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第十章 证据分类(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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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刑事证据的分类原文地址:刑事证据的分类作者:jack刑事证据的分类刑事证据的分类也称证据在学理上的分类,是指在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根据证据本身的各种特征,从不同角度作出各种不同的归类。
证据的分类与证据的种类不同,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只是通过分析某类证据的共同特征,提示某类证据的运用规则,指导诉讼实践中工卜确认识和收集、审查判断证据,实事求是地查证和认定案情,这也正是对证据进行分类研究的重要意义。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凡是来自原始出处,即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叫做原始证据,也称第一手材料;凡是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称为传来证据,即通常所称的第二手材料。
我国传来证据的概念与西方国家证据分类理论中的传闻证据概念不同,传闻证据仅指并非陈述者直接感受而以言词(包括口头和书面的主张)形式或个人非言词的行为、意图以此来表达一个主张的证据材料,不适用于实物证据材料。
按照信息传递的一般规律,证据材料传抄、复制、转述的次数越少,失真的机会就越少;反之,失真的机会就越多。
所以,通常情况下原始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传来证据材料的证明价值。
在传来证据材料中,中间环节少的材料的证明价值大于中间环节多的。
言词证据材料和实物证据材料都是如此,只是信息质量丧失的原因和条件有所不同而已。
因此,在查清案件事实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应当尽一切可能和力量收集原始证据,对属于传来证据的材料,应当查明其来源出处,并向亲自感知案件事实的人员了解情况,或取得物证的原件。
在积极获取原始证据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传来证据。
传来证据在办案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可以作为发现原始证据的线索;(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审查原始证据是否真实的手段;(3)在无法获得原始证据时,可用以证明案件的次要事实和情节;(4)可以强化原始证据的证明作用。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明规律以外,还应该遵守以下相直的特殊规则:(1)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2)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用传闻、转抄或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3)在只有传来证据时,不能轻易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
《证据的分类》word版
《证据的分类》word版Ⅰ、教学⽬的和要求(1)掌握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特征(2)掌握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特征(3)了解我国学者对证据的基本分类Ⅱ、教学内容⼀、证据分类概述⼆、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三、⾔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四、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Ⅲ、复习思考题1、什么是证据分类?它有什么意义?2、如何认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证明⼒?3、间接证据证明⼒的具备有哪些要求?Ⅳ、课外阅读资料1、毕⽟谦主编:《证据法要义》第⼗四章,法律出版社,2003年8⽉版。
2、樊崇义主编:《证据法学》(第三版),第⼋章,法律出版社,2003年9⽉版。
⼀、证据分类概述(⼀)证据分类的概念1、证据分类的概念。
证据分类,是指在理论研究上将诉讼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故⽽亦称“证据的学理分类”。
对证据进⾏学理分类,其⽬的在于研究不同类别证据的特点及其运⽤规律,以便于指导办案⼯作。
2、证据分类与证据种类的区别。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民事诉讼法》第63条、《⾏政诉讼法》第31条都对证据种类有规定。
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也是对证据的⼀种分类,是⽴法者根据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平和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对证据所作的法律上的划分。
证据种类与证据分类的区别是:(1)依据不同。
证据种类是⽴法者的划分,是法律规定;证据分类是理论上的划分,是学理观点。
(2)标准不同。
证据种类的区分标准是单⼀的;⽽证据分类则是从多⾓度按照不同的标准,以两分法对证据进⾏分类研究。
(3)效⼒不同。
证据的种类具有法律上的效⼒,不具备法定表现形式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的分类仅仅是学理上的解释。
当然,这两种划分⼜是交叉的。
同是⼀种证据,由于分类的标准和⾓度不同,其类属也不完全相同,具有多重性。
在司法实践中,最⾼法院2001年《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规定》第77条、2002年《关于⾏政诉讼证据若⼲问题的规定》第63条都采⽤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学理划分及规则。
10章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
(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
以证据与案件事实的证明关系为标准,作此 分类。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 实的证据。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 要与其他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主要事实,是指当事人系争之主要事实或诉 讼的主要标的。
(二)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特点
(二)划分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的意义
1.有利于控辩双方正确地收集和提出证据, 实现各自所负担的诉讼职能。 2.有利于审判人员正确地认定证据和运用 证据认定案情,实现审判职能。
(三)控诉证据和辩护证据的运用
1.控诉方要证明被告人有罪和罪重,必须收集 和提出确实充分的控诉证据,同时为保障被告 人的合法权益,公诉机关还应注意收集和提出 证明被告人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 的证据。辩护方要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 必须注意收集和提出确实充分的辩护证据。 2.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人作出有罪或者罪重认定 时,要做到控诉证据确实、充分,并排除无罪 和罪轻的可能性。 3.经过反复调查或审核,仍然是控诉证据和辩 护证据并存,无罪或罪轻的可能性未被排除, 从而形成疑案的,法院应当作出无罪或罪轻的 判决。
:1956年,我曾帮邓母代买过 金耳环,没有代买过金戒指。 8.薛某证实:听别人说,邓家宝与杨进才 在一个单位工作,两人平时关系很好。 9.蒋某证实:1968年夏天,邓母曾对我说 过,王凤兰怕被抄家把三只金戒指和一副 金耳环寄放在她家里。 10.汪某证实:1968年春天,我在邓家玩 时,邓母曾拿出三只金戒指、一副金耳环 给我看,说是别人寄放在她家的。 11.季某证实:王凤兰为人老实、善良, 不可能诬告邓家。
证据的分类
•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 实的证据。
•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而需要与 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的 证据。
在状பைடு நூலகம்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
•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以证据的不同来源、出处为标准,可以把
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 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出自 于证据形成的原始出处的证据。
• 传来证据是指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 始出处,而是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 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
证据的分类
• 证据分类是指对证据进行理论研究中,按 照证据本身的不同特点,从不同角度在理 论上将证据划分不同的类别。
• 证据的学理分类
•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 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
和实物证据。
• 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 实物证据是指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
• 三、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 根据证据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利害关系
的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控诉证据和辩护 证据。
•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以 及应当从重、加重处罚的证据,是控诉证 据。
•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以 及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证据,是 辩护证据。
•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的不同,可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
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现场 勘查笔录、物证等。
传来证据
经过传抄、复制或转述的证据,如复 印件、复制品等。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
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 。
实物证据
以物品、痕迹等客观存在为表现形式的证据,如物证、书证 等。
肯定性证据与否定性证据
肯定性证据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存在或被告人有罪的证据。
否定性证据
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存在或被告人无罪的证据。
02
证据的分类
民事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 能够证明民事争议案件事实的各种资 料。
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真实性、合法 性和关联性,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 的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 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 见等。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
原始证据
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物证、书证 等。收集时应确保原始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 性,审查判断时需确认其是否具有足够的证 明力。
传来证据
经过转述或复制的证据,如复印件、复制品 等。收集时应关注其来源和制作过程,审查 判断时需评估其可靠性和可信度。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收集与审查判断
民事诉讼证据的收集、审查和判断需 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规定,以确 保证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刑事诉讼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在刑事诉讼 过程中,用于证明犯罪事实是 否存在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各类
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物证、书证 、证人证言、被害人的陈述、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鉴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是法律领域中的重要概念,对于刑事案件和民事案
件的审判和裁决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证据的种类和分类主要包括直接证
据和间接证据、物证和证人证据、书证和视听证据等,下面将对这些方面
进行详细介绍。
1.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2.物证和证人证据:
物证是指可以通过触摸、看、闻等感官刺激获得的证据,例如武器、
毒品、指纹等。
物证具有客观性和唯一性,因此在法庭上起到非常重要的
作用。
证人证据则是指目击人的证言等非物质证据。
证人证据的可信度较低,容易受到个人意见和记忆偏差的影响,需要法官和陪审团对其进行审
慎评估。
3.书证和视听证据:
书证是指由笔迹鉴定鉴定所认定的公文、合同、账目等书面证明材料。
书证具有较高的证明力,通常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真实性。
视听证据
包括录音、录像、照片等,用于记录案件现场或相关人员的言行,对案件
事实的证明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刑事案件中,还存在着可疑推定的限制性证据、协助犯罪证
据等具体分类。
在民事案件中,可以根据案件的性质和争议的焦点,将证
据分为合同证据、交通事故证据、侵权责任证据等。
不同的证据分类在法
律实践中具有不同的证明力和法律效果。
法官和律师在处理案件时,需要
根据证据的种类和分类进行合理分析和运用,以推理案件事实和判断案件
责任。
证据法学证据分类
言词证据、原始证据、间接证据、无罪证据
05
(2004.35)被害人在临死前向抢救他的医生魏某讲述了遭受犯罪分子侵害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医生魏某就该情况向司法机关作证。根据刑事诉讼证据的分类理论,医生魏某的证言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01
言词证据、传来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03
言词证据、原始证据、直接证据、有罪证据
证据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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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证据分类
第一节 证据分类概述
证据分类的概念
概念
在理论上、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标准 对证据进行归类。
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的关系
共性:依据一定标准对证据进行类别划分。
区别:
性质不同。法定还是学理
依据的标准是否统一有别。是统一标准还是多重标准。
划分的类型不同。
2
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3
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4
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5
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2008.四川灾区22)
公安机关在一盗窃案现场收集到犯罪嫌疑人张某书写的一张字条,收缴了被盗电视剧录像带、DVD光盘、书籍等,被盗超市提供了被盗物品清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该字条是书证
电视剧录像带和DVD光盘是物证
效力不同,即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
对证据特点反映程度不同。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
言词证据的概念
口头、书面
第二节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言词证据的特点
1
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一般比较明确,具有明确性、主动性。
2
言词证据容易受到提供主体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出现偏差甚至失实的情况。
3
证据源一般不容易灭失。
证据种类与分类优秀课件
3)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口供的动机。
动机。 对证人证言来源的审查认证;
物证与书证,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主要有:物证,书证;当事人(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验结论;视听资料.
4) 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与其 2、北京市电信局提供的2000年2月21日至3月20日上网详细记录证明,记录了拨号上网所用的电话号码、IP地址、电脑代号和上网时间,
1)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能否 互为证据使用. 2)如何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翻供. 3)如何看待“测谎议”.
(四)证人证言
1.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感知的案件情况 向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2.关于证人的范围. 3.特殊情况下证人有拒绝作证权. 4.强制证人出庭作证 . 5.证人的保护和保障问题.
2.物证与书证,鉴定结论,勘验 笔录
1)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所 记载或表述的思想内容来对案件事实起 证明作用的书面载体. 2)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3)物证与鉴定结论. 4)物证与勘验笔录.
(二)当事人(被害人)陈述
1.当事人陈述:在狭义上仅指当事人在诉 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 讼请求根据或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 向法院所作的陈述。在广义上当事人陈 述还包括关于诉讼请求的陈述,关于与案 件有关的其他事实的陈述,关于证据来源 的陈述,关于案件的性质和法律问题的陈 述等.
1.视听资料是指采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利 用录音录像设备\电子计算机和其他科技 设备所提供的信息资料来证明案件事实 的证据. 2.隐性采访所取得的采访资料的证据资格
(七)电子证据
1.电子证据是指能够通过计算机输出的文 字、数字及符号的内容以及画面、声音; 同时以其被储存的位置、方式以及载体 的外观形象来证明案件事实. 2.电子证据的特点: 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存储介质的电子性 证明准确度的高精密性 ;内容的不稳定 性.
证据的分类PPT
03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 2.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三部分
标题文字 THE SECOND PART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来源不同,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原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原始事实或出自原始出处的证据。证据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是 指证据是在案件事实的直接作用或影响下形成的;证据出自原始出处则是指证据直接来源于证据生成的原 始环境。正是由于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出自原始出处,因而原始证据又被称为第一手证据或原生证据。
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民事诉讼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等,都属于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一般以笔录为载体,虽然这些言词
证据记载形式为实物,但归根结底言词证据是以陈述人陈述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2.实物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证据内容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一般认为,在法律规定的法定种类中,物证、书证、视听资
证据法学
证据的分类
时间:20XX.X
目录
CONTENT
01 概念与意义 02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 03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04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05 本证与反证
01
概念和意义
1.证据分类概念 2.证据分类和证据种类区别 3.证据分类的意义
第一部分
1.证据分类的概念
THE FIRST PART
证据分类的意义
THE FIRST PART
在理论层面,有利干从不同角度探 索和发现证据的属性特征,形成对 证据的全方位、体系化认识,进而 促进证握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揭示和梳理证据审查、判断、运用 应当遵循的规律,为完善我国证据 制度提供理论上的依据;
在实践层面,证据分类使表现形式各 异的证据类型化,,指导办案人员根 据证据类型和属性科学办案,引导办 案人员少走弯路,提高办案质效,实 现司法公正。
证据的分类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证据的分类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口供、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都是证据的不同表现形式。
证据分类是指从理论上用不同的标准对证据进行分类,以确定证据的效力。
常用的证据划分标准有四个。
一、以对案件事实的反应程度为标准划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单独一个证据就能反应案件的主要事实。
如:犯罪嫌疑人供述的贩卖毒品经过。
被害人陈述的被强奸经过。
盗窃现场的监控录像。
交通肇事现场证人的证词。
间接证据——需要多个证据结合才能证明案件事实。
如:凶杀现场留下的脚印。
犯罪嫌疑人妻子提供的案发时丈夫不在家的证言。
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搜出的赃物。
被打捞上来的尸体。
专家对尸体的鉴定意见。
直接证据能够全面揭露案情,中国人有重视直接证据的传统。
但直接证据带有很大的主观性,被告人、被害人、证人都有撒谎的可能,侦查人员更有按照自己的需要选择性的记录的可能。
过于重视直接证据是产生逼供、诱供、暴力取证的根源。
间接证据比较客观,更能反应案件真实情况。
但需要多个证据的结合才能案件真实情况,但各个简介证据之间必须协调一致,不能由矛盾,一旦发现证据之间有矛盾,所有证据都会被推翻。
律师要善于发现间接证据之间的矛盾,以此否定其他有罪证据。
比如传统戏《十五贯》熊友兰盗窃油葫芦十五贯铜钱并将油葫芦杀害。
熊友兰被判死刑。
况钟发现油葫芦丢失的十五贯钱是用红线所串,从熊友兰身上搜出的十五贯是用蓝线所串。
两个证据之间的矛盾,推翻了全案所有证据。
二、以证据来源为标准划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来源于第一手的事实材料。
如:被告人口供、被害人陈述、被烧毁的房屋、被砸的汽车、被撬开的保险柜、被杀的尸体、走私的货物、伪造的货币。
传来证据——来源于第二手的事实材料。
如: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被烧毁房屋主人对房屋烧毁前的描述,被砸汽车的照片,尸体检测报告、走私货物清单,价值鉴定意见。
证据的分类
8、尸体检验报告。高某尸表损伤主要为 、尸体检验报告。 颈部环形闭合索沟,舌根部肌层出血;结 颈部环形闭合索沟,舌根部肌层出血 结 合球脸结合膜及喉室黏膜有点状出血。 合球脸结合膜及喉室黏膜有点状出血。 高某符合被他人勒颈并堵塞口腔深至咽 喉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喉致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9.手印鉴定书。案发现场“手递手”报 手印鉴定书。 手印鉴定书 案发现场“手递手” 纸上提取的指纹痕迹为被告人于某右手 拇指所留。 拇指所留。
4、证人王某(被害人高某之母 的证言。 、证人王某 被害人高某之母)的证言。 被害人高某之母 的证言 2002年 9月20日中午,我与高某通过电 日中午, 年 月 日中午 晚上6时我再次给她打电话 时我再次给她打电话, 话,晚上 时我再次给她打电话,但高某 手机关机,传呼她也不回电话。第二天, 手机关机,传呼她也不回电话。第二天, 我给与高某同住的谢某打让她回家看高 某出什么事了。22日凌晨,谢某给我打 某出什么事了。 日凌晨, 日凌晨 电话说高某被害了。 电话说高某被害了。
10.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被抢物品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 涉案财产价格鉴定结论书 西门子T1118-电话价值人民币 电话价值人民币260元。 西门子 电话价值人民币 元 11.被告人于某对犯罪事实的供认。 被告人于某对犯罪事实的供认。 被告人于某对犯罪事实的供认 * 根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划分本 案中证据的类别? 案中证据的类别?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 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被害人陈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鉴定结论 等属于言词证据。 等属于言词证据。 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 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 笔录、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视 笔录、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 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 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录 象带、 象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 属于实物证据。 的,属于实物证据。
证据的法律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法律分类有哪些
证据的分类主要基于证据的性质和形式,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 书证:
- 定义:以文字、数字、符号、图表等形式记录信息的材料。
- 例子:合同文件、财务报表、书面协议、遗嘱等。
2. 物证:
- 定义:直接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实物。
- 例子:作案工具、毒品样本、被盗物品、现场留下的物品等。
3. 证人证言:
- 定义:证人根据其亲身经历或知悉的事实所作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 例子:事故目击者的描述、证人对某些事实的确认等。
4. 视听资料:
- 定义:以声音、图像等形式记录的信息。
- 例子:监控视频、录音带、电话录音、照片等。
5. 电子数据:
- 定义:以电子形式存在的各种信息或数据,包括电子邮件、网页记录、社交媒体信息等。
- 例子:电子邮件交流记录、手机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电子交易记录等。
6. 鉴定意见:
- 定义:根据专业知识或技术进行分析、判断所得出的结论性意见。
- 例子:法医鉴定结果、精神状态评估、手迹鉴定报告、建筑质量鉴定报告等。
7. 当事人的陈述:
- 定义:当事人对案件相关事实的口头或书面陈述。
- 例子:被告在法庭上的自述、书面辩护材料等。
在法律实践中,不同类型的证据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在处理案件时,法官通常会根据证据的关联性、合法性、关键性
和足够性来综合评判证据的可信度和决定性作用。
因此,了解和合理运用各种证据对于有效维护法律权益至关重要。
证据的种类(最全版)PTT文档
第二节 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1、概念。 书证是指在诉讼以外形成的能够根据其表达的
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 品。 2、通常在诉讼中使用的书证。 3、诉讼中的书证所具有的特征 4、书证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 书证的证明力特点和分类
(一) 书证的证明力的特点 *与物证的联系与区别 (二) 书证的分类 1.以书证的表达方式为划分标准
2、 行政诉讼中书证的提供
一*与定物 案的证专的。业联知系识在与和区技询别能。问时通过赵某提供的情况追查到章某。章某 (一3、) 矢证证人人口证具言有否的不概可念认替、代意性,义。 对从他家起获的赃物辩称是朋友寄在他家 本案的中赵,某虽然又只有说10岁不,但是清能够寄辨别存是非、东西的人的情况。后经人民检察院
警察能不能作证?
3.证人证言的意义。
(1)证人具有不可选择和不可替代性;而鉴 定人可以。 (2)证人提供的证言是陈述自己所了解的案 件事实,而鉴定人事先并不了解案件事实, 仅就专门性问题通过鉴定得出结论。 (3)证人无须专门知识;而鉴定人必须具有 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证人不存在回避问题;而鉴定人有可能 需要回避。 (5)询问证人应个别进行;而鉴定人进行鉴 定时可以了解案情,或相互讨论。
第三节 证人证言
一、 证人证言的概念、意义
1. 证人证言:指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办 案人员所作的有关案件部分或全部事实的陈述。
2.证人证言的特点。 (1)必须是证人感知、记忆的情况向办案人员提 供。
(2)不稳定性和变动性。
(3)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鉴定人可否作为证人?
诉讼代理人可否作为证人?
二、 证人的条件、权利、义务
(一)证人的资格条件
第三讲 证据的分类(内容分类)
(三)具体分类
1.言词证据/实物证据——标准——证据的表现形式 2.原始证据/传来证据——标准——证据是否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 3.本证/反证——标准——是否为负有举证责任的人提出及其所证明的事实 是否为该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 4.控诉证据/辩护证据——标准——提出证据的需要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的利害关系 5.主要证据/补强证据——标准——能否证明案件主要事实 6.直接证据/间接证据——标准——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关系
(二)区分时注意三点 1.本证与反证的划分与当事人在诉讼中处于原告还是被告的诉讼地位没 有必然的联系; 2.区分本证与反证的关键在于:提出的证据是用来支持己方所主张的事 实还是反驳对方所主张的事实; 3.抗辩和反证是两个不同层面上的概念。因为抗辩不是从证明这一角度 上讲的,主要从实体行为上讲的。
(三)意义
2. 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1)应尽可能收集和运用最接近于原始证据的传来证据; (2)必须查明传来证据的来源、出处; (3)传来证据必须与其他证据互相印证。
四、本证和反证
(一)什么是本证和反证 通俗说:凡是用于证明某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均为 本证; 凡是用于证明某一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证据,均为反证。 本证是用于肯定自己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反证是用于否定对方主 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三)间接证据的作用
1.是查明案件主要事实的向导和发现直接证据的媒介; 2.是鉴别直接证据的手段; 3.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运用推理,靠间接证据定案。
(四)划分的意义
1.明确了要全面收集证据; 2.明确了不能凭间接证据轻易定案。
(五)运用规则
1.直接证据 (1)收集方法的合法性 (2)要有其他证据印证,孤证不能定案; (3)只有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一般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2.间接证据 (1)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2)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3)据以定案的间接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4)依据间接证据认定的案件事实,结论是唯一的,足以排除一切合理怀疑; (5)运用间接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判断。 例: “事实推定得与失 ——从本案一案两判谈运用事实推定的重要性”
证据法基本范畴研究中的证据分类
证据法基本范畴研究中的证据分类学理上提出的分类不胜枚举,但实务界采纳的分类有:(1)非法证据和合法证据;(2)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3)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4)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下文简述后三种分类。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人的陈述为表现形式证据,实物证据是指以物质形态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一)区别两者的区别表现在:1.载体不同前者是语言,后者是物质。
这一区别是根本的。
这里所说的“原始载体”,是指证据事实得以形成或者固定的本源的、第一次的载体。
例如,口头证言的本源载体是口头语言,执法人员制作的记录或者录音只是第二次的载体。
物证的本源载体是物质,勘验笔录或者现场笔录只是执法人员制作的第二次记录载体。
2.范围不同前者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后者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以及各种形式的笔录。
3.属性不同言词证据存在比较明显的主观性,受人的主观个性因素的影响大,学理上称之为“主观性证据”;后者比较客观,独立于人的意识存在,学理上称之为“客观性证据”。
4.形成过程不同言词证据的形成过程经过感知、判断、记忆、复述等阶段,而实物证据的形成过程受物质载体本身的特点、环境和条件的影响,没有明显的阶段性。
5.调取和保全的方式不同前者采取询问、讯问、辨认、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后者采取调取、勘验、检查、查封、扣押、提供等方式,遵循“不损毁、不变形、不丢失”的原则,有时需要借助专门的技术手段。
6.证明力不同前者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全面性、动态性,关联性比较明显,往往具有直接的证明力;后者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具有局部性、静态性,关联性不明显,通常具有间接的证明力。
(二)规定现行实在法有关这种分类的规定有:1.非法证据排除中的区别对待非法调取的言词证据一律排除,非法调取的实物证据由执法人员裁量决定是否采纳。
2.证明力优先在同一个事实有多个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优于言词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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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收集
• 收集、调取的书证应当是原件。只有在 取得原件确有困难时,才可以是副本或 者复制件。
• 收集、调取的物证应当是原物。只有在 原物不便搬运、不易保存或者依法应当 返还被害人时,才可以拍摄足以反映原 物外形或者内容的照片、录像。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收集
• 书证的副本、复制件,物证的照片、录 像,只有经与原件、原物核实无误或者 经鉴定证明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原 物同等的证明力。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 据魏某的女儿小魏陈述,当晚魏某酒醉 后回家,又向妻子要钱,因魏某经常赌 博,因此严某未给。后严某发现原放在 抽屉中的450元钱不见了,就追问是谁 拿走了,魏某说是其拿去赌博输了。严 某一气之下,遂抄起木棍殴打魏某,后 来魏某就不动了。魏某的母亲杨某某称 当日一早来到魏某家,发现魏某躺在床 上,已经没有呼吸了。
四、本证与反证
否当 证 为事 据 该人 是 当提 否 事出 为 人、 负 所所 有 主证 举 张明 证 的事 责 事实 任 实是 的
• 本证 • 反证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用 以证明他所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
由对方当事人提出,用以证明负举 证责任的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不存在的 证据。
五、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 潘某盗窃某工厂的物品,该工厂的监视 器记录了潘某作案的全过程,但因月光 昏暗,录像的内容模糊不清,则该录像 带属于什么类型的证据? • A、视听资料 B、间接证据 C、直接 证据 D、实物证据
• 公安机关勘验杀人现场时,提取了插在 被害人胸部上的一把匕首。从证据分类 的角度看,该匕首属于下列哪种分类? • A.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 B.传来证据、间接证据 • C.实物证据、直接证据 • D. 原始证据、间接证据
第二编 证据论
第十章 证据的分类
证据的分类(理论)
• 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 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 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本证与反证
研究意义
• 在理论研究中的意义。
• 在司法实践中的意义。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证 据 的 表 现 形 式
•言词证据:
以人的言词为表现形式的证据。
• 间接证据:是指以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 事实相关联的证据,也就是必须与其他 证据链接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实事实 的证据。
• 划分标准: • 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之间的关系。
注意问题
• (1)与原始、传来证据划分没有关系; • (2)与证据真伪没有关系; • (3)直接证据分为肯定性直接证据和否 定性直接证据。 • (4)在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由 于无法印证,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即孤 证不能定案。
证 据 在 诉 讼 中 的 证 明 作 用
•有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有罪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证据即为 有罪证据。
•无罪证据
凡是能够证明犯罪事实不存在或 者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 行为的证据即为无罪证据。
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
证 据 在 诉 讼 中 的 证 明 作 用
•控诉证据
控诉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具有从重 处罚情节的证据。
• 制作书证的副本、复制件,拍摄物证的 照片、录像以及对有关证据录音时,制 作人不得少于两人。提供证据的副本、 复印件及照片音像制品应当附有制作过 程的文字说明及原件、原物存在何处地 说明,并由制作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 直接证据:是指以直接方式与案件主要 事实相关联的证据,即能够直接证明案 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 D.该县药剂师马某证明李某前两天曾向其买过0.5 克砒霜,说是给孩子治毒疮。经查,李的孩子确实 用过砒霜涂毒疮,但用量没有0.5克。
• E. 李某交待袁某死的那天,他在邻县采购,同行的 张某可以证明。
• F.张某证明李某那天与其一起去采购,在邻县住 了一晚。 • 问题: • 本案中的证据,哪些为有罪证据,哪些为无罪证据? 为什么?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 经法医对魏某全尸进行鉴定,得出结论: 死亡原因系钝器击打所致。严某亦承认前 一日晚间持械殴打事实,本案最终对严某 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定罪处刑。
• 问题: • 本案的证据中,哪些属于言词证据,哪些 属于实物证据?为什么?
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证 据 的 来 源
• 原始证据
练习题
• 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地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不定项) • A.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安局进行讯问 • B.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 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公司内进行讯问。 • C.对于已经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 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 • D.犯罪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当场口头 传唤,但须出示工作证并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辩护证据
辩护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对其 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
案例分析:
某县某厂会计师袁某被人毒杀在家中,该厂采 购员李某作案嫌疑最大。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 材料:
• A.袁某与李某平时交往密切,常一起吃喝。李某担 任采购员3年中曾挪用公款9800多元,但袁某明知 却没有催李某还,还多借厂的出差费给李某。而李 某利用公款搞转手买卖。
练习题
• 67.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真题67多选) • A.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可以根据当事人等 申请而启动,也可以由法庭依职权启动。 • B.申请排除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应当 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对。必须提供线索或材 料。 • C.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 D.只有确认存在《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 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时,才可以对有关证据 应当予以排除
是指直接产生于案件事实或直 接来源于原始出处的证据。
• 传来证据
是指在原声证据的基础上经过 复制、复印、传转、转述等方 式生成的证据。
• 二、划分标准 • 证据的出处或信息的来源
• 三、意义 • 揭示了两类证据在可靠程度上的差异
• 第一步:审查派生证据的原始来源
• 第二步:审查派生证据的形成过程和提 供者的情况 • 第三部:审查派生证据在复制、复印、 传抄、专属过程中有无失真和误差
• 哪一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 • A.韩某杀人案,证明被告人到过案发 现场的证人证言 • B.马某盗窃案,被害人陈某关于犯罪 给自己造成物质损害的陈述 • C.高某放火案,表明大火系电器短路 引起的录像 • D.吴某投毒案,证明被告人指纹与现 场提取的指纹同一的鉴定结论
运用间接证据定案的规则
• 1、间接证据具有客观性、关联性 • 2、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 3、间接证据之间以及间接证据与案件事 实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 • 4、结论排除其他可能性(唯一性)
• B.死者袁某为人开朗,生活富裕,工作无贪 污和其他问题,生前无异常表现,没有自杀可 能。
• C.现场勘察和尸体解剖表明,袁某是砷中毒 而死。死者侧卧在床,室中央的饭桌上有一只 酒杯,一碟花生,一瓶米酒,一双筷子。瓶酒 没毒,但酒杯中的残酒有毒。酒瓶上有袁某与 李某的指纹各三枚。碗橱中有一只酒杯,上面 有李某的指纹三枚。
练习题
• 72.关于证人出庭作证,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2012年真题) • A.需要出庭作证的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 的犯罪情况出庭作证,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 B.警察就其非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出 庭作证,不适用证人作证的规定 • C.对了解案件情况的人,确有必要时,可以强 制到庭作证 • D.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只有情 节严重,才可以处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过10日
•实物证据:
以各种实物、痕迹、图形、符号等 载体和客观上存在的自然状况为表现 形式的证据。
• • • •
二、划分标准 “来源说” “形式说” “内容说”
• 三、意义 • 1、有利于揭示证据的特点 • 2、有利于指导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案例分析
• 2005年9月10日上午8时许,某市公安 局接到报案,某村村民魏某猝死于其家 中,死因不明。侦查人员赶到案发现场, 进行了现场勘验,查获一木棍。木棍上 沾有血迹,经鉴定,系魏某血迹。木棍 上留有指纹,经提取比对,与魏某之妻 严某指纹相吻合。
练习题
• 93.关于询问被害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不定项 选择题93题) • A.侦查人员可以在现场进行询问 • B.侦查人员可以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询问 • C.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被害人到侦查机关接受询 问 • D.询问笔录应当交被害人核对,如记载有遗 漏或者差错,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练习题
• 30.在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发生时,证人甲乙丙丁四 人在现场目睹事实经过,侦查人员对上述四名证人 进行询问。关于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下列哪一 选项是错误的? • A.在现场立即询问证人甲 • B.传唤证人乙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 C.到证人丙租住的房屋询问证人丙 • D.到证人丁提出的其工作单位附近的快餐厅 询问证人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