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pdf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村级电商服务站是建立在村居社区的一种电子商务形式,旨在通过线上购物、线下服务等方式提升农村消费水平和服务质量,助力乡村振兴。
为了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其运营效能,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及职责划分服务站的组织架构应该包括总站和分站,总站设置在乡镇,分站设置在各个村庄。
总站与分站的职责划分如下:1.总站职责:1)负责服务站的整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负责服务站平台的维护和升级。
3)负责服务站运营中的各项业务管理。
4)为各分站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指导。
2.分站职责:1)负责服务站的日常运营管理。
2)负责严格执行总站对服务站的各项操作规定,保证服务站有序健康发展。
3)负责货品的仓储、更新、打包和配送工作。
4)负责售后服务的处理和维护。
二、服务站的运营规定1.服务站必须彻底了解国家法规、互联网电商标准,保证不违反国家法规和商业道德。
2.订购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品牌产品,不能使用伪劣产品或不合法产品。
3.服务站应当严格管理数据保密,保护客户数据隐私。
4.严格规范销售流程,确保售前、售中、售后服务系统流程通畅。
5.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数据安全和防火墙技术措施。
三、服务站的主要管理规定:1.服务站必须按规定经营,不得自行改变经营范围。
2.服务站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定。
3.服务站必须遵守服务承诺,保证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
4.服务站须采取必要的措施维护顾客权益,保障顾客的消费权益,定期对服务站消费体验进行检查与评估。
5.服务站应当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和客户服务薄记机制。
四、服务站管理的加强措施:1.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服务站管理流程,压实服务站管理责任。
2.加强员工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操作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和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定期检查服务站物资、设施的使用情况。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基本行为规范,加强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监管和管理,能够保障服务站的健康发展,既规范服务站的经营行为,也为顾客提供更好的购买体验,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电子商务 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
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建设与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点)的术语和定义、建设、验收、主要职责、服务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以下简称站(点))的建设与管理。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位于农村,利用电子商务平台为当地农民提供产(商)品代购、产品代销、信息咨询和发布、物流及其他便民服务的站(点)。
2.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信息咨询、产品对接、物流配送等各项服务的单位。
3 站(点)建设3.1 人员要求3.1.1 具备完全民事责任能力。
3.1.2 熟悉农村电子商务业务,具备操作电脑、手机能力,能够使用电子商务平台。
3.1.3 至少配备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且参加过相应培训。
3.1.4 能够对所在服务区域的农民的需求和生产经营进行摸底统计。
3.2 经营场所3.2.1 有固定经营场所,能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并且地址位于农村。
3.2.2 户外招牌具有电商标志、站(点)识别标志,书写规范、醒目。
室内应装饰有品牌标志,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及从业人员信息。
3.3 设备配置站(点)应配备电脑、上网设施(网线、路由器等)、基本办公经营设备以满足服务要求,有条件的还可配备多媒体展示等设施(参见附录B),全部通过为合格。
3.4 站(点)安全卫生设施3.4.1 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3.4.2 应配备防鼠、防蝇、防蟑螂等卫生设施。
3.4.3 有条件的可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或防盗安全系统。
3.5 站(点)申请与登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初步考察后,帮助备选站(点)人员填写《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参见附录 A),并拍摄该站(点)远距离外观、近观及该站(点)内部照片。
3.6 评估与合作运营单位对申请人评估合格后双方签订合同。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促进农村电商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与治理,以及村级电商服务站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村级电商服务站是指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为农民提供电商服务、商品展示、物流配送等一站式综合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第四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合法的场地,分为操作区、展示区和储存区。
2.配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如电脑、互联网接入设备、货架、存储设备等。
3.具有一定的人员数量,并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进行运营管理。
第五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应遵循以下程序:1.村级决策,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应部门备案。
2.编制村级电商服务站建设方案,包括场地选址、设备采购、人员配备等。
3.组织进行招投标工作,选定合格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
4.建设单位或个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完成后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以下基本设施和设备:1.必要的办公设备,如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
2.互联网接入设备,保证良好的网络连接。
3.货架和展示柜,用于商品的陈列和展示。
4.仓储设备,用于商品的储存和管理。
5.配送车辆或合作物流公司,保障商品的及时配送。
第三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第七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定期组织商品的采购、上架和陈列,确保供应充足和商品的新鲜度。
第八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定期开展线上线下的宣传推广活动,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第九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商品分类和标识体系,方便消费者选择和购买。
第十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保证商品的准时送达。
第十一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用户评价和投诉反馈机制,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意见。
第四章村级电商服务站工作人员的管理第十二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并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一定的电商经验,了解农村电商市场情况。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
ICS03.080.99A 02 DB23 黑龙江省地方标准DB 23/TXXXXX—XXXX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服务站(点)的设立25服务站(点)服务内容46服务要求47管理要求58运营单位培训59营销610物流配送611监督和考核612安全防护6附录A(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申请登记表7附录B(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审批表8附录C(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商品代购流程9附录D(资料性附录)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产品代销流程10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的编写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黑龙江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哈尔滨市标准化研究院、中国邮政集团总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黑龙江裕鑫奇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炬、贺佳、史林、宋韶辉、徐慧峰、张劲男、沈贞爱。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术语与定义、服务站(点)的设立、服务站(点)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管理要求、运营单位培训、供应链与营销、物流配送、监督与考核、安全防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B/T 11112-2015 电子商务企业认定规范3 术语和定义SB/T 11112-2015界定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SB/T 11112-2015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农村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生活的地方。
目前农村主要包括自然村、行政村、城中村、多个行政村合并的社区、城乡结合区域的社区等。
“美丽乡村”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美丽乡村力农村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_条“美丽乡村”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 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第二条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力,调动积极性。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3.借助电子商务平台,促进自有产品资源、政策资源向服务站汇聚,使地市级资源与村级渠道直联,实现XXX及周边销售XXXlk务预约,提升全市业务受理能力。
4、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XX便利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XX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章服务站标准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农村供销社、食杂店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 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一般不少于200人。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美丽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且微机要与货品放置在营业场地内,不能在客厅或卧室。
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服务流程。
④具备通过XXX迷你终端+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或电脑平台分销操作系统受理XXX业务、开展销售的能力。
第四条服务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某某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某某(mǒu mǒu)村电子商务效劳(xiào láo)站管理(guǎnlǐ)方法(fāngfǎ)〔试行(shìxíng)〕:第一条某某村电子商务效劳站以本村村民为主要效劳对象,以网络代购、网上帮销、快递物流代办、金融效劳等为主要效劳内容,开展便民效劳,帮助村民将自己的农产品通过效劳站点进行销售,解决农村买卖难、运送难、价格低等问题。
为使效劳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促进自有产品资源向效劳站会聚,通过代买、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方式提升村民创收能力。
第三条效劳内容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效劳站的各项效劳功能、宣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平安,培育农民网上购物、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置效劳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效劳。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本村适销的农产品,推荐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效劳,包括水、电、气、宽带、话费等根底工程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效劳,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效劳。
6、效劳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效劳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效劳费用。
第四条效劳流程1、商品代购流程①填报需求:村民到效劳站填报购物需求。
②协助购置:效劳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③代收与退换:效劳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效劳、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效劳。
2、产品代销流程①效劳站人员推荐当地农(副、特)产品到工程运营单位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
②电子商务平台与农(副、特)产品经营人员进行业务接治。
③接洽成功的农(副、特)产品放到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同时效劳站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员,协助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第五条代购的商品要及时交送,供给的商品要适销对路,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规定一、服务站的设立原则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在交通便利、人口较多、电商需求旺盛的地方设立,以方便农村居民的购物需求。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与当地农村居民需求相符合,提供多样化的商品和服务。
二、服务站的管理机构1.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站内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2.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商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定期参加培训以提升自身素质。
三、商品管理1.服务站应确保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服务站应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信息准确、完整,提供可靠的商品描述和图片。
3.服务站应提供商品退换货的服务,并在退换货政策上明确规定。
四、仓储和物流管理1.服务站应配备合适的仓储设施,保证商品的储存安全和质量。
2.服务站应建立合理的物流体系,确保商品的准时、准确送达。
3.服务站应与可靠的物流公司合作,确保快递服务质量和时效。
五、支付和结算管理1.服务站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并保证支付安全和便利性。
2.服务站应对支付和结算过程进行监控,确保交易过程的透明和公正。
六、服务质量管理1.服务站应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并进行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应设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和问题。
3.服务站应定期进行用户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需求和反馈,及时改进服务。
七、法律和风险管理1.服务站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电子商务活动。
2.服务站应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交易安全。
3.服务站应购买相关保险,提供风险保障。
八、监督和评估1.地方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
2.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应积极整改。
3.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对自身的经营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不定期向上级报告。
以上是一份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规定,为确保农村电商服务的顺利开展和良好发展,希望能得到广大农村居民的支持和配合。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一、建立健全服务机制1.制定详细的服务规章制度,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确保服务标准化、程序化。
2.培训服务人员,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使其具备适应电商运营的技能和知识。
3.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用户反馈的问题和投诉,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提供全方位的服务1.提供产品信息发布服务,包括发布商品信息、价格、促销活动等,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2.提供订单管理服务,包括订单确认、物流配送、退换货等服务,保证用户订单的顺利完成和售后服务的及时跟进。
3.提供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多种支付方式,确保支付流程简便安全。
三、提升服务体验1.加强网络安全,保护用户隐私和交易安全,建立安全的网络环境。
2.定期更新站点内容,丰富产品种类和品牌,提高用户选择的多样性。
3.提供个性化的推荐服务,根据用户的浏览和购买历史,推荐符合其偏好的产品,提高购物体验。
4.提供增值服务,如积分制度、优惠券、送货上门等,提高用户粘性和忠诚度。
四、加强站点管理1.定期检查和更新网站技术设备,保持网站的稳定运行和高效性能。
2.建立站点数据统计和分析系统,对用户行为、销售情况等进行数据分析,为站点优化提供依据。
3.建立站点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
4.加强与农产品供应商、物流公司等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协作,确保供应链畅通。
五、关注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1.落实国家政策,关注农村经济发展和贫困地区的帮扶工作,积极推动农村电商的发展。
2.推广优质农产品,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工作,确保用户购买到安全、健康的农产品。
3.积极参与地方社区建设,组织线下交流活动,建设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社区形象,提升消费者对农村电商的信任度。
以上是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服务与管理规范,通过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可以提高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竞争力,增加用户的满意度,促进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村级电商中心规章制度
村级电商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村级电商中心的运营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广大村民的利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村级电商中心是指为农村地区提供各类商品和服务的线上销售平台,旨在方便村民购物,提高村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第三条村级电商中心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做到经营合法、诚信经营。
第四条村级电商中心实行以政府引导、村委会管理、企业运营、村民参与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村级电商中心设立村级电商中心管理委员会,由村委会指导,包括主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等。
第六条村级电商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商业计划,监督管理中心日常运营。
第七条村级电商中心设立运营部、客服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具体负责中心的运营管理,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财务安全。
第八条村级电商中心建立健全运行机制,确保中心的高效运营,服务村民的购物需求。
第三章经营行为第九条村级电商中心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坚决打击违法行为。
第十条村级电商中心要保障商品质量,严格把关商品来源,建立完善售后服务,解决消费者投诉。
第十一条村级电商中心要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格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
第十二条村级电商中心应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确保商品供应充足,提高服务质量,拓展市场。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三条村级电商中心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财务流程,防范财务风险。
第十四条村级电商中心要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员工素质,不断完善服务质量,促进中心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村级电商中心要建立健全决策机制,加强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推动中心的发展。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村级电商中心应当定期进行自查,每月组织召开管理会议,总结工作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七条村级电商中心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公众的监督。
乡村电商管理制度
乡村电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乡村电商的管理,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乡村电商是指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的线上商务活动,包括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服务。
第三条乡村电商管理制度适用于乡村电商企业及从业人员,保障乡村电商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第四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和流通,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第二章乡村电商企业的注册与备案第六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取得合法营业执照。
第七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将基本信息、经营范围、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在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更新。
第八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乡村电商从业人员管理第九条乡村电商从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教育,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十条乡村电商从业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诚信从事经营活动,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乡村电商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保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
第四章乡村电商平台管理第十二条乡村电商平台应当依法合规进行平台注册和备案,确保平台的合法经营。
第十三条乡村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审核与管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乡村电商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的商品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商品信息,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
第五章乡村电商服务规范第十五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
第十六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相关质量监管和产品认证制度,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农村物流服务,提升物流效率,保障农产品的及时流通。
第六章乡村电商安全管理第十八条乡村电商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保护和网络安全防护,避免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一、总则村级电商服务站是指为了推动乡村电商发展、提高乡村居民生活质量,由村级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销售、配送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商品的服务设施。
为了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基本原则1. 服务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秉持服务乡村居民的宗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2. 公平竞争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保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不得进行垄断或限制竞争行为。
3. 信息安全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注重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不得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4. 发展可持续原则: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促进乡村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规范1. 场地选择: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择便利的地理位置,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仓储空间。
2. 设备要求: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置电脑、网络设备、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并确保数据安全。
3. 人员配置: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商品上架、订单处理、客户咨询等工作,人员要具备一定的电商运营和服务能力。
4. 商品选择:村级电商服务站应选择当地的农产品和乡村特色商品作为主要销售对象,确保商品的品质和安全。
5. 服务宗旨:村级电商服务站应以“居民需求满足”为宗旨,提供便利的下单、配送、退换货等服务,提高用户体验。
6. 运营时间: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运营时间,保证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四、管理要求1. 注册备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注册备案,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
2. 商品上架: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按照商品质量和安全的要求进行审核和上架,确保销售商品的品质和合规性。
3. 订单处理: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及时处理用户下单的订单,跟踪商品的配送情况,保证及时送达。
4. 售后服务: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及时解决用户的售后问题,保证用户的权益不受损害。
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范文农村电商服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电商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行业的管理,促进农村电商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农村电商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包括农村电商服务平台经营者、农村电商服务提供者、农村电商服务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农村电商服务包括农产品电商、农村电商扶贫、农村电商物流、农村电商金融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行业的监管,鼓励和支持农村电商服务行业创新发展,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
第五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依法合规经营,为用户提供优质的电商服务,维护用户权益。
第六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加强技术研发,提升农村电商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水平,提高用户体验。
第七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保护企业内部信息安全,防范数据泄露、网络攻击等风险。
第八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第二章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第九条设立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负责农村电商服务行业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农村电商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依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对农村电商服务机构进行评级和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农村电商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农村电商服务机构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农村电商服务管理机构应建立农村电商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保护用户合法权益。
第三章农村电商服务机构第十三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通过依法取得相关营业执照,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第十四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根据农村电商服务的实际需要,建立相应的农村电商服务平台和配套设施。
第十五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建立完善的用户身份认证制度,确保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农村电商服务机构应保护用户隐私,严禁非法收集用户个人信息和滥用用户个人信息。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管理制度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对于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管理制度是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管理的关键。
二、管理目标1.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运行效率,提供优质的服务。
2. 保障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安全和稳定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数据丢失。
3. 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品牌形象,增强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竞争力。
三、管理内容1.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规章制度管理(1)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运营规范和相关操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
(2)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完善相关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2.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安全管理(1)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
(2)加强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安全保护,防范和应对各类网络攻击,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服务管理(1)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用户的需求,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加强用户反馈和投诉处理。
(2)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产品及信息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信息真实可靠。
4. 农村电子商务站点品牌形象管理(1)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2)建立健全的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加强对客户的维护和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四、管理措施1. 完善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管理团队,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2. 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考核。
3. 加强对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安全保护,确保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4. 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服务水平,加强对用户的维护和服务。
5. 加强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品牌推广和形象管理,提高农村电子商务站点的竞争力。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经营管理,促进农村电商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设立、经营、管理等相关事宜。
第二条定义⒈村级电商服务站:指由村委会或农村合作社等组织建立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农民提供商品展示、订单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
⒉村委会:指村级人民代表机关。
⒊农村合作社:指以农民为主体,经济共同体性质的组织形式。
第二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设立管理第三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设立条件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满足村级人民代表机关的审批要求。
⒉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有合理的场地和设施,满足商品的存储、展示和订单管理的需要。
⒊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具备网络和电子设备,实现商品信息的在线展示和管理。
第四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⒈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建设应通过招投标等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
⒉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责任⒈村委会负责村级电商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监督。
⒉农村合作社负责协助村委会进行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运营管理第六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商品管理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推广本地农产品和特色商品。
⒉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展示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⒊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商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商品质量可靠。
第七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订单管理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订单管理系统,确保订单的及时处理和配送。
⒉村级电商服务站应确保订单信息的保密性,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第八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物流配送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高效的物流配送网络,确保商品的安全送达。
⒉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合理设置物流费用,并公示于户。
第九条村级电商服务站的售后服务⒈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制度,解决用户投诉和退换货等问题。
⒉村级电商服务站应及时处理售后问题,保护用户权益。
XX县村级电商公共服务网络服务制度
站(点)的考评工作。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负责协助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的考评工作。
(二)考评依据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等级划分应依据服务站(点)所处位置、站(点)硬件配置、站(点)的广告形象 、工作人员业务熟悉度、工作配合度、经营业绩、周边村民对项目认知度、诚信守法情况、客户满意度等指标。
.服务站人员严重不配合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工作,不服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 管理,运营单位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服务站人员对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赋能业务拒不链接,并无法提供相应业务统计数据者,农村 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服务站人员如出现严重不良信用并且不予以改正,农
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服务站终止运营后,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二)村级服务站更换及提升措施
依据考评结果,将不符合条件的村级服务站进行考评后的指导赋能,三个月再次进行考评,持续不能满足考评 条件的将予以淘汰;考评一般的服务站进行赋能指导及业务叠加,增加站长的服务运营能力,弥补考评中不足的动作 ,提升整体服务能力;考评优秀的服务站继续加强日常的沟通和指导,通过打造典型影响带动考核一般的服务站。
(三)考评周期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考评周期为一年一次。
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淘汰和更换的机制
(一)有下列情节的予以淘汰
1.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运营单位对服务站人员定期电话回访,对期间形成的(交易、服务)台账,所提 供的相应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如服务站运营半年,交易(服务)量低于100笔,责令其进行整改,如连续三个季度仍 无改进,运营单位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
《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起草工作小组二〇一八年七月目录一、背景及意义 (3)二、任务来源 (5)三、标准制定过程 (5)四、标准制定原则 (6)五、标准主要内容及依据来源 (7)六、与其他标准的关系 (18)七、标准实施预期的效果 (18)《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背景及意义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城市网购市场趋近饱和,而农村在此时展现出了其强大的购买欲和购买力,农村电子商务应运而生。
农村电子商务是指以农业生产为中心而发生的一系列电子化交易活动,包括农业生产的管理,农产品的网络营销、电子支付、物流管理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等;并通过网络平台嫁接各种服务于农村的资源,拓展农村信息服务业务、服务领域,服务内容涉及消费品代购、农产品外销、便民服务、政务服务、农资代购服务等内容,使之兼而成为遍布县、镇、村的三农信息服务站,作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实体终端直接扎根于农村服务于三农,真正使三农服务落地,使农民成为平台的最大受益者。
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化技术的革新与应用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发展、群众的实际需求驱使农村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壮大,并成为促进农民增收、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
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不仅对农业发展提出了要求,也明确地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了需求;党的十八大做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把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到国家战略的高度,农村电子商务作为农村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构建起一座联通农业生产和市场的桥梁,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推动力量。
2014年是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分水岭,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电子商务向村镇全面展开,京东、淘宝等众多电商巨头渠道下沉布局农村,开始了三四线城市、乡、镇等地区的刷墙行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村级电商服务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以村
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解决农村买难、卖难问题,实现“网
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以公共服务、信息咨
询和代理服务等为主要服务内容,借助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
收为目标,为广大村民提供方便快捷代理服务,为使服务站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服务站基本职能
第二条通过电商平台提升农民创收能力
1.借助电子商务鼓励农村与城市商贸互通,通过代买、
代卖,商品代收、代发、代发布信息等提升服务站的创收能
力,调动积极性。
通过创收增值促进XXX服务站品牌与价值提升,使服务站体系运营稳定,解决服务站建站难、生存难、发展难的问题,实现渠道繁荣。
2、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多面广的优势,将电子商务
服务站分期分批次建设成为百姓服务型渠道网点,丰富电子
商务服务站经营项目和服务功能,提升获利能力,有效拓展
电商在乡镇、村屯的服务网点。
第三章服务站标准
第三条服务站基础设施标准
1.服务站建设选址要求:深入村屯,以村部、便民超市
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实际使用面积应不低于6平方米,周边应有一定的常住人口。
2.服务站室内环境要求:
①凡是合作服务站需要统一悬挂“智慧乡村服务站”牌匾,牌匾悬挂位置要显著,不可放置室内,不可放置墙或门
窗下方,不可闲置不挂、不可有其他物品遮挡等;
②室内卫生良好、柜面干净整洁,有微机并安装互联网。
③室内墙面显著位置张贴或悬挂室内业务服务内容及
服务流程。
第四条服务内容:
1.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宣
传电子商务相关行业资讯、网络安全,培育农民网上购物、
产品网上销售、网上购买服务等习惯。
2.为村民提供网上代购商品、代收代发快递服务。
3.协助村民解决有关购物过程产生的各种纠纷问题。
4.组织当地适销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推荐
给各个电子商务平台,帮助村民代售农(副、特)产品。
5.为村民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已开通的各项便民服务,包
括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和农村金融服务,以及车票酒店预定、就诊预约、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6.服务站人员在为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及其他服务时,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收取服务费用。
第五条服务流程
1.商品代购流程
①填报需求
村民到服务站填报购物需求。
②协助购买
服务站人员协助村民完成商品网络下单及款项支付。
③代收与退换
服务站为村民提供网络商品的代收服务、提货通知、办理退换货服务。
④代购流程见图1。
2.产品代销流程
①服务站人员推荐当地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到项目运营单位或其他电子商务平台。
②电子商务平台与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经营人
员进行业务接洽。
③接洽成功的农(副、特)产品、旅游资源放到电子商
务平台销售,同时服务站人员作为当地的业务联络员,协助
落实相关业务事项。
代销流程见图2。
第六条牌匾悬挂要求
外墙大门或屋门正上方空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智慧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牌匾,具体根据牌子的尺寸适当调整。
第四章服务站管理
第七条合作伙伴培训及考评
1.旗电商办组织培训:由旗电商办下设的旗级电商公共
服务中心组织免费培训和业务指导。
2.综合考评、签订协议:站长要与电商办和村两委签订
协议并接受旗级电商服务中心考评。
第八条代购的商品要及时交送,供应的商品要适销对
路,勤进快销,加速资金周转。
对商品要妥善保管,防止残
损变质。
服务站要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政策,不准出售假冒、变质商品。
若代购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可协商或提请政府主
管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九条服务站人员通过电商平台发布各类供求信息,
服务站发布的商品(服务)信息内容应合法、真实可靠,文
字用词要规范。
第五章日常管理
第十条服务站片区承包人每月至少两次到各自区域
所辖下的服务站进行巡检,检查内容为服务站职能及服务站
标准中所涵各项,指导服务站人员建立管理档案库,规范服
务站经营行为,搜集相关问题,建立巡检记录表,做好统计(交易、服务)台账,妥善保管提供相应的信息数据,市公
司每月将以此作为片区承包人的考核依据。
第六章平台管理
第十一条电商交易平台
要按月盘点商品,做到帐实相符,保证库存供应能力。
第十二条内容管理平台
信息发布平台为内容管理平台,平台的内容需由服务站
人员每日登录并对各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各服务站人员每月
至少发布15条以上不重复信息,并保证信息内容的合法性,如有发布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行规信息,将不予审核通过,
三次以上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隐私保护
服务站人员有义务保护客户隐私,不得将客户所提供的
私密信息泄露。
第七章服务站退出运营规则
第十四条服务站的退出
1. 服务站需保证至少运营半年以上,如因自身特殊原因提前退出,需与旗电商服务中心提出并互相协商。
2.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对服务站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
电话回访,对期间形成的(交易、服务)台账,所提供的相应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如服务站运营半年,交易(服务)量低于100笔,责令其进行整改,如连续三个季度仍无改进,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公司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3. 服务站人员如出现严重不良信用并且不予以改正,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有权终止该服务站的运营。
4.服务站终止运营后,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收回为村级服务站发放的设施设备和电商平台帐号及权限。
第八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服务站挂牌运营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旗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