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国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2017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和要求20170914
九、关于充分发挥健康档案作用提高使用率 • 推动实现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健康档案的联通整合, • 发挥健康档案居民全生命周期健康状况载体作用,通过多种渠
道完善和丰富健康档案内容,
• 与医院、专业卫生机构、体检中心等机构的联通对接。 • ——全面、动态、准确、联通的居民健康档案就是“金山银 山”! • ——着手研究制订《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办法》。
• 不代表不允许村卫生承担免费提供避孕药具服务。
• ——村卫生室既要敢担当,又要能胜任,“打铁还需自身 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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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加大宣传力度 • 全国范围开展一次主题为“基本公共卫生 你健康我服务” 的宣传月活动。
• 2-3条标语、宣传壁报、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目”、播放公益广告、现场宣传。
• ——良好的宣传是群众接受优质服务的助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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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稳步提高,规范管理率达到 75%以上 根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
《“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管理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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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根据《“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结核 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率逐步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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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增人均5元的分配
新增经费用途 调整的项目 调整情况 人均经费(元)
老年人健康管理
1.65岁以上老年人测算基数从13161万人调整至14386万人 2.目标管理率从65%提高至67% 目标管理人数从8500万人提高至9000万人 目标管理人数从2800万人提高至3000万人
0.98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照服务数量和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按照人口数拨付基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5.28•【字号】浙医保发〔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14号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政策,按照国家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设立精子优选处理等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以上规定执行;各设区市根据当地医疗水平、经济状况等制定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相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二、删除部分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2)。
保留33K0011试管婴儿,仅用于辅助生殖过程中确需开展的检验项目收费,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将具体项目及收费标准报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备案,设区市医疗保障局按照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报省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直接报省医疗保障局备案。
三、本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辅助生殖类项目(见附件1),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按照甲乙分类、先行自付比例和限定支付范围,纳入住院费用支付和管理。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提供辅助生殖服务。
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完成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医保项目数据库更新工作,确保群众医疗费用即时结算。
四、加强对本地政策实施情况跟踪监测,密切关注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医疗服务量异常增加、自主定价项目价格偏高等问题及时报告省医疗保障局。
2017年国家扶持政策
2017年国家扶持政策国家出台哪些关于扶持的政策,扶持政策出台后将会有哪些新的变化。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国家扶持政策,希望你们喜欢! 2017年国家扶持政策:国家创业扶持政策真金白银大力支持1、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2、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3、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4、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5、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以提高成功率为目标1、让市场选择合适的场所、形式、规模建设众创空间。
2、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
3、推进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加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和认定管理。
支持农民网上创业1、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
2、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
3、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
4、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
5、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围绕主导产业开展农业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
让企业享资本甘霖1、采取措施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作用。
2、加大市场化改革创新力度,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推进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
3、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市场的包容性。
2017创业补贴政策解答求职创业补贴的对象是哪些?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的孤儿、残疾人、城乡低保家庭、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毕业生(其中不包含普通高校自考及成教毕业生)。
2018年中国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2018年中国试管婴儿补助政策试管婴儿技术近年来在中国得到了广泛应用,帮助了许多夫妇圆了育儿梦。
然而,高昂的治疗费用成为许多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计划时所面临的主要障碍之一。
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家庭实现生育梦想,中国政府在2018年推出了一系列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根据2018年中国试管婴儿补助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试管婴儿补助:1.经济困难家庭: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扶贫标准或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2.独生子女家庭: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且父母都未满40周岁;3.特殊情况家庭:包括因疾病、事故或其他意外原因导致无法自然受孕的家庭;4.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标准。
二、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的补助对象,试管婴儿补助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用、药物费用以及一定比例的手术费用等。
1.医疗费用:补助政策覆盖试管婴儿的整个治疗过程,包括妇女体检费用、卵巢促排和卵泡穿刺手术费用、人工授精费用等,确保患者能够得到综合的医疗服务;2.药物费用:试管婴儿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各类药物费用也将得到一定程度的补助,确保患者能够负担得起这些昂贵的治疗费用;3.手术费用:根据不同的情况,试管婴儿治疗可能需要进行多次手术,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对手术费用给予一定的补助;4.其他费用:试管婴儿补助政策还包括辅助检查费用、辅助技术费用等,以确保患者在整个治疗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得到帮助。
三、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通过以下流程申请试管婴儿补助:1.提供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家庭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等;2.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线上系统提交申请;3.审核材料: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能够获得试管婴儿补助;4.获得补助:经过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获得试管婴儿补助,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将款项拨付给患者。
2017年生育保险政策(完整版)
2017年生育保险政策(完整版)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新参保指南办理对象信丰县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含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
缴费标准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程序(一)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填报《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两份)。
(二)新成立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1、需携带的材料:用人单位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新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提供单位法人证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
2、需填写的报表:医疗工伤生育参保登记表、医疗工伤生育结算花名册、医疗工伤生育缴费申报审核表(纸质文档各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相关事项1、为促进男女平等就业的需要,使用人单位在劳动用工中不会出现性别歧视,均衡单位负担,因此不管单位是否有女职工,是否有育龄妇女,都应参加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由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3、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或生育保险缴费时间不足,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
生育保险之待遇篇待遇享受范围1.生育医疗费用;2.生育津贴;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4.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享受条件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检查、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不予享受条件1.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2.超出江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规定的;3.妊娠、分娩、产假期间因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4.因交通、医疗事故等存在第三责任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5.治疗不孕症发生的医疗费用;6.除新生儿常规处理以外的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7.实施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发生的医疗费用;8.在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费用;9.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医疗费用。
中国主要辅助生殖技术介绍、辅助生殖牌照申请与批准情况分析及辅助生殖市场需求预测
中国主要辅助生殖技术介绍、辅助生殖牌照申请与批准情况分析及辅助生殖市场需求预测一、技术:三大治疗途径,试管婴儿为主流辅助生殖技术已经成为主要不孕不育治疗途径。
按照不孕不育治疗路径划分,目前主要方法有常规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三种,辅助生殖技术治疗是最终手段。
超过20%的不孕不育夫妻必须借助辅助生殖技术才能解决生育问题。
同时,辅助生殖技术整体妊娠率远高于其他两种治疗手段,达到40%-60%。
该杂志对采用不同辅助生殖治疗手段的生殖专家比例进行了统计,结果显示我国医生采用IUI/OI及ART等辅助生殖手段进行治疗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2%。
辅助生殖三大技术:人工受精(AI)、卵子/配子移植技术、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IVF-ET),三种技术先进程度依次提高。
人工授精适用于女方外阴或宫颈存在异常或男方精液异常人群;配子移植适用于输卵管异常的女性。
在三种技术之外,还有一些处于实验阶段的新技术,如全基金组筛查试管婴儿、干细胞婴儿等。
试管婴儿拥有三代成熟技术,第四代技术启动。
体外授精-胚胎移植(IVF-ET)是辅助生殖最常见方法,核心是通过人工体外受精的方式促使卵细胞与精子结合,再通过药物及人工手段进行干预进行早期胚胎发育,最后移植到母体子宫内。
在经过前期检查、助孕方式确认、审核多个步骤后,患者进入试管婴儿周期,试管婴儿的一个周期一般包含:控制性促排卵→取卵取精→体外受精→胚胎移植→黄体支持→胚胎妊娠六个步骤。
依据方案的不同,一个完整的周期约1-2个月。
二、我国生殖医学中心牌照稀少且门槛高生殖医学中心审批速度放缓辅助生殖技术许可审批权在2007年就下放至省级卫计委:拟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机构必须由所在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区域规划、医疗需求予以初审,并上报卫生部批准筹建;筹建完成后由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预准入评审,试运行一年后再行正式准入评审。
从2007年到2012年,我国辅助生殖机构迎来高速发展期,机构数量从2007年的95家增长到12年的356家,平均每年新增50家辅助生殖机构;2013年开始,审批速度放缓,每年仅增加20家左右,至2016年年底我国共有451家生殖中心。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的通知-合政〔2017〕11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的通知合政〔2017〕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已经市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16日合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规定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动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独生子女保健费(以下简称“独保费”)、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等奖励政策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本市户籍公民,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享受30元的独保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止。
(一)夫妻双方均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含聘用人员,下同)的,独保费由双方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只有一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所在单位全额发放;夫妻离异或丧偶的,由子女跟随一方全额发放;(二)双方均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职工的,独保费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承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下属社区服务机构于每年9月30日前一次性发放。
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停止其独保费的发放。
第四条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企业职工或城市无单位居民,在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给予计划生育一次性补助;未达到退休年龄死亡的,比照退休执行。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县(区)级(含直辖市的区、县,下同)财政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按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
第四条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开展基本公1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下达,当年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结算。
中央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卫生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地方各级财政可根据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力承受能力,适当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要会同卫生部门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各地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的为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的办法。
发布了相关技术规范、基本标准和伦理原则。
自2001年8月1日起施行。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和健康发展,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和管理,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各类医疗机构。
第三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
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批第五条卫生部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医疗需求和技术条件等实际情况,制订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规划。
第六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技术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三)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四)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七条申请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医疗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报告;(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床位数、科室设置情况、人员情况、设备和技术条件情况等);(三)拟开展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业务项目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章制度;(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申请开展丈夫精液人工授精技术的医疗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前条规定的材料后,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收到专家论证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发给批准证书;审核不同意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2017生三胎新政策及条件
2017生三胎新政策及条件自我国全面放开二胎以来,就开始有人关注如果是第三胎,那又有怎样的规定呢?2017生三胎新政策有哪些呢?本文是店铺整理2017生三胎新政策的资料,仅供参考。
2017生三胎新政策目前,国家放开了全面二胎政策,虽然国内的生育率依然不如预期,从目前的数据来看,放开三胎是早晚的事儿,不过,现在,政策仍未有松动的意思,所以,目前来讲,生育三胎还是违法的,孩子生下来,一般还是要按照2.5至3倍于当地居民年均纯收入的标准来罚款的。
不过,只要你符合下面这些条件,还是可以合法生育三胎的:1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据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再婚和子女病残等特殊情况的再生育政策作出细化和明确,并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2六种情形可生育三孩或以上子女新条例提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公民,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
”其中明确了六种符合条件的情形,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2延长合法生育奖励假期,增加产假60天新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这一条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无论是一孩还是两孩,甚至符合规定的再生育的,都可以享有延长生育假 60 天的相关奖励。
这一幅度与此前规定的晚育假幅度相同。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这意味着备受民众关注的全面二孩政策离正式实施又近了一步。
本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仅供参考。
2017年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7〕6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通政规〔2017〕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已经2017年10月24日十五届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南通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10日南通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招用的雇工)。
第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四条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基金统收统支。
第五条市、县(市)及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各级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使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市、县(市)及通州区财政、卫生计生、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生育保险有关工作。
第二章生育保险基金第七条生育保险基金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筹集和使用。
市、县(市)及通州区人民政府按规定在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二)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按照规定收取的滞纳金;(四)政府补贴资金;(五)其他依法应当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资金。
卫生部关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卫生部关于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正文:---------------------------------------------------------------------------------------------------------------------------------------------------- 卫生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意见(2000年3月10日)为了切实解决贫困孕产妇因贫困不能住院分娩和得不到及时医疗救助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项目配套资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
为加强资金管理,使贫困孕产妇救助真正得到落实,保证重点人群受益,特制定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监督管理指导意见。
一、救助资金使用范围本项救助资金主要用于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地区中,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严重产科并发症救治的部分医疗费用。
帮助一定数量贫困孕产妇能够住院分娩,从而达到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的目的。
二、救助资金的来源及救助对象的确定1.各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从其配套资金中划拨20%的资金作为贫困救助资金的专项经费,存放到国有商业银行,专款专用。
2.根据各地救助资金的具体数额、当地贫困线划分的标准,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各项目县的救助金额、对象及覆盖面。
三、救助资金提供的服务项目1.救助对象住院分娩平产所需全部费用的50%—80%予以补助,其余20%—50%自理。
2.救助对象严重产科并发症救治所需的医疗费用实行部分减免,减免的额度和办法由各地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
平产和并发症救治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医疗收费标准。
四、救助资金管理及救助的基本原则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
为了充分体现项目工作中分级管理的原则,救助资金的管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的实施管理办法和运作程序。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独生子女有哪些补贴,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关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是怎样规定的。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在国家提倡夫妻双方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你要是还是终生坚持一个孩子的话,国家还是会给你夫妻二人颁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
若是获得独生子女证书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国家、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应该获得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父母的奖励措施由其单位落实和一些相关的单位执行、独生子女若是发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发生了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记性扶助。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
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财社[2000]17号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正文:---------------------------------------------------------------------------------------------------------------------------------------------------- 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2000年7月10日财社〔2000〕17号)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政府对发展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负有重要责任。
为了明确政府对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资金补助的范围及内容,规范补助方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0〕16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共财政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对卫生事业补助政策提出如下意见:一、补助原则(一)保证政府对卫生事业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支持卫生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服务,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在动员社会广泛筹集卫生事业发展资金的同时,各级政府对卫生事业的投入水平要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
原则上政府卫生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
(三)按照区域卫生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协调发展。
(四)兼顾公平与效率,鼓励竞争,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财政补助范围和方式卫生事业财政补助是指各级政府用于公共卫生事务和卫生机构的资金补助。
补助范围根据政府管理卫生事务、行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职责,以及公共卫生工作任务、基本医疗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等确定。
补助资金按照定员定额、项目论证立项、零基预算等方法核定。
(一)卫生行政部门及执法监督机构经费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履行卫生管理和监督职责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和发展建设支出。
生育基金实施方案
生育基金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生育政策也在不断调整和完善。
为了鼓励生育,促进人口稳定增长,各地纷纷出台了生育基金政策,以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福利保障。
生育基金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对于促进人口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生育基金实施目标1. 提高生育率:通过生育基金的发放,鼓励更多的夫妇生育二孩及以上,促进我国人口结构的优化。
2. 改善生育环境:生育基金将用于改善生育服务设施、提升生育服务水平,为孕产妇和新生儿提供更好的医疗和护理服务。
3. 改善生育保障:生育基金将用于提高生育津贴标准,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妇女的生育权益。
三、生育基金实施范围1. 对象范围:凡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夫妇均可享受生育基金政策,包括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夫妇。
2. 补助范围:生育基金将主要用于提供生育津贴、补贴生育服务费用、改善生育服务设施等方面。
四、生育基金实施方式1. 生育津贴发放:对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发放生育津贴,减轻生育家庭的经济压力。
2. 生育服务改善:将生育基金用于改善生育服务设施,提升生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3. 监督管理:建立生育基金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生育基金的使用合理、透明,防止滥用和浪费。
五、生育基金实施保障1. 政策保障:各级政府将加大对生育基金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生育家庭能够及时了解到相关政策和待遇。
2. 资金保障:各级政府将拨付专项资金用于生育基金,保障生育基金的资金来源。
3. 服务保障:各级卫生部门将加强生育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升生育服务水平,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的健康。
六、生育基金实施效果评估1. 统计分析:各级政府将建立生育基金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生育率、生育服务水平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2. 审查考核:对生育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考核,确保生育基金的使用合理、透明。
七、总结生育基金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促进人口稳定增长、优化人口结构、改善生育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
南京生育险报销标准2017南京市生育险是指南京市实施的生育保险制度。
根据《南京市生育保险条例》规定,南京市生育险实行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相结合的方式,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补助和生育护理假等。
其中,生育医疗补助是指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报销的费用。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文件,南京市生育险报销标准在2017年进行了调整。
具体的报销标准如下:1. 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为80%。
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的80%报销。
2. 生育医疗费用的封顶线为8000元。
即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的最高限额为8000元。
3. 生育医疗费用的范围包括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恢复期间的医疗费用。
具体包括产前检查的B超、血常规、尿常规等检查项目,分娩的产前检查费、分娩费、麻醉费等,以及产后恢复期间的产后检查费、产后护理费等。
4. 报销范围内的医疗机构为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
参保妇女在南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才能按照规定标准进行报销。
5. 报销流程为参保妇女在产生生育医疗费用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经审核通过后,生育医疗费用将按照规定时间发放到参保妇女的个人账户中。
总之,南京市生育险报销标准的调整,将更好地保障符合条件的生育保险参保妇女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报销权益,为其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
希望广大参保妇女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合理利用生育保险待遇,保障自身和宝宝的健康。
做试管婴儿能医保报销吗
做试管婴儿能医保报销吗目前国家的公费医疗体制里,试管婴儿的费用不可以报销。
但是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可以根据保险的协议进行报销。
试管婴儿的费用主要包括男女双方的身体检查和生殖系统检查的费用,药费,以及操作时所产生的费用。
试管婴儿能否医保报销需要看各个地区的医保政策和具体情况。
目前,我国已经有部分地区开始将试管婴儿纳入医保范围,如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但在大部分省份仍未实现。
具体而言,目前我国实行的医保报销方式主要有两种:按照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进行报销,或者按照疾病进行报销。
在按照疾病进行报销的情况下,试管婴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夫妻双方都要符合生育能力下降的标准;经过一定期限的正规治疗后未能受孕,且已排除其他不孕症;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
同时,夫妇需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并且治疗方案应符合医保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地区,即使试管婴儿没有被纳入医保范围,也有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可以为患者减轻经济负担。
例如,一些城市设立了生育基金,专门用于资助不孕不育夫妇的治疗费用。
此外,一些医院也会自行设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免费提供部分检查或优惠治疗费用等。
总体来说,虽然试管婴儿能否医保报销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但随着我国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医保政策的逐步完善,相信未来试管婴儿将有更多的机会被纳入医保范围,并且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此外,为了减轻夫妇的经济负担,他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选择正规医院和有经验的医生,避免冒险和浪费费用;在治疗过程中注意节约开支,如在药品购买、检查和治疗等方面要提前咨询医生,避免过多浪费;关注政府和社会组织设立的生育基金和慈善项目,如符合条件,可以向这些基金申请资助。
综上所述,试管婴儿能否医保报销需要看具体情况和地区政策。
夫妇在选择试管婴儿治疗时,应该综合考虑医院、医生和治疗方案等因素,并适时咨询相关部门,以便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同时,夫妇也应该提高自我保健意识,遵循医生的治疗方案,并注意节约开支,以减轻经济负担,为生育幸福努力。
计划生育补贴政策
计划生育补贴政策计划生育是指国家采取的限制生育人口数量,控制人口增长速度的一种政策。
在中国,计划生育政策自1979年开始实施,旨在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鼓励人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政府实施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补贴政策。
首先,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妻,政府会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这项补贴是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一次性给予的一定金额的奖励,旨在鼓励人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
这笔补贴的发放条件是夫妻双方均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后前往当地计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便可领取一次性生育补贴。
其次,政府还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夫妻给予育龄妇女节育手术补贴。
这项补贴是针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育龄妇女进行节育手术的一定金额的补贴,旨在鼓励夫妻双方进行节育手术,控制人口数量,促进人口结构的改善。
符合政策规定的育龄妇女前往当地医院进行节育手术后,便可向当地计生部门申请领取节育手术补贴。
此外,政府还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子女教育补贴。
这项补贴是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的子女进行教育的一定金额的补贴,旨在鼓励计划生育家庭妥善教育子女,提高子女的受教育水平,促进社会的发展。
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领取子女教育补贴,用于子女的教育费用。
最后,政府还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老年保障补贴。
这项补贴是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在老年时期进行一定金额的补贴,旨在鼓励计划生育家庭遵守政策,控制人口数量,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可以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老年保障补贴,用于老年生活的保障。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补贴政策是国家为了鼓励人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而实施的一项奖励政策。
这些补贴的发放对于控制人口数量,改善人口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认真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共同为建设美好家园做出贡献。
试管医保报销报备流程
试管医保报销报备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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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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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17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2017-09-10
在2017年,我们迎来了二胎的新补贴政策,这是在生育上给的补助。
那么,同样是生孩子的问题,2017试管婴儿补助政策是怎么样呢,到底2017年有没有试管婴儿补助政策呢。
...
不能正常怀孕,请问做试管婴儿是否国家有明文规定的一定的补助金?这是
很多做试管家庭想要知道的。
2017试管婴儿补助政策
在国内不孕不育这一块是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所以这一块的补助政策暂时
是没有的。
2017年做试管婴儿多少钱
一次试管婴儿费用大概在8000-12000左右,费用随地方及医院的不同而有
所浮动。
其费用包括夫妇双方的检查、排卵的监测、人工授精的操作等费用。
有
的甚至包括精液的洗涤及促排卵等费用。
试管婴儿越早成功,花费越少,但是由于其成功率较低,因此患者应当有治
疗几疗程而不成功的精神及经济准备,尤其在男方精液异常时。
具体的费用和准
备还是咨询您所就医的医院为好。
影响试管婴儿费用的因素:
1、女性身体健康与否:如妇科炎症,卵巢功能不全、内分泌失调等疾病会
降低试管婴儿成功率,增加手工受精次数,增加费用。
2、年龄因素:女性年纪越大,妊娠率越低。
年纪超过30岁,妊娠率会逐渐减低,而超过35岁者易产生胎儿畸形,故年纪较大的患者做试管婴儿后果较差,可能需要进行多次试管婴儿才能成功妊娠,费用高。
3、精子质量:目前试管婴儿以冷冻精液为宜,因为在精液冷冻的进程中,许多精子在超低温环境下质量变差,降低试管婴儿成功率,增加试管婴儿费用。
专家建议:
试管婴儿成功率低,费用高,对女性危害大,不建议采用。
试管婴儿成本较高,且成功率低。
母体在取卵的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打排卵针,这严重破坏了子宫环境,直接影响成功率。
调查显示:在25岁-35岁的女性中,试管婴儿的成功率要高于30%-40%的平均水平,但是到了35岁以后成功率逐渐下降,到 40岁就只能达到20%左右。
试管婴儿给女性带来的危险:在穿刺取卵的时候可能会疼痛、出血、损伤脏器,或者大出血。
而且促排卵的药物的使用,会引起恶心呕吐、腹部不适、体重增加等卵巢过度刺激综合征,会使女性提早进入更年期,加快了女性的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