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
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法律效力
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法律效力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法律效力由发起人签订的以设立公司为目的的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具有合同的法律属性,后者具有法律规范的属性。
公司是市场经济社会最活跃的社会单位。
公司的有限责任使之成为大多数人从事商业行为的形式选择。
从《公司法》的规定看,发起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法》第80条),而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过程中则没有必须签订出资协议的强制性规定。
从我国公司设立实践看,发起人设立公司,一般经过出资人合意、订立章程、工商登记等程序。
这是因为,在公司设立之前发起人必定是经过多次反复的实质性接触,就未来公司的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出资额、分红比例、公司治理结构等实质内容及设立公司的人员分工、前期费用负担等必要内容达成一致才会走到订立公司章程、起动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在本人工作中遇到的很多公司出资协议与公司章程内容基本是一致。
但也有同一内容两者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存在。
造成这样的情况原因有规避法律强制性规定、隐名股东等,总之是不便公之于众的原因。
如果出资人或股东之间产生争议,出资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不同的规定哪个有效呢?这个现实的问题使得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比较研究很有必要。
一、出资人协议与公司章程法律性质分析本文论述出资人协议,也叫股东协议、设立协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设立公司为目的而订立的有关未来公司的资本结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经营目的及出资人在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公司设立不成时费用分担,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等内容的协议。
也即出资人之间以设立未来公司为目的,就未来公司的治理结构等法定要件、设立过程中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而达成的一致的意思表示。
所以,出资人协议属于《合同法》所言的合同。
同时,此合同以成立公司为目的,不能直接满足当事人生产、生活所需,其终级目的是成立公司,对公司进行经营或管理,最终实现公司股东的权能,是一种特殊的合同。
合伙人合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关系与区别
合伙人合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关系与区别在商业合作中,合伙人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常见的两个文件,它们在商业合作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合伙人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关系与区别,并对它们的重要性进行分析。
一、合伙人合作协议的定义与作用合伙人合作协议是合伙人之间订立的一种约定文件,用于规定合作方在合作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它是一种私人协议,通常以书面形式存在,并由合伙人签署。
合伙人合作协议的主要作用包括:1.约定合作关系:协议明确了合伙方之间的关系,包括权利、义务、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双方在签署协议前可以充分协商,确定各自的权益和职责,以便更好地开展合作。
2.风险控制:协议可以明确合作期限、合作方式、盈亏分配等合作细节,以降低风险和不确定性。
通过合作协议,合伙人可以约定合作期限、利润分享比例、退出方式等,以便控制风险和规避合作纠纷。
3.解决合作纠纷:协议中可以约定各种合作纠纷的解决方式,例如通过友好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这样可以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准确性,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二、公司章程的定义与作用公司章程是公司成立时制定的法律文件,它是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具有法定效力。
公司章程是所有股东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它通常包括公司组织形式、经营范围、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章程的主要作用包括:1.规范公司运营: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公司全体成员之间的关系和各种权益的行使方式。
它明确了公司的运营机制、权力配置和管理流程,有利于公司高效运作和规范经营。
2.保护股东权益:公司章程可以明确股东的权益,例如股东的权力和利益分享等。
通过明确股东权益,可以保障股东的权益不受侵害,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3.增加公司信用度:公司章程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拥有完善的公司章程可以提升公司的信用度,增强与合作伙伴的信任,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合伙人合作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关系与区别合伙人合作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是商业合作中的重要文件,它们之间存在以下关系与区别:1.关系:合伙人合作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约定,是私人行为;而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是一种法律文件。
合伙经营协议书与公司章程的区别
合伙经营协议书与公司章程的区别一、引言合伙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是两种常见的商业文件,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组织。
虽然它们都是用于规范组织行为和管理,但在形式和内容上存在一些差异。
本文将重点探讨合伙经营协议书与公司章程之间的区别。
二、定义1. 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经营协议书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约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协作事项。
它适用于合伙企业,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经营的企业。
协议书可以规定合伙人之间的投资比例、责任分担、利润分配、决策机制等事项。
2.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时制定的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组织和运营的基本规则。
它适用于法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即由法人或自然人以经济目的组成的法人实体。
章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权益、董事会结构、股东会议等各项规定。
三、形式1. 合伙经营协议书:协议书可以是一份书面文件,也可以是口头协议的总结。
它可以是简短的几页纸,也可以是详细的合同文件。
2.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通常是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需要在公司设立时提交给相关政府机构备案。
章程的形式要求更加严格,需要遵守特定的法律规定,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四、内容1. 合伙经营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合伙人信息:列出合伙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信息等;(2)合伙事项:规定合作期限、业务范围、投资比例、利润分配等;(3)管理和决策:明确决策机制、管理权责等事项;(4)风险和责任:规定各方的责任和风险分担;(5)合伙退出:约定各种合伙退出方式和相关条件。
2.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公司基本信息:如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2)股东权益:规定股东的权益、股权转让等事项;(3)组织结构:明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设置、权力分配等;(4)公司运营:规定公司财务、审计、分红等规则;(5)股东大会:规定召开方式、表决权等。
公司章程与合作协议不一致
公司章程与合作协议不一致公司章程与合作协议不一致协议甲方:乙方:鉴于:1.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2.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管理制度。
3.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和公司章程时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联系电话:第二条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身份为承包人或经营者,乙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身份为承包方或投资方。
2. 甲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营运管理权、公司利益的享有权等。
3. 乙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投资权、公司经营方向的参与权等。
4. 甲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管理公司、按照合同履行承诺等。
5. 乙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应承担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照公司章程和合同投资、协助公司管理等。
6. 双方应按照合同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履行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如双方履行义务存在瑕疵或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三条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所述之内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协议所述之内容应明确各方在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权力和义务,并应遵守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协议所述之内容应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各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履行。
第六条其他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如与公司章程、合同或法律法规等存在冲突,应以本协议为准。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摘要:一、引言二、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定义及关系1.发起人协议2.公司章程三、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区别1.制定目的2.内容规定3.法律效力四、具体区别分析1.发起人协议的签订主体2.章程的制定主体3.签订时间4.约束力五、发起人协议与章程在创业过程中的作用1.发起人协议2.公司章程六、如何正确选择和使用发起人协议与章程1.了解法律法规要求2.结合企业实际情况3.咨询专业律师意见七、结语正文:一、引言在我国创业环境中,许多初创企业在成立之初,往往会面临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的选择和制定问题。
不少创业者对这些法律文件的区别不甚了解,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区别,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阐述。
二、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定义及关系1.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公司发起人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
它主要规定了公司设立的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等。
发起人协议是公司设立过程中各方达成共识的基础,对签订主体具有约束力。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的基本规范。
公司章程由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决策程序、股权转让等重要事项。
三、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区别1.制定目的发起人协议主要目的是明确公司设立过程中各方权利义务,确保公司设立顺利进行。
公司章程则关注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奠定基础。
2.内容规定发起人协议主要涉及公司设立的基本事项,如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
公司章程则涉及公司内部组织和管理,包括公司结构、决策程序、股权转让等。
3.法律效力发起人协议仅对签订主体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区别
合伙协议与公司章程区别
合伙协议和合伙人之间协商的,二公司章程是在公司层面上制定的,两者的协议范围不同。
合伙协议是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伙
企业的契约。
合伙协议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
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的自愿联合。
其法律特征是: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
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
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
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
关于公司章程与投资协议不一致事宜的效力适用问题
关于公司章程与投资协议不一致事宜的效力适用问题文丰律师06-14 17:30作者:蒋嘉娜来源:国浩律师事务所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概念及特征1.投资协议投资协议是公司股东以出资设立、经营公司为目的,而在股东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文件。
投资协议主要作用在于表明股东投资公司的目的、确定公司的基本性质和结构,以及分配和协调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协议本质应属于合同,依法受我国《合同法》一般规则的规范和调整。
投资协议一般不是必备的法律文件,主要依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形成,只对签署协议的股东具有约束力。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依法属于我国《公司法》所规制的范围。
公司章程部分内容对签署股东而言具有合同的性质,相互之间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除了对签署股东、内部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外,还具有涉他性,经公示后对公司外部相关主体(如善意第三人)具有一定的利害关系。
公司章程是必备性文件,任何公司成立都必须以提交公司章程为法定条件,需依法在工商登记部门备案。
因此,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系由投资人形成的两种在本质存在不同的协议安排。
两者在性质、功能、效力时间、调整对象、范围都有差别,应区别对待。
具体适用对于投资协议中与章程内容不一致或者说相冲突的条款,应区别不同对象和内外关系来适用不同的规则,我们提出如下看法:第一,如果是调整股东之间的关系,除特殊情况外,先考虑适用章程。
一般来说,公司章程制定在投资协议签订之后,此时经工商登记的公司章程应看作是股东以新的意思表示变更了原来的意思表示。
但是,当有充分证据证明投资协议才是发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时,应以投资协议为准。
这是民法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
相关参考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合作企业协议、章程的内容与合作企业合同不一致的,以合作企业合同为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规定,“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协议或投资协议与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的区别
公司章程和发起人协议的区别公司章程与发起人协议的区别公司设立协议,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发起人订立的关于公司设立事项的协议,性质上属于合伙协议。
而公司章程是指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对公司、股东、公司的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公司章程具有自治性,对全体股东具有约束力,违反内部事务自治的基本规则——公司章程要承担相关责任。
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具有一致性和许多相同之处。
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股东构成、出资形式和数额等事项是公司章程和设立协议必须注明的事项。
公司章程一般以设立协议为基础,吸收设立协议的基本内容,包括:公司的组织机构、股份转让、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公司终止的情形等。
虽然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目标具有一致性,但是,两者的性质和功能不同。
1、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间不同,设立协议是调整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设立协议产生在公司成立前,公司的设立阶段,经发起人达成一致签字盖章即具有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是以公司成立为前提的,在公司成立后才能生效,对股东具有约束力。
2、设立协议不是公司设立的必要法律文件。
而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必备的法律文件,任何公司登记成立都必须提交公司章程。
只有股份有限公司规定了发起人必须签订发起人协议。
《公司法》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3、设立协议是不要式法律文件,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形成,其内容更多的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和要求,属于契约,需要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则;公司章程是要式法律文件,公司章程必须依据公司法制定,不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前提。
4、设立协议和公司章程约束的对象不同,设立协议是全体发起人订立的,调整的是发起人之间的关系,在发起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发起人按照发起协议的约定承担。
而公司章程调整的是股东之间、公司与股东之间公司与公司的治理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包括对原始发起人股东有约束力,考|试/大也对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后加入公司的股东具有约束力。
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
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有哪些呢?大家知道吗?以下是分享的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欢迎大家阅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必备文件,并常常被认为是公司的根本法或公司宪法。
我国《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公司设立协议是公司股东为成立公司而签订的协议书。
这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出资人为明确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而签署的合同。
公司章程与公司设立协议的区别:一、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公司设立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
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
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
而除了外商投资企业要求有合同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有发起人协议外,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要求公司必须具有设立协议。
所以,对中小企业最常见的形态即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设立协议是任意性文件,可有可无。
但在现实生活中,投资者之间往往会先就成立公司事项签订一份公司设立协议。
这是由于公司设立过程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
这种现实状况的存在,导致了投资者往往将公司设立协议视为成立公司最重要的事项,认为签好设立协议就万事大吉,剩下的只是手续问题了,这是一个极大的误区。
二、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范围不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作用范围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
而公司设立协议仅仅是股东之间的任意性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
三、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效力期限不同。
公司设立协议主要是在公司设立期间发生法律效力,所调整的是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关系与法律行为。
所以,一般认为公司设立协议的效力期间是从设立行为开始到公司成立为止。
而公司章程则自公司设立开始直至公司成立后的整个存续过程,直至公司解散并清算终止时。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摘要:一、引言二、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定义及关系1.发起人协议2.公司章程三、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区别1.制定目的2.内容范围3.法律效力四、具体区别表现1.发起人协议侧重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2.公司章程侧重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方式3.签订时间4.变更和终止条件五、总结与建议正文:一、引言在我国企业设立过程中,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是两个不可或缺的法律文件。
许多人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将二者混淆,或将二者等同看待。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定义及关系1.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是指企业设立过程中,由全体发起人签订的一份书面协议。
其主要目的是明确各发起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企业设立过程中及设立后的一些重要事项。
2.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企业法定必备的内部管理文件,用以规定公司的基本制度、组织架构、股东权利义务等内容。
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
三、发起人协议与章程的区别1.制定目的发起人协议主要是为了约定各发起人之间的权益分配、责任承担等问题,强调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而公司章程则是为了规定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运营方式等事项,以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2.内容范围发起人协议主要涉及发起人之间的权益分配、投资金额、股份转让、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约定。
公司章程则涉及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的规定。
3.法律效力发起人协议仅对签订协议的发起人具有约束力,不具有对外公示的法律效力。
公司章程经股东会通过后,具有法律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等内部人员具有约束力。
四、具体区别表现1.发起人协议侧重于股东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公司章程侧重于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营方式。
2.签订时间:发起人协议一般在企业设立前期签订,公司章程则在企业设立过程中或设立后签订。
3.变更和终止条件:发起人协议的变更和终止条件由协议各方约定,公司章程的变更和终止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
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不一致协议甲方(公司名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之间在公司设立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内容上存在不一致之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之间的合作,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基本信息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设立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甲方应该在本协议签署后对现有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严格按照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运营管理公司;(2)乙方应该按照律师服务的相关要求,为甲方提供合法、规范且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服务;(3)甲方按照公司章程履行各项义务,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律师费用;(4)乙方应该按照与甲方的协议,按时按量提供法律服务,并保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5)本协议的有效期为__年__月__日始至__年__月__日止。
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均有权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与调整并续签协议;(6)在协议期间,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甲方享有组织、管理、决策和分配收益等权利,并应当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2)乙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合法、规范、专业并与甲方协商一致;(3)在如实履行合同各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合理限制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的过高开销,如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与之前约定不符,甲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关费用。
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备案的未备案的效力到底哪个高
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备案的、未备案的)效力到底哪个高?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备案的、未备案的)效力到底哪个高?刘学亮北大法学硕士/20年法律经验/创业小咖律师2018/3/28成立公司的时候,如果公司的股东不止一人,必然会就谁担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谁担任总经理,谁是财务负责人等进行商量,并对此在股东之间的协议(以下简称《股东设立公司协议》)和/或章程中作出约定。
在进一步分析之前,我们先说明一下,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很多是没有签订《股东设立公司协议》的,它并不是注册公司所必备的法律文件,是不需要去备案的。
因此,很多人是只知道公司章程,而不知道《股东设立公司协议》的。
实际上,《股东设立公司协议》和公司章程是两个独立的文件,其内容虽存在交叉,但内容的侧重点是各不相同的;《股东设立公司协议》的很多内容是无法或没有体现在公司章程的。
《股东设立公司协议》是股东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为了明确设立时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的性质、公司成立之后的公司基本组织框架、公司与股东关系等作出的约定,它属于合同的范畴,仅对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依法受《合同法》的规范和调整。
而公司成立时的章程则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认缴出资的股东签署的,是体现公司自治的法律文件,它的约束力范围,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鉴于公司成立时的股东既是《股东设立公司协议》的当事人,又是公司的股东,所以,需要同时受《股东设立公司协议》和公司章程的约束。
在发起人股东同时受两者约束的情况下,如果一不小心,没能避免《股东设立公司协议》和公司章程对同一事项作出的规定不一致,有冲突,那该适用哪个呢?一、发起人协议与公司章程生效时间我们先分析一下这两种文件生效的时间。
如果一个生效了,另一个没有生效,当然只有生效的文件才对股东有约束力。
实践中,我们对“协议”与“合同”基本是不区分的(仅在中外合资的相关法律中有区分),“协议”与“合同”是通用的。
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
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不一致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在公司设立或者变更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两个重要文件,它们都承载着关于公司股权、权益、责任等事项的约定和规定。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这两个文件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会给公司的运营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扰和风险。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的性质和目的不同。
出资协议是在公司设立或者增资过程中与投资者之间订立的协议,主要规定了投资者出资方式、金额、期限、回报等事项,旨在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经济利益分配,是一种私法协议。
而公司章程则是公司的基本法规,是其内部组织和运营形式的根本依据,主要规定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股权结构等事项,是一种公法规定。
不一致的原因可以有多种。
首先,可能是由于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起草的时间、流程、目的不同,导致在具体规定上存在差异。
其次,不一致可能是由于司法解释、行政法规、监管政策的变化导致的,这些变化可能对公司章程或者出资协议的一些规定产生影响,从而使两者不一致。
此外,由于各方的权益诉求和合作意愿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这也可能导致协议和章程之间的不一致。
不论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否一致,公司都应当严格依法合规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公司股东权益的合法、合规和稳定。
如果出资协议和公司章程存在不一致,公司应该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
解决不一致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可以通过修订合同和章程的方式进行调整,确保两者达到一致。
在进行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各方的权益诉求,以达到公司治理的合理合法和公司经营的稳定发展。
第二,可以协商解决,通过重新商定相应的条款和规定,平衡各方的权益。
协商解决需要各方的积极配合和沟通,可以借助专业律师或顾问的帮助,确保解决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三,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公司章程,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不一致问题。
在申请变更时,应当依法提交相应的材料,经过审批和注册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
发起人协议和章程的区别法条发起人协议和章程是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两个重要文件,它们在内容和法律效力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在深入了解这两个文件的区别之前,需要明确的是,本文所提到的法条适用于中国的公司法。
下面将详细讨论发起人协议和章程之间的区别。
1. 定义和性质发起人协议是指在公司设立阶段,股东之间或者与公司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用于约定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前后的权利、义务和关系。
它具有私人协议的特点,不直接对外发生效力,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或者登记。
发起人协议的内容多样,可以约定公司的管理和经营方式、股权转让条件、股东之间的退出机制等。
章程是公司设立后的基本法律文件,是公司的组织规则和治理架构的载体。
它需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并进行注册和备案。
章程只有在公司设立成功后才能生效,其内容规范了公司的组织形式、资金规模、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决策程序等。
章程具有公示性和约束力,对公司和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2. 签署及变更发起人协议通常是由公司的发起人、投资人或创始团队签署的协议。
由于发起人协议是在公司设立前签署的,因此其签署并不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定程序。
发起人协议可以根据股东之间的约定进行变更,一般不需要公示和备案,但该变更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和原有约定。
章程的签署和变更需要进行公证和备案,以确保章程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签署章程需要满足公司法规定的形式和程序要求,包括由股东大会或法定代表人签署以及公证机构的公证等。
章程的变更也需要依法进行,一般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经过股东投票决策,然后进行公示和备案。
3. 法律效力发起人协议并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它属于私人约定,只对签署方具有约束力。
发起人协议的签署方可以根据其约定在一定范围内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但是,如果发起人协议的约定与公司章程、公司法或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那么以后者为准。
章程具有公开和约束力。
它是公司的基本法律文件,对公司和股东具有直接的法律约束力。
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后应当被遵守和执行,违反章程的规定可能会导致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伙经营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与联系
合伙经营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与联系合伙经营协议和公司章程是在商业合作领域中常见的两种文件,用于规范合作伙伴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确保商业合作的顺利进行,但在结构、内容和适用范围等方面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重点探讨合伙经营协议与公司章程的区别与联系。
一、定义和作用合伙经营协议是合伙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合伙人在合伙事务中的权益分配、利润分配、责任承担等内容。
该协议通常由合伙人自行起草,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公司章程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明确了公司的权力结构、管理体系、股东权益、股东职责、经营规则等内容。
公司章程被视为公司的内部规则,对公司治理具有约束力,并向外部部门(如政府机构)证明公司的合法地位。
二、适用范围合伙经营协议通常适用于合伙企业,而公司章程仅适用于公司。
合伙企业是由两个或多个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形式,其合伙人共同承担责任和利益。
而公司则是一种独立的法人实体,在法律上有别于其所有者。
三、文件结构虽然合伙经营协议和公司章程都是规范商业合作关系的文件,但它们在结构上有所不同。
合伙经营协议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合伙人信息:包括合伙人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2. 合作目的:描述合作的商业目标和愿景;3. 合作权益分配:定义每个合伙人的权益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4. 合作责任和义务:明确各合伙人的责任和义务;5. 合作期限和解散方式:规定合作的时间期限和解散合伙的方式;6. 争议解决方式:规定合作伙伴之间的争议解决途径。
公司章程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公司名称和注册资本:明确公司的名称、注册地以及注册资本的金额;2. 公司组织结构:描述公司的组织管理结构,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3. 股东权益和义务:规定股东的权益、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以及股东的义务;4. 公司经营规则:定义公司的经营范围、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规则;5. 公司解散与清算: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方式;6. 公司章程修订:说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或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
公司和协议有什么区别?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公司章程和协议的区别,仅供参考。
什么是章程,什么是协议?
所谓章程,通常意义上的理解,就是在工商局备案的,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公司章程的文件。
协议呢:就是股东之间签署的,命名为协议的文件。
故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认为公司章程是股东协议的一种,因为公司章程也要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做出决议,也可以理解成股东之间的协议。
这样一来,你更蒙了,难道他们的区别仅在于文件名称以及存放的地点不同。
那公司章程与股东协议在性质上到底有什么区别?
修改方式不同
协议即,如协议需要修改,必须要订立合同的全体当事人一致同意,才能修改,否则无法修改。
公司章程作为组织架构的一种设置,修改的方式跟合同是有区别的'。
如无股东间的特别约定,公司章程的修改,一般不需要一致同意,只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就可以修改。
甚至在股份公司中,公司章程的修改不需要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通过,股份公司在修改章程时只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不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司章程的修改要比股东协议的修改宽松些,这是它们之间最核心的区别。
适用对象不同
公司章程按《公司法》第11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这条是关于公司章程效力的规定。
而协议仅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即对签署协议的股东有约束力,对于签署协议之外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具有约束力。
效力等级不同
一般人理解章程效力高,协议效力低,这是通常意义的理解,但细细深究起来,又区分三种情形:
1、章程签署在先,协议签署在后,协议明确约定,协议内容与章程内容不一致的,以协议内容为准,这是法律允许的。
此时可理解为协议效力高于章程效力。
2、协议签署在先,章程签署在后,章程中明确约定,章程与协议不一致的,以章程为准,此时章程效力高。
3、章程与协议无法举证谁签署在先,也没有约定内容不一致以哪个为准的,此时以章程内容为准,即章程效力优先。
如何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宪法”,是法院审理公司纠纷案件尤其是股东权益纠纷案件的准据法。
在实践中,大量公司设立时采用工商局的章程格式文本,导致在很多个案纠纷中,因章程无相应规定,而使得纠纷陷入僵局。
股东、董事、高管、债权人、公司、职工等利益主体均与公司章程的内容密切相关。
为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目标也公司章程必定是复杂的。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章程的制定者,应当结合自己的利益和经营管理理念,对公司章程进行个性化设计。
一、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公司法规定章程必须记载以下七项内容:
(一)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的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章程相对必要记载的事项
即指法律规定必须在章程中体现,但给股东提供协商约定的内容。
这些规定分散在公司法相关条款中,具体为:
(一)法定代表人人选;
(二)股东会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
(三)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四)董事任期(不超过三年);
(五)执行董事的职权;
(六)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
(七)向股东送交财务的期限。
三、公司章程任意记载的事项
即指当事人为了防止和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自行决定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
新公司法对此仅作了提示,具体为:
(一)公司组织机构
1.对外担保(包括担保对象、担保总额、单项担保最高数额)是由股东会决定,还是由董事会决定;
2.股东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3.股东会召开时间是否为提前15日;
4.股东会会议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注: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决议通常采取二分之一多数决的方式通过决议,二分之一可以规定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也可以规定为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前者是以“出席会议”的股东为基数,未出席者不予考虑;后者是以“全体股东”为基数,未出席者也予考虑,两者差别较大。
特别决议的表决方式,《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是截然不同的。
前者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者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章程切不可将二者混淆。
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特别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为有效”,该规定并不违法,中小股东完全可以充分运用该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6.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7.经理的职权;
8.监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职权;
9.董事会除法定以外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二)股权转让的方式、程序、限制条件、时间;
(三)股权继承;
(四)公司解散事由;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界定;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宪章,在新的公司法环境下,公司章程应该受到更多的关注。
设定一个合情合理合法和富有个性的公司章程是建立现代企业的基本要求,只有如此,公司才能实现自己的商业目标,并不断实现社会财富的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