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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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的本义、引申义、假借义

第三节词的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

由于词义是不断发展的,汉语中绝大多数的词都不止一个意义,因此,词的多义现象是古汉语中十分常见的语言现象。在本节中,我们就来谈谈古汉语书面语言中词的多义现象的几个重要方面——词的本义、引申义和假借义。

一、词的本义

1 什么是词的本义

所谓词的本义,就是词的本来意义,也就是从记录词的汉字的字形结构上所反映出来的、并且在古代的书面语言材料中得到证明的意义。

词的本义不一定是词的原始意义或最早的意义。这是因为在汉字诞生之前,语言(口头语言)早已产生,某个词在口语中刚出现时究竟表示什么意思,我们无法考证。据考古发掘,中华大地上早在170万年之前,就有元谋猿人的活动,就有人类社会,就有语言。而汉字的产生历史,大约可以追溯到五六千年以前的仰韶文化时期。同170万年相比,五、六千年实在是短暂得很。我们现在了解古代语言,主要是靠用汉字记录的书面材料;王力先生说:“所谓古代汉语,实际上就是古书里的语言。”因此,研究和学习古代汉语,离不开汉字。在汉字诞生之前的一百六七十万年中,汉语的形

态和词的含义,我们无法确切知道。因此,我们界定的词的本义,是从有记录词的汉字之时算起的,而不是从语言中词的产生之时算起的。词的本义和词的原始意义之间不能画等号。

对于一个多义词来说,本义在它的所有含义中,居于中心地位,其他含义多数是从本义派生发展出来的,抓住了本义,其他含义也就容易理解。清儒江沅在《说文解字注·后叙》中指出:“本义明而后余义明,引申之义亦明,假借之义亦明。”这是对本义与引申义、假借义关系的深刻揭示。例如,在新版《辞海》中,“题”字共有七个义项,即:①头额;②标识篇首的文字,如“标题”、“篇题”;③题目、问题;④书写、署,如“题字”、“题诗”;⑤品评;⑥章奏;⑦通“提”。在这七个义项中,“头额”是本义,《说文》:“题,额也,从页,是声。”《说文》告诉我们,“题”是形声字,它的本义与“页”有关,读音为“是”。“页”(xié)是个象形字,含义为“头”;“头额”是“头”的一部分,所以从“页”。《山海经·北山经》:“有兽焉,其状如豹,而文题白身,名曰孟极。”“文题”即“花额”,这是“题”的本义之用。义项②至⑥,都是由本义发展推衍出来的:“头额”是人体最上最前的部位,由此引申表示一篇文章最前面的文字,即“标题”、“篇题”;“标题”表示文章要阐

述、说明的具体对

象,由此引申表示“题目”、“问题”;出了“题目”、提出了“问题”人们

才能做文章,由此引申出“题字”、“题诗”之义;写的字、题的诗,是供人们鉴赏的,由此引申出“品评”之义;就某一问题向皇帝禀报,并发表自己的评论意见,便引申出“章奏”之义。义项⑦“提”在意义上与“题”无关,是音同借用。可见,只要抓住“头额”这个本义,“题”的其余六个意义就不难把握。

正因为本义在理解多义词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古汉语研究者历来重视本义的探讨。我们在学习中,必须牢牢掌握一些常用词的本义。

2 怎样掌握词的本义

前面谈到,本义是指从记录词的汉字的字形结构上所反映出来的、并且在古代的书面语言材料中得到证明的意义;因此,掌握词的本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分析汉字的结构和寻找古书用例,并将两者结合起来。

我们在第一章第二节介绍汉字的造字理论“六书”时,曾全面讨论过汉字的结构方式和表义特点。历来的文字学家都是从分析字形入手来探求本义的。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就是一部通过字形分析来阐释本义的专书。清儒江沅在《说文解字注·后叙》中指出:“许书之要,在明文字之本义而已。”清代著名文字学家王筠在《说文释例》一书中则指出:“许君之立说也,推古人造字之由,先有字义,继有字声,乃造字形。故其说义也,必与形相比附。”这些评论,都是十分中肯的。

一般来说,分析字形以求本义,不能以楷书为据,而应以小篆为据,有时还应参考甲骨文和金文。

可以用来考核本义的古代文献,包括:经史子集等著作及其注释,古代的字典辞书,等等。当然,材料越古越可靠。

象形、指事、会意字可以通过直接分析字形、证以古书用例来确定其本义。例如:

豆——《说文》:“豆,古食肉器也。”“豆”是个象形字,其外形像一只高脚盘盂。《国语·吴语》:“在孤之侧者,觞酒、豆肉、箪食,未尝敢不分也。”韦昭注:“豆,肉器。”《诗经·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毛亨传:“木曰豆,瓦曰登。豆,荐葅醢也。”郑玄笺:“祀天用瓦豆,陶器质也。”由此,我们可以断定:“豆”的本义是古代用来盛放肉食的器皿。末——《说文》:“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徐灏注笺:“木杪曰末,故于木上作画,指事。”“木”是个指事字,是在象形字“木”上加上一个抽象的指事符号来表示的,义为树梢。《左传·昭公十一年》:“末大必折,尾大不掉。”意

即树梢太大必定折断,尾巴太大

难以甩动。由此,可以断定:“末”的本义是树梢。

秉——《说文》:“秉,禾束也。从又持禾。”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从又持禾,会意。手持一禾为秉,手持两禾为兼。”《诗经·小雅·大田》:“彼有遗秉,此有滞穗。”毛亨传:“秉,把也。”《仪礼·聘礼》:“四秉曰筥。”郑玄注:“此秉谓刈禾盈手之秉也。”由此,可以断定:“秉”的本义是禾束。

形声字的形旁,只表示字的本义所属的意义范畴,而不表示字的具体意义,

因此,不能从形旁直接断定其本义。但是,如果我们知道了某一个形声字的若干个意义,就可以根据其形旁来确定哪一个意义可能是本义,然后再通过古代的语言材料来论证。例如:

脱——新版《辞源》“脱”字有八个义项:①肉去皮骨;②脱落,失去;

③解去,去掉;④逃脱,免祸;⑤散落,缺漏;⑥疏略,轻慢;⑦中医病名“虚脱”;⑧副词:倘或,或许。“脱”是个形声字,从肉,兑声。在上述八个义项中,只有第一义与“脱”的形旁“肉”有关,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肉去皮骨”可能是本义。在古籍中,这一意义得到了应用,如《礼记·内则》:“肉曰脱之,鱼曰作之,枣曰新之。”孔颖达疏:“肉曰脱之者,皇氏云:'治肉除其筋膜取好处。’故李巡注《尔雅·释器》云:'肉去其骨曰脱。’郭云:'剥其皮也。’”《玉篇》:“脱,肉去骨。”根据以上材料,我们可以断定:“脱”的本义是“肉去皮骨”,义项②至⑦是由本义发展引申而形成的含义,义项⑧与本义毫无关系,是假借义。编——新版《辞源》“编”字有三个义项:①串联竹简的皮筋或绳子;②顺次排列,如编列、编排、编印;③编结,编织,如编蒲、编竹。“编”是一个形声字,从糸,扁声。“糸”的意义是“细丝也”(见《说文》)。由此可以确定:义项①可能是本义。《汉书·儒林传》:“(孔子)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注:“编,所以联次简也。”“韦”是熟牛皮,“韦编”即牛皮绳。根据上述材料,可以认定“编”的本义是义项①,义项②③是引申义。等等。

以字形分析和古代文献材料相结合的方法来探求本义,是比较可靠的方法。有些字难以找到或不能找到古代的文献用例,则主要靠字形分析来确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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