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2. 安全管理责任2.1 部门经理负有最终责任,确保本规定的实施和执行。
2.2 安全主管负责具体的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
3. 防雷安全管理3.1 所有工程设备和建筑物应安装合适的避雷装置。
3.2 避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3.3 雷雨天气应及时停止作业,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4 工作场所内的金属物体应做好接地处理,减少雷击风险。
4. 防静电安全管理4.1 所有涉及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应设置防静电设施,如防静电地板、防静电工作台等。
4.2 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的防静电培训,了解并掌握相应的操作规程。
4.3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静电设施,确保其正常工作。
4.4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使用带电作业设备、不合格的电气设备等。
4.5 禁止在易燃易爆物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等危险行为。
5. 事故应急处理5.1 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处置事故。
5.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6. 监督检查与罚则6.1 安全主管和相关部门负责对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
6.2 对于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7. 结束语本文档为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旨在确保生产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防护措施,才能有效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生产的稳定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以上就是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文档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提供一些指导和参考。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油田分公司发生雷击和静电爆炸等安全事故而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这些规定中的内容:
1. 雷击防范措施:
- 油田分公司应根据地区的雷击特点制定相应的防雷措施,并确保所有建筑物和设备符合相关雷击防护标准。
- 所有设备和设施应配备能够承受雷击的保护装置,如避雷针、接地装置等。
- 在雷雨来临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2. 静电防范措施:
- 所有工作区域和设备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静电防护排布。
设备和管道应具备良好的接地装置。
- 静电产生较大的装置和工作区域应设置适当的静电放电装置,如静电消除器、静电接地极等。
- 所有作业人员应使用防静电工作服和鞋,避免静电的积聚和放电。
3. 培训和警示:
- 所有员工应接受针对防雷和防静电的安全培训,并了解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 在有雷暴或静电风险的环境中,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4. 安全检查和维护:
- 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防雷和防静电功能正常。
-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防雷防静电的认识和理解。
总之,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应包括对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防护措施,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雷防爆能力。
同时,员工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雷击和静电风险。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三篇)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防雷、防静电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和落实防雷、防静电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定十分必要。
以下是一份关于防雷、防静电管理的规定,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管理,预防雷击、静电引起的事故和损失,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生产、经营、研发等各类场所和行业。
第三条防雷、防静电管理应该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涉及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工作责任制度应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工作须与其他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综合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防雷管理第六条设备选型应考虑雷电环境的特点,选择适合的防雷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第七条防雷设备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检测结果应记录,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八条建筑物应根据所处环境和重要性设立适当数量和位置的避雷针和避雷网,确保建筑物的防雷性能。
第九条避雷设施应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检测结果应记录,在发现问题时及时进行修理。
第十条生产、储存等场所的屋顶和设备应设置避雷装置,并确保其与地面的接地连接良好。
第十一条人员应定期接受防雷知识培训,熟悉各类防雷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
第十二条防雷巡检工作应定期进行,巡检记录应详细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预防电器设备受雷击,应设置合适的过电压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和维护。
第十四条雷雨天气时,人员应避免在室外活动,必要时应暂停工作,并保持室内的安全环境。
第三章防静电管理第十五条静电带电作业的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且工作场所应设置相关静电消除设备,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仓库、储运车辆等静电严重的场所和设备应进行防静电处理,减少静电引起的事故。
第十七条静电敏感的产品、材料等,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静电引起的损坏。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2)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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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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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油田分公司应制定并落实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雷电和静电防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2. 油田分公司应设立专门的防雷防静电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并配备必要的防雷防静电设备和材料。
3. 油田分公司应对雷电密集区域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避雷针、避雷网、避雷装置等。
4. 油田分公司应对雷电和静电易发生的设备、工具、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油田分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防雷和防静电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他们能够正确使用防雷防静电设备和工具。
6. 油田分公司应建立紧急应急预案,包括防雷防静电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地处理雷电和静电事故,减少损失。
7. 油田分公司应定期组织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对相关设备、工具、设施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8. 油田分公司应建立安全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掌握雷电和静电的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 油田分公司应对雷电和静电防护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防护效果。
10. 油田分公司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做好防雷防静电工作,提高整体防护水平。
以上是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根据油田分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落实。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二)以下是针对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1. 防雷措施:a. 定期进行防雷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b. 油田设施和设备上应安装雷电防护设备,如避雷针、避雷网等。
c. 在雷暴来临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停工,并避开高处、金属设备和水源等容易成为雷击点的位置。
2. 防静电措施:a. 在易产生静电的场所,确保地面的导电性良好,并加装适当的接地设施。
b. 工作人员应穿着防静电服装,并定期检查服装的导电性能。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技术水平,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根据本管理规定制定详细实施细则,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防雷防静电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科学防控,全面落实。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油田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组织体系,明确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
第二章防雷工作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防雷技术设施,配备合格的防雷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雷电监测系统,及时获取雷暴信息,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防雷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防雷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雷巡查制度,定期检查防雷设施的完好性,及时发现并排除问题。
第三章防静电工作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符合标准的静电防护设备,如接地装置、静电消除装置等。
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防护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并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危害评估机制,定期对静电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事故的上报与处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全面落实。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具备防雷防静电工作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防雷防静电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020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工作总结参考范本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一
甲醇厂防雷防静电设施安全管理规定二
股份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三
选煤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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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
定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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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工作场所的防雷防静电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和相关设备设施,包括生产现场、仓储设施、办公楼宇等。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划定工作范围,完善安全措施。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条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全面雷击风险评估,采取合适的防雷措施,确保雷击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设置雷电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雷电活动情况,及时采取相应应对措施。
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雷电易感点进行标识,建立雷电巡查制度,及时排除雷电危险隐患。
第九条确保防雷设施的正常运行是防雷安全的重要保障,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防雷设施巡检和维修计划,确保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雷电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雷意识,正确使用防雷设施。
第十一条发生雷击事件后,油田分公司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域等待救援。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制定静电控制方案,根据不同场所和设备的特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材料和工艺进行分类,采取相应的防静电措施。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防护区域,并确保区域内的操作人员按规定佩戴防静电装备。
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组织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仪器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其可靠性。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提供防静电培训,让员工了解防静电知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引入防静电措施的设备和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静电检测制度,定期对防静电措施进行检测和评估,纠正不符合要求的问题。
中石化防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石化防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防止或减少因雷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中石化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石化所有生产、科研、办公等场所的防雷安全管理。
第三条防雷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科学管理,严格规范,确保防雷设施安全有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中石化防雷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防雷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五条防雷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防雷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1. 负责组织本单位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防雷设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2. 定期对本单位防雷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整改;3. 组织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4.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防雷安全检查、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防雷设施管理第八条防雷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进行防雷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
第九条防雷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十条防雷设施检查、维护内容:1. 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等防雷设施的完好情况;2. 防雷设施的接地电阻值;3. 防雷设施的接地引下线连接是否牢固;4. 防雷设施的保护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发现防雷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第四章雷电灾害应急预案第十二条制定中石化雷电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措施和程序。
第十三条雷电灾害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应急责任人应立即组织救援,确保人员安全,尽快恢复生产、科研、办公秩序。
第五章培训与教育第十五条定期开展防雷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防雷安全意识。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特订立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各生产现场、中心管理部门、办公区等涉及防雷防静电的场所。
第三章防雷管理1. 生产现场和非生产现场建筑物顶部应安装避雷针;2. 煤气井顶、采油井及生产现场大型机械设备、输油管道等应分别设置避雷地线;3. 遇雷电天气,必需立刻实行下列措施:(1). 生产设备停机,使其与雷电地方断开联系;(2). 牵引线断开并卸下,拔苗助长的情况下必需二级措施同时执行;(3). 维护各设备防雷接地系统;4. 采油井的避雷引线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第四章防静电管理1. 生产现场石油、油气、液化气等易爆燃介质的装卸、生产和运输作业时应实行下列防静电措施:(1). 清洗地面、搭设绝缘垫;(2). 订立防静电作业程序;(3). 每个防静电工作区域应配置一套导电接地装置;2. 全部装配工作,必需订立防静电作业程序;3. 禁止使用有引火不安全的清洁剂进行清洗、擦拭以及采纳撕裂、撕烂等方式取放装卸物品;4. 禁止使用橡胶靴、橡胶手套等绝缘材料。
第五章保养维护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设备的防静电检查,对防静电装置和各静电的接地系统进行检查、接地电阻检测和除去静电等处理;2. 对防雷引线、导电接地桩和防静电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维护记录。
第六章应急预案1. 全体员工应具备防雷防静电学问,碰到防雷防静电问题应适时报告;2. 针对突发事件应订立应急预案,实行合适措施,尽早恢复生产和正常工作。
第七章违规惩罚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人员财产安全,规范防雷防静电工作,本规定制定。
本规定制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涉雷区域防护技术规则》、《防静电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合作单位、承包单位的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二章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第三节安全责任制1.油田分公司及其附属单位、合作单位、承包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要求防雷防静电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与党政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相匹配,责任分清、层层落实。
3.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职责,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防护措施,发现违反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或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4.建立纳入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应急救援体系,做到能够应对突发事件,使人员、财产得到有效地保护。
第四节防雷安全技术措施1.对涉雷周边地区必须制定周边土地利用情况调查和评估报告,确定适宜的防雷技术措施,进行雷区划定,并在建筑物上设置避雷装置,以防止雷电危害。
2.各工程建设单位对其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涉及的防雷工程应做好技术设计,满足相关技术标准,确保工程的防雷技术可靠可行。
3.工程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制定防雷设计方案,并在设计图纸上标注包括接地电阻值、分闸器的位置高度、信号线的独立接地等内容。
4.在施工区域,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雷电监测。
当监测到雷电靠近施工现场时,应立刻停工,并将设备全部关闭并及时进行维护,以免设备受到雷电直接击中而损坏。
5.建筑物内的电缆电线、金属管道,应采取联合接地,以确保连接正确,防止因线路不畅通和接地孔下沉而带来的防雷效果下降。
6.对于毗邻公共区域、道路等设施,在防雷工程的施工中必须考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周边不受到防雷施工的影响。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490(管理制度范本系列)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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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 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二) 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三) 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四) 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五) 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保证工作场所和设施的安全,预防和减少因雷击和静电引起的事故和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各类工作场所和设施,包括生产设施、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制定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开展相关的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积极参与防雷防静电工作。
第五条分公司应加强防雷防静电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二章防雷安全管理第六条安装防雷设备是油田分公司防雷工作的基础。
分公司应根据建筑物的高度和使用功能决定是否需要安装防雷设备,并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安装。
第七条定期检查和维护防雷设备是保证其有效运行的关键。
分公司应制定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确保防雷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分公司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情况,制定适当的避雷规定,明确雷雨天气的工作暂停和撤离信号。
第九条在雷雨天气下,分公司应做好雷电预防工作,包括关闭室外设施和电子设备,避免操作高空设备等。
第十条分公司应加强雷电监测工作,及时发布雷雨预警信息,并向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对雷电安全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第三章防静电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应根据生产设备和工作特点,制定防静电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工作场所的防静电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遵循防静电的基本原则,包括防止电荷积累、控制电荷传输、消除电荷积累等。
第十三条分公司应提供必要的防静电设备和器材,包括防静电地板、防静电鞋、防静电工具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员工对静电危害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确保操作的安全性。
第四章紧急应对措施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制定紧急应对预案,针对雷电和静电事故,明确紧急撤离、救护和报警等措施。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定期组织紧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紧急应对预案。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气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油气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气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避免和减少雷电、静电灾害以及可能引发的其他次生灾害,保证油气生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归口管理的油气田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是防雷防静电管理的基本要求,油气田企业在防雷防静电的设计、安装、使用、检修、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管理中,除严格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相关标准规定。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勘探与生产分公司职责:(一) 贯彻落实国家防雷防静电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二) 组织制订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工作管理制度;(三) 指导和监督油气田企业的防雷防静电工作;(四) 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专项检查检测评估工作;(五) 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隐患分析和研究,督促和检查防雷防静电隐患的整改;(六) 组织或参与雷电、静电事故事件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五条油气田企业职责:(一) 贯彻执行国家相关防雷防静电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实施细则;(二) 明确本单位防雷防静电工作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三) 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业务培训;(四) 负责防雷防静电产品供应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检测单位的准入资质审查;(五) 负责制订防雷防静电设施年度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六) 落实建设项目中防雷防静电“三同时”的相关工作,组织检测评价;(七) 负责雷电静电隐患的排查、评估和整改实施;(八) 组织开展防雷防静电管理岗位人员技能培训;(九) 组织或参与雷电、静电事故事件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三章建设管理第六条下列场所和设施应当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规定的第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运场所;(三)国家规定应当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其它场所和设施。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以下是对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一些建议和规定:
1. 安装和维护防雷设备:在油田分公司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等关键区域安装专业的防雷设备,如避雷针、避雷网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防护。
2. 防雷地线的布置:在油田分公司的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重要区域,应进行合理的防雷地线布置,可以将雷击通过接地网络迅速释放到大地中去。
3. 静电消散:油田分公司应建立完善的静电消散系统,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容器等进行静电消散处理,降低静电积聚引发的安全风险。
4. 静电防护装备:对于需要操作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符合相关标准的防静电鞋、防静电衣等防护装备,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5. 定期进行防雷检查和防静电培训:油田分公司应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防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同时,每年对工作人员进行防静电培训,提高其对防静电安全的认识和技能。
6. 加强雷击事故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雷击事故,油田分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和救援。
以上是对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的一些建议和规定,具体的安全管理措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油田分公司在雷电和静电方面的安全,提高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油田分公司的所有工作场所及相关设备。
第三条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
第四条油田分公司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将预防与处置结合,注重系统综合防护。
第五条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第六条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预案。
第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雷电防护管理第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合理规划工作场所的建设,采取防雷措施,确保雷电防护设施的完善。
第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定期对雷电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有效性。
第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雷电频繁的天气条件下进行高风险作业。
第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雷电预警系统,并设置相应的预警信号。
第三章静电防护管理第十二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标识和管理。
第十三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静电防护地带,设立静电消除装置。
第十四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对存储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静电防护。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五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防雷防静电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六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做好相关培训和演练。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七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建立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和设备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油田分公司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协调工作。
第十九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和评估。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油田分公司应当加强信息宣传,提高防雷防静电意识,争取员工的积极配合。
第二十一条油田分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3篇)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1目的为了加强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的管理,规避因雷电、静电引起的事故风险,保障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人员及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
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各部门、车间。
负责本部门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管理。
4内容与要求4.1盛装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必须加设防静电装置,并经常检查,保障无损、好用。
4.2输送易燃易爆物料的管道,必须做好防静电连接,并保证可靠。
4.3输送易燃易爆物料时,要严格控制流速,管道内流体的流速不准超过____米/秒,伸入贮罐的进料管道应加伸长管,从底部进料,以防发生事故。
4.4在装卸可燃液体过程中,禁止从槽车或其他容器中取易燃易爆液体样品,如需取样,应在停止取样____分钟后进行。
4.5凡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4.6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与避雷和电器保护的接地装置连接在一起,应单独设置,并离开避雷的接地装置至少____米以上。
4.7生产装置、设备、建筑物、构筑物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和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应符合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4.8为防止雷电可能造成的破坏,独立避雷针、避雷器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接地电阻的测定必须在每年的雷季前进行一次。
4.9每个避雷针应设单独的接地极板,避雷针装置必须与其所保护的所有金属物体绝缘。
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2)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雷击和静电引发的火灾及其他危险情况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雷、防静电管理规定:1. 建筑物防雷规定:- 建筑物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雷击防护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高层建筑应设置避雷针,低层建筑应设置接地装置,确保建筑物及周边地区的安全。
2. 安全距离规定:- 在雷电频繁区域和雷电重灾区域,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在过雷雨期间从事户外活动。
- 在雷雨天气中,在室外不得靠近高大的金属建筑物、敞开的空地、高压线、电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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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
理规定(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油田分公司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新
编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测及检查维护管理,预防雷电灾害,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它连接导体的总和;防静电装置是指:将装置、设备、设施、储罐等静电接入大地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托管单位)防雷、防静电装置的设计安装、安全监测和检查维护等。
第二章防雷、静电管理职责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年度检测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五条凡具有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单位应当做好装置的检查维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
(二)按照规定申请装置安全检测,并配合检测机构做好检测工作;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防雷、防静电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及时整改,并向检测机构申请复查;
(五)建立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检测和维护检查档案。
第三章防雷、防静电检测
第六条检测计划的下达及实施。
(一)各单位每年一季度编制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安全技术检测计划;
(二)凡列入年度检测计划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由当地
气象部门进行检测;
(三)被检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按年度检测计划及时核实检测工作量和落实检测时间,在接到公司检测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做好检测前的准备工作;
(四)检测机构应出具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资质证及专业技术人员检测资格证;
(五)检测机构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
(六)检测完毕后,要在二十天之内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一式三份,分别交被检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
(七)检测机构在完成了年度检测计划后,应向质量安全环保处上报年度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汇总报告。
第七条检测频次。
(一)防雷、防静电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原则上应每年检测一次;
(二)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露天化工
设施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时,可进行临时性检测。
第八条公司生产单位及下列场所、设施应当列入年度安全检测的范围:
(一)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二)油气、炼油化工生产或者储存场所;
(三)电力生产设施和输配电系统;
(四)通信、交通运输、新闻电视、医疗卫生、计算机信息等公共服务系统的主要设施;
(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安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其他场所或者设施。
第九条根据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防雷、防静电装置安全检测的项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筑物防雷类别的确定;
(二)建筑物防雷措施的检测;
(三)接闪器;
(四)引下线;
(五)接地装置;
(六)防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和电涌保护器;
(七)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应当检测的其他项目。
第十条隐患整改。
(一)检测机构在实施检测中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当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二)单位有下列隐患之一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予以消除:
1.安装不合格和应当安装而未安装的;
2.装置存在一定缺陷的。
第四章防雷、防静电工程
第十一条公司规划计划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核时,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审核的有关规定,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设计审查。
第十二条公司基建工程管理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对防雷、防静电以及建筑物电气接地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未经检测验收或者检测验收不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装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四条各单位的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接受检测,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测或检测不合格不进行积极整改的,将依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单位进行处罚。
第五章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
第十五条遭受雷电灾害油气生产设施、建筑物,应当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公司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组织对本油气生产区域内的重点建设工程、爆炸危险环境等建设项目进行雷击风险评估,确保安全。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违反本规定,导致雷击造成火灾、爆炸、人员伤亡以及国家财产重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有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
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防雷装置、防静电接地日常检查维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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