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设计单位选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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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订目的
通过对设计单位及设计费用的控制管理,保证设计公司选择与项目等级相匹配,选择质优价位合理的设计单位,保证出图质量、控制补充协议及变更的签订,达到节约设计费用,合同不超合约规划,确保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2.适用范围
天山集团所属各集团及各公司。
3.部门职责
3.1.区域公司招采部
3.1.1.根据项目进度计划,协助研发部对设计供方的商务谈判。
3.1.2.保证选择的设计单位技术能力符合要求,审核谈判结果。
3.2.区域公司成本部
3.2.1.对设计费用与合约规划进行核对,控制在合约规划限额范围内,同时保证设计单位技术能力符
合要求
3.2.2.协助研发设计部共同商定合约规划且根据限额控制设计成果、设计变更。
3.3.区域公司研发部
3.3.1.根据项目所在区域、项目定位等级、目标成本等要求储备选择与项目档次相匹配的意向合作设
计单位;
3.3.2.设计院洽谈或考察申请审批后,对意向合作设计单位进行洽谈或考察;
3.3.3.编写考察报告、填写供方名录,明确设计工程量和技术要点并安排意向单位报价对比;
3.3.
4.根据对意向单位的考察结果和其报价情况,并结合中心研发设计部、项目经理、成本、招采等
部门意见对设计单位进行排选,对谈判过程资料进行整理、汇报及保密存档,并按照公司流程完成设计单位选定的审批。
3.3.5.按照双方约定起草、洽谈、审核设计合同,根据公司流程完成设计合同的审核、审批、签订工
作;
3.3.6.编制设计任务书并明确设计限额目标,按照成本部提供的限额指标控制各阶段的设计成果;3.
4.各集团运营中心研发设计部
3.4.1.对项目申报的意向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3.4.2.审核设计合同并监督设计合同的执行;
3.4.3.审核设计任务书,对设计成果及设计限额目标进行落实管理;
3.4.4.控制合同不超合约规划,控制设计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
3.5.各集团相应的决策会审批设计合同和设计委托书。
3.6.集团综合办运营管理中心审核设计单位委托书并审批设计任务书。
4.管理要求
4.1.合理控制合同、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签订;合理控制竣工或终止的项目设计合同费用结算。
4.1.1.项目设计负责人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和相关流程签订设计合同,做到透明管理;
4.1.2.中途设计单位设计能力多次不能满足我方技术要求或经济指标,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合同,双方
按照合同要求结算并签订终止协议。
4.1.3.设计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项目设计任务发生重大变更或项目重新设计,造成合同暂停或终止
的,根据合同执行情况及公司结算管理制度对设计费用进行结算,双方无异议后10天内签订终止协议,合同执行结束。
4.1.4.甲方设计任务发生重大变更需要重新设计的情况,按公司规定重新签订新的设计合同或重新签
订补充协议。
4.1.
5.已完工或竣工项目,根据合同要求,对已完工或竣工项目30天内进行设计结算审批,对结算文
件的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1.6.设计院不允许向我司合作单位出具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变更、洽商、签证、会议纪要及
合同(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如出现对设计院进行经济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
4.1.7.施工图设计院所出具的图纸必须保证与我司报政府批示的规划最终版图纸相符。
4.1.8.设计院不允许对外泄露与我司相关的任何信息与资料。
4.1.9.设计院要把控现场、定期检查现场是否与图纸一致。
4.1.10.设计院的设计成果与项目所在地的城市区域、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相匹配,并符合当地规范要
求。
4.2.设计控制
4.2.1.确保提交给设计院的设计任务书和合同限额设计指标不超合约规划,不随意改变设计任务书和
设计合同内容。
4.2.2.设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出图,保证设计进度及成果质量满足设计任务书和合同要求。
如不能满足甲方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技术指标,出图质量不合格,进度缓慢或出现失误,须根据合同约定对设计院进行经济处罚并赔偿甲方损失。
4.2.3.对设计范围、进度及设计成果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跟踪掌控,对其设计成果提出专业性意见,及
时答复及确认设计成果,对出具的意见建议准确性负责,对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成果准确性负责,合理控制中途设计单位更换、设计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订。
4.2.4.按照设计进度和合同付款要求进行设计费的支付,避免因设计费支付不及时而影响下阶段工作,
对设计费支付的合理性负责,做到不超付、不错付。
4.2.
5.方案阶段实现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院要提前介入,提出方案优化建议。对于超出限额的设计
方案,方案设计院重新审核并出图,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设计费用。
4.2.6.施工图阶段设计过程控制,方案院要对施工图方案进行审核,是否满足设计效果;研发中心对
施工图设计院的图纸进行优化评审,对超出限额设计的图纸进行调整完善到位并满足甲方要求,期间不再增加任何设计费用。
4.2.7.区域设计部把施工图纸成果发于项目成本、工程及协同集团研发设计部,督导设计图纸的过程
内审、会审,并及时制定限额超支预警。设计单位人员及时到现场进行交底及技术答疑,保证设计图纸和现场相符,减少因图纸错漏碰缺影响现场施工进度,控制重大变更和设计费用。4.2.8.合同执行过程中,按照约定条款执行合同,避免造成单方违约,承担法律风险。
4.2.9.施工图设计院所有图纸必须进行复核,需提供BIM设计成果。
4.2.10.施工图设计院所提交的图纸出现重大错误或在工程施工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由施
工图设计单位赔偿一切损失,此条款要体现在设计合同中。
4.3.设计后评估
4.3.1.设计单位后评估机制,根据设计单位对项目的设计质量、进度、技术交底、现场跟踪、问题回
复解决、限额设计、节约成本、服务态度等进行多维度考核打分,合格的设计单位纳入资源库继续合作,不合格设计单位拉入黑名单,不再参与我方设计工作。
5.罚则
5.1.未按本管理规定执行的,每出现一次,减发相关责任人岗位补贴200元。
5.2.发生收受或索取回扣、或收取财、物、或收取有价证券、或向合作单位借财、或借物、或借有价
证券、或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的,必须立即退还非法所得,并视情节给予降薪、降职、直至辞退处理。
5.3.违反本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附则
6.1.本管理规定由天山集团综合办运营管理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6.2.本管理规定自天山集团董事局主席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