、地方政府承诺负责实施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情况
无。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本项目新建教室、图文行政用房、艺体用房、运动场、宿舍、食堂,食堂油烟净化装置已建设完成。
1.2施工简况本项目于2007年7月开工建设,2008年8月,主体工程已完成,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施工完成。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于2007年6月委托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了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奔牛实验学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6月16日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的批复。
学校于2007年7月份开工建设,2008年8月份竣工进入调试阶段。
2018年12月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61012050601)开展验收监测工作,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为: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奔牛实验学校项目”验收监测工作,出具验收监测报告。
2019年2月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评审稿);2019年2月20日组织开展验收会,并形成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结论为:常州市中天实验学校奔牛实验学校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符合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第八条中不予验收合格的情形。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 设计简况华鑫化纤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年产60万吨差别化纤维项目的初步设计中,已将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予以纳入。
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均由专业的污染治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例如聚酯装置废气设计由中国昆仑工程公司负责,锅炉废气设计由杭州蓝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废水设计由杭州恒达环保实业有限公司负责。
工程初步设计中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在工程实际建设过程中亦落实了相关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工程环境保护措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了施工合同;与工程有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资金投入到位,并与主体工程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该工程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要求,对于工程实际建设中,一期POY生产线由16条调整为20条,总产能不变;污水站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能力由1000Nm³/h扩大为5000Nm³/h;污水处理站分两期实施(一期工程1500t/d、二期800t/d),目前土建部分均已完成,设备安装主要考虑一期水量实施;事故池由1座1000m³调整为2座432m³;锅炉烟气处理装置(共5套)增设脱硝设施,两台水煤浆锅炉为SNCR+SCR,三台生物质锅炉为SNCR脱硝。
1.3验收过程简况本项目于2013年6月开工建设,2015年9月竣工并进行调试。
目前各设备运行状况良好,已具备验收条件。
受委托后,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组织了相关人员于2016年9月27日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调查,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写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方案。
监测方案经审批后,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根据监测方案及审批意见,于2016年11月1日、2日,对本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关于XXX事项的决定的事项说明
关于XXX事项的决定的事项说明一、前言近期,经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我们就XXX事项作出了决定。
本文将对此事项进行详细的事项说明,以便明确事宜。
二、背景在对XXX事项进行全面调研和深入分析后,我们认识到该事项对于组织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这一背景,我们经过慎重考虑,并采纳了广泛的意见建议,做出了具体决定。
三、事项说明为了使大家对于XXX事项的决定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下面将对其中的关键要素进行逐一说明:1. 目标及原因XXX事项的决定的出发点是为了达到特定的目标,而这些目标是基于我们对现状的评估和未来发展的预期。
具体的原因包括……2. 实施计划为了顺利推进XXX事项的决定,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并拟定时间表。
其中,涉及的方面包括……3. 资金及资源投入在实施XXX事项的决定过程中,我们将投入相应的资金及资源。
这些资源的分配将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安排,以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目标。
4. 具体措施与步骤为确保XXX事项决定的有效实施,我们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与步骤,包括……5. 风险与挑战在任何决策过程中,都存在着一定的风险与挑战。
我们对于这些潜在问题已经有了预想,并将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以降低潜在风险对于决策结果的影响。
6. 预期结果与效益通过实施XXX事项的决定,我们预期可以达到一系列具体结果与效益,包括……7. 监测与评估为了确保XXX事项决定的实施过程得以有效监测与评估,我们将建立相关的监测与评估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指标来衡量决策结果的有效性与可行性。
四、总结本文提供了关于XXX事项的决定的详细事项说明,旨在清晰地传达决策的目标、原因、实施计划、具体措施与步骤,以及预期结果与效益。
我们将按照整体安排,积极推进该决定的实施,并随时关注反馈及进展情况,以确保目标的达成。
我们真诚期待各方的理解与支持,相信在共同努力下,这一决定将为组织带来更好的发展和前景。
感谢各位的关注与配合!五、文末致辞此事项说明仅为内部参考,请勿外传,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保护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 设计简况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由山东省环能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设计书中编制有环境保护篇章,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环境保护设施,并对环保投资进行了预算。
1.2 施工简况项目环保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中,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落实了环境保护措施的要求。
1.3 验收过程简况本项目2016年10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18年9月开始生产调试。
2019年1月,我公司委托安徽创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经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了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181212051108)对已建成内容编制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2019年4月24日,我公司在办公楼一楼会议室邀请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测单位、专家等组成了验收工作组,会上各参会人员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提出了不同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如下验收结论:验收工作组经现场检查并审阅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手续齐全,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原香隅化工园区)2×12MW热电联产北区工程项目设计、建设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8]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及环境保护部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794-2016)的要求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立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说明如下: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该项目2012年4月由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立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11月22日取得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省立眼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郑环审[2012]129号。
(二)环境保护设施施工该项目2016年11月由河南清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设计要求施工,建设了废水、固废、废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及相关环保设施建设,并已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进行落实。
(三)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保护部有关规定,为提高验收的有效性,2018年10月10日,河南省人民医院在河南省郑州市主持召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了由设计单位、建设(施工)单位、环境监测单位、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组成的验收工作组,形成了验收意见。
(四)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企业在验收期间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共调查100份居民个体表,反馈回100份,调查表回收率达100%,表明当地公众对项目参与的意识较强;根据对回收的公众参与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可知,施工期及试生产期没有扰民现象或纠纷,也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将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有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施工简况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2018年12月,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与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成。
验收工作启动时间为2019年3月,为企业自主验收,编写《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委托山西科利华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50412050930)及晋城市国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号:180412050457)进行项目污染源监测。
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完成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阳城县新茂铸造厂于2019年11月21日组成验收组,根据《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了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的结论为验收组认为阳城县新茂铸造厂年产1万吨铸件技术改造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及施工简况常州诚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总投资5250万元,在常州市新北区龙江路以西、河海路以南地块,新建厂房和办公楼,从事一类汽车维修(小型车辆)。
1.2验收过程简况2016年,常州诚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宏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常州诚丰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汽车维修等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常州市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的批复(常新环表,[2016]31号,2016年2月16日)。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常州大名车业有限公司委托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新建电动自行车组装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并承担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
2018年8月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及污染物的排放全面考核,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通过排污状况进行现场监测及检查(于2018年10月17日,10月18日进行了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现场环境管理检查情况,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按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到位,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
常州大名车业有限公司“新建电动自行车组装项目”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1.3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本项目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由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统—领导,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归口负责。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花田乡生基村、黑水镇大涵(苏家村)、车田乡(小寨村)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设计简况根据查阅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花田乡生基村、黑水镇大涵(苏家村)、车田乡(小寨村)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初步设计资料可知,项目在设计阶段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报经酉阳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查批复,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在初步设计文件中编制了“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篇章,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各工程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纳入了项目工程投资概算中。
1.2施工简况根据调查,施工单位江西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范,制定了尘污染防治方案,监理单位重庆市永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制定了环保监理细则,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程序作业,遵守相关环保规章制度和环评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有效的防范措施,施工期间未发生相关环保投诉。
1.3验收过程简况2017年7月,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花田乡生基村、黑水镇大涵(苏家村)、车田乡(小寨村)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7月28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以渝(酉)环准[2017]026号文对该环评进行批复。
项目于2018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12月竣工。
由于污水处理厂生产调试时间不同,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为花田乡生基村、黑水镇大涵(苏家村)、车田乡(小寨村)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一期),包含花田乡生基村、黑水镇大涵(苏家村)2座污水处理厂。
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启动该项目的自主验收工作,委托重庆润铃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室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接受委托后,重庆润铃安全环保技术服务工作室于2019年4月~5月多次派出有关技术人员对该项目环保工程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该工程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的处理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进行了调查。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要求,“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 设计简况本工程结合环评要求,将环保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该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设计阶段结合企业思路,编制环评,未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企业环保设计单独预算,未纳入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到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安阳市环保局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2018年05月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对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以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为主体,无其他参建单位。
2018年7月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
2018年08月22~23日,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年喷塑1000吨钢材生产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本次检测根据环评要求对废气、厂界噪声进行检测。
2018年08月01日,验收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及环评资料,2018年08月30日,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洛阳强远制管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实木家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环境影响报告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公司成立安全环保科,专门负责管理安全环保工作,总经理任总指挥,生产经理负责。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1.1 设计简况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单位为西藏弘立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海关已落实了环评文件中关于环境保护设施投资的概算。
1.2 施工简况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单位为西藏鑫海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建设项目竣工时间:2018年12月10日验收工作启动时间:2019年1月17日自主验收方式:委托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其签订了技术服务合同。
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和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拉萨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吉隆海关(建设单位)浙江建安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单位)成立验收工作组,2019年8月30日验收意见的结论:同意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验收监测报告表完成时间:2019年9 月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建设项目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成立了吉隆海关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了相关的职责。
海关制定的管理制度有:《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办法》、《吉隆海关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操作人员管理办法》、《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大型集装箱检查设备查验操作规程》、《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防护监测制度》等规章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已张帖在工作场所墙上。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海关制定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a总则;b组织管理;c事件分段;d事件报告;e应急处置等。
(3)环境监测计划每年一次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检测。
检测方式:委托检测。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 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1.1 设计简况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纳入初步设计中,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有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2 施工简况本次施工,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保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 验收过程简况项目于2017年9月竣工,于2017年10月委托委托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石英振荡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三期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2018年5月委托重庆宁灵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石英振荡器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二、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8年6月22日验收工作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并形成了书面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结论:通过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建立了环境管理规章制度。
项目环保设施及环境管理措施按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排放的污染物满足验收标准要求,项目符合验收条件,验收组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1.4 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或投诉、反馈。
2 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2.1 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企业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配备环保专职人员1人,并根据环保管理要求制订了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职责有:①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环保方针政策和进行员工环保专业知识的教育。
②组织制订环保管理制度、年度实施计划和长远环保规划,并监督贯彻执行。
③提出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的防范、应急措施。
④参加环保设施工程质量的检查、竣工验收以及污染事故的调查。
⑤定期对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⑥负责对环保设施运行的监督,巡查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情况,固废的管理情况。
管理、建立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维修等技术档案,确保环保设施处于正常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连续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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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废水废气处理方案》,环保设施投资额为737万元。
1.2施工简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本期验收监测的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于2017年4月建成,2018年4月委托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正式启动验收工作,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和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方面的检测,委托合同规定了对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
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
验收监测报告于2018年5月完成,2018年6月24日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共11人,通过现场检查发现,4#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监测点位选取不合理,要求企业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4#排放口废气进行复测。
企业按照专家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整改后,委托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25日~26日对4#排气筒进行了复测,依据监测结果,重新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
专家对验收监测报告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结论:验收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结合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动,经《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无明显不实;无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
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项目不存在其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建议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通过验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和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已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翟金璐
副主任:戴学军
环保专员:沈海涛
职责分工见表2.1-1。
环保规章制度情况见表2.1-2。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委托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本项目与园区、县应急联动方案,并于2018年2月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3)环境监测计划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由园区统一组织实施。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已将厂区内落后设备淘汰。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验收项目在原料罐区周围200米、中间罐区周围50米设立卫生防护距离。
经现场勘查和卫生防护距离测绘图可知,该范围内为项目自身用地、周边企业用地和空地,无学校、居民等敏感目标。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要求。
3整改工作情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废气排放口满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