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程序和规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程序和规定劳动合同是雇主和雇员之间为共同完成一定劳动目标而订立的协议。
而合同是有限期限的,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继续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另外,劳动合同也可能在合同期限之前终止或解除。
本文将重点讨论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的程序和规定。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程序劳动合同的终止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合同期满自然终止:当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不需要进行其他程序。
2. 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书面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并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10日内,共同办理劳动关系的变更手续。
3.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权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补偿标准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4. 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期限: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般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的期限。
具体通知期限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劳动合同的解除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 严重违反劳动合同:当一方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如重大失职、盗窃公司财物等,对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先进行相应的调查和报告程序。
2.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雇主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单方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书中应明确解除的原因和日期。
4. 劳动争议解决程序:当雇主和雇员就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或补偿金额等问题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解决程序来解决纠纷。
三、劳动合同的解除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解除规定:1. 合同约定:在劳动合同中,可以明确约定双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期限和程序等。
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时,应按照约定进行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 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即时辞职,用人单位在暂时无人顶替辞职者岗位的情况下,会对正常的 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立法只限于试用期内或者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场合允许即时辞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 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这一基本权利,就劳动者而言,主 要是通过社会保险实现。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拒不依法缴纳或延迟缴纳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 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由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负责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因此,如果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上述社会保险费,就是对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侵害,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 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的几种情况,无效的劳动合已经履行的 额,或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包括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和行使特别解除权 两种情形。
(一)、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劳 动者如要解除劳动合同,除通过与用单位协商一致后解除和依法行使即时解除权外,只要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知用人单位,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本条规定了劳动者的辞职权,同时也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 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行使一般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但必须提前 30日通知用人单位,以使用人单位进行必要的准备,避免影响其生产和经营,且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 向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单独赋予劳动者一方履行提前30天预告通知程序即可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所体现的立法意义 在于: 第一,保障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使劳动者享有充分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现代劳动立 法的理念是保护劳动者,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者地位,确保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权益实现与人 格独立是现代劳动法的立法宗旨和价值取向。劳动法的发展史和工人阶级斗争,都可以充分印证劳动法 保护劳工的正义追求。《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不仅是劳动自由的法律保障,更是劳动者根据人格独 立和意志自由的法律表现。 第二、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 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必须要求不但优 化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劳动法将其作为一个重要调整目标来规范。如果立法赋予劳动者享有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自由,就会促使劳动者积极主动地不但调整劳动力资源的组合方式,不但优化劳动力 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改善。
劳动合同法第43条
劳动合同法第43条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解读】本条是关于工会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中发挥监督职责的规定一、工会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群众组织根据工会法第二条的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了工会在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中的功能,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由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结束,对劳动者而言就是失业,意义非同小可,将直接影响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在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慎重行使解除权,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会责无旁贷。
因此,工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基本上延续了劳动法第三十条和工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只是从规范劳动合同的角度在文字上作了一些处理。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为了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缓减矛盾,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工会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有知情权。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凡是要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都必须将解除理由通知工会。
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
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合同订立后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双方不能随意的解除合同。
签订后合同后一方想要解除合同,则是属于单方面解除合同,那么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一、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告知(一)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1、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3、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三)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1、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二、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随时”和“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两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4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用人单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3种: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劳动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7条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有利于理顺劳动关系,在权衡国家、企业、劳动者三者利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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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在弱势地位,从维护劳动者权益启程,法律剥夺了劳动者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中止劳动合同,应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用人单位”。
本法对此项权利也搞了规定。
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中止劳动合同的权利。
这样有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嗜好去挑选最适宜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创造力,从而有助于同时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歇息放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包含。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乙方(劳动者):公民身份号码:定居住址:联系电话:紧急状态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创建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甲方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遵从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签定本劳动合同(以下缩写合约),双方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证实合约为化解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合同的类型与期限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本合同为紧固期限劳动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了,共_____个月。
单方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7篇
单方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7篇第1篇示例: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依据,是雇佣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可能会遇到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
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单方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单方解除是指其中一方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按照自己的意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通常情况下,雇主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纪律或违法犯罪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可以直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得到员工的同意。
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则是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共同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多发生于双方因某些合理原因,比如工作需求变化、生活变化等而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双方需要共同商议解除条件、赔偿金等事项,并达成书面协议。
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解除后的法律效果上有所不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是直接解除合同关系,而不需要另外支付赔偿金。
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雇主可能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
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双方在协商解除协议中通常会约定好解除条件和赔偿金,以保证双方权益。
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也有所不同。
单方解除劳动合员工可能会面临失业问题,需要重新找工作。
而协商解除劳动合双方可以友好协商解除条件,减少双方的损失,保持合作关系。
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都是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一种方式,但在具体操作和法律效果上有所不同。
在解除劳动合双方应充分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平等协商,达成双方都满意的解除协议。
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劳动者的权益。
第2篇示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的一种劳动关系,是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单方解除和协商解除两种方式,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两者的区别。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单方解除规定
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单方解除规定一、背景二、云南省劳动合同法规概述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书面合同。
而云南省劳动合同法是针对云南省范围内的劳动合同制定的法规,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三、云南省劳动合同书单方解除规定根据云南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书可以根据一方的意愿进行单方解除,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 双方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约定单方解除的权利和条件。
一般情况下,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期限和通知方式等。
2. 事先通知根据云南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提前通知对方。
如双方未达成约定,则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 给予补偿根据云南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给予对方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可以根据云南省政府的规定进行执行。
4. 解除权的合法性在云南省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一方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应当具备合法性,即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合法合理地行使解除权,不能滥用权力对他方造成无故损失。
5. 合同违约根据云南省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当支付守约方的经济赔偿,并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6. 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在云南省劳动合同法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双方的争议情况进行处理和判断。
四、总结参考资料•《劳动法》•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用版)目录1.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的概述2.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正文【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的概述】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是我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重要条款,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劳动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书面通知。
用人单位应当在收到通知后 30 日内办理解除手续。
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犯罪,劳动者可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为劳动者提供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形:1.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
6.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7. 其他法定情形: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
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比较研究引言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其签订和解除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其中,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制度是一个重要的制度,旨在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利益。
本文旨在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为我国劳动法的完善提供借鉴。
中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双方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原则进行。
如果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来说,我国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有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5.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
比较研究美国在美国,各州的劳动法有所不同,但是在大多数州,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无论是否有正当理由。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因为劳动者的种族、宗教、性别、年龄、国籍等因素,那么这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
欧洲在欧洲,各国劳动法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例如,在法国,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受到限制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和面谈劳动者。
而在英国,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但需要事先告知劳动者并给予一定的通知期。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起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中国香港在中国香港,劳动合同单方解除也是受到限制的。
用人单位需要有正当理由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对劳动者支付一定的遣散费。
此外,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间遭受到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歧视、骚扰等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结论通过对以上国家或地区的劳动法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关于劳动合同单方解除制度的规定存在很大的差异。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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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解读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的规定。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
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同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这样也使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化。
否则,将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将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二、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本条还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做了规定。
试用期既是用人单位对新招收职工各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的期限,看劳动者是否具备录用条件,也是新招收职工用以考察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选择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劳动者对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仍有选择的权利。
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双方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
二、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1、劳动合同解除的一方应当向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并通知对方;2、有事实依据的,可以自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3、当事人劳动合同有效期不满一年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当事人劳动合同有效期已满一年的,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5、当事人劳动合同已达规定的有效期满的,也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法律责任1、未经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审批,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议,当事人不得解除劳动合同;2、若有第三人介入,或者为自己滥用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未经申请仲裁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审批,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合同;4、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在经济上做出有效补偿,保证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1、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时,应当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除日期、支付劳动报酬及补偿的数额、等有关事项补充明确。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终止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终审,法律适用劳动法、其他有关法律和文书,决定当事人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
五、劳动法第36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实施措施1、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分担情况等明确于一份书面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三十日内报告有关部门;2、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支付立即可到账的劳动报酬,以及按照法定的补偿金额支付补偿;3、双方当事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终止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向对方提出其他不当要求。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具体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就跟随我一同来了解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 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劳动法》规定预告辞退的法定许可性条件为下列情况之一:(1)劳动者患病或以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劳动者不能胜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合同范本专家建议:
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
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方式如下:
1. 经济补偿标准,根据员工在企业工作的年限和工资水平,企
业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按照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工
作年限超过十年,每多工作一年,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
补偿。
2. 薪资结算,企业需要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将员工
的工资、加班费、奖金等全部结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3. 福利待遇,对于员工已经享有的福利待遇,企业需要在解除
劳动合同后的一个月内将其全部结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4. 补偿方式,企业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经济补偿,也可以根据员工的意愿和实际情况,分期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并且需要在合同解除后的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薪资和福利待遇。
希望以上建议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阳律师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具备法定的解除情形。
倍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分类方式,即新法第39、40、41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同时42条对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作了禁止性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两种情形、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员的限制情形。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
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
It is important to formulate the right strategy, but more important is the execution of the strategy.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3、经济性裁员。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其实也就是指单位单方面要求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属于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一种解除权,但在实际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要求单位在法律规定下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辞退,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
那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违法的辞退主要表现为三大类情形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二、劳动法辞退员工的规定有哪些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思考
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思考【摘要】本文探讨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在介绍了何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该行为的法律依据。
接着在分别讨论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程序、风险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的合法性解读和争议。
在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进行了思考,并强调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探讨,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从而提高对劳动合同解除过程的理解和应对能力。
【关键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条件、程序、风险、注意事项、解读、争议、劳动者权益、保障、思考。
1. 引言1.1 何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不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规定行使解雇权利的一种形式,通常发生在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过法定程序和依法通知劳动者等。
在程序上,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合法的程序,包括通知劳动者、听取劳动者意见、提出书面解除申请等。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在于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劳动者或劳动组织可根据相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并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慎重考虑,确保合法合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需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权益,避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带来的风险和法律纠纷。
1.2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论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8篇
论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制度8篇篇1一、协议背景与目的在劳动法实践中,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
本协议的签订,旨在明确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与义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二、协议内容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者行使此项权利需满足以下条件:1.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2. 劳动者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单位;3.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预告解除的程序与要求1. 劳动者在解除前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并提出合理的解除理由;2. 劳动者应当遵循法定的预告期限通知用人单位;3. 劳动者应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
(三)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应履行以下义务:1. 及时受理劳动者的解除申请;2. 对劳动者的解除理由进行合理审查;3. 按照法律法规支付劳动者应得的经济补偿。
同时,用人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要求劳动者遵循法定预告期限;2. 要求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3. 在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时,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1. 劳动者未遵循法定预告期限或未办理离职手续,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2. 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双方因解除劳动合同产生的争议,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三、协议效力与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止。
协议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内容。
协议期限届满后,如双方继续建立劳动关系,应重新签订协议。
四、其他条款1.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 本协议一式两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执一份;3.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方式及法律适用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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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即时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种种情形)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预告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二、《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人。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附条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非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
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
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
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4.用人单位附条件解除合同和经济裁员的限制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和经济裁员: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公司是违规单方面解除合同,你也没有上诉的错误的原因,你就可以到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仲裁不服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你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你的劳动合同、工资单、你的社保购买证明等等。
看过“劳动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人还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