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转】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关于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的通知

各学院党总支:

一、根据党员的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学生党员毕业后都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其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地党组织,学校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

二、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经签定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工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上四种情况,请学生事先向即将转往的目的地党组织联系,核实对方是否同意接收)。

三、接收毕业生组织关系所对应的党组织只能是“党委”。各党总支在登记党员转出目的地时,不能只确定到市(县)委组织部一级,要明确到基层党委的名称。如果毕业生就业单位的党组织为党总支或党支部,应注明其主管上级的党委名称。例如:某毕业生工作单位为重庆长安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该生了解,该公司为长安集团下属公司,党组织为党总支,故该生组织关系应转往中共重庆长安集团委员会。如果市外的组织关系接收

党组织级别不明,请毕业生事先向所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咨询清楚。

四、填写党组织关系清册时,请各党支部对所有毕业生党员作认真登记,不能出现错漏。要仔细核实毕业生党员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此项内容以《入党志愿书》上党委审批意见为准,即党委是否在审批意见中写明该生为预备党员还是正式党员。若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已到,但:①还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②已召开支部大会但党委还未审批,则该生仍为预备党员。请各党总支认真核实后在转移清册上相应栏目签字。

五、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按党总支上报的组织关系转移清册填写后统一发到各党总支,毕业生党员在交清党费后(统一交到6月份)到所在学院党总支亲自领取其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在规定期限内交往组织关系转移目的地党委。各党支部在下发党员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时,应作好相应的签字领取登记(组织关系介绍信不能由其它人代领,以免遗失)并保存组织关系转发登记册报党总支备案保存,以备组织部抽查。

六、若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作变更、修改,请本人持原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党委组织部办理。如因特殊原因需委托她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为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

七、务必告知学生: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不能补开。

八、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装入学生学籍档案,由各党总支负责装档,尚未领取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党总支须尽快到党委组织部领取。还未到转正期的预备党员请各支部按培养日期认真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中相应栏目,然后装档,由工作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继续培养转正。

九、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一项重要、严肃的组织工作,请各党总支认真对待,务必指定一名教师党员专门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事宜。

十、各党支部在6月8日下午5:00以前,向党委组织部上报经党总支审核后的《重庆工商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清册》(附后)。为保证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完成,请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2人按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日程安排,到党委组织部协助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十一、为规范学校的党建工作,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管理,请各党总支认真清理本总支的流动党员(往届毕业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并尽快与她们取得联系,在6月底前将所有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出。

十二、以上事项如有不明之处,请向党委组织部咨询。

毕业生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党员毕业生同志们,学院组织部祝贺你们学成毕业,走向建设祖国的工作岗位。党员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请勿忘记及时将你的党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在新单位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为便于同志们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转出党组织转移出关系

凡是毕业时是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在毕业离校时应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

毕业时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其党组织关系能够转往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党组织,也可由学院暂时保存。学院原则上可为其暂时保存组织关系一年。组织关系暂时保存在学院的学生党员,应与原所在系直属党支部保持经常性联系,定期汇报学习、工作、生活和思想情况(至少每季度一次);在暂存组织关系期间需要转正的预备党员,请及时向原所在系直属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二、如何办理转移党组织关系

1、需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员首先向原所在系(或校区,下同)直属党支部提供所在工作单位或社区党组织的确切名称和其上级党组织(市(县)级党委组织部或工委)的确切名称,并交齐党费。由原所在系直属党支部向院组织部开具转移党员关系介绍信。转移关系人是预备党员的,同时由原所在系直属党支部整

理好档案材料,连同介绍信一并转院组织部。

2、由院组织部审查档案材料无误后加封,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发往毕业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直接由毕业生带往所在单位党组织。

3、毕业生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材料交所在单位党组织。

其它不明事项可直接咨询组织部。

我应届毕业,从绍兴回成都…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要有哪几个啊…是不是必须得先到绍兴市开到浙江省然后再浙江省组织部开到四川省然后再到成都市再到我家所在的区然后才能够到社区党组织啊?我的天啊…都不知道怎么弄了…太复杂了吧…

你好,不用那么复杂的,一般不用经过省市级的组织部。

如果你的学校是县(区)属的,由你学校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开介绍信到你家所在地的区委组织部,然后区委组织部再帮你转到街道(或者乡镇)党委,再由街道转到社区党组织。

如果你们学校是市直属或者省属的,可能会跳过县区的组织部,而由学校党委或者省、市委组织部帮你转到你家所在的区委组织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补充说明:

你的情况属于跨省组织关系转移。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全国能够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