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核定规范2017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017版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017版》在2017年颁布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对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做出了明确的划分,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和三类医疗器械。
其中,三类医疗器械是指对人体体内或体外以便诊断、治疗、缓解疾病、症状、损伤或残疾的治疗、修复或替代性作用,或对人体体内注射、吸入或者灌注的特定器械、试剂和材料。
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涉及许多领域和产品,是医疗器械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
在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中,涉及了许多产品,比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人工呼吸机、放射治疗装置等。
这些产品在临床医疗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病患的治疗和康复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这些产品的经营和管理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者来说,他们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才能合法经营这些产品。
在经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还需要加强售后服务和信息追溯,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在临床应用中,三类医疗器械的使用对病患的治疗效果有着重要的影响。
医疗器械经营者需要不断更新技术、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的品质和性能,以满足临床的需求。
还需要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能正确合理地使用这些产品,确保病患的安全和健康。
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涉及许多重要的产品和领域,对医疗器械行业和临床医疗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医疗器械经营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同时加强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以满足临床的需求和保障病患的安全和健康。
希望随着医疗器械行业的不断发展,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能够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更新,三类医疗器械的经营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和完善。
除了传统的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脏和人工呼吸机等产品,现代医疗器械还涉及到许多新型的产品和技术,比如植入式医疗器械、先进的影像诊断设备、微创手术器械等。
新公司法(2017最新)公司章程
遇到公司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公司法(2017最新)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为:。
第二条公司住所为:第三条公司股东为: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
第六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先生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
占注册资本的 %;先生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占注册资本的 %。
女士出资万元人民币,以货币形式出资,出资时间2017年月日;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及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及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十一条公司备置股东名册。
股东名册应记载下列事项:股东姓名或名称及住所、股东出资额、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三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十四条股东不按本章程第九条的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工商局经营范围核定规范及应用
P工R商T局经7 营范围核定规范的意
义与展望
规范市场秩序的意义
维护公平竞争:确保市场参与者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竞争 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促进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提高企业竞争力:规范市场秩序有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创新和发展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意义
规范经营范围:明确企业经营范围避免违法经营 提高企业竞争力:明确经营范围提高企业专业化程度增强竞争力 保护消费者权益:明确经营范围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消费纠纷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规范经营范围防止不正当竞争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规范经营范围 核定提高市场 准入门槛促进 市场公平竞争
PRT 6
工商局经营范围核定应用
企业登记注册中的应用
确定企业经营范围:根据企业 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经营范围
填写经营范围:在工商局提供 的经营范围表中填写企业经营 范围
提交申请:将填写好的经营范 围表提交给工商局
审核通过:工商局审核通过后 企业可以开始经营活动
市场监管中的应用
工商局经营范围核定规范及应用 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中的具体应用:对经营范围进行核定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场监管中的效果:提高市场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PRT 5
工商局经营范围核定程序
申请与受理
提交申请:企业向工商局提交经营范围核定申请 审核材料:工商局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 受理申请:工商局受理企业提交的经营范围核定申请 反馈结果:工商局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包括核定通过或未通过的原因
审查与决定
提交申请:企业向工商局提交经营范围核定申请 审查材料:工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决定核定:工商局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核定企业的经营范围 通知结果:工商局将核定结果通知企业并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项目核定规范参考目录》
工商行政管理局规范核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实施意见为了加强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针对日常登记工作中存在的经营范围核定不规范、不统一的情况,依据国家登记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国家工商总局12号令)、《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结合我市登记注册工作的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核定经营范围的基本原则经营范围既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确认市场主体资格的重要登记事项,也是对市场主体经营资格依法监管的重要内容。
依法、准确、规范地核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不仅是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对登记注册工作的基本要求。
各级登记注册部门在核定经营范围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㈠依法核定原则。
核定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工商总局规章进行登记注册。
㈡用语规范、表述准确原则。
核定经营范围时,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具体类别或经营品种,使用规范用语;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表述,国家尚未统一、规范的经营项目,核定时也要做到表述准确、语义清晰。
㈢经营项目、经营方式同时核定原则。
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具体经营项目都必须有与之对应的经营方式,经营方式与经营项目在经营范围中一并核定。
㈣集中分类核定原则。
经营范围中的首项经营项目所属行业为私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经营行业;核定经营范围时按许可经营项目类、一般经营项目类,集中分类予以表述。
如经营范围中既有许可经营项目,又有一般经营项目,则具体表述方式为,"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如经营项目中只有许可经营项目,则具体表述为“许可经营项目:xxx、xxx、xxx”;如经营项目中只有一般经营项目,则具体表述为"一般经营项目:xxx、xxx、xxx"。
经营范围核定规范2017
经营范围核定规范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对内、对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分工逐渐细化,新兴行业逐年增加,特别是表现在商业、服务业发展较快,如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电话购物、信息传输、商务经济、知识产权等。
对此,国家统计局于1994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修订,以便于更加适应和能够准确反映现阶段经济活动的状况。
2006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公司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为深入贯彻《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进登记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北京市工商局提出以“登记政策公开化、受理核准规范化、绩效考核标准化、微笑服务人性化”为工作重点,完善科学、便捷、统一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登记行为,使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日趋规范,实现用语标准化和解释性的统一,我们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定了《经营范围核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适用于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
各级登记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在核定经营范围和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时应依据《规范》。
各类市场主体在申请登记时应依据《规范》选择经营范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规范》是为解决核定经营范围用语的统一和标准,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及多样,在使用《规范》核定经营范围时,还应结合市场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准确的核定经营范围。
二、《规范》的使用(一)《规范》按照“行业代码”、“行业名称”、“经营范围”、“行政许可部门”四列设定。
“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修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2017年修订)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1988年11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1996年12月2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6号第一次修订根据2000年12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6号第二次修订根据2011年12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8号第三次修订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第四次修订根据2016年4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6号第五次修订根据2017年10月27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2号第六次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登记范围第二条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和其他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三条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科技性社会团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应当申请企业法人登记。
第四条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当申请营业登记:(一)联营企业;(二)企业法人所属的分支机构;(三)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四)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当办理登记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按照《条例》和本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登记。
登记主管机关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法人登记和营业登记的主管机关。
北京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北京经营范围核定规范1. 引言经营范围核定是指企业在注册登记时,根据自身所需经营项目的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在公司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
北京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对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具有严格的规范要求,以保证企业的经营行为合法合规。
本文将介绍北京经营范围核定的规范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操作指南。
2. 经营范围核定的法律依据经营范围核定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在进行经营范围核定时,企业需要遵守以上法律依据的相关规定,并准确描述自身所需经营项目。
3. 经营范围核定的规范要求3.1 经营范围的明确性和确切性在申请经营范围核定时,企业需要明确描述所需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的描述应当具有确切性和明确性,避免模糊和含糊不清的表述。
如果经营范围描述不明确,可能会导致核定的经营范围超出实际经营需求,或者无法满足企业的经营需求。
同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经营项目,确保经营范围的合法合规性。
3.2 经营范围的完整性在经营范围核定时,企业需要将所有涉及的经营项目列明,并尽量详细具体地描述。
经营范围的描述应当涵盖企业当前和未来的经营需求,以避免后续需要重新核定经营范围,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和时间成本。
3.3 经营范围的合法性经营范围的核定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企业需要明确所需经营项目是否属于允许经营范围,并在申请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例如相关行业的许可证书、批文等。
如果经营范围与法律规定不符,可能会导致经营范围核定不通过,甚至引发法律风险。
4. 经营范围核定操作指南4.1 准备材料在进行经营范围核定前,企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4.2 选择注册登记机关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注册登记机关,一般选择离企业所在地较近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公司经营范围分类列表
2017公司经营范围分类列表2017年对于公司的经营又有什么规范,下面店铺给你整理了2017公司经营范围列表,欢迎阅读。
2017公司经营范围列表1、文化传播公司文化学术交流、市场推广宣传、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策划、企业形象设计;模特演出经纪。
2、房地产中介公司房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信息咨询;装修工程设计。
3、物流有限公司物流方案设计、代辦货物配送手续、打包、搬运装卸服务;仓储;代办报关手续;货运信息中介;国内外货运代理。
4、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文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人力资源交流、咨询、服务;公共关系礼仪服务;外交资料翻译;外语培训;海外教育交流、咨询、服务。
5、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商务信息咨询、项目投资咨询,会议展览信息咨询,旅游信息咨询;文化信息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6、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饮管理;餐饮咨询;餐饮服务;中西式快餐;卤水食品加工;餐饮经营管理;餐饮项目策划及投资;食品加工技术咨询及转让;餐饮人才咨询培训;餐饮资源整合管理;餐饮文化交流及餐饮产品展览。
7、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8、计算机、网络、数码、信息、电脑科技类有限公司计算机系统设计;平面及立体设计制作;网页设计;计算机系统集成;网络设备安装与维护;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智能网络控制系统设备的设计及安装;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安装;安全防范设备的安装与维护。
9、广告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企业文化艺术交流;展示、展览策划;企业形象设计。
10、进出口类有限公司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11、贸易有限公司批发和零售贸易;日用百货、通讯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器机械及材料、装饰材料、塑料制品、汽车零配件。
12、财务咨询类公司代理记帐,担任财税顾问,财税咨询、审计咨询、投资咨询。
税控机技术咨询。
13、电子商务公司、网络科技、通信(通讯)科技、信息科技类有限公司互联网信息服务(利用网站发布网络广告)。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
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7.09.29•【字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2010年11月26日江西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道路运输经营第一节班线客运、包车客运经营第二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第三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第四节道路货运经营第三章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第四章道路运输安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及其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客运经营包括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出租汽车客运。
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经营。
道路运输站(场)包括客运站和货运站(场)。
第三条道路运输的发展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引导、节能环保、安全便捷的原则。
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保障安全。
道路运输监督管理应当依法、公正、高效、便民。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组织编制道路运输发展规划。
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
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导语:(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2016年12月18日修订~2016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8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本站小编千辛万苦收集整理出来的一些相关资料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欢迎大家参阅读学习!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确认公司的企业法人资格~规范公司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应当依照本条例办理公司登记。
申请办理公司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公司登记机关。
下级公司登记机关在上级公司登记机关的领导下开展1 / 23公司登记工作。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公司登记工作。
第六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下列公司的登记:(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外商投资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公司。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二类 2017年版经营范围
二类 2017年版经营范围一、前言2017年版的二类经营范围是指在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内容之一。
本文将对2017年版的二类经营范围进行详细介绍。
二、二类经营范围的定义二类经营范围是指在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两个方面。
商品经营范围包括各类商品的生产、销售和配送等;服务经营范围包括各类服务的提供和销售等。
三、二类经营范围的具体内容在2017年版的二类经营范围中,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 商品经营范围1.1 生活用品类:包括日用品、家居用品、家电及电子产品等。
1.2 食品类:包括各类食品、饮料、糖果、糕点等。
1.3 化妆品类:包括各类化妆品、护肤品、香水等。
1.4 服装类:包括各类服装、鞋帽、袜子等。
1.5 家具类:包括各类家具、家居装饰品等。
1.6 体育用品类:包括各类体育用品、运动装备等。
1.7 数码产品类:包括各类手机、电脑、相机、音响等。
1.8 办公用品类:包括各类办公用品、文具等。
2. 服务经营范围2.1 餐饮服务类:包括餐厅、快餐店、咖啡厅等。
2.2 旅游服务类:包括旅行社、旅游景点、酒店等。
2.3 教育培训类:包括学校、培训机构、教育咨询等。
2.4 医疗保健类: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等。
2.5 娱乐休闲类:包括电影院、KTV、游乐场等。
2.6 物流运输类:包括货运、快递、仓储等。
2.7 金融服务类: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
2.8 咨询服务类:包括法律咨询、财务咨询、人力资源咨询等。
四、二类经营范围的重要性二类经营范围是企业经营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1. 为企业提供方向:二类经营范围明确了企业可以经营的商品和服务范围,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2. 市场竞争优势:通过明确的二类经营范围,企业可以更加专注于自身擅长的领域,提高市场竞争力。
3. 提供服务保障:二类经营范围的明确,可以使企业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各类商品和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017版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范围2017版
根据2017年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范围包括三类:
1. 一类医疗器械:指普通医疗器械,根据使用目的和临床风险,再分为A类和B类。
A类一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建立、修复、替代、改变解剖结构或生理过程等治疗、诊断、监测等临床医学过程,如手术刀具、冷光源等。
B类一类医疗器械主要用于医学诊断、治疗等辅助性行为,如病理分析仪、心电图机等。
2. 二类医疗器械:指高风险医疗器械,主要用于体外治疗、诊断等,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等。
二类医疗器械一般需要在临床试验后获得注册证书。
3. 三类医疗器械:指植入式、特殊材料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例如人工器官、植入式心脏器械等。
三类医疗器械需要经过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并进行特定的临床试验及注册审核程序,获得注册证书后方可上市销售。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
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说明
经营范围:
2002/2012版经营范围:Ⅱ类:6820 普通诊察器械,
6823 超声雾化器、胎心仪,6824 弱激光体外治疗器(家用),6826 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6827 中医器械,6840 检测试纸,6841 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6846助听器(植入性除外),6856 病房护理设备及器具,6863 防龋齿泡沫,6864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70 康复训练软件***
2017版经营范围:01-有源手术器械,02-无源手术器械,03-神经和心血管手术器械,04-骨科手术器械,05-放射治疗器械,06-医用成像器械,07-医用诊察和监护器械,08-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09-物理治疗器械,10-输血、透析和体外循环器械,11-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器械,12-有源植入器械,13-无源植入器械,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15-患者承载器械,16-眼科器械,17-口腔科器械,18-妇产科、辅助生殖和避孕器械,19-医用康复器械,20-中医器械,21-医用软件,22-临床检验器械
经营方式:零售。
工商局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二、核定规范制定的背景 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 的依据应参照2002年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 民经济行业分类》。但 在实际工作中,国民经 济行业分类与登记注册 工作之间仍存在着一定 的不适应,有必要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的基础上编制新的《规 范》。
二、核定规范制定的背景 为此,2006年市局确定由朝阳分局依 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经营范围 登记管理规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编制新的《规范》,并作为试点率先在登记 系统试用。同时,为使各行业许可部门对许 可事项的核定能与我局经营范围核定用语统 一和规范,市局按照现行的《北京市企业登 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中列明的许可事项, 分别向市安监局等20个委办局征求了意见, 得到了各委办局的大力支持,提出了建设性 的意见和修改建议,市局将意见纳入了《规 范》。
谢
谢 !
关于《经营范围核定规范》的说明
一、核定规范制定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 例》,落实总局推进登记工作规范化的要求, 以及我局“四化”建设的需要,进一步规范 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范 围的登记管理,实现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 用语标准化和解释性的统一,市局根据《公 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 理规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定 了《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五、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不再核定“百货”用语 原国家工商总局编写的《企业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中“百货”包括“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钟表眼 镜、文化体育用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标准,“服装鞋帽、钟表眼镜”归类为633“纺织、 服装及日用品批发”,“文化体育用品”归类为 63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因此,新制 定的《规范》中“经营范围”用语不再使用“百 货”字样,应按照申请人申请的经营项目分别按 照633(6331-6339)、634(6341-6349) 中明确的规范用语核定。
(经营管理)北京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京工商发[2001]13号
2001-1-11
转发国家工商局《关于产品包装物出现“极品”字样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
18
京工商发[2001]240号
2001-11-5
转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加强药品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19
京工商发[2001]230号
2001-11-16
31
京工商发字[2008]25号
2008-3-3
北京市工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继续深入治理整顿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文件的通知
32
京工商发[2009]70号
2009-5-25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的通知
33
京工商发[2009]117号
44
京工商发[2006]140号
2006-12-21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及《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45
京工商发[2007]98号
2007-4-3
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的通知
46
京工商发[2007]168号
2017-01-20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42
京工商发 [ 2017] 28号
2017-07-13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
43
京工商发[2004]143号
2004-7-19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企业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经营、管理农业水利灌溉系统
水利工程的建设,列入(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的管理,列入(水资源管理)。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指由农民家庭兼营或收购单位对收获的各种农产品(包括纺织纤维原料)进行去籽、净化、分类、晒干、剥皮、沤软或大批包装以提供初级市场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农产品的初加工活动。)
用于杀虫和杀菌目的植物的种植,列入(其他作物的种植)。
林业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木材和竹材的采运
林产品的采集
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列入(自然保护区管理);城树木、草坪的种植与管理,列入(城市绿化管理)。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林木种子、种苗的培育和种植,林木养护
育种和育苗
培育林木种苗
林木苗圃内种植和培育林木种苗;培育林木种子。
种植谷物
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
薯类的种植
种植薯类农作物
马铃薯、甘薯、木薯。
油料的种植
种植油料作物
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
豆类的种植
种植豆类农作物
大豆;杂豆。
棉花种植
种植棉花
棉花。
轧棉花,列入(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麻类的种植
种植麻类农作物
麻类;植物原料。
糖料的种植
种植糖料农作物
甘蔗、甜菜糖料作物
家禽的饲养
饲养家禽
、生产畜禽冷冻精液、胚胎或其他遗传材料的,由农业部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其他种畜禽生产由市农业局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家禽的饲养
饲养家禽
孵化和饲养鸡、鸭、鹅、鸵鸟、鹌鹑及相关的禽产品。
饲养鸟类,列入(其他畜牧业);饲养其他珍禽如山鸡、孔雀等鸟类,列入(其他畜牧业)。
经营范围的确定要求及审批
经营范围的确定要求及审批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法人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
下面店铺带你了解经营范围的确定要求及审批。
经营范围的确定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4.建立和维护一定的管理秩序、经营秩序,防止无序状态。
公司需要有一定的经营范围,这个经营范围不是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或指定的,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的,这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要求的。
公司是法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在什么领域中从事经营活动有权自主决定,并在公司章程中对此作出规定。
当然,公司自主决定经营范围必须具有合法性,法律不允许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限制的经营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经营范围的要求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
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
经营范围的审批经营范围需要审批的,应依法经过审批。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这里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合伙人在设立时将要经营的项目涉及审批的,必须事先经过审批,设立登记时需要提交审批文件;另一种情况是,申请时的经营项目不涉及审批项目的,则不必经过批准,不需要提交审批文件,但设立后需要扩大或者改变经营范围时,扩大或者改变的经营范围涉及审批的,还必须经过审批且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经营范围的登记管理规定第一,审批许可。
申请许可经营项目,申请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新设立企业经营范围规范用语总结表2017版
新设立企业经营范围规范用语总结表(更新至2017.01.13)1、建筑用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装饰装修材料、食用农产品、汽车及摩托车配件、汽车装具、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通讯设备(通讯器材2选1)、计算机耗材、电子监控设备、移动通讯设备、空气处理净化设备、太阳能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音响设备、办公设备、救生器材、液压与气动设备、电机、控制器、变频器、电脑及配件、纺织品、家用电器、卫生洁具、工艺品、鲜花、珠宝饰品、矿石矿粉、木质门窗、家具及配件、防水材料、防火材料、防腐材料、不锈钢制品、玻璃制品、金属材料、保温材料、水性涂料、金属结构件、铁矿石、铁精粉、煤炭、焦炭、铝制品、铝矿石、汽车装具注塑机、机械手及注塑周边设备、船舶及海上平台机电设备及零部件、钢管、镀锌板材、篱笆桩、模温机、冷水机、上下料机、粉碎机、模具、蔬菜、树苗、节能保温材料、试验仪器、供水设备、消防器材、橡胶原料(危险品除外)、胶粘制品(危险品除外)、保温隔热材料(危险品除外)、渔具及其配件、防水密封材料(危险品除外)、防冻液(危险品除外)、制动液(危险品除外)、玻璃水(危险品除外)批发兼零售;烟零售。
(注册地址若为住宅,则只能给批发不能零售)2、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
3、普通货运→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后置许可)4、垃圾清运(机动车除外);废旧物资回收。
5、人才中介服务(后置许可)→劳务信息咨询6、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代办车务手续;7、汽车维修(后置许可);汽车租赁;建筑工具租赁;机械设备租赁;8、模具监视器的研发、制造、销售;床上用品租赁、销售;钢压延加工、销售;不锈钢制品制造、销售;木制品制造、加工、销售;纸制品制造、加工(不含印刷);包装箱、实木托盘及免蒸托盘制造、销售;金属穿线管及配件、电缆桥架、五金冲压件、龙骨、铁板的加工、制造、销售;船舶及海上平台机电设备安装、改造;船海工程控制柜的设计、制作及调试;船舶及海上平台机电系统的设计、测试;试验仪器制造;9、自动化设备制造;通讯设备安装、维护;家用电器维修;家具保养;机电设备维修;钢结构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塑料制品、木制品、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口罩的研发、销售;10、劳务派遣(前置许可)→劳动服务11、国际货运代理(注册资本:500W以上);货运代理(限国内)12、物业管理。
三类经营范围2017年分类
三类经营范围2017年分类2017年的经营范围可以分为三类:实体经营、电子商务和服务型经营。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类经营范围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实体经营实体经营是指在实体店铺中进行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经营方式。
这种经营模式最为传统,也是最常见的一种经营方式。
实体经营的特点是:顾客可以亲自前往店铺购买商品或享受服务,可以有实物参考,可以直接与销售人员交流,购物环境较为真实和直观。
实体经营的主要行业包括零售、餐饮、旅游等。
然而,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下,实体经营面临一些挑战。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网上购物,实体店铺的客流量和销售额可能会受到影响。
因此,实体店铺需要通过提供优质的产品、提升服务质量和创新经营模式来吸引顾客的注意力。
另外,实体店铺也可以借助电子商务平台,将线下线上相结合,提供更多的购物渠道和服务方式。
二、电子商务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和服务提供的经营方式。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进步,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起来,并且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顾客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电子设备进行购物和服务体验,可以通过在线支付和物流配送的方式完成交易。
电子商务的主要形式包括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和C2C(消费者对消费者)。
电子商务的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到来自全国乃至全球的各种商品和服务,而不再受到地域的限制。
同时,电子商务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市场和销售渠道。
许多传统企业也开始将线下业务转移到线上,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销售和推广。
三、服务型经营服务型经营是指以提供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的经营方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服务型经营逐渐成为了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服务型经营的特点是:顾客购买的是服务而非实物,服务的品质和体验对顾客的满意度和忠诚度有着重要影响。
服务型经营的主要行业包括酒店、健身、娱乐等。
服务型经营的发展趋势是个性化和差异化。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国家⼯商⾏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
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为了正确核定各类企业的经营范围,促使企业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制⽌⾮法经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国家⼯商⾏政管理局出台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国家⼯商⾏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容是什么
国家⼯商⾏政管理局关于核定企业经营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失效。
《企业法⼈登记管理条例》第⼆条具备法⼈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登记:
(⼀)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登记的其他企业。
《企业法⼈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申请企业法⼈登记,经企业法⼈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准予登记注册的,领取《企业法⼈营业执照》,取得法⼈资格,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登记的,未经企业法⼈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读者到店铺进⾏法律咨询,店铺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及时为你解答疑惑,让你能够及时维护⾃⼰的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经营范围核定规范
经营范围是指国家允许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类别、品种及服务项目,反映企业业务活动的内容和生产经营方向,是企业业务活动范围的法律界限,体现企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核心内容。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确立、发展和不断完善,经济形势和经济活动对内、对外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社会分工逐渐细化,新兴行业逐年增加,特别是表现在商业、服务业发展较快,如电子商务、电视购物、电话购物、信息传输、商务经济、知识产权等。
对此,国家统计局于1994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进行了修订,以便于更加适应和能够准确反映现阶段经济活动的状况。
2006年,修订后的《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公司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为深入贯彻《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落实国家工商总局积极推进登记工作规范化的要求,北京市工商局提出以“登记政策公开化、受理核准规范化、绩效考核标准化、微笑服务人性化”为工作重点,完善科学、便捷、统一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的登记行为,使登记机关核定经营范围日趋规范,实现用语标准化和解释性的统一,我们结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制定了《经营范围核定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规范》适用于本市登记注册的各类市场主体及其分支机构。
各级登记机关和监督管理部门在核定经营范围和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时应依据《规范》。
各类市场主体在申请登记时应依据《规范》选择经营范围。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规范》是为解决核定经营范围用语的统一和标准,由于经济活动的复杂及多样,在使用《规范》核定经营范围时,还应结合市场主体的实际经营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客观、准确的核定经营范围。
二、《规范》的使用
(一)《规范》按照“行业代码”、“行业名称”、“经营范围”、“行政许可部门”四列设定。
“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小类。
英文大写字母表示门类;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大类;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中类;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小类。
“行业名称”: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各分类的表述设定,同时编入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各类行业的指标解释。
“经营范围”:分为“大类项目”、“中类项目”、“小类项目”、“包括”、“不包括”五列。
“大类项目”、“中类项目”、“小类项目”是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归纳、整理的经营范围标准核定用语;“包括”、“不包括”是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小类行业的解释归纳、整理后列入。
(二)《规范》“经营范围”大、中、小类项目栏内的用语包括经营项目和经营方式两方面的内容。
在核定经营范围时,应使用各栏内的用语,可不需另外选择经营方式用语。
但在使用“商业”的用语时,应根据市场主体实际情况,具体核定经营方式,如“销售”、“代购代销”等。
(三)《规范》结合实际工作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批发及零售业”做出两方面的调整。
一是“行业名称”的调整,即将原“××批发或零售”统一改为“××商业”。
例如:631-农畜产品批发改为631-农畜产品商业;63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改为63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商业。
二是将一部分与批发行业表述相同的零售行业统一并入批发业(详见批发、零售业对照表),原零售业中仅保留了“烟草制品零售”、“邮购及电子销售”、“其它未列明的零售”三项。
(四)核定经营范围时,除可使用“经营范围”大、中、小类项目栏内的用语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使用“包括”栏内的用语。
但应注意:如经营项目、品种已含“包括”栏内全部或大部分内容时,应使用“小类项目”用语核定;如经营项目、品种只含“包括”栏一个或几个内容时,应按照“包括”栏内的项目核定。
在只使用“包括”栏内项目用语时,应根据申请增加经营方式的表述。
(五)申请的经营项目未在《规范》“经营范围”用语中体现的,可根据实际申请项目核定。
(六)申请经营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依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证件核定经营范围。
(七)《规范》中“行政许可部门”栏是按照现行许可事项的规定提示申请人或登记工作人员了解申请项目涉及的审批部门。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变化将及时调整。
本《规范》编写过程中得到了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运输管理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商
务局、市通信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旅游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及市政管委的大力支持,谨此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