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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19•【字号】•【施行日期】2024.0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广西高等教育“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整改验收,现将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共95个,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依托高校要认真履行重点实验室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依照《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要求和申报时所作出的承诺,将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提供场地、人员、经费等条件保障,坚持“四个面向”和科教协同,强化绩效考核,引导实验室为广西科教振兴、产业振兴、乡村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各依托高校要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过程管理,指导重点实验室围绕国家战略需求、聚焦区域优势资源和产业开展有组织科研,并于每年12月20日前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与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将学校的年度考核情况及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报我厅备案。

2025年建设期满后,我厅将组织验收,对验收未通过的予以通报,并取消其立项建设资格。

对评估为优秀的实验室我厅将给予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更高级别重点实验室。

三、在上一轮建设优化调整以及整改验收后,部分高校重点实验室因已升格为省部级等高级别实验室,或因人员场地任务重叠、未实际建设运行、整改核验未通过等原因,未纳入新一轮立项建设名单(具体名单见附件2),不再纳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序列,不得再以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的名义开展活动。

附件:1.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2.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2024年1月19日附件1新一轮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立项建设名单附件2退出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行列的实验室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西医科大学文件桂医大教〔2009〕39号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现将《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西医科大学二○○九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通知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印发校对:莫书荣录入:苏上贵排版:马壮丽(共印35份)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允许部分优秀学生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加强学籍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转专业的条件第一条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者,对新专业有着浓厚的兴趣,可允许其转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学完第一学年课程的本科学生;2.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3.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平均分数达80分及以上);4.第一学年的学分绩点排序在该专业允许转专业名额范围之内(以申报转专业的人数进行排序);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6.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补考和重修;7.从未转过专业;8.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要求;第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二本线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一本线专业、文科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的专业(以当年招生为准)、其它学制专业申请转入七年制专业;2.不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学生;3.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4.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第二章转专业的程序第三条转专业办理程序:1.学生本人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或当天提出申请,递交一份申请书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分流)申请表》,送达所在院系部;2.学生所在院系部对学生申请转专业提出初步意见(第一周星期一截止,星期二上午由院系部统一送达拟转入的院系部);3.学生拟转入院系部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必要时安排学生参加体检,并根据所能接纳的学生名额出具录取意见,于第二周星期一前统一送达教务处;4.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比例名额,实行择优录取,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网上公示;5.公示无异议,第三周星期一前网上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6.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办完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14•【字号】桂发改社会〔2021〕1151号•【施行日期】2021.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自治区教育厅:你厅《关于报送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桂教函〔2021〕1599号)收悉。

经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一、为进一步完善广西医科大学教学科研设施,提高学校科研实验动物能力和技术水平,同意建设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广西医科大学中国-东盟实验动物科创中心,2020-450000-73-01-037434。

三、项目业主:广西医科大学。

四、项目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凤凰路23号。

五、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栋实验动物科创中心楼,总建筑面积23767.35平方米(部分楼层因实验室、动物饲养用房的工艺要求,需配套设备层,因此有建筑面积10982.3平方米的楼层层高为6.5米)。

主要内容包括动物实验检测室、预置PI实验室、会议室、感染性实验室等。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排水系统、电力电气系统、消防系统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六、原则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节能措施及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七、本项目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设备。

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

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1860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学校通过自筹等多渠道方式解决。

请据此批复,督促业主抓紧开展下一步工作。

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V1

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V1

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全文及解读-V1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广西医科大学的直属单位,致力于推进国家医学和卫生事业发展,提高临床医疗技能和医院管理水平。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营中心,广西医科大学制定了《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下是该文件的全文及解读。

一、总则1.1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及其下属部门和人员。

1.3 本办法包括管理机构、人员分工、职责、考核、管理日常工作等方面。

二、管理机构2.1 主任负责中心全面管理、领导与监督。

2.2 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中心各项工作。

2.3 科研部门、财务部门、行政部门等职能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承担相应职责。

三、人员分工与职责3.1 科研人员:承担中心科研任务,参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3.2 行政人员:承担中心管理日常事务,维护科研环境及稳定运营。

3.3 财务人员:负责中心经费及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4 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工作分工完成相应工作任务。

四、工作纪律4.1 坚持公正公平:职责、权利、义务和利益的分配合理、透明、公正,并建立保障机制。

4.2 遵循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归档。

4.3 守信操守:严格遵守行业规则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4.4 保密措施: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研究机构、人员及其成果信息的安全。

五、考核与奖惩5.1 定期行为考核:对于中心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科研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

5.2 奖励机制:对取得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荣誉奖励和晋升、职称评定等。

5.3 处罚制度:对职责范围内有过失行为者进行相应处罚,包括批评、警告、撤职等。

六、管理日常工作6.1 统一协调: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统筹规划、协同配合,提高工作效率。

6.2 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定期排查风险,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桂医大教〔2009〕39号关于印发《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内各单位:现将《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广西医科大学二○○九年十一月三日主题词:本科生 转专业△实施细则 通知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11月24日印发 校对:莫书荣 录入:苏上贵 排版:马壮丽 (共印35份)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使学生有更大的学习发展空间,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允许部分优秀学生有条件地重新选择专业。

为规范学生转专业,加强学籍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转专业的条件第一条 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专长者,对新专业有着浓厚的兴趣,可允许其转专业。

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1.学完第一学年课程的本科学生;2.政治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富有上进心;3.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平均分数达80分及以上);4.第一学年的学分绩点排序在该专业允许转专业名额范围之内(以申报转专业的人数进行排序);5.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6.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补考和重修;7.从未转过专业;8.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的要求;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二本线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一本线专业、文科录取的学生申请转入只招收理科的专业(以当年招生为准)、其它学制专业申请转入七年制专业;2.不符合招生章程规定的学生;3.应予退学处理的学生;4.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第二章 转专业的程序第三条 转专业办理程序:1.学生本人于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或当天提出申请,递交一份申请书并填写《广西医科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专业分流)申请表》,送达所在院系部;2.学生所在院系部对学生申请转专业提出初步意见(第一周星期一截止,星期二上午由院系部统一送达拟转入的院系部);3.学生拟转入院系部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必要时安排学生参加体检,并根据所能接纳的学生名额出具录取意见,于第二周星期一前统一送达教务处;4.教务处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比例名额,实行择优录取,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后予以网上公示;5.公示无异议,第三周星期一前网上通知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6.学生在接到转专业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办完转专业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广西医科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西医科大学奖励学分实施管理办法-广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课外素质教育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为加强学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激发学生参与实践创新的热情,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各活动组织单位负责学分审定工作;二级学院负责收集本学院学生课外素质教育奖励学分(以下简称“奖励学分”)申报材料、信息汇总和学分申报;校团委负责全校奖励学分相关材料的汇总、审核;教务处负责全校普高本科生奖励学分的管理。

二、奖励学分分类奖励学分为学科竞赛、科研训练、论文成果、社会实践、技能考试、创新创业、素质修养、校际交流及其他八个大类。

大类中各项目的要求与学分分值见《广西医科大学本科生课外素质教育奖励学分认定项目和学分奖励标准》(附件1)。

三、学分评定1.社会实践本办法中社会实践主要指由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

内容包括:(1)假期社会实践:包括寒假社会服务活动,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暑期个人挂职(见习)实践。

时间2周。

- 1 -(2)志愿者活动:校内外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每学年不少于1次。

(3)身体条件允许下的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受表彰者。

社会实践为必修学分,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记2学分。

超额完成学分者,按奖励学分记。

2.学科竞赛参加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和学会(协会、行业)组织的各类科技、学科、文体竞赛等获奖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学生参加不同类竞赛所获得奖项的学分可以累加,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项目所获得的学分,只记载获取最高级别奖项的学分,不累加计分。

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的分值同等。

参加部、省级以上各项竞赛并参与了赛前培训,未获得竞赛奖励的,由竞赛、培训组织单位按参与奖申报相应学分。

3.科研训练本办法中科研训练主要指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参加国家、省和学校的研究课题,如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来学术之星”等科研训练,按要求完成项目研究,通过结题验收,可申报相应学分(同一项目列入不同立项不累加计分)。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一般B类项目及经费一览表

广西医科大学教育教学改革2015年一般B类项目及经费一览表
在《康复医学》课程中实施PBL教学法的理论及实践研究
龙佳佳、庄小强、谭树生、李建敏、谢青、韦江林、农学功、磨雪玲、卜相文
民族医院
2000
35
2015XJGB35
医疗新常态下现代医学生人文素养及沟通技能的临床实践教育模式研究
向永红、张云、农智新、汪德荣、唐毓林、李立志、张玉华、黄炳志、覃睿
民族医院
2000
肿瘤医学院
2000
19
2015XJGB19
PBL教学法在肿瘤内科临床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周文献、陆永奎、谢伟敏、刘燕、王洪学、贾昱娴、农丽、李娟、李英连
肿瘤医学院
2000
20
2015XJGB20
反思教育在肿瘤学人文教育中的探讨
陈晓菊、李必迅、谢明智、卢阳、陈晶美
肿瘤医学院
2000
21
2015XJGB21
国际教育学院
2000
30
2015XJGB30
生命教育理念在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中的运用研究
刘俊、施承、温丽华
校团委
20PBL模式的本科《医学实验仪器维护与管理》实验课教学改革研究
郑华、谢莹、苏志恒、李刚、黄远洁
医学科学实验中心
2000
32
2015XJGB32
规范临床教学查房提高临床教学质量探讨
杨日荣、卢小玲、曾霞、侯小琼、甘瑞静、王启辉、郑春燕
基础医学院
2000
6
2015XJGB06
基于无线网络环境3D虚拟技术在口腔医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玉琨、陶人川、邝海、关淑妮、黎彦、李鸿艺、杨学英、周晖
口腔医学院
2000
7
2015XJGB07
整合医学教育在口腔颌面外科学五年制教学中的应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公布日期】2016.10.31•【字号】桂价费函〔2016〕430号•【施行日期】2016.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函〔2016〕430号广西医科大学:报来《广西医科大学关于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桂医大报〔2016〕78号)及《广西医科大学关于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桂医大报〔2016〕79号)收悉。

鉴于《教育部关于公布2015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16〕2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整理审核汇总表〉的通知》(教高〔2013〕3号)已批准你院新增临床药学运动康复等普通本科专业,为进一步完善高校教育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促进我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61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及学生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对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核定广西医科大学新增普通本科专业学费学分收费标准见附件。

学生自愿多修课程或攻读第二个专业文凭的,所修课程或专业按其课程或专业学分数和学分收费标准收费。

学生正常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学生自愿参加重新学习的,按所修课程学分收费标准的70%收费。

二、公办普通高校学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或公示栏、公示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相关内容。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公布日期】2023.01.12•【字号】•【施行日期】2023.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的公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有关工作部署,经高校申报、专家遴选,决定推荐211门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线上课程19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13门,线下课程51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110门,社会实践课程18门。

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1月25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推荐课程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课程团队成员的师德师风、课程内容的思想性科学性等持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厅提出。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8办公室,邮编:530021,联系电话:0771—5815557*************,电子邮箱:*************。

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1月12日附件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申报名单。

广西医科大学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

广西医科大学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标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的配置行为,优化资源配置,建设节约型校园,本着“励行节约 ,物尽其用”的原则,参照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本级行政单位常用办公设施配置标准(试行)》的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目前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配置,由分管国有资产的校领导主管 ,校国有资产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具体负责调配。

第三条本配置标准中的公房面积为净使用面积(墙内测量的面积),不含走廊、凉台、厕所、楼梯等公共部分的面积,本配置用房面积标准均为上限。

第四条本配置标准中的用房面积以学校部、处(室)、二级学院为单位,按单位总人数及个人用房面积标准的上限计算总面积,因特殊工作性质所需要的不在本规定之内。

本配置标准中的办公设施配置为单位办公的常用办公设施配置,部门因特殊工作性质所需要的办公专业设施配置不在本规定之内。

第五条学校对空置和超面积使用的办公用房,按下列情况处置。

(一 ) 各单位管理或使用的房屋,不论是否在核定标准范围以内,实际上该房屋没有使用,闲置达三个月以上的,国资处将及时收回,单位不及时上报(交)国资处的,按照 0.5 元 /㎡·天的标准向学校交纳房产资源占用费,经国资处核准报校领导审批后,由财务处直接从房产使用单位的管理费(办公费、行政管理基金、自有经费或其他经费)中扣除。

(二 ) 对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的单位,不得再申请增加办公用房,单位应及时作内部调整,调出的空房,交国资处统一调配。

第二章配置原则及配置的基本要求第六条学校办公用房与办公设施的配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相一致;(二)与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统一标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四)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配置的基本要求(一)办公用房建设和装修,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投资[1999]2250 号)规定执行。

广西医科大学教材质量检查评价总结报告

广西医科大学教材质量检查评价总结报告

广西医科大学教材质量检查评价总结报告——2010,2011学年下学期本科教材质量检查情况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是教材建设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教材选用、信息反馈和教材评优工作~促进课程建设、学科建设的发展~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按照《广西医科大学教材选用质量评价方法》,[2006]36号,文件精神~教材科应用教务管理系统对2010,2011学年下学期本科各专业使用的必修课课程教材的情况进行了质量检查和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一、评价概况本次评价使用教务管理系统的教材评价功能~对该学期本科所有专业开设的必修课程所使用的教材共100本进行评价,其中临床医学,全英班,留学生使用的教材13本,,对所选教材从教学水平、科学水平、思想水平、文图水平四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指标详见2010,2011学年下学期本科教材质量检查情况表,附件,。

参评师生为23777人次~学生参与率达90%以上。

教材评价评分采取优秀为总评分85-100分,良好为总评分70-85分,一般为总评分60-70,四级标准,较差为总评分小于60分。

评分结果统计按照各学院所开设的课程分科目进行统计~详细数据见2010,2011学年下学期本科教材质量检查情况表,附件,。

二、评价结果1(基础医学院选用教材基础医学院共有《物理学》、《分子生物学》等18本课程教材参与评价,不含全英班教材,~参评的师生对目前所选用的教材总体评价好,平均分达优秀16本~良好2本~详细数据见附件。

评价平均分为良好的两门为《病理生理学》和《系统解剖学》~部分参评者认为《病理生理学》教材基本符合教学要求~结构完整~条理清晰~但深度较大~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文字语言过于繁琐~文图水平结合欠佳~有些知识稍凌乱~不能很好地让学生理解,《系统解剖学》教材整体上还不错~能完整地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但归纳性和逻辑性不够强~文图方面也有些欠缺~教材中某些章节~如神经内容较繁琐~不易理解学习并掌握。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7.02.25•【文号】教高函[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函[2007]2号)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医药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组建2007-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根据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老中青三结合等原则,经学校和有关单位申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聘的。

委员包括高等学校从事本科教学工作、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等方面的专家。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07年3月起至2010年12月止。

此次成立医药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等10个教学指导委员会,部分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报经我部同意后,教学指导委员会可下设教学指导组。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
73 院
管理学基础
田辉鹏、阎世平、董莲荣、赵洪波、全细珍、 吴丽玲、张合振、胡蜂、杨宝贵、杨玮
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
74 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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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过教学关计划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过教学关计划

广西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过教学关计划(2013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快师资队伍建设,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修订并通过《基础医学院青年教师过教学关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遵循高校教师成长的基本规律,通过在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艺术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等方面的培养与考核,帮助青年教师用1-2年过教学关,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

第三条培养与考核对象为学院新进教学岗位的青年教师,高校教龄不满5年或已满5年但未获讲师职称。

第四条实施导师培养制度。

按规定的程序为青年教师选派符合条件的导师,导师在学院和教研室的协助下,负责青年教师各个教学环节的指导工作。

第二章导师的任职条件及职责第五条导师必须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 师德高尚、有多年教学、科研经验且具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导师的学科领域与被指导人拟定岗位的学科领域相同或相近。

2. 近5年至少主讲一门课程,且教学效果良好;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培养青年教师的学术水平和能力。

第六条导师任期及待遇导师任期一般为1-2年,视实际情况而定,每名导师可参与培养1-2 名青年教师。

给予导师在指导期限内20学时的工作量补贴(视学校人事、财务制度政策变化而定)。

第七条导师职责1. 充分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帮助青年教师过“三关”:理论教学关、技能教学关和教书育人关,提高教学素质。

2. 指导青年教师掌握一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相关的主要前沿知识以及教学重点、难点;明确该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作用;熟悉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3. 在各个教学环节指导青年教师,导师听取青年教师讲课每学年总学时数不少于6学时,并在课后进行课评与总结。

第三章考核要求与管理第八条青年教师考核要求在培训期限内,必须完成指定的学习任务,尽快掌握教学各环节的基本要求和方法,并参与导师或其他教师的教学改革及科研工作。

1. 要求随堂听导师或其他相关教师的讲课,每学年不少于12学时(含理论或实验),其中本学科每学年8学时以上,其他相关学科课程每学年4学时以上,将学习过程记录在“青年教师教学考核记录本”。

【28】成人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护理

【28】成人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护理

中华护理学会团体标准T/CNAS28─2023成人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护理Preventive care of venous thromboembolism for adult inpatients2023-01-31发布2023-05-01实施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由中华护理学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中华护理学会护理管理专业委员会、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广州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南大学湘雅医院、福建省立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温贤秀、应燕萍、王华芬、苟莉、王荣、宋剑平、郑一宁、蒋艳、蒋文春、刘梅、伍淑文、陈亚萍、唐红英、蔡红、蓝梅、虞正红、褚婕、周雁荣、张晓春、鲁建丽、秦薇、高远。

成人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护理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成人住院患者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护理的基本要求、基础预防、机械预防及药物预防。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注册护士。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T433—2013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静脉血栓栓塞症venous thromboembolism,VTE血液在静脉内异常凝结导致的血管完全或不完全阻塞,属于静脉回流障碍性疾病,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eep vein thrombosis,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ulmonary thromboembolism,P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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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度教学工作会议筹备组及成
6
员 2.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度教学工作会议日程安排表
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 12 月 16 日
抄报:自治区教育厅。 广西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校对:莫书荣 录入:农汉红
2013 年 12 月 17 日印发
7
附件 1
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度教学工作会议筹备组及成员
13607862709 杨 莉(广西医科大学教务处),电话:0771-5358501、
13517667226 赵 婷 婷 (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教 务 处 ), 电 话 : 0771-5358501 、
18607711565 传真:0771-5355131 七、其它事宜 (一)本通知中未提及的相关事宜,将视情况再另行通知。 (二)请二级部门负责人会后以适当形式收集并汇总对校长 教学工作报告及党委书记讲话的意见和建议(其中,以下几个二 级部门请注意收集相关人员的意见:研究生学院负责研究生,学 工处负责含七年制的本科生,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高职生等, 教评中心负责学校第六届教学督导员,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负责离 退休职工代表),形成建议稿,负责人签字并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 前以书面形式(同时附电子文档)报送到教务处办公室(教学综 合楼 12 楼 1213 室),教务处汇总后再报校领导阅示并供决策参 考。
电力供应保证,学生饭堂的与会人员用餐准备。 (七)保卫组 组 长:吕志平 副组长:黄民华 成 员:唐才祯 农文艺 侯丙军 职 责:负责会场安全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
10
附件 2
广西医科大 2013 年度教学工作会议日程安排表
时间
会议内容
地点 主持人 参加人员
12 月 27 日
一、赵劲民校长作 2013 年度教学工作报告
3
学院、护理学院、研究生学院、国际交流学院、高职院、人事处、 科技处、国资处、后勤处、信息中心各一位负责人。
5.教务处、教评中心、学工处、校团委、招就处副科级以上 人员。
6.直属医院教务部(科教科)正、副部长(科长),各教研 室正、副主任及教学秘书。
7.参加第四届(2013 年)全国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华南分赛 区工作的全体教官及裁判员(含第一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 第三临床医学院、附属南宁市第一临床医学院的教官及裁判员)。
管理办公室赖雁妮副主任) (八)教学基地评审迎评工作介绍: 1.第八临床医学院 2.第九临床医学院 (九)赵劲民校长讲话 四、会议代表 (一)上午参会代表
2
1.全体校领导。 2.全校正高职称者。 3.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 4.全校各教研室正、副主任及教学秘书,各二级单位教研科 (教务部)正、副科长(部长)。 5.教务处、教评中心、学工处、校团委、招就处副科级以上 人员。 6.本科生代表(20 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代表(20 人),高职生代表(20 人)。 7.全校离退休职工代表(10 人)。 8.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 科(科教科)科长、教研室主任代表 1 人。 9.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 10.学校第六届教学督导员。 11.全校 40 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50 人),其中基础医学院 12 人,公共卫生学院 4 人,药学院 4 人,外国语学院 2 人,人文 管理学院 2 人,体育部 2 人,第一临床医学院 12 人,肿瘤医学院 5 人,口腔医学院 5 人,护理学院 2 人。 (二)下午参会代表 1.校领导。 2.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 3.学校第六届教学督导员临床组成员。 4.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 国语学院、全科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肿瘤医学院、口腔医
一、大会主题 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3 年 12 月 27 日 8:00-12:00,14:30-17:30 (均提前 10 分钟入场完毕)。 (二)地点: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演讲厅。 (三)非直属附院、教学医院和教学基地参会人员报到地点:
1
南鹰宾馆。 三、会议内容 上午: (一)赵劲民校长作 2013 年度教学工作报告 (二)专题报告 1:更新教育理念 加强教学管理(华中科技
11.在邕社区教学基地负责人各 1 人。 五、会议要求 (一)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1.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这次会议的组织工作,指定 专人落实、汇总与会人员名单,并确保会议代表足额准时参加会 议。 2.离退休职工代表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处负责落实;学校教学 委员会委员及 40 岁以下青年教师代表由所在单位负责落实。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代表,以及离退 休职工代表。 (四)会务组 组 长:秦耀武 副组长:李松峰 吕晓晖 成 员:农汉红 潘正英 陈 珲 贾 冰 梁东玲 覃湘红 张雅静 职 责:负责会场的布置、横幅、音响准备等。 (五)接待组 组 长:潘小炎 副组长:吴曙粤 成 员:张均明 赵婷婷 黄 星 黄李凤 梁 宁
8.本科生代表(20 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代表(20 人),高职生代表(20 人)。
9.非直属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 科(科教科)科长、教研室主任代表 1 人。在邕的非直属附属医 院另增加教学骨干 5 人。
10.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三 0 三医院 的教学副院长,科教科科长及教学骨干 4 人。
4
3.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代表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落实;本 科生(含七年制)代表由学工处负责落实;高职生代表由高等职 业技术学院负责落实。
4.请各部门各单位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 12:00 前以书面形 式分别将参加上午和下午会议的人员名单(同时附名单 word 文本 电子文档)报会议联络组(设在教务处办公室,教学综合楼 12 楼 1213 室 ; 联 系 人 : 农 汉 红 、 林 小 凤 ; 电 话 : 58939 ; 邮 箱 : gxmujwc@)。
一、领导小组及成员 组 长:仇小强 赵劲民 副组长:罗国容 韦安光 周 诺 赵永祥 唐安洲
何并文 张志勇 莫曾南 成 员:卿云波 莫书荣 韦金儒 曹云飞 罗殿中
谢小薰 杨 莉 黄仁彬 黄 江 王前强 李慕军 庞天生 肖 强 洪坚善 李超乾 罗 萍 严远东 李毅昂 李英利 韦小敏 严 皓 李景华 吕志平 曾雅才 曾志羽 黎乐群 莫雪安 李建民 李 兵 官英勇 黄志红 谭海涛 钟宇华 陈凤坤 叶海洪 二、工作组及成员 (一)总协调组 组 长:张志勇 副组长:卿云波 莫书荣 韦金儒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教学工作会议的筹备及实施等相关 事宜。 (二)秘书组 组 长:文秋林
1、学院教学管理经验介绍
2、教研室教学管理经验介绍
学校
3、教师教书育人经验介绍
图书馆
五、校党委仇小强书记讲话(11:30-12:00) 演讲厅
张志勇 副校长
上午参会 全体代表
六、专题报告 3:临床技能培训经验交流(大 连医科大学刘佳教务长)(14:30-15:20) 下午 七、专题报告 4:临床教学管理与实践(复 旦大学医学教育管理办公室赖雁妮副主任) 14:30 (15:20-16:10) - 八、教学基地评审迎评工作介绍: 17:30 1、第八临床医学院(16:10-16:25) 2、第九临床医学院(16:25-16:40) 九、赵劲民校长讲话(16:40-17:00)
张志勇 下午参会 副校长 全体代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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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全 卢丽梅 潘海珍 曾妍蓓 职 责:负责外地参会人员的住宿接待,与会人员用餐通知。 (五)宣传组 组 长:严远东 副组长:唐 忠 成 员:欧阳秋 靳芳卉 覃湘红 李伟雄 职 责:负责会场的摄影、录像,宣传报道。 (六)后勤组 组 长:严 皓 副组长:何建宇 成 员:覃益敏 吴建思 韦建荣 职 责:负责会场所需要的桌、椅等准备工作以及会场卫生、
(二)会场安排 会场设在学校图书馆演讲厅。为保证会议能够按时有序召开,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好与会人员,并按要求到指定位置就座。 与会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六、报名联系事宜 (一)学校各单位报名 联系人:教学工作会议联络组(教务处办公室)农汉红、林 小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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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5358939。 (二)非直属附院、教学医院和教学基地报名 联系人: 张 均 明 (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教 务 处 ), 电 话 : 0771-5358501 、
广西医科大学文件
桂医大〔2013〕55 号
关于召开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度 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 为及时总结过去一年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精神和广西医科大学发展定位规划(2013-2020),创新教育 教学改革,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经 研究决定,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广西医科大学 2013 年度 教学工作会议”,会议由学校主办、附属南宁市第一临床医学院(南 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8:00-9:10)
二、专题报告 1:更新教育理念 加强教学
管理(华中科技大学文历阳教授)
上午 (9:10-10:10) 休息(10:10-10:25)
8:00- 三、专题报告 2:MOOC 介绍(广西医科大 12:00 学副校长张志勇)(10:25-10:45)
四、经验介绍:(10:45-11:30)
大学文历阳教授) (三)专题报告 2:MOOC 介绍(广西医科大学张志勇副校
长) (四)经验介绍: 1.学院教学管理经验介绍 2.教研室教学管理经验介绍 3.教师教书育人经验介绍 (五)校党委仇小强书记讲话 下午: (六)专题报告 3:临床技能培训经验交流(大连医科大学刘
佳教务长) (七)专题报告 4:临床教学管理与实践(复旦大学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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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组长:秦耀武 农晓琳 成 员:农汉红 柳 亮 赵同领 韦 杨 李恺兰
马壮丽 职 责:负责收集、整理、草拟、汇总、打印、印刷、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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