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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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7.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7.1.1 概述
武船重型工程有限公司从2003年起按照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公司质量保证体系。2005年7月通过了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现场审核,2005年9月获得了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注册编号:00805Q10377ROM )。2006年7月中国新时代质量体系认证中心对我公司进行了第一次监督审核,质保体系运转有效、可靠,并获得审核专家高度评价。
为确保赣州市新世纪大桥钢结构制作能从原材料采购至产品交付及售后服务的全过程受控,公司建立“赣州市新世纪大桥钢结构制作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见图7.1.1-1),实施过程控制,保证钢箱梁、钢锚箱产品制造质量和提供的服务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项目经理 总经理
质量检验工程师
商
务经理
试验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防腐涂装工程师
焊接工程师
施 工 单 位
项目副总工
常务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
计划与计量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环境工程师
安全管理员
项目总工
图7.1.1-1 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机构
本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各项目工程师负责制,公司保证各项目工程师能独立行使职权。
7.1.2 工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 工程质量方针
公司质量方针:技术创新品质求精顾客满意持续改进
工程质量方针:创国优品质树百年丰碑
2) 工程质量总目标
确保赣州市新世纪大桥钢结构制作符合国家相关验收的标准。
争创获得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杜鹃花”奖
3)工程质量具体目标:
(1)制造尺寸精度:满足国家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技术要求。(2)焊接质量:焊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技术规范。
(3)外观质量:钢箱梁外观平整光顺、感观良好,焊缝成型优良。
(4)建造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5)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均满足合同要求,创鲁班奖。
7.2 钢结构制作过程的检测、试验和缺陷处理方案
(具体见第四—六章节相关部分)
7.3 质量检验、试验系统的控制
由计量检定、理化检验、外购物资检验、产品质量检验、质量监督及无损检测等组成赣州市新世纪大桥制作项目的质量检验、试验系统,由持有资格证书并通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对制造过程实施全面质量控制,按照检验和试验计划独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
7.3.1 检测试验手段
1)计量检定、理化检验保证
工程的计量检定、理化检验等由具有国家计量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单位建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具有各种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能力。
2)测量与检验
(1)在钢箱梁、钢锚箱生产过程中,检验人员经过本桥检验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培训,合格后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上岗检验。
(2)编制专门的检验工艺规程、测量工艺规程、无损检验工艺规程等文件来规定质量检验人员的工作和检验要求。
(3)本工程采用的量具主要有:全站仪、激光经纬仪、水准仪、激光跟踪仪等精密测量仪器以及钢带、钢尺、水平尺、测力计、量规等量具。计量器具保证检定合格并在检定周检期内。
3) 无损检验
(1)检验规范
①赣州市新世纪大桥钢结构制作技术规范。
②现行有关无损检测标准和规范。
(2)主要检验手段:X射线探伤、超声波探伤、磁粉探伤。
7.3.2 生产过程检验控制
1)生产过程执行“首制件三检”,各工序执行“三检制”,各工序自检、互检合格后,填写报检单申请专检人员进行检验;有监检要求的项目需经监检合格后,方可流入下道工序;当专检人员签署“合格”结论后,生产单位才能将有检验合格状态标识的产品移交下道工序进行作业。
2)在生产、服务、安装过程中注意保护好产品制造及检验状态的识别标记。3)下道工序施工者负责核对上道工序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或记录),对检验/试验状态不明者不施工,并向生产部门反馈信息。
7.3.3 编制检验和试验计划书(即试验及验收清册)
制造检验和试验计划书包括以下内容:
1)规定材料进货、复验、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内容和方法,规定检验的频率;
2)明确所依据的标准或合同要求;
3)合理设置检查停止点;
4)明确监理工程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
7.3.4 监理工程师的检查
严格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凡监理工程师独立检查的工序和隐蔽工程经公司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7.3.5 质量监督和考核
为了加强现场质量管理,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负责进行过程控制和产品质量监督和考核。
1)制定质量责任制和质量考核办法;
2)在现场进行巡回检查,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以及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工艺纪律及质量管理制度、检验制度的人员及时进行处理。3)协调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类质量问题,保证各工序处于受控状态,维护现场质量体系的正常运行。
7.4 质量控制要素
7.4.1 人员控制
1)凡与本工程质量有关的人员(焊工、氧割工、油漆工、检验员、计量员等),资质应满足所从事岗位工作标准的要求。
2)对从事本工程结构的持证焊工上岗前培训、考核,确认合格后上岗。
3)根据本工程的工艺要求,技术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工艺技术交底和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交底。
7.4.2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控制
1)制造过程中对工程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使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各工序工艺装备经验证合格后投入生产。
3)钢箱拱整体胎架每使用一轮后,进行复查,合格后才进行下一轮的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