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海嘉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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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列举如下:
1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1设计简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了《废水废气处理方案》,环保设施投资额为737万元。
1.2施工简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3验收过程简况
本期验收监测的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于2017年4月建成,2018年4月委托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正式启动验收工作,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和废水,空气和废气,土壤、底质和固体废物,噪音、振动等方面的检测,委托合同规定了对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
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废气、废水、噪声进行检测。验收监测报告于2018年5月完成,2018年6月24日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组织验收工作组,包括项目的设计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机构、验收报告编制机构等技术支持单位和环保验收、行业、监测、质控等领域的技术专家共11人,通过现场检查发现,4#排气筒设置不规范,监测点位选取不合理,要求企业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对4#排放口废气进行复测。企业按照专家要求对废气排放口进行了整改后,委托江苏京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6月25日~26日对4#排气筒进行了复测,依据监测结果,重新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专家对验收监测报告再次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结论:验收项目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成环境保护设施;结合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动,经《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判定不属于重大变动,性质、规模、地点未发生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无明显不实;无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形。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验收项目不存在其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建议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维生素E油、20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技改项目(不包括4000吨维生素E粉食品添加剂、原料制备、甲醇制氢工段)通过验收。
1.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项目设计、施工和验收期间未收到过公众反馈意见和投诉。
2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
2.1制度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已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翟金璐
副主任:戴学军
环保专员:沈海涛
职责分工见表2.1-1。
环保规章制度情况见表2.1-2。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委托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预案中明确本项目与园区、县应急联动方案,并于2018年2月9日在盐城市大丰区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3)环境监测计划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未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监测计划由园区统一组织实施。
2.2配套措施落实情况
(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
本项目不涉及区域削减,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已将厂区内落后设备淘汰。
(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
验收项目在原料罐区周围200米、中间罐区周围50米设立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和卫生防护距离测绘图可知,该范围内为项目自身用地、周边企业用地和空地,无学校、居民等敏感目标。
2.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
按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本项目不涉及林地补偿、珍稀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等要求。3整改工作情况
大丰海嘉诺药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4日对废气排放口进行整改,整改后的废气排放口满足排污口规范化设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