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融资平台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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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0〕47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珠海市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第三章项目实施及管理第四章监督考核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挥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作用,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参与构建交通、产业、城市格局,按照珠海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规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是指为了完成政府投资项目,由市政府授权或委托作为实施主体或项目代建单位,对城市基础设施及公益性建设项目进行融资、建设、管理或运营的国有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在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区域开发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政府主导原则。

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的建设任务,应属于珠海发展战略中重点区域、领域,尤其是基础设施。

(二)资源整合原则。

整合国有企业资源,向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领域集中,增强投融资能力,以发挥资源聚集放大效应。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市政府授权、委托与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运营相结合,实现政府各种资源整合,建立可持续的投资建设机制。

第二章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划分第四条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按照负责建设项目性质,分为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和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

对于兼有实施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项目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分别按项目性质执行相关规定。

第五条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是指主要负责的建设项目具有社会效益,但没有直接收入和投资回报,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

非经营性项目国有企业投融资平台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管理;负责经市政府批准进行建设项目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

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融资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加强企业内部控制,降低经营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国有企业投融资活动的原则、程序和要求,确保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投融资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投融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企业章程。

2.风险可控: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投融资风险的可控、可承受。

3.效益优先: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标,优化资源配置。

4.科学决策: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防止盲目投资和跟风行为。

三、组织与职责1.成立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企业投融资方案,提出专业意见。

2.投融资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评估投融资方案,并组织实施经审议通过的投融资活动。

3.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筹措资金、核算资金成本、管理债务等工作。

4.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审查、法律风险防范等工作。

四、投融资决策程序1.立项: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投资目的、规模、方式和预期收益等。

2.可行性研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评估风险和收益,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评审与审批: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投融资管理委员会评审,经审议通过后报请企业决策层审批。

4.执行与监督: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组织投融资活动,加强过程监控,确保投资安全和效益。

五、融资管理规定1.融资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2.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债务规模和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资金成本:认真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成本和风险,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

4.资金使用:严格按照资金用途使用融得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或挪作他用。

六、投资管理规定1.投资方向:投资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重点投资于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较高回报率的领域。

2.投资决策: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投资决策,防止盲目投资和跟风行为。

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

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

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壮大,投融资活动在现代社会中变得日益重要。

然而,投融资活动往往伴随着风险和不确定性,需要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管,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了规范投融资活动,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原则。

在我国,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也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推广。

二、目的和意义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投融资活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投融资活动的健康发展。

通过建立和完善投融资合规管理体系,可以提高投资者的信心,降低投融资活动的风险,推动企业的发展和经济的增长。

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的意义在于:1.维护市场秩序: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规定了市场主体应当遵守的规则和制度,防止不合规行为的发生,维护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2.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规定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信息披露、风险提示、投诉处理等,有效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投资者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3.降低投资风险:投融资合规管理办法规定了投融资活动的合规要求和监管措施,促使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遵守规则,减少违规行为并降低投资风险。

4.推动经济发展:通过统一的投融资合规管理规则,可以促进投资者的信心和市场的透明度,推动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和投资活动的有效开展,进而推动经济的发展。

三、主要内容1.投融资活动的合规要求:规定了投融资活动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交易规则等合规要求,明确了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2.投融资活动的监管措施:规定了监管部门对投融资活动的监管措施,包括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责、监管措施的执行方式和监管结果的处理等。

3.投资者权益保护措施:规定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包括信息披露要求、风险提示措施、投诉处理机制等,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在投融资活动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监管机构在监管方面的义务和市场参与者在合规方面的责任。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
国有企业融资风险及管控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风险评估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融资风险评估体系,对融资项目的可
行性、安全性和风险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降低融资风险。

2.多元化融资渠道:企业可以通过多种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
权融资等,以分散融资风险。

3.控制融资成本:企业应合理规划融资成本,避免过高的融资成本加剧企业的
财务负担,从而引发财务风险。

4.优化资本结构:企业应优化自身的资本结构,合理配置债务和权益资本的比
例,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5.建立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融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和分析各项财
务指标,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的融资风险。

6.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企业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
应对风险的能力,以有效应对融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7.规范融资操作:企业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融资操作,避
免违规行为导致的风险。

8.建立应急预案:企业应建立融资风险应急预案,以便在出现融资风险时及时
采取应对措施,降低风险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国有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应综合考虑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策略,加强风险管理和控制,以确保企业的稳健发展。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比较集中地发放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贷款,对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贷款风险管理上也暴露了一些薄弱环节。

为有效防范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含各类授信,以下简称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审慎发放和管理融资平台贷款(一)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建立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融资平台贷款发放和管理制度,统筹考虑融资平台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及贷款项目本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后发放贷款。

(二)金融机构应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审慎管理规定,结合融资平台贷款的特点,分别对融资平台公司及贷款项目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制定和完善审核标准、操作程序、风险管控措施和内部控制流程。

(三)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 103号)的要求,合理确定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期限,做好与地方政府和平台客户的贷款合同修订工作,按照修订后的贷款合同调整还款计划,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近年来,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角色愈发凸显,成为政府债务融资的主要渠道之一。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也面临着诸多风险,例如融资成本高、债务风险加大、资金管理不当等问题。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国有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提高融资效率,加强风险管理,谨慎运营项目,保障政府债务的安全。

一、风险分析1. 融资成本高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其债券融资成本较高,由于国有企业的信用评级通常较低,难以取得低成本融资,这将导致债务成本的增加。

2. 债务风险加大国有企业借债规模较大,一旦债务违约可能给政府造成严重的财政压力,影响政府资金的正常使用。

3. 资金管理不当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资金使用难以得到充分利用,可能导致资金浪费和滞留。

二、风险控制建议1. 优化融资结构国有企业应该根据实际融资需求,合理选择融资工具,降低融资成本。

加强企业自身管理,提升信用评级,减少融资成本。

2. 加强风险管理国有企业应加强对债务风险的管控,制定科学的债务管理规定,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债务风险问题,降低债务违约的可能性。

3. 谨慎运营项目国有企业在融资项目的选择上应更为谨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盲目追求规模,避免过度融资,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

4. 加强资金监管国有企业应加强对资金的全面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资金利用率,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和滞留。

5. 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风险问题,提前防范风险,保障政府债务的安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2.16•【字号】沪国资委规〔2022〕2号•【施行日期】2023.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其他规定正文市国资委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国资委规〔2022〕2号各监管企业、委托监管单位、受托监管企业,各区国资委:为进一步推动上海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合规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经营管理实际,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2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四章运行机制第五章合规文化第六章信息化建设第七章监督问责第八章附则附件上海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化法治国企建设,推动上海国有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切实防控合规风险,有力保障深化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监管的集体企业以及受托监管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和员工履职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章制度等要求。

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企业及其员工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因违规行为引发法律责任、造成经济或者声誉损失以及其他负面影响的可能性。

国资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

国资公司投融资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投融资管理,规范投融资行为,防范和控制投融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投融资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公司内部所有投融资活动。

第三条投融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投融资活动合法合规。

(二)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投融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控制风险。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信息公开原则:确保投融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投融资部是公司负责投融资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公司投融资战略规划;(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投融资计划;(三)负责评估和选择投资项目;(四)负责融资渠道拓展和资金筹集;(五)负责投融资项目的风险管理;(六)负责投融资信息报送和披露;(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投融资部下设以下岗位:(一)投融资经理:负责投融资部全面工作;(二)投融资专员:负责具体投融资项目的执行;(三)风险管理专员:负责投融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第三章投融资决策程序第六条投融资决策应遵循以下程序:(一)项目申报:各部门提出投融资项目申请,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评审:投融资部组织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三)决策审批:根据评审结果,提交公司领导审批;(四)组织实施:审批通过后,投融资部负责组织实施;(五)监督管理:对投融资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合规、风险可控。

第四章投融资风险管理第七条投融资风险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风险识别:识别投融资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二)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三)风险应对: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四)风险监控:对风险应对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控,确保风险可控。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问题与应对策略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问题与应对策略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问题与应对策略1.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管理概述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投融资活动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国有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国有企业必须加强投融资风险管理,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全面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对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分析,确保风险识别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前瞻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关注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提前制定应对策略,以降低风险损失。

系统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管理的系统性和协调性。

动态性原则: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融资风险管理时,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策略。

1.1 投融资风险的概念及特点投融资风险是指国有企业在其运营过程中涉及的资金筹集和对外投资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发展经济、优化资源配置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大量资金的使用与调度,这其中蕴含着各类风险隐患。

全面深入地了解和认识投融资风险,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持续盈利至关重要。

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多样性:投融资风险的来源具有多样性,既涵盖市场环境的变动、政策法规的调整等宏观因素,也包括企业内部经营策略的调整、财务状况的变化等微观因素。

这些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国有企业在投融资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产生影响。

不确定性:投融资风险的发生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和难以预测性。

虽然企业可以采取一定的风险管理措施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程度,但由于市场环境的复杂性和变化多端,风险的实际发生时间和影响程度往往难以准确预测。

潜在性:虽然投融资风险的具体表现可能并不明显,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潜在的、长期的。

国有投融资平台基金风险管理实施细

国有投融资平台基金风险管理实施细

基金运营与投资业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基金管理风险控制,规范基金运营和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与控制基金运营和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XX财政投资有限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财政投资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基金管理风险是指在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中因操作程序、人员或系统上的不足或失误,或因被投资项目经营情况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各类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合规性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等多种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风险管理是指对基金运营和项目投资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在基金募、投、管、退中对以上风险实施动态风险监控,并提出控制和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

第四条风险管理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应覆盖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二)审慎性原则:风险管理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风险管理组织的构成、风险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谨慎决策、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三)独立性原则:风险管理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基金运营和业务的各具体环节;(四)有效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应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五)适时性原则:风险管理制度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根据基金运营、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公司将基金运营和投资业务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之中,并将风险管理组织分为四个层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

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简介与重要性近年来,央企国有集团公司的合规管理成为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央企国有集团公司是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合规管理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

因此,制定与实施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具有重要的意义。

合规管理是指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在开展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合规管理的目的是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竞争力。

一、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实施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良好形象具有重要作用。

1. 保护国家利益:央企国有集团公司是国家经济的主力军和国家重点资产的管理者。

合规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可以保护国家利益,防止企业权益被侵犯,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2. 促进经济发展:央企国有集团公司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合规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企业合法合规运营,推动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3. 维护社会稳定: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具有较大的规模和社会影响力,其合规管理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

合规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防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遵从、风险防范和内部控制等内容。

1. 法律法规遵守: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准则和企业经营许可范围,明确经营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

2. 企业内部规章制度遵从: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企业的运行模式、管理方式、责任分工等,使企业各级各部门遵从规章制度的运作机制,保证企业的内外部管理一贯性。

3. 风险防范:央企国有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进行全面预测和评估,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降低和避免风险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措施分析

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措施分析

34国有融资担保公司财务风险管控措施分析VV李雪莹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是一种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以帮助这些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然而,由于担保公司的特殊性,其财务风险也相应较高。

因此,对于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来说,如何有效管控财务风险,保障公司的稳健经营,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的常见财务风险(一)代偿风险代偿风险是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面临的一种常见财务风险。

这种风险指的是,当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而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时,担保公司需要代为偿还债务,从而导致公司的财务状况受损。

代偿风险的主要成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担保公司的业务规模过于庞大,超过了其风险承受能力。

担保公司的主要任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以帮助这些企业获得贷款。

然而,如果担保公司的业务规模过大,超过了其风险承受能力,那么一旦出现代偿情况,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二是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担保公司需要具备较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以便准确评估借款人的信用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如果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不足,可能导致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估不准确,从而增加代偿风险。

三是担保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足。

资本充足率是衡量担保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

如果资本充足率不足,意味着担保公司在面临代偿风险时,可能无法提供足够的资金进行赔付,从而影响公司的财务稳定。

(二)资金风险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中,资金风险是一个重要的财务风险因素。

这一风险主要涉及公司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包括资金短缺、资金闲置、资金错配、资金使用不当等问题。

一是由于公司的业务特点,需要大量的资金来支持担保业务的发展。

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如融资渠道不畅、资金周转不灵等,可能导致公司出现资金短缺的情况。

资金短缺不仅会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还可能引发债务违约等风险。

二是在国有融资担保公司中,可能存在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闲置资金过多的情况。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及控制建议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角色日益凸显,其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也面临着诸多风险,比如腐败问题、管理不善、盲目扩张等。

为了有效控制这些风险,我们需要对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建议。

1. 腐败问题国有企业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其管理者往往具有较大的权力,这就给腐败问题埋下了隐患。

一些管理者可能会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导致企业的资产流失、财务混乱等问题。

这不仅损害了国有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和纳税人的利益。

2. 管理不善在一些国有企业中,管理者可能缺乏相关的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导致企业出现经营失误、资源浪费等问题。

这不仅会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也会对政府资金的使用造成浪费。

3. 盲目扩张一些国有企业为了追求规模和利润,可能会盲目扩张业务,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这不仅会使政府的融资计划受到影响,也会对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影响。

1. 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监管机制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监管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

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监事会、董事会等机构,加强对国有企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企业内部决策和运作,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2. 强化管理者的素质和能力政府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和选拔工作,提高其管理素质和能力。

政府可以通过选拔具有相关经验和技能的人才,担任国有企业的管理岗位;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者的培训,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

3. 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业务审查和监管政府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的业务审查和监管,防止国有企业盲目扩张业务,造成企业陷入经营困境。

政府可以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对国有企业的业务扩张进行限制和管理,促使企业进行合理的经营和发展。

4. 完善国有企业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国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励企业管理者积极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同时对管理者进行约束,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的意见-青政发[2012]1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的意见-青政发[2012]17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的意见正文:----------------------------------------------------------------------------------------------------------------------------------------------------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投资公司风险管控的意见(青政发〔2012〕17号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防范投融资风险,促进我市国有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0〕1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市投资公司风险管控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总体要求围绕我市战略规划和目标任务,投资公司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匹配战略、主业突出、管理现代、运行良好、带动力强的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明确功能定位,突出主业,整合资源,有效防控风险,建立健全程序规范、运营高效、监管严格的公司管控体制和机制,增强投融资能力、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投融资活动既要立足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体现市政府意图,又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规范投融资行为,降低成本,有效防控风险。

2.加快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统一的原则。

要按照率先科学发展的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债务规模,切实防范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3.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精选文档】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精选文档】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区内国有企业融资,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国务院、财政部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管理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含集团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融资主要指企业为实施生产经营,推进项目建设,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正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融通资金并还本付息的行为,包括:(一)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基金、融资租赁等方式对外举借债务;(二)债券类融资,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工具等;(三)其他融资行为。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是全区国有企业融资的最终议事审批机构。

各企业依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需要,提出融资申请,申报融资方案,落实用信要求,合法合规使用资金.区财政局负责审核企业融资呈报方案,控制总体规模,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区国资和金融局负责对直接出资的企业融资出具股东意见,在涉及新增国有资产抵押时提出明确意见。

区审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融资行为、融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审批流程第五条企业融资应当遵循“实事求是、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分步实施,科学合理筹集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六条除上级有明文规定以外,区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债务担保、保证和承诺。

第七条企业是融资借款和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企业董事会(未成立董事会的为总经理办公会,下同)应承担以下职责:(一)加强融资管理,制定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企业年度融资计划(应包括本企业及下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的投融资活动);(二)对融资项目和担保行为进行研究,依法决策;承担政府性项目的决策程序按相关规定办理;(四)综合分析融资项目,向主管部门报送融资进度和情况分析;(五)以出资比例为限决定是否为下属企业提供借款和担保;(六)对下属企业的融资和担保行为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融资和担保活动的监管.第八条企业申报融资项目实行“宽授信,严提款",由各企业先行向各金融机构询价、谈判,采取招标的方式,在多方比较的基础上,同时提出两个金融机构的融资方案。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2023年度: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合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内部控制第一节职责分工与配合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当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分工,落实各级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责。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协调机制,保障内部控制配合有序、互相支持、彼此补充。

第二节风险评估与控制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开展合规风险评估,识别风险点并采取适当控制措施。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合规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合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第三节内部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内部信息管理,规范内部信息共享,防止信息泄露。

第三章合规培训第一节培训对象和要求第一条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员工应当接受合规培训。

第二条合规培训应当针对国有企业存在的风险点进行具体指导,提高员工合规意识和能力。

第二节培训方式与内容第一条国有企业可以采取集中培训、分层次培训、现场教育等多种形式进行合规培训。

第二条合规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范、公司规章制度等方面,特别是围绕底线意识、合规管理流程、违规风险提示等方面进行深度剖析。

第四章合规监督第一节监督检查机制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合规监督检查机制,对内部合规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

诉制度,及时处置举报和投诉事项。

第二节督导检查程序第一条国有企业应当采取自查、专项检查、复核等方式监督检查内部合规情况。

第二条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及时向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通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

总则:一、本办法是为规范国有企业合规管理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二、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合规风险防范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体系,提高合规意识和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融资合规政策

国有企业融资合规政策

国有企业融资合规政策国有企业是国家掌控的重要经济资源,其融资合规对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有效规范国有企业融资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国有企业融资合规的措施。

首先,国有企业融资合规突出了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多为市场主体中具有特殊地位的存在,其融资行为一旦出现问题,将直接影响整个市场环境和金融秩序。

因此,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国有企业融资活动的监管力度,要求国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机制,确保融资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的要求。

其次,国有企业融资合规强调了透明度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

在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应当及时公开披露有关融资活动的信息,包括融资用途、融资规模、融资成本等内容,以便相关利益方全面了解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不仅有利于提升国有企业的信用度和市场声誉,还可以降低融资成本,促进融资合规。

此外,国有企业融资合规还重视了国有企业自身的发展需求。

国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应当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选择适合的融资方式和融资渠道,确保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

相关部门通过制定相关规定,促使国有企业进行独立自主的融资活动,避免因相关部门过度干预导致资源浪费和成本增加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和发展能力。

让我们让我们总结一下,国有企业融资合规对于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金融市场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融资合规,提高国有企业融资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持续增长。

【字数:389】。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加强和规范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促进公司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依据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合规管理。

公司和所属单位的境内外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合规是公司、所属单位及其员工对所有适用的合规规范的遵守。

本办法所称合规规范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道德规范等外部合规要求和内部规章制度。

公司及所属单位应持续完善和有效实施合规管理体系,打造合规管理全员工程,强化合规风险全过程防控,努力实现人人合规、事事合规。

同时,公司及所属单位应积极培育合规文化,树立合规价值观,坚持合规底线不可逾越,不断提升广大员工的合规意识和行为自觉,营造依规办事、按章操作的良好文化氛围。

全体员工应熟知并严格遵守履职相关的合规规范,禁止违规为企业或个人谋取利益。

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应率先垂范,带头学规知规守规,全面落实各项合规管理要求,确保企业合规经营。

合规管理坚持以下原则:预防为主,惩防并举;覆盖全面、突出重点;管业务必须管合规。

合规是业务主管部门应尽职责,必须切实做好合规风险防控,将合规管理与业务开展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确保各项业务合规运行。

第二章合规管理职责公司及所属单位主要领导是合规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规管理负总责,履行以下主要职责:倡导和建立合规经营的价值导向和文化氛围;组织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事项合规论证制度,推进依法决策;组织推动合规管理,协调解决合规管理重大问题,为推进合规管理提供保障、创造条件;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照合规规范履行职责,规范工作行为,做到守法合规。

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应按照分工协助主要领导推进合规管理工作,并对分管业务领域的合规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国有企业融资活动合规管理要点

国有企业融资活动合规管理要点

国有企业融资活动合规管理要点
《国有企业融资活动合规管理要点》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和国家资产的管理者,在融资活动中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融资活动合规。

合规管理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规意识
国有企业在进行融资活动时,要始终牢固树立合规意识,将合规纳入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加强融资活动合规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遵守合规规定。

二、依法合规
国有企业在融资活动中,要完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

在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融资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依规操作,不得违法违规。

三、风险管理
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融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融资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合理规划融资结构和利用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风险。

四、信息披露
国有企业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和投资者披露融资活动信息,做到信息公开透明,不得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

五、内部控制
国有企业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融资活动的内部监督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保证融资活动合规进行。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在融资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加强融资活动合规管理,确保企业融资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只有这样,国有企业才能稳健发展,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目标。

2-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

2-银监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0】110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比较集中地发放了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机构、所属事业单位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具有政府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贷款,对加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贷款风险管理上也暴露了一些薄弱环节。

为有效防范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含各类授信,以下简称融资平台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加强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严格落实贷款“三查”制度,审慎发放和管理融资平台贷款(一)金融机构应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建立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融资平台贷款发放和管理制度,统筹考虑融资平台公司整体偿债能力及贷款项目本身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后发放贷款。

(二)金融机构应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信贷审慎管理规定,结合融资平台贷款的特点,分别对融资平台公司及贷款项目按照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等环节制定和完善审核标准、操作程序、风险管控措施和内部控制流程。

(三)金融机构应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的要求,合理确定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期限,做好与地方政府和平台客户的贷款合同修订工作,按照修订后的贷款合同调整还款计划,进一步规范平台公司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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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促进公司规范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市财政投资有限公司本级及下属各单位的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公司及其员工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准则而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管理,是指以有效防控合规风险为目的,以公司和员工经营管理行为为对象,开展包括制度制定、风险识别、合规审查、风险应对、责任追究、考核评价、合规培训等有组织、有计划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合规风险管理的目标及准则第六条公司树立全员合规、合规从管理层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合规是公司生存基础的理念,倡导和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培育全体工作人员合规意识,提升合规管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第七条合规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合规风险管理要通过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合规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总体目标:(一)加强内部合规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保障公司和全体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合法合规;(二)制定和执行覆盖公司所有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合规管理制度;(三)建立完善适应公司客观情况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基本制度,明确合规管理职责和工作机制,落实合规责任评价和考核机制;(四)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实现公司内部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八条合规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覆盖:合规管理应涵盖各业务领域、各部门、各下属单位、全体员工,并贯穿决策、执行、反馈和监督全流程;(二)客观独立:合规风险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准则对公司经营和员工行为进行客观评价和处理,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其他部门和人员的干涉;(三)动态调整:合规管理措施应根据法律、规则、准则和经营环境变化及时调整,确保公司经营始终处于依法合规、稳健经营状态;(四)协同联动:合规风险管理应推动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监察、审计、内控及其他风险管理工作相统筹、相衔接,确保各项风险管理协调一致,确保合规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第三章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及其职责第九条董事会董事会决定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二)审议批准合规管理报告;(三)对公司合规管理工作作出评价;(四)决定合规管理牵头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五)研究决定合规管理有关重大事项;(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条监事会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合规管理职责的履行情况,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一)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二)对发生重大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高级管理层高级管理层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履行下列合规管理职责:(一)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二)批准合规管理计划和具体规定,采取措施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明确合规管理流程,确保合规要求融入业务领域;(四)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五)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确定的其他合规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合规管理牵头部门公司风险管理部(法律服务中心)为合规管理牵头部门(以下简称合规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合规管理工作,为其他部门提供合规支持,履行以下职责:(一)研究起草合规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其他合规管理制度,督导各部门实施;(二)持续监测法律法规和准则变化,及时报告董事会或高级管理层并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相应制度和业务流程;(三)对内部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业务方案和业务流程等进行合规性评价,并出具审查意见;(四)组织开展合规检查和考核,对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五)指导下属单位合规管理工作;(六)负责组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七)负责协助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组织或参与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八)其他合规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合规管理工作,按照合规管理办法要求完善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主动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发布合规预警,组织合规审查,及时向合规部门通报风险事项,妥善应对合规风险事件,做好本部门合规培训和商业伙伴合规调查等工作,组织或配合进行合规检查、违规问题调查并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主动识别、控制合规风险,并对自身工作的合规性承担责任。

第四章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测第十五条合规风险识别(一)合规风险的识别应关注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监管意见和要求,现有制度的合规性,员工的合规意识、能力和职业操守,存量和新业务的合规管理,客户关系的合规管理等。

(二)合规部门负责协调管理公司面临的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进行合规风险提示,提供合规管理信息,出具合规性审核意见,提出合规建议等。

(三)各部门负责协助识别本条线新的合规风险,跟踪、控制已识别的合规风险,并对制度的交叉点、空白点和滞后点等合规问题及时反馈合规部门。

第十六条外部法规解读和实施(一)合规部门应持续关注和跟踪法律法规和准则的最新发展,重点关注国务院及发改委等部门监管法规的变化,评价法规变化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向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提供合规管理建议和意见,保证公司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要求。

(二)各部门应及时收集、解读涉及本业务条线的法律规则与准则,并根据监管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更新制度,明确新的合规要求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业务制度管理合规风险管理应制度先行。

业务制度体系的建立应实现流程优化、操作规范、风险可控、促进发展等目标。

(一)合规部门负责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和程序,审核各业务部门业务制度的合规性,组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修订。

(二)各部门负责按照合规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本部门制度的起草、修订、后评价等。

(三)合规部门建立业务制度库,负责收集、发布、更新公司各项制度与外部法律法规和准则,为全体员工提供全面及时的外部法规及本公司制度等信息。

(四)业务制度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各部门需及时制定、修订、废止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

第十八条合规风险评估合规部门逐步开发风险矩阵等量化方法,评估因发生合规风险而可能导致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等相关风险损失的概率和损失大小,以及对公司整体运营的影响程度。

各部门应通过估计合规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影响程度,决定是否需要采取应对措施以及应对措施采取到何种程度最为适宜等重要问题,对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存在缺陷的,及时按条线反馈给合规部门。

第十九条合规风险监测(一)各部门应每季度收集、汇总本部门的合规风险点反馈合规部门,分析原因并采取适宜措施化解合规风险。

(二)合规部门通过收集、筛选可能预示潜在合规问题的数据,积累建立公司合规问题数据库,逐步设立合规风险监测指标,确定合规风险的优先考虑序列。

第五章合规检查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合规检查制度,对各部门及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是否履行相关制度要求和岗位制约性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督促违规整改。

第二十一条合规检查的组织(一)合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外部检查。

(二)各部门按照公司制度和合规要求日常开展检查工作,合规部门汇总日常检查情况。

(三)合规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重点领域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各部门按照专业检查管理办法的要求配合开展各类现场检查工作。

(四)合规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外部检查,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五)各类检查需留有检查底稿,合规部门汇总合规底稿并在公司内部及时通报。

第二十二条问题整改(一)公司建立有效的问题纠正机制。

对各类内外部检查报告指出的问题,根据具体整改要求开展整改,及时改进经营管理流程,适时修订相关制度,防止差错重犯。

(二)合规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各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

第六章合规绩效考核、问责与诚信举报第二十三条合规绩效考核公司各部门绩效考核应体现部门及员工合规管理情况,合规部门负责提出合规管理指标,协同办公室完成合规绩效考核。

第二十四条合规问责各部门和各级单位对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后,扣减责任人的合规绩效评价分值,并进行有效整改和防止差错重犯;对需要进行处理的,向监察部门移送。

第二十五条合规诚信举报监察部门负责建立合规诚信举报制度,鼓励员工自觉参与合规风险管理,主动举报违法、违规、违反职业操守等行为,并充分保护举报人。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风险管理部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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