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分部工程验收方案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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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主体结构工程
验收方案
********公司
20**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青岛市
建设单位:青岛
设计单位:青岛
勘察单位:青岛
监理单位:青岛
施工单位:青
本工程位于***********3号,由************代建,*********公司监理,**********公司总承包施工,集·····、······、·····、····一体,总建筑面积·····㎡,建筑高度····m,现浇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结构抗震等级为三级,抗震设防7度,基础类型为桩基础,质量要求为合格。
承台、承台梁、地下室底板、地下室顶板、地下室挡土墙、框架柱混凝土标号为C40,其他部位均为C30。
钢筋均为HRB400级,规格有6/8/10/12/14/16/18/20/22/25/28。钢筋连接采用机械连接和搭接相结合的方式,机械连接方式为直螺纹套筒连接,现场规格≥20的刚接采用直螺纹连接。
砌体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标号均为C25。砌体结构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级为A5B07,粉煤灰砖等级为MU10,砌筑砂浆等级为M5。
1、本工程施工图纸级青岛市地方要求
2、所涉及的主要验收规范及标准详见下表: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先由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向监理单位申请进行验收。监理单位收到通知后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并请质量监督部门监督现场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人员签到,并核查相关单位主要人员资质;
2、宣读本验收方案,并讨论通过该方案;
3、施工单位汇报主体施工情况;
4、设计单位汇报主体阶段设计变更情况;
5、监理单位宣读质量评估报告;
6、按照验收方案的分组情况分别进行观感、实测、资料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7、各验收组汇报验收情况,验收主持人根据汇报情况宣布验收结果;
8、质量监督部门对验收过程发表意见。
四、验收人员组成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验收主持人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小萍。验收组分为观感、实测、资料三个组,详见下表:
观感组组长:···
实测组组长:···
资料组组长:···
五、验收内容及验收要求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第5.0.3条的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第5.0.2条的下列规定: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第5.0.1条的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5.1观感验收
主要验收混凝土结构表面质量,混凝土表面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混凝土构件尺寸偏差是否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8.2.1条,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8.2.2条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一般缺陷。
对已经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裂缝、连接部位出现的严重缺陷及其他影响结构安全的严重缺陷,技术处理方案尚应经设计单位认可。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对已经出现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按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严重缺陷与一般缺陷的界定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8.1.2条执行。
表8.1.2现浇结构外观质量缺陷
砌体结构观感验收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9.1.6“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士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等,其高度宜为150mm”;第9.1.8条“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砌块也不得混砌。注: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块体”;第9.3.4条“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5.2实测验收
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8.3.1条“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或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
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经监理、设计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验收。”
现浇结构的位置、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台表8.3.2的规定:
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9.3.1条,“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l的规定。”
表9.3.l 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5.3资料验收
主体混凝土结构资料验收按照《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中第10.2.3条: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3、预拌混凝土的质量证明文件;
4、混凝土试件的性能检验报告;
5、钢筋接头的试验报告;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混凝土工程施工记录;
8、混凝土试件的试验报告;
9、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10、结构实体检验记录;
砌体结构资料验收按照《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1.0.l条,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设计变更文件
2、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4、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5、混凝土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6、砌体工程施工记录;
7、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分项工程检验批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