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法律法规解读及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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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稳定,维护医疗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纠纷是指医院、医生、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因医疗活动而引发的争议、纠纷。

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是指通过加强医患沟通、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建立医疗安全监管机制等,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四条医疗纠纷处理是指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规范。

第六条患者有权获得安全、有效、合理的医疗服务,医院和医生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第七条医患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增强相互理解和信任,共同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患者告知、知情同意制度,明确告知内容和方式,并及时记录。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护人员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并及时改进。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的报告、调查与处置。

第十二条医患双方应当在医疗行为发生前,就治疗方法、风险、效果等进行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工作。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纠纷进行及时调查,并以调解为主,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涉及医疗纠纷的医疗记录和相关材料进行严格保密。

第十六条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可以依法调解医疗纠纷,对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支持患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并按仲裁结果履行义务。

第十八条患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附件】1、《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2、《医疗纠纷仲裁申请书》3、《医疗纠纷诉讼申请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医疗机构:指依法设立,具有医疗服务资质的机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解读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行为中,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的因医疗活动引发的纠纷。

医疗纠纷的发生对患者、医疗机构以及医务人员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是十分重要的。

为此,国家发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纠纷预防的一般原则、医疗机构的责任、医务人员的责任、患者的权益保障、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等方面。

下面我将对其中的几个重要内容进行解读。

首先是医疗纠纷的预防。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强调了医务人员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医疗纪律,不得故意或者因过失给患者造成伤害。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医疗纠纷的风险评估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纠纷的发生。

患者方面也应当主动参与医疗决策,了解自身疾病情况,提供真实的病史和病情资料,接受医务人员的必要检查和治疗。

其次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医疗纠纷的调解和处理工作。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诊疗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诊断和治疗,严禁虚假宣传和使用偏方,及时、准确地告知患者病情、诊断和治疗方案等信息。

同时,医务人员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对患者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另外,《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还规定了患者的权益保障。

患者有权要求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医疗技术、费用、药品使用等信息。

患者还有权选择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权要求医务人员依法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有权知情、选择和决定医疗方案等。

最后是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主要包括接待调解、协商调解和仲裁、诉讼等。

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参与纠纷的调解工作,听取患者的意见和诉求,协商解决纠纷。

如果协商不成,患者有权要求把医疗纠纷提交仲裁或者诉讼处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重点解读PPT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重点解读PPT

第六条 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 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 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 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 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血站派员到场。
现场实物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现场实物封存满3 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 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 属同意并签字,拒绝签字的,视为死者近亲属不同意进行尸检。不同意或者 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不同意或者拖延的一方承 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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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九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 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 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 相关规范、常规的培训,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设置 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加强对诊断、治 疗、护理、药事、检查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 服务水平。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应当执行规定的标准 和程序,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对出具的医疗损害鉴定意见负 责,不得出具虚假鉴定意见。医疗损害鉴定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 院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防范措施和处理预案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服务而发生的纠纷。

为了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并妥善处理已发生的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采取一系列的预防措施和处理预案。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加强医患沟通医患沟通是预防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

医务人员应注重与患者进行有效的沟通,包括释法术、告知风险、听取患者的诉求等。

医务人员在沟通过程中应具有良好的沟通技巧,尊重患者的权益和个人隐私,关注患者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解答患者提出的问题。

二、完善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质量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以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

三、强化医疗纠纷预警系统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纠纷预警系统,通过收集和分析医疗纠纷案例,发现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改进。

预警系统应包括对患者投诉的收集和处理、对医疗风险的评估和预警等环节,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医疗机构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确保对医疗纠纷进行及时、公正、公开的调解。

调解机制应明确责任方和责任分配,促使医务人员和患者双方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减少医疗纠纷的诉讼风险。

五、改善医疗赔偿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赔偿制度,公平合理地对医疗纠纷进行赔偿。

医疗机构应建立赔偿基金,确保患者合理的赔偿需求得到满足。

同时,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保险的理赔管理,提高患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加强医疗法律法规培训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使医务人员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严守医疗纪律,不得漠视患者权益,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七、加强医患双方的信任建设医务人员应加强医患信任建设,通过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增加医患沟通等方式,提高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和满意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保障医疗服务的合法权益,维护医患和谐关系,促进医疗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行为,适用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纠纷是指医疗行为或者医疗纠纷争议引发的争议、纠纷。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和法律知识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提供符合医疗标准的医疗服务,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权和隐私权,做到临床操作规范、诊疗过程记录完整、诊断处理明确、医嘱合理规范。

第六条患者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尊重医务人员的知情权、安全权和尊严权,配合医疗工作,主动提供真实的个人健康信息。

第二章预防工作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推行全程质量追溯制度。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技能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设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部门,配备专业人员,提供咨询、调解、仲裁等服务。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应当持续学习新的医疗知识和技术,提高自身专业素质,遵守医疗纪律和职业道德准则。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应当加强与患者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医患关系和谐度,主动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患者应当确保提供真实的个人健康信息,如实告知病史和病情,按照医生的治疗要求进行治疗和康复。

第三章处理工作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避免扩大化、复杂化。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对医疗纠纷应当及时组织调查,了解事实真相,搜集证据材料。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对医疗纠纷中的医务人员进行支持和帮助。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维护医患关系稳定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机构与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与患者发生的因医疗服务而引发的争议。

医疗纠纷包括事故损害、医疗责任、医疗合同、医疗保险等方面的争议。

第三条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应当由医疗服务机构按照法定职责和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对于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应当注重法律规定和专业标准,充分尊重医务人员的专业判断,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二章 医疗纠纷的预防第六条 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医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七条 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加强医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医疗质量控制规定,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 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制定并公布医疗服务规范,依法履行医疗保密义务,保障患者隐私权及医疗信息安全。

第九条 医务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严格遵守医疗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条 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前应当向患者充分告知患者的病情、诊疗方案、可能的治疗风险及预后等信息,并取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三章 医疗纠纷的处理第十一条 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设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并制定医疗纠纷处理工作规程。

第十二条 患者对医疗纠纷有权向医疗服务机构提出投诉,医疗服务机构应当及时查明事实,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 患者可以选择采取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

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也可以通过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进行仲裁或者诉讼。

第十四条 医疗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参与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依法履行调解协议。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有哪些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有哪些呢?如何才能做好医疗纠纷的防范和纠纷发⽣后处置⼯作呢?今天⼩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的⽂章,欢迎⼤家阅读了解!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办法有哪些⼀、医疗纠纷防范(⼀)强化医务⼈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1、院科两级定期组织医务⼈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职责、规范,使其懂得如何⽤法律武器保护⾃⼰,更重要的是使医护⼈员⾃觉的依法⾏医、诚信服务,有效避免医疗纠纷的发⽣。

2、进⼀步加强医务⼈员的法制教育、⼈⽂素质教育、医疗质量安全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采取以⾃学为主,集体培训、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为辅的教育⽅式,不断提⾼其思想觉悟及⽂化素养。

(⼆)院科两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考核,全⾯提⾼医务⼈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平。

1、强化“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度,加强医务⼈员基本功训练。

2、医务⼈员认真执⾏医疗护理核⼼制度、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考核。

3、提⾼医疗护理⽂件书写⽔平,做到客观、真实、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并做好保管⼯作。

4、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对有创操作、抗⽣素使⽤、⼿术知情同意等内容,切实履⾏告知义务及签字同意程序。

5、做好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指导培训⼯作,不断提⾼低年资医师、护⼠业务素质和技术⽔平。

6、不定期选派科室业务⾻⼲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积极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不断开拓眼界,同时做好所学知识的讲授⼯作,提⾼全员业务素质。

7、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前,充分做好论证、预案、知情同意等准备⼯作,防范医疗纠纷的发⽣。

(三)加强院科两级质控,分析总结院内、外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

1、院质控组织除不定期抽查外,每⽉对各科进⾏⼀次全⾯质量检查考核。

监督各科室和医务⼈员对医疗卫⽣法规、规章、职责、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的执⾏情况,同时对医疗⼯作中发现的医疗缺陷和问题进⾏动态分析、评估和跟踪调查,并制定改进措施,从严把好质量关,使诊疗全过程达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标准。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详细解读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
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
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
的规定,并符合本地区实际需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个工
作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聘任一定数量的具有医学、法学等
专业知识且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专(兼)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不得收取费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所需经费按照国务院财政、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时,可以根据需要咨询专家,并
可以从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
第三十四条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
让媒体成为医患矛盾的中间桥梁,建立起彼此的信任,为构建和谐 医患关系作出指引。
释:建立了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条例》首次提出医疗保险中患方的医疗意外险,鼓励患者参加医 疗意外保险。医疗活动是高技术、高风险性行为,其疗效水平受多方 面因素影响和制约,一旦发生医疗意外,带来的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因此,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是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的重大举措,
• 医疗纠纷中发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置,维护医疗秩序。

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规定(全文)

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规定(全文)

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规定(全文)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服务的行为,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完善医疗服务流程,保障医疗安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确保医疗纠纷及时、公正、有效处理,防止医疗纠纷扩大化、恶化化。

第四条国家对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依法对医疗纠纷进行处理。

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提供医疗服务,不得搞虚假宣传、虚假诊疗、隐瞒病情、滥用药物、降低医疗质量等行为。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隐私保护等制度,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认定和调解第七条医疗纠纷是指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和争议。

第八条医疗纠纷的认定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证据收集、分析和判断,不得一律认定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的过错。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认真听取患者或者其家属的陈述,梳理证据材料,防止证据遗漏或者被故意篡改。

第十条医疗纠纷的调解应当依法进行,调解结果应当公正、合理,遵循事实、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采取调解措施,依法开展调解工作,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患者可以自愿选择参加调解,也可以通过律师代理参加调解。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仲裁和诉讼第十三条医疗纠纷经调解无法解决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仲裁应当依法进行,仲裁机构应当公正、独立、专业。

第十五条医疗纠纷诉讼应当依照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关证据材料应当完备,案件应当由专业、公正的法官审理。

第十六条参与医疗纠纷诉讼的当事人应当尊重法律、尊重诉讼程序、诚实守信,不得泄露诉讼机密。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预防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预防医疗纠纷机制,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医疗纠纷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

医疗纠纷防范、预警与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

第三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及时、合理解决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二章医疗纠纷的防范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律观念,确保医疗安全,预防医疗纠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院科两级质量控制,分析总结院内外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护患沟通,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防范医疗纠纷。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实习生带教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因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防范预案、程序等,便于医护人员掌握相关事宜,做好自我防护,并有效防范医疗纠纷扩大化。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机构的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章医疗纠纷的预警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及时预警,并采取措施防范。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降低医疗纠纷的风险。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药品的管理,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医疗纠纷的处理第十七条医疗纠纷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和谐、效率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措施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服务在提高人们生活质量的同时,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

医疗纠纷不仅给患者及其家庭带来身心伤害,也对医疗机构的声誉和正常运营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加强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工作,对于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保障医疗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1.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

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使其在诊疗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患者权益。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其医疗技术水平,严格执行诊疗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同时,应加强医疗设备的更新和维护,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3. 加强医患沟通。

医务人员应主动与患者沟通,了解患者需求,尊重患者意愿,充分告知患者病情、诊疗方案及可能的风险。

对于患者提出的疑问,应及时解答,确保患者充分理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4. 完善医疗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各项医疗管理制度,如病历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等,确保医疗活动有序进行。

5. 强化医疗风险管理。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对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排查和防范,降低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6. 推广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机构可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将医疗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减轻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

二、医疗纠纷的处理措施1. 及时应对,积极沟通。

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与患者及家属保持良好沟通,了解纠纷原因,积极寻求解决方案。

2. 客观公正,依法处理。

医疗机构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根据事实和法律,明确责任,依法依规对患者进行赔偿。

3. 加强人文关怀,改善医患关系。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人文关怀,提高其沟通能力,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解读《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是中国为了加强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而制定的一部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该条例进行解读,主要包括背景介绍、主要内容、意义和影响等方面。

一、背景介绍医疗纠纷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服务引发的矛盾和纠纷。

随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频发,社会对医疗安全和医患关系的关注日益增加。

为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二、主要内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患双方权益、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为核心内容。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医疗管理。

该条例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和评估。

同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行使医疗职责,提供符合规范的医疗服务。

2.完善风险提示和知情权保障。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前,医疗机构应当全面告知患者有关医疗服务的风险、效果、费用等事项。

此外,医疗机构还应建立健全风险提示和告知的制度,确保患者知情权的落实。

3.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理。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患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患者的诉求和疑虑。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对医疗纠纷给予及时调解和处理。

4.加强法律保护和救助机制。

条例规定,当患者因医疗服务导致的损害需要赔偿时,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还规定了医疗纠纷的仲裁、诉讼程序等内容。

三、意义和影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出台对于维护医患关系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1.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医患之间的权利和责任,为医患关系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2.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条例加强了对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要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加强内部管理,提供规范的医疗服务,降低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的发生率。

3.加强医患沟通协调。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纠纷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患者权益,保障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二)预防为主,以纠纷预防和调解为核心;(三)依法处理,维护司法公正;(四)责任明确,分工协作。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和患者、患者家属之间因医疗行为发生争议而引起的非诉争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事故、医疗合同纠纷、医疗费用纠纷等。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医疗风险,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医疗事故,对医疗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和处理,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患者知情权保护,充分告知患者有关医疗行为的风险和可能的后果,征得患者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医疗操作。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八条医疗纠纷处理应首先采取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

对于无法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商和调解应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保证各方合法权益的平衡,切实解决医疗纠纷。

第十条医疗纠纷的协商和调解可以由医疗机构、医事管理部门、仲裁机构等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

第十一条协商和调解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由各方当事人签署确认。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医疗义务,保护患者合法权益,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患者和患者家属应当依法履行医疗合同,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对于涉嫌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并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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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预防工作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患者知情同意制度,并在医疗行为前向患者详细说明医疗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与患者沟通,充分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解决患者的问题和困难。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定期开展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健全患者意见反馈渠道,收集和分析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处理工作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明确处理流程和责任人员。

第十条:医疗机构收到患者投诉后,应及时组织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做出书面回复。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主动与患者协商解决纠纷,积极提出合理化的解决办法。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保障患者合法权益,积极协助患者申请司法救助和赔偿。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患者知情同意书范本2. 医疗纠纷处理申请书范本3. 医疗纠纷处理与调解协议范本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医疗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医疗法》。

2. 患者知情同意制度:指医疗机构应当在医疗行为前向患者详细说明医疗风险和可能的不良后果的制度。

3. 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价制度:指医疗机构建立的质量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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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患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依法执业,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合法权益。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和纠纷预防处理制度,完善与患者沟通和协商机制,积极应对并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告知制度和知情同意制度,告知患者医疗服务内容、治疗方案、可能的风险和不良后果等信息,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书。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投诉处理和意见反馈机制,接受患者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和协商,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机制,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协调医疗争议,避免纠纷升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危急事件报告机制和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开展医疗事故应急处置,有效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危害。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记录管理工作,确保医疗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成立专门的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及时处理医疗纠纷,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医疗纠纷处理应当遵循公正、合法、及时、有效的原则,依据事实、依据法律和医学诊疗规范,听取证人、鉴定机构等的意见,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和认定。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与患者和解,通过协商或者调解等方式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保持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的记录,依据法律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向患者告知处理结果,并积极给予赔偿。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承担纪律、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导致患者发生严重后果的;(二)隐瞒医疗事故或者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的;(三)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患者合法权益的;(四)其他侵害患者合法权益,违反道德和职业规范的行为。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办法

医疗纠纷防范与处理办法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医疗纠纷也日益增多,这不仅给患者和家属带来了困扰,也给医疗机构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为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本文将从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医疗纠纷防范1. 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法律法规的教育,使其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法律意识。

通过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能够严格遵守规定,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

2.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管,确保医务人员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通过定期组织培训、考核,提高医务人员的诊疗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减少医疗差错的发生。

3. 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务人员的沟通能力。

通过培训,使医务人员掌握与患者沟通的技巧,及时了解患者的需求和顾虑,消除误解,增进信任。

4. 完善医疗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管理制度,规范医疗行为。

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医疗规章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遵循规范,降低医疗风险。

5. 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机制。

通过定期开展医疗风险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化解。

6. 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为医务人员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减轻医务人员在医疗纠纷中的经济负担,降低医疗机构的运营风险。

二、医疗纠纷处理1. 及时沟通与调解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立即启动调解程序。

通过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了解纠纷原因,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尽快化解矛盾。

2. 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负责医疗纠纷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丰富的医疗知识和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处理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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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处理医疗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质量管理,完善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符合医学标准和规范。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反馈机制,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测、评价和改进。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疗技术和安全管理,确保医疗技术规范、安全可靠。

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医疗器械、药品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医疗器械、药品符合质量要求,使用安全有效。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当持证从事医学活动,遵守医学伦理,依法执业,勤勉尽责,确保医疗行为符合医学标准和规范,并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法律规定,正确履行医学义务,保守患者隐私,不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信息。

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应当及时处理,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现场证据。

医院内部应当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采取调解、协商等方式处理医疗纠纷。

如无法解决,在满足法律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医疗服务过程中的告知、取得同意、保密等义务,明确医疗服务内容和费用,排除医疗风险。

医务人员应当认真记录医疗服务过程和结果,留存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患者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可以采取投诉、举报、申诉等方式。

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维护患者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

对于涉及到患者生命健康的问题和法律纠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条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疗结果不满意投诉和医疗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配合调查。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医疗纠纷:在医疗服务过程和结果中,医患双方出现争议的行为。

医疗服务质量保证体系:指医疗机构建立和运行的一整套规范性的医疗服务体系,包括医疗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市场营销和品牌构建等多个方面。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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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患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疗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重视预防,防患于未然;(二)公平公正,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三)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纠纷;(四)科学用药,合理诊疗;(五)鼓励和适应新技术推广,提高医疗质量;(六)依法治理,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纠纷指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不当操作、不当处理、不当职业行为等所导致的患者不满意或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争议或纠纷。

第四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预防,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二)加强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减少医疗纠纷发生;(三)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有效解决医疗纠纷;(四)鼓励医务人员积极履行职责,保障医疗安全;(五)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引导纠纷化解。

第二章医疗纠纷预防第五条医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按照规定规范医疗行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第六条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医学知识和职业道德的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积极履行职责。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监督,确保医疗行为规范。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八条医疗纠纷应当依法及时解决,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委员会,负责处理医疗纠纷,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纠纷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条医疗纠纷应当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公正、和谐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废止过去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如患者对医疗纠纷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诉,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归本系统所有。

附件: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流程图附件:医疗纠纷相关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纠纷: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不当操作、不当处理、不当职业行为等所导致的患者不满意或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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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行为, 促进医患关系和谐, 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 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并妥善处理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

第三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培养, 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技术水平, 切实提高医患互动能力。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工作的档案, 按时将处理情况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并建立定期评估、总结和反馈机制。

第二章预防医疗纠纷第五条医院应当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医疗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医疗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医疗保险的管理, 提高医保效益和服务水平, 有效控制医疗费用, 防止因费用问题引发医疗纠纷。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患沟通机制, 及时回应患者咨询, 准确以及时传递医学信息, 避免误会和不必要的矛盾。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技术和法律知识的培训, 使医务人员具备正确处理医疗纠纷的能力。

第三章医疗纠纷处理第九条医疗纠纷处理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合理、妥善进行, 保障双方权益。

第十条医院应当在医疗纠纷处理中, 秉持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坚持“调解优先, 诉讼补充”的方式处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专业的医疗纠纷处理团队, 协助医院领导推动医疗纠纷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赔偿方式进行处理, 赔偿范围应包括患者的损失以及情感抚慰等方面。

第十三条患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相关法律将医院告上法庭,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医疗纠纷处理应当及时推进并妥善解决, 同时医院也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情况。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医院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要严格处理。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 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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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 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 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 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 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 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 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 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医方的原因 1、违反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 2、与病人沟通缺少语言艺术 3、对危重病人和疑难患者期望太高 4、医疗文书不规范 5、常规检查未按要求完成 6、超越职能服务 7、医德医风存在问题
低年资医务人员加强自身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方面立法工作的飞速进展,作为低年 资医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009年10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 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提 交本次会议三审。草案拟进一步对侵害人身权如何 赔偿作出规定。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 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侵权责任法》, 明确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 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侵权 责任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 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六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 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 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 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
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 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 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 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 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 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 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 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 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事故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四.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五.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 六.医疗事故争议中尸检机构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认定办法 七.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八.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传染病分为 甲类、乙类和丙类。
1、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发生在医疗行为中 3、该医疗行为的违法性 4、主观上具有过失 5、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6、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条例》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直接损害程度将医 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 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 后果的。
一、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诊疗常规,不断培养法制 观念和意识,加强服务理念从而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二、在医疗工作实践中自觉的运用,如科学的论证每一个 医疗行为的正当性、规范性,实施侵袭性较大的医疗行为前, 要向患者说明告知,并有一定的文字手续,有关医疗文件记 录一定要围绕医嘱做出及时、完整、准确、规范、客观和真 实的说明,并能反映出病人的配合情况等。
第六十二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 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 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 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 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 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 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 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 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 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 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 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 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 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疗法律法规解读与 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目前医疗纠纷的趋势
当前,医疗纠纷呈明显上升趋势,据有关统 计,医疗纠纷每年以10%-20%的速度 递增。频频发生的医疗纠纷导致医患关系紧 张,而紧张的医患关系又促进医疗纠纷频频 发生。
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
一、患者和其他原因 1、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 2、提供的病史不真实 3、对医学未知性的不理解 4、新闻媒体的过多宣传炒作
三、即将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 和国侵权责任法
医疗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八.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施行) 九.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十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十二.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 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 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 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 腹泻病。
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 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 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 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 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 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 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 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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