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书(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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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项目
监
理
交
底
编制:
审批:
重庆市XX监理有限公司
XX项目监理部
2019年11月10日
本建设工程监理交底,就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确定得工作范围,并根据所监理项目特点编制,目得在于协调建设单位、承包商(即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与项目监理机构得关系,明晰监理工作流程及要求,明确各方职责,统一各方步调。
监理交底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需进行补充与修订时,应以文件形式确定。
一、明确国家建设法律法规及建设监理合同授予监理得权限:
1、《建筑法》授予得权限有(第三十二条):
(1)代表建设单位对授权得工程实施监督权;
(2)裁定工程施工就是否符合设计得要求、施工技术标准与合同约定;
(3)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改正“不符合规定与标准得施工作业”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授予监理得权限有(第三十七条):
(1)“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与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总监签字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2)按监理规范得要求,采取旁站、巡视与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授予得权限有(第十四条)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得安全技术措施。
(2)发现安全隐患可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得可要求暂停施工,拒不执行得可向主管部门报告。
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件第2条及本项目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委托人授予监理人得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取得授权得情况下,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2)工程上使用得材料与施工质量得检验权,对不符合设计要求与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得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单位停止使用;对不符合规范与质量标准得工序、分项、分部工程,有权通知承包单位整改或返工;
(3)对不安全得施工作业通知承包单位立即整改。
(4)工程施工进度得检查、监督权。
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
受建设单位委托授权,我公司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得质量、投资、进度进行控制,进行合同、信息管理与组织协调,并履行安全生产法定监理职责。
三、明确监理工作依据
1、适用得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委托人其她书面授权文件;
3、设计文件(施工图变更文件等)。
4、本工程得施工承包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四、监理工作目标
1、本工程得地基与基础、地下防水、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建筑节能、电梯、智能化建筑等分部(子分部)工程及室外工程,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标准,进度与造价按施工合同、协议目标实现。
2、施工期间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达到安全文明工地标准,工程管理贯彻科学管理方针。
3、监理需要建设单位批准才可行使得权力:所有涉及到合同工期得调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投资得调整、开工及停工(复工)等,均需征得建设单位得确认。
五、监理组织管理
本工程监理组织分为二级管理:
第一级就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首得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监理员(含资料员)组成得项目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本工程得监理工作。
第二级就是公司级得管理,公司将对工程不定期进行巡视、检查与指导。
六、主要得监理工作流程
备注:
1、本交底中所涉及得各种表/单,如跟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所要求使用得表/单式不相同得,以后者为准。
2、未特别注明得,“施工单位”指“施工总承包单位”。
3、本交底中,凡未特别注明得,“材料”包括“工程材料、构配件与设备”。
(一)开工报审
1、施工单位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完成,填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后均简称“监理规范”)附表《工程开工报审表》。
2、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共同审查施工单位以下工作得准备情况:
(1)各项报批手续已经完成,现场已经完成“三通一平”;
(2)工程有关各方组织机构与主要管理人员到岗情况;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已完成;
(4)资金、主要材料与设备已经落实;
(5)施工组织设计与前期主要技术方案已经落实;
(6)现场测量放线定线经过核查;
(7)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已经建立;
(8)确定协商联络方式与渠道;
(9)确定行政例行程序。
3、经检查以上准备情况完成,具备开工条件得,由监理单位签署同意开工后得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审批。
4、建设单位审批同意开工得,总监签发《工程开工令》,通知施工单位开工。
5、如已具备开工条件,但因施工单位非正常原因,主观上存在拖延现象得,在建设单位授权得情况下,总监可以直接签发《工程开工令》。
(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
1、施工组织设计与直接关系就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得《安全文明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必须在开工前报审,其她各专业工程得施工方案可在施工过程中编制、报审,但必须在审查、审批程序完成方可进行该专业工程得施工。
2、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意进行专业分包得,施工方案可由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但需施工单位审查,并由施工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3、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施工单位完善内审程序后,填写监理规范附表《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4、监理单位完成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得审查、审核后,报送建设单位备案,由施工单位据此实施(注:超过一定规模得危险性较大得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尚需建设单位审批)。
5、经批准得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更改。确需修改得,在修改后需再次进行审查、审核(或审批)。
(三)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1、本项目得分包单位包括由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分包合同,交由施工单位管理得专业分包单位,以及经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同意后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得专业分包单位,即不包括劳务分包。以上分包单位资格报审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2、施工单位填写监理规范附表《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附该表所要求得附件(分包单位资质材料、分包单位业绩材料、分包单位专职管理人员与特种作业人员得资格证书、施工单位对分包单位得管理制度),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