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检验规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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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

类 别■新制定 □修订 □废止版次A1页次1/6修订记录版本修 订 日 期 核准审查制订A1 2016年 11 月 3日年 月 日 1、目的建立通用的检验规范,明确钣金结构件产品验收标准,尽量量化缺陷标准,增强参考性和可操作性,为来料检验以及供应商出货检验提供统一的依据,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

2、适用范围1)本标准规定德为产品对钣金结构件的质量要求。

对外观部分进行了质量分级,请按相应质量要求选用。

2)本标准为通用标准,对于零件的特殊要求应按检验指导书要求执行。

3)本标准分为:一、表面喷涂验收标准(1级、2级、3级)二、电镀验收标准三、丝网印刷验收标准 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这些标准可以单独或组合起来应用。

3.检验要求3.1环境照度: 300-700LUX ,自然光或日光灯下。

观察时间5S 3.2观察距离:3.2观察角度:检查者位于被检查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进行正常检验(参见下图)。

1级 2级 3级 A 面 30cm~35cm 40cm~50cm 90~100cm B 面 40cm~50cm 40cm~50cm 90~100cm C 面 40cm~50cm 90~100cm 90~100cm类别■新制定□修订□废止版次A1 页次2/6修订记录版本修订日期核准审查制订A12016年11 月3日年月日4.缺陷定义:Note.1 Note.2 Note.3点状缺陷:线状缺陷:当L>2W时按Note.2d=(a+b)/2 W: width, L:length,当L≤2W时按Note.15.字母定义L:长度,W:宽度,d:直径,D:缺陷间的距离,N:缺陷数量,ΔE:色差值。

6.验收标准6.1表面喷涂验收标准序号检验项目检查面1级2级3级工具1 色差A、B、C ΔE≤1.0 ΔE≤1.5 ΔE≤3.0 色板、色差仪2 涂膜光泽、纹理A、B、C 对比色板,无明显差异目视、色板3 附着力A、B、C 百格测试,剥离面积不可有超过总体面积5%以上。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1目的
制定本规范是为了建立统一的外观检验标准,作为检测过程中质量保证的依据。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涉及到外观检查的零部件,成品,半成品,空壳机的检验.
3职责
IQC负责所有外观件的检验和判定
4工作程序
4.1A级表面——正面,产品安装后,能够直接能够看到的表面。

B级表面——背面,除A级表面以外的表面。

4.2检验方法,目视检查的条件:自然光下或近似自然光下(如40W日光灯、距离100mm处),且视线与被检查表面呈45°±15°,进行正常检查。

要求检查者的矫正视力不低于1.0。

如有必要用手触摸。

4.4 机箱
4.4.1目视零件色泽与标准色泽(样件)一致,目测距离0.5M视角无明显色差;
4.4.2表面允许有直径不大于0.5mm,深度不大于0.3mm的凹痕不超过1个;且距100mm处,40W灯光下检查无异常.
4.4.3表面(除正面以外)允许有5个以下的斑点,每200cm2表面上仅允许出现一个,麻点大小面积不大于0.1mm2;
4.4.4正面目视相距0.5M不允许有麻点、黑点及划痕,表面不可有明显的碰伤、划伤和小凸起;
4.4.5机箱外壳外表面不得有压伤痕;
4.4.6机箱外壳表面无明显的溶迹痕(自然光下,相距0.5M,视角120°条件下);
4.4.7表面毛边需削干净、整齐,不允许削伤;
4.4.8表面不得有明显划痕、划伤;不得有裂纹、气泡;不得有明显白痕;
4.4.9表面不得有毛屑附着,不得有油污。

5相关文件和资料

6相关记录

7流程图
无。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4.1.
产品标4.1.1. 线4.1.2. 残 的长4.1.3. 断
4.1.4. 字4.1.
5. 字
4.1.6. 字
4.1.7. 网4.1.8.

4.1.9. 重4.1.10. 标
4.2.
备 注
允许≤10%的变动
符合标准允许
不允许允许不允许
字符偏移颜色不对标签贴错位置字符歪斜标签漏贴针 孔字符间距不当重 影不允许允许L <T 允许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L <T 符合标准符合样板网 痕残 缺纹理不对线细/粗不均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标签破损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标签起皱允许≤1mm 不允许
允许(条码不允许)
注:L 代表每个字符残缺的长度,T 代表线条的粗细
标签翘角不允许字型不对缺陷类型
标签贴歪标签起泡毛 边渗 墨断 线不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不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文字难辨识符合标准允许≤2°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目视不能明显)
允许≤1mm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允许允许≤10%字符高度
允许≤2°允许
允许≤10%正常间距
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允许≤10%的线宽
允许≤10%的线宽不允许
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
不允许允许符合色板符合样板B 级面
A 级面
C 级面
不允许不允许符合色板允许不允许
四、丝印、图案、产品标识外观缺陷允收标准: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版次A0
3
0 1 2S
HD
字符间距
1mm
(标签/ 铭牌)。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技术规范产品外观检验规范2020 - 09 -08发布2020 - 09- 08实施产品外观检验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XXXXXX有限公司产品外观检验的职责要求、外观检验时的视力、光照度、距离、角度以及检验时间等外观检验条件(以下简称检验条件)。

本标准所定义的外观检验条件适用于XXXXXXXX有限公司所生产产品外观的目视检验环节。

2 术语与定义2.1目视检验 visual inspection利用眼睛的视觉或加上辅助工具、仪器等来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侦查及检视各种对象表面的瑕疵的一种非破坏检测方法,如观察对象表面的腐蚀情况、焊接补强高度、表面处理等。

2.2主视表面 main surface工件的某些表面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起着重要作用。

2.3lux照度单位,音译为勒克司(法定符号lx)。

为距离一个光强为1cd的光源,在1米处接受的照明强度。

2.4cd发光强度(简称光强)的国际单位,全称candela(坎德拉),简写为cd。

2.5正视 envisage指检验人员站立于被检表面的正面、视线与被检表面呈45°~90°而进行观察。

3 职责及权限3.1 本标准由标准化部门负责编制、解释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订。

3.2 除非具体产品有特殊要求,产品检验人员有责任执行本标准规定的条件,按相应标准或程序进行产品外观的目视检验,保证产品外观目视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3.3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督导执行。

3.4 在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条件下进行检验,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

3.5 若新产品对检验条件有新的要求,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立即通知标准化部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3.6 当本标准与客户接收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接收标准。

4 检验面划分被检产品按照组装后正常工作时检视状况分为四个检验面,见表1定义。

表1 检验面划分与定义5 检验条件5.1 温度所有的检验都必须在室内常温下进行。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外观检验规范指导书
12.水渍印:产品表面不可有水印、油染印、材质斑、指纹印等不良。

13.其他:材料表面不可有折痕、凹坑、压痕等缺陷、材质不良等。

6.0注:
1.未涉及到的其他项目依据客户图样、样品、机械结构件检验标准进行判定。
2.此规范对阳极氧化产品外观采取100%全检,供应商来料外观按MIL-STD-015E一般抽样计划水准Ⅱ级AQL:MAJ=0.65,MIN=1.5特殊抽样参照检验水平S-T操作。
4.2手感:用手指触摸。
5.0判定标准:
标准与说明
缺点判定
MAJ
MIN
1.毛刺:切断面不能有毛边、披锋、利边、刮手等不良现象。

2.刀痕:不能有机械加工后刀具所产生的痕迹。

3.变形:产品不可有变形弯曲不良现象。

4.刮伤:产品表面不可有损伤线状、凹状的粗糙线痕或痕迹。

5.划伤:表面不可有被其他物体刮到而产生的痕迹。

6.压伤:产品表面不可有受到外力而使产品表面产生的压凹痕。

7.方向:不可有产品加工错误方向不良。

8.漏工序:不可有。

9.氧化:铜料、铝料、不锈钢等材料不可有表面生锈、氧化不良。

10.色差:产品表面不可有表面发黄、发白或颜色不一致的现象。

11.黑斑:产品表面不可有黑点、黑斑、雾斑等不良。

外观检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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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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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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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为确保各品管员在工作中能够正确地判定,防止误判、错判,特制定本规范。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外观通用检验规范(IQC)
7.2.11间隙/错位:组装部件之间产生的组装面不平整现象。
7.2.12背胶位移:背胶位置与产品产生偏移,有露出离形纸面或产品可视面。
8. 判定基准:
8.1检查面等级说明:
8.1.1 A级面:高级面/标准面,用户在正常使用时能直接看到的面,例如:前面/正面
8.1.2 B级面:不完全看到的面,用户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能看见,但是安装或维修的时候可能看到的面,例如:底部或电池仓内部。
不大于直径0.3mm不计入缺陷,且不可同时有4个点
亮印/发雾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2处
大小不超过0.5mm²。且不可同时有3处
允收
披锋/毛边
无手感,宽度不超0.15mm,单面整条光滑不可有2处以上锯齿。
不会产生刮手,毛边宽度不超0.2mm
不会产生刮手,宽度不超0.3mm
模印/料痕
小于0.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mm2每面接受4处每处之间的距离大于15mm,
8.2.8 产品焊点拉丝高度小于0.5mm,不可有毛刺,尖角现象。
8.2.9 涉及产品LOGO位置为A级面特殊要求不接受以上缺陷。
制定
修 订 记 事
审核
NO
修 订 内 容
修订
日期
批准
1
日期
2
4.1辩色能力正常,两眼视力0.8以上(或经矫正视力)。
4.2有经过专业训练且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5. 外观判定环境要求
5.1待检测物品在灰色背景前,(特殊产品为提升检出质量,采用对应彩色胶片用于检验背景)约10CM以内。
5.2正常工作台日灯光(40W 或CIE D65 6500 K照度达到800~2000lux照度)距离工作台面0.6~1.0M。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结构件和五金件质量标准:1。

目的旨在规范结构件和五金的检验工作,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控制材料质量,确保满足生产需要二。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和五金件的进货检验三。

取样计划采用GB/T2828.1-2003的单次取样,检验等级(IL)和接收质量(AQL)应遵循以下规定:项目四的外观、尺寸和性能。

定义4.1平面:指整机装配后的前表面和上表面(使用时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整机组装后的侧面(视线偏转45 ~ 90度时才能看到的四周)4.3 C平面:指整机组装后的背面和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和底面)4.4 △E(DELTA-E):人眼在均匀的颜色感知空间中感受色差的测试装置当△E为1.0时,人眼可以感觉到颜色的变化。

当客户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该测试方法被用作确保颜色一致性的措施。

4.5毛刺: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而在机加工零件的边缘或分型面上产生的金属毛刺,且未进行适当处理4.6划痕:由于加工或包装和运输过程中保护不当造成的产品表面划痕或碎裂4.7不均匀切割:由于加工过程中产品定位不当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均匀4.8变形:加工设备调整不当或材料内应力造成的产品平面变形检验等级(IL) II S-2S-2验收质量限值(AQL) 0.65 1.5 1.5 4.9氧化锈:由于相应的防锈处理失败或处理后处理措施不当,产品表面出现锈斑4.10尺寸偏差:由于加工设备精度不够,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角度r”过大:由于弯曲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产品的弯曲曲线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热处理不良或材料生锈导致内部杂质在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4.13圆角不够:切割或冲压产品切割边缘产生的锐边未加工成圆弧,容易导致割手4.14焊疤: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或抛光的残留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16色差点:产品表面出现与周围颜色不同的颜色点4.17破裂:因加工损伤造成的产品裂纹或微小裂纹4.18点蚀:细小颗粒附着在喷涂零件的表面4.19油漆堆积:喷涂零件表面的局部油漆堆积4.20阴影:喷涂零件表面颜色比周围区域更暗的区域4.21外露底部:喷涂部分的局部油漆太薄,无法显示基底的颜色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正确,喷涂部位表面出现凹痕或凹坑 4.23溢油:超出规定的喷洒区域4.24脱皮:产品表面的涂层脱落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不同4.26光泽度:产品表面的光泽度不同于标准样品4.27指纹:产品表面的指纹4.28硬刮:由于硬物的摩擦,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的感觉)4.29柔软划痕:无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可见)4.30羊毛丝:产品表面出现细尘丝V.检验条件5.1外观检验条件5.1.1光源:在反向散射自然照明或物体距离光源0.65~1.0m的40W 荧光灯下5.1.2视距:300-500mm5.1.3视角: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45° ~ 90°5.1.4可视时间:5 ~ 10秒5.2尺寸检验条件5.2.1测量工具:精度为0.01毫米的游标卡尺、精度为0.1毫米的卷尺或钢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精度为0.01毫米的塞尺、色度计、精度为0.01毫米的高度规、精度为0.002毫米的横杆规六.检查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表1公共单元代码参考表对应于N个代码七的项目/名称的数量。

外观检验标准

外观检验标准

正确外观之检查方式:距离:30CM指看外观的眼睛距检查面30CM平视任一视面:指不转动产品位置,不移动检查者头部,检查者所能看到的全部范围检查时间:指眼睛在一视面上所检查的时间,以此时段所能看出之瑕为外观不良;外观面之定义:(1)外观面:凡是产品不需拆卸即可见之部分统称为外观面(2)外观面根据产品在正常使用时,可能影响使用者视象的机会可分为:正面、侧面、背面、底面。

外观缺陷判定:1.包装:1.1:外箱:外箱尺寸应能满足包装松紧适宜,纸质及坑层厚度、坑向符合要求,纸质硬度满足冲击实验,箱正确清晰,压线整齐,开口对折整齐吻合,颜色整批一致,基本符合纸样;1.2:彩合:彩合尺寸应能满足包装产品后无挤压,上下翻转无松动,彩合纸质及印刷符合要求,颜色正确,版痕,挂花长度小于20MM或面积小于25MM 不影响彩合内容阅读的可接受AQL4.0之内的不良品比例;1.3:说明书:印刷清晰、内容正确、纸张良好;1.4:各种贴纸:纸质符合要求,尺寸能方便粘贴,内容正确,文字大于2MM,图或符号大于5MM,使用于产品上的贴纸应可通过汽油试验:用浸过水的布擦15S后,再用浸过汽油的布擦15S,印刷仍然清晰,稳固不卷边;制定:审核:1.色差、配合间隙、变形、凹点、生锈、色斑、光泽、刮伤刮花、批锋、污渍标制定:审核:怡亮灯饰厂2.任何外观瑕应不影响装配或功能及不可多处或多项出现在同一区域;3.担力:即活动结构之位置固定能力,要求在其所能活动范围的位置均能正常固定,作全范围转动超过1000次上述性能仍正常,扭力大于2.5牛顿;4.开关切换:即开关在ON-OFF或档位转换的灵活性和正确性,要切换灵活,声音清脆,弹力良好,切换5000次后上述功能仍正常;5.电镀及喷油之附著性:介油试验:取待测试(电镀、喷油、丝印等)产品一平方英寸平面,用介刀划成横11行、竖11行共100格,用纤维胶纸贴住划下之立灯具无绝缘要求,但正负线应无机会碰触,电线绕径应无可伤及电线的利边利角,或有塑胶保护,为防止电线连接处受力松断,使用线码压线,压线拉力为:S小于3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60N,大于3小于5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80N,大于5小于8平方毫米,F大于或等于120N,从距线码20MM处用上述力拉电线25次,每次1秒,电线拉出应小于2MM。

QM-GF-23 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

QM-GF-23  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

苏州沃伦韦尔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文件编号: QM-GF-23版号: 1制定/修订:审核:批准:实施日期:分发号:受控印章:产品外观检验工作规范1 目的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外观质量,在原材料进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产品的原材料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

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 适用范围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表面处理的检验与验收。

内容包含:2.1塑料件、PVC板、玻璃纤维、橡胶件;2.2表面喷涂:喷漆/粉;2.3金属拉丝,金属件表面二次处理:电解抛光、喷砂处理、阳极氧化等。

3 术语和定义无4 职责与权限4.1 IQC质检员:负责来料检验、标识以及检验数据的记录。

4.2 仓管员:负责点数验收货物。

4.3 IQC工程师:4.3.1 负责对质检员日常的检验结果进行审核确认;4.3.2 负责对新物料的首批来料进行符合性验证;4.3.3 负责处理日常来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3.4 负责提供来料检验的技术支持,包括检验设备的申购,工装夹具的制作申请和维护以及检验规范修订和物料承认书的维护;4.3.5 负责来料检验方案调整信息的提供。

4.3.6 负责认证完成后样品的确认和签收。

4.3.7 负责制程中不良物料的确认,对于需进一步处理(如:复检、退供应商、报废等)的物料发出《不合格品处理报告》;4.3.8 负责在线不良品的处理和不良数据的统计分析;4.3.9 负责跟进IQC内部的品质改善措施的制定,并监督措施实施到位.4.4 质量法规部经理:负责物料的审核工作4.5 物料认证工程师4.5.1 对来料的质量控制提供技术支持和检验依据;4.5.2 负责协助IQC工程师处理外购,外协物料的品质异常问题;4.5.3 负责监督落实外购,外协供应商的质量改进活动。

4.6 采购工程师4.6.1 负责外检的申请工作。

4.7 计划工程师4.7.1 负责紧急物料放行的申请工作5 内容及流程5.1 常见缺陷之项目定义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修改版

产品外观检验规范(修改版

精心整理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生产线装配好的半成品﹑成品机的外观检验标准,除客户特殊规定和检验指导书明确规定外,IQC﹑LQC﹑IPQC﹑OQC 检查员以此规范为依据判定外观不良品及其缺陷等级.2.引用标准无3.定义3.1 前面为 A 面,侧面为 B,底面为 C 面;3.2“∮”代表不良项最大直径;3.3“L”代表不良项长度;3.4“D”代表不良项宽度;3.5 关键质量特性缺陷为 CR,重要质量特性缺陷为 MA,一般质量特性缺陷为 MI;4 材料﹑工具﹑环境4.1 基本资料:BOM(零件目录),PANTONE(色板),PO(订单),Specification(规格书),Sample(样板); 4.2 辅料﹑工具﹑仪器:4.2.1 游标卡尺; 4.2.2 塞尺; 4.2.3 直尺或直角尺; 4.2.43M 胶带; 4.2.5 卷尺; 4.2.6 外观等级菲林片; 4.3 灯光亮度:200LUX 以上,目视距离 30CM,视角 90°&±45°; 4.4 检验条件:相对湿度 95%以下,温度-10℃~40℃,必须现场确认; 5.外观检验顶目 5.1 外观物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 5.2 外观污点及外观附着异物; 5.3 外观刮伤.削伤.花壳; 5.4 注塑成型缺点; 5.5 外观间隙.缝宽; 5.6 外观变形; 5.7 外观字体.图案的印刷(含丝印.移印) 5.8 装配; 5.9 包装件; 5.10 喷油件; 5.11 电镀件; 5.12 LCD; 5.13 太阳能光电板; 5.14 PCBA; 6.规范细节及缺陷分级精心整理检验项目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 1.外观物的物体材质与样品相符;检验方法检验 器具缺陷 等级 MA2.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 1 个一、外观物的材质、PANTONE 色;颜色﹑规格尺寸3.外观物的物体颜色与样品的颜色偏差 2 个PANTONE 色;目视 目视色板 MI 色板 MA4.外观物的物体规格尺寸不超出工程规格书要求;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1.外观污点是以污点的最大直径计算,即是以污点 边的最大距离计算,∮表示为污点的最大距离长 度;A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0.2mm≤∮≤5.0mm,3 点以上含 3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3)0.5mm<∮≤1.0mm,2 点以上含 2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4)∮>1.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B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二、外观污点及 附着物2)0.2mm≤∮<1.0mm,3 点以上含 3 点; 3)1.0mm≤∮≤2.0mm,2 点以上含 2 点; 4)∮>2.0mm,1 点; C 面:1)∮<0.2mm,5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0.2mm≤∮≤1.0mm,3 点以上含 3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检验项目三、外观刮伤.削 伤.顶白3)1.0mm<∮≤3.0mm,2 点以上含 2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4)∮>3.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2.外观附着物分为导体性(如螺丝.锡点.铜片.铜线 目视等)和非导体性物体(如胶纸.胶水等)两种;2.1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而不影响目视MI功能者;2.2 非导体性物体附者在开关、电池片位置等等地目视MA方,影响外观和功能者;2.3 导体性物体附者于外观的任何地方;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1.外观刮伤﹑撞伤用手触摸可感觉到的; 2.外观刮伤﹑撞伤用手触摸不能感觉到的,对比度不明显,A﹑B﹑C 面: 1)D≥0.2mm; 2)L<0.75mm,3 点; 3)0.75mm≤L≤2.0mm,2 点;目视 检验方法 手摸用卡尺测量,目视检验 器具MA 缺陷 等级 MI卡尺 MI精心整理4)L>2.0mm,1 点; 2.外观刮伤﹑削伤﹑磨花用手触摸不能感觉到的,对比度不明显,D<0.2MM;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A 面:1)L<1.0mm,3 点; 2)1.0mm≤L≤2.0mm,2 点; 3)L>2.0mm,1 点;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B 面:1)L<1.0mm,4 点; 2)0.75mm≤L≤2.0mm,3 点; 3)2.0mm<L≤3.0mm,2 点; 4)L>3.0mm,1 点;C 面:1)L<1.5mm,4 点; 2)1.5mm≤L≤3.0mm,3 点以上含 3 点; 3)3.0mm<L≤5.0mm,2 点以上含 2 点; 4)L>5.0mm,1 点;3.花壳,主要顶花壳,或顶白,咬花,卡花等现象;用卡尺测量,目视用卡尺测量,目视 目视卡尺 MI卡尺 MI MI1.注塑的塑胶材质.颜色与要求不符;目视色板 MA2.外壳黑点、色点﹑斑点:目视外观等级 MIA 面 1)∮<0.1mm,5 点;菲林片2)0.1mm≤∮<0.3mm3 点;3)∮≥0.3mm,1 点;B 面 1)∮<0.2mm,5 点;2)0.2mm≤∮<0.4mm3 点;3)∮≥0.4mm,1 点;C 面 1)∮<0.3mm,5 点;2)0.3mm≤∮<0.5mm3 点;3)∮≥0.5mm,1 点;3.外壳模纹花﹑气纹:四、注塑成型缺点A.B 面 1)∮<2.0mm,3 点; 2)2.0mm≤∮<5.0mm3 点;3)∮≥5.0mm,1 点;C 面 1)∮<3.0mm,3 点;用卡尺 卡尺 MI2)3.0mm≤∮<6.0mm2 点;测量,目3)∮≥6.0mm,1 点;视4.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不影响装配,不严重影响外观); 目视MI5.表面缩水,变形,缺胶,烧焦,裂缝(影响装配,严重影响观); 目视MA6.批锋MA6.1 影响装配或会可能刮伤人体;MI6.2 不影响装配,不可能刮伤人体;7 水口目视MA7.1 影响装配;MI7.2 不影响装配,修剪不平整影响外观;8.外壳表面粗糙度与样品不符MA五、外观间隙,缝 1.对于原设计间隙(GAP)小于 0.2mm 或无设计间隙 用塞尺测量,目视 塞尺 MI精心整理宽(A 面.B 面.C 面 同)六、外观变形七﹑外观字体.图 案的印刷(含丝印. 移印)的成品机,组装后总间隙大于 0.3mm(含设计间隙);2.对于原设计间隙大于 0.2mm,组装后总的间隙(含 用塞尺测量,目视原设计间隙)大于 0.4mm;3.组装后总间隙(含原设计间隙)大于 0.5mm;用塞尺测量,目视1.塑胶变形,扭曲变形,凹凸不平(以样板结构图等 用卡尺测量,目视对比)不影响使用功能及不严重影响外观;2.变形导致影响使用功能及严重影响外观或以后遗 用卡尺测量,目视留隐患;1.字体﹑图案印刷位置偏移,倾斜;目视1.1 偏离尺寸大于 1/8 字体﹑图案的长度或高度(取最小值);1.2 字体﹑图案印刷位置倾斜角度大于 10°; 2.漏印﹑多印﹑错印文字及图案,字迹不能辩认,错 目视字体;3.笔划断字、重影、锯齿但可辩认;目视4.字体﹑笔划粗细;用卡尺测量,目视字体粗细偏差≥20﹪; 5.印刷污点同“外观污点”判定;塞尺 MI 塞尺 MI 卡尺 MI 卡尺 MAMIMA MI 卡尺 MIMI检验项目6.印刷附着力不强;用 3M 透明封箱胶带贴于 3M 透明封 MA被印刷部位 3 分钟后快 箱胶带速撕下胶带 3 次,印刷部位脱漆或附着有油漆,均为附着力不强;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 缺陷 器具 等级1.漏装、错装任何构件部件,零件;目视MA2.电池片变形、批锋﹑生锈未影响功能;目视MI3.电池门扣不紧、松动、易脱落;装配MI4.电池门扣太紧、难取下;装配MI5.螺丝未打紧、滑牙、生锈、卷边、十字槽打滑; 目视MI八、装配6.机内有非导体性杂物,异物,如塑胶等;手摇有无异常声音MI7.机内有导体性物体,如锡渣、螺丝等;手摇有无异常声音MA8.机体上部件脱落及抗拉力未达设计要求;用拉力计拉拉力计 MA9.机体上部件未装到位,超出设计要求未影响功能, 用卡尺测量,卡尺 MI偏差≥0.3MM;10.机体上部件未装到位,超出设计要求影响功能; 用卡尺测量,卡尺 MA11.机体结构断裂,破损,脱落,如螺丝柱断等;目视MA12.导线外露;目视MA13.插座偏离插孔大于插孔直径十分之一未影响使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I用功能;14.插座偏离插孔大于插孔直径十分之一影响使用 用卡尺测量,目视 卡尺 MA功能;精心整理九、包装件15.开关拔动时偏松﹑偏紧﹑有物抵触拔动力度超 出正常±30%为不良;16.旋钮旋动时偏松﹑偏紧﹑有物抵触旋动力度超 出正常±30%为不良;17.LED 指示灯未装到位; 18.LOG 贴偏位; 19.LOG 贴反﹑贴错位置; 1.包装材料﹑配件的材质﹑颜色﹑规格尺寸与样品不相符; 2.漏装﹑少装﹑多装﹑错装任一件包装材料﹑配件 ﹑主机; 3.未按包装作业指书要求包装; 4.彩盒 4.1 彩盒或白盒印刷内容错﹑模糊﹑缺画﹑缺字; 4.2 彩盒或白盒有污点,破损,刮花,碰伤,凹凸不平用推力计推 用推力计推 目视 目视 目视目视 目视 目视 目视推力 MI 计 推力 MI 计MI MI MA MIMAMAMA MI检验项目 包装件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检验方法5.吸塑1)刮花﹑削伤﹑磨花按“外观刮伤.削伤.花壳”标准;2)吸塑污点﹑附着物按“外观污点﹑附着物”标准;3)吸塑黑点、色点﹑斑点按“注塑成型缺点”标准;4)在 A、B 面的黑点、刮伤、拖花点数太多,虽其度量的 用卡尺测量,尺寸没达到以上缺陷的规定,但在 12CM 有 3 个以上; 目视5)吸塑面成型不良、成型不到位、有折痕破损、缺角﹑批锋﹑毛刺、牙边﹑凹凸不平变形﹑四角的 R 位不整齐、扣不到位、对折;边高底不一、误差≥1mm;有指纹;折迭错位;6)吸塑四周热压熔胶,烧胶,发黄,边焦;7)吸塑热压不粘贴,粘贴不紧;5kg/cm2)是否裂开6.卡通箱检验 器具卡尺缺陷 等级MIMA1)数量不符,每箱装机数量与规定不符;计算CR2)卡通箱正﹑侧面印字﹑需用笔写字﹑贴纸等与 目视MA规定不符,破损;3)卡通封箱不良,不平整,未贴牢;目视MI4)封箱胶纸粘性不良;在 0.8 米高处作自由下落式 MA5)纸箱硬度.强度不符要求;试验,纸箱不能散开,变形. CR7.1 说明书﹑保证卡内容错﹑模糊﹑缺画﹑缺字; 目视MA7.2 说明书﹑保证卡等印刷品污点,破损;目视MI8.卡纸破损,污点,刮伤;目视MI9.1 贴纸所贴位置与要求不符;目视MA精心整理9.2 贴纸破损﹑印刷不清(可辨认);目视9.3 贴纸印刷不清(不可辨),缺字,缺画;目视9.4 贴纸贴偏,贴斜;目视10.包装中有异物(胶纸,纸屑)等杂物;目视11.彩盒﹑卡纸放错位置,放反位置;目视12.1 包装带接合不牢,2 倍卡通重量力拉拉不断; 用拉力计拉12.2 包装带未按规定方式打带包装带,熔接不牢; 目视MI MA MI MI MI 拉力计 MA MA检验项目 十﹑喷油件不良现象及技术要求 1.喷油的油漆的颜色﹑材质﹑厚度与样品不符;检验方法 目视检验 器具 色板缺陷 等级 MA2.漏喷油目视MA3.油泡﹑油滴﹑脱漆﹑杂质﹑杂色:用卡尺测量,卡尺 MIA﹑B 面:1)∮>0.3mm1 点;2)0.15mm≤∮≤0.3mm3 点;3)0.08mm≤∮<0.15mm5 点;4)∮<0.08mm1c ㎡内 3 点;C 面:1)∮>0.6mm1 点;2)0.3mm≤∮≤0.6mm3 点;3)0.15mm≤∮<0.3mm5 点;4)∮<0.15mm1c ㎡内 3 点;4.喷漆附着力弱; 在喷油涂层表面用刀片划行距和列距都为 2mm 的 刀片,3M MA方格,共为 10 行 10 列,刚好划破喷涂层,然后用 胶纸3M 胶纸贴实于此面上,快速垂直撕开 1 次,喷涂层脱落则为附着力弱。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1.0目的为使公司质量标准能满足HUMAX的要求及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此检验判定标准,以防漏判、错判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HUMAX面板类产品外观检验判定。

3.0定义严重缺陷(CRI):影响产品之安全性及可靠度或批量异常的缺点,会造成客户之财产极大之损失。

主要缺陷(MAJ):产品的功能性缺点,会造成客户或使用者的抱怨或求偿。

次要缺陷(MIN):产品之缺点不影响安全性、功能性及可靠度。

*三个次要缺陷=一个主要缺陷4.0检验条件:(1) 被检物距检验者眼睛30cm-50cm距离,与检验者眼睛成45°角。

(3) 自然光源或40W日光灯(被检物距日光灯的距离为1m,光照度1000LUX)不反光条件下进行检验及判定。

(4)A区的检验时间5秒,B区检验时间3秒。

5.0检验区域划分:根据塑料零部件装配所处位置不同可划分为:A、B、D外观面。

A区:面板的正面和顶部面。

B区:面板的侧面和底面部份。

D区:面板的里面。

6.0具体检验内容见下表:项次检查项目主要检验内容标准说明缺陷等级检验方式1 用料用料须符合订单或《材料明细表》的要求,不可用错料和用料中不可混有杂料MAJ 目视2 结构及形状 产品的结构及形状与客户图纸和标准样板一致MAJ 目视 3 颜 色(1)产品颜色须与标准样板或客户指定的色板颜色一致,不得有明显色差,在制品与标准样板de 值≦1.0,在制品上下盖与其组装键de 值≦0.5MAJ目视 色差仪 (2)产品的透明度及光泽度与标准样板相符MAJ 目视光度测试仪4 尺 寸产品尺寸严格按照客户承认的图纸和样板尺寸控制,尺寸检查不符合产品规格书要求则为不良品.MAJ卡尺塞尺5外观划伤有感划伤不允收(特殊情况射出痕不在此限)A 区: 0.05 mm ×1mm 允许3条以下B 区:每个面0.05×1mm 允许3条* 在“HUM AX ”的LOGO附近5mm 以内不允许划伤* 其它普通文字3mm 以内部允许划伤MIN 目视边缘 碰伤 缺口A 区: Φ0.2mm 允许3点B 区 : Φ0.5mm 每个面允许3点MIN 目视斑点A 区: Φ0.2mm 允许3点B 区 : Φ0.5mm 每个面允许3点MIN 目视污点A 区:Φ0.2mm 允许3点B 区 : Φ0.5mm 每个面允许3点*LOGO 附近5mm 处不允许污点.MIN 目视印刷油污或断笔画A 区:不允许B 区:不允许MAJ 目视熔接线A 区: 0.1mm x 20m m 以下B 区: 0.1mm x 30m m 以下 缺陷的数量和距离可以忽略MIN 目视毛边如果不影响装配结构和装配后看不见的毛边可以接受MIN 目视缺胶任何地方都不允许有缺胶现象MAJ 目视缩水面板不允许缩水,但在特殊的情况下,按客户限度样板MAJ 目视6 组装段差部件间装配后段差允许在0.5MM以内MAJ 目视间隙组装后面板与机箱间的间隙应在0.5mm以内,侧面到底部的间隙0.5mm以内,卡门间的最大间隙0.8mm以内,且卡门左右摆动幅度在0.2mm以内MAJ 目视7 识别章(1)材质章箭头的指向须与订单或客签板一致;(2)日期章(包含年、月、日)箭头须指向当日的生产日期(3)检验识别章需加盖在同一位置,且清晰可辨认供货商识别章箭头须指向相应提供料的供货商。

五金外壳检验规范标准最新

五金外壳检验规范标准最新

五金外壳检验规范标准最新五金外壳作为电子产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影响到产品的性能和使用寿命。

以下是五金外壳检验规范标准的最新内容:1. 外观检验- 五金外壳表面应无明显划痕、凹陷、锈蚀、氧化变色等缺陷。

- 颜色应均匀一致,无色差。

- 涂层或镀层应无脱落、气泡、裂纹等现象。

2. 尺寸精度- 五金外壳的尺寸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公差范围应严格控制。

- 所有关键尺寸,如孔径、壁厚、长度等,都应通过精密测量工具进行检验。

3. 材质检验- 五金外壳的材质应满足耐腐蚀、耐磨损等性能要求。

- 材质成分应通过光谱分析等方法进行确认,确保符合标准。

4. 机械性能- 五金外壳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韧性,以承受正常使用中的机械负荷。

- 可通过拉伸试验、硬度测试等方法评估其机械性能。

5. 装配性检验- 五金外壳的装配性应确保与电子元件的配合紧密,无松动现象。

- 装配后的整机应进行振动测试,确保装配牢固。

6. 环境适应性- 五金外壳应能适应各种环境条件,如温度、湿度变化等。

- 应进行高低温测试、湿热测试等,以评估其环境适应性。

7. 电气性能- 五金外壳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防止电气干扰。

- 应通过绝缘电阻测试、耐电压测试等方法评估其电气性能。

8. 安全性能- 五金外壳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如防火、防触电等。

- 应通过相关安全测试,确保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9.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中应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每一批次的五金外壳都符合标准。

- 应有详细的生产记录和质量追溯体系。

10. 包装与运输- 五金外壳在包装时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 包装应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规范标准旨在确保五金外壳的质量和性能,以满足电子产品的高标准要求。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这些标准,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市场需求和消费者期望。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新版结构件、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结构件、五金件质量标准:一.目的为规范结构件、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结构件、五金件的进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四.定义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 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 △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

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

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

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2.允许产品表面单点一般杂质:颗粒状ø≤0.8mm
3.允许一般撞伤,面积≤1.0mm。深度≤0.5mm
1.产品表面一般刮花;刮花长度>1.5mm,深度>0.3mm
2.产品表面单点一般杂质:颗粒状ø>0.8mm
3.一般撞伤,撞伤长度>1.0mm,深度>0.5mm
依据实际组装结构确定
C级面
1.允许产品面单点一般刮花:刮花长度≤0.3mm,深度≤0.5mm
1.产品表面单点刮花:刮花长度>0.8mm,深度>0.2mm
2.产品表面杂质:颗粒状ø>0.5mm
3.平面产品(玻璃、扩散板)≤ø 60mm,≥ø 100mm产品面刮花:刮花长度>0.8mm,深度>0.2mm。>ø 100,≥ø 150mm产品面刮花:刮花长度>1.0mm,深度>0.2mm.
B级面
1.允许产品面单点一般刮花:刮花长度≤1.5mm,深度≤0.3mm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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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1
初次发行
品质部
裴春灿
内部配件不影响灯具性能,组装难度,灯具寿命属于允许
6.外观面检测方式
6.1喷漆件:针对喷漆件必须做附着力检测。百格测试:百格测试:用刀片在产品平面处百格(格子长宽高1.5mm,至少40格以上;用透明胶布粘百格,油漆不掉粉视为合格。
6.2电镀件:1.将圆滑的硬物对电镀层表面用力划过,电镀层表面无脱皮、起泡现象。
2.用锋利的刀片在镀层表面作穿透镀层划痕,划痕两侧无脱皮、无气泡现象。
3.可能的情况下将电镀件沿同一轴线正反折弯角度(90度以上),折弯3此以上,或者折断,镀层表面无脱皮,起泡现象。

外观检验规范要求

外观检验规范要求
M≤0.2
M≤0.2
0.1<M≤0.2 0.5<M≤0.6 0.2<M≤0.4 0.2<M≤0.3 0.2<M≤0.4 0.2<M≤3
M>0.2 M>0.6 M>0.4 M>0.3 M>0.4
M>3
塞规 塞规 塞规 塞规 塞规 塞规
B
拒收
待沟通
B
拒收
待沟通
B
拒收
待沟通
A
拒收
待沟通
A
拒收
待沟通
B
拒收
待沟通

有异响
目测
14
不可有多余物料或异物(如标识 纸·保护膜等多余)

漏贴或多出其他标签纸 目测
15
不可有物料漏装(如胶塞·螺钉 ·保护膜等)

漏装物料
目测
标 题
8.5包 装·附
NO 检验项目
易泰科技有限公司
拟制
文件名:外观检验规范
批准
允收标准
综合判定 检测方法
A(cri) B(maj) C(min)
否相符}彩盒·包装箱·服务手册·说
4
标识 明书·合格证内容无错印·漏印·反印
·模糊不清·字影重叠·歪斜·字号异
常等;无装订差(如裁边不齐·内有折
页·纸张破损·受潮发霉等)
5
数量·位置
不能漏放·多放·错放附件;附件摆放 位置要正确
拒收 拒收 拒收 拒收
目测 目测 目测 目测
0.25<W,0.15<H,N=1
目测 与样品对比
正面在半径5mm
内,缩水
13
缩水
D<0.5mm, N=1,30cm处不

外观检验规范

外观检验规范
O
2.M胶带粘贴烤漆面,撕下胶带若有烤漆脱落.
O
1.色差:同台机器各个单体色样上下限范围.
O
2.平滑性:表面粗糙呈颗粒狀且不均匀.
O
3.褪色:用去渍油擦试会发白者.
O
4.生锈:因生锈掉漆者(不論大小).
O
5.防烤漆贴:须预留接地点而未留或位置错误者.
O
6.歪斜:文字.图形.數字或字串歪斜在>1mm以上.
O
7.模糊:文字.图形.數字无法判别(溢漆).
O
8.因扩散.毛边无法清楚办識.
O
9.因扩散.毛边而尚可清楚办职
O
10.断线:文字.线条因断线而无办識.
O
11.文字.线条.图形断线超过0.5mm尚可办識.
O
12.变形:文字.图形.线条因变形而无法办識.
O
13.文字.图形.线条因变形但可办識.
O
14.色差:超过色样上.下限范围并与原色系不同.
O
7.地毯皮起毛球.
O
8.防水皮刮伤,超过5平方毫米.
O
9.地毯皮损伤,超过5平方毫米
O
10.地毯皮接合间隙超过1mm.
O
11.内部补强木块少强力胶.
O
12.内部少补强木块少或位置错误.
O
13.锁螺丝木块易裂开.
O
14.表皮破损見到木质.
O
15.螺丝规格错误.
O
内检:
1.核对BOM表,检查组件有无用错和漏装.
O
7.面板上之凸起物其圆径=1mm
O
8.面板上之凹起陷洞其圆径>=1mm>=0.1mm.
O
9.沈头孔内有異物或物锈(未电解)者.
O
10.铝(铁)板本色有露于表面而未做电解或已生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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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1.1为确保易泰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baby monitor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此检验标准。

1.2用以规范和统一婴儿监视器结构物料检验方案,内容及判定标准。

2.0、职责及权限:
2.1 本标准必须由培训合格之人员执行;
2.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2.3 如有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及书面文字无法描述者,以品质主管最终判定为准;
2.4 当本标准与客户标准相冲突时优先采用客户标准。

2.5若新项目不断出现或本标准中有未涉及到的内容,应在本标准中加入并进行整理。

3.0检验条件:
3.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3.2检验距离:检验物距眼睛30-35cm
3.3检验角度:水平方位45°,上下左右转动15°
3.4按正常规定要求的距离和角度要求扫描整个检测面10—15秒钟为准
3.5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光源:50-55cm处;
照度:500-550Lux(勒克斯(照明单位))
4.0缺陷分类:
4.1 A类,致命缺陷(CRI):AQL=0
4.2 B类,重要缺陷(MAJ):AQL=0.65
4.3 C类,轻微缺陷(MIN):AQL=1.0
5.0缺陷定义:
5.1 致命缺陷(Critical Defect):产品存在对使用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威胁的缺陷。

5.2 主要缺陷(Major Defect)产品存在下列缺陷,为主要缺陷:
5.2.1 功能缺陷影响正常使用
5.2.2 漏元件·配件或主要标识,多出无关的标识及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的物品
5.2.3 影响产品形象的包装缺陷
5.2.4 性能参数超出规格标准
5.2.5 导致终端客户拒绝购买的结构及外观缺陷
5.3轻微缺陷(Minor Defect):不影响产品使用,终端客户可能愿意让步接受的缺陷。

5.3.1 仅影响产品美观感,不影响产品的正常功能使用
5.3.2 上述缺陷以外的其它不影响产品使用的缺陷
6.0表面定义:
6.1 A面:正常使用中,直接观察到的主要外漏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正面)
6.2 B面:正常使用中,不直接观察到但外漏次要表面(正常观察产品的上下·左右侧面和背面)
6.3 C面:正常使用中,很少见或看不见的面(电池仓·充电器和配件等其它表面)
7.0缺陷概念:
7.1通常缺陷:
1)脏污(Contamination):外来物所致的变色或吸附在零件表面上的异物。

2)破损(Damage):零件被破坏。

3)变形(Deformation):局部形状产生变异。

4)间隙超规(GAP):两个或多个零件结合面之间的缝隙大于标准。

5)断差:即错位,各部件组装后的台阶,超过标准。

8)凸起(Protrusion):零件表面之肿块或隆起。

备注:以上有关划伤的均为无感划伤,有感划伤不允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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