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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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双师型教师标准文件:
1.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该文件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等方面。

2. 《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能力标准(试行)》:该文件对高等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能力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实践经验、科研能力等方面。

3. 《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该文件规定了职业学校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的要求和程序,包括实践时间、实践内容、实践评价等方面。

这些文件对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评价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是 6 条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1. 咱先说这双师型教师认定,不就像给老师们发个特别的荣誉勋章嘛!你看啊,张老师上课那么厉害,如果还能有实践经验,那他不就是妥妥的双师型啦!我们得好好制定这个认定方案,不能埋没了老师们的才华呀!怎样才算双师型呢?这可得好好琢磨琢磨,得有明确的标准,让大家都清楚努力的方向,对吧?2. 嘿,你们想想,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多重要啊!这就好比是为教师队伍挑选精锐呀!比如说李老师,理论知识杠杠的,要是再经过一些实践的锤炼,那不就完美了嘛。

咱这认定方案得细致,不能马虎,要确保选出真正优秀的双师型教师,这样才能提升教育质量,大家说是不是?3.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那可是大事啊!这就好像是给老师们搭建一个特别的舞台,让他们能尽情展示自己的才能。

王老师那么努力,在教学和实践上都有一手,就得通过这样的认定来肯定他呀!我们要把认定的流程设计得合理又简单,让老师们都有机会参与,让那些优秀的老师都能被发现,难道不是吗?4. 哇塞,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呀,就像是一场寻宝之旅!我们要找到那些隐藏在教师队伍中的宝贝呀,像赵老师那样又会教又有实践能力的。

这方案一定得公平公正,不能让真正的人才流失呀。

想想如果能有一大批双师型教师,那对学生们来说得是多大的福利呀,难道不应该好好搞这个认定工作吗?5. 哎呀呀,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可真不能小瞧呀!这相当于给老师们设了个特别的挑战呢!孙老师一直很优秀,要是能在实践方面再提升一下,不就完全符合啦。

咱们的认定方案要全面考虑,什么教学成果啦,实践经历啦,都得算进去,这样选出来的双师型教师才让人信服呀,对不对?6. 哼,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绝对不能马虎!这就跟选秀似的,得选出最棒的。

陈老师一直致力于教学,要是能再有实践方面的加持,那绝对就是双师型的典范呀!我们的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要能准确地发现这些优秀教师,不能搞那些花里胡哨不实用的东西,必须得切切实实把好老师选出来!这就是我的看法!。

关于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

关于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

甬教人[2010]48号关于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大榭开发区文教卫生局,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快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的培养,根据《关于规范市名师等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02〕1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2010年上半年评选宁波市第四批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第三批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对象(一)学科骨干教师在本市从教满3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的中小学(含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在岗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教育学校)在岗文化课教师和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

(二)优秀“双师型”教师在本市从教满3年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在岗的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其中已被评为宁波市学科骨干或名教师的除外),其中编外教师近3年平均周工作量须达到8课时以上。

二、评选条件(一)学科骨干教师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认真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努力实践教育教学创新。

2.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务;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以上职务。

应具备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能较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普通话等级均达到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要求。

3.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教人〔2008〕166号)要求,被推荐者(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以来没有农村学校工作经历的城镇公办义务段学校教师)须具有在农村学校支教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或农村教育任务较少的城镇义务段教师,应有在相对薄弱学校、流动人口子女学校或其他区域农村学校工作或支教的经历。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建设一支教学经验丰富,实践能力强,乐于奉献的专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和专业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双师型”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选拔范围是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作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受聘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连续担任专业课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主讲过两门以上专业基础课程或核心课程,年均工作量280课时以上。

3.具有行业高级工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含具有与从事专业相近行业特许的高级工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

4.能积极主动承担和完成教学工作任务,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在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方面成绩显著,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三项:①近五年内曾获学院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②主持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或精品课主讲教师;③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省级三等以上奖1项;④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或院级专业带头人或骨干教师;⑤在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估中,作为专业负责人所负责专业获省级良好以上;⑥参加省教学竞赛获优秀奖以上;⑦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⑧中央财政支持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或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项目、或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参与者(最多不超过2人)。

5.近五年内正式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或主持过院级以上本专业教学研究课题并已结题,或参与过省级本专业教学研究或教学改革课题(前5名)并已结题,或参与过教育部、行业部委(协会)规划的高职高专教材的编写工作。

6.积极从事专业技术研究,参加本专业职业技能培训,近五年内在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锻炼时间累计达半年以上。

7.申报院级“双师型”教学名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担任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师;(2)具有教师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至少主持过1项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改革课题;(4)在相关企业专业技术岗位专职工作3年或兼职5年以上(含在行业协会、学会中任职时间),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5)承担有横向课题研究,或有与企业合作的技术项目,或具有一项技术专利;(6)能够利用自身影响力有效吸引行业企业一线技术骨干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指导专业教师参与教学实践和项目实施,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带动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对教学团队建设有突出贡献。

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试行)“双师型”教师是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为建设一支具有丰富理论知识、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转型发展,更好地实现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学校办学定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双师型”教师的认定需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一)认定范围L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2.经学校聘任,承担高职院校教学任务1年及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校外兼职教师必须具有本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相关的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含相当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工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具有本专业相关考评员资格证书等,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2)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训练,取得合格证书,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3)近五年中有连续一年(或累计两年)以上在企业(行业)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包括企业组织的技能培训、生产岗位实际工作、参与企业的产品研发、技术改造、指导学生到企业实习等多种方式),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4)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取得地市级以上科研成果(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成果已被企业使用,达到同行业中先进水平,效益良好,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以上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达到同类院校中先进水平,使用效果好,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6)获省部级二等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或本人科技成果获技术转让费2. 5万元以上;或在科技开发、科技服务方面获项目经费5万元以上,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7)在国家级比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省市级专业(教学)技能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 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者;(8)作为主要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并获得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获奖证书为准,集体获奖项目应排前三名),本人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9.02.19•【字号】晋教高[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通知(晋教高[2009]4号)有关高职高专院校:根据《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高[2006]15号)精神和《山西省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评选标准》要求,2009年1月7-8日我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了审核评议和投票表决,并经公示,共评选出“双师型”教学名师12名,优秀教师30名,现将入选教师名单予以公布。

经向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请,为“双师型”教学名师每人记一等功一次,优秀教师每人记二等功一次。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附:山西省第三届高职高专院校“双师型”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名单一、教学名师(12人)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王秀兰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李峰贾XXX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昝和平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慧玲太原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白建云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海平阳泉职业技术学院赵彤涌山西财税专科学校王建虹李瑶山西经贸职业学院王克勤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封晓东二、优秀教师(30人)山西财贸职业技术学院郝瑞宏山西财税专科学校裴淑琴郝美彦高美丽山西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李斌云冀立平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张广红王龙义韩静国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赵来彬冯占红宋岩丽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秦迎春李文耀马丽香山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操高城谭绍琼山西经贸职业学院高素春师振华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张先福山西警官职业学院边文颖山西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俞荣山西综合职业技术学院罗贵隆太原大学翟其红陈新玲太原旅游职业学院王文改阳泉职业技术学院韩变枝赵永刚晋城职业技术学院李玉芳临汾职业技术学院孙晓洁。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与管理办法根据“国家职教二十条”有关精神,为适应学校新的发展定位与目标要求,加快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实践教学能力强、专业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专业课教师职业素养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担任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含实践教学指导课)的专任教师,具有高校教师教学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的专任教师(含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结合所承担的教学课程,能承担或指导实践教学工作,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行业职称: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行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职业资格: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国家相关职业技能鉴定部门颁发的中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含考评员)证书。

(三)企业实践(工作)经历1.近一个学年或两学期内下企业顶岗实践锻炼、带学生实践教学或为社会服务等累计1个月以上;2.近五年中有3年及以上(可累计计算)有在本专业企业或相近专业企业工作经历,开展实践教学效果优良。

(四)专业比赛获奖1.近五年本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2.近五年参加或指导(团队项目限第一名)学生参加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含教学类比赛)、创新创业比赛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五)专业服务社会:近五年本人主持并完成1项及以上纵向或横向应用项目研究,累计到账经费理科5万元、文科2.5万元及以上,成果被行业企业或相关部门使用,效益良好。

(六)社会服务:担任省级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理事(会员)以上职务。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教研室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兼任行政、教辅工作的专任教师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认定。

三、“双师型”教师岗位设置双师型教师设置两个级别岗位,具体如下:(一)一级“双师型”教师:受聘讲师或以上职务,且具有本专业实际工作对口的行业高级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包括高级考评员)证书,或具有本办法第一条认定条件中的第(四)款第1项、第2项(限获一等奖),或具有第(五)款(项目收入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及以上),或具有第(六)款(担任常务理事职务)情形。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过硬和技术应用能力突出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认定范围(一)能够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资格。

(二) 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但可参照认定“双课型”教师。

“双课型”教师是指公共基础课教师除了能够胜任主任教学科课程教学外,同时还能胜任一门非主任教学科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学生获得一类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首位指导者。

“双课型”教师课时系数按《教师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执行,指导大赛获奖者课时系数仅限指导大赛当学期的任教课程。

二、双师认定条件1.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又能从事实训实习指导教学,能够把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技能操作教学紧密结合、融为一体,且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申请双师的专业应是申请人所学专业或经学校认定的任教专业。

3.双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其中,一类赛事市级奖项相当于二类赛事省级同等奖项或三类赛事国家级同等奖项,其它依此类推;指导学生竞赛获奖仅指首位技能指导者;本文件所指职业资格包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4.引进高级人才待遇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双师认定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双师认定申请。

(二)申请认定双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应提交《XXX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共课“双课型”教师同步申请,应提交《XXX学院“双课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非主任教学科课程任教资格证书、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等)。

四、双师认定(一)学院成立双师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二)学院组建双师认定评审委员会(三)根据工作需要各专业(群)可成立双师认定专家评议委员会(主要由外地专家和企业专家组成)。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办法为进一步突出职业技术教育特色,提高任课教师的实践能力,建设一支既有丰富理论知识又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新一轮职业学校转星评估标准和示范专业评估标准诠释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凡在我校从事教学(含指导实践教学)的任课教师,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同时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如:工程师、会计师等;2.通过申报、考试取得行业特许资格证书者,如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等;3.通过国家技能鉴定获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证书;4.在国家、省级专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优秀奖以上,并有获奖证书;5.近五年中有一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2项学校实验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和设计安装工作,经行业机构鉴定,学校专业指导工作委员会评估认定,达到同类学校先进水平的;二、双师型教师的申报程序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向教务处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

1.申请人填写《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以下材料之一:①专业任职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②经企业单位签章的工作经历、业务鉴定、评语、成绩等证明材料;③经教务处核定的实践教学工作量或脱产培训时间;④经行业机构确认的实验工程项目完成情况评定书。

2.系部填写推荐意见。

3.报教务处汇总,送学校专业指导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

4.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5.“双师型”教师每年认定一次,每隔五年对“双师型”教师资格重新认定一次。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2007年9月附件: 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江苏省吴中职业教育中心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表。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文)

“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范⽂)为进⼀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过硬和技术应⽤能⼒突出的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教育厅等上级有关⽂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双师认定范围(⼀)能够承担理实⼀体化教学任务的校内外专兼职专业课教师均可申请认定双师资格。

(⼆) 公共基础课教师不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但可参照认定“双课型”教师。

“双课型”教师是指公共基础课教师除了能够胜任主任教学科课程教学外,同时还能胜任⼀门⾮主任教学科课程的教学,或指导学⽣获得⼀类技能⼤赛市级⼀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位指导者。

“双课型”教师课时系数按《教师⼯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执⾏,指导⼤赛获奖者课时系数仅限指导⼤赛当学期的任教课程。

⼆、双师认定条件1.既能讲授专业理论课,⼜能从事实训实习指导教学,能够把专业理论与专业实践技能操作教学紧密结合、融为⼀体,且近三年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2.申请双师的专业应是申请⼈所学专业或经学校认定的任教专业。

3.双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附件1。

其中,⼀类赛事市级奖项相当于⼆类赛事省级同等奖项或三类赛事国家级同等奖项,其它依此类推;指导学⽣竞赛获奖仅指⾸位技能指导者;— 1 —本⽂件所指职业资格包含⾏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等。

4.引进⾼级⼈才待遇按省市相关⽂件规定执⾏。

三、双师认定申请(⼀)每年6⽉份受理双师认定申请。

(⼆)申请认定双师,实⾏⾃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应提交《XXX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2)电⼦版、纸质版⼀式⼆份以及相应的⽀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公共课“双课型”教师同步申请,应提交《XXX学院“双课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3)电⼦版、纸质版⼀式⼆份以及相应的⽀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主任教学科课程任教资格证书、课程教学标准、课程教学考核结果等)。

双师型教师标准

双师型教师标准

“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及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鼓励教师参与专业实践活动,特制定本办法.一、认定对象在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具有教师资格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教师.二、认定标准1、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被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1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及高级工或以上职业资格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校内实践教学实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校校中居先进水平;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主要指实训教学以及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等的指导,下同;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人或所指导的学生在各种技能大赛含全国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省级二等以上或国家级的奖项,且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5具有实验系列中级一级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职称,且具有与本专业相关工种已被聘任技师或以上职业资格;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从事教学工作6年及以上.三、认定程序“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每年两次,分别于6月份、12月份组织,认定程序如下:1、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双师型”教师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专业组;2、专业组主任初审,并签署意见,汇总后上报学校教务科;3、教务科对申请人的教师资格、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下企业一线实际经历等全部材料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签署意见,上报分管校长;4、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确定“双师型”教师名单,并在全校公示一周;5、“双师型”教师名单经公示后,若无原则异议,由校长批准,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四、“双师型”教师的职责“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履行下列职责:1、以理论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应承担不少于48 学时的实践课程教学,以实训教学为主的平均每学年承担不少于48学时的理论教学.逐步达到能同时承担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任务.2、应完成以下六项中的三项:1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技术应用、技术开发或技术服务等项目,成果被采用,效益较好;2近四年到企业一线挂职锻炼半年以上可以累计,了解企业技术信息,增强专业实践能力;3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课程开发,或实践性课程的教学改革,并取得明显效果;4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验实训室或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效果良好;5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特色专业建设或精品课程建设或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等,效果良好;6主持或主要参与立项的实践性教材的编写出版;五、“双师型”教师的待遇“双师型”教师在任职期内,享受下列待遇:1、每月领取200元的津贴;2、在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评选中,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3、学校在组织职业教育、技术教育的外出考察、访问、培训和学术交流时,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型”教师的岗位聘任和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六、加强“双师型”教师的考核对“双师型”教师要从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理念出发,加强其教学检查、考核:1、各专业组每学期进行一次对“双师型”教师履职情况的考核,并对“双师型”教师组织听课、评教,形成书面考核材料,上交校考核办.2、教学办公室每学期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督促、检查和引导,并作出评价,形成书面材料.3、由学校办公室牵头 ,组织教务课、招生就业办对“双师型”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年终考核每年12月,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对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双师型”教师资格.七、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

“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

金华职业中专学校计算机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考核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建设一支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从事和指导专业实践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金华职业中专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和管理办法》定本规定。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3)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4)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校本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讲义、课件);(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其研究成果能指导专业建设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4)能承担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实践能力。

(1)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2)具有胜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或企业锻炼经验及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还承担了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资格(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有在行业或企业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省教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4、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研或者参与了课题。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

“双师”教师考核及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实践能力的培养,建立一支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双师型”教师队伍,提高教学水平,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指高等学校中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课教师:1.有本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者)。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且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或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

第二章:“双师型”教师的分类及认定条件依据教育主管部门对“双师型”教师的定义,结合学院专业发展及师资队伍现状,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级(详见附件一)及专业实践能力、技术应用研发能力,我院将“双师型”教师分为高级、中级、初级。

第三条:高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7年以上;(4)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持过一项(或主要参与过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学校)使用,达到同行业(学校)中先进水平;(5)获得与专业相近的副高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正高级职业资格的中级“双师型”教师履职5年,考核合格。

2.从行业、企业引进的集团总裁、副总裁、总经理、高级技师,或其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及较高行业知名度的精英,可直接认定为高级“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中级“双师型”教师1.取得高校教师(研究、实验)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1)取得从事本专业工作相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级;(2)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的副高级资格(执业)证书;(3)在行业、企业一线从事相关专业的生产、科研工作累计五年以上;(4)近两年主持过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及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效果显著,获评省级以上实践教学示范中心;(5)获得与专业相近中级职业资格,且暂无相对应的副高级职业资格的初级“双师型”教师履职3年,且考核合格。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职成字【2015】23号文件精神,为适应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完善职业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推动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实现到2020年我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目标。

2015年学院将开展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一)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薛洪启赵有生副组长:全美兰王军成员:陶英瑜周春梅陈显刚赵宏宇学院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地点:综合楼812联系人: 陶英瑜联系电话: 84602843(二)纪律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朱荣胜组员:全美兰、王军、张佳纪律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委办公室,办公地点:综合楼705联系电话:84602835二、认定对象长春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课教师(含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包括聘任教师和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基础理论,遵守国家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掌握所授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了解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和教学业务水平。

每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学时(含实践教学);3.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4.具有较为扎实的专业实践能力和较强的技术服务、技术应用能力。

(二)教学能力要求1.具有高等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2.下列条件至少满足一项:(1)取得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学校正式聘任;(2)取得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满四年;(3)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教学工作满一年。

(三)专业技能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或具有与所教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2.近五年来获得省级政府举办的技能竞赛(高职教师组)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艺术类专业教师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或行业协会举办的专业技能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3.近五年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4.近五年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奖;5.在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岗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教师;6.获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如:执业医师、注册会计师、建造师等);7.国际、国内知名企业职业资格认证(如:Adobe 中国认证设计师等);8.近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的主要成员并有相应成果;或主持一项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大中型企业使用并有良好效益;或参与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技能实践教学方面科研课题研究并有相应成果推广效益。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

成都市教育局文件成教职…2009‟5号签发人:崔昌宏成都市教育局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学校(单位):为贯彻省、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决定,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职业教育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创新教师培养和激励机制,经研究决定,开展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

“双师型”教师认定以《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省、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决定精神为依据,以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师德水平、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为核心,以培养专业教学(技能)带头人为重点,培养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需求,具有扎实专业基础和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队伍。

认定工作旨在鼓励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积极钻研教学业务,努力提高专业技能操作水平,切实发挥职业教育优秀专业课教师的示范作用,以全市职教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提升。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细则二○○九年二月一日主题词: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通知抄送:四川省教育厅。

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2009年2月3日印发(共印20份)附件成都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细则一、“双师型”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是指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既能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又能指导专业实践,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具有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的教师。

二、认定对象在成都区域内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三、认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热爱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积极参与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能力强,教育教学成效突出。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根本保证,为切实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使之规范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双师型”教师的定义“双师型”教师是指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专业操作示范技能,具备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技术等级资格证书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双师型”教师的认定范围凡在我院从事理论教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教师及实践教学课的专职指导教师,“双肩挑”教师、外聘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的认定(一)“双师型”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3、从事本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理论课教学工作,并能承担相关专业的实训课教学工作,能承担理实一体化教学。

4、每年有不少于两个月在工厂、企业及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锻炼(其中每年有不少于一个月的工厂、企业实践经历),具备实践操作能力和对学生的示范操作能力。

(二)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被认定为“双师型”教师1、取得本专业非教师系列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务资格证书;2、取得国家中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3、取得国家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证书;4、取得国家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证书;5、近五年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且近五年中与企业联系密切、熟悉本行业状况、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6、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加)两项(及以上)应用性项目研究,研究成果已被社会企事业单位实际应用,效益良好。

7、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四、“双师型”教师的认定程序(一)个人申请。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

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双师型”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加快建设一支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技术应用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5‟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一、“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含内聘)专任教师;(二)经学校聘任,承担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外聘兼职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一)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高职“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基本条件1.校内专任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实践能力,即:必须具有本专业非高校教师系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从事本专业高级技能(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具备《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的其他相应水平专业实践能力条件。

2. 外聘兼职教师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教学能力,即具备高校教师资格,且年度教学考核合格。

3.专业实践能力或专业教学能力虽不完全具备上述规定的条件,但专业实践能力某一方面特别突出的,也可申请认定,由院专家评议委员会评审确定。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具体条件各类专业各级“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具体条件参见《认定标准》。

三、“双师型”教师申请(一)每年6月份受理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具体受理时间由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并公布。

(二)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实行自愿原则。

凡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应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范本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范本

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范本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方案: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付出和辛勤工作对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表彰和激励优秀的教师,我校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发现和表彰具有杰出教学能力、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以激励全校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一、评选对象本次评选对象为全校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评选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1. 本学年在教学工作中表现出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 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3. 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4. 师德高尚,受到学生和家长的好评。

二、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学校各部门、各年级班级可推荐候选教师,并提交推荐材料;2. 评审阶段:专家评审组对被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初选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候选教师;3. 公示阶段:公示初选结果,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评议;4. 投票选举阶段:学校全体师生和家长可对候选教师进行投票选举;5. 颁奖表彰阶段:最终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将在庆祝教师节活动中进行表彰。

三、评选标准1. 教学成绩:考试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2. 教学方法:教学设计、课堂管理、教学资源等;3. 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态度、职业操守、师生关系等;4. 教学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科研成果等。

四、奖励措施1. 最佳教师奖:1名,奖金10000元;2. 优秀教师奖:若干名,奖金5000元;3. 入围奖:若干名,奖金2000元;4. 其他奖励:荣誉证书、奖杯等奖励。

五、活动效果评估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旨在激励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办学目标的实现。

同时,活动将在全校师生和家长中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形成全员参与、全员发展的教育教学氛围,为学校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结语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有助于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增强师生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不断发展。

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

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通知学院全体师生:企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是实现“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

为了建立一支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结合工程教育特色课程建设和教学模式创新,学院决定在教师节之前,组织“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

通过评选优秀“双师”,促进教育教学交流,树立良好教风,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紫金办学模式”。

评选工作安排如下:1、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依照《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见附件1。

2、评选工作分初评、复评、审核三个环节。

初评分专业由“双师”上过课的学生投票产生优秀“双师”候选人名单,每个专业推荐2—3名候选人,并排序;根据学生推荐的候选人,由各专业教师复评,每个专业推荐1—2名候选人;基地教学工作指导小组,根据学生和老师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审核排序,报送教授委员会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

3、获得提名的优秀“双师”请于6月25日前提交申报表二份(见附件2)至上杭教学基地办公室。

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二○一三年六月二日附件1:福州大学紫金矿业学院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紫金办学模式”,扎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表彰工程实践经验丰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企业“双师型”教师,学院组织开展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的评选,特制订如下评选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及质量优先、综合权衡的评选原则。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企业“双师型”教师教学优秀奖评选范围是经福州大学人事处聘请备案、承担我院本科教学任务的企业“双师型”教师。

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能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企业实际进行教学改革和建设,每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24学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突出,学年内教学督导组或学院领导、同行专家听课测评平均成绩及学生测评平均成绩均须为优良。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为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以及精湛的实践操作技能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促进教师的发展与综合素质的提高,更好地适应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需要,规范我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双师型”教师类别根据“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级别,目前可分为初级“双师型”教师、中级“双师型”教师和高级“双师型”教师三类。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范围(一)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

(二)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

三、“双师型”教师认定基本条件(一)教书育人,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做到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德技并修。

(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无违规违纪、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三)掌握所授专业及课程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具备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具有较好的教学能力和职教水平,能够采取多种教学模式方式,有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教学。

(四)掌握与任教专业相关的行业、职业知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具有一定的行业、职业实践能力,能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五)具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或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在假期积极深入企业和生产服务一线进行顶岗实践活动且达到学校规定的时长。

四、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型”教师,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初级“双师型”教师1、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掌握所教课程的课程标准、教学原理,以及教学、生产实习实训方法等,授课能力强,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教学效果好,学生易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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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相中人[2014]2号
关于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专业部、教研组: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的精神要求,加快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决定在各专业部开展第二届“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专业部、教研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等要求执行,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在编在岗具备评选条件的“双师型”教师。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有较高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师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中级及以上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3.取得与专业相关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江苏省
最新颁布的双师型教师专业技术证书目录为准)。

4.具有本专业(学科)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技能水平,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参加区级教学竞赛、教案课件评比、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等学科类竞赛中荣获二等奖以上。

或积极参加省、市级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在学校的专业建设、实训基地的建设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在指导学生专业实践活动、技能训练、技能竞赛、创新竞赛等方面中起骨干作用。

或本人参加、指导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或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5.具有较高的教科研能力,在推进学校产教结合中发挥积极作用。

组织或参与以服务教育、服务经济为宗旨的产品研发或提供技术服务,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持或参与区级及以上职业教育立项课题的研究且有成果,或近三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或与他人合作编写论著或教材(编写中承担1/3以上),或在市级职业教育论文评选中获得二等以上奖项,或参与市级精品专业、精品课程、优秀新专业等市级及以上创建并担任教材编写任务。

6.近两年来有下企业锻炼培训,或参加与专业学科相关的省市级培训。

四、评选办法
1.本次评选活动评选“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初定15名(具体人数视申报教师实际情况而定),在此基础上推选出下一届“苏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候选人。

本次评选申报采取个人申报与教研组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教研组签署推荐意见后,须经各专业部审核后上报。

2.本次评选活动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由学校成立专业评审小组负责对参选资格和材料的审核,并组织参评教师进行公开教学
(含技能训练)活动。

3.凡获“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由我校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4.“校级优秀双师型教师”评选原则上两年评一次,已获得“苏州市优秀双师型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五、推荐材料要求
推荐候选人的上报材料有:
1.《苏州市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2.反映其教学、科研、课程开发、产品研发、实训指导、竞赛和业绩的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成果等材料。

论文、论著、经验材料限报代表作2-3篇(本);
3.学历文凭、教师职务任职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产品鉴定证书等的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照1张。

所有参评材料请于2014年3月19日前上报校长办。

附件1: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
二○一四年三月十三日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2014年3月13日印发
校对:马张霞
附件1:
江苏省相城中等专业学校
“优秀双师型教师”申报表学校: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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